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規章制度培訓內容篇一
1、在馬路上行走或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走路要走人行道,騎自行車要走非機動車道,橫穿馬路要看清信號燈,綠燈行、紅燈停,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2、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追車、扒車、強行攔車。
3、12歲以下的小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路。自行車的車鈴、車閘必須齊全有效。騎車不要帶人,不要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也不要聊天、勾肩搭背,更不能追逐或曲線騎行。
4、不乘坐無牌、無營運證、超載的車輛。
5、乘坐車輛時聽從安排,行駛中,不要將頭、手、身體伸出窗外。下車時,先要確定后邊沒有車子來,才可以下車。
6、走路時,不要邊走邊玩,也不要邊走邊看書。如果是幾個人一道走,要排好隊靠邊走,隊伍應豎排,不要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7、下雨天特別要注意前后的車輛,最好穿黃色的雨衣、雨鞋、雨傘等雨具,以引起駕駛員的注意。打雨傘時,雨傘不要擋住視線。更不能把雨傘當作對攻的玩具,以免刺傷人。
8、過馬路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的變化。紅燈亮時,不能過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實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路;如果馬路過了一半時,信號變了,要趕快過馬路。
9、有時紅燈亮的時候,汽車還在離路口很遠的地方,這時也不能過馬路。因為看起來車離得很遠,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會開到你的跟前。
10、出巷子口或綠化叢時,不要突然跑過去,因為可能會有車子正好路過。
11、不要圖省事,從隔離護欄下、斑馬線以外的馬路上過馬路。
二、 校內安全
1. 體育活動安全。
① 體育老師要講清體育活動安全。
② 活動課老師不得離開。
③ 學生不做不安全的活動。
④ 在無人保護下不做危險活動。
2. 學校集會與集體活動安全。可能發生的傷害:中暑、擠傷、跌傷、骨折、窒息、燒傷、腦震蕩、死亡。
①上下樓梯靠右行,不要擁擠,禮讓慢行。
② 不互相追逐瘋打。
③ 不開無味的可造成傷害的玩笑。
3. 校內勞動安全。
① 嚴禁學生擦樓房外窗玻璃。
② 做清潔時、防止滑倒跌傷、玻璃劃傷、釘子刺傷。
③ 嚴禁學生用濕布擦電器旋扭開關。
4、手工課、美術課要求使用刀、剪、針、錘等工具時,才能將其帶到學校,否則,這些工具不能隨身帶進學校。若使用,須經老師同意方可拿取,并在老師的監督下使用,用完后立即放回原處。在課堂上使用這些工具時要小心謹慎,防止劃傷、刺傷自己或前后的同學。
5、化學藥品濺入眼睛時,應用專用沖洗眼睛的水及時沖洗,并要采取其他的急救措施。
6、課間活動不要做危險的游戲,觀看別人進行體育活動,要注意自己的位置是否安全,避免飛來的籃球、足球等傷及自己。
7、 防磕碰。學校教室空間比較狹小,又置放了許多桌椅,所以課間活動不應在教室中追逐、打鬧,做劇烈的運動和游戲,防止磕碰受傷。
8、防滑、防摔。教室地板比較光滑的,要注意防止滑倒受傷;需要登高打掃衛生、取放物品時,要請他人加以保護,注意防止摔傷。
9、禁止在樓道內游戲、追逐打鬧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10、防墜落。學生不要將身體探出窗外,不得搖動教學樓走廊護欄,更不得攀爬,謹防不慎發生墜樓的危險情況。
11、在校期間,除家人親屬接學生可以離開學校,其他人不得把學生帶出校園。
12、不能與同學之間發生沖突,如果發生了,不能打架斗毆,如不能自行解決,請找老師或者同學調解。
三、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隱患勝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一) 小學生的消防知識 發生火災的原因:
1. 用火不慎發生火災。 蠟燭照明、蚊煙香、用電器、液化氣灶。
2. 用電不慎發生火災。電線老化、亂拉亂接、銅線當保險絲、電熱毯、電爐故障。
3. 用油不慎發生火災。 油加熱溫度過高、容器滴漏。
4. 燃放煙花爆竹。
5. 吸煙亂扔煙頭。
6. 玩火。
(二)火災的預防:
1. 家庭防火: ① 安全使用爐火。 ② 安全使用液化器。 ③ 安全用電。 ④ 少年兒童不要玩火。⑤ 燃放煙火爆竹要注意場所。
2. 學校防火: ① 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入校。 ② 不要亂燒廢物。 ③ 實驗用的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 ④ 經常檢查電器。 ⑤ 設置消防器材,不破壞消防器材。 ⑥ 宿舍的安全防火。
3. 公共場所防火 學生要做到: ① 不攜帶煙花爆竹到公共場所。 ② 不準玩與火有關的游戲。 ③ 不準學生在山林野炊。
(三) 滅火基本知識:
1. 隔離法:將著火物移開,不與其他物品接觸。
2. 窒息法:隔離空氣接觸火,用干粉滅火器、砂、濕棉被等物滅火。
3. 冷卻法:用水、滅火器將火冷卻。
4. 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要報清失火地點街道名稱。火災自救與逃生 學生應沉著冷靜,采用科學的自救措施逃生。
5、火災逃生:(1)井然有序撤離火場,不要大聲喊叫,以防吸入煙霧窒息。
(2)弄清樓層通道,不要盲目亂跑、不要盲目開門。
(3) 沖出樓房,要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低勢跑行。
(4)樓梯火小,就沖出去,火大就用繩子、被單等從窗口、涼臺上滑下。
(5)身上著火,要脫掉衣服,或在地上打滾壓滅火。
四、衛生防病飲食安全
1、常見傳染病的傳播途徑與預防知識。傳染病傳染的三個基本環節:
① 傳染源:病人、病畜、老鼠等
② 傳播途徑:空氣、食物、土壤、昆蟲
③ 易感人群:少年兒童是易感人群。
2、預防腸道傳染病。
① 注意傳染源,發現病人及時治療,與病人密切接觸的要檢查。
② 切斷傳染途徑:加強環境衛生、保護水源、廁所清潔。 消滅蒼蠅、老鼠。 飯前便后要洗手。
③ 預防接種疾苗 。
4.預防蟲媒傳染病。 狂犬病 乙型腦炎 由動物傳播蟲子傳播。
5.預防重大傳染病。 早報告 早隔離 早治療勤通風 勤打掃 勤洗手 勤鍛煉 勤消毒。
6、學習之余,多開展體育運動。通過運動,促進機體新陳代謝,以增強自身的抵抗力和增進對自然環境的適應性。只有身體強壯了,疾病才不能乘虛而入。
7、根據氣候變化注意增減衣服,避免著涼。為了防治感冒,建議多吃一些小柴胡,板藍根(風熱感冒)等。
8、注意飲食潔凈,營養均衡,不偏食、不貪食不潔食物及水果。
9、家里的生活用品和衣服、被子在天氣好的時候要勤洗、勤曬。
10、一定要保證充足的睡眠,不能過于疲勞,因疲勞容易使抵抗力下降。
11、對于過敏體質的小朋友來講,因為自然界中的過敏源有很多很多:如花粉、蟲蠕、動物羽毛、冷的空氣,所以要特別注意:如對花粉過敏的,在花粉播散期要減少戶外活動,特別是公園里、鮮花房,家里不養貓、狗等小動物,不用地毯,外出戴口罩等。
五、防觸電安全
1、不要用手、金屬物或鉛筆芯等東西去撥弄開關,也不要把它們插到插座孔里。喝水或飲料時不要在插座附近喝,以免水或飲料灑到插孔里,造成電器短路,著火。
2、在戶外玩耍時,要遠離高壓輸電設備及配電室之類的地方。不要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不要到配電室中去玩。
3、房子周圍有許多電線,不要在電線上面搭掛、晾曬衣物,以免發生危險。
4、發現有人觸電,在救助觸電者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之前,千萬不要用手去拉觸電者,否則救助者也會觸電。
5、如果無法切斷電源,救助者要穿上絕緣膠鞋,或帶上絕緣手套,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去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6、小學生因為人小,無法對觸電實施救護,應該及早地叫大人來處理,并打“120”急救電話,讓醫生來救護。
7、校內,不要進入寫有“閑人勿進”的總電房,不要用手觸摸總開關。
六、游泳活動安全
1、游泳應在有安全保障的游泳區內進行。嚴禁在非游泳區內游泳。非游泳區或水流湍急,或水下雜草叢生,或水底地形復雜,是非常危險的。
2、參加游泳的人必須身體健康,有下列疾病的同學不能參加游泳:心臟病、高血壓、癲癇、嚴重關節炎等。
4、小學生不宜在太涼的水中游泳,如感覺水溫與體溫相差較大,應慢慢入水,邊走邊搓身體,慢慢適應。
