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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一
展覽主辦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展覽項目
1、展覽項目名稱:
2、展覽地點:
3、展覽面積:
4、展覽其他合作方:
第二條 展覽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進館,至 年 月 日撤館結束。
第三條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根據舉辦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本協議明確乙方作為上述展覽的主辦方,必須對展覽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保持展覽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態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
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1、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各級崗位職責;
3、配備與展覽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為展覽活動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資保障,在各個入口處設置安檢系統,出入口處必須安排保安,由此產生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5、組織實施現場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對參加展覽活動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有效制止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7、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展覽活動如有承辦方或主場搭建商、主場運輸商等供應商,且其與乙方無隸屬關系的,乙方與承辦方或供應商應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職責。承辦方或供應商應按安全協議規定的職責,與主辦方共同落實安全措施。
二、承擔相關安全責任
1、防恐安全責任:負責展位區域內的消防、治安、防恐安全工作;保證租賃區域內所有展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下述物品禁止展示或進入甲方展館:武器、槍支、刀劍、彈藥、炸藥、易燃品、放射性物質和其他危險物品;未經海關批準的進口物品;可能有礙甲方順利經營的物品和任何被有關部門禁止的物品;
2、消防安全責任:乙方在展會期間嚴禁對通道、安全門、應急燈、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噴淋裝置、火警報警器等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改造、改裝或移動; 乙方嚴禁影響和阻塞緊急通道,嚴禁阻擋滅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設施,甲方有權要求租賃方將各種對安全構成威脅的物品移開;
嚴禁在消防卷簾門下擺放物品,消防卷簾門滑道兩邊不準懸掛任何裝飾物;嚴禁在展館內燒煮、燒烤、明火操作、切割金屬,嚴禁在展館內使用各類加熱器和電熱器;
保證現場施工人員不在展館內調漆、噴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進行清洗作業;展館內嚴禁吸煙。
3、治安管理責任:保證展館內無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展會期間,保證展位搭建的質量,如違反安全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查封展位直至清除出館,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制訂安全工作計劃,并落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搭建和開展期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應當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明確其安全管理責任;對從事電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高空作業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4、其他安全責任:乙方應制定應急預案,如遇緊急情況,及時疏散人員;
必須負責設置施工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搭建和撤館時施工時必須派專人進行現場監護;
必須配置必要的合格的施工安全勞動保護器具和用品,搭建和撤館期間須佩帶安全帽方可入館;
必須經常對展覽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杜絕事故苗子和隱患,預防和避免人身傷害事故;
必須采取措施重點做好防止高處墜落和墜物傷人事故的工作;必須做好防觸電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三、
乙方在展覽項目開始前,應將本安全管理協議及現場應急預案等展會資料上報廣饒縣會展節慶辦公室;并指定 (身份證號碼: )為租用期間安全管理負責人。
四、
本協議明確在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發生任何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責任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1、在實施上述展覽項目過程中若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乙方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主動及時地向有關管理單位報告。
2、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必須負責妥善處理事故的善后相關事宜,并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事故情況調查工作。
3、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判定,負責承擔所有責任。
六、 乙方應遵守的其他規定
1.不得超過有關部門核定的人員容量印制、發放、出售票證;
2.公開售票的,采取票證防偽、現場驗票等措施;
3.根據安全需要,在展覽入口設置安全、有效的驗票設施、設備;
4.保證臨時搭建、安裝、懸掛設施、設備的安全。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 保證對外租賃時展覽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2. 在安全出入口和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并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 向乙方提供該場所的核定人員容量、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及供電系統等數據;
4. 甲方在本展會過程中,委派 負責聯系和協調乙方相關工作,負責對乙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 一旦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協助乙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的義務。
第五條 協議的簽署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署后即行生效,協議雙方均必須認真執行。
本協議作為場地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二
承租單位:
出租單位: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依照《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執行國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及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嚴格審查乙方的企業資質,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提供進場安、拆裝所需的現場條件,并向乙方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地質條件資料、砼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基礎施工資料。
3、負責機械設備在安裝期間和停滯期間的保衛工作。
4、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住宿條件。
5、負責協調施工現場各分包隊伍使用塔吊時間的安排工作。
6、有權對乙方違反現場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處罰,有權要求調換不合格的操作人員。
7、負責信號工人員配置工作,負責吊鉤以下繩索的安全和更換工作。
8、塔吊驗收合格后,負責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理部門備案
9、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0、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1、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3、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執行國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及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保證出租設備符合規范要求。
2、安裝前向甲方提供與租賃資質相符的企業資質,(營業執照、資質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安、拆裝資質、安、拆裝技術方案等資料)
3、起重機械的安裝、頂升、附著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委托其他單位安裝、頂升、附著的,必須出具委托書,并向甲方備案。
4、塔式起重機安裝完畢后驗收前,應當由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5、塔吊安裝完畢,出具詳細完整的八張驗收表格
6、按有關規定定期對設備進行全面進行檢查,并填寫相應的檢查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字蓋章,交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7、堅持“十不吊”的原則,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指令。
8、在每班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9、機械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并按有關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維修保養,確保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狀況完好。
10、保養維修須由甲方人員配合幫忙的,必須向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不得私自讓甲方人員幫忙維修保養。
11、甲方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提供協助救援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13、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三
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系說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系。
2.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________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________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托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________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________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著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并有權對由于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于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于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匯報。
2.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四
甲方:
乙方:
