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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施工安全協議篇一
發包單位: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圍:
4、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5、 工程合同編號:
6、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 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2)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引起的電網及設備事故;
3) 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4) 不發生火災事故;
5) 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6) 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dl5009.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部分)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9) 國家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
10)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1)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2) 建設管理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經電網系統內單位培訓并取得相應安全資質證書)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人。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管理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符合國網要求的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現場總平面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策劃方案統一布置,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
11)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按規定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 督促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 按工程建設管理綱要,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 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7)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8) 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9)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0) 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管理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 按照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監理審查通過后組織落實。
4)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 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監理審查備案。
8)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 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 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12)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13)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4) 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5) 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監理審查備案。
16) 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7) 按規定和要求,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8) 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定程序組織審查后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9) 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20) 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21) 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總體規劃,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符合規范。
22) 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3) 對進場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4)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5) 兩個以上單位交叉作業前應先簽訂交叉作業安全協議,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對對方單位進行交叉作業區危險點告知,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6) 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7) 建立和執行危險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危險品倉庫設置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部分)要求。
28) 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9)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30) 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31) 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32) 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3) 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砼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4) 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5) 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6) 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7) 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分包,應嚴格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8)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9)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1. 甲方由陜西延長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進行評價和考核
2. 乙方由甲方的評價和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3. 因乙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對甲方進行考核;
4. 因甲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對乙方進行考核;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 本協議一式兩份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纜施工安全協議篇二
乙方(國際學院):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申請外出旅游系本人自愿,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乙方按規定審批。
第二條:甲方所填寫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全部屬實,如有隱瞞或欺騙,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條:甲方應定期主動向乙方匯報其在外旅游情況。
第四條:凡因甲方在外旅游聯系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乙方可根據特殊工作要求,督促甲方提前返校。
第六條:乙方應當在甲方外出前對甲方進行法制與紀律教育,加強對甲方的人身、財產和飲食衛生等安全教育,甲方必須積極配合并嚴格遵守。乙方對甲方在外旅游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概不負責任。甲方在外旅游期間發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損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本協議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到甲方旅游結束回到武漢職業技術學院時失效。
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電纜施工安全協議篇三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 承包范圍:本次招標涉及到榆能化裝置所有10kv電纜的耐壓試驗。
4、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5、 工程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二、協議內容
1) 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2)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引起的電網及設備事故;
3) 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4) 不發生火災事故;
5) 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6) 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dl5009.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部分)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9) 國家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
10)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1)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2) 建設管理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經電網系統內單位培訓并取得相應安全資質證書)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人。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管理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符合國網要求的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現場總平面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策劃方案統一布置,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
11)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按規定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 督促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 按工程建設管理綱要,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 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7)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8) 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9)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0) 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管理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 按照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監理審查通過后組織落實。
4)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 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監理審查備案。
8)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 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 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12)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13)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4) 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5) 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監理審查備案。
16) 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7) 按規定和要求,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8) 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定程序組織審查后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9) 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20) 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21) 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總體規劃,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符合規范。
22) 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3) 對進場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4)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5) 兩個以上單位交叉作業前應先簽訂交叉作業安全協議,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對對方單位進行交叉作業區危險點告知,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6) 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7) 建立和執行危險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危險品倉庫設置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部分)要求。