5、下水前應做全身運動,充分活動關節,放松肌肉,以免下水后發生抽筋、扭傷等事故。
6、游泳時或不小心溺水的預防。為了杜絕因游泳造成溺水,學校規定小學生不準下河游泳。進行游泳活動,都必須要由懂水性的家長帶領,選擇合適的時間、地點、采取正確的措施才能游泳。但學生由于小,不小心溺水的可能性還是有的。發現青少年溺水,首先抓緊時間進行救護,不會游泳的,迅速取浮物拋入溺水者最近的水中,會游泳的,在確保安全下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施救。上岸后,就及時倒水,及時進行人工呼吸及心臟按摩。有運輸條件的地方,可以在運輸條件的地方,可以在運輸工具上施行胸外心臟擠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同時將病人送往就近的醫療急救單位。
七、防人為傷害安全
1、在家遇生人,不要輕易開門。如不速之客來訪時,要先查明身份再開門。如果不能確定身份,就打電話向父母詢問,或求助鄰居。
2、沒有家長或老師的安排,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邀請去看展覽、拍電影、做廣告等,更不能到陌生人家里去玩。
3、如果在路上遭壞人搶劫,不要冒失地與他硬拼,可先把隨身帶的錢物給他,并盡量記清壞人的身材、面貌、口音和衣著特征,爭取安全脫身,然后迅速報案。
4、如果遭壞人綁架,要沉著冷靜。要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先保護自己不受傷害,再想辦法給家人或警方報信,還可以在沿途拋下書包里的文具,書籍以及隨身所穿的鞋、帽等,給家人或警方留下線索。
八、食品衛生安全
1、學生大多愛吃零食,也喜歡將各種東西放入口中,因而容易引發食物中毒。
2、學生不吃腐爛的、有異味的食物。
3、購買食物一定要看好商標、生產日期,過了保質期的食品一定不得購買;家中有過期的食品不要入口。
4、不能隨便吃藥,一旦要服藥,一定要按醫生的吩咐在成人的指導下服用。
5、飯前便后一定要洗手,吃水果時一定用清水清洗。
6、進食熱湯或喝開水前必須先吹一吹,以免燙傷;吃魚時,要把魚刺挑于凈,以免魚刺卡在喉嚨里;進食時不嘻笑打鬧,以免食物進入氣管。
九、高空安全
1、墻頭又高又窄,不要到上面去。
2、沒有建好的高樓,缺乏保險措施,不要爬上去玩。
3、不要爬樹,這種行為既不愛護樹木,很細的樹枝又承受不了你的身體重量。
4、不要在樓梯上打鬧,很容易摔下來。
5、不要蹲在窗沿上擦玻璃,也不要把身體伸出窗外,很容易從樓上摔下來。
6、不要坐在樓房走廊的欄桿上,不能在樓房走廊或窗戶邊追逐、奔跑,以免發生意外。
十、外出安全
1、和家人上街時,不要一個人亂跑。
2、集體外出時,如果有事,一定要跟領隊老師請假、打招呼。
3、集合時,看看你前后左右的人有沒有到。
4、上街時,要跟緊大人,不要東張西望。
5、如果發現自己掉隊了,不要驚慌。可以站在原地,等家長或老師來找你;也可到當地的管理處,請工作人員在廣播里播放“尋人啟示”;切不可跟陌生人走,當心碰上騙子。
6、獨自出去玩,不要回家太遲了,有要事是走人多的路,防止有壞人出現。
十一、文具安全
1、文具色彩鮮艷含鉛量高。
越鮮艷的文具意味著生產時加入的顏料更多,含鉛量也越高。如果摸完文具不洗手就吃東西,會把彩色文具中的含鉛物質吃到肚子里。如果孩子的血鉛水平超出健康指標,孩子就會表現為食欲不振等癥狀,有的甚至會出現鉛中毒現象,對孩子生長發育產生影響。
2、香味文具可能有毒。
某些添加香料的劣質文具是用工業原料調和出來的,含甲醛等多種對人體有害物質,這種香味聞多了會有頭暈的感覺,長期使用會威脅孩子的健康。此外,帶香味的文具會影響孩子的注意力。
3、涂改液揮發有毒物。
寫錯了字,很多學生喜歡用涂改液來修改,涂改液成為孩子們的必備文具之一。涂改液中含有苯、烯等有毒物質。隨著涂改液的揮發,有毒物質可以通過呼吸道被人體吸收,輕者可引起頭痛、惡心、眼鼻咽喉發炎,嚴重的還會造成神經系統、血液系統的損害。
4、增白作業本會傷眼
家長在為孩子購買作業本時,大都愿意選擇那些紙張潔白的本子,以為越白就代表紙張x越好,看得清楚。其實,特別白的作業本是在生產時添加了大量的熒光增白劑,長期使用這樣的作業體,會影響孩子視力。此外,熒光劑被人體吸收后,還會加重人體肝臟的負擔。
十二、其他安全常識
(一)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燙傷。
1、接開水時要先把杯口對準龍頭的出水口,再開龍頭接水,最好是在帶龍頭的開水壺里接開水。如果杯口對不準的話,開水會濺出來燙傷人。
2、不要太勉強地使用裝滿開水的開水瓶。可請大人幫忙倒水。
3、開水裝大半杯就可以了,裝得太滿的話,走動時水會潑灑出來。
4、端著很燙的杯子走路時,杯下可放一只杯托。端著杯托,就不怕燙了。
5、喝熱水前,先試一試冷熱,就不會被燙到了。
(二)使用電時應特別注意的安全。
1、插插頭時,手拿住插頭后部的塑料座,不要去碰前端的金屬簧片。
2、當手上有水時,不要去碰電源開關和電器的金屬殼,因為水是導電的。
3、電器的電線不能用力拖拉。
4、發現電線破損,不要去碰露出的金屬導線。
5、千萬不能用金屬物、鉛筆芯等東西往插座的孔里捅。
(三)防觸電,防溺水安全。
觸電是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意外傷害,少年兒童因觸電而死亡人數占兒童意外死亡總人數人10.6%。對小學生進行防觸電教育,首先要告訴小學生,不能隨便玩電器,不拉電線,不用剪刀剪電線,不用小刀刻劃電線,不將鐵絲等插到電源插座里等等。其次,要告訴小學生,一旦發生觸電事故,不能用手去拉觸電的孩子,而應及時切斷電源,或者用于燥的竹竿等不導電的東西挑開電線。溺水在少年兒童意外死亡中所占比例最大的。對小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一是要告訴小學生不能私自到河邊玩耍;二是不能將臉悶入水中;三是不能私自到河里游泳;四是當同伴失足落水時,要及時就近叫成人來搶救。
(四)玩具安全。
游戲是孩子的天性,玩具是孩子的最愛。小學生在園的一日生活與活動中,幾乎有一半時間是在和玩具打交道。因此,對小學生進行玩具安全教育十分重要。小學生玩不同的玩具,應有不同的安全要求。如玩大型玩具滑梯時,要教育小學生不擁擠,前面的小學生還沒滑到底及離開時,后面的孩子不能往下滑;玩秋千架時,要注意坐穩,雙手拉緊兩邊的秋千繩;玩蹺蹺板時,除了要坐穩,還要雙手抓緊扶手;等等;玩中型玩具游戲棍時,不得用棍去打其他小學生的身體,特別是頭部;玩小型玩具玻璃球時,不能將它放入口、耳、鼻中,以免造成傷害等等。
安全規章制度培訓內容篇二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規章制度培訓內容篇三
;維修工安全培訓
在水泥廠中,要成為一名稱職的機修人員,應當接受必要的培訓和通過自修途徑掌握一定的機修基礎知識。其范圍涉及數學、識圖機械傳動、機械零件的加工維修及材料、公差配合、設備潤滑鉗工、焊工、板金工、電工、起重工、管道工知識以及水泥生產設備的工藝性能與操作特性等諸多方面的基本知識。機修人員除了必須掌握一定的基礎知識外,更重要的是必須具備多項實際工作技能。應能熟練地使用操作鉆床、鋸床、卷板機、砂輪機和手錘、銼刀、刮刀、鑒子、錐、手鋸等鉗工工具會使用游標尺、千分尺等量具。掌握氣割、焊接技術會運用葫蘆、千斤頂、卷揚機等起重工具及起重方法學會管道安裝維修技術學會板金工放樣、制作技術。在實際工作中,維修工還應能根據所維修的設備,選擇維修方法、工具及材料,熟悉設備的拆裝磨粉設備。由于水泥生產設備多為連續運轉方式水泥生產線。因此,維修人員還應掌握在不停機時所采取的一些故障診斷方法,具有一定的判別故障及其原因的能力。機修人員還必須熟知各種維修安全知識。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1)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a.電工作業(含配電工,電氣設備的裝、運行、檢修、維修));
b.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c.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械司機,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d. 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
e.經國家準的其它的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必須年滿18 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b.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5)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6)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報市建委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復審。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8)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于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9)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10)《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涂改、轉借。
