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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社團規章制度(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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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社團規章制度(十五篇)
時間:2024-03-20 19:43:40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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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一

1、文學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員要求退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納新”辦法處理。

2、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4、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

5、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工作的義務。

6、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的義務。

7、社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履行應盡義務,服從學校主管部門的管理與指導。

8、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集體觀念,搞好合作關系,不存在偏見和矛盾,不應有個人主義,應服從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向社長,副社長,或各部門負責人及指導教師反映,以求解決。

9、日常工作實行操行分制度。

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工作人員,工作特別認真負責,有特出表現者將給予獎勵。

1、各位社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社員,將按違反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1)社內批評(2)社內警告(3)建議其自動退社。

2、對干涉編審部審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影響程度的輕重給予處分,具體處分同上。

3、各部門應認真工作,按文學社及本部的計劃完成任務。違者同以上處分。

4、每次社務會議應準時參加(必要時應出示社員證),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前請假,并把請假單放在文學社簽到夾內,也可委托各部部長請假;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次數達3次者,給予勸退處分。凡每次會議開始后遲到5分鐘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凡請假6次不參加會議者給予勸退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違章(違規)行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圍內的,將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具體方法由社長提出建議,由社員會議研究確定恰當的處分,并報指導老師審批。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二

第一條:根據國家的經濟發展戰略需求,提高當代大學生的自主創業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快樂創業協會在學院領導和老師的大力支持下,由一群積極的業務精英和管理人才齊聚一起;經院領導審核院團委注冊成立的學生社團組織,社團干部全部來自我們湖南科技經貿職業學院在校大學生;

第二條:本社團是在院團委監督及院社團部的領導的管理下,由愛好自主創業的在校大學生直接參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并通過開展各項社會實踐活動來增強協會的影響力和實力,提高協會綜合水平和整體素質;讓大家在參與社團的工作中:“自我鍛煉、自我總結、自我反省”不斷地提高個人的實踐能力;社團的口號和發展方向符合當代大學生就業的需求;

第三條:本社團本著堅持:“人性化管理,注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為宗旨,讓更多的人認識自己,發現自己,熱愛社團工作,服務科貿,加強自身理論學習,積極主動參與社團實踐活動。宣傳口號:“奮斗的大一、夢想的起步、需學習規劃、堅持到底”;

第四條:“以人為本、服務為先、自我管理”為工作理念,發揚“為他人植樹乘涼”的奉獻精神!按照:“指導思想明確、工作思路清新、工作重點突出、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科學”六點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務水平!

第五條本章程是本社團一切活動的基本準則,各會員必須遵照執行;

第一條活動的宗旨:提升大學生自主創業和就業能力,加強社會實踐能力的培養和鍛煉,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和個人口才;

1、社團活動自覺遵守國家和學院規章制度,自覺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組織開展各項社會實踐活動,提升協會內在實力;

2、加強學生社團組織和其他組織之間的思想學術交流,增進學生之間友誼和建立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

3、組織承辦各類型校園文化活動;

4、加強培養協會干部的管理和社會實踐能力;

第二條協會活動范圍:

進行理論學習(專業知識)、學術科技(口才技巧)、文化娛樂、社會實踐(業務拓展)、志愿服務(農村支教)、體育競技(武術培訓)等;

一、主席團、信息部、各部門工作部署及構想:

1、主席團(會長團):

會長、副會長分別作每學期的工作計劃和工作部署;分工負責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成績的評審;相互監督和考核工作能力;每個月開一次全體協會干部工作總結大會,以及根據實際情況作下個月工作打算;每學期期末做協會工作的獎評和干部選拔;每學期開展二到三場有意義的文化活動(文藝比賽、演講比賽等)以及組織好各部門的聯誼活動和開展各項工作交流;

2、信息部(秘書處):

負責協會新的規章制度、工作計劃、總結等重大文件的起草,協助主席團開展日常工作、協調工作;管理主席團、各部門文件檔案(工作計劃和備案);對學生干部每期進行注冊、備案;負責各類會議的通知、簽到、組織會議等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每期的工作計劃和每星期一次例會、每月一份工作總結以及年度全體所有部門的工作報告總結表彰大會);對各部門評優工作進行評分,完善部門責任分工到人,秘書處每次派專人到主席團、各部門參加日常會議并做會議記錄和資料整理;

3、學聯部:

組織有意義的學習交流活動和專業知識競答;讓同學們產生主動去學習的興趣,而不是被動的去學習知識理論;通過實踐的理論(演講)比賽來鍛煉同學們的膽量和口才;把學習專業知識的掌握放在首位,用學習、工作成績來回報學院、父母的教育培養;以及組織我們協會開展的文化、文藝工作的宣傳,通過一些校園文化活動(班級才藝競技),娛樂校園沉寂的氣氛;提供大家一個輕松的學習和工作交流的平臺,在自己創造的舞臺上打造屬于我們自己的特色,用自己擅長的表演展現我們大學生的能力,弘揚豐富多彩的校園生活;

4、宣傳部:

a、負責社團活動的相關宣傳文字、圖片、廣告等的策劃、設計和發布工作,并能夠搜集相關信息,并將活動成果歸納成文字材料。

b、負責社團橫幅、海報的繪制和宣傳;

c、負責社團與其它社團的聯系,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社團,進一步擴大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為社團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d、負責協會的各項工作、活動的宣傳和報道;協助各部門對內對外活動宣傳;以各種宣傳手段宣傳我們的工作成果;其他學生組織各項宣傳工作;

5、商務部:

為我們協會開展的大型活動爭取社會贊助和外界大力的物質和精神支持;與兄弟高校學生組織建立合作關系,開展各項工作交流活動;維護我們協會的正當利益,承擔就學生工作問題與學院各學生組織的咨詢工作;負責社團與校內外其他學生社團組織的聯系與合作,進一步提高社團形象和知名度。深入市場(或學院)調查:了解基本的本地特有的人文、生活習慣、消費水平進行研究分析并做好記錄;

6、策劃部:

負責社團各項活動(籌備策劃書)和制定招新宣傳資料(運作方式、營銷模式);做好二方面準備:通過對學院(市場)實際調查擬定對協會的工作、業務提出可性的方案和策劃;備用活動的流程和實施方案;協調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動安排。

7、業務部:

主管全權負責協會的各項業務工作,由協會信息部秘書長管理本部人員、業務資料;總代理和業務員負責1-3個不同的業務任務量;業務員必須從事1個業務為標準;主管根據業績的程度可對優秀的業務進行獎勵和提升優秀業務員晉升代理;根據實際情況發放任務量和任務目標;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記錄和總結向主席團、信息部回報工作內容;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項勤工儉學工作,培養自己的銷售水平和營銷技巧!

8、人事部:(干部選拔、考核、培養建設方案)

a、合作機制:加強與其他學生組織的工作、活動合作,提升我們經濟管理學院學生會的實力和影響力;增強各部門工作上的協調和整體凝聚力;我們要先做到整合內部的團結,再走出科貿,吸引和學習其他高校組織的管理模式加以運用;

b、決策機制:各項工作開展時,先由各部門進行討論和策劃,再上報主席團進行工作安排部署分工協作、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做到三點工作上的:“管理、理論、思想”創新;

1、在管理上,我們要完善我們的組織機構,發現工作存在的問題,解決和落實工作中漏洞;

2、理論上:我們要建立適合我們學生會組織發展的章程和工作計劃;

3、思想上:用“責任和分工”解決職務管理造成不當的影響;在心態上:要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念,敢于無私奉獻,把我們學生會組織當著我們的家一樣去建設;

c、激勵機制:對工作表現突出和工作能力強的干部進行提升和評優;對于主席團、各部門干部的評審公平公正對待;對我們學生會組織存在的難點和弊端進行整頓,不合格者進行辭退;

d、自律機制:學會自我反省、自我總結、不斷提升自己的修養;提升我們整體的辦事效率和能力;

e、反饋機制:學會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總結落實責任;杜絕搞派系拉關系,保持良好的作風和相互督察舉報;部長帶隊考核協會干部在信息部的工作記錄和工作內容作為評優的前提;對工作業績和能力進行審核上報主席團;組織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開展;加強協會運作能力和規章制度;

9、武術教練、武術助教:(負責培訓“宏楠武術培訓小組)

武術教練等同“副會長”只專職負責武術培訓;負責和組織協會開展的武術訓練,制定訓練計劃和工作安排;協助主席團組織武術學員應對協會或學院開展的各種類型的校園文化活動的演出;

第一條湖南科技經貿學院團委,院社團社團部是本協會的主管部門本社團受院團委、院社團社團部的直接領導,由院體育部協助指導管理工作,并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條本社團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定于每年的六月及十二月份舉行,屆時全體會員選舉產生新一屆的社團負責人

第三條:協會全體成員大會職責

1、制定、修改章程。

2、審核、通過本社團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3、籌備召開社團的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部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委任和干部的選拔。

8、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9、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四條本社團設置會長一名和副會長三名,本社團的社團干部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會長由社團干部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第一任正副會長由創始人擔任和任命)。

1、社長職責: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具體處理本會的各項事務,對本會全權負責,對本會重大事務作出決定;有權調整本協會的組織機構人員;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系,爭取各方支持負責與其他社團或校外單位聯系;代表協會參加學校召開的社團會議,下達會議的具體情況忽然布置各項工作。

2、副社長職責:負責招新工作;與會長共同管理協會,如會長不在時,副會長有權對重大事務做出決定,可以召開各項會議,代表會長參加學校各項會議及處理相關事宜。

3、協會干部職責:以學習為首,熱愛協會,責任心強,具備一定的球技和籃球常識,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和管理能力,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四條:本社團的重大決議需以會員總數3/4以上出席,并由出席人數的過半通過后方起作用,更變社團宗旨,口號及解散社團,修改章程,任免正副會長,須由會員總數3/4以上出席,出席會議的4/5以上通過后方有效。

第一條本社團經費來源包括:會員會費收入、贊助和其他收入。

第二條普通會員入會時須交納會費30元/期,社團成員須交納會費

20元/期,本社團開出會費收據和發放會員卡。

第三條財務部每學期需提交一份經費使用報告,并接受所有會員的監督。

第四條本社團本著量入為出、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按有關規定,有計劃的開支,本社團活動經費開支范圍包括:

1、宣傳費用

2、訂購協會日常工作費用的費用

3、開展活動所需經費

4、獎勵優秀會員的獎金

5、臨時的特殊經費(工作報銷)

6、協會購買武術器材支出

其他一切項目不予支出,特殊經費需有會長和財務部共同通過。

1.》在工作上嚴重失職有損協會形象者:可立即終止其權利,并自行承擔責任;

