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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八篇篇一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黨的宗教工作方針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總要求,堅持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為突破口,制止基督教活動混亂,發展不正?,F象,打擊打著基督教旗號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進行滲透活動,維護基督教領域和諧穩定。
(一)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
1、私設聚會點;
2、以私設聚會點為載體的非法宗教組織;
3、自封傳道人。
(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針
堅持教育轉化為主,打擊取締為輔的方針,按照“摸清底數、建立檔案;分類指導、綜合治理;疏堵結合、納入管理”的原則,進行依法治理。
(三)專項治理的工作目標
教育轉化信教群眾,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擊非法宗教組織體系,確保宗教活動平穩有序。
專項治理工作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統戰委員任副組長,公安、政法、教育、國土、住建、文廣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承擔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
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召開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統戰、宣傳、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國土、文化、司法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及各級黨支部書記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調查摸底階段
建立領導機制、成立專門班子、制定方案,開展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的專題調查;做到“點摸清、人摸透,不漏點、不漏人”,一點一表,逐一辯析,摸清底數。
(三)集中整治階段
在調查摸底、掌握情況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政策法規,集中對私設聚會點、自封傳道人、非法宗教組織等進行整治,區分不同情況,按照“四個一批”的要求,分類提出處理意見。
1、登記一批。對信教群眾需要、布局合理、活動正常,愿意接受當地基督教兩會領導的私設聚會點,要幫助他們完善登記條件,依法補辦登記手續。對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基督教兩會領導,又符合登記條件的私設聚會點,依法補辦登記手續。
2、合并一批。對因場所內部矛盾而分離出來,超過家庭聚會范圍或因就近活動而形成的私設聚會點,原則上不再設立新的場所,可以采取與附近登記場所合并的方法,將其納入依法管理的范疇。對因城市拆遷導致的人堂分離而產生的私設聚會點,要做好規劃調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則,妥善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合并、變更登記工作。
3、過渡一批。對具備一定條件、無其他違法活動、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過基督教兩會辦理登記手續的私設點,可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其納入基層管理范圍,由各居委會與私設點負責人簽訂承諾書,負責監管。待時機成熟,條件具備時,再完善登記手續。對信教人數較少、附近沒有依法登記的堂(點)、一時又難以依法設立的,可暫時采取“以堂帶點”的辦法,由教堂臨時管理。
4、取締一批。對拒不接受登記、合并、過渡的私設聚會點,尤其對公安、宗教等相關部門認定的非法宗教組織下屬的私設聚會點、境外滲透組織影響和控制的私設聚會點、有違法行為的私設聚會點或邪教組織控制的私設聚會點,要在充分掌握證據的基礎上,堅決依法取締。對違反《宗教事務條例》等相關規定的,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有違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規的,依相關法律法規處罰、處理。
(四)總結驗收階段
在自查的基礎上,上報專項治理情況,專項治理辦公室根據各上報的情況和督察情況,對各專項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要求及時整改,對好的做法進行推廣,并做好專項治理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黨委、政府牽頭負責,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做到思想認識、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2、堅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堅持依法辦事,注意掌握政策,講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體炒作。要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深入。對比較容易處理的,要早處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規模;對一些由自封傳道人控制、不與政府及愛國宗教團體接觸,又沒有明顯違法活動的私設聚會點,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礙后再妥善處理,有針對性地化解矛盾,通過持續不斷的工作最終予以解決;對經反復工作仍不能有效解決的,可采取綜合手段,壓縮其活動空間,最終迫使其停止活動。
3、發揮團體作用。愛國宗教團體要充分發揮作用,不斷加強愛國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積極組織開展神學思想建設巡講活動,教育引導信教群眾抵制歪理邪說,擠壓非法宗教組織活動空間,協助黨和政府做好專項治理工作。
4、加強部門協作。專項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任務艱巨,各單位要細化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單位要定期通報情況,及時研判形勢,協調應對處置措施。各單位定期向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緊急情況、特殊情況隨時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5、嚴格落實責任。嚴格落實宗教工作責任制,把專項治理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納入文明建設內容,明確領導責任,對重點人員、重點時間,要包保到人、責任到人。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八篇篇二
