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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內容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規定篇一
1.1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xxx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xxx本制度涉及審核批準的事項中,權責部門因故無法實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可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指定的人員確認無效;
2.1出差期間城市交通費給予交通補貼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乘坐出租車的需權責部門核準可乘坐出租車。(副總經理以上除外)。
2.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自備車出行,出差前須由辦公室審核批準并做好車輛出入記錄,司機做好油耗登記。
2.4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出差行程、事情進展情況,應每天向直接領導匯報一次,接收匯報領導需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費憑乘車發票2.6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以火車、公共汽車為原則,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車輛、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7經同意使用自備車輛出差者,按《差旅費標準》予以補貼油費,過路費按實報銷;
3.1出差人員應提前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審批單》,(駐外銷售人員需以短信或網絡社交工具申請)。并按核準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
3.2副總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電話、郵件報請核準); xxx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管總經理審核;超xxx日由總經理批準。
3.4其他人員出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超過xxx日則分管總經理批準,超過xxx日以上則總經理批準(安裝員工除外)。
3.5公司權責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3.6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主管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審批手續的,可以通訊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8出差員工(副總以下)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備案(特除情況須以通訊或網絡等社交工具報辦公室備案)。
3.9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責部門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經調查確實后批準給付出差旅費。
4.1出差往返乘車時間滿xxx小時以上的按xxx天計算;
4.2出差往返乘車時間不滿xxx小時的按半天計算;
4.3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xxx小時為準。
4.4出差費用標準:依《差旅費用標準》、《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5.1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5.1.1出差人員借支備用金程序,填寫《借款單》→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財務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公司備用金的借支,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5.1.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5.2出差費用核銷程序5.2.1根據出差路途的遠近,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者且乘坐火車或輪船時間超xxx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輪船二等艙。
5.2.2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5.2.3招待費用額度一律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按《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xxx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5.2.5出差當日往返的不得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需請示)。
xxx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5.2.7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單位批準并由辦公室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或計加班。
5.3核銷程序5.3.1出差人員應保管好所有支出憑證,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5.3.2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程序,填寫《出差報銷單》及《出差審批表》→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辦公室審核實際出差天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
5.3.3出差人員報銷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5.3.4各部門主管對本部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時,必須對出差路線、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點、出差時間計算是否符合本規定進行嚴格審核。
5.3.5財務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權責單位核準簽字、報銷時間等;財務部門對不符合本規定支付標準和有關違背財務管理規定的費用應拒絕給予報銷(總經理批準除外);。
5.3.6涉及超出規定時間且未獲得延期批準進行費用報銷的,超出規定時間部分的費用按照標準的5折支付; xxx多人出差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5.3.8《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5.3.9出差按事情的緩急,路程的遠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財務報銷制度,超標準需經上級領導批準。如有訂票費應索取正式發票。
5.3.10借取備用金的出差人員返回后既不辦理報銷手續又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部門可以從其工資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備用金。備用金的借取,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6.1遵守所到處的安全規程,不要擅自操作對方的設備;
6.2檢修設備盡可能斷電再操作,特殊情況需帶電檢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6.3檢修完成應讓客戶簽字確認。
7.1應確保手機始終處于暢通狀態,特殊情況除外(如:乘飛機,進入地下室檢修設備等)。但收到訊息應立即回電。
7.2出差途中盡量不與陌生人交談,不要將行李物品交給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公共場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聲說話、突出自己,不要參與別人的爭吵;加強錢物保管。不要隨身帶大量現款,也不要在旅館等住處存放大量現金。文件、錢包、身份證不要同時放在一起,要分開放;貴重背包做到包不離身,置于視線可及之處;貴重錢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劃開的塑料袋中。
7.4謹防上當受騙。不要貪小便宜,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出差途中時刻謹記:便宜莫貪,熱鬧不看,任何與已無關的事不參與。
7.5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
7.6無論乘座何種交通工具出差,請隨身攜帶身份證。
xxx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xxx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內容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規定篇二
1、總則
1.1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1.3本制度涉及審核批準的事項中,權責部門因故無法實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可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指定的人員確認無效;
2、出差規定:
2.1 出差期間城市交通費給予交通補貼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 乘坐出租車的需權責部門核準可乘坐出租車。(副總經理以上除外)。
2.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自備車出行,出差前須由辦公室審核批準并做好車輛出入記錄,司機做好油耗登記。