2.》損害協會利益或泄露協會機密者:可立即終止其權利,并自行承擔責任;

3.》開會期間進行考勤登記、會議記錄、有特殊情況需向信息部匯報,以及事后一定要進行書面形式請假在信息部存檔;缺勤達10次上者:無法勝任該職務,可立即終止其權利,并自行承擔責任;

4.》各部門之間應:相互學習、相互協作、各司其職、按章辦事,每一位成員都有義務維護本協會利益;

5.》每一位成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己:應遵紀守法、誠實信用、文明禮貌、工作積極熱情、樂于助人;

6.》每一位成員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上進心強、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的精神;以及服從協會的工作安排;積極參與協會開展的活動和業務;

7.》每一位成員都可以對協會開展的工作和規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正確的方案;

8.》本協會全體成員一律平等,只是“責任和分工”的不同;

9.》每一位成員都可以考核和監督部長級上的干部,每一位成員都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以及享有協會每月和年終評優權利;

10.》本協會的各位成員必須認真對待協會的各項工作安排和任務分配;

11.》每月評出對協會做出貢獻的四名成員進行證書獎勵和二名紅包獎勵以及部長級以上干部做每月工作總結、以及工作內容在信息部存檔,作為評優的前提;

12.》本協會每月開一次全體大會:部長級干部作工作內容總結和成員自由言論,以及評出每月的優秀干部進行獎勵;協會任何一位成員在參與協會的工作中獲得利潤的20%回報給協會,作為協會的獎勵基金;

13.》以上的規定從20xx-3-26號起生效并嚴格執行;

注:本手冊規定、解釋、修改權最終歸《快樂創業協會》;

第一條遵守校紀校規,服從院團委、院社團部和本協會會長的領導。

第二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并在各項活動中維護本協會的利益。

第三條不做有損學生自我形象和社團形象的事。

第四條不做有損社團和其他社團利益的事。

第五條按時參加各項活動,如有特殊情況缺席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一學期會議、武術等事項無故缺席活動累計達五次者,做自動退社處理

第一條會員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社團的權利(退社必須書面通知社團,經社團統一方可退社)。

第二條會員向社團提出建議,指出社團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的權利。

第三條會員擁有參加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四條會員擁有競選社團干部的權利,有權選舉擔任本社領導職務。

第五條會員擁有向協會提出組織比賽或其他活動的權利。

第六條會員享受贊助商9折待遇(會員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若有遺失可以申請補辦,一次10元)。

第七條優秀會員可可由本會推薦參加全國籃球裁判員資格等級證,合格后將獲得全國統一的裁判員合格證書。

第一條會員的義務是必須履行協會的紀律(第六章)。

第二條會員必須遵守協會的獎懲方法(第九章)

第三條合理安排時間,協調處理好活動與學習的關系,按時、按質完成協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按時交納會費,逾期不交者,做自動退會處理;

第一條在本社團所組織的各類活動中,給取得優異成績的隊伍和優秀隊員以及積極參與者給予證書和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公布。

第二條在本社團所組織的各項活動中,如有不文明或過激行為的會員,經協會討論給予相應的處罰,視其情節輕重,最高給以開除會籍的處理。

第三條對本社團有突出貢獻的會員,社團推薦為“優秀社團干部”,并向該會員所屬系院反映。

第一條本章程解釋權,修改權屬本協會會員大會。

第二條社團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社團的一切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社團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社團自覺接受各方監督。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三

為了保證“電子制作小組”活動有計劃、有實效地開展,加強活動的過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動管理制度。

1、學生根據自愿原則,選擇參加電子制作小組。

2、自覺愛護活動器材、注意環境衛生,保持場地整潔,教學期間必須保持嚴肅、嚴謹,保持室內工作有序進行。

3、自覺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4、在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隨意移動實驗設備,損壞儀器者,照價賠償。

5、學生需按指導教師要求進行試驗,對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指導的學生,教師有權要求停止并取消參加該愛好小組其他試驗的資格。

6、實習操作結束后,學生應協助指導教師按規定清理場地,檢查儀器設備的狀態。經指導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教室,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

6、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及曠課。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四

1、社團部成員須有熱情飽滿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隨即應變的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分布的工作任務能夠認真負責,努力完成任務;

2、社團部成員須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衣著整潔大方,微笑待人,禮貌用語,不做有損學生會社團部形象的事情;

第一條:為有效的管理超越科技社團之運用,特制定[超越科技社團規章制度

個部門的管理要點,以下是本社團管理要點。

本社團有五個部門各部一名部長,1、宣傳部,2、財務部,3外聯部,4信息部。副社長有三名,社長一名。

第二條:

1、宣傳部

負責我社全部宣傳工作,包括制作海報,網絡宣傳。

2、外聯部

負責對外聯絡事宜。

3、策劃部

4、負責組織團里所有適宜。

5、秘書組

負責社團的人事,財務事務及后勤事宜。

第三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在核準的活動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條:本社團必須按照北京工商管理專修學院有關規定收取社員會費。

第五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員中分配。

第六條:秘書部設會計出納各三名,實行財帳分管,每次活動后結算,正規發票經經手人簽字后標明用途,并由社長簽字報銷。會計學期整理一份財務報表,連同原始憑證,帳本上交院團委監督審查。

第七條: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八條:本社團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團委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社團委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團委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員公布。

第九條: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院團委的財務審計。

第十條: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條:社員

本社團實行會員制,以個人為社員。

入社條件:

熱愛計算機;

遵守擁護本章程;

為北京工商管理專修學院在校學生;

第十二條:入社團程序

提交入社申請;

社團團委組審查通過;

交納入社費;

由社團發給社員證;

采集社員信息,建立社員檔案;

第十三條:例會制度

社聯大會:每學期在學期初和學期末舉行,如有重大活動,可加開會議,由社聯全體人員參加.人員由各部門部長負責召集本部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各部門負責人和社團委請假.

第十四條:

部長以上會議:每兩周定期舉行副部長以上會議,主席團全體成員,各部長(主任)副部長(副社長),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須向社長請假.

第十五條:

各部門例會:每兩周舉行一次例會,由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委員和干事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須向本部部長請假.

第十六條:

考勤制度:社聯大會由辦公室負責,副部長以上會議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指定人員負責.無故缺席兩次取消評優資格,缺席三次作自動退出社聯處理.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五

第一條、本章程為貴州省凱里市第一中學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會員共同協商制定。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聯工作、社團管理的根本制度,對組織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團章程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

第三條、社團聯合會的定義

社團聯合會是隸屬我校團委的學生社團聯盟組成的綜合性管理組織。

第四條、本組織中文全稱為“貴州省凱里市第一中學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中文簡稱“社聯”,英文簡稱“au”。

第五條、職能:管理、服務、協調。協助團委管理社團,負責貫徹執行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第六條、性質:學生社團聯盟綜合管理組織。

第七條、宗旨:發展社團文化,一展一中風采。

第八條、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九條、負責制:實行全體干部責任制。

第十條、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團委規定的其他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社聯干部產生制

(一)聘任制。指組織針對每年高一新生進行公開招聘;

(二)選舉制。指候選人在本組織至少有一學期的工作經驗,由主席團召開會議進行投票選舉;

(三)社聯干部聘任程序

1)參加面試;

2)參加筆試;

3)試用考核;

4)主席團復核;

5)申報團委;

6)領取聘書,正式上任;

7)逐項進行,一項不過則被除名。

(四)社聯主席選舉辦法

主席為組織核心領導,擔任者是否具有職業素質與能力將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間接決定我校社團聯合會的發展,因此主席候選人考核更為嚴格。以下為候選人要求:

1)候選人在本組織必須有一學期的工作經驗;

2)候選人無犯法、違反校紀校規以及被學校記過處分記錄;

3)候選人熱衷組織事業,敢想敢做,敢為敢當,敢闖敢拼;

4)形象良好,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樂于奉獻,勤于協調;

5)有較強的策劃、管理、領導、執行能力;

6)必須通過主席或主席團的秘密嚴格考核;

7)必須獲得主席或主席團提名;

8)無兼任其他部門職務;

9)候選人考核不通過或條、件不滿足,校團委有權直接任命合適人選;

10)候選人考核不通過或條、件不滿足,經主席團會議通過,主席團有權直接任命合適人選;

11)候選人考核不通過或條、件不滿足,經團委書記批準本章程可授權主席直接任命合適人選;

12)非特殊情況不建議執行第9)、10)、11)項。

第十二條、社聯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聯干部若無被罷免撤職正常任期為一到兩年。社聯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門職務,一經發現,予以免職。

第十三條、社聯組織機構

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辦公室、財政部、外聯部、宣傳部。

第十四條、會員組成

由經我校團委準許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團組成。

第十五條、社聯常駐地址

凱里一中辦公樓一樓107室。

第十六條、學生社團的定義

我校社團是學生根據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則組成的業余校園群眾性學生組織。

第十七條、社團名稱格式:xxx社團或xxx協會。

第十八條、職能:管理、組織、執行。豐富學生校園生活,繁榮校園文化特色。

第十九條、性質:隸屬我校團委并受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領導管理的群眾性、非盈利性組織。

第二十條、宗旨:根據社團類型自定義。

第二十一條、社團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十二條、管理制度:社團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團聯合會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條、負責制:實行全體社團干部責任制與社長負責制相結合。由社長統一領導,副社長以及各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第二十四條、社團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團干部若無被罷免撤職正常任期為一到兩年。社團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門職務,一經發現,予以免職。

第二十五條、社團機構設立

成員大會、社長、副社長、各大部門等。

第二十六條、本組織內會員、干部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條、會員管理綱要

《貴州省凱里市第一中學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與《社團分管制》。

第二十八條、會員條、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團委社團聯合會的領導和管理;

(二)會員屬我校社團,社團社員為我校在校學生;

(三)社員不少于10人,相關管理條、例齊全;

(四)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憲法,承認并擁護我社團聯合會章程;

(五)社團經正當程序申請成立,注冊資料齊全;

(六)自愿履行會員義務。各成員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規定的權利,履行本章程規定義務;

(七)不滿足以上任意一條、,則視為非本組織會員,學校將不承認其成立。

第二十九條、會員權利

(一)享有會員代表大會的表決權、發言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享有對社聯工作的建議權,批評權,監督權;

(三)參加任何屬于會員范圍參與的活動;

(四)共享組織資源以及組織提供的各項服務;

(五)優先享有社聯舉辦各類活動的承辦權與冠名權;

(六)享有組織給予物質、精神獎勵或表彰;

(七)享有團委、社聯主席團賦予的其他權力。

第三十條、會員義務

(一)遵守社聯章程以及活動主辦方的合理規定;

(二)接受我校團委社團聯合會的管理領導;

