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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如何開展監督篇一
關鍵詞:企業;大監督體系;探索;基本思路
開展大監督閉環體系建設工作,是順應企業發展和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內容,更是企業整合監督力量、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構建大監督工作格局的現實需要。當前多數企業已經建立了多主體、多體系的監督機構,監督內容和范圍也把企業管理及諸多環節與領域涵蓋在內。但因監督主體多元、分散,也由于紀檢監督途徑單一、力量分散,同時,隸屬于不同領導監督范圍和內容,相互之間仍然存在溝通協調不順暢、不到位的情況,導致監督執紀效果滯后,監督工作虛浮無力,監督效果不明顯。在企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不僅管控難度越來越大,而且來自各方面的潛在風險也越來越多,做好關鍵環節和與重點領域的監督成為當務之急的工作,構建大監督格局就是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集團公司監督體系建設,解決當前集團公司在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的需要,對主動適應全面從嚴治黨,促進企業依法依規經營,增強科學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企業監督執紀力度增大,但仍然存在問題漏洞。近年來,通過上級巡視、內部巡察、內部審計和專項檢查等途徑,發現企業均普遍存在一些違規事項。例如:未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把關不嚴、違規私設和使用“小金庫”、個別“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集體決策、違規多次變相拆借資金、財務和合同管理不規范、部分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項目未按制度規定進行公開招標、未經審批對外捐贈、未報董事會決策批準與其他企業簽訂合作協議、虛構業務造成民營股東逃避承擔巨額虧損、賒銷風險把控不嚴面臨巨額損失等普遍性問題。這些問題的發生,其實是和監督機制不完善有很大關系。當前監督執紀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軟”。主要業務部門監督職責的缺失造成的,一些業務部門仍然存有業務管理是門內事,而監督執紀是監督部門的事,導致認知偏差,日常監督不嚴格,另外,各業務部門監督職責交叉,造成相互推諉的情況較為突出。“散”。一般企業內部的黨內監督、行政監督、群眾監管都是各自為戰,監督的形式、內容各不相同,處理問題的方式不一,缺乏相應的溝通協調,沒有相互銜接,造成監督力量分散,監督作用發揮不暢。“難”。突出表現在監督職責的履行上,下級對同級或上級的監督,群眾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存在薄弱環節,由于監督負責人員的職級、能力原因,往往很難監督到位。
近年來,“1+n”監督閉環體系工作的順利開展,對構建大監督體系進行了很好的探索和嘗試。“1+n”閉環監督工作是指在集團公司黨委領導下,負有監督職責的各部門在集團公司紀委統籌協調下,聯合開展監督管理的工作模式。“1”是指集團公司紀委的統籌協調(紀檢監察部負責日常工作并實際開展執紀監督);“n”是指戰略發展部、安全與經營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監事會工作部、法律合規部、審計部等部門,針對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監督、經營管理監督、年度考核獎懲監督、行政監督、黨員(職工)監督、監事會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等履行職能監督。各監督部門通過紀委的組織協調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互動體系,統一行動,分工負責,涵蓋監督事項的建立、執行、指導、整改各個過程。“1+n”閉環監督體系的基本思路是在現有的內部監督結構和體系下,立足上對下監督、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整合各項監督職能,建立多方會商的監督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創新方式,共享資源,減少重復檢查,提高監督效能。并且,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意見反饋整改機制,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監督工作的閉環。“1+n”監督閉環體系的推行使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監督、經營管理監督、年度考核獎懲監督、行政監督、黨員(職工)監督、監事會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等多個監督環節得到有效統一,實現了監督力量的有效整合和資源共享,提高了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促進整改。
集團黨委試點開展的“四位一體”“1+n”閉環監督等大監督體系建設工作,促進整個集團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更上一層樓,重塑了紀檢監督工作的評價方式,提高了監督效果,圍繞生產經營中心工作,不斷拓展監督領域,創新監督新思路、新方法,也給了我們探索大監督體系構建的參考。(一)監督責任要厘清。強化監督,必須有良好的制度作保障。國有企業監督制度建設不完善、系統化不足及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是影響其監督工作效果與效率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中監督責任不清是導致監督無力、乏力的主要原因。要想確保監督工作有依據、有方法、程序清、責任明、考核嚴、效果好,就要及時梳理完善制度,建立監督責任清單,厘清監督主體間的監督責任邊界和銜接,明確監督主體的責任范圍、監督內容、方式方法,特別是監督發現問題的處置及移交問責程序、跟蹤反饋機制等,避免誰都在負責、最終誰都不負責而導致監督責任虛化、落空的尷尬局面出現。(二)監督力量要整合。由于監督體系之間缺乏必要、有效的溝通,造成監督成果共享及運用的效果會很差,最終監督效果大打折扣,造成人、財、物等資源的浪費。