下學期,我校住宿生將住進學生公寓,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作停宿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手機及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手機充電、電蚊香、熱得快等),一經發現,除停宿外并按《官蔡學校違紀處理條例》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收到停宿處理并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圍墻出校園,作停宿處理,并按《官蔡學校違紀處理條例》處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兩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床鋪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的。
(3)不按時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將零食帶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習后學校本著非營利原則提供副餐)。
(5)在宿舍亂涂、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墻上的。
(6)下晚自習后三十分鐘,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區,女生不得進入男生宿舍區。
11.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突發事件處理人:
宿舍值班老師學校行政值班領導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住宿生、家長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稱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____________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確保總包____戰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健康證、暫住證等。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遵守甲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勞務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乙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國家、____市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乙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4.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4.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5.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5.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在____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甲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5.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4.5.4.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5.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乙方人員的,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4.5.6.乙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
八、合約書的份數:________________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六
甲方:
乙方(承包單位):
甲方將本工程項目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等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治安穩定,雙方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與工程承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 工程項目:
二、 協議日期: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承攬合同履行完畢終止。
三、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建設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配有分管領導及專職或兼職人員。
3、進作業場所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治安保衛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和治安情況要求。乙方應認真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有關制度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設計工藝有關的各項規定。
5、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人員違章作業、違紀行為有權對承包隊進行處罰,乙方應加強對施工場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紀行為,對查到的隱患應及時組織整改,涉及到甲方的問題應書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進行相關作業。
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
8、乙方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9、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持有外省市操作證的人員,還必須經當地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審證教育。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所施工場所的安全生產、治安工作負全責。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發生工傷等事故,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統計上報及事故善后處理。甲方予以積極配合。
11、本協議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承發包合同書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七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并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并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后,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于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信號后,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于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辦 簽約 時間: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八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安全環境保衛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對承包風機維護檢修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工作過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負責的行為,防止造成人身、設備事故和環境污染等,確保現場工作過程的安全和文明,保護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營造良好治安環境,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協議,以資履行。
名稱:
地點:
范圍:
期限:風力發電機組質保期滿為止
一、安全目標
1.1 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1.2 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
1.3 杜絕重大工作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1.4 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1.5 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 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7 杜絕重復發生相同性質的事故;
1.8杜絕群體衛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執行法律、標準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2.3 《電力建設文明工作規定及考核辦法》
2.4 《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準(最新版)》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環境管理例會,對乙方安全環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通報安全文明工作狀況,乙方必須準時參加并按要求積極落實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
3.2 甲方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宣貫,特別是有關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內容的宣貫。應向乙方明確工作過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環境管理文件資料。
3.3 工作前,甲方應督促乙方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工作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的情況進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3.4 甲方要依法秉公辦事,組織開展所屬區域內的安全環境工作,經常性地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環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環境管理與甲方接軌,并處于受控狀態。當乙方出現安全、文明工作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做出處罰、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的決定。
3.5 乙方發生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環境問題,甲方接到報告后,應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處置,盡量縮小影響,減小損失。
3.6 甲方應貫徹承包工程先訂合同、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務。
3.7 乙方發現工程現場存安全隱患,需要相關方整改的,甲方應及時協調督促相關方消除安全隱患,為乙方提供安全環境。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頒布實施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等。接受政府各級勞動保護監察機構的監察。執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關安全環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指導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匯報工作。
4.2 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時,必須經甲方安監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才可承包,并訂立本協議。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乙方單位人員進場和中途補員時,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體檢和三級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審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辭退。