(三)認真完成社聯主席團、各部門交辦或委托的事務;

(四)會議按時到場;

(五)積極參加學校或組織舉辦的各類活動;

(六)盡力幫助組織內需要幫助的會員;

(七)與組織會員處理好關系、團結一致,避免不必要沖突或摩擦;

(八)為組織提供真實有效可靠的信息與資料;

(九)維護組織榮譽與利益;

(十)執行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以及部門的決議;

(十一)履行團委、社聯規定的其他應盡義務。

第三十一條、會員資格終止

(一)主動提出撤銷或取締要求;

(二)接到會議通知或會議邀請,無故不參加或遲到累計達三次,團委書記、社聯主席團有權直接罷免其社長;

(三)一學期舉行活動累計不達三次,團委書記或社聯主席團有權予以該社團撤銷處理。活動前不交《活動策劃》,活動后不交活動總結以及活動照片則視為活動無效,不計入活動檔案;

(四)不滿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條、中的任意一項,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條、中的應盡義務,會員資格終止,撤銷社團;

(五)社團一學期被舉報累計達3次以上的社團團委書記、社聯主席團有權撤銷其社團;

(六)管理混亂或從事不正當活動,影響惡劣者,會員資格終止,撤銷社團;

(七)社團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校紀校規或與組織長期不聯系,團委書記、社聯主席團有權撤銷其社團;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條、例,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者,會員資格終止,撤銷社團;

(九)出現其他應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團被撤銷后,嚴禁個人或集體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違者后果自負。

第三十二條、社團成立申請程序

(一)向社聯辦公室領取《社團成立申請表》;

(二)認真填寫《社團成立申請表》,起草社團管理章程;

(三)向社聯提交《社團成立申請書》以及社團管理章程,闡述自身條、件;

(四)等待申請結果;

(五)聘請指導老師;

(六)向社聯領取《社團信息注冊表》、《社團成員信息注冊表》;

(七)社團經我校團委準許成立,則自動視為我校社團聯合會會員;

(八)校團委準許成立,再執行(五)、(六);

(九)性質宗旨相同的社團原則上只予成立一個。

第三十三條、社團社長換屆申請程序

(一)向社聯辦公室領取《社長換屆申請表》;

(二)召開全體社員大會,進行投票選舉,杜絕等額選舉,并為保證換屆選舉公平、公正必須邀到社聯主席團或辦公室參加會議作為公證人;

(三)認真填寫《社長換屆申請表》書;

(四)社團指導老師批準簽字;

(五)提交《社長換屆申請表》;

(六)等待回復;

(七)開始試用新社長;

(八)試用期半學期結束,考核通過,領取聘書,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況不能按照本章程進行換屆選舉時,應由社聯在全校公開招聘,在尚未選出社長時由社聯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條、社團舉行活動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負責人領取《社團活動策劃單》;

(二)認真填寫《社團活動策劃單》;

(三)將活動策劃單提交分管本社負責人,大型活動由主席團決定舉行與否;

(四)舉行活動。記得拍照或錄像;

(五)活動后打掃場地衛生;

(六)在活動結束當周將活動總結書以及照片(電子檔格式)或視頻上傳組織郵箱或上交到社聯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匯總;

(七)無活動總結書、照片、視頻則或不按期將照片、視頻傳到組織郵箱或上交到辦公室,視為活動無效,不計入活動檔案;

(八)接到主席團批準回復后方可舉行活動;

(九)《社團活動策劃單》至少提前兩天上交分管本社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主席團

(一)社團聯合會主席團為會員大會閉會期間最高權利機構,擁有最高決定權,對組織負責;

(二)主席團職能為“領導、管理、監督”;

(三)主席團全面主持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主要負責學生社團總體的領導、管理、監督;

(四)主席團會議若有因故缺席,會后缺席人若對決議有意見,則會議所做決定視為無效;

(五)主席團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組成。

第三十六條、主席團職責

(一)任免組織各級干部以及決定人事調動;

(二)唯一有權授予組織各部門、各級干部、社團以及社團干部合理、合法權力;

(三)唯一有權解釋組織章程;

(四)有權決定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間、地點以及大會議程;

(五)有權簽發各類文件,提名各類證書獲得者;

(六)有權聽取社聯干部以及社長匯報工作;

(七)批復由各社團或辦公室提交的各類申請;

(八)表決由辦公室起草的各類文件;

(九)初審社團成立申請并及時向團委申報;

(十)審議辦公室提交的工作報告和預算或決算;

(十一)審議并表決組織制度實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負責我校社團活動的進行;

(十三)全面負責每年度社團的考核工作,審議學生社團的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對學生社團進行評比、表彰;

(十四)負責各類活動的監督、指揮;

(十五)負責協調社團同學校各部門的關系;

(十六)負責檢驗核實由辦公室提交的各類數據資料信息;

(十七)監督組織各大部門以及各社團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團委書記、團委屬分管社聯書記匯報工作;

(十九)決定社聯其他重大事項;

(二十)其他規章或團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職權。

第三十七條、

主席為組織最高領導兼學生社團聯合會屬團委部門單位最高執行總司。其職責為:

(一)全面統籌組織工作;

(二)對外代表組織;

(三)簽署主席團重要文件;

(四)審核辦公室提交的預算和決算;

(五)唯一有權對干部考核進行評定;

(六)有權主持會員代表大會;

(七)有權召開、主持組織所有會議;

(八)有權支配社聯各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九)有權擬定社聯的工作計劃、目標;

(十)有權批準社聯所有支出;

(十一)有權聽取各部門以及社團的工作匯報;

(十二)有權代表校團委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十三)負責社聯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監督組織所有決議的執行;

(十五)傳達校團委相關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團委部署任務;

(十六)定期向校團委匯報工作;

(十七)行使團委、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會議以及其他規章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副主席

(一)協助主席全面開展社團工作;

(二)主席不在時,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職權;

(三)在主席離任時,本章程授權為主席候選人;

(四)認真貫徹落實《社團分管制》,開展所分管社團工作;

(五)具體負責分管社團日常工作的開展;

(六)有權召開所分管社團會議;

(七)有權代表主席團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八)傳達相關文件指示精神,執行文件要求;

(九)監督社團社聯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主席匯報;

(十)認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辦的其他事務;

(十一)定期向主席匯報工作;

(十二)團委、主席或其他規章賦予的職權。

第三十九條、辦公室

辦公室為社聯常設執行機構,其職能為“執行、服務、協調”。辦公室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主任為社聯首席執行官。其職責為:

1)全權負責貫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會議通過決議;

2)全權負責每學期社團注冊,以及社長聯系變更登記工作;

3)有權代表社聯簽發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負責組織辦公室起草、編輯活動策劃書、總結書以及各類文件;

5)負責制定社聯各大部門辦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團審議;

6)經主席團授權負責組織辦公室干部起草社團聯合會章程并提交主席團審議;

7)負責社團信息資料管理建檔、歸檔和檔案管理;

8)負責組織社聯辦公室干部旁聽記錄大型會議、活動以及建檔工作;

9)負責學生部長級干部培訓;

10)領導、管理社聯各大部門,總攬各部門大權;

11)有權召開并主持社聯部門大會以及分管社團部門大會;

12)具體負責社聯各部門以及分管各社團部門運行;

13)有權代表辦公室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14)監督社團和社聯各部門的工作以及大會決議和相關文件要求、指示的執行情況;

15)準備本屆經費預算與決算并提交主席團審議;

16)管理組織貼吧、微博、qq以及網頁;

17)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

18)協助主席團履行職責;

19)認真完成主席團交辦或委托的其他事務;

20)行使主席團賦予的其他職權。

(二)辦公室副主任

1)協助主任履行其職責;

2)協助主任籌備所分管部門會議;

3)負責決議、文件要求的具體貫徹執行;

4)負責各類文件具體起草;

5)有權代表辦公室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6)定期向主任匯報工作;

7)受主席團或辦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權處理其他事務;

第四十條、財政部

財政部負責組織財物管理和檢查。其職能為“檢查、發現、查處”,監督社聯、社團資金支配使用。財政部設部長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財政部部長

財政部部長為組織最高財政總司。其職責為:

1)保管組織所有財物;

2)管理社團刊物;

3)管理領導各社團財政部;

4)有權召開所有社團財政部會議;

5)有權批準組織100元以內資金支出;

6)具體負責各社團財政部運行;

7)負責社聯、社團消費記錄;

8)負責社聯、社團所有消費票據、證明的保管;

9)負責征收社團百分之三十基礎經費;

10)制定財政部辦事制度,并提交辦公室審議;

11)本章程唯一授權無限制檢查各社團社費;

12)有權代表財政部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13)定期檢查社團消費情況并將檢查結果提交主席團;

14)嚴格按財物核查、檢查制度執行任務,絕不包庇、不縱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開、不明確,無發票、無證明的消費;

15)定期向主席團、辦公室匯報工作;

16)認真完成辦公室主任交辦事務;

17)履行主席團或辦公室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財政部副部長

1)協助部長履行職責;

2)具體負責社聯、社團經費結算,并擬出公告;

3)有權代表辦財政部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4)協助部長籌備社團財政部大會;

5)定期向部長匯報工作;

6)認真完成部長交辦事務;

7)履行主席團或財政部部長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一條、宣傳部

宣傳部負責組織所有宣傳事宜。其職能為“貫徹、傳達”。宣傳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到四名。

(一)宣傳部部長

宣傳部部長為社聯最高宣傳總司。其職責為:

1)協調其他部門以及各社團做好宣傳工作;

2)領導管理各社團宣傳部;

3)有權召開并主持所有社團宣傳部會議;

4)具體負責各社團宣傳部運行;

5)制定各社團宣傳部辦事制度,并提交辦公室審議;

6)負責各類文件的下發以及傳達;

7)負責所有宣傳文件的起草編輯;

8)負責社聯各類會議、活動的通知、宣傳工作;

9)有權代表宣傳部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10)定期向主席團、辦公室匯報工作;

11)認真完成辦主席團或公室交辦任務;

12)履行主席團或辦公室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宣傳部副部長

1)協助部長履行職責;

2)協助部長籌備社團宣傳部大會;

3)具體負責落實通知事宜;

4)具體負責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權代表宣傳部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6)認真完成部長交辦事務;

7)定期向部長匯報工作;

8)履行主席團或宣傳部部長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二條、外聯部

外聯部負責社聯外聯工作。其職能為“服務、協調”。外聯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到三名。

(一)外聯部部長

外聯部部長為組織最高外聯總司。其職能為:

1)領導管理各社團外聯部;

2)制定各社團外聯部辦事制度,并提交辦公室審議;

3)具體負責各社團外聯部運行;

4)有權召開、主持各社團外聯部大會;