2.4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出差行程、事情進展情況,應每天向直接領導匯報一次,接收匯報領導需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費憑乘車發票
2.6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以火車、公共汽車為原則,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車輛、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7經同意使用自備車輛出差者,按《差旅費標準》予以補貼油費,過路費按實報銷;
3、出差審核程序
3.1出差人員應提前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審批單》,(駐外銷售人員需以短信或網絡社交工具申請)。并按核準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
3.2副總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電話、郵件報請核準);
3.3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管總經理審核;超3日由總經理批準。
3.4其他人員出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超過3日則分管總經理批準,超過5日以上則總經理批準(安裝員工除外)。
3.5公司權責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3.6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主管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審批手續的,可以通訊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8出差員工(副總以下)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備案(特除情況須以通訊或網絡等社交工具報辦公室備案)。
3.9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責部門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經調查確實后批準給付出差旅費。
4.1出差時間核算:
4.1出差往返乘車時間滿6小時以上的按1天計算;
4.2出差往返乘車時間不滿6小時的按半天計算;
4.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2小時為準。
4.6出差費用標準:依《差旅費用標準》、《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5
、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5.1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5.1.1出差人員借支備用金程序, 填寫《借款單》→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財務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公司備用金的借支,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5.1.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5.2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5.2.1根據出差路途的遠近,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者且乘坐火車或輪船時間超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輪船二等艙。
5.2.2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5.2.3招待費用額度一律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按《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 》執行。
5.2.4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5.2.5出差當日往返的不得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需請示)。
5.2.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5.2.7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單位批準并由辦公室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或計加班。
5.3核銷程序
5.3.1 出差人員應保管好所有支出憑證,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5.3.2 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程序,填寫《出差報銷單》及《出差審批表》→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辦公室審核實際出差天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
5.3.3 出差人員報銷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填
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5.3.4 各部門主管對本部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時,必須對出差路線、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點、出差時間計算是否符合本規定進行嚴格審核。
5.3.5 財務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權責單位核準簽字、報銷時間等;財務部門對不符合本規定支付標準和有關違背財務管理規定的費用應拒絕給予報銷(總經理批準除外);。
5.3.6涉及超出規定時間且未獲得延期批準進行費用報銷的,超出規定時間部分的費用按照標準的5折支付;
5.3.7多人出差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5.3.8《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5.3.9 出差按事情的緩急,路程的遠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財務報銷制度,超標準需經上級領導批準。如有訂票費應索取正式發票。
5.3.10借取備用金的出差人員返回后既不辦理報銷手續又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部門可以從其工資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備用金。備用金的借取,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6、 客戶現場的安全
6.1 遵守所到處的安全規程,不要擅自操作對方的設備;
6.2 檢修設備盡可能斷電再操作,特殊情況需帶電檢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6.3 檢修完成應讓客戶簽字確認。
7、其它注意事項
7.1 應確保手機始終處于暢通狀態,特殊情況除外(如:乘飛機,進入地下室檢修設備
等)。但收到訊息應立即回電。
7.2 出差途中盡量不與陌生人交談,不要將行李物品交給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 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公共場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聲說話、突出自己,不要參與別人的爭吵;加強錢物保管。不要隨身帶大量現款,也不要在旅館等住處存放大量現金。文件、錢包、身份證不要同時放在一起,要分開放;貴重背包做到包不離身,置于視線可及之處;貴重錢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劃開的塑料袋中。
7.4 謹防上當受騙。不要貪小便宜,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出差途中時刻謹記:便宜莫貪,熱鬧不看,任何與已無關的事不參與。
7.5 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
7.6 無論乘座何種交通工具出差,請隨身攜帶身份證。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8.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8.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9、附表
9.1出差審批單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內容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規定篇三
: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應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級人員出差涉及的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執行。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分為:本地出差和異地出差兩種。本地出差指可以當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不能在當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視為異地出差。異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間的行程安排等,并報相關主管審批。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員工出差計全勤,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視同加班。出差員工出差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根據實際情況分為二個基礎標準