(11)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施工和檢維修管理制度為了加強施工與檢維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與檢維修人員的安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檢維修作業管理。施工管理(1)施工前的準備① 公司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按照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報請主管總工程師批準。② 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③ 有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公司和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管理現場的安全工作,分包單位必須服從公司和總包單位的指揮。對分包給建筑安裝隊施工的工程項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2)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都必須有危害識別和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爆破、大型吊裝、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批準后方可開工。(3)施工現場管理①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單位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并接受監督。② 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建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要求。③ 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④ 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⑤ 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⑥ 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⑦ 施工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和危害識別,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⑧ 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現場。⑨ 動土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按規定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⑩ 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辦法。使用機械挖土,要先發信號,挖土機回轉范圍內不準進行其它作業。 eq \o\ac(○,11) 挖土施工應視土壤性質、溫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邊坡或放置固壁支撐。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或支撐有滑動、折斷等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撐時,必須按回填自下而上進行。 eq \o\ac(○,12) 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溝邊不得小于0.8米,在溝道轉彎的拐角處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過1.5米。 eq \o\ac(○,13) 在坑、溝內作業時,注意對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保持通風良好。發現有毒氣體泄漏時,應采取防護措施,迅速撤離現場。 eq \o\ac(○,14) 在靠近建筑物及構筑物的地點動土時,應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q \o\ac(○,15) 施工現場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時,必須設專庫專人保管。 eq \o\ac(○,16) 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置消火栓或消防器材,并按公司相關制度履行動火、用火手續。(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安全規定① 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設備完好。② 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③ 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④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⑤ 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⑥ 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⑦ 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5)施工完工后處理
① 施工完工后,撤除安全標志,恢復安全設施。② 場地清理干凈,保證道路暢通。檢維修管理制度(1)檢維修前準備① 所有檢維修項目均應在檢修前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并履行審批手續。② 檢維修項目應指定項目負責人。③ 檢維修設備、管道等的清洗置換工作由其所在崗位負責,分析檢驗取樣工作由化驗室負責。檢維修項目的具體實施由設備科負責。④ 重大檢維修項目計劃由車間會同設備科制定,設備科審批后組織實施。檢維修計劃要求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⑤ 檢維修項目負責人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維修的安全;并對維修人員交代清楚任務、注意事項;落實安全措施。⑥ 檢維修項目負責人及監護人檢維修前要根據作業工種、勞動條件、勞動環境的不同對檢維修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的安全性、適用性進行確認,確保作業人員穿戴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⑦ 維修人員應在檢維修前,做到檢修機具齊備,并對檢維修使用的工具、設備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⑧ 檢維修前,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詳細檢查并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次作業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維修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作業。⑨ 對需外協人員檢維修的項目,應經所在車間班組工藝處理完畢、分析合格后方可移交,并加強監護。(2)檢維修安全規定① 檢維修作業應嚴格執行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檢維修人員要認真遵守相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② 票證齊全。③ 檢維修的設備、管道與生活區的設施、管道連通時,必須隔絕。④ 檢維修易燃易爆設備時,必須使用防爆器具,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⑤ 在檢維修區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進行嚴格管理。⑥ 在檢維修過程中,要仔細觀察周圍和生產情況,當生產發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時,應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⑦ 檢維修傳動設備時,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⑧ 在檢維修過程中應備有必須的防護器具、消防器材。(3)檢維修完工后處理