5)負責與社聯、社團以及各部門對接;

6)負責各類矛盾糾紛調解;

7)負責社聯所有贊助相關事宜;

8)負責與贊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聯系;

9)對外為社聯樹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對內為社聯打出旗號,加大影響力;

11)定期向主席團或辦公室匯報工作;

12)有權代表外聯部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13)認真完成主席團、辦公室交辦或委托事務;

14)履行主席團或辦公室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外聯部副部長

1)協助部長履行職責;

2)協助部長籌備社團外聯部大會;

3)有權代表外聯部監督、考察各社聯部門、社團以及社團各部門;

4)定期向部長匯報工作;

5)認真完成部長交辦事務;

6)行使主席團、辦公室或外聯部部長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三條、社團干部職責

(一)社長

社長是社團核心領導,是社團領事代表,是會員單位最高執行總司。其職能為“管理、組織、執行”。社團設社長1名,副社長1到5名。社長職責為:

1)全面主持社團工作;

2)有權提名社團各部門部長,并報社聯辦公室批準;

3)有權主持召開會員大會及協會工作會議;

4)有權代表本社團簽署文件;

5)具體負責社團活動的舉行;

6)負責社團運行;

7)有權聽取各部長匯報工作;

8)負責社團干部的考核與評定;

9)負責本屆社團資料信息建檔工作;

10)負責協會活動計劃的審查和常規活動的策劃;

11)對協會事務進行宏觀調控;

12)準時參加社聯各類會議;

13)積極開展社團活動;

14)制定社團工作目標;

15)制定、修改社團管理章程,并召開全體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審議,大會通過后提交社聯備案;

16)服從校團委、社聯的管理領導;

17)認真執行社聯決議;

18)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指示精神;

19)監督社團各部門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負責人匯報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賦予的職責,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權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條、例;

23)履行校團委或社聯主席團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副社長

1)協助社長履行職責;

2)負責社團決議執行;

3)組織社團開展活動;

3)負責監督社團日常事務;

4)定期向社長匯報工作;

5)認真完成社長交辦或委托事務;

6)履行社團章程或社長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四條、社團各部門職責

(一)社團各部門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聯各部門分管;

(二)社團各部門工作制度和職責必須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團各部門職責根據所屬社團章程而異。

第四十五條、社團社員

社員是社團組成的基本人員。每個社團額定人數為10到100人,特殊情況,則需向社聯說明。以下是社員權力與義務: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個社團;

(二)社員享有各社團以及社聯對其服務權;

(三)社員享有對社團、社聯工作監督權、建議權、批評權;

(四)社員享有社團干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五)社員享有所屬社團成員大會的表決權、發言權;

(六)服從管理,積極參加活動;

(七)積極參與競選;

(八)發展自己的愛好,豐富自己的生活;

(九)準時參加會議和活動。一學期有三次無故不參加活動者,一律予以吊銷《社團團籍》或退社處理;

(十)所屬社團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和權力。

第四十六條、社聯干部資格終止

(一)主動提出書面辭呈;

(二)不按本章程積極主動履行其職責,正確行使權力;

(三)受到刑事處分或學校記過處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過;

(六)被團委或社聯主席團除名罷免;

(七)其他應終止未說明情況。

第四十七條、不得將組織具體機構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條、未經允許不得打開、查看各類已封檔案,違者犯法。

第四十九條、不得將管理章程、文件、文函、專用群、qq、微博、網站、辦公室住址、辦公電腦密碼、經費、社員或各級干部個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條、不得將組織會議、活動記錄向外公開。

第五十一條、未經允許不得在其他信息傳媒上發表、上傳組織內部信息資料。

第五十二條、不得將組織各類會議決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條、保密團委、主席團要求保密事項。

第五十四條、保密應保密尚未規定內容。第五十五條、凡屬我校社團聯合會干部必須遵守本條、例,違者問責。

第五十六條、社團注冊

(一)社聯每學期初將召開社團代表大會,統一下發《社團信息注冊表》、《社團成員信息注冊表》等相關注冊材料到各社團,各社團按要求認真填寫注冊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兩周內將注冊材料上交社聯辦公室,進行學期社團注冊。逾期不進行注冊的社團,視為自動解散;

(二)不經審批注冊的社團視為非法社團。

第五十七條、社團活動制度

(一)每學期初,各社團要向社團聯合會提交本學期活動計劃,由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備案;

(二)社團每學期必須舉行活動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則罷免社長或撤銷社團;

(三)開展活動前先向分管本社負責人領取《社團活動策劃單》,認真填寫并及時上交;

(四)接到主席團批復后再舉行活動;

(五)活動前期務必嚴格部署、周密安排、認真策劃;

(六)活動注意安全;

(七)愛護活動場地公共設施;

(八)活動后注意活動場地衛生;

(九)活動時注意記錄,如:攝影、拍照、書記等;

(十)活動后將總結書與活動的有效照片(電子檔,非打印相片)、視頻上傳到組織郵箱或交到辦公室;

(十一)社團開展活動務必通知到全體社員,并安排人員嚴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無故不參加活動者,將名單上交分管本社團負責人,一律予以吊銷《社團團籍》或退社處理;

(十二)跨校、跨地區、校外活動需向團委申請;

(十三)未經正當程序申請開展活動,出任何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十四)對活動中違法亂紀的集體或個人,一律交公安部門或團委、政教處處理。

第五十八條、變更撤換

(一)社團改名、更換負責人、負責人聯系方式變更、轉換活動內容或社團合并,請及時到社聯辦公室登記,以便于檔案更新和各類通知及時準確傳達,不及時登記者后果自負;

(二)社團自愿撤銷或被撤銷,必須到社團聯合會登記,申請注銷,有收費行為的要接受審計。

第五十九條、獎勵、責任處理

(一)每學年,團委要對組織活動突出,有較好影響的社團、較優秀的社團成員、為社團發展做出貢獻的個人或集體予以獎勵、表彰;

(二)對于不按規定注冊、活動、收費、繳費,不配合團委、社團聯合會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規定的社團予以通報、撤銷或罷免社長;

(三)從事不正當活動的社團一律予以撤銷并追究事后責任;

(四)不負責、不盡責或無法履行職責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罷免。

第六十條、社費

(一)社費是指社員入社所統一繳納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撥予或通過其他合法渠道積累的資金并只限用于社團活動的經費;

(二)社費標準:5到10元人民幣。特殊情況,則需向團委申請;

(三)社團聯合會財政部將不定期隨機對社團社費使用和財務狀況進行檢查、審計并備案。發現社費去向不明或消費無有效票據、證明,一律交予團委或政教處處理。社團消費高于100元人民幣者務必拿到票據,財政檢查只認有效票據,不認收據。有效票據指國家稅務局發票和地稅局發票。收據指消費后收款人給予的收款憑證。消費低于100元人民幣者可以憑收據或證明作為資金消費證明。證明必須要有可以證明消費屬實人員證明,并接受社聯財政部審問;

(四)根據《中華職業學校社團財物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每個社團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費由校團委社團聯合會財政部保管,作為大型活動經費和應急費用;

(五)社團聯合會所有資金由主席團統一調配,收入及支出帳目由財政部登記管理。社團所有資金由社長統一調配,收入及支出帳目由社團財務部登記管理;

(六)對于社費及其他財物的管理,各社團必須由本社財政部負責,并制定詳盡的財務管理制度;

(七)申請經費,僅限于舉辦大型活動或耗資較大活動,活動前期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

(八)社團不得搞成純盈利為目的的經商活動,提倡勤工儉學;

(九)社團活動堅持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

(十)社費是屬于社團公共財產,嚴禁個人或集體非法占有、挪用,違者必處。

第六十一條、為促進學生社團健康,有序地發展,同時也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個社團的對外(相對于校內兄弟社團而言)宣傳和交流,各社團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自辦刊物。

第六十二條、各社團刊物所需費用應由各社團自籌解決。

第六十三條、各社團刊物只限在校內發行,原則上應以本社團成員為主要對象。

第六十四條、各社團刊物內容應健康向上,緊緊圍繞學校各階段中心工作,積極宣傳黨的政方征弘揚主旋律,要以介紹本社團活動,工作經驗為主,以促進社團發展和提高社員能力為目標,要以社團宗旨和章程協調一致,與社團無關的內容不得超過刊物版面的10%,更不準刊登和變相刊登各種類型的商業廣告。

第六十五條、社團創辦刊物應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詳細說明刊物名稱,主要內容,出版周期,發行對象,字數及發行份數等。經團委批準后方可出版發行。

第六十六條、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貴州省凱里市第一中學校團委社團聯合會所有。

第六十七條、本章程經貴州省凱里市第一中學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執行。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制定單位:貴州省凱里市第一中學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六十九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簽發人: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六

一本社團被稱為鄭州旅游職業學院瑜伽社團,是由瑜伽愛好者組成的團體,依照規定向學院團委登記。

二本社團的工作原則是“關愛他人,揚人所長,嚴格管理,積極引導”。

三性質:本社團是由成立小組自發組織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組織。

四任務:

1宣傳瑜伽的好處,普及瑜伽知識,提高社員的水平。

2積極發展社員,不斷壯大隊伍,切實為學員服務。

3盡量滿足社員的正當要求,維護社員的合法權益。

4開展校際性的交流活動,加強校際間的友好往來。

五目標:立足校園,面向社會,使協會發展成為學院及鄭州市都有影響力的學生組織。

六本社團受外語系團總支的直接領導,接受其全部師生的監督。

一社團設社長一名,任期二年,由全體成員直接選舉產生。

二社團設副社長一名,協助社長處理協會事務,,&監督各部門情況。

三社團常設組織如下:

1財政部:部長一名,干事二名

2宣傳部:部長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聯部:部長一名,干事一名

4組織部:部長一名,干事一名

四財政部職責:

1負責各項文件檔案建置工作

2會費的收繳,各項活動的預算審核,財務帳冊的編制管理。

3社團的各項財產的管理和維護。

五宣傳部職責:

1負責社團各項活動的宣傳活動,包括各式宣傳材料(海報,宣傳畫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內宣傳社團信息提高社團的知名度等。

六外聯部職責:

1與學校其他社團及社會團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等。

2負責社團在組織活動時經費的征集。

七組織部職責:

1社團各式活動的組織策劃與備案。

2負責對會員進行瑜伽知識的傳授。

八會長因故無法工作時,由副會長代理,至原會長任期屆止。若副會長亦發生相同情況時,由各現任干部中選臨時會長,臨時會長任期至成員大會召開后選出新會長之日。

一會員資格:

1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正式在籍學生。

2瑜伽運動愛好者。

3贊同社團成立原則。

4完成入會手續者:包括填寫成員注冊表及繳納會費。

5注冊登記經社長審核簽字者。

6沒有受到學校處分和不良習慣者。

二社員享有以下權利:

1優先參與協會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2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選舉罷免權。

3享有大會中發言權,表決權。

三社團成員應盡以下義務:

1遵守本章程及各項會議議案。

2遵守訓練場紀律和禮儀

3按時參加每次訓練及成員大會,遵守社團紀律

4愛惜社團所有教學器材

5按時繳納會費

四社團成員登記應于該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審核通過

五成員退出社團時應辦理推社手續,社團取消成員資格或個人原因,會費不退還。

一社團常規會分為成員大會和干部大會兩種

二成員大會于每學期初末固定召開。由社長主持,社長于學期間視實際需要或半數以上正式學員臨時召開成員大會。

三成員大會須由成員半數以上出席,方得開會。

四社團干部每月固定召開一次例會,由社長主持召開,各級常設干部須參加。此外,視活動需要召開臨時會議。

一社長候選人資格如下:

1校規中明文規定社團負責人必備條件。

2社團正式成立

3具有服務熱忱,有領導籌劃能力者

二社長候選人產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備,自愿參加競選者

2由上任社長推薦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聯名推薦者

4由正式會員五人以上推薦者

5若無上述情況者,則于投票當日開放自由報名

三社長選舉定于學年下學期末成員大會中,以不記名投票決定。

一社團經費來源如下:

1各成員繳納會費

2贊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團年度總決賽應與每學期中了前制成報告提議。

三社團經費以自籌為主,會費應全部用于社團建設及其他開支,盡量節儉節約,在資源有限發揮協會效能。

一社團與其他校內外社團所舉行的交流活動,聯系活動,必須經過院團委審核通過。

二社團所聘請的校外指導教練及外籍教練,需經會長,副會長上報學校批準。

三社團所舉行的各項活動,成員需嚴格聽此會長,副會長項目組領導,對于不聽從領導,造成后果由個人自負,協會保留追罰權利。

一本章程解釋權歸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實行。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七

1、社團部設部長一名,負責組織籌劃學校社團工作,督促、檢查、評比社團活動;

2、社團部設副部長一名,負責協助部長工作并對各社團工作進行總結;

3、每個社團社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計劃的制定,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總結;

4、每社團設副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的日常管理、評估、考核,并協助社長開展工作;

5、每個社團有干事若干,在組織、宣傳、活動等方面協助社長工作。

(1)招募時間定于每學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學們自愿報名參加,報名者須在社團部進行統一登記;

(3)由各社社長根據本社情況確定入團人數,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畢后,由社團將本社的新社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等資料上交社團部。

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踏實工作,掌握相應的本領,為本社團爭光;

(2)自覺遵守本社團的章程;

(3)維護本社團的榮譽。

社團成員擁有下列權利:

(1)本社團的有關會議和本社團組織的各類活動,接受本社團的教育和培訓;

(2)在本社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享有轉會的權利。

需要轉會的成員到各自的社團領取“社團轉會申請單”,經原社長、指導員老師和新社長分別同意簽字后交至社團部,社團部批準后辦理轉會手續,予以轉會。

(1)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各社團需向社團部上交一份本學期工作計劃;

(2)每次活動各社團必須有詳細的活動方案,并交社團部審批,活動后要有總結。

(1)活動時間或次數:

a、漫畫社、戲劇社、計算機協會、音樂社、英語協會、電視臺、攝影協會、青年志愿者協會為每周一次常規活動;

b、廣播站每天進行活動;

c、“執雅”報社每學期出兩期《執雅》;

d、“雅風”文學社每學期出兩期《雅風》文學雜志;

e、英文雜志社每學期出一期《wings》雜志。

f、心理協會每學期出兩期《心島》

(2)活動形式:活動形式要求新穎,能為每個成員提供參與和獲得成功的機會。

(3)社團活動的總結:副社長在每次活動后都必須對本社社員出勤情況進行登記,并與社長一同總結本次活動情況,于例會前一周上交社團部;

(4)社團活動的檢查:部長與副部長將對各社團活動不定期進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檢查活動質量和紀律情況,并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作為五·四優秀團干評比的依據之一。

1、社團部例會制度:社團部會定于單周的星期一召開,各社社長副社長不得無故缺席,會上由社團部部長對兩周來各社活動進行總結,再由各社長發言,談心得體會,大家討論幫助其工作上的困難;

2、各社團例會管理:各社團也可根據自身需要召開例會,總結本社活動情況,討論本社的活動安排。

1、每年五·四青年節將進行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成員的評比;

2、凡在社團活動過程中表現突出,為社團爭取的榮譽的成員可進行評比;

3、不遵守社團章程,一期三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將給與除名處理。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八

英語沙龍在社團管理上一貫堅持自由、靈活、有序原則,對社員提出的關于社團建設和社員自身權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議予以高度的重視,尊重社員的意愿,對社員負責。社員在按照有關制度享有入會和退會自由的同時在社團組織中要服從英語沙龍社團的領導,遵守社團各項規章制度,享受權利的同時履行自己的義務。

1、英語沙龍社員須有熱情飽滿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隨即應變的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分配的工作能夠認真負責,努力完成任務;

2、社員須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衣著整潔方,微笑待人,禮貌用語,不做有損英語沙龍形象的事情;

3、社員不得在與會期間喧嘩吵鬧,不得隨意亂拿社團內部物資。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與警告、箭、開除等相應的.處分;

4、開社團及部門會議時社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須先向部門負責人提前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達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社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分別處于警告、批評、通告、辭退;

6、培養社團意識,全面了解社團,為社團的發展獻計獻策。

7、正確行使社員權利,確實履行社員義務。

1、堅定正確的方向,熱愛祖國,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強化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注重師表形象,做文明學生。

3、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團結社團會員,配合社團各部門工作。

4、遵守英語沙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文件指示精神,執行各項決議。

5、結合社團特色,注意全面發展,學習一技之長,提高自身素質。

6、重視專業學習,拓寬知識面,認清我要學和要我學之間的關系。

英語沙龍是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補充,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渠道。英語沙龍將進一步結合學校有關規定對社團進行管理,把社團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查。從而規范社團行為,實現同學、社員、學校和英語沙龍監督的三維一體化。對此,我們將始終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強社團內部的管理,規范各個部門的行為、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推進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而使社團內部的各項工作更上新高。

各社團內成員要本著盡忠職守的態度,認真完成每一次的組織計劃。

1、社團內成員不得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破壞學校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別的同學舉報),給予社團考核中扣分的處罰,一次扣2分!

2、各社團在組織每一次、中型活動時,必須具備四份書面材料:活動前三份(申請活動書,活動計劃書、活動具體內容),活動后一份(活動后的總結)。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動不能舉行。沒有活動后總結書的,在社團考核中扣0.5分!

3、未經團允許,社團私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聚,擾亂學校秩序,產生不良影響的,在社團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學生處的處罰。

4、社團組織活動期間,發生各種矛盾、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屬于社團部門的疏忽、不認真的,在本社團考核中扣1分!

5、社團成員必須服從團統一領導和管理,未經批準,擅自舉辦活動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嚴重后果者,追究該社團負責人責任。

6、若有同學映社團的不足或搞活動時不認真,缺乏公平競爭的意識,將給予該社團扣1分的處罰!

7、社團組織活動,在全校范圍內影響面較、效果較好的,在社團考核中給予加2分的鼓勵!

8、各社團要相互助、相互協作,不允許出現排斥、損害社團利益和影響的事件發生,如有類似事件,將對其社團進行嚴重警告,在社團考核中扣5分!并對該社團負責人進行嚴厲批評和留職察看!

9、學校社團是為全校同學服務的,搞各項活動應該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社團故意分裂在校學生,有嚴重的級別歧視,將給予本社團在考核中扣10分的處罰!給本社團主要負責人停職處分!

10、各社團在一個學期內最少要組織兩次全校性型活動,要充分作好活動前的準備,作到“辦一次活動,成功一次!”

本規章制度的決定權屬于團,任何人(團領導除外)無權修改!希望各社團能夠認真完成各次活動,很好的為同學們服務!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九

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更好地為廣大同學服務,使我校學生社團活動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

2、學生社團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我校實際,積極創新,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3、社團活動前要制定工作計劃,簡要注明本學期擬開展的活動計劃,報學校政教處審核。經審批同意后,各社團才能執行活動計劃。

4、各社團開展活動要緊扣社團宗旨,以提高社團會員的技能為根本出發點,不得開展有悖于本社團宗旨的活動。

5、社團活動要符合大多數會員的興趣和意愿,能調動大多數會員參與的積極性。

6、社團不得開展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性活動。

7、每次活動,要邀請家長、老師或社會志愿者擔任社團活動導師以保證活動安全。

1、學生社團在組織各項活動之前須提交活動申請報告,未經批準組織社團活動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2、學生社團按工作計劃在學校開展活動的,必須在上交政教處備案的社團活動計劃中注明并得到政教處或學校的同意;如屬臨時性或特殊情況的活動(含外出活動)需就該項活動向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政教處和學校審核同意方可開展。

3、學生社團舉辦以下活動須首先向政教處申請報批:

(1)、全校性的比賽及其他活動;

(2)、兩個或兩個以上學生社團聯合舉辦活動;

(3)、與校內其他單位或校外團體、單位、個人的聯合活動;

申請舉辦上述活動須在活動兩個星期前提交以下書面材料,學校審核同意后學生社團方可開始活動的籌備工作:活動內容、參加人數、時間地點、組織單位、負責人;涉外人員或被邀請人員的基本情況;指導教師意見;組織方式;

4、學生社團不能開辦收取費用的培訓班、學習班。

5、社團開展活動,凡是名稱或組織成員為跨校的均為跨校活動,此類活動必須經過政教處批準。未經許可,不得組織跨校性活動,特殊情況須經政教處和學校報上級管理部門同意方可組織開展。

6、活動負責人要統籌安排,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對活動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負責。

1、活動結束后,社團的負責人須及時進行記錄總結并保留有關資料。

2、社團公開張貼的各種布告、通知、海報、啟事、廣告和宣傳品等,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張貼物須內容真實,字跡端正,紙張整潔且署社團正式名稱,以示負責且便于聯系。嚴禁張貼未經批準的各項活動的'通知、海報、廣告等,嚴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圖畫和標志。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十

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學生社團積極健康的發展,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培養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特此針對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會費管理以及考核標準作如下規定:

1、凡自愿發起成立社團者,首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請書、學生社團成立登記表、業務主管部門 或主管部門或主管人的推薦書、學生社團的章程、辦事機構地址或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簡歷、社團人數等。

2、學生社團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名稱、宗旨、經費來源、組織結構、負責人產生程序和職權范圍、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學生社團的終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項。章程應與團委的日常活動保持一致。

3、社團發起人應持掛靠單位的介紹信(函)及指導教師的鑒定意見到社團指導部領取《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申請人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掛靠單位意見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審批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 干部審批表》,逐向填寫,履行正式審批手續。

4、經社團指導部審查,院團委批準后,社團方可正式成立。社團指導部將《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衛處、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備案;學生社團的印徽、成員證件模本應保管理機構備案。

5、社團批準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對未獲批準的成立申請,社團指導部必須提出不予批準的書面意見。

1、每年開學初,由學院組織各協會統一納新,所有會員要認真詳實填寫會員登記表.每年納新后,各協會對全體新會員進行注冊.