近年來,我縣宗教界緊緊圍繞“平安”、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通過健全落實安全責任制,強化隱患治理和源頭管理,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和評比“和諧宗教場所”等一系列工作,全縣宗教系統安全形勢總體上是好的。但是,安全工作的基礎還不穩固,各類安全隱患仍一定程度上存在。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切實消除各類不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創建平安宗教活動場所,按照國務院和省、市、縣的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全縣宗教系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統領,圍繞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標,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安全發展的方針,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創新手段,強化措施,促進全縣宗教系統安全穩定。
通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一步落實宗教系統的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確保各級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各類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實現“零增長”,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對象是全縣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范圍是:非通常宗教活動安全、工程建設、危房隱患、防火防盜、用電安全、食品衛生、香燭生產、森林保護、防洪防汛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情況。
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各宗教團體對所屬宗教活動場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加強業務指導。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負責本場所的.安全監管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按照民宗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安排,全面部署落實。
(二)全面排查階段(。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要組織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帳,對安全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建檔。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等。
(三)隱患整改階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排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各宗教團體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四)督查驗收階段??h民宗局將組織人員,于11月上旬對各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情況進行督查,主要內容包括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進展情況和整改結果、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情況、隱患排查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情況等。
(一)加強領導,全面部署。縣民宗局成立戴亞平副局長任組長、戴均帽、褚文衛、袁春輝等人組成的縣宗教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也應根據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迅速行動,全面部署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各宗教團體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突出重點,克難攻堅,做到重點時期抓“早”,重點領域抓“緊”,重點隱患抓“整”,解決突出問題,強化監督檢查,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增強事故防控能力。
(三)做好統計,及時報告。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要建立健全信息統計和報告工作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進展情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記錄工作,建立活動帳,健全檔案,及時報送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工作情況。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八篇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鄉農村宗教非法活動的治理,確保我鄉宗教領域和諧有序,促進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經研究同意,決定在全鄉范圍內開展農村宗教非法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推進落實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農村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密切協作綜合運用法律法規、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堅決依法加大整治有序穩慎推進工作的總體思路,圍繞農村宗教非法活動突出的重點領域、重要地區,依法加大整治工作,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農村宗教事務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實維護我鄉宗教領域和睦與社會和諧。
以專項整治為抓手,推動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全面有效實施,進一步加強愛國宗教團體建設,夯實廣大信教群眾愛國愛教的思想基礎,使全鄉信教群眾始終牢牢團結在黨和政府的周圍。要將依法整治工作與日常依法管理相結合,與強化基層基礎,健全體制機制相結合,通過整治,堅決遏制農村宗教非法活動,確保黨在宗教領域意識形態安全,為鄉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營造安全有序的社會環境。
1.依法做好“中國真理教會”取締后的穩控工作。要充分發揮宗教工作“三級管理網絡兩級責任制”作用,扎實做好參與“中國真理教會”活動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繼續按照“三管齊下”工作格局,由一名黨政干部、行政村干部和宗教人士共同組成包保小組,持續對包保對象宣傳宗教政策。要及時收繳“中國真理教會”私自按立并暗發的牧師證、長老證和傳道員證,并要求他們書面承諾不再參加“中國真理教會”非法活動;對證件確屬遺失的,要做出書面說明,并書面承諾不再參加“中國真理教會”非法活動,不再參加“中國真理教會”變異組織非法活動,不再參加“中國真理教會”之外的其他非法宗教組織活動,以防范其利用證件蒙蔽信教群眾。對依法取締“中國真理教”非法組織后仍開展活動的,嚴厲進行打擊。