28) 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9)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30) 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31) 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32) 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3) 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砼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4) 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5) 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6) 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7) 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分包,應嚴格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8)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9)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1. 甲方由陜西延長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進行評價和考核
2. 乙方由甲方的評價和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3. 因乙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對甲方進行考核;
4. 因甲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對乙方進行考核;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 本協議一式兩份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纜施工安全協議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雙方”)正在進行[生產服務類應用服務合作]項目(“項目”)。
2、在項目合作過程中,甲方已經或將要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乙方可能獲悉)甲方的某些秘密性、專有性或保密性信息(“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3、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文檔、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介質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方式傳遞。
第二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2.1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項目有關的用途。乙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項目以外的任何用途。除為執行項目目的外,乙方不得對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或開發。
2.2.1保密信息被盜、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毀損、滅失。
信息未經授權的披露。
2.3乙方保證對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對乙方保密信息的保護手段進行保密。
2.4乙方保證僅為執行項目的目的向乙方確有知悉必要的雇員、股東、董事、顧問和/或咨詢人員披露保密信息,且對保密信息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說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及其應承擔的義務,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并對上述人員的保密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乙方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告知甲方。
2.5項目終止后,乙方應及時將承載保密信息的介質原件及復制件全部返還甲方,最遲不得超過甲方發出交還通知之日起七日。
2.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_______________
2.6.1在依本協議披露之時,該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乙方所有或由乙方知悉。
2.6.2在依本協議披露之時,該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2.6.3保密信息是乙方從沒有違反對甲方保密或不披露義務的人合法取得的。
2.6.4該保密信息是乙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而且未從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獲益。
2.6.5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披露,但僅限于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方式且遵循書面同意中規定的其他前提條件。
2.6.6乙方應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披露的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信息)。
2.7如果乙方擬以本協議第2.6.5條、第2.6.6條為依據作出披露的,應至少于實際作出披露行為前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說明其擬根據上述約定披露有關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對象和披露范圍、方式等作出說明。
2.8甲方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2.9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獲得任何保密信息,則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關情況。
2.10雙方一致認同,對于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項目的商談及
合作過程中所接觸到的甲方關聯公司的保密信息,乙方并應依據本協議約定履行保密義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構成違約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調查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如有放松、放棄或遲延,均不構成對甲方在本協議下任何權利的不利影響或限制。如果甲方對某一違約行為免予追究,并不構成放棄追究乙方隨后或持續違約行為的權利。
第五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5.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將該爭議提交深圳司法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深圳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5.3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協議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6.1本協議自雙方于年月日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雙發合作協議的有效期限或提供平臺維護、技術支撐的有效期限。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協議范圍內的保密信息也受本協議約束,此時本協議于該等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時發生效力。
6.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6.4本協議各條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6.5本協議替代此前雙方所有關于本協議事項的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合同和協議。
6.6對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6.7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采用信函方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電纜施工安全協議篇五
乙方:
甲方將 金花開閉所饋路電纜敷設 工程項目發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在簽訂配電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量:
敷設電纜從金華開閉所至校場路,電纜采用——,共計——m。金華開閉所至榆佳路,電纜采用——,共計——m,以上——條線路共需電纜中間頭——副,電纜終端頭——副。
3、工程地址:
4、形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年—— 月——日起開工至—— 年——月——日止完工。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
2.負責審查企業資質(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業務資質(建設主管部門和電力監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和安全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近3年安全情況證明材料)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3.檢查乙方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是否持有國家合法部門頒發有效安全證件,作業人員是否有安全培訓記錄,人員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3、監督乙方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兼職安全員。
4.要求乙方是否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人身保險(包括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要求乙方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作業需求。
6.甲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落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7.甲方會同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觀察現場:甲方根據工程項目,要求乙方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8.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技術員和安全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及相關資料。
9.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并依據榆陽區供電分公司違章處罰條理進行處罰。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10.乙方不執行公司規定,安全措施不到位、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不按要求設立相關管理員、不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按榆林市供電分公司、榆陽區供電分公司、榆陽區地方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實施細則執行處罰。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認真開展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2、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3、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改整。
4、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配帶安全防護用品。
5、乙方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自行負責。
6、乙方應在特定施工范圍(基坑、吊裝等危險作業區)裝設遮攔或警告標志,不得超過制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驗: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使用操作電器、機械設備。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經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
9、乙方應遵循先簽訂合同,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施工三大措施,再簽訂安全責任書,填寫開工審批手續,后施工。
10、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兼職安全員。
11、乙方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塌方等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結合工程實際保證安全的“組織設計”(組織、技術、安全措施)。
12.乙方自覺負責為所雇傭施工人員購買工傷保險,或意外傷害保險。
13.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14.對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設備、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自己承擔。
15、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如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管理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一旦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16、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技術規程、規定的任何事故、事件(包括傷亡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對甲、乙雙方的評價和考核:
1.甲方有榆陽區供電分公司進行評價和考核
2.乙方由甲方的評價和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3.因乙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對甲方進行考核;
4. .因甲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乙方人身事故,不對乙方進行考核;
六.其他:
1、各種資料要同步記錄,其他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2、本責任書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