2、每學期開學第二周,由各協會將會員證統一上繳社團指導部進行注冊,逾期不予注冊,按退會處理.注冊后會員按長春工程學院《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有關規定每學期加社會實踐分0.5學分。

3、每學期初第二周,由各協會根據各自情況制定并上繳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本學期的活動支出預算。每學期各協會須于第十七周前由組織機構對本學期活動進行總結,并上繳至社團指導部。對于各協會臨時增開的大型活動及跨校活動,須于活動前兩周向社團指導部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能開展活動。

4、各協會開展活動前,須認真填寫《長春工程學院社團活動登記表》,對活動前未填寫者,取消該活動的評比資格。

5、各協會組織機構每兩周至少開一次例會,對前一階段活動進行總結,對下一階段活動進行計劃。

6、每學期各協會內部組織機構對會員進行評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結果須上繳社團指導部存檔備案。

7、學生社團創辦刊物,須報團委、黨委宣傳部批準;不得創辦面向校外的刊物。學生建立跨校、跨地區的團體和舉辦面向校外的刊物,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學院禁止非法組織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團指導部統一組織各協會進行組織機構換屆選舉活動,如有特殊情況,組織機構須臨時變更的,須由協會上繳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換屆。

9、每學期末,社團指導部對各協會組織機構進行任職評定。

10、每學期第十八周各協會將本學期活動資料上繳社團指導部,社團指導部每學年對學生社團進行評比,對特色鮮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學生社團,給予重點扶持和表彰。詳見本條例第三部分。

為了更好的監督各協會經費使用情況,發揮學院團委社團指導部的宏觀調控作用,本著對會員負責的宗旨,針對各協會的實際情況,學院團委特頒布此制度。

1、學生社團自行籌備經費。各學生社團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

2、各學生社團可依據本協會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會費,會費可以每學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齊。會費的收費標準由學院團委社團指導部,結合該學生社團的具體情況確定。

3、各學生社團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允許范圍內加收或提高會員費,但須提前向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變動原因,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審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會費標準收取會費。

4、會費必須用于社團的基本建設和活動,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個人名義報銷。

5、各學生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或單位的資金或實物,但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捐贈。接受捐贈時,不得承諾學院規定范圍以外及有損學院社團形象的條件。

6、各學生社團秘書處管理社團財物,秘書長管理經費,應建立清晰的財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協會財產登記。經費支出前,由社團主要負責人討論通過,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學生社團每學期注冊一次,須向團委社團指導部匯報上學期的財務收支情況,同時上交本學期的會費支出預算計劃。

8、各學生社團負責人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本社團財務管理,學院團委將對各社團財務管理進行不定期抽查。對財務管理混亂的學生社團,團委將對其限期整頓,情節嚴重者,院團委及有關部門將給與嚴肅處理。

9、會費使用過程中必須有兩名以上主要負責人在場,索要正規發票或收據(收據應有經手人簽名)。會長、經手人及秘書長在會費記錄本上簽字方可。

10、各學生社團對會費的管理必須做到公開透明,讓會員及時了解會費花銷情況。

11、各社團負責人換屆時,上屆負責人應把明確的會費記錄本和剩余會費轉交給下屆負責人并在組織調整大會上做詳細介紹,如果在會費交接過程中出現問題,上屆負責人負全部責任。

評 比 制 度

為了規范社團活動,促進社團發展,加強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對各學生社團的管理與監督指導,同時使社團評優更加規范科學,特制定此制度。

量化考核基礎分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對管理有方,活動積極的學生社團予以加分,不按規定行事或出現錯誤予以減分,各社團應嚴格按照《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匯編》及有關規定開展活動。考核分數達到60分視為合格,考核成績在80分以上的學生社團可參與社團評優,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社團及社團干部取消其評優資格,并且酌情對學生干部予以通報批評或免職。

一、社團負責人大會出席情況 各社團負責人每學期按通知出席社團負責人大會,遲到一次減1分,無故缺席或早退減3分,無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報批評或免職。

二、會員招收情況 各社團在招收會員時按照院團委的有關規定執行。違反章程及有關規定者,視情況減2-5分。納新宣傳有力者加2分。

三、活動上報和完成情況

1、各社團舉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動必須提出申請,經團委批準后方可舉行。沒有上報私自活動的,一經查出每次減2分;上報后未經批準擅自活動者每次減5分;出現嚴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評優資格,給予主要負責人處分直至注銷其社團評比資格。

2、活動上報并經批準后執行情況良好,經查實后根據活動規模及影響,酌情加2-5分。大型活動并且社會影響極佳,酌情加8-10分。

3、社團工作有創新的、工作成績突出的加5分,在對外活動中獲得省級表彰的社團活動一次加10分;獲得市級表彰的社團活動一次加5分;活動在校級宣傳資料上有報道的加3分。

四、各社團內部建設

1、社團內部組織機構完善、運作良好者加5-10分,組織機構不完善或有其它的問題者減10-15分。

2、各社團必須建立自己的財務管理條例,帳目清楚加5分;帳目不清楚者減5分;出現問題者減10分,問題嚴重者追查負責人責任。

五、活動次數

各學生社團每學期至少開展5項活動,不足5項者缺少一項減5分,每項活動須上交社團指導部活動計劃,活動總結。(納新、例會和講課不算活動)

六、各社團例會制度

各社團應每月舉行一次全體會員大會,社團組織機構一周例會一次,商討和交流協會活動及管理問題,無故不舉行者每次減3分。

七、各社團換屆應提前上報換屆時間及名單,不上報者學校對其新一屆組織機構不予承認,問題嚴重的協會由團委整頓且減5分。

八、按時參加團委社團指導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請假,按時遞交工作計劃、總結以及主動上交賬本等資料,不按時交者每次減3分。

1、院團委有權修改完善本條例。

2、對違反本條例的學生社團負責人,視情節給予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不予發畢業證及學位證。

3、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4、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院團委所有。

現社團共包括:廣播站、海韻文學社、未名話劇社、英語俱樂部、nine-x動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攝影社、極影輪滑社、等。

規章制度具體如下:

一、社團組建。

1、各社團必須有確定的社長及社團成員。社團人數在20人左右。

2、組建新社團須先寫創社申請書,上交到實踐部,經實踐部、團委書記審查批準后方可正式創建。

二、社團活動。

1、各社團須在每學期初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本社團該學期的活動總計劃書(包括社團成員名單、社團活動安排等)。

2、活動申請。各社團在組織活動時,必須事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活動申請書,經團委批準后方可組織進行。

3、活動組織。

(1)、活動宣傳海報必須張貼在宣傳欄中,不得隨意張貼在諸如走廊墻壁等處,不得覆蓋其他張貼文件。

(2)、活動期間,不得違反學校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

(3)、活動期間保持活動場地清潔,不得損壞學校設施。

(4)、任何社團、社團成員不得在非活動期間滯留在活動室。

4、活動總結。各社團每次活動結束后,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活動總結及活動照片。

三、社團考核。

1、每學期末,各社團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該學期社團活動總結。團委實踐部將根據各社團總結、平時社團活動考察記錄及違規情況對各社團進行考評。

2、每一學年終結,實踐部將對各社團進行學年考評。對表現突出的社團給予表揚,評定為先進社團,對表現糟糕的社團,將取消社團資格。

第一條 為了實現教育的“三個面向”,努力培養“四有”人才,進一步規范學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繁榮校園文化,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豐富學生第二課堂,更好地促進校園文化建設和人才培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社團是具有共同志向、興趣愛好的同學自發組織起來的群眾性團體。學校鼓勵學生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參加各類社團,建設受歡迎的社團,發揮個人的特長培養綜合素質,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能力。

第三條 指導方針:弘揚主旋律,開展具有思想性、學術性、娛樂性活動,豐富課余生活,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四條 承認各社團章程,對某種社團具有濃厚興趣,均可申請入會。

第五條 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如:儀容儀表必須合格,做事做人必須文明)

第六條 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中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二)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服務和凝聚學生。

(三)發揮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的載體作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靈活的團組織生活。

第七條 本校學生社團受學校黨總支的領導,學校團委受黨總支的委托,在學校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承擔本校中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 本校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自籌。需聘請人員,自己聯系。

第九條 學生社團成立,應當經學校團委審查同意,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登記備案。

第十條 學生社團登記時,均需按照學生社團的相關類別進行申請。一個社團只能進行一類申請登記。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的登記管理部門為學校團委。

第十二條 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至少一名社團負責人;

(四)有規范的章程;

(五)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十三條 學校團委負責下列監督管理工作:

(一)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變更、注銷的登記和備案;

(二)對學生社團實施學期檢查;

(三)對學生社團聘請校內外專家擔任顧問的申請進行審查批準;

(四)對學生社團違反本條例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第十四條 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必須向學校團委報告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可以創辦內部刊物,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它相關規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行必須由學校團委審查通過。學校團委有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社團刊物進行整改和停刊。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會員會議由會員組成,會員會議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 會員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二)審議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四)修改社團章程;

(五)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社團應當不定期召開會議,并將會議形成的決議報學校團委批準和備案。

第十九條 會員會議作出決議,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條 社團執行機構是會員會議領導下的社團日常事務處理機構。執行機構由社團負責人組成。

第二十一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由學生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成員通過會員會議選舉通過,經學校團委審查后產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中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處分的;

(二)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三)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條 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和組成機構,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二十五條 學生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和校紀校規,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登記機關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二十六條 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二十七條 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社團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八條 學生社團應按照本社團宗旨,樹立“精品意識”、“品牌意識”,積極開展具有社團特色,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活動,發揮社團“自我發展、自我鍛煉、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

第二十九條 社團活動以校內為主,要堅持業余、資源、小型、多樣、服務的原則。

第三十條 各社團需在每學期初修訂好本社團章程,并分別在學期初和學期末向學校團委交一份本學期的活動計劃和總結以及每次活動的教案。學期末各社團要組織一次成果匯報展示,學校將評選出優秀社團和優秀社員。

