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就如同白駒過隙般的流逝,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喜悅、新的收獲,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計劃吧。那關于計劃格式是怎樣的呢?而個人計劃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計劃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際執法合作工作計劃 國際執法合作的最基本原則篇一
(一)反^v^監測分析成效明顯
中國反^v^監測分析中心貫徹落實^v^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進國家安全、掃黑除惡、追逃追贓、禁賭反毒、打擊涉稅犯罪、金融風險整治等專項工作任務,確保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在反^v^監測領域落地見效。依托反^v^數據跨機構、跨行業、跨地域特點,發揮“穿透式監測”優勢,密切配合重大金融風險事件處置開展監測分析,為深入治理金融市場亂象、維護金融秩序提供精準高效的金融情報。面對突發疫情,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工作重心,加強對涉疫犯罪線索的挖掘,助力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面對國際形勢的新變化,加強情報研判,果斷分類處置,高質量推進反^v^金融情報國際交流合作。
(二)反^v^監測分析體系建設取得實質進展
不斷完善反^v^監測體系中收集、分析、移送、反饋等環節的工作機制建設。加強對報告機構的管理,面對不斷增加的機構數量和類型,堅持分類施策,落實管理責任、豐富管理層次,進一步拓展與報告機構間的交互通道。加強對人民銀行分支行監測分析工作的指導,2020年9月,人民銀行分支行反^v^監測分析子系統上線試運行,啟動覆蓋監測分析全流程的功能測試和需求優化,開展系統用戶數據應用的可追溯管理。加強與執法執紀部門的合作,金融情報反饋創歷史新高,與執紀執法部門的溝通合作機制日益成熟。
(三)反^v^監測分析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
按照高水平、高標準、高質量的要求,穩步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反^v^監測分析二代系統整體投產上線,國家反^v^數據庫安全穩定運行,支付機構大額交易報告接收項目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反^v^科技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啟動反^v^數據與模型實驗室建設,加快推進反^v^監測分析的智能化,科技規劃和理論研究成果豐碩。
國際執法合作工作計劃 國際執法合作的最基本原則篇二
2020年,人民銀行進一步強化風險為本反^v^監管,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著力提升義務機構反^v^履職有效性,取得顯著成果。
加強統籌指導,疫情期間扎實推進各項工作。2020年初,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暴發的嚴峻形勢,人民銀行從服務大局、抗擊疫情角度出發,指導義務機構一方面科學安排疫情防控期間反^v^工作,制定應急工作方案,保障反^v^工作正常有效運轉;另一方面對抗疫相關客戶、交易采取簡化措施,全力保障全國抗疫斗爭順利開展。
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提升工作水平。在近年來持續“強監管”的基礎上,加大對全系統執法檢查的統籌力度,進一步確立以法人機構為檢查對象的執法檢查模式。全年共對614家義務機構開展反^v^執法檢查,其中87%為法人機構,依法處罰反^v^違規機構537家,罰款金額億元,處罰違規個人1000人,罰款金額2468萬元。同時,完善《反^v^執法檢查手冊》,起草取證參考,統籌各地檢查標準和尺度,帶動全系統提升執法檢查水平。
明確反^v^監管導向,督促義務機構改進工作。人民銀行加強對檢查項目的方案統籌和監管指導,檢查重點向反^v^履職深層次問題延伸,督促義務機構反^v^工作從形式合規向實質有效轉變。同時,突出對被查機構后續整改工作的關注和督導,全系統共組織“回頭看”走訪917次,推動義務機構認真落實整改措施。總行完成26家法人機構反^v^年度分類評級和3家大型銀行^v^風險評估報告,下發監管意見書29份,指導相關機構進一步改進反^v^工作。
健全^v^風險評估體系,深化特定非金融領域風險認識。2020年,起草制定《法人金融機構^v^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指引》,指導法人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自評估工作。同時,借鑒fatf最新風險為本監管指引要求,研究改進人民銀行對義務機構的風險評估方法。組織開展特定非金融行業^v^風險評估,通過評估加深對我國特定非金融行業風險狀況與相關反^v^國際標準的理解認識,為下一步在特定非金融領域建立反^v^制度、開展反^v^監管奠定基礎。
進一步強化監管合作,明確合作重點。2020年,人民銀行與銀^v^簽署合作備忘錄,與證監會簽訂監管合作方案,進一步完善相關行業反^v^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合作機制。通過定期召開反^v^聯合工作會議、指導分支行和派出機構加強監管合作等方式, 深化在制度建設、風險評估、執法檢查等領域的合作,切實提高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的^v^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能力。
國際執法合作工作計劃 國際執法合作的最基本原則篇三
2020年,人民銀行加快推動完善反^v^法律法規體系,完善反^v^工作協調機制, 為有效開展反^v^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一)有效推進《反^v^法》修訂工作
根據^v^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開展《反^v^法》修訂工作,起草完成《反^v^法(修訂草案)》初稿。就草案內容征求中央和國家有關單位意見,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聽取學術界和實務界專家意見。認真研究吸收各方反饋意見,形成較為完善的《反^v^法(修訂草案)》。
(二)穩步推進反^v^規章制度建設
