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篇一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或經物業所在地__________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備案號:)。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三)公共綠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五)房屋裝修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買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一)物業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并按時繳納。
1、物業管理服務費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a、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b、小高層住宅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c、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d、商鋪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e、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4、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5、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于保養范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于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_____區_____幢______幢(座)室。
卡設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買受人(簽章)
年月 日
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篇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 《____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無異議。
三、對合同第五條補充協議:
1、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單價基礎上引起的房屋總價款的變化。
2、雙方選擇按套計價的,對出現的面積差異互不找補。
四、對合同第六條補充協議:
1、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3、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4、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二)
1、乙方選擇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元),乙方須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并簽署購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價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購房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 成年按揭貸款。乙方委托按揭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甲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規定的申請按前述金額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并保證自己符合該條件和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否則,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銀行的按揭貸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年限及成數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
①、合同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簽訂《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合同)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款的10%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內按貸款銀行的規定備齊按揭的(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關資料,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因按揭貸款而產生的公證費、保險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則按乙方申請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③、甲方保證期內,乙方未能按按揭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導致銀行從甲方在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從甲方代還之日起至乙方還款日止,近代還金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同時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代還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應當在30內歸還甲方被扣劃的保證金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④、在甲方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從甲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10%的違約金;若銀行解除與乙方的抵押貸款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加帶清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直接或會同銀行依法處置乙方所抵押房產,所得款項除支付處理抵押房產的費用、甲方代還的所有款項及向甲方支付代還款項10%的違約金外,若有盈余歸還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清償為止。乙方采用公積金抵押貸款方式或公積金與銀行組合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參照上述約定執行。
五、對合同第九條的補充約定:合同第九條中累計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納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對合同第十條的補充約定:合同所指的規劃、設計變更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訂立后國家或____省____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進行的規劃、設計變更。
七、對合同第十一條補充約定:
1、在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款外,甲方應以合同記載的聯絡方式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動到甲方銷售中心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交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甲方領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據的聯絡方式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
2、乙方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經按期交付。
3、房屋一經現場交付,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質保期內出現瑕疵或為質保范圍內的問題,乙方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甲方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4、本條所稱房屋交接單是指《房屋驗收表》,本條所稱拒絕交接是指拒絕收付使用。
5、對乙方提出超出質保范圍內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具體、詳細的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爭議,由乙方委托____市相關質檢部門進行檢測,該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注:房屋交接驗收按合同約定交接驗收標準進行。
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篇三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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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比─────────────100%合同約定面積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___.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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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一條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屬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該商品房銷售特征。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第七條付款優惠。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條付款時間約定。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第九條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在雙方交換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____。
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篇四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戶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____日內預付
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
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篇五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國籍】【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國籍】【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___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為?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二條?銷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備案號】【《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備案機構】【房屋登記機構】為_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建筑總層數為_____層,其中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幢】【座】【___】____單元____層____號。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____,其實測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_____米,有____個陽臺,其中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抵押登記機構:_____,抵押登記日期:______,
債務履行期限: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租賃情況
該商品房的租賃情況為【出租】【未出租】。
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為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至租賃期限屆滿期間的房屋收益歸【出賣人】【買受人】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見附件四。
第六條?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商品房價款
第七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幣種)____?元,總價款為____(幣種)____?元(大寫___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幣種)?____元,總價款為_____(幣種)?____元(大寫?_______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第八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幣種)____元(大寫_____),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_______】時【抵作】【_______】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____(幣種)?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應當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____】。買受人應當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______(幣種)?_____元(大寫______整),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余款____(幣種)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向?(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為__________,開戶銀行為______,賬號為______。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九條?逾期付款責任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條及附件五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十條?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3、4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一條?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7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1)以上設施中第1、2、3、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第7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_____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3、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4、物業服務用房: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5、醫療衛生機構: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6、幼兒園: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7、學校: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8、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_。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六。
第十二條?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_____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_____________。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_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逾期交付責任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質量問題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______。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七。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____________。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_______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六條?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__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九。
第六章?房屋登記
第十七條?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_。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物業管理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______。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物業服務費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六)業主大會設立前適用該章約定。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十。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3、_____________?。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_______;
2、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
第二十一條?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一。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_____】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五條?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二)。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頁,一式?份,其中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篇六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①: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②: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③: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 】【不動產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 】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 現 定 名 】【 暫 定 名√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 現 房 】。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該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不動產權證】,【備案號】【不動產權證號】為 ,【備案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房屋座落) 路 號第 【 幢 √ 】【 座 】 【 單元 】【 層 】 號。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戶型為 ,屬
結構,屋高為 米,建筑層數地上 層,
地下 層。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式陽臺 個。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四。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
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不動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不動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方式一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無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不動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不動產權登記面積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不動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 [(不動產權登記面積 - 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 ;
(2) ;
(3) ;
(4) ;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預售商品房】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本工程建設。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為 ,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
。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元整),應當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占全部房價款的 %。
余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三)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
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
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無
第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將專項維修資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賬戶名稱為 梧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 ,賬戶為 ,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1.該商品房經質量驗收合格,取得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
2.該商品房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3.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3、
4、
5、
6、
7、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6) ;
(7)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3. ;
4. ;
5. 。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
2.
3.
第十六條 合同備案、不動產登記的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出賣人應按規定向合同備案機構申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2.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本合同登記備案后 日內,雙方共同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出賣人未按約定協助辦理預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體細則請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提交不動產登記機構。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不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3.
4.
第十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3.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
2.會所:
3.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二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根據《梧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注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信息,并與購房人約定將全部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未約定或未按約定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的,監管機構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四章第四十三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庫、車位,應當優先銷售、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車庫、車位數量等于或者少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套數時,建設單位不得將車庫、車位轉讓或者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以外的人。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建設單位應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服務,買受人應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繳納稅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出賣人(簽字并蓋章): 買受人(簽字并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 月日
簽于 簽于
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篇七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買賣的標的及價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________________商業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每平方米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比價格包含辦理房產手續時,乙方應承擔的各項稅、費和公共維修基金)
二、雙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產權過戶,由此所產生相關稅費、公共維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日內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合法齊全的房產證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過戶所用的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四、其他事宜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蘇州商品房買賣合同查詢篇八
賣房方: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萬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出售給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并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以支付甲方應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為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并負責解決。
4、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承諾: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核,并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并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本協議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準為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為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準,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準后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壹份。由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十、特別約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