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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買賣協議有效期二手房屋買賣協議忘記寫車位篇一
一、確認基本信息的真實性與有效性。
合同簽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產證、身份證和簽署合同人要統一,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據有法律依據的公證委托書。
房屋地址要按照房產證件中的房屋地址嚴格填寫,不得隨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證或房產證中所屬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認的房產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門口的門牌號或習慣稱呼的小區名稱填寫。
房屋面積要按照房地證或房產證上注明的面積填寫。這個面積是國家經過專業機構測量的面積,也就是法律上承認該房屋的權利面積。因為,有部分房屋附有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這部分的面積可能不含在房地證或房產證的面積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條款"中注明,該房屋交易附帶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
房屋權屬要明確注明。私產房要填寫產權人和共有權人姓名,企業產要填寫產權單位名稱,公產房要填寫所屬房管站名稱。如為繼承、贈與、法院判決等情況,須賣方出具相關證明。
二、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的約定。
有關金額約定時應頂格大寫,字跡清晰。如有小寫,須注意前后一致。明確付款金額和具體時間,保證總金額一致,前后時間不沖突。過戶貸款具體事項以銀行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為準。在簽署合同時買方應支付定金,賣方出具收款票據或收條,交付定金時應由正規中介經紀人或律師見證。
三、附屬設施可依據"三要三不要"的原則。
煤氣、暖氣和一戶一表要注明,并約定日期交接相關證件或變更證件。因為電話、有線電視、網絡等歷史欠費問題不好解決,并且電話還涉及賣方的隱私,所以建議在合同中約定這些附屬設施由賣方申請關閉,然后買方自行開通。如果有家具或電器等等留給買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約定附屬設施相關證件及費用繳清憑證的交接日期。
四、簽字及聯系方式。
合同需要買賣雙方本人簽字,并盡量多留存電話,留存住址或可以郵寄到的聯系地址,以保證買賣雙方的正常聯系。
五、合同簽署中不要留白和隨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雙方須全部在修改處簽章確認。
注意事項
房屋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依據法律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格式合同,該房屋買賣合同作為產權轉讓登記的重要憑證,是買受人取得房屋產權,即標的物(標的物是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物權轉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合同規定了標的物的質量、面積、單價、總價、履行合同的期限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房屋買賣合同具有以下區別與其他交易合同的特殊性:
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買受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后,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取得了該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是屬國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權買賣的,但可以支付一定價款后取得土地使用權,這樣,房屋才有賴以“立足”的地方。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決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同時取得土地使用權。
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前,因轉讓房屋所有權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規定,轉讓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或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事宜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有關證件,經審查符合房屋買賣條件,辦理過戶手續(或產權證)后,房屋所有權才算轉移,即出賣人才算將標的物交付。未經過戶登記(或產權登記)的,買受人交付了合同約定的費用,仍沒有占有該標的物,這一點是與一般買賣合同的明顯區別。
北京市二手房屋買賣合同范本(一)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經辦人:電話:
丙方:
____年__月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縣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無儲藏室)。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___份,見證人各___份。
房屋買賣合同關鍵條款細節:
第一,有關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另外,所購樓的樓號、房號、單元在整幢樓中的位置示意圖、單元的平面圖也應在合同中寫明或作為附件。
第二,關于價格、收費、付款數額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第三,關于不可抗拒力。
房產銷售合同有關違約責任的條款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戰爭等。”依照此法,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了延伸、擴張。但售房方不能把發展商自己的過錯,如:對市場判斷不準確投資失誤、項目設計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同時也不能把應該預計到而沒有預計到的季節影響、上級行為、政府行為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從而免除自己理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此簽訂合同時,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第四,有關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第五,售后物業管理的條款。
這是購房人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目前我國對于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尚不健全,房產買賣雙方責任不好界定,但購房人還是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如: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權利;業主對物業管理方式確定的權利;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范圍;物業管理費標準的制定等。保證購房人入住后水、電、氣供應,保安、房屋維修、公用設施、郵政、通訊等服務到位,并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賣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郵編:住址:
乙方(買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郵編:住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標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產權物業:
1、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2、結構:建筑面積:
3、乙方購房用途:
4、房屋所有權人:
二、價格及付款方式
買賣產權價:人民幣(大寫)元整;
付款方式:
三、責任與權利
甲方:
2、本合同簽訂后,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4、在辦理過戶期間擁有該房屋所有權及使用權;
5、保證上述房產無債權與債務糾紛。
6、保證在立契之前把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暖氣費結清。
乙方:
1、須提供過戶所用之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2、及時支付購房款及相關稅、費。
3、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經產權過戶并交接完畢后,該房屋即歸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違約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災害除外。
六、調解和仲裁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局辦理撤件手續。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部門一份,中介機構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為準。
十、其他應說明的有關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20x年月日20x年月日
二手房屋買賣協議有效期二手房屋買賣協議忘記寫車位篇二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______年,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_______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出賣方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代理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手房屋買賣協議有效期二手房屋買賣協議忘記寫車位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
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二手房屋買賣協議有效期二手房屋買賣協議忘記寫車位篇四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產權證明及其他出售資格證明
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單位批準證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幢座____層___號房。
第___幢座____層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價格與費用
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位(售價)(暫定價)為(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幣)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_,計(_____幣)____元整;
2.代收____,計(_____幣)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_____幣)______元整。
第四條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空軍部隊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不包括±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約定
第六條交接商品房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_____元。
其余房價款在房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后______天內付清。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計算。
逾期超過___幾天,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
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協議,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和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第八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符合本協議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第九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
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個月內按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
1.終止協議,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第十條交接與乙方責任.
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
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協議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
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事同第七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協議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
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___天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協議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三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義的依據。
第十四條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予協助。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1.墻面保修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月;
10._____保修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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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____保修_____月。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
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本協議之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_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協議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連同附表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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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房屋買賣協議有效期二手房屋買賣協議忘記寫車位篇五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號房產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號)。
該房房齡______年。
第三條買賣雙方在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購房款后,應立即到房屋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______元整。
第五條交房時間和交房條件:交房時間。
在收房時,必須確認甲方已結清水電、煤氣、電話、電視、寬帶、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甲方需將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第六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產生的一切稅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
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利益受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八條權利保證約定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
甲方產權人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更名手續,如物業維修基金、水費,電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的過戶問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