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一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范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并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并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嵐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后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b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c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d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xxx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賬號: 賬號:
開戶行: 開戶行: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郵編: 郵編:
email:email: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有關海運、空運、海空聯運等出口貨物運輸代理事宜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委托甲方作為國際貨運代理人在上海地區辦理訂艙、報關、運輸、倉儲等貨物出口相關作業的貨運代理業務。
二、訂艙
乙方訂艙,應提供全套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
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進口報關單、進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乙方可選擇以下三種方式向甲方送達托運單:
(a) 加蓋乙方有效簽章的正本托運單;
(b) 加蓋乙方有效簽章的正本托運單之傳真件,原件應當在傳真后3個工作日內寄至甲方;
(c) 根據甲、乙雙方間的《電子訂艙協議》,發送數據電文形式的托運單。
甲方僅認可上述三種形式的托運單,任何其他的托運方式均將被視為無效。
訂艙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內容真實之托運單,托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訂艙本身單位名稱、電話、傳真
及聯系人等各項信息。
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
及特別要求等。如托運單所列內容確實、錯誤、不真實、不清洗所導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權因此追究甲方的責任。同時,乙方需於托運單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本協議項下之權利。
乙方如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乙方應於訂艙時,明確注明協議合同編號及運價於托運單,甲方不承擔
運費誤差責任。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得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
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三、貨物倉儲
乙方貨物暫存入甲方倉庫的,可與甲方簽訂《倉儲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之附件。
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乙方應當在進倉通知書上如實填寫相應內容。
甲方倉庫有責任及時卸貨,并且甲方有責任根據托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件數,包裝情況等并出具
倉庫收貨回執。
乙方有義務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為乙方之全權代表。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
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三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簡稱公司)授予乙方(簡稱代理人)在_________國_________經銷_________的獨家代理權,自本協議簽字日起_________年為期。
2.代理人保證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訂貨,非經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違背公司關于裝運訂貨的任何指令。
3.本協議履行期間,代理人將收取傭金:
訂單額少于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訂單額超過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4.代理人提供的發票金額,包括傭金和除郵寄、小額雜費以外的開支,公司將開具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個月用掛號信書面通知對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時候違背本協議任何一款,無須通知,本協議即告終止。
協議雙方于上述時間簽字蓋章為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四
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系指_________國_________。
商標:本協議中所稱“商標”系指(商標全稱)_________。
第2條委任及法律關系
委任: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擔此項委托。
法律關系: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于給于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它任何關系,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并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或合伙人。雙方明確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3條甲方的責任
廣告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戶發盤。
轉介客戶: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戶轉介乙方聯系。
