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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局委托物業代收電費協議篇一
甲方將座落在成都市農貿市場”項目全部業態之物業管理事務承包給乙方,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暫定為5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屆滿后乙方需繼續承包,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合同。
二、承包方式: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干制;
1、乙方以甲方設置的“成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農貿市場項目部”的名義,并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農貿市場”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2、“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筑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并支配。
3、乙方從事“”1~6樓和地下室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乙方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人民幣貳萬元/月,(20xx0元),管理費每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市場開業頭三個月因免收物業買受人物管費,因此乙方相應向甲方免交三個月管理費。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自行承擔承包期間所產生的勞動糾紛、行政糾紛、治安事件及債權債務等等責任和費用。
四、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簽約時間:
供電局委托物業代收電費協議篇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
項目地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
證書編號:
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崇左供電局花山生活區集資樓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14103.1萬平方米。
第二條 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為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2、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二章 管理范圍及管理事項
第三條 生活區集資樓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四條 生活區集資樓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通風系統、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備設施、電梯系統、通訊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第五條 生活區集資樓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地、花木、建筑小品、水泵房、路燈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六條 生活區集資樓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休閑設施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場地、樓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物業管理范圍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條 物業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維護物業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 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4、依據本協議按時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各項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乙方做好戶主更改記錄,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相關費用;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9、出租房屋應當將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在乙方物業管理部備案,相關租賃手續由業主辦理。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1、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甲方有權提請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4、根據《崇左市城區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積極推進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共同創建綠色生活環保生態環境,踐行低碳節約,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垃圾分類,自覺將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分類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準確投放至生活垃圾投放點。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崇左市的物業服務收費規定,提供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樓宇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管理規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接受當地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6、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7、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和客戶便民服務工作;
9、單個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移交給甲方。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收取標準及辦法:
1、物業服務費為0.60元/平方米/月;按取得的房產證上所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乘以單價計算。
2、專項維修資金按崇左市收費標準0.10元/平方米/月;
3、電梯費:三樓以下(含三樓)15元/月,四樓以上(含四樓)30元/月;(按原來的房號計算電梯費)
4、代收生活垃圾費7元/月/戶(根據崇左市環衛部門收費標準進行收取);
5、集資樓公共用水用電根據每月用量據實按戶分攤;
6、集資樓其它公共收益歸甲方所有,主要用于補貼物業經費不足及小區公共水電耗材用料等,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維修等費用從小區公共維修基金中開支。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十六條 乙方物業管理服務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無事故和安全隱患。
3、各類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狀態良好。
4、公共環境:清掃及時、保潔全面、垃圾日產日清。
5、綠化:植物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
6、交通秩序:行駛有序、保持暢通、車輛無亂停亂放現象。
7、電力巡防員: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防范管理,轄區內無重大的治安責任事故發生。
8、公共部分維修急修不超過30分鐘到場;小修不超過3小時處理到位。
9、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0%以上。
10、按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三級)執行(見附件)。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一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重大且無法修補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工程項目費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65號)及崇左市的有關規定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業管理服務費項目內。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乙方接管時自行墊支費用做好小區道閘和監控設備,設備每年按10%折舊(以發票為準),乙方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協調由新聘物業公司支付設備折舊后的費用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每年收取到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每年集資樓各住戶實際繳納的專項維修資金費用為準),由乙方無息為甲方代為保管。
第二十七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業主人身及財產安全由業主自行購買。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2 種方式處理:
1、向崇左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電局委托物業代收電費協議篇三
廠房物業管理合同樣本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區?路(街道)?號;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_____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于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_____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支付期限:?;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元,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費用中支付;
④?.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元;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_____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