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服裝零售代理合同篇一
法定地址: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鑒于:
1、乙方具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報驗方面的資質及豐富操作經驗;及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進口貨物的報關報驗事宜;
第一條 服務范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海運進口貨物報關報驗事宜。
1.2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2.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1.2.2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
1.2.3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具體的服務范圍和代理權限詳見報關報驗委托單(附件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
2.1.2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2.1.3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如委托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對委托內容與報關 單不一致產生的損失,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1.4甲方應在船抵港 天前,將報關報驗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并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報驗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有關批文及海關、商檢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2.1.7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
2.1.8由于海關衛檢、動植檢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1.9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稅費和其他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
2.2.2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后,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后,即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2.2.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2.4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反饋貨物報關報驗的情況。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和代理報驗費分別為:
代報關費:
代報驗費:
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當根據乙方預估的上述稅費金額連同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代理報驗費在乙方報關前匯至乙方帳戶,多退少補。
3.3甲方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保密條款
4.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4.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4.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
4.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4.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其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4.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4.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
第五條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5.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
5.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5.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1甲方的違約責任:
6.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稅費和其他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對于因此造成的報關報驗延誤而導致的貨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6.1.2違反本合同第2.1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報關報驗、被扣押、被罰沒,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6.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乙方應當負責賠償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第七條 一般性條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或者
7.4 合同的修改:
7.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7.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并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7.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裝零售代理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收繳電費事宜,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
1、制定代收款項辦法,并支配代收款項。
2、確定代收項目、內容、范圍、時間及代收對象。
3、在向乙方提供準確、必需的代收信息與范圍的前提下,不承擔范圍內由于乙方過錯所引起的糾紛的責任。
第二條甲方義務
1、在乙方行開立基本賬戶,專門辦理代收資金結算。
2、每日營業終了,由甲方人員按照當天日報統計表,與乙方代收繳電費日終余額扎平相符后,由甲方填制進帳單,存入甲方賬戶。作到當日款項當日進帳,當日款項當日扎平。
3、向乙方提供代理收繳憑證。
4、向乙方支付手續費。手續費標準按代理業務金額的%計算。甲方向乙方支付手續費的時間,方式為.
第三條乙方權利
1、要求甲方開立代收賬戶,專門辦理代收資金結算。
2、向甲方收取代收款項手續費。
3、根據甲方提供的代收范圍辦理業務,對范圍外引起糾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4條乙方義務
1、提供符合代收條件的營業場所,配備必須的專職人員辦理代收業務。
2、按日向甲方提供當日代收明細,并配合甲方做好對帳工作,配合甲方將所收款項存如甲方賬戶。
3、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乙雙方協商范圍內的繳費對象。
第五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2、由于一方沒有履行協議,另一方有權向對方提出變更、解除或終止。
(二)符合本協議規定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的,需要變更、解除和終止時,應采取書面形式。在變更或解除協議沒有達成并生效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有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八條其他事項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協議各印就條款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服裝零售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銷“x”女裝,雙方就此達成協議如下:
1、供貨
甲方提供乙方x品牌女裝產品,在乙方的店面零售。甲方每次送貨提供貨物清單二份(如果是快遞,貨物將附有裝箱單,裝箱單無須簽字,甲方會另外寄送貨物清單,此單需要簽字后交還甲方一份),乙方清點確認后,一份簽字蓋章交甲方。
2、價格
甲方按以下價格折扣與乙方結算。
3、結算周期和方式:
甲方按批提供乙方貨物,每批的供應原則是,每款/每色(如有多色,一般提供1到2個顏色給乙方)/每個尺碼按照3件/2件/1件的比例。乙方銷售后,通知甲方補充貨物。每天結算一次。乙方以現金結算給甲方。甲方收到貨款后,提供乙方收據。但不提供乙方任何形式的發票。
4、質量
甲方保證委托乙方銷售的產品符合以下質量條款:
紡織面料所有物理指標和色牢度指標符合歐美質量標準;服裝的縮水率,按照-3~+3%為合格;-5~+5%為合格(任何含有氨綸或人造棉的產品)。特殊產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書面正式說明。
5、乙方義務
乙方確保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在銷售及保管期間無丟失。無損壞。無污染及吊牌/商標/成份標完整,乙方在收貨時必須核查清晰,否則按已銷售計算。每款每色每碼各一件,因乙方需要出樣,可以允許有吊牌破損。
(如乙方需要在多家店銷售,請提前告知甲方)
6、退貨
乙方可以隨時退還甲方未銷售的貨物,所有退回的銷售物品必須包裝/吊牌/商標/成份標完好(以上承諾乙方一套展示樣的不在此要求范圍中)。甲乙雙方無須為退還的物品支付給對方任何費用。
每一季,距第一批貨供貨的30天,如乙方銷售不佳,甲方可以要求索要回產品,乙方需要在一周內準備好退還甲方。
7、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 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