2.開展“依法查處韓國基督教滲透專項行動”工作。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密切協作,綜合利用法律法規,堅決妥處滲透活動,嚴格把握政策界限,有序穩慎推動工作”的總體思路,依法查處韓國基督教滲透。工作中,統戰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提供政策保障;公安機關要在情報、偵察和依法處置中發揮專門工作優勢;宗教部門要會同鄉鎮綜合治理私設聚會點;在打擊韓國基督教異端組織工作中,派出所、司法所等要協同配合、形成合力。
3.依法做好基督教私設聚會點綜合治理工作。要按照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規定,深化專項治理,堅持保持高壓態勢。要堅持讓愛國宗教團體參與治理,通過愛國宗教團體加強對自封傳道人教育轉化,以提升轉化成效,鞏固治理成果。
4.依法做好宗教領域非法出版物治理工作。對發現的宗教非法出版物,宗教部門要會同新聞出版部門依法予以收繳,并對出版、發行或印刷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機構和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對信教黨員進行摸排處理。加強馬克思主義和黨的紀律教育,按《黨章》規定標準清退不符合黨員資格條件的黨員,教育轉化存在參教信教情況的黨員,進一步增強黨員的黨性觀念和紀律意識,加強黨員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建設。
6.開展針對未成年人非法宗教培訓整治。各村黨支部、村委會、鄉直相關單位包括村干部要本著下一代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日常監管,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專項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1.部署發動階段(2018年3月20日一3月31日)。各村要建立健全領導組織,精心制定方案,認真組織部署。
2.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4月1日--9月30日)。圍繞工作重點,堅持問題導向,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分項開展排查整治,確保專項工作取得效果。
3.檢查督導階段(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成立鄉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抽調相關成員,對各村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
4.鞏固提高階段(2018年12月)。召開專項工作總結會,鞏固提高專項工作成果。
1.提高思想認識。要將專項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擔當,確保專項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2.加強組織領導。要在鄉黨委、政府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緊緊依托民族宗教工作“三級管理網絡兩級責任制”和六項工作機制來推進工作落實,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失職追責”。
3.確保工作落實。要結合本地實際,成立相應組織,細化工作措施,嚴格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將此項工作納入2018年黨建考核主要內容,對專項工作開展中不重視、不認真、不負責的單位及相關人員,將嚴肅依法依紀問責追究。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八篇篇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嚴格執行《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進一步加強宗教管理,依法加強對我鎮宗教活動場所的規范化管理,從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合江的目的出發,充分認識開展治理“兩亂一私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鎮“兩亂一私設”專項治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宗教事務條例》,按照有利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有利于促進合江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原則,對佛、道教亂建廟宇亂塑宗教造像及私設基督教聚會點進行專項治理,達到引導廣大信教群眾依法信教,理順宗教活動秩序,保護信教群眾合法權益的目的。對“兩亂一私設”的管理采取“承認一批,改用一批,關閉一批,拆除一批”的政策來加強管理。
為切實加強亂建廟宇亂塑宗教造像和私設基督教聚會點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到民族宗教工作層層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鎮成立以黨委書記周瑜同志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領導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統戰辦,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專項治理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我鎮對亂建廟宇亂塑宗教造像和私設基督教聚會點專項治理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深入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
首先組織村干部召開“兩亂一私設”專項治理工作會,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專題部署,講清“兩亂一私設”的危害,明確專項治理的目標和任務,提出工作要求。充分利于廣播、標語、網絡、墻報等方式,廣泛宣傳治理整頓的目的、意義、標準和要求,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黨和國家的宗教政策,提高廣大群眾和信教群眾的思想覺悟,積極配合搞好專項治理工作。其次對本鎮內的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和“兩亂”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登記造冊,掌握詳細情況,為開展專項治理奠定基礎。
(二)集中整治,分類處理階段(2018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召集轄區各村會議,宣傳政策,講清道理,幫助他們提高認識,應帶相關人員限期按時整改到位,落實責任到人,對未按期整改的,組織人員進行強行整治到位,達到專項整治的目的。
(三)總結提高、建章立制階段(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鎮民綜辦公室將對各個村的宗教治理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對不足之處進行整改,確保處理到位,不留死角。幫助保留的聚會點和廟宇建立民主管理組織,完善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使管理規范化。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鎮統戰辦公室將對各個村專項情況進行逐一檢查驗收。對治理不徹底的,要繼續整改,以確保專項治理的效果。