第三十一條 中學生社團跨校進行交流活動,必須經學校團委審核并報校長批準。

第三十二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學校團組織申請注銷登記:

(一)完成學生社團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會議決議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團被責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三十三條 學生社團應當向學校團委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四條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應當在報批后盡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一)活動范圍與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條例規定或各校的有關規定和指導;

(三)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的;

(四)社團執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

(五)其他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有權將其解散。

(一)社團活動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

(二)社團執行機構知道或應當知道有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棄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四)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進行整頓后仍未注冊的;

(五)社團成員連續兩學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團連續一學期未進行活動的。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行使及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本辦法已明確規定的內容,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各社團自行制定細則進行規定。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十一

一、天津商務職業學院計算機社團是由外語系軟件專業主辦的學生團體組織,是我校鍛煉計算機優秀技術人才的基地。

二、本本社團為全校性、專業性、服務性的學生團體組織。

三、本本社團的目標是通過專業知識講座的舉辦,以及形式多樣的技能競賽活動的開展,培養同學們對計算機的興趣,全面提高會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

1.帶領更多同學了解計算機,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

2.本社團本著互相探討、互相學習、互相促進、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學習、勤于鉆研、勇于進取、勇于開拓,以提高會員的計算機水平。

3.普及計算機知識,繁榮校園文化。

4.用所學知識服務學院。

一、滿足以下條件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本社團:

1、凡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學生,能遵守校紀校規,自愿擁護本本社團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積極工作者,均可加入本本社團;

2.計算機方面有一定基礎的本院學生;

3.熱心本社團工作,積極支持本社團工作的計算機愛好者。

二、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書及個人簡歷一份;

2.由本社團管理部審核,并確定面試人員;

3.參加面試,由本社團內部裁決后進入本社團。

三、會員權利:

1.享有本本社團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享有獲得參加本社團舉辦各項活動相關資料的權利;

3.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監督、建議、表決權。

四、會員義務:

1.自覺遵守本社團章程,認真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2.積極參加本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本社團委托的各項任務;

3.潛心鉆研計算機應用技術,積極帶動會員討論、交流、學習;

4.不徇私,各類賽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本社團機房上傳未經本社團審核的軟件及散播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

6.會員自愿退會要寫書面申請,經本社團批準后連會員證一并交回;

7.歷屆成員不得對本本社團造成不良影響,否則追究其責任;

8.會員自覺維護本社團聲譽,不做有損本社團聲譽的事;

9.本社團負責人要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管理事務,為其他會員服務。

10.會員必須遵守本社團規章制度,維護本社團榮譽并積極主動參加本社團活動。活動期間,每位會員不得無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會長或副會長請假,無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動退會處理并不退會費,請假三次作一次曠課處理;請假五次作自動退會處理并不于退會費。

1.會員繳納的會費;

2.通過自籌經費和贊助。

1.計算機科學技術講座和交流活動

2.進行技術宣傳和技術服務

3.有意義的其它活動獎勵費用

1.本社團副會兼秘書部管理本社團會費;

2.專人管理,專款專用且每次寫清支出原因,管理人簽字后方能支出,并定期公開帳目;

3.經費管理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管理人員調動或離職時,要與接洽人辦理交接手續;

4.經費為本本社團所有,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以其他原因侵占或挪用,否則追究其責任。

1.本社團例會每周至少召開一次,各部負責人向上匯報工作總結。 例會由會長主持,會長安排下階段工作,指導老師在指導工作。

2.各部不定期召開會議,由本社團會長主持,全體會員參加。

3.會議通知、會議事務安排、會議記錄、會議考勤等工作由組織部具 體負責。

4.與會者不得遲到、早退及無故缺勤,特殊原因須事先做到書面請假, 開會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交頭接耳,不得吸煙,吐痰。

5.無故不參加例會者,給予公開批評,警告以及罷免該同學的社團職 務。

6、在期末評定時,對計算機本社團所有成員進行評比考核,將給予不 同程度的評定加分,對于表現突出者學期給予表彰。

7、不準不經本社團的允許以本社團的名義私自拉取贊助。

一、本社團負責人定期由管理宣傳部選舉產生,各分部負責人由會員選舉產生。本社團如需更換負責人,須到系履行變更手續。本社團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分秘書部、技術部、外宣部。各部各設部長一名,具體由各分部自行處理。

二、各項活動由外宣部策劃,活動后各部長向本社團負責人總結活動總結。

三、本社團受外語系軟件專業辦公室,監督和指導本社團的活動。

四、本社團負責人員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部長,技術部長,外宣部長組成,具體工作由各部長執行負責。本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由負責人之間協調完成。

會 長:統籌全局,協調各部。對于經費的審核。負責各活動全局發展動態進程并及時做出適當調整。做出本社團短中長期的發展目標并實施負責本社團一切組織活動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會內活動,制定計劃,方針。具有最終決定權和否決權。

副會長:輔助會長開展工作和向各部門的部長傳達任務,以及督促各部門的一切活動。對新會員及秘書團成員進行管理。在每次活動后,抽樣調查會員的反饋情況并對此做出總結。做好各部門的指導工作,主持本社團內部會議。并協助會長處理有關問題,如會長不在,行使會長職權。

部 長:負責會員培訓問題,指導會員學習,日常組織上機由本社團副部長協助。

秘書部:

主要負責理事會和各部門的上傳下達工作,會議記錄,文件起草,檔案備份和其他日常事務,策劃本社團活動,起草策劃書,活動結束后記錄活動總結,等。配合會長和副會長搞好各項活動。

外宣部:

負責策劃每一次活動開展的全程和每次應具備的活動用具,賽場布置并負責每次活動中的文藝節目的插入和有關活動的組織。并設制各類活動的海報,展版結合本社團整體規劃,協助其他部門策劃各種形式的校內外宣傳活動。

組織外部事項,本社團活動拉贊助,保證本社團活動經費充足。

技術部:1、負責協會的網站制作。制作和完善協會的網站,及時更新協會網站的內容。完善好協會網站、有充足的人員資源的基礎。

2、應積極承接社會、學校和其他學生社團的網站制作工作或者軟件的制作工作,通過這些外部工作,進一步鍛造計協的技術團隊,提高計協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增強計協的技術優勢。

3、在協會有關于計算機硬件或軟件方面的活動時,作為主要負責部門參與活動組織。

4、協助各部門并處理硬件或軟件技術方面的問題,接受會員關于計算機軟硬件方面的咨詢,幫助會員解決軟硬件方面問題。

我們將傾向于服務性社團的建設。由于目前普遍的同學都擁有了屬于自己的計算機,但在使用過程中我們還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有些問題可以自己解決,但有些問題卻需要具備一定的的計算機和網絡運用基礎的人去協助解決,這為同學們帶來了許多不便。為此,我們協會將本著“服務同學,鍛煉自己”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地為同學們答疑解惑,解決相關技術問題。另外,如果有的班級或其他社團有需要,我們將幫助他們制作班級或協會網頁、制作相關活動的視頻等。除此之外,我們還將舉辦一系列相關活動,為那些計算機水平卓越的同學提供一個展示自我的機會,從而使同學們更加合理地使用計算機及網絡。

1.本社團會員須尊重本社大局、服從本社團領導。

2.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計算機社團。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開始生效。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十二

(一)總則

1,為規范本社團聯合會的經費管理,提高經費的利用價值,特制定本制度。

2經費管理應本著手續齊全,嚴格管理的原則。

(二)經費來源

3經費來源合法。原創:本聯合會經費的主要來源為各社團的注冊費,校團委的撥款以及企業的贊助費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經費使用

4經費用于為發展本聯合會及校內各社團發展而舉辦的學術,宣傳,福利等各種活動及日常辦公支出,不得用于與本聯合會宗旨無關的活動。

(四)管理細則

5實行錢帳分管,設立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各一名,分別由財務正,副部長擔任。

6社團注冊費:校內每個社團在成立時向本聯合會交納成立注冊費25元,每學年開學后的第一個月內向本聯合會交納年度注冊費25元。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應及時做好入帳和登記工作。

7學校通過校團委對本聯合會活動經費撥款入帳管理。

8企業活動贊助經費經常委會審核后直接交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入帳,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數量和形式的回扣。

9各部門需要支出50元以上費用前,應先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部進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則不予報銷。

10收支嚴格進行書面登記,原創:并保留詳細的清單和發票,憑據作帳,做到帳目明確,清晰,無誤。

11節約社團聯合會內部的資金,提高經費的利用價值,避免不必要的開支。做到專項資金專項使用。

12嚴格遵守財務報銷和資金申請的手續制度。

13每次活動的資金預算方案經團委審批后,應交到財務部存檔備案。

14每次活動結束后,各部門應盡快把發票交到財務部。財務部應及時對該次活動的收支情況進行整理,報帳和總結。

15本聯合會的經費按用途和性質可分為日常辦公開支,專項活動開支和特殊開支。

16日常辦公開支為本聯合會配備必要辦公用品,宣傳用品等的開支。

17專項活動開支為本聯合會舉辦經學校批準的大型活動的開支。

18特殊開支為本聯合會與外校同種性質學生組織,外界企業進行聯系的開支。

19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非經校團委或常委會批準,工作餐支出不得作為本聯合會得開支。

20根據校團委有關規定,資料的打印,復印支出不得作為本聯合會的開支。

(五)經費使用情況總結

21帳務主管每月作一次財務總結,于社團聯合會全委會上公布,并上報校團委。

22學期結束,財務部作學期財務總結報告,公布帳目,并作書面存檔。

23本聯合會的經費使用情況由財務部委托主管財務的常委在社團代表大會上進行公布,接受監督。

24本聯合會換屆時,應將所有物資交接清楚,列出物資清單,由新舊財務部長,主管常委及指導老師簽名認證后存檔備案。

(六)財務管理人員應公正,嚴明,認真,負責的態度,管理好本聯合會的經費,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合作,樹立良好的形象。

(七)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于本社團聯合會財務部。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十三

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舞蹈社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舞蹈學習的有序進行,同時豐富學生的業余生活,提高學生音樂舞蹈方面的素養,培養一批舞蹈苗子,特此針對舞蹈社團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舞蹈社團是校教導處領導下從事舞蹈活動的學生組織。

二、陶冶情操、強身健體、勞逸結合、全面發展,是社團的宗旨。

三、凡本校學生,承認本章程,喜愛舞蹈,經本社團指導老師考察、批準后可成為本團成員,每年從新生中選拔后備力量。

四、學生應遵守校紀校規,有舞蹈素質,熱心于學校文化活動,并能較好地處理舞蹈團活動與其他各項學習的關系。

五、社團社長為社團主要負責人,負責安排社團主要的工作和活動。副社長負責協助社長管理各項社團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團建立考勤制度,一學期遲到三次或缺席兩次者,在舞蹈社團內部公開批評;經常缺勤者(遲到或無故缺席超過五次),經指導老師批準,開除出團。各位隊員應嚴格遵守上課時間,努力克服各類困難,確保訓練正常進行。