因此,要避免紀檢監察部門單打獨斗、各自為政的監督體系,大力革除各部門各自為戰、條塊分割、運行不暢的監督機制弊端,充分將監事會、紀檢監察、審計、法律、巡視巡察等監督力量優化整合,同時充分發揮紀檢領導責任、合理運用聯席會議方式,切實優化監督體系結構,整合監督職能和力量,減少重復監督,降低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能。(三)監督環節要全覆蓋。集團公司產業多元,管理鏈條長、管理環節多,涉及合同簽訂、安全、財務、采購、營銷、稅務、投資、三重一大、黨風廉政等諸多管理內容及環節。在大監督體系當中,一方面,內部監督要跟上,覆蓋到管理環節上的全方面,針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等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重點管理環節及管理薄弱點、風險高發點等實施重點監督;另一方面,要實現監督維度上“合縱連橫”和閉環,即有機結合橫向監督和縱向監督,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方位監督體系。橫向監督是對企業本級其它業務職能部門的平行監督,而縱向監督是對處于下位的下屬單位和處于上位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監督。實行大監督體系,將會加強橫向上的平行監督和縱向上的對上監督,達到橫向監督與縱向監督的“合縱連橫”,是健全完善企業內部監督體系、避免“法之不行,自上亂之”的關鍵。(四)監督成果要共享。企業監督體制的設計,也是具有制衡性的,要增強監督合力,內部監督中存在“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體制機制弊端,必須加以革除。要建立各監督主體間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會商協商機制,加強業務溝通和協調,搭建監督成果共享機制、意見反饋機制的統一平臺,實現信息、資源、成果共享,形成監督工作的整體協調和有機閉環,協同發力,增強監督效果。大監督體系是大勢所趨,集團公司在大監督體系中的探索與創新,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進程的一種有益嘗試。在新時代的背景下,企業發展形勢地不斷變化,要求我們不斷加強與深化構建大監督體系的探索和實踐,不斷健全與完善大監督體制機制,最終形成黨政牽頭抓總、部門各負其責、紀委執紀問責、群眾支持參與的大監督格局,保證監督作用的有效發揮,進一步提升監督效率效能,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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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如何開展監督篇二
摘要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需構建大監督體系,加強國有企業內控管理。對此,本文首先對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的構成進行介紹,然后對國有企業建立大監督體系的重要性進行分析,并對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的構建要點進行詳細探究。
關鍵詞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構成重要性
在國有企業的穩定發展中,監督管理至關重要。在國有企業發展中,國家相關監督機構需對其實施外部監督,同時國有企業內部也應加強監督管理,提升企業監督力量,避免企業經濟損失。對此,可構建大監督體系,使得企業監督部門能夠全面實行監督職權,完善企業監督機制。因此,對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的構建方式進行深入研究意義重大。
大監督體系涉及多個部門,包括紀檢監察部、監事會、法律事務部、建內控審計部以及工會。各個部門的工作目標是保證國有企業經濟安全,而各個部門的職責、監督內容等有一定的區別,具體描述如下:
(1)紀檢監察部:在紀檢監察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據黨章黨紀對黨員干部加強監督管理。
(2)監事會:監事會需根據《公司法》、《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企業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國有企業資產或者權益受到侵犯。
(3)法律:根據經濟類法律規范的要求,對國有企業加強法律業務專業性指導和監督管理,對企業日常運營中的法律風險因素進行監督和管控。
(4)審計:在審計部門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據國有企業內控準則以及內審準則,對國有企業經濟活動加強內部控制和審查。內部審計具有獨立性特征,在監督地位以及法律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能直接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中,可能會對審計監督效果造成不良影響。
(5)工會:工會需嚴格依據《工會法》以及《勞動法》實施民主監督管理。
現如今,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入,同時企業的發展規模也在逐漸擴大,業務類型多樣,要求積極開發新業務以及項目類型,提升企業經濟效益,但是,在此過程中也會產生各類經營風險因素。對此,為了促進國有企業的穩定運行,要求整合各個部門的資源,對國有企業加強監督管理,進而獲得更高經濟收益。國有企業構建大監督體系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一)妥善協調國有企業各類監督力量
在國有企業監督過程中,監督對象、監督內容以及監督方式有一定的區別,同時監督標準也有所不同,監督工作方式和程序差異性較大,因此監督效果不同。對此,應結合實際情況構建大監督體系,將各個監督部門的資源進行有效結合,進而形成完善的監督整體,提升整體監督效果。
(二)保證監督工作的有效性
在國有企業監督過程中,各個監督部門獨立工作、各自為政的現象比較常見,缺乏溝通交流。對此,通過構建大監督體系能夠打破各個監督部門之間的界限,將各個部門內部的優質資源進行整合,實現監督資源共享。
(三)強化監督效果
新時期,國有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多樣化特征,資金使用效率不斷提升,如果監督工作水平較差,則會出現腐敗行為,導致國有企業經營風險增加。但是,在具體的監督過程中,各個部門的監督方式不同,很難實現監督信息共享。對此,通過應用大監督體系,能夠及時發現各部門監督過程中的風險因素,提升實際監督效果。
(一)重塑大監督架構設計,凝聚監督合力