為配合《反^v^法》修訂,按照2020年規章制定計劃,同步開展反^v^規章修訂工作。起草完成《金融機構反^v^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經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并修改完善后,啟動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程序;起草完成《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相關單位意見, 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三)完善反^v^工作協調機制
按照第十次反^v^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在人民銀行牽頭、各單位分工負責的工作框架下,組建制度、監管、執法和國際4個專門工作組,強化工作溝通,壓實部門責任。創辦并累計編發《反^v^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簡報》10期,及時反映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反^v^工作開展情況,促進工作信息共享。
國際執法合作工作計劃 國際執法合作的最基本原則篇四
2020年,人民銀行緊密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認真貫徹落實^v^重大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反^v^在維護金融安全、完善國家治理和促進雙向開放方面的重要作用, 取得顯著成效。進一步增強反^v^工作合力,會同監委、法院、檢察院、公安、海關、稅務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各類^v^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在掃黑除惡、反恐、反腐敗、禁毒、反逃稅、打擊地下錢莊等諸多領域成效明顯,協助破獲涉嫌^v^案件數量大幅增加,推動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v^罪”宣判案件數量同比增長一倍多,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安全。
(一)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2020年,中國反^v^監測分析中心共接收4 319家報告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近118 億筆,可疑交易報告萬份,同比分別增長和。特定非金融行業反^v^數據報送工作穩步推進,報告機構反^v^資金監測水平和可疑交易報告質量進一步提升。
(二)反^v^調查與線索移送
2020年,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共接收重點可疑交易線索16 926份;篩選后共對需進一步查深查透的808份線索開展反^v^調查7 804次,同比分別下降和;向偵查、監察機關移送線索5 987條,同比增長。偵查、監察機關立案633起,同比增長。協助偵查、監察機關對3 321起案件開展反^v^調查共35 986次,同比分別降低和。協助破獲涉嫌^v^等案件共710起,同比增長。中國反^v^監測分析中心全年向國內執法執紀等有關部門提供金融情報6 094批次,同比增加。
(三)批捕與起訴
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嫌^v^犯罪案件6 647起14 630人,提起公訴12719起23 838人。其中,批準逮捕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v^罪”的案件140 起221人,提起公訴494起707人;批準逮捕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案件6 496起14 355人,提起公訴12 204起23 037人;批準逮捕涉嫌《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窩藏、轉移、隱瞞^v^、毒贓罪”的案件11起54人, 提起公訴21起94人。
(四)^v^犯罪宣判
2020年,全國人民法院依法一審審結^v^案件6 624起,生效判決16 328人。其中, 以“^v^罪”審結案件197起,生效判決229人;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審結案件6 397起,生效判決15 988人;以“窩藏、轉移、隱瞞^v^、毒贓罪”審結案件30起,生效判決111人。
國際執法合作工作計劃 國際執法合作的最基本原則篇五
2020年,反^v^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在^v^、^v^領導下,以^v^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有效發揮職能,密切協調配合,積極推動《反^v^法》修訂,完善反^v^監管體制機制,打擊^v^、恐怖融資和各類上游犯罪活動,深入開展反^v^國際合作,做好反^v^國際互評估后續整改工作,為保障國家安全和金融穩定發揮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落實反^v^國際互評估后續整改工作,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反^v^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務清單》。與最高人民檢察院、^v^聯合印發通知,以問題為導向,就司法實踐中辦理^v^刑事案件調查取證、法律適用、政策把握、工作機制等問題提出指導意見,防止“重上游犯罪、輕^v^犯罪”傾向,提升^v^犯罪偵查、起訴和審判質量,形成打擊合力,確保打擊^v^犯罪的實效。
最高人民檢察院采取切實措施推進反^v^工作,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反^v^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加強懲治^v^犯罪工作的通知和工作推進方案,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反^v^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充分履行主導責任,加大^v^犯罪的發現和查處力度。會同人民銀行等部門向全國^v^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提請修改《刑法》^v^犯罪相關條文,推動《刑法修正案(十一)》對^v^罪作出重大調整。各級檢察機關積極履行刑事訴訟指控證明犯罪中的主導責任,不斷提升^v^罪的適用力度和適用范圍,2020年以^v^罪起訴的案件數和人數均大幅上升。