(五)鞏固成果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把專項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經驗進行歸納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經常對專項治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專項治理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1、講究工作方法。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要做到措施有力、態度堅決,又注意工作方法。通過“一對一”上門幫扶等方式,了解群眾思想動態、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做通群眾思想工作,達到自覺制止“亂建”的目的,有效防止傷害宗教感情的突發事件和各類事故發生。
2、治理務求徹底。我鎮將嚴格按照嚴格執行《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精神進行整治,對未按有關規定批準,擅自設立、興建寺觀教堂,集資、引資擅自興建廟宇,以及企業化經營寺廟,天主教、基督教活動點擅自改造教堂,佛道教不按規定報批,無序擴建寺觀,未經批準擅自塑造露天宗教造像進行嚴厲打擊。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規范化管理,嚴格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審批和登記程序。對非法宗教活動場所,堅決依法處理。
3、完善審批手續。對未登記的寺觀教堂采取“承認一批,改用一批,關閉一批,拆除一批”的辦法,逐個擬定處置措施。符合登記條件和合理布點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不符合登記條件,但規模較大,符合合理布點原則的,向鎮民綜辦提出申請辦理宗教活動點的登記手續。
4、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堅持宗教活動場所建設項目報批制度,健全宗教工作二級網絡兩級責任制,實施責任追究制,追究責任人責任,建立制止“兩亂”長效機制。
按照黨委書記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原則,“兩亂一私設”整治工作具體工作職責;一是負責本轄區內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落實專人對“兩亂一私設”逐一排查、登記造冊,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進行明細統計,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二是認真落實分解任務,及時與區民綜局做好整治銜接工作;三是督促村兩委負責人及聯絡人建立開展“兩亂一私設”宣傳,通過“結對子”、定期走訪、談心交友等形式,做好教育引導工作,鼓勵、支持民族宗教界繼續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團結和帶領廣大信教群眾,積極為建設平安社會主義事業做貢獻,為建設和諧合江貢獻力量。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八篇篇五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重要指導,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緊緊圍繞我縣“133”發展思路,以“爭創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為目標,把創建活動與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結合起來;與全縣發展、民生、穩定、群眾工作全覆蓋、“三項建設”結合起來;與我局各項業務工作結合起來;采取多種形式,不斷鞏固和發展各族人民大團結的良好局面,為建設紅色宜居、幸福奠定堅實基礎。
緊緊圍繞爭創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為目標,廣泛深入地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進一步夯實創建活動基礎,力爭201x年內完成示范單位創建達標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工作的領導,有效推我縣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工作,特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創建工作日常事務。
第一階段:建立健全創建工作組織機構制度,制定開展創建活動的目標、計劃、任務、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并將我局201x年度民族團結創建活動方案報縣創建辦。
第二階段:通過開展創建活動,結合結對認親下鄉活動,對促進民族鄉和非民族鄉少數民族聚居的村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的發展產生積極的作用,并取得實效。
第三階段:按照縣創建辦工作要求,采取不定期下鄉活動,開展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建立創建民族團結活動動態檔案、簡報信息,同時及時將開展活動相關情況上報創建辦。
第四階段:嚴格按照縣民族團結示范單位標準開展自查,完善創建工作相關部資料、做好檔案專卷,隨時接受檢查。
一、堅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的重大工作意義。各股室要充分提高對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組織開展創建工作,積極引導全體干部職工增強對創建活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切實把業務工作與創建工作結合開展,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增強黨的領導核心,搞好創建工作;
二、建立長效機制,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不斷發展。建立民族團結示范縣工作是我縣的異性重大工作,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要將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活動常態化,階段化推進,落實定期總結研究創建活動工作機制,并將創建活動開展情況及時上報縣創建辦,按照方案創建活動工作安排,進行階段性的工作總結,自查,不斷完善和進步,到201x年底,上報年度工作總結、創建工作開展的動態信息臺賬。
三、嚴格督查、考核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各股室要嚴格按照創建活動標準及方案,有創造性、主動性的地開展活動。各股室之間互相監督檢查,若因工作不力,或違反創建活動工作制度,從而影響我局創建工作考核督查或被縣創建辦考核扣分的,在年終目標考核時進行處理。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八篇篇六
為認真貫徹執行仙桃市統戰部和民族宗教事務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辦實際,經辦事處宗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在全辦范圍內開展一次以規范宗教活動場所為目標,以調查摸底為基礎,以治理和規范為重點的宗教專項整治活動。根據省委、省民宗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擬定以下實施意見:
專項整治工作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意見》(__[__]__號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為指針,按照市民宗局的要求,集中一段時間,組織專門力量,對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一次專項治理,著重解決天、基兩教私設聚會點和佛、道教亂建廟宇等宗教領域的重點難點問題,切實消除隱患,維護社會穩定,為促進我辦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專項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1、一切宗教活動場所必須經政府批準,并依法登記備案,加強管理。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動,依法制止自封傳道人的非法傳教和秘密交通聚會,取締非法私設的宗教活動場所。
2、幫助合法宗教活動場所建立健全宗教管理組織和各項管理制度,整頓合法宗教場所治安秩序。打擊擾亂正常宗教活動的違法行為。保證宗教活動正常、合法進行。
3、清除非法宗教宣傳品和迷信宣傳品。
4、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宗教事務管理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動的工作制度,保證在本地區不出現非法宗教聚會活動,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專項整治工作具體要求是:
1、全面摸清非宗教組織經營管理宗教活動場所情況、非宗教活動場所情況。
2、引導信教群眾正確理解和認識信教自由與依法依規管理的關系,幫助干部群眾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認識。
3、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亂建宗教活動場所行為。
4、進一步完善各個社區宗教工作責任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取締的場所,明確基層組織和具體責任人進行監管。
一是調查摸底。(完成時限:__月__日)。
各社區負責組織對各自轄區范圍內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全面調查摸底,__月__日上午12:00前將有關表格報送至辦事處宣傳辦。
二是分類治理。(完成時限:__月底)。
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確保處置工作落實到位。
三是健全機構。
將宗教工作納入黨工委、辦事處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強__轄區宗教工作基礎網絡建設,建立宗教工作信息員隊伍。根據宗教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__宗教活動場所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宗教活動場所整治成果,推進宗教活動場所規范管理。
這次開展非法宗教專項治理工作是在黨工委、辦事處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組織辦、宣傳辦負責日常事務,重點督促、指導、檢查各村整治情況。對重點由駐村干部重點負責,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采取定人包點的辦法,即每個非法點都有專人干部和村黨支部書記直接負責,并實行責任追要層層事事明確責任、落實責任人,保證落實各項措施。對調查不深入,出現漏報及處理遺漏的和處理措施不到位的,要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有意隱瞞、抵制專項工作,支持縱容參與非法宗教活動以及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的,嚴格按黨紀政紀條例處分。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八篇篇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務必整出成效”和“兩個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鞏固安全專項整治“一年小灶”成果,高起點高標準切入安全專項整治“三年大灶”,根據市、區民宗局《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工作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區安委辦《玄武區關于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三年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要求,結合2020年度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工作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現制定全街道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工作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加自覺地用新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進一步樹牢新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以高度的政治擔當,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鞏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成效,堅決杜絕宗教活動場所發生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快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街道“四新”行動計劃實現攻堅突破、全面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建設“強富美高”新孝陵衛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以實際行動和良好成效踐行“兩個維護”。
(一)推動安全發展理念落地生根。通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引導街道宗場所、點位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差距等突出問題,堅決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二)推動安全責任有效落實。進一步擰緊責任鏈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通過持續強化落實《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工作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夯實宗教活動場所主體責任,推進宗教活動場所由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宗教活動場所自主開展轉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由街道檢查為主向宗教活動場所日常自查自糾轉變。
