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篇一
班瑪縣司法局文件班司發(2011)36號
班瑪縣2011年安置幫教工作自查報告
今年以來,我局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堅持“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職責規范化、”的工作原則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針,認真開展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重新違法犯罪,維護了全縣的和諧穩定,現將今年工作開展情況作如下自查:
一、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年初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全年工作重點,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見,明確了工作重點和工作職責,要求全縣各鄉鎮安置幫教小組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我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同時對各鄉鎮司法所開展安置幫教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進一步完善了安置幫教工作相關制度,確保了我縣安置幫教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創新思路、全面落實安置幫教各項措施
安置幫教工作關系到社會穩定,政治穩定大局,為此,我縣高度重視刑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把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探索管理創新理念,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把安置幫教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截止2011年10月底全縣共有29名刑釋人員,其中今年新回歸社會的1人,均已安置并幫教。
1、做好銜接、信息處理工作,及時建立刑釋解教人員信息庫,縣安置幫教辦公室接受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釋解教人員信息資料后,及時登記造冊、分類、建立人員花名冊,把信息資料傳遞到鄉鎮,要求鄉鎮政府做好銜接、建檔、評估和安置幫教工作,盡量防止脫管、漏管現象發生。對各監獄發來的新收監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協查核實、信息反饋工作,2、多措并舉、增強幫教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給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則,我局積極與各相關部門銜接配合,切實幫助刑釋解教人員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認真開展對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的調查摸底 為提高服刑在教人員的教育改造質量,切實做好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務、救助工作,我局認真開展了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情況調查摸底。各鄉鎮對照服刑人員基本信息名單,通過與當地派出所聯系,到各村進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員家中進行走訪,及時掌握服刑人員及
其家屬的基本情況,詳細了解服刑人員子女的生活狀況、就學就業情況,切實解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實際困難,為促進服刑人員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臺。
通過對我縣今年以來安置幫教工作的自查,雖然我們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同上級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標、同刑釋人員內心的迫切希望,還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們堅信,只要我們不斷努力,真正用心去關懷刑釋解教人員,用行動去落實安置幫教的每一項措施,動員起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我們一定能把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瑪縣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抄報: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委政法委、州司法局、縣
委政法委蘇才華才讓書記、縣人大才讓卓瑪副主任、華多副縣長
抄送:縣委辦、縣政府辦、公安局、檢察院、法院
班瑪縣司法局辦公室2011年11月2日
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篇二
.0………………
班瑪縣司法局文件
班司發(2011)36號
班瑪縣2011年安置幫教工作自查報告
今年以來,我局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堅持“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職責規范化、”的工作原則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針,認真開展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重新違法犯罪,維護了全縣的和諧穩定,現將今年工作開展情況作如下自查:
一、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年初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全年工作重點,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見,明確了工作重點和工作職責,要求全縣各鄉鎮安置幫教小組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我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同時對各鄉鎮司法所開展安置幫教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進一步完善了安置幫教工作相關制度,確保了我縣安置幫教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創新思路、全面落實安置幫教各項措施
安置幫教工作關系到社會穩定,政治穩定大局,為此,我縣高度重視刑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把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探索管理創新理念,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把安置幫教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截止2011年10月底全縣共有29名刑釋人員,其中今年新回歸社會的1人,均已安置并幫教。