大監督體系并不是在現有監督體系之外再設監督機構,而是在黨組(黨委)統一領導、紀檢組(紀委)組織協調下成立大監督工作委員會,整合現有的黨群、紀檢、審計、監事會、工會職代會及相關職能管理和業務管理等監督資源,打造監督工作的領導決策、監督報告、協調處置平臺,拓展現有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對象范圍,覆蓋從公司高層領導、各級黨員干部到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推動黨內監督與職能監督、專職監督、管理監督深度融合,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死角的監督體系,通過信息共享、群策群力、系統聯動而減少工作交叉和重合,提高監督效率和效果。
(二)建立統一的監督制度體系
在大監督體系的實際運行中,需將配套的制度體系作為基礎條件,對此,需明確國有企業各個監督部門的工作職責、工作程序等進行分析,然后建立監督工作的制度以及辦法,包括工作領導、日常運行、監督考核等等。另外,還需構建監督資源共享制度、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文件傳遞制度、監督人員調配制度等等,以此形成相互促進和共享的監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大監督體系的應用優勢。
(三)優化監督方式方法,提升監督實效
以提升監督效率為目標,以是否有利于增強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綜合盈利能力、市場競爭能力作為標準,建立完善縱向監督制約機制、橫向監督協調機制、問題整改常態機制,堅持以日常監督為主要形式、以項目監督為重點抓手、以巡視巡察為工作利劍,綜合運用聽取匯報、調查問卷、民主測評、人員訪談、查閱文件、走訪調研等手段,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將監督工作規范成為經營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將規范權力運行和廉潔風險防控舉措固化于制度流程建設,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由外在壓力轉變為內在動力的有效抓手,把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紀要追究”監督意識由要我做轉變為我要做的文化基因,最終以生產經營管理成果來體現和檢驗監督工作成效。
(四)充分利用各類外部監督資源
國有企業與其他企業相比具有特殊性,需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對此,在企業日常運行和發展中,需接受來自于企業外部的監督力量。在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中所涉及到的各個監督管理部門應與外部監督機構進行協調配合,充分利用外部監督力量和外部監督所得成果,進而形成內外相結合的監督力量,保證企業所有經營行為均處于監督管控中。另外,國有企業還可聘請會計事務所等專業的中介機構,對國有企業加強審計、檢查等,強化企業內部監督業務水平,保證監督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五)優化監督方式方法
在國有企業監督過程中,日常監督為主要的監督形式,對于重點項目,應加強專項監督管理,對于專項監督工作進行有效整合,同時聯合實地督查,綜合運用日常巡查監督、專項審計、專項檢查等監督管理方式,將各個監督部門的監督責任、監督方式等融入核心業務的執行過程中,及時找出問題,并采取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積極改進,保證企業經營目標能夠順利實現。
綜上所述,本文主要對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的構建要點進行了詳細探究。現如今,市場經濟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對于國有企業,應將內外部監督進行有效結合,整合國有企業各個監督部門的監督力量,構建大監督體系,完善監督流程,提升日常監督效果,進而促進國有企業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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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如何開展監督篇三
作為全球最大的抽水蓄能電站經營管理公司,國網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網新源”)主要負責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的抽水蓄能電站和部分常規水電站,承擔著保障電網安全、穩定、經濟、清潔運行的使命。“十三五”期間,國網新源每年計劃開工建設5-6座抽水蓄能電站,預計到2020年可控裝機容量將達7500萬千瓦,點多、面廣、線長(60家單位,分布在20個省份)的管理特點更加突出,廉潔風險防控的任務更加艱巨。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大背景下,國網新源針對監督力量不足、協同不夠、難度較大等問題,在推動頂層設計、整合監督力量、提升監督效能等方面進行了諸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創新的國網新源模式。
2017年初,國網新源依托公司監督工作委員會,聚合監督力量,形成公司黨委統一領導、紀監組織協調、部門協同合作、職工積極參與的“大監督”體系。監督工作委員會主任由黨政主要領導擔任,副主任由紀委書記、有關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監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監察部,辦公室主任由監察部主要負責人擔任。
在公司監督工作委員會的統領下,國網新源明確了監督工作委員會職責,圍繞監督執行黨的紀律、法規法紀和企業規章制度情況開展工作,履行預防、監督、監察和督促整改等職能;明確了管理部門和業務部門在公司“大監督”體系中的監督地位和監督職責,突出了紀檢監察部門的紀檢監察監督職能、巡察辦的巡察監督職能、審計部的審計監督職能,以及業務部門和其他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協同監督職能。尤其是通過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匯總整理各部門縱向監督獲得的信息和結果,進行橫向整合、分析,評估風險及管控水平,篩選出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對企業影響較大、可能造成資產損失、流程管理有疏漏、長期監督缺失等薄弱環節,研究應對措施,進行專項監督整改。
