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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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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十七篇)
時間:2023-03-25 09:40:15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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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一

依據《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河南六建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設備

名稱設備型號臂長(米)高度(米)附著次數數月租賃費量配置數量工資

包干費高塔

操作人員操作司機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

《安裝拆卸合同》(見附件一)執行。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

二、租賃設備用途:設備用于大曌國際二期7#、8#、9#、10#、11#項目。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調試檢驗合格并開始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于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甲方于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定出具發票。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收費標準為月租賃費/30天×租賃天數)。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開始使用之日為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為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釬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操作證復印件交乙方存檔備查)并按施工安全規程指揮起重作業,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和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證件復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查),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并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簽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簽認工作。

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乙方在市區應在2小時、郊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含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等)。

在操作過程中,若發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見附件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于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后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二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塔式起重機(下稱塔吊)租賃,在自愿,*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號為塔吊臺。租賃期從正常運轉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報停)。乙方租賃起算日期為乙方簽名 。

二、本塔式起重機租賃價格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專業安裝資質的人員安裝,乙方承擔進場費,出場費,安裝費,拆卸費,驗收費計每臺元,合計元。上述費用。甲方應具有塔機合法有效的資料,乙方應做好塔吊安裝前的準備工作,路道和電源等。

五、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提供相應塔吊的基礎圖。由乙方負責購買基腳螺栓(雙螺帽)和塔吊基礎的施工或租賃,并驗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質量造成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應做好塔式起重機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說明書進行塔吊的操作和保養。乙方應聘用具有特種作業許可證的塔機駕駛員,塔機不得違章和帶故障運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證性能良好。甲方承擔塔吊的.正常磨損和日常維修。甲方在此項工程,每臺塔機提供一根新的主鋼絲繩,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

八、乙方不得將甲方塔機租賃,轉讓,抵押。租用結束須提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結算租金。

九、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權停機直至拆除塔機,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十、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有爭議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合同簽訂:

日期:年月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三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_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

數量(臺)

吊鉤高度

臂長(m)

基礎方式

qtz6018

根據需要

予埋節式

第2條:費用組成

設備名稱

塔吊進出場費(元/臺)

基礎預埋費(元/臺)

月租費(元/臺)

q6018

注:1、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費用的組成原則

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后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由于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于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后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停置處理

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塔吊在租賃期間,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塔吊書面報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費用支付

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后,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后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后于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后,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余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 甲方責任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

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系,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范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于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負貴搭拆設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后暫停為甲方服務。

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甲方對于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甲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 乙方責任

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范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設備發生故障后,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乙方承擔由于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 爭議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后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四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于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租用乙方中聯塔式起重機 臺,型號為 ,塔機安裝高度以滿足該項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樓的高度),起重臂長 米,實際安裝臂長是 米;

、租期不少于 個月,不足 個月租期的按 個月計算租金,超過則按實際 使用日期計算;

、正常情況下塔機啟租日期按塔機經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安裝、調試完成,并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當日起計算,在乙方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合格證當日,若甲方仍不與乙方簽定交付使用手續,則塔機從該日期第二天起租賃自動生效;如因甲方趕工,按塔機安裝調試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塔機截止時間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以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準;

、乙方塔機(標塔)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時間進場,在乙方塔機進場后,甲方不及時進行塔機基礎施工,不及時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提交相關的屬于甲方的塔機報裝資料的(如:施工方案、計算書、基礎驗收證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蓋章等全部資料、手續等)等原因造成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檢測的,則塔機起租日以乙方標塔進場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開始計算(屬乙方原因的除外);

、塔機進退場

、塔機進場時間:鑒于乙方新塔機進場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歷天以通知乙方進場,以滿足甲方及時施工的需要;

、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租金

、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所租賃塔機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則租賃使用,交付使用當日(或啟租當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過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選擇停機,其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超過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拆除塔機;應付而未支付的租金從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額為基準每日加收5%作為延遲付款之滯納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異議

、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進退場費: 塔機地腳螺栓費塔式起重機進退場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該費用包括塔式起重機運輸、安裝、拆卸、檢測、塔機地腳螺栓、附墻預埋件等有關費用;