4.3 對本單位所有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的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甲方備案;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4.4 貫徹誰工作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發生事故必須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甲方,不得隱瞞、拖延不報,應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5 乙方必須要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 當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暫停工作的書面意見后,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后,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復工要求。在甲方組織驗收并簽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 乙方工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安全設施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經落實整改后方準繼續工作。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變更必須經工作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責。
4.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消防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
4.9 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統一要求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配備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乙方所屬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能滿足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4.10 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劃要求,對所承擔工程區域的文明工作、環境及設備維護負責。按順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時清理。
五、事故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規定進行考核。
5.1 事故處罰: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類障礙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2 人身傷害:發生人身傷害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3 發生設備二類障礙及異常的處罰如下:
5.3.1 發生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1000元。
5.3.2 發生非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500元。
5.3.3 發生人為責任異常,扣罰責任單位400元。
5.4 安全管理
5.4.1 日常考核:
5.4.1.1 發生火險、火情的考核,執行本細則“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5.4.1.2 發生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事件的考核,執行地方公安部門和本細則“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5.4.1.3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年內首次發現,考核100元,重復發生加倍考核,發生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考核100-200元。
1)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 高空作業隨意拋擲工具和材料;
4) 酒后上班工作;
5) 無票作業、無票操作以及不嚴格執行操作監護制度;
6) 氧、乙炔瓶混放、混運;
7)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
8) 巡視檢查設備不到位,走捷徑
9) 架子搭設不合格,跳板沒固定、作業平臺無護攔;
10) 停電作業沒按規定停電、驗電、掛接地線;
11) 操作中監護人員隨便離開現場
5.4.2 安全管理: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50-100元;
5.4.2 .1 各種安全工器具沒按時檢驗,每臺次考核100元;
5.4.2 .2 工作人員危險點不清或安全措施沒全部執行,考核100元;
5.4.2 .3 本部門、本班組發生不安全事件沒有認真進行專題分析,考核100元;
5.4.2 .4 沒按時進行安全活動、沒按要求學習上級文件、安全通報,考核1005.4.2 .元;
5.4.2 .5 事故通報、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單位領導沒簽署意見,考核50元;
5.4.2 .6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執行,考核100元;
5.4.2 .7 電纜防火一處不合格,考核50元;
5.4.2 .8 “兩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元;
5.4.2 .9 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試不及格,每人次考核50元;
5.4.2 .10 各種報表、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不及時上報,每次考核50元;
5.4.3 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凡發生設備二類及以上障礙、人身傷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門,由部門領導負責立即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報告者即為隱瞞事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按同等事件給予加倍考核。
5.4.3.1 在對事故進行調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件處理:
1) 隱瞞事故重要情節的;
2) 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3) 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5.4.3.2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由于自身原因發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發包方(蓋章):(甲方)
代 表(簽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蓋章):(乙方)
代 表(簽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九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了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施工,使施工現場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工作秩序,明確雙方安全職責。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項工程安全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有限責任公司
二、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經濟處罰等措施。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5、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及相關協調工作、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乙方負責機械設備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設備,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在設備使用前,乙方應指派專人對設備、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機械設備,嚴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配定機人員并持證上崗,不得隨意調動,如有調動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員。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結束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乙方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如有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設備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由于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司機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開挖區域進行確認以免損壞地下管線、電纜等物,如有損壞由司機負責。
9、下班后,司機應將機械應停放在平穩的地方,并將機械設備處于安全狀態。妥善保管機械,如發現丟失損壞甲方不負責任。
10、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區域,不得到處走動,偷盜施工區的任何物品,一經發現罰款1000元并清除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11、乙方人員應遵守湖南省治安處罰條例,禁止賭博、酗酒、偷盜、打架斗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罰款200元并清除施工現場。
1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加蓋雙方公司印章;與項目主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與相關法律責任。
1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地通過訴訟途徑予以解決。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說明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采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臟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其他事宜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一
為了貫徹執行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以安全生產為目的,總承包單位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與分包單位陜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現場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管理
1、進場應簽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須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2、應向總包提供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名單、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分包單位應提交入場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相片2張,辦理入場工作卡。
4、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項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
5、分包單位負責對本生產區域內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創造必備的安全生產條件,并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6、當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單位應指定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負責區域內的安全監督及監護。
7、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方能持證上崗。
8、分包單位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增強防火意識,按規定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牌,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堅持施工動火審批制度。