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盡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戶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協議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并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后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第4條乙方的責任
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并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協議“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協議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最低銷售額: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戶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戶,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后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戶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5條傭金
傭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并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后,將按發票凈售價付給乙方百分之_________傭金。為了結算方便,傭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傭金退還甲方。
計算基礎:上述“發票凈售價”系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后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稅及貨物稅,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傭金。
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戶,雖已了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系,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傭金與乙方,并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協議第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戶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傭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超額傭金: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并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傭金:(1)超額百分之五十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2)超額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獎勵傭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后一次匯付乙方。
第6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協議,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第7條協議的終止
終止:協議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或
(2)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
(3)如發生違反本協議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注冊的情況;或
(4)如發生本協議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并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協議的影響。
乙方特此聲明:由于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協議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傭金仍應照付。
第8條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關于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協議并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9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騷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它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后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條仲裁
凡有關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第11條轉讓
要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12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生效日期: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能生效。
標題:本協議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協議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全部協議:本協議系雙方關于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以前其它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正式文本:本協議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后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政府貿易:本協議不適用于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于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五
甲方:xx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代理以下(進口產品)達成協議: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相關報關公文。
2.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報關手續,保證進口貨物的原裝性,并負責安裝,操作培訓。
3.乙方負責對外接洽、簽訂進口合同、辦理對外開證、進口審核、報關接貨等事宜,貨到口岸后負責辦理清關、商檢等相關手續,如出現貨物與合同不符或短件及質量方面的問題,全權負責對外申報及索賠。
4.所簽外貿合同金額必須和報關金額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損失由當事雙方全權負責。
二、交貨期限:
在外貿合同簽訂后,乙方按合同裝運期限及時催貨、辦理相關接貨手續。
三、付款方式:進口合同生效后,乙方嚴格按進口合同的支付條款,及時對外電匯或開立信用證。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協議簽字蓋章即行生效。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有關海運、空運、海空聯運等出口貨物運輸代理事宜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委托甲方作為國際貨運代理人在上海地區辦理訂艙、報關、運輸、倉儲等貨物出口相關作業的貨運代理業務。
二、訂艙
乙方訂艙,應提供全套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
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進口報關單、進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乙方可選擇以下三種方式向甲方送達托運單:
(a) 加蓋乙方有效簽章的正本托運單;
(b) 加蓋乙方有效簽章的正本托運單之傳真件,原件應當在傳真后3個工作日內寄至甲方;
(c) 根據甲、乙雙方間的《電子訂艙協議》,發送數據電文形式的托運單。
甲方僅認可上述三種形式的托運單,任何其他的托運方式均將被視為無效。
訂艙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內容真實之托運單,托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訂艙本身單位名稱、電話、傳真
及聯系人等各項信息。
托運單內容應注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
及特別要求等。
如托運單所列內容確實、錯誤、不真實、不清洗所導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權因此追究甲方的責任。
同時,乙方需於托運單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本協議項下之權利。
乙方如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乙方應於訂艙時,明確注明協議合同編號及運價於托運單,甲方不承擔
運費誤差責任。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得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
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三、貨物倉儲
乙方貨物暫存入甲方倉庫的,可與甲方簽訂《倉儲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之附件。
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乙方應當在進倉通知書上如實填寫相應內容。
甲方倉庫有責任及時卸貨,并且甲方有責任根據托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件數,包裝情況等并出具倉庫收貨回執。
乙方有義務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為乙方之全權代表。
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
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盡量送貨時即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確體積、重量為準,采用多退少補之方式確定運費。
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200元人民幣)。
乙方所提供貨物如是拼箱或混裝的,乙方應在進倉通知書上逐一列明實際嘜頭、件數、包裝、規格等相關信息,并告知甲方具體分貨方式,否則相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
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并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
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須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之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
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依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并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正常出運。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回超收差額。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之運輸。
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及刑事責任,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乙方付費時,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前一周必須與甲方確認應付費用對應的發票是否收到,且需依開航日
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其他乙方之單證及貨物,直至乙方依時、依續結清應付費用。
有關發票付款情況更改,除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必須在開船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并交回原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更改。
乙方要求更改,有任何涉及甲方收款問題情況,甲方也有權拒絕更改。
六、運費及人民幣費用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以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運雜費,簽收提單:
(a) 只有在乙方付清運雜費后,甲方才簽發正本提單。
(b) 甲方先簽發提單,然后在每月20號以同城托收無承付方式與乙方結算上月應付甲方的所有運雜費,雙方另簽訂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協議(附件1),作為協議附件;如乙方不能按時辦理托收,甲方將按本款第a種方式結算。
(c) 甲方先簽放提單,然后以月結賬方式與乙方結算運雜費、即乙方每月30號前結清上月應付甲方的所有運雜費;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甲方將按本款第a種或b種方式結算。