、不超過塔機附墻規定長度的附墻費由乙方承擔,而超過塔機附墻規定長度(垂直距離為4米內)的附墻費將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商定;

、進退場、地腳螺栓費在進場塔機安裝完成之日(一星期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畢;

、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進行收款,甲方以現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塔機經有資質的檢驗檢測部門檢測、驗收,其所需的檢驗費、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先扣除。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1、塔機僅限于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機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無權將塔機作為抵押、轉讓給第三方或另作該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則甲方須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及省市有關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負責塔機的現場安全管理;

4、負責無償提供該塔機的用電(每臺塔機供電容量不少于35kw),應在離塔身不大于5米范圍內設一專用電箱(電箱內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且參數須符合使用要求);

5、保證塔機在裝、拆作業及使用過程中的塔機工作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同時配備塔機在工地現場的指揮人員和司索人員及配置對講機、料斗、索繩等塔機作業所需的機具,且保證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揮符合國家有關安裝規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規范的司索或者指揮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布置圖、附墻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墻螺栓預埋;

7、及時配合乙方工作人員的維修保養工作,如工地沒有工作時,應協調乙方對該塔機進行維修保養。原則上每月累計不少于兩天讓乙方對塔機進行保養及安全檢測;

8、甲方必須保證塔機進、退場道路暢通,提供足夠的空間及場地給乙方進行裝拆作業。因道路或場地造成乙方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塔機無法進退場的其租金照計;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1、乙方所提供的塔機必須滿足塔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及甲方該工程屋面層施工(非塔樓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別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機高度或附墻數量時,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設備費、人工費由甲方承擔;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程及相關規范進行管理和作業,若發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8、雙方往來的函件,應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內予以回復(急函不超過三天),過期不復則視為對發函件方的默認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_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的租賃慣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商后,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履約,不得違約,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名稱:塔式起重機(下簡稱塔吊)(標準高度)

(二)型號:(三)塔吊的設備編號:

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數量:壹臺

塔吊的租賃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租賃期限:共計承租月。

甲方從月乙方從年月日起止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

(二)特別約定:

1、租賃期滿,租賃費結清后,經甲方同意,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在承租臺數、租金租期等條款雙方重新約定,重新簽訂塔吊租賃合同。

2、冬季停工停機起不得早于當年的11月日,如早于該日期,租金應交到該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3、春季開工開機日期不得晚于當年的3月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從此日期開始計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4、春開冬停的日期由甲乙雙方簽字予以確認。

5、塔吊在乙方施工現場安裝完畢后,經甲乙方在安裝檢測調試認定書上簽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負責維護、維修、保養工作,承擔維護、維修、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而使用塔吊,就視為默認塔吊達到施工使用標準。

6、乙方在甲方場地提出設備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在出庫單明細上確認簽字,設備返還進按出庫單驗收。

租金及給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幣支付)

1、每臺塔吊租金為(大寫)2、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簽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寫)

3、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租金總額是否包含稅金由雙方協商確定。

抵押金

1、合同簽訂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給甲方,經甲方驗收后,認為可以退還押金時,甲方將抵押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條。

2、在乙方不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時,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標準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節每月增加租金(大寫)

2、甲方有權監督和檢查乙方對塔吊的維護保養工作。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六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_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一、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的概況

1、塔機型號:,整機機件齊全,機況良好。

2、塔機結構型式:預埋地腳螺栓固定式。

3、塔機高度:自由高度為40米,安裝總高度為40米以內。

4、塔機有效臂長:60米。

5、每臺塔機配2名持證塔機司機。

6、使用工地名稱:

7、工地地址:

二、租賃期限

1、塔機從進場安裝自檢驗收合格后,從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預計租期_________個月。

2、塔機少于_________個月,租金按個月計算,超出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塔機租金(月):塔機租金采用月包干形式,安裝高度以內的每月每臺租金為壹萬柒仟元/月臺(¥元/月臺)。塔吊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結算一次。

2、甲方配2名持證的塔機司機,塔機司機的工資由乙方直接支付,塔機司機為每人每月壹仟玖佰元(¥元/人月),塔機司機每人每天工作10小時。塔機司機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塔吊指揮工由乙方自行配備。