與此同時,國網新源打破管理藩籬,整合各方面監督力量,推動巡察、紀檢監察、審計、協同監督同向發力,最大限度地發揮震懾、遏制、治本作用。目前,公司共有各級協同監督聯絡員260余人,成為整合各方面監督力量、指揮協同監督作戰的主力隊伍。
公司監督工作委員會明確提出,圍繞企業中心工作開展監督,重點建設巡察、紀檢監察、審計、協同監督四位一體的“大監督”體系。一方面,巡察監督利劍高懸,對一些具有共性并普遍存在的問題,由各職能部門聯動整改,建立完善制度的廢改立機制;紀檢監督常抓不懈,制定《紀委書記日常監督工作清單》和《紀檢監察工作實務指引》,把監督責任落實到細處、落實到人;針對公司基建工程項目多、資金投入大的特點,開展工程建設全過程跟蹤審計,為基建類國有企業提供了較好的審計應用范本。另一方面,著力推動協同監督,按照“業務誰主管、監督誰負責”的原則,以職能部門為主體開展協同監督,制定《協同監督工作手冊》,提出風險排查、情況報告、預警分析、聯合督察、評估通報五項措施。
這四把監督利器既各有側重,又協調配合,共同發揮作用。其中,巡察前期通過紀檢監察、審計、協同監督梳理重點問題,對被巡察單位在各項檢查中呈現的問題聚焦關注;紀檢監察將巡察、審計、協同監督作為問題線索的重要來源,精準識別,同時將執紀審查中發現的經濟問題列為審計監督重點,對發現的管理問題列為協同監督重點;審計配合執紀審查、巡察工作,同時將發現的黨風廉政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協同監督作為巡察、紀檢監察、審計發現問題后整改落實的重要平臺,推進問題整改,實施項目制專項監督,實現管理提升。這些舉措有效凈化了公司的政治生態,為公司安全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針對公司點多面廣、管理鏈條長、歷史沿革復雜的情況,國網新源對傳統監督方法進行了創新。
一是強化大數據監督。通過建設全業務數智中心,打通職能部門的數據信息共享壁壘,推動全業務鏈條監控。通過事前分析業務流程中的重大廉潔風險點,對關鍵業務流程的風險要素進行在線監測,全面監控基層各單位“一舉一動”,及時掌握管理流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二是借助外力進行監督。借助地方資源,與地方紀委監委(檢察院)開展合作共建,建立定期溝通機制,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講、干部履責約談等活動,在廉潔文化建設上注重營造氛圍,筑牢思想防線;借助外部資源,聘用外部律所、審計機構,開展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基建單位全過程跟蹤審計。
三是流程管理錯位監督。對涉及兩個或多個部門的業務,在辦理過程中,由下一個流程部門對之前流程部門辦理事項進行監督,形成逆向流程式的“錯位”監督。
四是區域交叉監督。按華東、華北、華中、東北四個區域,統籌制定全年區域監督工作方案,有序組織區域內單位的專項監督,進行交叉互查。根據基層單位業務屬性的不同,劃類別開展監督,有針對性地部署監督工作任務。
通過組織體系、運行模式、手段方式的創新,國網新源構建起黨委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持續有力的全方位“大監督”格局。監督工作委員會有效地將各方監督力量聚合在一起,形成強大的監督合力,探索出一條新形勢下國有企業加強監督的有效途徑。“大監督”體系運行以來,2017年通過巡察監督,發現管黨治黨不嚴、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貫徹黨委決策部署不嚴等問題200個,發現依法從嚴治企不到位、重點領域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322個,給予黨紀處分3人,組織處理22人,開展績效考核314人次;通過協同監督,下達整改意見書531份,促使基層單位新建修訂制度59項,廢止制度7項,完善業務流程63個。總的來看,國網新源“大監督”體系創新取得了積極成效,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認可與好評,體現出“廉潔也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監督體系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
國有企業如何開展監督篇四
構建科學的大監督工作機制,使大監督體系建設成為企業管理活動的重要環節,必須準確把握大監督工作機制在監督主體、監督職責、制度保障、專項監督及信息共享等五個重點,著力提升監督工作水平。
明確監督主體,形成監督合力。大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監督主體是各應該是專業管理部門,要在發揮紀檢監察、審計、法律、工會等監督部門監督作用的同時,更加突出專業職能部門在業務管理領域內的監督主體責任。通過監督工作專業化、規范化、系統化建設,建立“兩個體系”(即建立各部門監督信息互通的運行體系,建立專業部門對業務領域全面覆蓋的管控體系)。要充分發揮管理部門專業優勢,加強相關業務領域的過程管控和檢查考核,強化對職責范圍內違規違紀風險的實時全程防范。形成協同配合、信息互通、相互銜接,全方位覆蓋的立體化監督網絡。
明晰監督職責,確保權責對等。為強化監督責任,明確監督職責,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大監督體系建設應重點圍繞規范權力運行、強化業務管控這一核心,制定可量化、具體的監督細則,逐項明確規定責任部門和配合部門的職責,細化完善職能部門業務范圍內的監督職責和責任分工,強化其“一崗雙責”意識,體現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紀要追究的監督原則,對關鍵人員、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進行有效監督,防范權力失控、監督失效、管理失職。
制度保障,加速高效運作。企業的管理理念是通過一套科學完善的管理制度來實現的。制度不僅是管理的依據,也是監督的標準。實施有效的企業內部監督,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使監督工作有據可依。大監督體系建設是一項完整的系統工程,要調動每一個管理鏈上的人員發揮合力、形成合音,建立健全制度是基礎。要在監督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高效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體系,以規范性的制度明確大監督體系中各個環節的責任人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制定切實可操作的工作標準和考評尺度,使每位員工在完成自己所負責工作流程的同時,又自動履行對其他工作流程的監督責任,實現權力的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讓“靠制度管理、用規則約束、按流程辦事、讓數字說話、憑機制獎懲”成為一種常態管理機制,實現責、權、利按照規定的程序在有效的監督下在線運行。
