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醫保轉移辦理流程 醫保辦理轉移手續后多久到賬篇一
政策原文:
通知中明確醫保轉移待遇銜接政策:
因篇幅有限,此處不再一一展示,感興趣的小伙伴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加入當地hr社群,了解當地最新政策。
即下載
第1步: 登錄“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完成實名認證;
醫保轉移辦理流程 醫保辦理轉移手續后多久到賬篇二
??第十四條 在同一統籌地區跨制度轉移接續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全國實行統一的轉移接續辦法,現有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醫保信息記錄,主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參保信息、繳費明細、個人賬戶信息等。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自2021年12月1日起實施。
??附件:
??1.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申請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流程圖
??2.轉出地和轉入地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流程圖
??3.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信息表
醫保轉移辦理流程 醫保辦理轉移手續后多久到賬篇三
在同一統籌地區跨制度轉移接續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全國實行統一的轉移接續辦法,現有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所稱個人醫保信息記錄,主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參保信息、繳費明細、個人賬戶信息等。
本辦法由國家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自2021年12月1日起實施。
近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與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是適應人口流動需要、保障流動人員醫保權益的重要制度安排。《^v^中央 ^v^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適應人口流動需要,做好各類人群參保和醫保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v^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中將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作為2021年底前實現“跨省通辦”的事項,國家醫保局將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跨省通辦”納入2021年“我為群眾辦實事”項目清單。為做好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跨省通辦”,不斷提升服務便捷度和群眾獲得感,國家醫保局出臺了《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主要規定了轉移接續的適用人員范圍、線上和線下申請方式、辦理流程、有關待遇銜接等問題,分為六章,即總則、范圍對象、轉移接續申請、轉移接續手續辦理、待遇銜接、附則,共十七條,并附兩張流程圖、一張表單。
《暫行辦法》保障了跨統籌地區流動人員醫保權益。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跨統籌地區就業、戶籍或常住地變動,不得重復參保和重復享受待遇,按照《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一是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就業,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應申請轉移接續。二是居民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戶籍或常住地變動跨統籌地區流動,原則上當年度在轉入地不再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按轉入地規定參加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后,可申請轉移接續。三是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跨制度轉移接續。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居民醫保的,可申請轉移接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轉出地已中止參保,在轉入地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可申請轉移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