3、乙方工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

4、乙方工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時,乙方每天照扣租金。

四、設備進退場及結算付款方式

1、進退場安拆費:甲方負責塔機的安、拆,正常作業(指塔機在不借助特殊方法或設施,塔機自身能正常加高、降低,能用壹臺25t汽車吊進行安裝或拆除的作業。)下以內安裝高度以內安裝和拆卸費用及進退場費用為為每臺貳萬捌仟元(¥元/臺)(含地腳螺栓)。于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前5天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設備進場由甲方南寧基地到乙方工地,退場由乙方工地到甲方南寧基地。

2、塔機從進場安裝自檢驗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設備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退租之日止計算租金,不足月按每天伍佰陸拾元/臺(¥元/臺天)計算。停工時間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拆走塔機。

3、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乙甲雙方對帳確認當月(從本月1日到當月最后一天)的租賃時間,并填寫書面結算單,經乙甲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結帳的依據,甲方根據乙甲雙方確認的結算單開具收據給甲方,乙方以現金形式付款。

4、結算單送達乙方后,10天內付清當次結算的租金,延付則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加收滯納金。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必須保證乙方現場塔機的正常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能自行撤退出場),但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移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對塔機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塔機的技術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t94621999。

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必須執行行業標準jgj33_________。

3、根據乙方提供的建筑資料,編制塔機的施工裝拆方案,提供塔機的基礎資料和圖紙,指導預埋地腳螺栓;并向乙方提供合格證及相關資料。

4、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塔機的各項安全規范要求裝拆塔機,承擔裝拆過程中的全部安全責任。

5、負責提供的塔機是符合國家有關塔機質量及其標準的性能良好的設備,承擔由于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并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及其人工和配件的費用。塔機在使用中出現故障,在4小時內派人到位修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

6、負責向當地建筑管理處建筑安全監督站申報塔機的安裝、使用及拆卸,待塔機安裝好后,負責向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申請檢測,并支付其各種費用,同時把所有資料交給乙方交監理備案(包括司機操作上崗證復印件)。

7、提供具有勞動部門認可的具有操作證的塔機司機,并進行政治、技術、業務教育,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優質服務,承擔由塔機司機操作而引起的安全責任。

8、對以上分清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

9、對塔機進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并把檢查保養記錄交乙方備案。

10、塔機司機按“十不吊”準則有權拒絕違章的運行,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塔機的正常安排使用。

11、每月每臺因故障累計不超過2工日,超過部分乙方按每臺每天陸佰元/臺(¥元/臺天)扣減相應的臺班費。

12、甲方及所租塔機還必須遵守國家行業地方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同時遵守乙方現場文明施工及保護員工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否則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筑資料、地質資料報告、塔機的布置圖及基礎設計方案,根據甲方提供的塔機資料,負責塔機的基礎定位、施工及其費用,并提供基礎的試塊報告。

2、負責提供塔機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因現場無條件及道路不暢通,致使塔機誤期安裝、拆除或者因建筑物阻礙不能進行塔機裝、拆作業的,乙方按誤期照付臺班費。

3、負責提供塔機使用的電源線,按塔機用電要求,塔機電壓要求在380±20v,把開關裝好在塔機附近3米以內,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塔機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后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甲方設備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照價賠償,配合甲方的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塔機周圍10米范圍內非塔機作業人員的進入。

5、負責對塔機周圍內的高壓線按相關的國家要求做好防護,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6、負責自備合格的指揮人員、信號工及指揮用具,避免違章指揮及信號不正確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于指揮工的責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因事故造成的甲方損失。

7、負責塔機司機和塔機所配備的指揮工的工資并安排食宿。

8、在塔機使用過程中,提供每月不少于兩個工作日的時間給甲方檢修塔機。

9、負責自備塔機大鉤以下的吊索、吊具等。

10、負責架設塔機安裝附著框桿的安全護欄、過道,提供并預埋扶墻預埋鐵件。

11、對甲方機組人員(司機)如不能很好配合施工現場的工作,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人員的要求。