借力風險管理,強化專項監督。專項檢查、專項治理作為查糾問題、化解風險、改進管理、實施問責的有效手段,是監督工作服務于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載體,但各業務領域專項檢查任務重、交叉重疊,容易導致監督力量分散、整體效果欠佳。為有效解決好這一問題,應借力企業內部風險控制管理,堅持以日常監督為主要形式,以重點項目專項監督為抓手的工作方法,對專項監督工作進行有效整合,集中業務部門的力量,組建多方參與、專業互補的工作機構,采取聯合實地督查,“一體化”辦公方式開展專項監督,把監督的重點放到影響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關鍵環節上,分析經營管理活動中與實現企業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監督工作,有效改善企業管理。
注重信息共享,提升監督實效。要發揮大監督工作機制縱橫協同、信息互通的體制優勢,既應以職能部門管理水平的提升作為檢驗大監督體系建設的效果的標準,又應充分發揮大監督機制有糾偏堵漏、促進管理的功能,通過巡視、專項監督檢查等多種渠道,使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能夠及時查找分析管理領域中存在的短板和瓶頸問題,將監督成果充分應用于企業有錯必糾、持續改進的過程中,督促管理主體履職盡責,將監督責任、措施和要求融入核心業務流程、落實到重要崗位,有效提升經營效益和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健康科學發展。
大監督工作機制的規范運行和“落地生根”,需要建立并完善相應的文化支撐和工作措施,切實保障其相互協同、無縫銜接、運轉有力。從而真正形成促進企業規范管理、高效運作的長效機制。
文化引導,形成氛圍。自律重于他律。大監督體系建設應注重發揮文化引領作用,將員工的人生價值取向和企業的價值取向統一起來,以廉潔文化理念規范和引導員工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管理行為,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工作方式和價值理念。積極推動“要我監督”向“我要監督”的觀念轉變,努力培育“積極主動監督、形成合力監督”的文化氛圍。使文化滲透、制度規范、監督約束相得益彰、相互促進。建立起工作有標準,管理全覆蓋,監督無盲區的內部監督控制機制。
科技管控,無縫鏈接。按照“制度+科技”預防腐敗的思路,要依據企業發展形勢,建立科學的管控信息平臺,使大監督體系中的各個職能部門能夠充分應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成果,加大對業務領域縱向管控力度,實現重點業務、關鍵流程的在線監控,關口前稱,超前防范、及時糾偏,持續提升監督信息化水平。
對標考核,持續改進。大監督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要確保這項工作落實到位,必須量化監督標準,動態考評監督成效,把大監督體系建設融入企業“全面責任管理、全員績效考核”之中,通過績效評價衡量被監督部門是否正確履行管理職責,監督部門是否嚴格履行監督職責,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評,建立決策失誤、重大經營管理失誤等責任追究制度,將監督成果應用于企業負責人年度業績考核、干部考核評價與選拔任用、評先選優等工作中,確保監督責任落實到位、監督結果運用到位。
大監督體系建設是企業提升監督水平的有力舉措,我們應創新方法、豐富方式、規范監督,努力實現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人監督的工作目標。
國有企業如何開展監督篇五
01.前言
2018年5月23日,中國國家審計迎來劃時代的一天。習近平總書記作為中央審計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了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中紀委書記趙樂際任副主任。習總書記站在新時代高度,做出重大部署和明確要求“努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黨總書記親自掛帥、國務院總理和中紀委書記任副職,本身就傳遞出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實施大聯合監督信號,凸顯了紀檢、監察和審計等開展大聯合監督體系重要性,為大聯合監督體系運行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筆者認為,十九大以來,國家監察委和中央審計委員會的成立,標志著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完善。為更好實現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要求,落實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全覆蓋總體要求,作為黨領導下的國家重要命脈的國有企業,構建由黨統一領導,紀檢、監察和審計等各級監督部門高度整合、彼此協同作戰的大聯合監督體系,對國有企業的健康、穩健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02.必要性
中國國有企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中國共產黨統一領導下,國有企業整合各類監督資源,形成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大聯合監督體系是趨勢所源。
一是“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基本方略所決定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必然要求各級職能部門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既要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職能還應相互聯系、協同監督。
二是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的必然要求。所謂監督體系,就意味著各種監督方式相互聯系、有機運轉。過去,我們的監督體系尚存在不適應的問題:僅限于自身職能部門的監管,監督范圍過窄。國家監察委的成立解決了原來只針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問題,將范圍擴大到實現了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全覆蓋。中央審計委員會的成立則要求審計不僅要在經濟領域發揮著作用。“審計全覆蓋既涉及行政機關,也涉及黨的機關,要更有效地發揮審計在反腐敗當中的利劍作用”(胡澤君審計長語)。審計全覆蓋與反腐無死角是一脈相承的,審計不再僅限于事,還涉及到人,涉及到反腐,把巡視監督與審計監督有機結合,則是審計全覆蓋最好體現。其他的如司法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監督方式則多為“單打獨斗”,缺少貫通、銜接與有效結合,監督力量較為分散也不夠強,容易形成監督盲點,無法有效的實現監督全覆蓋。