1、做好銜接、信息處理工作,及時建立刑釋解教人員信息庫,縣安置幫教辦公室接受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釋解教人員信息資料后,及時登記造冊、分類、建立人員花名冊,把信息資料傳遞到鄉鎮,要求鄉鎮政府做好銜接、建檔、評估和安置幫教工作,盡量防止脫管、漏管現象發生。對各監獄發來的新收監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協查核實、信息反饋工作,2、多措并舉、增強幫教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給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則,我局積極與各相關部門銜接配合,切實幫助刑釋解教人員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認真開展對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的調查摸底
為提高服刑在教人員的教育改造質量,切實做好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務、救助工作,我局認真開展了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情況調查摸底。各鄉鎮對照服刑人員基本信息名單,通過與當地派出所聯系,到各村進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員家中進行走訪,及時掌握服刑人員及其家屬的基本情況,詳細了解服刑人員子女的生活狀況、就學就業情況,切實解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實際困難,為促進服刑人員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臺。
通過對我縣今年以來安置幫教工作的自查,雖然我們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同上級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標、同刑釋人員內心的迫切希望,還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們堅信,只要我們不斷努力,真正用心去關懷刑釋解教人員,用行動去落實安置幫教的每一項措施,動員起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我們一定能把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瑪縣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抄報: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委政法委、州司法局、縣委政法委蘇才華才讓書記、縣人大才讓卓瑪副主任、華多副縣長
抄送:縣委辦、縣政府辦、公安局、檢察院、法院
班瑪縣司法局辦公室 2011年11月2日
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篇三
司法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自查報告
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后進行幫教安置和繼續教育的有效途徑,是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對于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構建平安和諧的發展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所已于近期開展了2011年度安置幫教工作的自查工作,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2011年,鄉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在縣綜治委安置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堅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針,通過全鄉安置幫教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出了安置幫教工作的新路子,并取得了明顯成效,達到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長、育其人、正其本”的安置幫教目的。
一、圍繞一條主線,明確安置幫教工作的責任 今年來,我們把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預防和減少他們重新違法犯罪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抓“兩個落實”,形成安置幫教工作新機制。一是落實制度。在組織健全的基礎上,我們建立了安置幫教工作管理規定并懸掛上墻。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有:(1)刑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管理規定;(2)銜接制度;(3)重點幫教制度;(4)例會制度;(5)
1 匯報制度;(6)檔案制度。安置幫教工作是維護地區穩定,維護社會治安,防止釋放人員重新犯罪,給社會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截止現在,我所登記在冊的全鄉范圍內刑釋解教人員共計()名,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檔()人,建檔率達到1();嚴格按照安置幫教的工作要求,對刑事解教人員進行月見面談話,幫教率達到()。在各村幫教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對每一個幫教對象開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想盡一切辦法幫他們解決這樣那樣的困難,經過各個幫教小組耐心細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幫教工作任務,為維護我鄉的穩定和創建“平安鄉”做出了重大貢獻。全鄉現已建立健全幫教組織()個,安置幫教工作人員()名;二是落實責任。把安置幫教工作列入年度綜治工作的考核內容,通過月度、季度等考核各村組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并實行“三包”(即包安置、包教育、包轉化),促進安置幫教各項內容、措施落實。
二、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穩定
我們把鄉接關作為刑釋解教工作的出發點和切入點,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情緒穩定。我們要求安置幫教組織做到“五個及時”。一是及時造冊建檔。收到回歸人員通知書后,要立即著手做接茬工作,對刑釋解教人員在監、所的表現情況和家庭狀況進行詳細的記錄,為以后開展安置幫教工作提供資料、打好基礎;二是及時家訪?;貧w人員回家后,2 各村委會幫教工作小組要隨即指派幫教人員到其家中進行家訪,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并動員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轉化工作;三是及時簽訂幫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幫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四是及時進行法制教育。通過贈送法律常識讀本、組織學習法律知識等途徑,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們遵紀守法;五是及時制定和落實幫教措施。安置幫教組織根據回歸人員的不同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幫教計劃,落實幫教措施,使他們能夠自食其力,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