① 一切安全設施恢復正常狀態。② 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抽堵盲板,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留存及封閉情況。按規定進行試漏、試車,并做好記錄備查。③ 由維修人員清理現場,作好檢修設備的維護保養。④ 檢維修后的設備按規定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經設備所在車間班組確認后,雙方辦理交接手續。施工與檢維修的監護要求(1)在每一個施工與檢維修作業過程中,必須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監護。(2)監護人要熟悉現場,明確安全防護措施;能冷靜分析并果斷處理作業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會熟練使用各種救護器材,熟識一般救護常識。(3)作業前,監護人必須會同作業人確認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4)作業過程中,監護人有權且必須制止違章作業。(5)監護人員要監守崗位,時刻注意被監護人的情況,并注意自身安全。(6)從事危險性較大的監護任務時,要根據情況增加監護人員。(7)作業結束后,監護人員必須對現場作最后的檢查,確認沒有問題后,方可離開。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和檢維修制度(1)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經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并落實到人。(2)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并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3)各類安全裝置的主管部室要按有關規程,對主管的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檢驗,并將檢查、檢驗情況及時、規范的記入設備檔案。(4)檢維修作業前須制定檢維修方案,包括作業危險分析和控制措施。(5)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須經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同意。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6)檢維修作業前需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安全交底;檢修完畢后及時回復安全裝置,按程序試車并進行安全驗收。(7)必須根據作業性質、作業條件、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8)各種安全防護器具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主管人員應經常檢查。(9)必須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發放標準。(10)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由設備科負責管理。(11)凡屬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均由電氣車間(科)負責管理。(12)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和安全連鎖裝置,均由電氣車間負責管理。(13)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其它滅火裝置,均由安全科負責管理。(14)凡在作業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身安全的勞保用品,由安全科負責管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危險作業包括以下幾種類別(許可范圍):(1)危險區域動火作業(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3)高處作業(4)大型吊裝作業(5)預熱器清堵作業(6)篦冷機清大塊作業(7)交叉作業(8)高溫作業(9)其他危險作業危險作業責任部門、責任人危險作業由公司安全科作為責任部門,并明確責任人員。審批程序、許可簽發(1)承擔危險作業單位,在作業前必須進行作業申報,報安全科,由生產經理進行許可簽發。(2)危險作業執行工作牌和操作票制度;作業時現場必須設置標有危險等級和注意事項的標志牌,對于存在的隱患必須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3)每一項危險作業均必須制定安全作業規程,內容齊全且具有操作性。(4)承擔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培訓,熟悉危險作業危險特性、正確的安全作業規程,經考核合格的人員才能執行危險作業任務。安全設施危險作業場所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檢驗,保持完好的狀態,做好記錄。各種安全設施不能擅自接觸或拆除。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生產場地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坑溝、池必須有蓋或圍欄,原材料、器材、廢料應合理分類堆放,不妨礙操作、通行和裝卸;(2)廢料必須及時清除,人行道必須暢通無阻;(3)生產設備必須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不準超溫、超壓、超負荷和帶病運行;(4)生產現場必須保證消防設施的有效性,過期滅火器必須更換;(5)壓力容器專業人員必須定期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6)進入生產現場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將頭發露出帽外,不準穿裙子、高跟鞋、拖鞋、長大衣等;(7)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8)從事可能被傳動機械絞、輾傷害的作業,不準戴手套、長圍巾或其他佩物上班,嚴禁用工具或身體接觸機械的運動部位;(9)進入生產場所,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2m以上)或下料倉、坑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從事電氣作業應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區域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明火作業;(11)作業現場的電力線路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規范敷設,嚴禁亂接亂拉;(12)應根據規范規定,在危險場所設置危險標志牌或警告標志牌,并保持作業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經相關人員的允許,不準任意拆除或移動。(13)危險作業應遵照相應的安全作業規程進行操作,其安全管理執行“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規定實行工作票或操作牌制。(14)應禁止與生產無關人員進入生產操作現場,應劃出非崗位操作人員行走的安全路線,其寬度一般不小于1.5m。