八、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時支付塔機的租金和進退場費,逾期二十天不付款,甲方有權停機,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負責。在停機基礎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停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拆除塔機,并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

2、塔機進入現場后,因乙方停工、風雨、停電等造成的停工待工與甲方無關,乙方照付臺班費,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除外。

3、該塔機每月檢修定為2天,檢修時間由雙方現場商定。塔機正常的頂升、安裝附著框桿的停機,不視為甲方造成的停機時間。

4、塔機安裝好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做好驗收工作或填報各種資料。

5、塔機報停,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雙方做好租金的結算支付工作后,按期退場。乙方沒支付完結算款,甲方可以不拆塔機,不退場。乙方照付臺班費。

6、承租期間,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本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7、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故終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不能視為違約。

3、乙方不能保證塔機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4、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支付對方現金貳萬元(¥_________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協議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到當地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的有限期

合同簽訂并開始付款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租用設備支付租金完畢止。

十二、未盡事宜

本合同條款已經雙方協商確認,所有字體均為打印字體(除簽字和日期外),其他書體及涂改均無效,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_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款項付清后自動失效。十四、其它約定:

乙方單位名稱(章):_________甲方單位名稱(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七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_合同法》、《_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層,總高米。

1、名稱:塔吊

2、型號:

3、數量:臺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元/臺(不含稅,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后,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元/臺(不含稅,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元/天。安裝完畢后,由陜西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發證準許使用之日起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后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

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調試、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制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并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_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后,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頂升加節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為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并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為機械正常工作,按天計取租賃費。

1、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墻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鉆孔由甲方負責。

2、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清單附后)。

3、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為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負責為所租賃的設備配備機組人員。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5、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質服務

6、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于最佳性能狀態。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臺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信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信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后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八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臺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塔吊作業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

二、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或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為10小時/天,雨天及節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為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為320_元兩臺。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臺基礎費用計人民幣49000元。共計81000,。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依據,乙方應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稅務發票)

2、從20_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九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 塔機 臺,用于 工地,安裝高度(標高)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金:每月租金 元,(大寫: ),機操人員工資每月 元(大寫: );合計金額 元(大寫: )。

2、塔機一次性進出場費共計 元(大寫: )包干(已包含塔機安裝、拆除、修理、日常維護費,標準段及超高段標準節的所有進出場費及辦理塔機使用有關的安監等相關手續費等所有費用)。

3、超高標準節(標準節高度米/節)每節租金 元/天,附著4000元/道(附著長度單根超過七米,每增加一米加收 元)。

4、由甲方負責配備兩名機操人員。塔機指揮人員由乙方配備,也可委托甲方配備,工資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要求機操人員疲勞操作,如需增加機操人員,乙方按每月 元/人向甲方支付機操人員工資。

5、費用計算方法:設備進場以乙方通知時間為準,從安裝調試達到正常使用狀態之日起計算,不足一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臺班費)。如因乙方原因推遲塔機使用時間,仍從塔機達到正常使用狀態之日起計算租金。

1、租賃費付款方式:租賃費每季度結算一次,在下一季度7日內付清。余款在塔機報停后一個月內付清,如未按時付清,每天按租賃費總額的1%收取滯納金。

2、合同簽訂甲方進場進行地腳螺栓的安裝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塔機標塔段全部進場并開始安裝后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否則甲方可停止安裝,并由乙方承擔所產生的一經濟損失。

3、如因該工地現場條件限制,必須采用特殊方案安拆塔機,另增收技術措施費和大型機械臺班及人工費,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向乙方收取。

4、支付款項時甲方須提供足額租賃發票,產生的稅額部分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1、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完整可靠,應具設備本身所應具備的工作能力,并每天給足保養時間1小時,超出使用和維修時間則應扣減租金及賠付乙方相應損失;塔機高度必須滿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因甲方塔機高度不足(主要指超過標準塔高后標準節的配置不及時)影響乙方工作進度等則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塔機上崗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場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度、指揮、遵守乙方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每天正常上班時間應隨叫隨到,保證塔機正常運轉。

3、負責塔機的修理、保養,但時間需征得乙方認可。設備發生一般故障,甲方應在當天內全力搶修并排除故障,若機構出現故障,維修時間不超過3天。每月維修時間不得累計超過3天,若超過3天甲方將自動扣減租期及賠償乙方相關損失。