無論甲方以何種方式結算運費,乙方均必須及時審核甲方開出的發票或運費清單,如有疑異應在甲方開出發票之日或運費清單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將按開出的發票金額或按發出的運費 清單進行開票和結算運費。
如乙方不能按本條規定的費用結算方式按時結算運雜費,乙方同意甲方采用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直到乙方付清在此之前應付的運雜費,而由此產生的`任何風險、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延緩簽發提單;或延緩提交外匯核銷單;或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貨物的交付;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相應期間的銀行存款利率征收利息。
乙方依時需付清應付款后,甲方于隔月25 ~ 30日之間準時結清前一月全部訂艙傭金。
運費到付遠洋之訂艙傭金則需再隔月25 ~ 30日之間正式結清。
但前提必須是確定到付運費甲方代理已收到。
七、協議終止
如遇乙方未按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于目的港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和國內未出運的貨物,直到乙方結清費用為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于半年內,未與甲方訂艙時,本協議亦即自動終止,乙方則恢復付款交單式與甲方訂艙。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7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八、協議修改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九、法律與仲裁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單位,僅適用于公司行號。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請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xxx國家法律管轄。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由上海海事法院管轄。
十、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
本協議之有效期起,以(壹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方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范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并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并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嵐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后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b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c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d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xxx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代表: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八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xxx合同法》有關規定, (簡稱“甲方”)委托 (簡稱“乙方”),代理托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若本合同中約定的相應價格因市場價格變化而需做出調整,調整方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4.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九
(以下簡稱為“委托人” )
其注冊登記營業處設在…
(以下簡稱為代理人)
就以下達成協議:
第一條 地區與產品
委托人委任代理人,而代理人接受委托作為委托人的商事代理,在附 件1§2中規定的地區(以下簡稱為“地區”),推銷附件1§1所列舉的產品( 以下簡稱“產品”)。
如果委托人決定在“地區”內銷售任何其它產品,委托人應通知代理人以便討論是否可能將這些產品包括在所規定的“產品”之中。但是如果考慮到新產品的性能以及代理人的專長,而期望將這類產品交由該代理人代理是不合理的(例如完全不同類別的產品),上述通知代理人的義務就不適用。
第二條 誠信與公平
為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當事人將依照誠信與公平的原則進行活動。
本協議的條款以及當事人就本代理關系所作的聲明,都應該以誠信的原則進行解釋。
第三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同意遵照委托人合理的指示,盡最大努力在“地區”內促進“產品”的銷售,并應以負責任的商人的勤勉和努力,保護委托人的利益。
非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經“地區”之外的地方征求定貨。如果代理人與該“地區”內的顧客洽談商務導致與設立在本“地區”之外的顧客簽訂銷售合同(注11),應適用第節的規定。
除非另有專門的協議,代理人無權代表委托人簽約,也無權在簽約中用任何方法使委托人受第三人之約束(注12)。代理人僅能為委托人經顧客處招攬定貨,而委托人(除以下第節的規定外)有接受或拒絕定貨的自由(注13)。
代理人在與顧客洽商業務時,應嚴格按照委托人向其交代的銷售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注14)對“產品”進行報價。
代理人未經委托人對該事項的事先書面授權,無權代表委托人收取付款。如果業經授權收款,則代理人必須盡快將付款轉交給委托人,而在轉交之前,應以委托人的名義將付款單獨地存放。
第四條 委托人接受定單
委托人應不無故遲延地通知代理人對其轉交的定單予以接受或拒絕。
委托人對代理人轉交的任何定單的接受或拒絕可由其自行決定。
但是委托人不得無理地拒絕接受代理人所轉交的定單。應特別指出有悖誠信原則的反復拒絕接受定單(例如,這樣做的目的只是妨礙代理人的活動),則被認為是委托人違約。
第五條 保證不進行競爭
未經委托人事先以書面授權,代理人在合同的全部期限內不得代表、制造或經銷與“產品”相競爭的任何產品。
代理人可以代表、經銷或制造與“產品”無競爭的任何產品,但是應在進行上述活動前事先通知委托人。然而,如果考慮到鑒于:(1)代理人打算代理的產品的性能以及(2)代理人打算為之進行代理業務的委托人的經營范圍,委托人的利益按合理的期待可能不會被影響,則上述向委托人事先通知的義務不適用。
若委托人如此要求,并且從實際情況來看該要求是合理的,則代理人須不為與委托人競爭的制造商代表或經銷非競爭性產品(注15)。
在本合同簽字之日,代理人宣布對附件11所列舉的產品作為代表(和/或直接或間接地進行經銷或制造)。
第六條 銷售機構、廣告和展銷