三是由紀檢、監察和審計等監督體系工作性質和職能特點所決定。黨章明確“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監察法明確“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習總書記在第一次中央審計委員會明確“要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消除監督盲區,加大對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各類風險隱患揭示力度,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檢察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行為進行查處。在我國,80%的公務員、95%以上的領導干部是共產黨員,黨內監督、國家監察和審計監督具有高度內在一致性,都應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握緊拳頭、同向發力、形成合力。
03.方法和途徑
在整個國有企業監督治理體系中,除了監事會還有一些重要的監督主體。一是紀檢監察監督。紀檢監督屬于黨內監督,監察監督則屬于行政監督。目前,從黨和國家層面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從國有企業層面看,紀檢和監察一般的也是合署辦公,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二是審計監督。審計部門的監督是也是一種行政監督。三是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四是總部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的監督。
如何有效的整合這些監督資源,實現國有企業監督全覆蓋,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構建黨領導下的大聯合監督委員會。要堅持黨領導下的大聯合監督,我認為國有企業應成立由黨組統領下的聯合監督委員會,統籌負責和協調各級監督部門。聯合監督委員會由集團黨組書記或紀檢組組長掛帥,由紀檢、監察、審計、內控等部門主要領導,甚至可以包括總部業務主管部門領導,共同組成,這將為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協同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二是整合各類監督人力資源,充分發揮各自領域特長,使監督效果實現1+1>2的化學效應。目前,主要的監督機構包括紀委、監察委、審計委,紀委主要針對黨員領導干部,監察委針對公職人員,審計委則側重經濟領域。三個委員會并非是重復設置,它們既有業務交叉也各有側重各有特點。比方說,一個黨員干部同時也是公職人員,也會涉及到公共資金。在實際工作中,通過有效整合和利用各自優勢,當審計人員遇有違紀交錯、手段受制的情況時,紀檢監察可以派員支持審計人員的工作。同樣,在紀檢巡視過程中,有著嫻熟財會知識、豐富查賬經驗等優勢的審計人員參與其中,也會給巡視工作以最有力的支持。
三是構建信息共享交換機制,避免重復低效工作,減少被監督單位的接待工作。目前,很多國有企業,紀檢監察的巡視往往和審計在時間上存在交叉或相近,如審計尚未或剛剛結束,巡視組或其他專項檢查(如物資專項檢查、信息系統專項檢查等)就入駐被檢查單位,被檢查單位接待工作繁重。而且,目前的巡視工作在有些方面還與審計所關注的內容一致,例如,紀檢監察部門也把財務、物資、合同、銷售等作為入手點,而這些也是審計常規檢查中均應涉及的。如果這些信息能夠相互共享與交流,獲取共享信息的一方必然會減少檢查工作量,從而把有效的時間放在更加重要的領域,既可以提高兩個監督部門工作效率還能極大的提升工作質量。
四是充分依托和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大聯合監督數據分析平臺,實現對關鍵業務的實時聯合監督。在信息化大行其道的今天,紀檢監察部門和審計部門均會依托信息化手段開展工作,但是,往往存在各自開發各自的監督系統現象,但這些系統在功能和業務焦點均存在較大的重復點;此外,信息系統后臺數據既要提供給審計的數據分析平臺,往往也同時提供給紀檢監察數據分析平臺,造成一份數據存放多處,更為要命的是,各自的平臺出具的線索彼此不共享,這有違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則。因此,打造大聯合監督數據分析平臺同時提供給各方監督部門,比如審計和紀檢監察部門。這種紀檢監察+聯合監督平臺+審計的聯動方式對于真正實現監督全覆蓋具有極大的推動和震懾作用。
04.結語
國有企業大聯合監督體系的建立可以充分整合和優化各級監督資源力量,避免資源重復浪費,最大化發揮共享力量,保證了各被監督對象均在監督下規范運行,保障了國有企業健康、穩健發展,為黨執政興國和國家強盛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國有企業如何開展監督篇六
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監管、防范化解境外業務風險是“走出去”國有企業面臨的長期任務與艱巨挑戰。充分發揮黨組織全面監督作用、增強企業各監督主體合力、不斷提升境外國有資產監督水平是“走出去”國有企業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本文對“走出去”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構建背景及其意義進行了分析,從加強統一領導、抓好“四個協同”、處理好“四個關系”等方面提出了“走出去”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構建的一些初步思考,希望為境外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提供有益借鑒。
“走出去”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構建背景與意義