9、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各類事故及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級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11、分包單位對于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參加總包組織的安全檢查及安全會議,服從總包管理協調配合工作。
13、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二、入場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門衛制度,現場安全紀律及管理細則;
2、進入施工現場需佩戴工作證,違章罰款100元;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罰款20元;
4、特種作業必須由專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懸空及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酒后作業,違者罰款100元;
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牌、責任牌、外架立網、欄桿網片未經同意隨意拆除者,或雖經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時恢復或恢復不符合要求,留下隱患者,罰款100~500元;
6、高處作業嚴禁掉物或拋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7、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100~500元;
8、嚴禁偷盜施工現場的財物,違者罰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1、各專業分包進場需向總包單位申報用電容量及電箱、設備數量、經同意后在總承包指定位置搭接電源;
2、臨時用電必須符合jgj46-20__《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3、電纜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雙層絕緣電纜,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并應做好絕緣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或重復接地線;
4、配電箱
4.1配電箱應采用特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特板厚度應大于1.5㎜配電箱需防雨、防塵安門、上鎖、進出線口應設在箱底導線束不得與箱底進出口直接接觸;固定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移動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于0.6m,小于1.5m;
4.2電器開關(含插座)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動;連接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有松動,外露帶電部分;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平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平板分設。配電箱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零線。
4.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配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4.4漏電保護器應裝設雜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負荷側;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于0.1s;
4.5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工具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
4.6電焊機必須設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依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焊把線接頭不得超過3處及老化;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違反臨時用電管理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罰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按總包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材料堆放地相關防火滅火設施由分包單位配備齊全。違者罰款200元/次;
2、施工過程應做到工完場清,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完畢,違者罰款100元/次。若分包單位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本身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凈,甲方有權制定第三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現場嚴禁亂丟生活垃圾,違者罰款20元/次;現場內嚴禁吸煙
4、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違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罰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護管理
1、施工過程中,各專業施工隊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和,出現問題及時反映,協商解決,互敬互讓,文明禮貌;
2、對已施工完畢的成品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相互間應予保護,不得在已施工完畢的產品上無任何保護措施進行下道施工,違者罰款50~500元,并負責賠償返工費用。
六、其他
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分包單位施工完畢退場后自行失效。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 西安市鑫龍建筑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二
甲方: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在鏟車使用過程中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從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范、標準。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三、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防止生產施工擾民。
四、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二、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對乙方生產施工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四、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生產施工現場的安生生產管理,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相關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作業,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必須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操作證,為特種設備辦理檢測證,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設備檢測證復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四、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資料收集齊全后應報送甲方核對、備案。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特種作業、高處作業等人員從事其作業。
六、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正確使用。
七、乙方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從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生產施工中如因乙方從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九、在生產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及時向甲方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負責人: 單位: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章)
乙方負責人: 單位: (章)
協議訂立時間: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三
為了加強我校對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使每位寄宿生能夠安全地生活、學習,我校與房東、學生及其家長多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家長在給孩子租房時,不租住有安全隱患的房子,遠離娛樂場所等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環境。
二、學生家長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經常到孩子住所了解情況,與房東協商達成學生安全有效協議。
三、家長與學校班主任老師要互通安全管理信息,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學校、房東、家長都要將孩子的校外安全時時刻刻記在心上。
四、房東有義務告知寄宿生用電、用水、用煤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告誡學生不要到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去。
五、當有不法分子侵入學生住所,學生人身安全及財產受到威脅時,房東有責任保護學生免受傷害。房東有義務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如有病臥床不起者應及時請醫送藥,并立即通知家長和班主任。
六、房東如發現所住學生有夜不歸宿,上課時間滯留在住所現象,要嚴加盤問,并告知學校。如有違法亂紀行為時要迅速報警,并通知家長和學校。
七、寄宿學生要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作息,與房東和諧相處,遇到矛盾時要冷靜,理智的合理的解決。不得招引社會閑散人員到住所聚會,吸煙酗酒等。
八、寄宿生要文明寄宿,遵紀守法,潔身自愛,互讓互諒,學會相處,讓家長、房東、學校放心,要立志成才,在校外爭做合格小公民。
九、讓我們共同攜手,為了學生的校外安全,讓社會、學校、家庭穩定,努力為學生創造出一條平安之路,成才之路。
十、如寄宿生住所發生變更,寄宿生家長或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或班主任,以便學校與新的房東取得聯系。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房東各持一份。一經簽字方可生效。
學校:
家長:寄宿生:聯系電話:
房東:聯系電話:寄宿住址:
日期: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四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 ?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 本協議適應范圍: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檢修安裝電力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協議。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 發包項目名稱: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2. 承包范圍: 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五、項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開工,至 20__年 月 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 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并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1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并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 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范圍。