(15)加強現場安全檢查,由安全員負責,制止和糾正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16)安全科指定專人負責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一、要認真執行動火管理制度。要做到“四不動火”,即:不見批準有效的動火申請單不動火;未經認真檢查,沒有落實防火措施的不動火;沒有動火監護人在場不動火;沒有配備消防器材不動火。二、使用氧氣瓶時,要特別注意瓶嘴不能接觸油脂,氧氣瓶不準靠近熱源,夏季不得在日光下暴曬,搬運時不準滾動、撞擊。三、乙炔發生器及乙炔瓶應放在通風或沒明火的地方。乙炔發生器距作業點保持在5-10米的距離,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之間應保持不小于3米的距離。四、作業后,要仔細查有無火災隱患,確無危險后,才能離開作業現場。五、焊接人員的防火要求1、電焊工、氣焊工未經考核,無操作證者,不能進行焊接作業。2、裝過易燃液體或氣體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沒有清除易燃易爆氣體的不能焊接。3、有壓力的管道,帶壓瓶和帶氣鍋爐不能焊接。4、暖氣管靠近木棚天棚、地板以及通過板夾泥間壁墻的,沒有安全措施,不能焊接。5、在高空焊接時,地面的可燃物不打掃干凈不能焊接。6、焊接作業時,必須事先把周圍的可燃物清除干凈,防止飛火燃燒。7、在焊接暖氣片和各種管道時,要對附近的碎紙、舊布、木屑、鋸沫、草袋、油氈紙等可然物打掃干凈方可焊接。8、與焊接操作有相抵的浸漆、噴漆、汽油、丙酮、乙醚等排出大量易燃氣體的工種等地,不采取安全措施,不能進行焊接。9、稻殼、木屑板、草紙板、瀝青等保溫層、隔熱隔墻、防寒等設備的部位,不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接。10、汽油、原油管路損壞需要焊接時,必須拆卸清洗后方可能焊接,不能就地焊接。鉗工安全操作規程一、安全要求1、檢修前嚴格按照檢修計劃進行,按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2、工作前應熟知作業區有關規定和標準,并仔細檢查現場實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3、現場作業時,用的器材、機具、工具必須齊全完好,可靠,否則不許從事作業。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合乎要求的防護用品,并掌握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二、維修作業安全規定1、維修安裝作業時,對工藝設備的動力源、物料源必須要有可靠的保證措施,在醒目的地方懸掛警告標志。2、檢修易燃、易爆和有害介質的容器及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清洗安全規則,確認無害時方可作業。3、清洗設備或零部件時,不準使用揮發性強的易燃液體,用過的破布、棉紗等物不得亂扔。4、緊固拆卸螺栓,不要用力過猛,在高處、分層交叉作業時應將零部件工具放置穩定,必要時要栓好系牢。5、在拆卸側面機件時,應先卸下面螺栓,裝配時,應先堅固上部螺栓,拆卸彈簧時,應防止彈出傷人。
6、進入高大設備檢修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腳手架必須安全可靠并要有監護人進行聯絡,監護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7、在潮濕地點和陰雨天使用電氣設備和電動工具時,應由電工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8、刮研操作時被刮部件必須穩定,不得串動,兩人以上在一工作臺工作時須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對人操作,往復研合時手指不準伸向勿合錯動方面或有危險地方。9、剔除工件時前面要有擋隔板式鐵絲網,并戴好防護鏡,注意周圍是否有人,剔除時不得對面站人,以防鐵屑飛出傷人,銼刀、刮刀木柄必須牢固,使用時不得用刀過猛,防止脫柄傷人。10、從事其他作業時,應遵守各專業工種有關安全操作規程。三、常用工具、機具安全規定1、使用大錘時不準戴手套,應注意錘頭甩落范圍,打錘時周圍不準站人。2、銼刀、刮刀的木柄必須裝有金屬套,禁止使用沒有手柄或手柄松動的銼刀和刮刀,推銼刀要平,壓力與速度要適當,圍拖要輕,以防止事故的發生。3、使用鉆床時,應檢查施轉方向是否正確,鉆削前必須緊鉆頭,鉆削時不準戴手套,作業時頭部不要離鉆頭太近,嚴禁用手排除金屬削。4、鉆床鉆削小件,薄片及特殊工件時,應用專用工具夾緊,不準用手把著工件。臺鉆安全操作規程一、操作者必須熟悉本機床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使用前要對機床各部進行檢查。二、大而長的工件要用架子支撐,小件要用鉗子夾緊。三、鉆孔時,不準用手壓工件。四、鉆薄工件時要墊木板。五、工作時不準戴手套。六、不準用嘴吹或用手拉鐵屑。七、不準用棉紗或破布加冷卻液。八、鉆孔時頭部不要離鉆具太近。九、鉆床開動后,不要隨便離開工作崗位,有事離開要停車。十、不準用手去拉鉆桿或鉆具使其停止轉動。十一、在旋轉的鉆頭下,嚴禁翻轉工作零件,測量工件。十二、精致及深鉆孔作業時,進刀不可過猛,防止事故發生。十三、鉆床工作結束后,應將鉆臂降到最低位置,立柱鎖緊。搖臂鉆安全操作規程一、操作者必須熟悉設備性能和使用方法,不準超負荷使用設備。二、工件必須裝卡牢固,不準用手壓著工件鉆孔。三、工作時不準戴手套,不準用嘴吹或手拉鐵屑。四、搖臂鉆床必須放穩固定可靠方能工作。五、工作前檢查各部手柄是否在允許范圍內,機床各部螺栓是否緊固,機械傳動部份是否良好,確定無問題后方可工作。六、鉆斜孔鐵對好角度后,必須把鉆頭緊固好。七、不準用破布和棉沙加冷卻液。八、鉆孔時頭部不要離鉆具太近,以免碰傷。九、工作中不準變速,不準隨便離開工作崗位,有事需停車。十、不準用手拉鉆桿或鉆具,更換鉆具時,使其停止轉動后方可。十一、在搖臂旋轉范圍內,不準有任何障礙物。十二、平口鉗子要完好,可隨時移動角度,工作完畢需打掃好衛生、注油等工作。焊接(切割)工安全操作規程一、安全規定1、焊工經檢查身體合格,熟悉本工種安全操作常識,經安全技術考試合格,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能獨立操作。2、焊接場地應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備有消防器材。3、工作前應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絕緣膠鞋、焊工手套、防護眼鏡或面罩等必要的防護用品。水源、氣源及接地線必須處于良好狀態。4、工作時電焊機接地線、零線和焊接工作回線都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也不準接在管線和電力、儀表保護套管、安全圍欄、梯子以及設備上。5、施焊現場應進行欄護,多人作業要互相配合。6、助手必須懂得電、氣焊的安全常識,焊接操作者必須注意助手的安全。7、在清理焊皮敲擊焊渣殼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止渣粒崩出傷眼。8、吊運物件時必須由持有起重證的人操作,并與天車工、搬運工密切配合,堆放物件要穩妥,不宜過高。9、下雨天不準進行露天焊接作業。在潮濕地方工作時,電焊機須經電工檢查合格,工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的地方,注意防止觸電。10、設備發生故障應先停機,切斷電源然后方可檢查修理。電器故障必須由電工檢修。焊工不得擅自修理。11、高處焊接,切割應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程》,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設專人監護,焊接處下面不準有人或易爆物。電焊工不準將工作回線纏繞在身上。切割時應對切割物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落下傷人或因火花飛濺引起火災。12、對充裝有毒、有害、介質的容器,管道和零部件進行焊接時,必須辦理動火證事先進行檢查,隔絕、沖洗、置換、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待分析合格后,方準作業。密閉容器必須消除密閉狀態,嚴禁帶壓施焊(對易燃、易爆、介質的容器,油桶,管道和零部件嚴禁焊接。)。13在焊接、切割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必須符合罐內作業安全要求,保證通風良好,照明電壓應采用12伏,監護人員不得擅離崗位。罐內作業嚴禁充氧。14、嚴禁在受熱后能分解出有害物質的涂層或襯里的容器內焊接。15、工作完畢后檢查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工作場地。