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在落實“一帶一路”倡議和“走出去”戰略中發揮著國家隊、主力軍作用。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監管,防范境外業務重大風險是“走出去”國有企業面臨的長期任務與艱巨挑戰。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在落實“走出去”發展戰略中積極探索境外業務監督模式,積累了一定經驗,但境外業務監管失位缺位現象仍然存在,境外國有資產流失情況仍然時有發生。有的忽視國有企業的本質屬性,黨組織日常監督與保證促進作用發揮不力;有的監督主體“五龍治水”各自為政,多頭監管重復檢查現象嚴重,監督成本居高不下,境外單位不堪重負;有的簡單照抄照搬國內或境外監督模式,違背內外有別原則,制度機制上缺乏創新,導致水土不服;有的監督工作缺乏嚴肅性、專業性與規范性,監督的深度與廣度不夠,監督能力水平不適應國際業務發展需要,監督質量效果不理想。
黨的十九屆
四中全會
強調,要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要求在更大范圍內整合運用監督力量,促進黨內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的貫通融合、協調協同。中央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也提出要整合出資人監管、外派監事會監督和審計、紀檢監察、巡視等監督力量,建立監督工作會商機制,加強統籌,創新方式,共享資源,減少重復檢查,提高監督效能。在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發展的新形勢下,面對錯綜復雜的國際經營環境,構建既符合國資監管要求又適應國際化經營特點的監督體系,充分發揮各監督主體協同效應與監督合力,實現從有形監督到有效監督的根本轉變,對于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維護境外國有資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促進全面從嚴治黨與境外業務監管有機結合有效融合,有利于落實和強化“走出去”國有企業監督體系的政治監督功能,通過黨組織全面監督引領和促進企業內控監督,加強對境外單位主要業務、重要環節和關鍵少數的監督,規范境外業務權力運行,實現更大范圍更高水平的全面監督,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企在境外單位落實落地。
促進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和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大監督體系構建涉及治理架構、機構設置、資源配置及運行機制調整等方面,是企業頂層設計的重要內容,也是企業內控環境的重要基礎。面對錯綜復雜的外部運行環境,“走出去”國有企業必須從理念轉換、體系再造、制度創新、機制優化等方面入手,加強監督體系重構整合,將同質化的職能拉通管理,盡可能降低內部溝通成本,通過現有職能的有效整合,圍繞境外業務運行管理中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及管理短板,倒逼國企改革,優化內控環境,推動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境外業務監管體系,不斷探索和持續完善中國特色的“走出去”國有企業制度體系,推進“走出去”國有企業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將大監督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提高境外國有資產監管水平防范境外業務重大風險的需要。問題導向與風險防控是境外業務監管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價值體現。近年來,全球動蕩源與風險點顯著增多且不斷疊加,“黑天鵝”與“灰犀牛”事件頻發,外部不確定性明顯加大,境外業務風險管理形勢極為嚴峻。構建既符合國資監管要求又適應境外業務監管特點的大監督體系,通過各監督主體的協同聯動與更大范圍更高質量的全面監督,有利于及時和充分識別境外業務主要風險,推動重大風險防控機制不斷完善,促進風險防控責任落實,并通過建章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動長效機制建設,確保境外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優化頂層設計,加強對“走出去”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的統一領導
黨的十九大明確,要“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國有企業的本質屬性決定了黨組織在大監督體系中的獨特地位與作用,這是董事會、經營層等決策及經營主體無法替代的。黨組織不僅是企業大監督體系構建的領導核心,也是大監督體系有效運行的重要保證。因此,必須加強黨組織對“走出去”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的統一領導,將全面從嚴治黨與境外業務監管統籌謀劃,提高監督工作的政治性與權威性,以大監督合力確保上級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走出去”國有企業可設立黨委統一領導、各監督主體參加的企業大監督管理委員會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圍繞建立與境外業務發展新形勢新任務相適應的大監督體系目標,統籌協調各方監督力量,完善協同監督組織體系與運行機制,推動構建以政治監督為統領、專責監督為核心、職能監督為主線、業務監督為基礎、各監督主體有機融合的大監督格局,在推進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抓好“四個協同”,確保“走出去”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有效運行
根據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建設及運行管理實踐,筆者認為應在監督計劃制定、監督資源配置、監督成果共享、問題線索處置等方面抓好協同,建立統籌協調、上下聯動、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協同檢查、閉環管理的企業大監督體系運行機制并持續完善,保證大監督體系有效運轉。
監督計劃制定。根據風險導向及重要性原則,通過企業大監督管理委員會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機制,對各監督主體的專項或職能監督計劃進行有效整合,堅持問題導向與靶向思維,突出監督檢查重點,落實責任分工,加強聯檢聯查,避免各監督主體各自為政的多頭檢查與重復檢查。企業大監督管理委員會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協調小組定期對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保證監督檢查計劃有效實施。