民政部推動深化社會組織資金監管機制工作,召開社會組織資金監管機制會議, 在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中增加有關社會組織資金監管機制的指標。進一步優化和充實《慈善信托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有關條文內容,推動其盡快出臺。推進社會組織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完成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項目建設,推動數據共享和信用懲戒。持續做好執法監督工作,規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慈善募捐和捐贈活動,同時將社會組織資金來源、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作為各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密切關注和排查恐怖融資風險。
司法部積極配合人民銀行修訂《反^v^法》,多次就修訂草案進行研討并提出意見。會同人民銀行開展律師行業^v^風險評估,推動建立符合我國律師行業特點的反^v^監管制度。協助人民銀行開展民事信托調研,對我國民事信托有關情況進行摸底調查。處理外國向我國提出的刑事司法協助請求163件,向外國提出刑事司法協助請求16 件,其中21件涉及^v^及相關上游犯罪。
財政部建立會計師事務所履行反^v^義務報備制度,印發通知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履行反^v^和反恐怖融資義務情況進行報備。研究起草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反^v^和反恐怖融資操作規程;研究修訂《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將包括反^v^等在內的事務所遵守法律法規情況,作為執業質量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配合人民銀行開展會計師行業^v^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工作。
商務部積極推進《外商投資法》落地生效,實施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持續強化對外投資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查,加強對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的日常監測,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將落實合規經營主體責任情況作為檢查重點內容,防范假借對外投資名義從事^v^活動。舉辦海外合規經營和風險防范培訓, 引導“走出去”企業提高反^v^意識。
^v^有效打擊走私及關聯^v^犯罪活動,2020年,全國海關緝私部門共立案偵辦涉稅走私犯罪案件2 322起,案值億元,涉嫌偷逃稅款億元,有效地遏制了走私多發高發勢頭;同期,共立案偵辦非稅走私犯罪案件1 739起。按照四部門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兩年專項行動部署,嚴打騙取出口退稅違法活動。青島、廈門等地海關緝私部門積極立案偵查,打擊走私關聯^v^犯罪。與走私來源地、中轉地和目的地國家和地區海關、警方等執法部門開展國際執法合作,聚焦打擊瀕危野生動物、固體廢物、^v^、槍支彈藥走私,以及凍品和重點涉稅商品走私,通過情報交換、跨境控制下交付等手段開展境內外協同打擊。
國家^v^積極貫徹落實反^v^、反恐怖融資、反逃稅(以下簡稱“三反”)監管體制機制要求,組織全國稅務稽查部門嚴厲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會同^v^、^v^、人民銀行組織開展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兩年專項行動,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不斷加大稅警關銀協作力度,創新協作形式,有效增強涉稅違法犯罪打擊合力。印發做好反^v^相關工作的通知,形成系統上下協同推進反^v^工作的格局。對照反^v^國際互評估后續整改問題清單,制定反^v^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務清單,壓實責任。完善數據統計,做好金融情報使用和統計、線索移送和接收、稅銀信息共享等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利用金融情報成功查處的典型案例。繼續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加強稅收專項情報交換,強化與外國稅務主管當局之間的溝通,推動國際信息協作深入開展。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切實推進反^v^國際互評估后續整改工作,認真落實提高市場主體透明度以及受益所有人識別等相關問題的整改。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細化市場監管領域反^v^行動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構建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加強與反^v^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的協調配合,加大對非法金融活動的監測和打擊力度, 聯合舉辦受益所有人登記與管理座談會,組織基層機構人員交流反^v^執法辦案經驗, 普及反^v^基礎知識。依法履行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職能,推進社會公眾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免費查詢企業登記信息,圍繞辦事便利化深化登記注冊制度改革。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信用監管,對萬戶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推進市場主體監管信息化,落實相關懲戒措施,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