二、手工電弧焊工1、應掌握一般電氣知識,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規程,還應熟悉滅火技術,觸電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2、工作前應檢查焊機電源線,引出線及各接地點是否良好,線路橫越車行道應架空或加保護蓋,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有良好接地,焊條的夾鉗絕緣必須良好。3、電焊機應放置在干燥地方。移動式電焊機從電力網上接線或拆線,以及接地等工作均應由電工進行。4、合刀閘開關時,身體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先要關電焊機,再切斷電源刀閘開關。5、移動電焊機位置,須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閉電焊機。6、換焊條時應戴好手套。身體不要靠在鐵板或其他導電物件上。焊條頭不準亂扔,應放在指定地點,以免引起火災事故。7、電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屬及表面涂有油漆等工作物時,工作地點須通風良好,并要站在上風頭,必要時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工作時間不能過長,切割焊接過程中要多做短時間的休息。8、在切割焊接過程中,應經常觀察電焊機及調節器,如超過60℃時,應立即停機冷卻。9、電焊機要定期檢查,二次電壓,不得過高,其范圍應保持在60-80伏特。電焊機機件如有故障,電線如有破損漏電或保險絲再次燒斷,應停止使用,并通知電工檢查修理。三、手工氣焊、(割)工1、嚴格遵守焊(割)工一般安全規程,如橡膠軟管、乙炔氣瓶、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則,以及焊(割)炬安全操作規程。2、工作前或停止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堅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污。3、檢查設備與管路是否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吸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4、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因條件限制,不能保持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可靠隔離措施,乙炔氣瓶與氧氣瓶應分開放置,其間距不應小于5米。5、乙炔氣瓶、氧氣瓶存放間與廠房或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規范。6、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乙炔氣瓶閥門。7、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40℃的溫水融化,乙炔氣閥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氣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鈉熱水溶液解凍保溫。8、氧氣瓶、乙炔氣瓶應有防曬措施,溶解乙炔氣瓶應嚴格遵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9、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校檢。10、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清理現場,把氣瓶放在指定地點。四、氣焊用工具1、使用氧氣瓶、乙炔氣瓶執行《氣瓶安全管理規定》。2、通透焊嘴應用銅絲或竹簽,禁止用鐵絲。3、使用前應檢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辦法是先接上氧氣管,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此時乙炔管與焊炬、割炬應脫開),用手指輕輕接觸焊炬上乙炔進氣口處,如有吸力,說明射吸能力良好,接上乙炔氣管時,應先檢查乙炔氣流正常,然后接上。4、根據工件的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割炬及焊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較厚的金屬,不準用小割嘴切厚金屬。5、焊炬、割炬應保持清潔,不得沾有油脂,各部開關保持良好狀態,不得漏氣。6、切割已腐蝕的工作物件時,應除去鐵銹、灰塵等物,以防火花飛濺造成燙傷。7、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清潔水,供冷卻焊嘴用,當焊炬(或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生“避啦”的炸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將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注意最好不關氧氣閥。8、短時間休息,必須把焊炬(或割炬)的閥門緊閉。不準將焊炬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炬,關閉氣瓶閥門,除去減壓氣的壓力,放出管子中余氣。五、焊炬(或割炬)點燃操作規則1、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以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要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2、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最好在容器外進行。3、對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點火時,應先微微開啟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氣閥,再開啟乙炔閥,然后送到火柴上點燃,再調節兩把手閥門來控制火焰。4、使用乙炔切割時,應先放乙炔氣,再放氧氣引火。5、使用氫氣切割機時,應先放氫氣,后放氧氣引火。6、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當回火發生后,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然后采取滅火措施。7、氧氫并用時,先放出乙炔氣,再放出氫氣,最后放出氧氣再點燃,熄滅時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8、操作焊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來照明。9、不能在水泥地或石子上切割工件,必要時應在工作物件下墊鐵板,防止飛濺傷人。10、使用溶解乙炔氣應遵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有關規定。氣瓶安全操作規程一、氣瓶使用的一般安全規定1、氣瓶在運轉和使用過程中,禁止敲擊、碰撞。2、氣瓶閥門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3、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4、氣瓶不得由電磁起動機搬運。5、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曬。6、氣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7、盛裝易起聚合反應的氣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的場所。二、使用乙炔瓶時的一般安全規定1、乙炔瓶在運轉或使用中禁止敲擊、碰撞。2、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禁止曝曬,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高空作業時,應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3、閥門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4、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輪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5、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以防靜電引起事故。6、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禁止放在一起。7、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8、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9、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5kgf/cm,先空位后補齊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米/時·瓶。10、嚴禁銅、銀、汞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應低于70%。11、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定的剩余壓力。乙炔瓶內剩余壓力與環境溫度關系環境溫度℃00-1515-2525-40剩余壓力kgf/cm0.5123