監督資源配置。為優化內部監督配置,在公司治理體系及大監督體系構建過程中,可統籌考慮紀檢、巡察、審計等專職監督機構的設立與專業力量的配備,提高內部監督資源的互補性,減少監督力量的重復與同質化配置。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可整合巡視巡察、審計、紀檢等專職監督力量以及黨群、人力資源、財務管理、風險內控、法律合規、績效管理等職能監督力量開展聯合檢查,發揮各監督主體專業優勢,拓展監督檢查的廣度與深度,提高協同監督能力水平。
監督成果共享。加強監督信息互通與共享,建立健全發現問題、反饋問題、整改問題的聯動工作機制,發揮各監督主體監督成果的相互支持與相互印證作用,規范監督檢查尺度標準,統籌協調監督成果在業績考核、干部選拔任用及違規投資經營責任追究中的綜合運用。通過協同聯動,實現巡視巡察利劍作用、紀檢監督震懾作用以及審計監督、鑒定、咨詢作用的集成疊加,發揮大監督體系在完善制度體系、推動長效機制建設、促進公司治理、加強風險防控、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增值作用,實現從“問題發現者”到“問題解決者”的轉變、從“看門人”到“企業風險保衛者”的轉變。
問題線索處置。通過企業大監督管理委員會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協調小組建立覆蓋各監督主體的問題線索報送與集中管理制度、一般性問題線索處置集中會商機制、問題線索處置與責任追究定期督辦機制,加強問題線索臺賬管理,對一般性問題線索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對處置意見進行集中會商,定期對問題線索處置情況進行督辦。
處理好“四個關系”,提高“走出去”國有企業監督全覆蓋效果
黨組織全面監督、出資人監督、專職監督、職能監督、境外單位內控監督以及群眾監督是“走出去”國有企業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處理好各監督主體之間的關系對于落實監督協同聯動機制、提高“走出去”國有企業監督全覆蓋效果至關重要。
黨組織全面監督與企業內控監督的關系。對國有企業來講,黨組織全面監督不僅是企業內控環境的重要保障,也是企業內部監督的重要內容,兩者應有機結合深度融合。既要通過黨組織全面監督促進和強化企業內控監督,也要充分發揮企業內控監督體系在日常監督中的基礎性作用。要保證境外企業黨組織知情權、建議權與監督權,將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保證監督作用融入公司治理,通過股權代表和管理層員工依法依規落實黨組織意見建議,強化公司治理層面與業務層面的監督。
出資人監督與企業內部監督的關系。要建立出資人監督與境外單位內部監督主體之間的信息
報告
與反饋機制,境外單位監督計劃、問題線索、主要風險等情況應依照相關規定及時向出資人監督主體報告
,境外單位內部監督主體應接受出資人監督主體的業務指導與監督。出資人監督主體可根據風險導向及重要性原則,有計劃
地對境外單位主要業務、重要環節和關鍵崗位開展提級監督與重點檢查,提高監督的權威性和針對性,推進監督關口前移。出資人監督主體要充分尊重境外單位內控監督主體的獨立性,注重境外企業內控監督團隊勝任能力的培養,維護境外企業經營自主權,促進境外單位內控環境的改善。專職監督與職能監督的關系。職能監督主要是國內總部歸口管理部門自上而下的監督,要按照“職能誰歸口、監督誰負責”原則,切實發揮國內總部黨群、組織人事及其他職能部門的日常監督作用。總部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和審計是監督體系的第三道防線,不僅要對境外單位重要經營管理活動及其內部監督情況進行監督,而且要對第二道防線的職能監督情況進行再監督。要通過企業大監督管理委員會或黨風
廉政
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加強專職監督與職能監督之間的協同聯動,拓展監督檢查范圍與深度,實現境外業務監督全覆蓋。專職監督與職能監督既要有必要的信息共享,也要遵循監督與被監督主體回避原則,嚴格執紀監督中的保密紀律要求。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的關系。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是國有企業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要加強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也要強化自下而上的群眾監督,兩者協同作用的發揮對于管理鏈條長、監管難度大的“走出去”國有企業尤為重要。要將適當的公開透明與暢通員工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相同步,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程序相銜接,保障員工監督權與監督對象合法權利相結合。“走出去”國有企業要推動紀檢機構監督執紀問責與境外單位信訪(投訴)舉報機制更好地對接,推動巡視巡察、審計、合規性檢查與員工申訴、檢舉、控告更好地對接,推動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個人事項報告、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與群眾監督更好地對接,藉此拓寬員工反映意見和發現問題的渠道,延伸監督觸角,在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之間架起便捷的溝通渠道,形成監督合力。
國有企業各監督主體監督目標的趨同性、監督資源的互補性、監督方式的協同性以及監督成果的相關性使得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構建有著良好的整合基礎。建立監督對象全覆蓋、監督主體同發力、監督體系相融合的“走出去”國有企業大監督體系對于加強黨對國企企業的全面領導、一體推進“走出去”國有企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對于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走出去”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對于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監管、防范境外業務風險具有重要意義。“走出去”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不斷總結經驗,加強制度
創新
,構建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境外業務監管體系,維護境外國有資產安全,保障境外業務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