4、負責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圖紙和預埋地腳螺桿。

5、負責塔機的安全操作,提供的機組人員應遵守《塔機十不吊》及乙方現場的勞動紀律,服從乙方現場的合理安排。在施工中,如果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吊裝;在正常操作范圍內,如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及責任。

1、負責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賃費,如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機或撤機,乙方無權阻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并終止此合同。

2、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澆筑塔機基礎,如在基礎砼澆筑時造成甲方預埋地腳螺栓出現偏位或澆筑砼質量差,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電壓在360v~400v之間。如因電壓不穩造成塔機電器部件損壞或停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應在距塔機基礎5米內配備專用配電箱及電纜線。

4、乙方保證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向甲方提供塔機安裝和拆除條件,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派人配合,共同完成塔機的安拆作業。因乙方原因造成塔機進場后超過三天不能正常安裝、退場時候不能正常拆卸出場致使塔機停滯工地,乙方應按拖延天數向甲方全額支付租賃費用。

5、乙方應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和塔機“十不吊”標準,嚴格要求使用,不得強制使用,因乙方強制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6、向甲方提供機組人員食宿場地。

7、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設備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證設備不遺失或破壞,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8、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卸塔機,如擅自撤卸塔機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由此造成的機械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出 租 方:(蓋章) 承 租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電 話:

帳 號:

電 話:

維修服務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雙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賃施工塔吊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工程名稱:

二、塔吊型號:塔吊臂長: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裝形式:固定式獨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墻道

三、進場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費用結算:

進場費:___元/臺退場費:___元/臺組裝費:___元/臺拆裝費:___元/臺附墻費:___元/道租賃費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歷天數收取___元/日歷天/臺,附墻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總費用___元/天=___元大寫: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塔吊進場的前三天,乙方應支付進場費用___元。

2、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負責做好塔吊的基礎(固定式安裝)。

3、塔吊需附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鐵件的預埋,在正常距離內(4米),附墻桿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墻桿由乙方提供。

4、在基礎做好的前提下,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進場。

5、塔吊進場后,應在七日內安裝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安裝結束后,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安裝費___元,每月結算,定期五號支付上月發生的租賃費用,若無故拖延費用,甲方有權停機。

7、塔吊結束后,立即辦理結算手續,7日內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并免費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甲方應積極派人修理,并承擔修理費用,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停收當日臺班費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壞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

11、如因乙方亂指揮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礎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做好塔吊的準備,于三日內退場。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進行操作,禁止無證上崗。

14、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

違約按照總價10%收取違約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因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上條款待全部余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十一

承租方:出租方:

依據《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河南__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

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安裝拆卸合同》執行。

二、租賃設備用途:設備用于大曌國際二期7、8、9、10、11項目。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調試檢驗合格并開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于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甲方于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定出具。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按50%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開始使用之日為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為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釬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并按施工安全規程指揮起重作業,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____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并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簽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簽認工作。

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乙方在____區應在2小時、____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

在操作過程中,若發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于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__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后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十二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租賃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格):qtz63(slp5013)

二、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為止。

三、預計工期:12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___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核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壹萬伍仟()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后支付進出場費余款元。

2、塔機安裝完畢并經甲方監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并對制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并付清租賃費時間)為準,該時間為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定及工地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時間(保養時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米),每節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墻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十三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_合同法》、《_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 層,總高 米。

第二條 租賃機械及附件的名稱、型號

1、名稱:塔吊 2、型號: 型 3、數量: 臺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 元/臺(不含稅,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后,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 元/臺(不含稅,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 元/天。安裝完畢后,由陜西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發證準許使用之日起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付款方式:墊資三個月,第四個月付清上月租金,以后每月30號前付清上月租金。機械出場前付清剩余租金。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后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如機械安裝后正常投入使用,則按第三·2條執行。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調試、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制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并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_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后,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頂升加節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為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并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為機械正常工作,按 天計取租賃費。

9、項目所在地安、監等政府部門的正常工作關系,由甲方負責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

