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電力變壓器租賃合同篇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變壓器,同時還應交付合格證證復印件。
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
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元:電費為實際使用度數*電力局規定的____元每度。
乙方應于接收時向甲方支付前一年租金_____萬元,以后電費采用先使用后支付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每月5號前支付上月電費。
1. 甲方應保證變壓器手續齊全,負責電力局的有關手續及有關當地百姓有關用電方面的矛盾協調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變壓器。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變壓器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變壓器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5、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變壓器,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6、甲方應保證出租變壓器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變壓器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7.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變壓器,除電力局停電及正常維修外不得拉匝限電,如電力局停電及正常維修應提前一天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如有以上情形甲方應賠償乙方應無故停電產生的一切損失。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變壓器。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變壓器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變壓器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變壓器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變壓器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變壓器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付狀況。
: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已方執兩份
甲方(蓋章)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日 期: 年 月 日
電力變壓器租賃合同篇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型號為s9-m-250kva(安裝地點平山鎮大洋坪大洋屯)平等變壓器共壹臺供其使用,乙方將其用于基建用電(變壓器有關參數見合同附件)。
乙方租賃時間暫定為個月,即甲方從 年月 日起將壹臺變壓器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租金按750元/月共計人民幣 (¥ 元)收取,乙方每月的10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壹次,每次按30天收取,若不足30天,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實際使用時間將多收的租金退還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收取變壓器押金,租賃期間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變壓器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乙方。
租賃期間,乙方對變壓器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護保養費用,租賃變壓器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應由乙方向甲方按變壓器現行價格償付相應的賠償或維修保養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變壓器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如乙方有違反第六條之行為時,甲方除有權解除協議,限期收回變壓器外,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元)。
如果變壓器租賃提前終止,由乙方應提前十天給甲方書面報告,并向供電部門辦理停運手續,按第五條有關要求,乙方退還變壓器給甲方,相應的租金以退還變壓器時間按第三條要求計算,押金按第四條要求執行。
變壓器的裝拆及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付件壹份,均是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日 期: 年 月 日
電力變壓器租賃合同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租用廠房需使用變壓器,乙方愿意將自有變壓器租用給甲方,就變壓器租用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簽訂如下: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xxxx變壓器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 號。
乙方保證該變壓器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乙方有權將該變壓器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來承擔。
甲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乙方租用上述變壓器的事項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1、甲方租用乙方的變壓器,機房設施及有關設備。租用期間變壓器由甲方維護。改變變壓器的使用用途,須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變壓器電費由甲方直接與供電所結算。
2、租用期間乙方收回變壓器自己使用,應當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不使用乙方變壓器應當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雙方協助辦理電業局變壓器變更使用相關手續。
租用期間變壓器如超負荷運作或人為操作不當造成的變壓器損壞由甲方按原變壓器的價格予以賠償或修復。
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日 期: 年 月 日
電力變壓器租賃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使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上杭縣2021年危橋工程永安橋項目無工業用電,經協商甲方表示對乙方橋梁建設項目的大力支持 ,愿意將甲方果場用電借用于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臨時供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安全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等規定,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甲方將位于上杭縣下都鄉永安橋附近的受電變壓器——50kva電網,出借給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繳納叁千元臨時用電押金,借用期間甲方果場用電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用電的規定,不得擅自改變用電性質,不得超出負荷用電,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每月電費由乙方按照電業部門的計費繳納,如不按當地供電部門規定時間繳納電費,應承擔經濟責任及一切后果。
設備自出借之日起,均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乙方應自覺規范用電,以保障用電安全,并保證其完整性和用電可靠性。用電過程如發生設備損壞、人身事故等各種事故、傷害以及違反供電部門的用電規定,造成的供用電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雙方核實電度表讀數,完成交接,以后電費繳納由乙方負責。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