一、 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范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范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范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
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后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臥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準,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 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內容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規定篇四
1.1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1.3本制度涉及審核批準的事項中,權責部門因故無法實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可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指定的人員確認無效;
2.1出差期間城市交通費給予交通補貼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乘坐出租車的需權責部門核準可乘坐出租車。(副總經理以上除外)。
2.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自備車出行,出差前須由辦公室審核批準并做好車輛出入記錄,司機做好油耗登記。
2.4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出差行程、事情進展情況,應每天向直接領導匯報一次,接收匯報領導需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費憑乘車發票
2.6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以火車、公共汽車為原則,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車輛、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7經同意使用自備車輛出差者,按《差旅費標準》予以補貼油費,過路費按實報銷;
3.1出差人員應提前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審批單》,(駐外銷售人員需以短信或網絡社交工具申請)。并按核準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
3.2副總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電話、郵件報請核準);
3.3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管總經理審核;超3日由總經理批準。
3.4其他人員出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超過3日則分管總經理批準,超過5日以上則總經理批準(安裝員工除外)。
3.5公司權責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3.6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主管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審批手續的,可以通訊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8出差員工(副總以下)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備案(特除情況須以通訊或網絡等社交工具報辦公室備案)。
3.9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責部門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經調查確實后批準給付出差旅費。
4.1出差往返乘車時間滿6小時以上的按1天計算;
4.2出差往返乘車時間不滿6小時的按半天計算;
4.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2小時為準。
4.6出差費用標準:依《差旅費用標準》、《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5.1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5.1.1出差人員借支備用金程序,填寫《借款單》→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財務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公司備用金的借支,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5.1.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5.2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5.2.1根據出差路途的遠近,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者且乘坐火車或輪船時間超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輪船二等艙。
5.2.2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5.2.3招待費用額度一律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按《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5.2.4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5.2.5出差當日往返的不得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需請示)。
5.2.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5.2.7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單位批準并由辦公室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或計加班。
5.3核銷程序
5.3.1出差人員應保管好所有支出憑證,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5.3.2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程序,填寫《出差報銷單》及《出差審批表》→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辦公室審核實際出差天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
5.3.3出差人員報銷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5.3.4各部門主管對本部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時,必須對出差路線、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點、出差時間計算是否符合本規定進行嚴格審核。
5.3.5財務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權責單位核準簽字、報銷時間等;財務部門對不符合本規定支付標準和有關違背財務管理規定的費用應拒絕給予報銷(總經理批準除外);。
5.3.6涉及超出規定時間且未獲得延期批準進行費用報銷的,超出規定時間部分的費用按照標準的5折支付;
5.3.7多人出差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5.3.8《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5.3.9出差按事情的緩急,路程的遠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財務報銷制度,超標準需經上級領導批準。如有訂票費應索取正式發票。
5.3.10借取備用金的出差人員返回后既不辦理報銷手續又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部門可以從其工資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備用金。備用金的借取,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6.1遵守所到處的安全規程,不要擅自操作對方的設備;
6.2檢修設備盡可能斷電再操作,特殊情況需帶電檢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6.3檢修完成應讓客戶簽字確認。
7.1應確保手機始終處于暢通狀態,特殊情況除外(如:乘飛機,進入地下室檢修設備等)。但收到訊息應立即回電。
7.2出差途中盡量不與陌生人交談,不要將行李物品交給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公共場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聲說話、突出自己,不要參與別人的爭吵;加強錢物保管。不要隨身帶大量現款,也不要在旅館等住處存放大量現金。文件、錢包、身份證不要同時放在一起,要分開放;貴重背包做到包不離身,置于視線可及之處;貴重錢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劃開的塑料袋中。
7.4謹防上當受騙。不要貪小便宜,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出差途中時刻謹記:便宜莫貪,熱鬧不看,任何與已無關的事不參與。
7.5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
7.6無論乘座何種交通工具出差,請隨身攜帶身份證。
8.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8.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8.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9.1出差審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