三、強化“三項管理”,預防刑釋解教人員的再犯罪 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回歸人員的心態很不平穩,存在過一天算一天的得過且過思想,為真正杜絕他們思想行為上的重復犯罪現象,我們在加強思想教育、化解消極心態和安置落實工作的基礎上,注重對這一部分人員的跟蹤監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實專項管理。對回歸人員安置幫教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分類梳理,全面掌握回歸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底數。二是實施規范管理。年初我們就專門下發文件,進一步明確有關工作機構在安置幫教工作中的職責、制度和要求形成嚴格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動態管理機制。三是突出重點管理。我們要求基層安置幫教組織對部分長期在特種行業、娛樂場所從事經營活動和工作的刑釋解教人員,在責任區民警落實日常檢查管理的同時,逐一將這一部分人員納入重點管理對象,結合突出性、階段性的綜治工作特別是“嚴打”工
3 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數,嚴防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截止目前,我鄉的刑釋解教人員再犯罪率為零。
四、切實加強銜接管理,做好重點對象的管控工作
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排查工作,查清底數,掌握去向,有針對性地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管控工作。全鄉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及時了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員刑釋解教的時間,實行動態管理,努力減少脫管、失控現象的發生。強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釋解教人員轉化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幫工作站)對刑釋解教人員,特別是對“三無”(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處可去)人員、未成年人、外出務工及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刑釋解教人員實施跟蹤幫教,強化糾紛排查和調處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層,把刑釋解教人員穩定在基層。
五、落實“三條措施”,提高刑釋解教人員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觀念。兩勞回歸人員往往個人思想包袱較重,加上社會上一部分人的偏見和歧視,他們往往有自卑心理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對此,在安置幫教工作中,各級安置幫教一方面重視對刑釋人員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通過大力宣傳和教育,讓全社會人都正確認識和對待回歸人員,并轉變對回歸人員的思想觀念和態度。通過宣傳,讓人們做到“三不”、“四個一樣”即不嫌棄、不歧視、不糾纏舊罪過;
4 政治上一樣對待、經濟上一樣支持、工作上一樣信任、生活上一樣關心,讓回歸人員感到社會的溫暖、信任和關心,從而,讓回歸人員樹立起生活信心,并揚起事業的風帆。二是政策扶持。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在兩勞人員回歸時就及時告知其國家的安置就業政策,為他們提供最新的市場信息。同時,還協調相關業務部門,積極為回歸人員就業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確保他們找對路、找準路。三是從實際出發,引導刑釋解教人員轉變就業理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通過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工作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就業。協調村民委員會及村集體經濟組織落實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農業技術服務,幫助他們發展多種經營,解決生活困難。同時公布用工信息,引導刑釋解教人員外出務工。
六、存在問題及原因
安置幫教工作得到長足發展進步。但是,也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銜接工作有脫節,主要表現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間相互協調不夠,在安置幫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統一協調起來。部分村委會與派出所銜接不好,村委會的幫教工作較被動,不能及時主動地掌握新刑釋解教人員的基本情況;
(二)安置工作存在較大的難度,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夠有效安置的人數有限,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后,基本上自謀職業,多數都選擇外出務工;有部分
5 釋解人員釋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戶口空掛,導致漏管失控,安置幫教組織對其行蹤無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隱患;
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相關工作人員對安置幫教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各部門相互協調齊抓共管的機制未得到有效落實,安置幫教工作未形成合力。對刑釋解教人員重點針對其重新犯罪后的處罰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視對其思想生活上的幫教,預防和減少其重新犯罪的動因。
第二、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有偏見,不利于其安置就業。 第三、經濟發展還相對滯后,現階段就業壓力很大,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就更加困難。由于經費有限,司法所辦公條件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待遇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七、對安置幫教工作的幾點建議