為了保證在整個“地區”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代理人應以必要的手段和人力建立充分的銷售機構,并且當適宜時,建立售后服務。
當事人可同意在“地區”內聯合進行宣傳廣告。廣告的內容必須經委托人批準。代理人所作廣告的費用應按附件三§1的規定,由當事人分攤。
當事人應同意參加在“地區”內舉辦的交易會或展覽會。代理人參加交易會和展覽會的費用應按附件三§2的規定由當事人分攤。
第七條 銷售目標 保證完成的最低目標(注16)
當事人可每年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
當事人應竭盡全力地實現商定的目標,但是未實現目標不應認為是某一方的違約,除非該方有明顯的過錯。
在附件五中當事人可以商定保證完成的最低目標以及未能實現目標的后果。
第八條 分代理人(注17)
代理人可以聘用分代理人, 至少代理人必須自己進行業務活動,不依但至少在聘用前一個月通知委托人。 靠分代理人。代理人應對分代理人的活動責。
第九條 向委托人通報情況
代理人應以適當勤勉向委托人通報其在“地區”內的活動,市場情況以及競爭狀況,代理人應答復委托人提出的合理的有關提供信息的要求。
代理人應以適當勤勉向委托人通報有關:
(1)在“地區”內要實施的“產品”必須符合的法律和法規,(如進口條例、標簽、技術規格、安全要求等);(2)有關代理人業務活動的法律和法規,只要是與委托人有關。
第十條 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以適當勤勉查明他向委托人轉交定單的顧客的支付能力。對于代理人知道或應該知道財務處于危急情勢的顧客之定單,在未事先向委托人通報這種情況下,不得將其定單轉交委托人。
只有經當事人明確商定并僅在雙方商定的范圍內,代理人才能充當擔保買方信用的代理人。雙方為此應填寫并簽署附件五。
第十一條 委托人的商標和標志
代理人應使用委托人的商標、商名和其它任何標志,但其唯一目的是為了識別和宣傳“產品”,而且只限于在本合同的范圍內和為了委托人的利益。
代理人在此同意不在本“地區”或其它地區將委托人的商標、商名或標志(或與以上商標、商名或標志相近似而可能引起混亂名)如以注冊或使之被注冊。
本條第一所規定的關于使用委托人的商標、商名或標志的權利,在本合同期滿或由于任何原因而終止時,應立即終結。
代理人一旦發現委托人的商標、商名或標志被侵權時,應通知委托人。
第十二條 顧客投訴
代理人應立即將收到的或注意到的顧客對“產品”的意見或投訴通知委托人。當事人應及時并恰當地處理這些投訴。除非代理人收到專門的書面授權,他無權以任何方式將委托人卷入。
第十三條 排他性
委托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授予“地區”內的其他人或企業“產品”的代理權和銷售權。
然而,委托人有權與“地區”內的顧客直接進行交易而無須代理人介入(但應通知代理人);經此形成的任何銷售,代理人應有權取得按本合同規定的傭金。
委托人有權與附件六§2所列舉的特別顧客直接進行交易;同這一類顧客的銷售,代理人應有權取得按附件六§2規定的減低的傭金。如果當事人未填寫附件六§2(特別顧客與減低的傭金),則第款不適用。
第十四條 向代理人通報情況
委托人應向代理人提供有關“產品”的所有必要的書面資料(諸如價格表、宣傳小冊子等)以及代理人為履行本合同義務而需要的其它資料。
委托人還應該不無理遲延地通知代理人,其是否接受或拒絕和/或不予執行代理人所轉交的生意。
委托人應經常將其與“地區”內顧客的交往情況向代理人通報。
如果委托人預料其供貨能力比代理人通常所期望的要低得多,委托人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向代理人進行通報。
第十五條 代理人傭金
代理人有權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從向設立在“地區”內的顧客銷售“產品”中收取附件六§1規定的傭金。
如果代理人與在“地區”內設立的顧客進行業務中,由于招攬定單導致與“地區”外設立的顧客簽訂銷售合同,并且如果委托人接受這種定單,則代理人應有權收取減低的傭金,其數量應根據具體情況個案決定。同樣,若其他代理人在“地區”外設立的顧客招攬定單導致與“地區”內設立的顧客簽訂銷售合同,則代理人的傭金也應減低。
在適當情況下,如果給予顧客的條款和條件比委托人的標準條件更為優惠,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間可以事先商定經過減少的傭金。如果當事人已填寫附件六§3,其中指明的數額應分別適用于各種情況。
除非另有書面商定,代理人為履行本合同之義務所發生的任何支出(如電話、電傳、辦公費用、差旅支出等)應由傭金負擔。
第十六條 傭金和報酬的計算方法
傭金應根據發票的凈金額計算,即實際銷售價格(現金折扣以外的所有折扣都扣除)扣除任何附加費用(諸如包裝、運輸、保險),并扣除所有的關稅和稅收(包括增值稅),如果這些附加費用,關稅和稅收在發票上分別列明的話。
代理人在顧客全部支付發票價格后即取得收取傭金的權利。如果按照銷售合同部分付款,代理人有權按比例預支其傭金。如果委托人就顧客不付貸款的風險而投保,當事人可以商定,通過填寫附件六、4·1款,傭金以委托人從保險人處所得到的金額中進行支付。
委托人應每一季度向代理人提交到期傭金的報表并且列舉應付傭金的有關生意。傭金不得遲于該季度之后第一個月的最后一天支付。
代理人有權取得所有資料,特別是委托人帳冊的摘錄,以便檢查其應得的傭金額。委托人應允許代理人為此目的指定獨立的審計師審查有關計算代理人傭金的材料,這種審查的費用應由代理人負擔。
如果委托人將傭金(或代理人應收取的其他金額)轉至國外須經政府授權(例如由于委托人國家的外匯管制條例),則應在取得這種授權后才進行支付。委托人為取得上述授權應采取所有的必要步驟。
除非另有約定,傭金應以須付傭金的銷售合同的幣種進行計算。
在“地區”內就代理人傭金征收的任何稅金都由代理人負擔。
第十七條 未成交的業務
代理人轉交的報價或定單沒有被委托人接受,不應支付傭金。
如果代理人轉交定單致使委托人簽訂合同,但此后合同未能生效,代理人應有收取傭金的權利,除非合同未能履行非由委托人應負責任的原因造成。
第十八條 合同條款
本合同的期限為無限, 本合同自__日起生效,并在__日起生效。 __以前繼續有效。
任何一方當事人可至少 除非任何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滿期之提前四個月通過保證有證據和收到日期 日前不少于四個月通過保證有證據和收的書面通訊手段(如有回執的掛號信、 到日期的書面通訊手段(如有回執的掛專門信使、電傳)通知終止本合同。如 號信、專門信使、電傳)提出終止合同果合同已持續五年以上,通知期限為六 ,則本合同將以一年為一期自動連續延個月。通知期限的終止日應與某日歷月 長。如果合同已持續五年以上,通知期份的最后一天相重合。當事人可以用書 限為六個月。雙方可以通過書面約定更面約定更長的通知期限。 長的通知期限。
第十九條 未完成的業務
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前,代理人轉交的或委托人收到在“地區”內設立的顧客訂單,并因而在合同滿期后的六個月內簽訂了銷售合同,代理人有權對此收取傭金。
以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所收到的定單為根據而簽訂的銷售合同,代理人不應從中收取傭金,除非該交易主要歸功于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所作的努力,而且該銷售合同是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的合理期限內生效。然而,代理人必須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之前按本章節的規定,將尚未結束而據此款規定可能發生傭金的業務書面通知委托人。
第二十條 提前終止合同
如果出現一方當事人根本違反合同義務的情況或出現使提早終止合同成為合理的異常情況,各方當事人可以通過確保有證據和收到日期的書面通訊手段(例如有回執的掛號信、專門信使、電傳)通知對方立即終止合同。
