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快遞轉讓合同無效案例篇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xx快遞業務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承諾將xx快遞分部的全部業務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上述費用包括全部業務及其相關設備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至年月日前,結清下屬兩個寄存點的所有費用。其下屬兩個寄存點的風險抵押金(每個寄存點人民幣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xx快遞分部相關手續暫不過戶給乙方,乙方將繼續使用甲方相關手續進行經營,在乙方經營期間,如乙方需辦理過戶手續,甲方將無條件予以配合。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xx快遞分部全部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乙方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郵政管理局對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xx快遞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快遞轉讓合同無效案例篇二
乙方(承接方):身份證號:
一、轉讓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轉讓金額:人民幣元(大寫:元)
三、雙方約定,轉讓前有關甲方經手的快遞業務及有關問題、糾紛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不承擔此責任;轉讓后有關快遞業務及問題、糾紛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交待、乙方認可的遺留問題除外),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濟南市天橋區法院裁決。
四、甲方轉讓后,乙方有業務操作方面的問題需要請教,甲方應及時給予解答。
五、自轉讓之日起,所有一切事宜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快遞轉讓合同無效案例篇三
乙方(承接方): 身份證號:
一、轉讓日期: 年 月 日。
二、轉讓金額:人民幣 元 ( 大寫: 元)
三、雙方約定,轉讓前有關甲方經手的快遞業務及有關問題、糾紛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不承擔此責任;轉讓后有關快遞業務及問題、糾紛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交待、乙方認可的遺留問題除外),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濟南市天橋區法院裁決。
四、甲方轉讓后,乙方有業務操作方面的問題需要請教,甲方應及時給予解答。
五、自轉讓之日起,所有一切事宜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遞轉讓合同無效案例篇四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 010)二中民終字第14296號
上訴人(原審被告)劉振江,男,1 9 6 3年7月3日出生,漢族,北京市 燕津武汽車配件廠經理,住北京市西城區姚家井2 8號樓3排1 9號。
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市燕津武汽車配件廠,住所地北京市豐臺區分中寺 二分公司。
代表人劉振江,經理。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北京市豐臺區分中寺農工商聯合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豐臺區左安門外分中寺村。
法人代表人梁海旺,經理。
上訴人劉振江、北京市燕津武汽車配件廠(以下簡稱配件廠)因土地租賃合 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2 0 09)豐民初字第7 9 01號民事判 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己審理終結。
3號)文件精神,按照豐臺區農業委員會(豐農業函[2 0 08]7號)文件,在本村 范圍內,分中寺公司對所屬單位集體簽定的各種經濟合同進行清理的過程中, 發現上述合同中出租的土地為耕地,該合同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 管理法》關于耕地保護的有關規定,依法應屬無效合同。故訴至貴院請求確認 合同無效;劉振江、配件廠騰退訴爭土地、房子拆走、支付2 009年4月1日 至騰退后的土地使用金。
分中寺公司根據現行的《土地管理法》之規定主張合同無效是不符合法律規定 的,分中寺公司援引的法律依據是1 99 8年頒布實施的,而本案雙方簽訂合同 是1994年,按照1988年的《土地管理法》,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租賃給個 人使用的。我們在該土地上經營多年,為二分公司創造了許多收益,并帶動了 其他商戶的發展。訂立合同的目的是為了進行交易,促進經濟發展,故應維護 交易的穩定性。綜上所述,該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分中 寺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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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于二0 0三年二月二十日簽訂的《補充協議》無效:二、劉振江、北京市燕 津武汽車配件廠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將其使用的北京市豐臺區分中寺農工商 聯合公司的土地返還給北京市豐臺區分中寺農工商聯合公司;三、劉振江、北 京市燕津武汽車配件廠按每月一萬八千一百五十九元的計算標準自.二 0 0九 年四月一日始至實際騰退之日止北京市豐臺區分中寺農工商聯合公司支付土地 使用費。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 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判決后,劉振江、配件廠不服,上訴至本院稱:《土地租用合同》約定租 用的土地是建設用地,并非農用地;分中寺公司在開完庭后又增加訴訟請求不 應當得到法院的支持,故要求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駁回分中寺公司的 全部訴訟請求。分中寺公司同意原判。