安置幫教工作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有明確的指導思想,需要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統一協調好安置幫教工作。只有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安置幫教工作,才能統一協調好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會的相關工作。與民政部門協調好,落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刑釋解教人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工作。
(二)認真抓好基層司法所建設。司法所是安置幫教工作的具體實施機關,把司法所建設抓好,落實好司法所專職人員,才能通過司法所具體實施好安置幫教工作。
(三)對相關工作人員加大安置幫教工作的培訓力度。相關工作人員對安置幫教工作從思想認識上重視起來,才能保證開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傳力度,樹立刑釋解教人員正面形象,消除全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偏見和歧視,鼓勵私營企業雇傭一部分刑釋解教人員,鼓勵刑釋解教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高安置率和幫教率。
。。司法所。
。。年。月。日
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篇四
安置幫教工作調研報告
安置幫教工作調研報告
加強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和幫助教育,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由于我國各地區經濟文化水平的差異,安置幫教工作也呈現了區域化的不均衡發展。而這其中,既有安置幫教機構的原因,也有刑釋解教人員自身的原因,本文將就此進行分析。
一、當前安置幫教工作面臨的困境
(一)缺乏法律依據
目前為止,除了一些個別的原則性指導文件,我國還沒有一部系統的全面的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保護的法律,實踐中往往只能依靠政府及相關機構的政策性文件來指導工作,沒有統一的標準,任意性較大,這也導致實際工作缺乏執行力,或是在執行過程中特別混亂,難以銜接。
(二)基層組織建設不完善,脫管失控現象嚴重
由于安置幫教工作本身的非強制性,很多刑釋解教人員在回歸后不會及時到戶口所在地報到及辦理入戶手續,而是選擇到外地務工,這導致當地的安置幫教組織無法掌握他們的行蹤,因而造成脫管漏管現象。而安置幫教工作本身也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工作機構,有的地方有專門的安置幫教組織,有的地方則與社區矯正或基層工作處合二為一。這樣混亂的組織形式導致沒有統一的考核標準,沒有統一的工作流程。再加上這項工作涉及的部門較多,而很多地方基層組織的力量薄弱,無力統籌各個部門統一開展工作,因此這項工作很多時候處于無人抓無人管的狀態。
(三)安置就業困難
在目前整體就業形勢嚴峻的現實下,刑釋解教人員大多都面臨著無法就業的困境,由于刑釋解教人員很多自身條件差,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社會歧視,他們在缺乏政府幫助的情況下很難實現自力就業。
(四)安置幫教主體單一,缺乏社會參與
安置幫教工作的最終目的是讓刑釋解教人員重新被社會所接納,而目前我國大多數地區的安置幫教工作都是以政府為主導,極度缺乏社會力量的參與。而安置幫教工作本身就是一項應當由社會主導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面參與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二、原因分析
(一)安置幫教理論研究、立法滯后
西方國家對于人的社會保護有著200多年的研究歷史,但我國在這方面的理論研究十分薄弱,還沒有專門的研究機構和研究人員。而刑釋解教人員的回歸社會是一個系統性很強的再社會化工程,需要社會學、法學的理論予以支撐。雖然中央、國務院把安置幫教工作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央綜治委和各省市綜治委也制定了一些工作方面的規定,但就安置幫教工作本身來說沒有一部法律來指導、管理,這給安置幫教工作帶來很多不便。1954年政務院頒布的《勞動改造罪犯刑滿釋放及安置就業暫行處理辦法》,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顯然已不再適用。1994年的《監獄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救濟和權利保障等問題作了專門規定,但只有4個條文,這些規定比較原則,缺乏可操作性和程序性,不能涵蓋安置幫教工作的全部內容。現階段的安置幫教工作主要還是依據現行有關政策,借助行政手法去貫徹落實,這既不符合依法治國方略,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
(二)基層力量分散,信息資源沒有共享
安置幫教工作需要多部門聯合開展,但是部分單位缺乏大局意識,對安置幫教工作不夠重視,再加上不同系統的單位內部缺乏固定的溝通和協調機制,導致難以形成合力共同完成這項工作。同時,我國大部分省市的基層安置幫教機構沒有與公安機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人口信息不全,對部分不愿意回原籍或者因各種原因發生戶口遷移的人員難以管理。
(三)刑釋解教人員的標簽污名化與社會區隔和排斥
刑釋解教人員雖然已經經過國家規范的約束和改造,實現了再社會化,但社會制度、社會成員對其污名化標簽的現象和機制安排確實是客觀存在的。比如對他們的定期審查,輿論宣傳中對他們的負面報道。普通民眾對安置幫教人員的評價也普遍比較負面,危險而易于再次犯罪往往是人們對他們的第一印象。刑釋解教人員同時還面臨著社會的區隔和制度的排斥。英國社會學家布思關于倫敦地區刑滿釋放人員的研究發現,這些人重犯率很高與社會文化的區隔和排斥有著很強的相關性。標簽污名化通過社會制度的區隔而得到進一步的強化。這些區隔和排斥包括就業制度中的歧視、流動機會的喪失以及身份的固化等等。刑釋解教人員一般來說社會聲望都比較低,經濟購買力和政治權力往往也是缺乏的,他們往往被隔離在正常的流動渠道之外而成為圈外人。
(四)政府與ngo在安置幫教工作中缺乏合作
政府在安置幫教工作中能夠有力的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監督管理和教育矯正的質量,降低違法犯罪率,維護社會穩定,但是政府的工作往往缺乏專業化的水平,很多時候有心無力,最終產生畏難情緒,反而不利于工作的開展。相反的,一些非政府組織擁有大量的專業社工和常年從事社會工作的經驗,并且能夠深入社會之中,不僅能夠做好工作還能起到正面的宣傳作用,傳遞正能量??墒牵F實情況是,目前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之間缺乏長效有力地合作機制。如果能夠借助一些非政府組織,例如上海市的新航社區服務總站,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幫扶回歸人員的工作交給專業的社工站,由專門的社會工作者、志愿者來開展工作,既是對政府力量的有效補充,也能夠讓社會大眾對這項工作有進一步的認識,取得人們理解和認可。
三、方法和對策
(一)安置幫教工作的法治化
法治化的前提是法制化,安置幫教工作應當依法進行,遵循法律程序,避免工作的隨意性,具體來說應當考慮到以下幾點:
1.權利義務(權力職責)的法制化。以立法形式完善對刑釋解教人員的社會保障,明確工作部門的職責分配,避免工作混亂互相推諉。
2.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將安置幫教工作作為一個長期工作固定下來,明確工作程序,形成穩定的工作制度。