5. 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后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后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 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并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并經教育培訓后方可進場作業。
10. 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 張萬里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賈海東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并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布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匯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衛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并布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布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針對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衛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 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經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于作業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13. 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說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于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 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系好安全帶,并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采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 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系人說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二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 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采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 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并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并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 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系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復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 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范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 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華能南京電廠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立協日期: 立協日期: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五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明確責任,保證安全生產,使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 位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對于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違章者自負。
2、 于施工隊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遵守安全紀律。
4、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為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工地給予處理。
(1)安全帽佩戴不規范或不戴安全帽,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對于工地打架斗毆現象,視情節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扣除工資、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4)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盡地清、道路通暢。
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隊: 職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六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系,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電工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 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 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2、 電工必須參加學習,經考試合格后由有關部門頒發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3、 在建工程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即1kv以下不小于6m,1kv以上不小于7m.。
4、 支線架設時,配電箱下引出線不得混亂,電線不得破皮漏電,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處必須穿管保護,不得亂拉亂拖,防止電線被車攆物壓;低壓電線架設時,電桿、橫擔要有絕緣子,電線不準架設在腳手架上、樹上等。
5、 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6、 電箱內電器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7、 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字二級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 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9、 動力線與照明線要分開設置。
10、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3m。
11、倉庫內不得使用超過60w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等)取暖、燒水。
12、各類電動工具要管好、用好,經常清洗、注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各類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13、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 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 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 本班組所用設備、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 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 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并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
電工組
項目部(甲方) (乙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七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施工范圍:
二、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1、乙方的資質名稱:
2、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及其它安全生產相關資料原件送交
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復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寫)人民幣作為乙方的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甲方財務部交納。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監督、檢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在作業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的安全風險。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資質,對不具備資質或資質與工作內容不相符的,有權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施工手續。
4、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施工作業,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有隨時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驗證,并進行備案管理。
7、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
8、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組織調查處理;并有權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9、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五、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協議工程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的審查,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施工手續。
4、乙方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應的安全獎懲辦法。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將崗位證復印件交送甲方備查。
6、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癥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
7、乙方應根據所承包工程項目的特點編制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
8、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同時要做好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為所屬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10、乙方在施工作業中涉及危險作業時,應按照甲方制定的《高危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審批手續。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并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投入施工現場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13、乙方應在作業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事后必須及時恢復。
14、乙方要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環境監督和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后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應無條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過程中,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6、乙方應采取措施,控制或處理施工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須及時或定期清理施工現場垃圾、廢舊物品,要做到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的處以20__—10000元的罰款。因此造成公司支出額外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19、由于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節嚴重的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其它要求