(三)推動安全工作本質水平提升。強化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建筑等安全源頭治理、全面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精準治理,做深做細做實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提高宗教場所、點位安全意識和能力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的管理責任鏈條、安全防控措施、監測預警機制,提升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種安全風險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街道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工作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從現在開始至2022年12月,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2月底前)。啟動街道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工作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召開安全工作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員部署會,總結安全工作專項整治“一年小灶”的基礎上,安排部署“三年行動”相關工作。各宗教活動場所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對開展本場所安全工作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部署。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部署宗教活動場所開展安全隱患自查。宗教活動場所要進行全面自查,對照標準清單做好日檢查、周巡查、月抽查。街道采取明查暗訪、交叉檢查等方式,對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建立安全問題隱患、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整改時間表、線路圖、責任人,確保排查任務精準推進,問題隱患不留死角,防范措施切實有效。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根據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對照“兩個清單”,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對于重大安全管理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加強政策指導和保障措施,確保按時完成整治達標,力爭在2022年底前安全問題隱患全部整改完畢。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制定后續監管措施和日常管理機制,防止問題反彈。推動宗教活動場所配置完善消防設施。進一步落實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細化標準,督促安全重點場所建立健全安全應急預案。
(五)總結評估階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2022年底前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認真分析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方面的隱患排查、整改落實、制度建設、機制建立、教育培訓等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上報。
(一)強化宣傳教育,開展“全員說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安全主題宣講活動,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實踐要求,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采取舉辦培訓班、設置宣傳欄、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通過開展“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大討論和“民宗部門負責人、宗教團體負責人、宗教場所負責人、信教群眾說安全”等活動,提升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深入排查隱患,開展“啄木鳥”行動。制定專門工作方案和落實措施,全面梳理“一年小灶”發現的深層次問題和矛盾,對照安全工作“百查百看”和“自查要點”,重點組織開展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建筑安全大排查。進一步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巡查檢查,對前期排查整治情況再總結、再梳理,健全臺賬資料,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再次開展自查自糾,尤其是常見性、多發性、不易察覺的隱患,做深做細做實排查工作,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深化隱患排查整治。
(三)全力督促整改,開展本質安全提升行動。積極推動場所相關建筑全面開展消防、建筑安全檢測評估,納入規范管理,提升本質安全。結合安全檢查情況,及時制定整改計劃,建立隱患清單、責任清單,采取一場所一清單,實行隱患閉環銷號,督促宗教活動場所限期整改到位,并制定落實后續監管措施,防止反彈。對消極應付整改、重大隱患久拖不決甚至搞“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要嚴肅批評、約談督辦;問題嚴重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注重建章立制,開展“長安”行動。建立健全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在宗教活動場所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落實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有關要求,指導和推動宗教活動場所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構建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督促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加強安全力量建設,加大安全方面的硬件投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更新消防、技防安全設備,改造、加固安全設施,確保設備設施安全有效。整治宗教活動場所周邊環境,保證“生命通道”暢通,改善安全條件,提高防護水平。
(五)強化動態監管,開展“智治”行動。進一步健全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兩級責任制”,將宗教活動場所的日常巡查工作納入省高質量發展網格化管理平臺終端,實現宗教工作網格化全要素管理,使宗教領域安全監管在基層一線得到全面實施。
(六)加強教育引導,開展安全文化培育工程。引導全員自覺自律“關愛生命,關注安全”,從“要我安全”變成“我要安全”“我能安全”。完善教育培訓體系,將安全融入到“六進”活動中,拓展線上線下傳播渠道,積極運用多種媒體形式開展宣傳教育,使生命至上、堅守“紅線”成為共同的價值追求。深化“安全生產月”“百團進百萬企業”活動,有力提升各級人員的安全素養、安全技能,培育安全文化教育示范場所,常態化組織場所開展應急培訓演練,提高信眾自救互救技能。健全安全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支持群眾有序有效參與安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