10、因甲方原因需給塔吊加裝防碰撞措施,其費用由甲方自負。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義務

1、提供給甲方完整的設備技術資料,企業資質證書,特種設備安拆許可證,配備操作人員,負責塔吊安裝的驗收,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接受政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按要求整改達標。

2、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墻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鉆孔由甲方負責。

3、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清單附后)

4、乙方作業人員進入工地必須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在不違反操作規程的情況下,乙方必須盡快組織搶修,若超過6小時扣除當天租費。

5、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為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負責為所租賃的設備配備機組人員兩名,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7、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質服務(執行公司服務保證措施和服務守則)

8、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于最佳性能狀態。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記錄和月檢記錄。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臺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信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信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后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十四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_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12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30元,每套附墻每天30元,加節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天,(自20__年8月29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3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松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銀川市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生業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材料員: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臺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塔吊作業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

二、 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為10小時/天,雨天及節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為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為320_元兩臺。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臺基礎費用計人民幣 49000 元。共計81000,。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 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依據,乙方應于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稅務發票)

2、 從20_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 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十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根據《_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塔機名稱塔機型號單位數量塔機每月每臺租賃費每臺經出場費及安拆費塔機每加一道附強補助費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機使用共 臺價值為 萬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稱: 。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點: 。

1、塔機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塔機每月租金 元,稅金由 交納。

3、承租方租賃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個月,不足 個月按 個月計算(租金);超越 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租金起算日期從塔機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起算租金到塔機送到出租方指定地點止。承租方實際完工結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項及費用,此租賃合同方可終止。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1、承租方和出租方簽字租賃合同后,地腳螺絲和底座送到工地時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機進入工地前承租方將進出場費全額支付給出租方。

2、出租方塔機司機 人,每人每月工資 元,司機工資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負責食宿、工資及勞資關系于甲方無關。塔機司機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員,因司機未盡到法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司機本人或第三人損害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每月5號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資金不到位,雙方協商解決,甲方并有權單方面停機(停機期間繼續計租);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寧波市塔吊租賃公司電話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為確保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施工現場內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均有對各自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

3、甲方的起重信號工必須持有市級頒發的有效證件,乙方配合施工的機械人員也必須同樣持有市級頒發的有效證件。

4、甲乙雙方吊車司機和吊裝信號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中“十不吊”的規定,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雙方共同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1、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和附件(2)《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補充標準》中的有關條款。

2、甲方必須根據設備租賃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提供足夠設備安裝的作業場地,并保證運輸道路通暢,以確保設備安裝工作的安全正常進行。

3、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設備方案中數據和要求,進行設備基礎施工,設備基礎施工過程中應由乙方監督指導,不得擅自改動乙方提供的設備安裝方案,如必須改動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4、甲方提供的安裝設備的基礎,必須是滿足乙方設備安裝方案中各項要求的合格基礎,并在驗收中出具各項實測數據和資料。

5、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吊運建筑施工材料的吊具、索具必須是滿足使用要求的,規范的。

6、甲方提供的信號指揮人員,掛鉤應是相對固定的,持有效證件的。

7、夜間施工甲方必須保證有良好的現場照明。

8、甲方應滿足乙方一切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9、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指示吊車司機或信號工違章指揮。

10、由于甲方或乙方安全措施不利,吊具、索具使用配置不當,違章指揮造成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的,一切由提供方負責。

11、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操作人員因其不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12、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有檢查、監督權,對設備的不合格項目和安全隱患有權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限期整改。

1、乙方提供的吊車必須是天津市建委建檔,有資質、有營業執照、有市建委統一頒發的設備統一編號合格產品。

2、乙方的吊車司機有權拒絕一切違章指揮。

3、乙方的吊車司機在工作中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4、在施工作業中乙方吊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5、在設備安裝、調試等各項工作完成后,乙方檢查驗收人員必須出具填寫好的驗收資料,交甲方參加檢查驗收人員,以備甲方及時存檔。

6、乙方負責對吊車進行日常的保養、維護工作,確保塔吊安全正常運行。

7、乙方應滿足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8、由乙方塔吊司機因違章作業引發或造成安全事故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杜絕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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