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一、認真檢查傳動部位及砂輪片是否有缺陷和裂紋,安全罩及其他安全設施是否完整可靠,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開車。二、戴好防護鏡。三、工作時要站在側面,身體不要正對砂輪。四、不準用力過猛或有撞擊現象。五、不準磨大件或軟金屬。六、嚴禁兩人同時使用一個砂輪。七、盡量不用砂輪側面磨削,磨削時要左右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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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廠三級教育
1.1.對新入廠的工人、技術、管理人員以及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未經三級教育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1.2.教育培訓內容:
a.廠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b.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發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線和緊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1.3 新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和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
2、日常安全教育
2.1各級領導對干部、職工必須經常性地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安全防火以及勞動組織紀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職工增強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工作的安全。
2.2 工廠有關人事、技術、安全等部門一年不少于兩次,對全廠干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包括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和安全知識測驗等形式進行。
2.3 每季度組織不少于一次全廠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進行整改。
2.4職工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制度等,造成各種事故者,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進行崗位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者才能上崗操作。
3、特殊工種教育
3.1從事電氣作業、電(風)焊作業、電梯操作、工廠內機動車駕駛等特殊工種,經有關部門組織進行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后才能上崗。
3.2 對特殊工種的人員,人事部、技術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經常進行各種教育,使該類人員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3 企業的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的有關職工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進行獨立操作。
3.4 對重大生產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廠級有關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認真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4、調崗安全教育
4.1 跨車間(部門)調動工作崗位時,應由接受車間(部門)負責對調入人員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2在車間(部門)內跨班組調動崗位時,由接受的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教育。
4.3? 在班組內變換工種(崗位)時,由班組對其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5、復工安全教育
復工教育的對象包括因工傷痊愈后的人員及各種休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人員,重新上崗時應進行相應的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1 工傷后的復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針對已發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預防對策,進而對復工者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預防措施和安全對策教育等,引導其端正思想認識,正確吸取教訓,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誤,增強預防事故的信心。
5.2 休假后復工安全教育。
職工常因休假(節、婚、喪或產、病假等)而造成情緒波動,身體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復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產生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發生,因此,要針對休假的類別,進行復工“收心”教育,即針對不同的心理特點,結合復工者的具體情況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進行教育,如重溫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機器設備的性能,進行實際操作練習等。
對于因工傷和休假等超過三個月的復工安全教育,應由企業各級分別進行。經過教育后,由勞動人事部門出具復工通知單,班組接到復工通知單后,方允許其上崗操作。對休假不足三個月的復工者,一般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其進行復工教育。
6、安全考核
a.《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
b.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c.本廠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d.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e.所管部門或業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項。