七、各團員在排練和演出時一律著裝統一(紅舞鞋、練功服),()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協助管理好團里的事務,按時完成布置的任務。

八、舞蹈團加強對學員的考核,每學期總評,考核成績由訓練、演出、紀律三方面組成,考核成績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九、對考核優秀的隊員給予一定的獎勵,并在學校其他各類評比推優和學生操行評分中適當從優,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團處理。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十四

1、英語沙龍社員須有熱情飽滿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隨即應變的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分配的工作能夠認真負責,努力完成任務;

2、社員須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衣著整潔大方,微笑待人,禮貌用語,不做有損英語沙龍形象的事情;

3、社員不得在與會期間喧嘩吵鬧,不得隨意亂拿社團內部物資。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與警告、記過、開除等相應的處分;

4、開社團及部門會議時社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須先向部門負責人提前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達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社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分別處于警告、批評、通告、辭退;

6、培養社團意識,全面了解社團,為社團的發展獻計獻策。

7、正確行使社員權利,確實履行社員義務。

1、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強化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注重師表形象,做文明大學生。

3、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團結社團會員,配合社團各部門工作。

4、遵守英語沙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文件指示精神,執行各項決議。

5、結合社團特色,注意全面發展,學習一技之長,提高自身素質。

6、重視專業學習,拓寬知識面,認清我要學和要我學之間的關系。

英語沙龍是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補充,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渠道。英語沙龍將進一步結合學校有關規定對社團進行管理,把社團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查。從而規范社團行為,實現同學、社員、學校和英語沙龍監督的三維一體化。對此,我們將始終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強社團內部的管理,規范各個部門的行為、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推進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而使社團內部的各項工作更上新高。

法學院團總支學生會英語沙龍

心理社團規章制度篇十五

前言

電子競技體育就是利用高科技軟硬件設備作為運動器械進行的、人與人之間的智力對抗運動。通過運動,可以鍛煉和提高參與者的思維能力、反應能力、心眼四肢協調力和意志力,培養團隊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正是因為電子競技運動這樣的內涵和功能,20xx年11月18日,國家體育總局正式批準,將電子競技列為第99個正式體育競賽項目。

作為當代大學生,無不面臨著各種社會競爭。考慮到我校學生競爭意識的現狀,所以決定在校內創辦電子體育競技社團。可以讓大家利用社團活動時間增強社會競爭意識,支持并發展國內電競事業。

第一條名稱

本社團全稱為“上海大學電子競技社團”,簡稱為“上大電競社”

第二條組織性質

本社團是由我校寶山校區學生自愿報名參加并組建的學生社團,是受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監督和引導的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組織,接受上海大學團委和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社團宗旨

本社團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校園環境和社會秩序的穩定,配合學校育人工作。

本社團通過開展技術交流和社團活動,落實學校文化建設,提高社員社會競技意識以及競爭能力,豐富學生業余生活,激發大學生對課外活動的積極性,培養大學生的良好心態,激發大學的合作與競爭意識,為構建多彩校園文化與和諧校園氛圍貢獻一份力量。

第三條社團目標

給電競愛好者一個集體,樹立其正確的電子競技思想,引導他們健康競技、綠色競技。提供一個健康的、屬于他們自己,展示他們自己能力的平臺。

第四條社團口號及社團會歌

社團口號;青春在指尖飛揚,熱血在胸膛涌動。

社團會歌:《渴望光榮》

(一)社團組成

設有社長一名,副會長兩名,干部若干。社團下設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秘書處、管理部五個部門。

本社團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思想積極進步,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2)工作態度端正。

(3)具有社團工作經驗和較高的交際、組織能力。

(4)工作熱情,有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二)職能

第一條社團職能

1、加強在校大學生之間的交流,挖掘大學生的思維意識能力,擴大會員的交流,以及加強人員交往。

2、組織開展實踐活動,創作思維能力的培訓視頻,對社會競爭以及競技活動方面組織談論會。

3、為會員打造個性發揮的平臺。社團里,開展會員之間的交流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的健康競技交流活動。

4、組織會員定期的接受培訓,組織會員定期的開展比賽,加強對競爭意識的認識,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時向學生會及學校領導匯報和反映會員的意愿,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利。

6、指導和幫助社團有關部門的活動。

7、對競技精神進行有效的宣傳。

8、承辦學校有關部門的委托活動。

9、組織社團聯誼活動。

第二條社長職能

1、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 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3、監督各部門工作,和副社長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4、負責社團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系,爭取各方支持;

6、定期檢查各部門的工作簿,并且給予一定的指導;

7、根據工作簿及日常社團活動,歸納總結經驗,寫入社長簿,交由下任社長。

第二條各部門具體職能

組織部

(1)組織社團的日常工作的執行

(2)策劃社團活動的進行,并擬定策劃書

(3)處理社團計劃的完善與審批工作

(4)負責會員的招新工作的組織

宣傳部

(1)負責設計制作宣傳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傳工作

(2)在社團活動舉辦前期,做好外部宣傳工作

(3)在一定條件下能夠承擔對外聯商家的有效宣傳

(4)負責社團與校內外各新聞媒體的聯系與合作,進一步提高社團形象,擴大社團的知名度

外聯部

(1)加強與各企業間的聯絡,為社團的優秀活動爭取商業贊助

(2)負責社團活動場地的申請以及宣傳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請工作

(3)加強與其他社團之間的聯系,樹立社團良好形象,為社團的團結發展做出貢獻

(4)努力爭取校內外各單位的合作,為特困生尋找一批崗位,爭取社會資助

秘書處

(1)對每次社團活動作詳細的記錄(包括資金),并做總結,并上交社聯秘書處

(2)與各部門聯系,并收取會員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向會長反映

(3)能夠及時向會員下發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級部門,對所有成員進行考勤調查

(2)上報管理一切獎懲措施

(3)負責會員的招新、入會審批以及社團工作人員檔案的管理。

(4)負責社團資金的管理。

第一條本社團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

第二條會員入會的條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進,有正確的電競精神,絕不沉溺于游戲。

(2)有加入社團的意愿,并能夠按時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

(3)在本學期,大一不能有超過一門的掛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過兩門的掛科。

(4)身體狀況良好,切體育科目沒有掛科記錄。

第三條會員入會的程序

(1)向各個院所的負責人提交申請,并經社團審批。

(2)經審批后,需填寫《中心電競俱樂部成員信息表》,確認所有資料真實、無誤,由工作人員登記存檔

第四條退會的有關規定

(1)由于個人原因確定無法再按時參加社團活動者,需向各院所相關負責人提出書面說明,由該負責人統一報社團管理機構處理。會員如果半年不參加本社團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2)退出社團的成員仍可參與社團活動,但不再在社團留有備案,也不再享受社團內部的相關獎勵。

(3)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及監督大會表決通過后,取消會員資格。

第五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1)會員有參與社團任何活動的權利。

(2)會員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3)會員有參與社團工作的權利。

(4)會員有提出意見及建議的權利。

(5)其他權利。

第六條社團成員的基本義務

(1)會員有嚴格遵守社團章程的義務。

(2)會員有執行社團決議的義務。

(3)會員有自覺維護社團形象,利益,聲譽的義務。

(4)會員有積極、按時參與社團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5)其他義務。

第一條會長產生及罷免程序

(一)競選社長前必須填寫相關申請表,且由監察委員會審批,并交由組織部進行通知;

(二)社長一職由所有會員進行公開公正選舉,進行民主投票,且必須經過會員大會及監察委員會認可,否則視為無效;

(三)新屆社長上任后必須主持一次會員大會,宣布競選結果;

(四)社長因有事(如:關系個人前途的事等等)需退出社團,必須書寫退會申請表,經會員大會及監察委員會同意方可;

(五)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社團并除名;

(六)若社長不稱職,不用心于社團,或者做有弊于社團的事情等等會員大會及監察委員會有權強制使之退出,并改選新社長。若愿意留下,則繼續保持會員身份;若不愿意,則除名;

第二條副社長及各部門負責人的產生

競選副會長,必須寫書面申請,交由會長及監察委員會核實,在換屆會員大會上,由社長主持,并通過公開民主競選(特殊情況亦可公開招募)產生副社長;

競選部門負責人

(1)凡承認本社團章程,嚴格遵守本會各項規章制度的本社成員,可以應聘為本社團干部

(2)選拔部長及副部長為相關部門部長、副部長進行投票選舉。

(3)保證選拔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一條有關會議的規定

(1)定期舉辦各種活動,活動包括會員晚會、知識講座、技術指導、健康網絡教育、電競比賽等

(2)定期召開管理層會議,討論研究社團事宜

(3)定期召開全體會員會議,落實各部門的各項工作,討論社團發展方向

(4)所有會議由秘書處記錄、整理和存檔

第二條有關考勤的規定

(1)所有考勤由管理部處理

(2)管理部由所有會員共同監督

(3)考勤包括會議,活動等的成員出勤情況

(4)所有違紀都由管理部記錄并上報秘書處

第一條活動經費的來源

(1)在自愿條件下社團成員在入會時繳納會費

(2)其他贊助:在遵循學校的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并在經過學生社團聯合會和校團委批準的條件下接受外來贊助

(3)在核準的活動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經費使用原則

(1)經費使用的原則是:合理,公開透明,并能盡可能的服務大眾,服務會員

(2)經費的使用用途包括社團宣傳費,組織活動的開支

(3)本社團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4)所有的經費必須公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挪用

(5)所有費用的支出與收入必須由秘書處審核,并接受各級指導單位的監督。

(6)所有審核通過的費用都必須由秘書部記錄并及時上報

第三條管理經費的辦法

(1)所有的經費由管理部保管

(2)對于所有的審核通過的的經費使用都必須由秘書部聯系與轉交

(3)每個月都由秘書處和副會長對資金進行審核

(4)所有的挪用行為都將移交學校處理

第一條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團聯、本社團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上本社團成員聯名提出,并由掛靠部門、指導老師和社團負責人聯合審議。

第二條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需在聯合審議后7日內,報給團委。

第一條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的原因需要注銷的,有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條本社團終止動議須經掛靠部門、指導老師和社團負責人聯合表決通過,并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條本社團終止前,須在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條本社團競團委辦理注銷手續后既為終止。

第五條本社團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團委的監督下,按照上海大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1)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盜用本社團名義開展任何活動,社團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2)成員在會期間不得參與和進行有損國家,集體和社團的活動。如有發現,協會作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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