3.工作機制的一體化。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協調一致,建立健全一體化的安置幫教工作網絡,充分共享信息資源,通過立法或制度上的規定將各個職能部門和機構有效聯合起來做到幫教工作機制的一體化。
(二)刑釋解教人員的去污名化
污名化就其實質而言,是主體在外在環境制約下的自我建構和自我認同。該機制發揮作用的關鍵在于制度的切合。為此,在開展具體的安置幫教實踐工作中可以引入社會學、社會工作領域中所普遍強調的保密、責任原則,消除制度安排中的比如說就業領域的歧視性政策;在輿論、媒體宣傳等領域中消除對刑釋解教人員的負面和污名化形象塑造等。通過行為的規范、生活生產技能的培訓提升刑釋解教人員的社會適應能力,經過幫扶教育消除刑釋解教人員心靈上被打下的烙印,避免其產生“自我降格”的心理過程。
(三)豐富社會網絡資源,加強政府與ngo之間的合作
借助一些非政府組織,例如我國上海市就有新航社區服務總站,當地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幫扶回歸人員的工作交給專業的社工站,由專門的社會工作者、志愿者來開展工作,既是對政府力量的有效補充,也能夠讓社會大眾對這項工作有進一步的認識,取得人們理解和認可。通過社區工作和行政工作,加強刑釋解教人員與社會資源的聯系,發揮正式團體、非正式團體的社會輔助性作用。
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篇五
安置幫教情況報告
一、基本情況
截止目前,我區共有刑釋解教人員 名,其中刑滿釋放的有 名,解除勞教的有 名;男性 名,女性 名;安置率為,幫教率達到。
二、開展“獻愛心”幫教活動,彰顯幫教人性化 在新春和中秋國慶等節日到來之前,為了讓刑釋解教人員共享改革開放成果,與家人共同歡度一個快樂的節日,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區委、區綜治委的領導和協調下,組織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21條行政街安置幫教組織,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對特困刑釋解教人員“獻愛心”系列活動。
1、深入監所,對×××籍服刑人員開展幫教活動。今年1月5日上午,由區安幫辦會同區綜治辦,組織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領導共16人組成“春節慰問幫教團”,由區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帶隊,帶著節日慰問金來到省女子監獄,慰問干警和對29名×××正在服刑人員進行幫教和發放節日鼓勵金。在幫教活動中,幫教團與服刑人員進行了面對面的座談,并向服刑人員通報了天河區建設和發展的情況,轉達了全區人民節日的問候,并希望他們認真學習、認真改造,爭取早日回家團員。服刑人
員也向幫教團表示,要認罪服法,積極配合干警的管教,爭取早日回歸社會,為建設家鄉作出貢獻。
2、突出重點,給特困刑釋解教人員送去關愛。為確保每一個生活有困難的刑釋解教人員都能實實在在地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慰問活動開始前,我們在全區范圍內進行了一次徹底的摸查,把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生活來源的“三無”刑釋解教人員作為重點慰問對象。慰問活動主要采取上門探望和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并給慰問對象贈送米、油等各種節日、生活用品。區安幫辦工作人員在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帶領下,帶著米、油等應節禮品,分別深入到區屬各街特困刑釋解教人員家中進行探訪和慰問。在慰問活動中,慰問小組還仔細詢問被探訪的特困刑釋解教人員的生活、工作情況,了解他們目前所遇到的實際困難,想方設法為他們解決,使特困刑釋解教人員深受感動,紛紛表示感謝政府的關懷,今后一定用實際行動走自食其力的道路,為建設家鄉做出自己的貢獻。
3、整體推進,全面開展“獻愛心”活動。在重點幫教特困刑釋解教人員的基礎上,區屬21條行政街的安置幫教組織,也分別由各街主管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領導帶隊,由司法所、民政科、派出所以及居委會等各部門組成慰問小組,對各自轄內的特困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家訪和幫教活動。
三、加強管理,認真開展刑釋解教人員排查工作
根據市安置幫教辦《關于在亞運會前對刑釋解教人員開展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穗綜治委安幫辦?2010?2號)精神和亞運安保工作的要求,區安置幫教領導小組專門組織召開了工作會議,會上對開展此次集中排查工作作了認真部署。會議要求全區各街要認真查清本轄區戶籍刑釋解教人員的底數和基本情況,對其中的重點對象嚴格落實監管防控措施,及時掌握動向。實現“大事不出、小事減少、管理嚴格”的總體要求,各街安幫辦要充分認識到做好刑釋解教人員排查工作,是廣州亞運安保工作的重要環節,排查工作的廣度和深度直接影響到廣州亞運安保工作的成效。因此,必須作為當前頭等重要的政治任務抓好落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心和使命感,認真扎實地開展集中排查工作,為廣州亞運會的成功舉辦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區屬21個街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也分別召開了工作會議,成立了以街主管安置幫教工作的領導掛帥的集中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集中排查工作,各街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還根據上級關于開展集中排查工作的部署,結合本街,本地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實際,制訂了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落實集中排查工作任務。由于我區各級領導和安置幫教組織高度重視這次集中排查,全區上下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綜治組織牽頭,公安積極配合,司法行政主管部門認真實施的工作局面,有力地保障了我區刑釋解教人員集中排查工作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有步驟地全面推進。
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篇六
2011年朱明鄉安臵幫教工作自查報告
縣安幫辦:
2011年我鄉安臵幫教工作在鄉黨委、政府領導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及綜治部門的精心指導下,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地、縣有關刑釋解教人員安臵幫教工作文件精神,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扎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F將工作情況自查后報告如下:
一、認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質量。
(一)認真做好人員信息核實,擬定幫教措施。當收到縣安幫辦轉來的在教在戒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后,我們在第一時間內到鄉派出所核實基本信息,并聯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幫教方案,落實幫教責任人。對于在教在戒人員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我們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給予一定的救濟和幫助。
