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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技術轉讓協議 醫療器械轉讓協議篇一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 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為:中國-------公司
合同工廠:中國---廠(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為:-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合同內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它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1.6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1.7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 義
2.1 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2.2 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樣,材料規范及另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2.3 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它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
2.4 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標準.
2.5入門費指由于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章1.2條,1.3條,1.4條,1.6條,1.7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2.6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咨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三章 價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 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甲方向乙方購買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
3.1.3 計算提成費的基價應是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當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國-市公布和使用的每臺目錄價格的--%.
3.2乙方同意返銷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返銷產品的金額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費的--%(百分之--).返銷的產品應達到乙方提供的技術性能標準.每次返銷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確定.
返銷產品價格按3.1.3條規定的提成基價計算,即目錄價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銀行和-國--銀行辦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銀行和--中國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中國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美元(大寫:--美元).
(a) 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金額--美元.
(b)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 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國政府當局出具的許可證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認為不需要出口許可證,則乙方應提出一份有關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已交付完畢的證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 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后(時間)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證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確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的--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后--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后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資料支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 乙方應在--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周內,確認資料收悉.
5.3 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籃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 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后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籃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5.4.2 第二階段開始后的--周內,乙方必須盡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料.
5.5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后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 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于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后,應盡快不遲于-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 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 合同號
(b) 運輸標記
(c) 收貨人
(d) 技術資料目的地
(e) 重量(公斤)
(f) 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 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它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須在型號后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 質量驗收試驗
7.1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復試驗,乙方負責重復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復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七.
7.2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鑒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7.3 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 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5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咨詢.
第八章 “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 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它國家:
8.1.1 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對于甲方把“合同產品”裝在中國的主機上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機,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8.3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并注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廠制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公司單獨簽訂.
8.4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并在-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 保 證
9.1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9.2.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并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范.
9.2.3 “清晰”系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后--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
遲交-至-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遲交-至-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遲交超過-周以上,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9.5 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美元(大寫:--美元).
9.6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條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周數進行計算.
9.7 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 按第七章的規定,由于乙方的責任,產品經考核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于合同產品總的范圍中不合格產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百分之幾)的利息.
9.8.2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制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于制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復制或銷毀.
第十章 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 乙方保證自己是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的合法者,并能夠合法地向甲方轉讓上述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無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第三方處理此控訴并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與本合同有關的完整的-國專利清單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專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給予-國專利許可證或不應包括此許可證.
10.3 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合同終止后,使用-商標的權利也將終止.
10.4 雙方都應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 稅 費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1.2 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中國稅法繳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并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12.4 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
12.5 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若簽約的任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之后,雙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請批準,并以最后批準一方的日期作為生效日.雙方應盡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報通知對方,隨之以信件予以確認.若合同簽字后-個月內不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方和乙方都無約束力,經雙方同意,申請批準的期限可以延長.
14.2 本合同用-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中,-文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即自動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另有協議,第二階段合同產品開始日期將由乙方來華指導時,雙方簽訂備忘錄予以確認.
14.3.1 合同期滿前-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14.4 合同第一階段在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合同第二階段的開始日期預期為合同生效后的第-個月.
14.5 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未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并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債務
14.6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 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訊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4.8 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訊應以-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14.10 在對方預先沒有同意前,雙方不應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或義務讓給第三方
1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并不影響-國和任何其它國家之間的貿易
14.12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產“合產品”,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特定零件的訂貨和計劃由考察小在-國確定,如價格和條件優惠,甲方將從乙方再訂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
甲方:中國- -公:
地址:
電報掛號:
電 傳:
--工:
地 址: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
電報掛號:
乙方: 公:
地 址:
電 傳: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字:
甲方--公司代表 乙方--公司代:
(簽字) (簽字)
--工廠代表(簽字)
甲方律師 乙方律師
(簽字) (簽字)
醫療器械技術轉讓協議 醫療器械轉讓協議篇二
技術轉讓和設備材料進口協議書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采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后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
醫療器械技術轉讓協議 醫療器械轉讓協議篇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技術秘密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在___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范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_后,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_標準,采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成交總額: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按利潤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5.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_____。
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后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
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后續改進由_________方完成,后續改進成果屬于_________方。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轉讓方: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