1、乙方必須按規定的金額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重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5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輕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1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扣除保證金的行為,并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對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賠償責任。如在整個作業過程中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工作結束后,安全施工保證金(不計息)在扣除甲方日常檢查罰款后全部歸還乙方。
2、如乙方的原因被政府處罰,其罰款從乙方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3、甲方與乙方在交叉作業時,雙方的規定或操作發生有沖突時,以甲方安全環保部制定統一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為標準。
七、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承包(主)合同附件,與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施工結束以后,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由各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甲方已提請乙方對協議內容作全
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應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協議簽訂后,因國家法規出現新的變化,可適當補充完善。
4、本協議由中材亨達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八
總包方 :
分包方 :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南京紫金(江寧)科技孵化器(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 雙龍大道以西,秣周路以南接口處。
工程分包內容: 2棟20層面積:33905、2平方,有達成
公司承包。3棟20層:64276、8平方;有振達公司承包。 二、 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對于無證和失效證件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分包單位在施工單位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總包方安全員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下達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教育率達到100%,并將考核成績單匯總表由分包單位蓋章后報送總包單位。
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負責。
5、分包方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及配電等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各項規范要求去做,自帶的機具、電器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性能指標,檢測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6、分包單位需要使用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分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時應及時封閉好。
7、分包單位需要使用電力,向總包方申請,總包方核準用電功率,并在指定的開關箱接入。分包方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用電安全規定,嚴禁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施工用電本著有償使用原則,誰用電,誰付費。分包人應注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因作業需要,需臨時接入總包人已有安全用電系統的產品,如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應為合格產品且符合額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應通過總包人的安全確認。臨時布線應盡量采取架空絕緣固定設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絞線、塑膠芯線、護套線等不符合臨時用電要求的線纜;配電箱做到“一箱一閘一保險”,具有可靠保護措施;插座應采用安全合格產品,不得直接用裸線插入插座插孔連接。臨時用電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拆除臨時接線。手持照明燈應采用36v低壓電源,特殊作業區域更應采用12v低壓安全電源。
8、總包方為了便于現場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大小,分包方必須向總包方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后如數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出現隱患或違章以不及時整改被處罰,罰金從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費中扣除。
9、總包人是工程施工的總執行和組織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擔的施工任務外,還應負責組織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為分包人提供和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總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根據總包人與發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現場已有設施,并確保安全、有效、合格。總包人向分包人承諾,總包人可根據分包人請求,在現有基礎上加固、補充已有設施。其所產生的費用,總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 分包方施工人員職責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任何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并責令分包單位予以辭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員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丟失。
6、分包方施工人員進出大門必須遵守總包方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憑員工胸卡進出,進出貨物必須要接受門衛保安的檢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總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須提出申請,總包方有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將給予處罰。
8、施工過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必須服從總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員工施工作業必須服從總包方安全管理,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責令分包方予以辭退。
10、分包人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省、市相關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消防、治安管理規定及條例,并嚴格按總包人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總包人的安全檢查。對總包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人應在總包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人的要求,總包人有權按規定對分包人進行經濟處罰。分包人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人由于施工需要,須在總包人承包范圍內動用明火的,須向總包人辦理動火申請,并對擬動火作業區域的安全隱患進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動火,在得到總包人書面批準同意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動火作業。現場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備適量的滅火器材、安全看護、清除動火現場的易燃物品及嚴格執行安全防火操作規程等,凡由于分包人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員工責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分包人負責賠償。總包人還可對其進行相應經濟處罰。
四、 事故處理
1、分包方必須嚴格十七冶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和項目部獎懲條例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并接受處罰。
2、由于其他施工單位造成分包方人員、材料損傷的,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分包方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總包方、分包方、監理單位各執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到竣工驗收止。
七、補充條款 :
總包方簽章: 分包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展會安全管理協議篇十九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學
乙方: 住宿生、家長
在國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現已住進學生宿舍,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等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監護人負一切責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通知家長作停宿處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報告值班老師或學校行政值班領導,由值班老師或學校行 政領導負責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電蚊香、收錄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攀爬走廊等危險地段,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作停宿處理并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監護人負責。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圍墻出校園,如有違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監護人負責,并作停宿處理。(請假必須得到班主任的允許,并完善簽字手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鋪。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
(3)不做值日工作。
(4)吃零食、垃圾亂扔。
(5)在宿舍亂涂、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墻上。
(6)下晚自習后一小時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 ,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嚴禁在校內外追逐打鬧、打架斗毆、玩水、玩火、乘車等行為。如因此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其監護人負責。
應急電話_____________(校長)
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住宿生、學生監護人簽字并蓋右拇指手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