(二)認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員的幫教工作,解決其后顧之憂,積極改造。一方面我們根據監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認真仔細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員家庭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另一方面,我們通過監所寄來的《幫教告知書》,對罪犯家庭的的困難細致核實。堆在排查和核實中發現的在教在戒人員家庭困難、子女輟學、老人無人贍養、婚姻不穩定等問題及時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溝通,協調幫教措施和解決辦法,幫助他們的了卻后顧之憂,讓在教在戒人員在監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積極建立刑釋解教人員銜接機制。
(一)開通并成功運行了全省刑事結交人員信息系統。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安排和相關要求,我鄉開通了開通中央安臵幫教信息系統及依托公安金盾網建立的安幫信息系統,并正常使用這兩個系統開展信息傳遞工作,實現了在教在戒及刑釋解教人員銜接全網上便捷進行。
(二)積極實現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與幫教工作。對于刑滿釋放的犯罪人員,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時與其所在村聯系,通知刑釋人員按時到司法所報到,自覺接受幫教,對不愿接受幫教的,我們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動態跟蹤工作;對于刑滿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們積極取得與其家人的聯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況;對于刑滿釋放后沒有工作能力,生活情況極其困難的,我們積極協調民政等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救濟,符合低保條件的給予低保;對于刑滿釋放人員,因其特殊的經歷,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鄉把這類人員作為重點人口對象,司法所也積極做好幫教工作。
(三)積極完善安臵幫教工作機制和相關制度。
按照黔綜治辦[2011]41號文件精神,我鄉比對《刑釋解教人員岀監(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貴州省刑釋解教人員銜接安臵幫教管理工作流程圖》及其它相關制度,制定了我鄉安臵幫教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
三、積極提高刑釋解教人員的服務管理水平。
(一)切實解決刑釋解教人員生活、就業和就學問題。
1、為了是刑釋解教人員能有一技之長,憑借自身努力重新適應社會。我鄉積極引導刑釋解教人員參加各種就業培訓。在勞動力輸出轉移中,盡量安排有一技之長的刑事解教人員參與,以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
2、在給予生活困難的刑釋解教人員生活救助以外,我鄉對此類人員的子女就學問題也是格外關注。對于因經濟條件或其他原因無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鄉積極聯系教育等相關部門給予一定的減免,切實保障他們的就學及受教育的權利。
3、對回歸農村的刑釋解教人員積極落實土地。因部分刑釋解教人員服刑時間長,出監所后土地荒蕪或被他人耕種的情況,我鄉積極組織有關部門,對土地荒蕪的由所在村協調,確保其土地重新開墾,重新耕種。對土地已被他人耕種的,我鄉協調故土等部門,實地調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權人返還土地。這樣,重新回到農村的刑釋解教人員有 2
了土地,經過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決溫飽,重新犯罪的幾率大大降低。
4、積極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等各種保障措施。對于刑滿釋放的刑釋解教人員,我鄉都積極納入新農合的范圍,對經濟條件差,繳費困難的,我鄉按照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的減免。對患有嚴重疾病的,我鄉按照有關規定和相關程序為其辦理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等優惠政策。
四、努力加強刑滿釋放人員的教育幫扶工作。
(一)努力開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滿釋放人員因其特殊的經歷,重新返回社會以后,由于受歧視等種種原因,部分人員的思想狀況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幫教。因此,我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為每一個刑釋解教人員落實一名幫教責任人,幫教責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擔任。此幫教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釋解教人員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況,發現異常的及時向鄉司法所、綜治信訪維穩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時落實幫教措施,對其開展教育轉化。
(二)積極推進社會幫扶。
安臵幫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僅靠司法行政部門難以完成,需要個部門、各單位、乃至全社會的共同參與。我鄉開展安臵幫教工作,積極有效地利用機關、單位、社會團體的組織管飯開展幫扶。黨委、政府、婦聯、團委等在重大節日對生活困難的刑釋解教人員給予探望。
五、進一部加強組織領導,為安臵幫教工作打造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年初,我鄉成立了朱明鄉安臵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親自掛帥。領導小組設立了辦公室(安幫辦)在鄉司法所,落實了工作人員(鄉司法助理員)。同時,整合了鄉綜治維穩信訪工作中心資源,為安幫辦配備了電腦等辦公設施,成功連通了中央安臵幫教信息系統及依托公安金盾網建立的安幫信息系統。
六、自評情況。
對照《貴州省2011年度刑釋解教人員安臵幫教工作考核細則》中涉及鄉鎮部分,通過自評,我鄉此項工作得分應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及問題。