七、乙方對基建設計白行安排,規定設計須經甲方同意批準;八、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陳金魁、劉彥分別在落款甲方、 乙方處簽字。
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2 0 0 3年2月2 0日,二分公司與劉振江、配件廠簽訂《補充協議》一 份,約定:“二分公司與劉彥1 9 94年1 0月1日簽字的土地租用合同書,因 國家進行鄉村規劃,需補義協議內容如下:服從鄉村規劃,遇國家、集體規劃 用地,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此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2 0 06年1月2 1日,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以市規函[2 006]6 1號向 豐臺區政府發布《關于豐臺區分鐘寺地區規劃調整意見的函》,提出了分鐘寺 地區用地規劃。2 0 08年7月7日,北京市豐臺區農業委員會、北京市豐臺區 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以豐農業函[2 0 08]7號發布關于印發《豐臺區開展 清理和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工作方案》的函,要求各鄉鎮政府、地區辦事處 做好清理和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工作。
2 0 08年1 0月1 6日,中共北京市豐臺區南苑鄉分中寺村總支部委員會、 北京市豐臺區南苑鄉分中寺村村民委員會、分中寺公司向各分公司和直屬企業 發布通知,要求按照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京政農發(2 008)1 3號]“關于開 展清理和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摸清各類集體經濟合同 的底數;對各類集體經濟合同進行全面審查;檢查各類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 完善各類經濟合同;處置或者終止違法違約合同;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集 體經濟合同臺帳;建立健全集體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2 0 09年2月5日,二分公司向劉振江、配件廠發通知函,告知:根據北京市 農村工作委員會[京政農發(2017)13號]“關于開展清理和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 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區鄉政府及有關部門治理整頓村容環境的有關規 定,我公司決定2 0 09年2月中旬,對貴單位所承租大院進行改造,并全部拆 除,望貴單位接到通知后,在諒解的同時積極配合我單位的工作。
南苑鄉分中寺村民委員會于2 0 09年3月2 0日出具的證明一份,內容為:豐 臺區分中寺農工商聯合公司二分公司,1 9 94年1 0月1日與劉彥簽訂土地租 賃合同,此地塊原屬于生產用地,屬農村集體土地。
另在原審審理期間,劉振江、配件廠對分中寺公司提起反訴,后劉振江、配件 廠撤回反訴。
5), 土地權屬為分中寺村集體土地。劉振江、配件廠對上述證明不予認可,認 為此證明不屬于新證據。
上述事實,有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及《土地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等
相關證據在案佐證。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70元,由劉振江、北京市燕津武汽車配件廠負擔(于本判 決生效后7日內交至原審法院);二審案件受理費70元,由劉振江、北京市燕 津武汽車配件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快遞轉讓合同無效案例篇五
甲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1、經甲乙雙方自愿商定,甲方自愿將快遞部(注冊號:000000000000000)轉讓給乙方。
2、轉讓日期:______年月日,此日期之前甲方所經營的所有快件如有問題及債務問題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
3、現滯留的問題雙方共同處理,如轉讓日期過后,乙方有業務操作方面的問題向甲方請教,甲方應及時解答。乙方付甲方轉讓費一次性付清,如以后乙方由于某些原因轉讓或更改戶名時,甲方(原公司法人)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手續。
4、此協議簽訂之日起,之前任何個人、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協議無效。
5、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此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產生同等的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轉讓合同無效案例篇六
身 份 證 號:
乙 方:
身 份 證 號: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韻達快遞業務轉讓事宜達成以下以協議:
一、甲方承諾將分部的全部業務轉讓給乙方經營;轉讓日期: 年月 日。
三、甲方至 年 月 日前,結清該院街分部及其下屬一個寄存點的所有費用。
四、雙方約定,轉讓前有關甲方經手的快遞業務及有關問題,糾紛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不承擔此責任;轉讓后有關快遞業務及問題、糾紛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交待、乙方認可的遺留問題除外)。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院街分部全部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乙方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郵政管理局對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