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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樹名木死亡情況說明篇一
證明書
茲有我村民xxx于xx年xx月xx日因病去世,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現需要辦理戶口注銷手續,請給予辦理注銷為荷。
xxx村委會(蓋章)
xx年xx月xx日
死亡證明是一種證明所指自然人已經死亡的證明文件或證書,其目的在于由政府等機構確定其已死亡,以辦理其他相關的手續事項。
2014年1月1日起,各地醫療衛生機構開始使用全國統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衛生計生、公安、民政部門會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機制。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于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委會或衛生站出具的證明。
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古樹名木死亡情況說明篇二
甲、本證明應于死亡發生后即由醫院(診所)之醫師或由行政、司法等機關之相驗人員依式填列。
乙、如屬行政或司法相驗者?欄以下之證明改由該等機關及相驗人員負責簽名蓋章。 丙、填寫數字請一律以中文大寫為之,以符規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丁、填寫時請注意各欄間之關系。 戊、本證明書之各欄填寫方式如下: (一)、欄填寫死亡者之姓名。
(二)、欄填寫死亡者之性別,如為男即在 后之□內加√,余類推。 (三)、欄填寫死亡者之國民身分證之統一號碼。
(四)、欄填記死亡者之戶籍所在地之詳細地址。 (五)、欄填記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兩欄計算出滿若干歲填于最后( )內。
(六)、欄填記死亡者之死亡詳細時間。 (七)、欄填記死亡者死亡之詳細地點及在何場所死亡,如為醫院即在 后之□內加√,余類推。
(八)、欄填記死亡者死亡之種類,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內加√,余類推。 (九)、欄填記死亡者之詳細工作情形 欄填寫在何處(如某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工廠、田園、林地 … 等名稱)并填出辦理何種行業(如稅務、衛生、行政、買賣商品、種植稻麥制造機械 … 等) 填寫何種工作及職務(如業務經理、科長、打字員、會計員、售貨員、打鐵工、紡織機礎錠壁瓜撰蓋辯睡菠精械操作工 … 等)之詳細名稱。
(十)、欄填記死亡者之婚姻狀況,如為未婚者即在 后之□內加√,余類推。 (十一)、請參閱1975年審訂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表所訂詳細分類表(醫師用)填列死亡原因。
并請注意病因發生之先后關系及發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間如傷害致死者請填寫其引起傷害之外因。 己、本證明書填具者請填具證書字號及醫院(診所)名稱及開業執照字號等。
庚、本證明書之注號欄由衛生單位人員依據死因統計作業手冊之規定填寫。 注意事項:請攜此證明于死亡事件發生或確定后三十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
參考資料:_1_1。
古樹名木死亡情況說明篇三
死亡證明? ? ? 茲有我村村民,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441622************),于 **年**月**日因***(說明原因)死亡。
?? 特此證明??? **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擴展資料 死亡證明填寫說明: 甲、本證明應于死亡發生后即由醫院(診所)之醫師或由行政、司法等機關之相驗人員依式填列。 乙、如屬行政或司法相驗者?欄以下之證明改由該等機關及相驗人員負責簽名蓋章。
丙、填寫數字請一律以中文大寫為之,以符規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丁、填寫時請注意各欄間之關系。
戊、本證明書之各欄填寫方式如下: (一)、欄填寫死亡者之姓名。 (二)、欄填寫死亡者之性別,如為男即在 后之□內加√,余類推。
(三)、欄填寫死亡者之國民身分證之統一號碼。 (四)、欄填記死亡者之戶籍所在地之詳細地址。
(五)、欄填記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兩欄計算出滿若干歲填于最后( )內。 (六)、欄填記死亡者之死亡詳細時間。
(七)、欄填記死亡者死亡之詳細地點及在何場所死亡,如為醫院即在 后之□內加√,余類推。 (八)、欄填記死亡者死亡之種類,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內加√,余類推。
(九)、欄填記死亡者之詳細工作情形 欄填寫在何處(如某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工廠、田園、林地 … 等名稱)并填出辦理何種行業(如稅務、衛生、行政、買賣商品、種植稻麥制造機械 … 等)。 (十)、欄填記死亡者之婚姻狀況,如為未婚者即在 后之□內加√,余類推。
(十一)、請參閱1975年審訂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表所訂詳細分類表(醫師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請注意病因發生之先后關系及發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間如傷害致死者請填寫其引起傷害之外因。
己、本證明書填具者請填具證書字號及醫院(診所)名稱及開業執照字號等。 庚、本證明書之注號欄由衛生單位人員依據死因統計作業手冊之規定填寫。
注意事項:請攜此證明于死亡事件發生或確定后三十日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