2011年,雖然我鄉安臵幫教工作穩步開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問題,體現在四個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鄉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朱明司法所應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僅有一個編制,僅有一名工作人員,很難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沒有經費保障、沒有辦公設施。充當安臵幫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為止,沒有任何經費、沒有辦公設施,可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3、鄉鎮主要工作占用時間過多。整個司法所僅有一名工作人員,卻擔任著安臵幫教、法制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多想工作,本來不堪重負,確還要參與或擔任大量鄉鎮主要工作,從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時間、經力比例不足10%。
4、部門推諉嚴重,無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種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糾紛或是法律問題,村里推鄉里,鄉里其他部門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隱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幫辦)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進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釋解教人員銜接工作。
2、加強幫教力度,按時定期開展幫教工作。
3、積極協調多方力量,做好相關救濟救助工作。
4、進一步加強檔案管理,完善幫教檔案。
朱明鄉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安置幫教工作基本情況篇七
司法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自查報告
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后進行幫教安置和繼續教育的有效途徑,是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對于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構建平安和諧的發展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所已于近期開展了2011年度安置幫教工作的自查工作,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2011年,鄉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在縣綜治委安置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堅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針,通過全鄉安置幫教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出了安置幫教工作的新路子,并取得了明顯成效,達到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長、育其人、正其本”的安置幫教目的。
一、圍繞一條主線,明確安置幫教工作的責任
今年來,我們把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預防和減少他們重新違法犯罪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抓“兩個落實”,形成安置幫教工作新機制。一是落實制度。在組織健全的基礎上,我們建立了安置幫教工作管理規定并懸掛上墻。管理規定的主要內容有:(1)刑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管理規定;(2)銜接制度;(3)重點幫教制度;(4)例會制度;(5)匯報制度;(6)檔案制度。安置幫教工作是維護地區穩定,維護社會治安,防止釋放人員重新犯罪,給社會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截止現在,我所登記在冊的全鄉范圍內刑釋解教人員共計名,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檔人,建檔率達到1;嚴格按照安置幫教的工作要求,對刑事解教人員進行月見面談話,幫教率達到。在各村幫教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對每一個幫教對象開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想盡一切辦法幫他們解決這樣那樣的困難,經過各個幫教小組耐心細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幫教工作任務,為維護我鄉的穩定和創建“平安鄉”做出了重大貢獻。全鄉現已建立健全幫教組織個,安置幫教工作人員名;二是落實責任。把安置幫教工作列入年度綜治工作的考核內容,通過月度、季度等考核各村組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并實行“三包”(即包安置、包教育、包轉化),促進安置幫教各項內容、措施落實。
二、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穩定
我們把鄉接關作為刑釋解教工作的出發點和切入點,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情緒穩定。我們要求安置幫教組織做到“五個及時”。一是及時造冊建檔。收到回歸人員通知書后,要立即著手做接茬工作,對刑釋解教人員在監、所的表現情況和家庭狀況進行詳細的記錄,為以后開展安置幫教工作提供資料、打好基礎;二是及時家訪?;貧w人員回家后,各村委會幫教工作小組要隨即指派幫教人員到其家中進行家訪,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并動員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轉化工作;三是及時簽訂幫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幫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四是及時進行法制教育。通過贈送法律常識讀本、組織學習法律知識等途徑,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們遵紀守法;五是及時制定和落實幫教措施。安置幫教組織根據回歸人員的不同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幫教計劃,落實幫教措施,使他們能夠自食其力,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
三、
強化“三項管理”,預防刑釋解教人員的再犯罪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回歸人員的心態很不平穩,存在過一天算一天的得過且過思想,為真正杜絕他們思想行為上的重復犯罪現象,我們在加強思想教育、化解消極心態和安置落實工作的基礎上,注重對這一部分人員的跟蹤監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實專項管理。對回歸人員安置幫教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分類梳理,全面掌握回歸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底數。二是實施規范管理。年初我們就專門下發文件,進一步明確有關工作機構在安置幫教工作中的職責、制度和要求形成嚴格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動態管理機制。三是突出重點管理。我們要求基層安置幫教組織對部分長期在特種行業、娛樂場所從事經營活動和工作的刑釋解教人員,在責任區民警落實日常檢查管理的同時,逐一將這一部分人員納入重點管理對象,結合突出性、階段性的綜治工作特別是“嚴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數,嚴防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截止目前,我鄉的刑釋解教人員再犯罪率為零。