一方當事人由于不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而損害另一方當事人的利益以致使其基本喪失期望從本合同取得的利益,則此種不履行應視為是上述
款中所謂的根本違約。若要求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仍受本合同之約束成為不合理,這種情況應視為是上述款中的異常情況。
雙方當事人商定,違反本合同□□(注18)的條款應在原則上視為是根本違反合同,除非經證明情況與此相反。此外,如盡管一方當事人請求另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而另一方仍再三違反合同義務,則任何違反都可以視為是根本違反合同。
另外,雙方當事人同意認定以下情況為異常情況,可以作為一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理由:破產、延期償付權、破產財產管理、清算或任何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償付協議,以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一方執行本合同義務能力的情況。
如果雙方當事人已填寫附件七,遵照該附件的條款,一旦作為代理的公司的控制權、所有權和/或經營發生變化,委托人也可以立即終止合同。
如果一方當事人按照本條規定終止合同,但是仲裁員確定該方所提出的理由并不能證明提前終止是正當的,終止將生效,但是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因不正當的提前終止取得損害賠償金。賠償金應相當于若合同正常終止所持續的期限的平均傭金,除非受損失一方證明實際損失要高于此數。(或者,終止合同一方證明實際損失低于此數)。上述賠償金是在
第21條規定應付的補償費之外。
第二十一條 終止合同的補償
a b(注19)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并達 在合同終止時,代理人無權到以下程度,代理人有權要求補償(“ 要求商譽補償或類似的賠償。(注20商譽補償”): )本條款并不限制代理人要求損害賠償
a)代理人為委托人帶來新的顧客 金的權利,只要委托人的終止相當于上或是大量增加了與現有顧客的業務,且 述違約,而且未能包括在第款委托人能夠繼續與這些顧客進行業務并 的規定內。得到實質性收益,以及
b)考慮所有的情況特別是代理人與上述顧客所進行業務的傭金損失,支付這一筆補償費是公平的。
補償費的數額不得超過相當于一年的補償,即按過去五年中代理人年平均報酬計算,如果合同持續期不滿五年,應按實際年限的平均數進行計算。
如果在合同終止后的一年內,代理人未書面提出補償的要求,其要求補償的權利即告喪失。
在下列情況下,代理無權要求補償:
a)委托人按照第20條的條件終止合同;
b)代理人終止合同,除非根據第20條該終止是合理的或由于代理人年老、體弱和疾病,要求其繼續他的業務活動是不合理的。
c)根據第款,代理人將其在代理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轉讓給他人。
本條所規定的商譽補償是用以代替由于合同期滿或終止所產生的損失的任何一種補償(違約損害賠償金除外)。
第二十二條 退回文件和樣品
在合同期滿時代理人應退回委托人提供給代理人并由代理人占有的所有宣傳廣告材料、其他文件和樣品。
第二十三條 仲裁--適用法律
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端,應遵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上述規則指定的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仲裁員進行最終的解決。
仲裁員應適用本合同所包含的條款以及國際貿易中普遍承認適用于 國際代理合同的法律原則,并在第款管轄下,排除國內法。如果代理人是 在歐共體國家中設立,則1986年12月18日的歐共體指令的強制性條款也同樣應該適用。
可能即使雙方當事人將協議交付某一外國法管轄,代理人設立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則也仍得適用;仲裁員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考慮此類規則。仲裁員將考慮上述強制性規則,如果它們體現普遍承認的原則并且它們的適用從國際貿易的角度看是合理的。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動包含規則
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對第8條和第18條中字母a和b所列舉的供選用的方案作出選擇并刪除其中的一種,而且如果雙方也沒有明示地用其它方法作出選擇,應認為方案a適用。
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對第21條(終止合同的商譽補償)中的字母a和b所列舉的供選用的方案作出選擇并刪除其中的一種,而且如果雙方沒有明示地用其他方法作出選擇,則當代理人設立在合同終止時商譽補償為強制法律所承認的國家中時,方案a應認為是適用的;反之,方案b應適用。
本合同的附件構成協議的組成部分。各附件或部分附件未經填寫者,其有效程度僅由依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五條 先前的協議·修改·廢除
本合同取代雙方當事人之間過去有關該事項的任何其他協議。
除非以書面形式做成,對本合同所進行的補充和修改均無效。但是若一方當事人已依賴另一方的行為,則另一方可能因其自己的行為而致無權聲稱該非書面做成的補充或修改無效。
本合同某一條款的無效不應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除非該條款被認為是實質性的,即該條款如此重要,以致雙方當事人(或該條款是為某利益而制定的一方當事人)如果知道該條款無效,就不會簽訂合同。
第二十六條 禁止轉讓
未經雙方當事人事前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轉讓。
如果適用第21條a,并且代理人按照第(c)節,經委托人同意轉讓了合同,根據第21條,在計算新代理人的商譽補償時,也應考慮前任代理人的活動。在計算補償(注21)時,雙方明示商定新代理人可能向前任代理人支付的金額不考慮在內。
第二十七條 有效文本
本合同的英文文本是唯一的有效文體。(注22)
合同簽訂的地點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外貿代理合同 買賣合同篇十
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理出口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義務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托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托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托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托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負責。因委托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委托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托人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