四、切實加強銜接管理,做好重點對象的管控工作
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排查工作,查清底數,掌握去向,有針對性地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管控工作。全鄉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及時了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員刑釋解教的時間,實行動態管理,努力減少脫管、失控現象的發生。強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釋解教人員轉化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幫工作站)對刑釋解教人員,特別是對“三無”(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處可去)人員、未成年人、外出務工及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刑釋解教人員實施跟蹤幫教,強化糾紛排查和調處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層,把刑釋解教人員穩定在基層。
五、落實“三條措施”,提高刑釋解教人員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觀念。兩勞回歸人員往往個人思想包袱較重,加上社會上一部分人的偏見和歧視,他們往往有自卑心理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對此,在安置幫教工作中,各級安置幫教一方面重視對刑釋人員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通過大力宣傳和教育,讓全社會人都正確認識和對待回歸人員,并轉變對回歸人員的思想觀念和態度。通過宣傳,讓人們做到“三不”、“四個一樣”即不嫌棄、不歧視、不糾纏舊罪過;政治上一樣對待、經濟上一樣支持、工作上一樣信任、生活上一樣關心,讓回歸人員感到社會的溫暖、信任和關心,從而,讓回歸人員樹立起生活信心,并揚起事業的風帆。二是政策扶持。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在兩勞人員回歸時就及時告知其國家的安置就業政策,為他們提供最新的市場信息。同時,還協調相關業務部門,積極為回歸人員就業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確保他們找對路、找準路。三是從實際出發,引導刑釋解教人員轉變就業理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通過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工作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就業。協調村民委員會及村集體經濟組織落實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農業技術服務,幫助他們發展多種經營,解決生活困難。同時公布用工信息,引導刑釋解教人員外出務工。
六、存在問題及原因
安置幫教工作得到長足發展進步。但是,也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銜接工作有脫節,主要表現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間相互協調不夠,在安置幫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統一協調起來。部分村委會與派出所銜接不好,村委會的幫教工作較被動,不能及時主動地掌握新刑釋解教人員的基本情況;(二)安置工作存在較大的難度,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夠有效安置的人數有限,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后,基本上自謀職業,多數都選擇外出務工;有部分釋解人員釋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戶口空掛,導致漏管失控,安置幫教組織對其行蹤無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隱患;
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相關工作人員對安置幫教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各部門相互協調齊抓共管的機制未得到有效落實,安置幫教工作未形成合力。對刑釋解教人員重點針對其重新犯罪后的處罰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視對其思想生活上的幫教,預防和減少其重新犯罪的動因。
第二、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有偏見,不利于其安置就業。 第三、經濟發展還相對滯后,現階段就業壓力很大,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就更加困難。由于經費有限,司法所辦公條件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待遇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七、對安置幫教工作的幾點建議
安置幫教工作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有明確的指導思想,需要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統一協調好安置幫教工作。只有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安置幫教工作,才能統一協調好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會的相關工作。與民政部門協調好,落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刑釋解教人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工作。
(二)認真抓好基層司法所建設。司法所是安置幫教工作的具體實施機關,把司法所建設抓好,落實好司法所專職人員,才能通過司法所具體實施好安置幫教工作。
(三)對相關工作人員加大安置幫教工作的培訓力度。相關工作人員對安置幫教工作從思想認識上重視起來,才能保證開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傳力度,樹立刑釋解教人員正面形象,消除全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偏見和歧視,鼓勵私營企業雇傭一部分刑釋解教人員,鼓勵刑釋解教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高安置率和幫教率。
。。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