f.車間、部門各類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g.本企業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a.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
b.本車間(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c.本車間(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和管理制度。
d.本車間(崗位)各類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方法。
e.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f.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
7、教育合格證制度
7.1員工必須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通過通用安全知識及企業安全知識考試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證,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2員工上崗時,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部門的管理,努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7.3持證者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7.4 持證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復審,逾期不復審者證件無效。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內容
1、三級教育內容
(1)公司級教育內容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內容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內容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項目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內容
①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必須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③教育內容
a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c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內容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作,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4、外施隊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各用工單位使用的外施隊,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末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外施隊上崗作業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分別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現場)、班組(外施隊)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得少于24學時。
①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②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發生的措施。
①介紹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
②講解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規定。
③講解建筑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④講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4)外施隊上崗作業前,必須由外施隊長(或班組長)負責組織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5)對外施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必須分級進行考試。經考試不合者,允許補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須清退,嚴禁使用。
(6)外施隊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龍門吊、橋吊、履帶吊、汽車吊、卷揚機司機和信號指揮)、鍋爐壓力容器工、電焊工、氣焊工、場內機動車司機、架子工等,必須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并換領北京市臨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
(7)換崗作業必須進行安全和產教育,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從事非本工種的操作崗位作業前,必須認真進行面對面地、詳細的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
(8)在向外施隊(班組)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講解的。外施隊(班組)有權拒絕接受任務。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內容
1、三級教育內容
(1)公司級教育內容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內容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內容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項目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內容
①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必須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③教育內容
a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c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內容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作,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4、外施隊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各用工單位使用的外施隊,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末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外施隊上崗作業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分別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現場)、班組(外施隊)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得少于24學時。
①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②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發生的措施。
①介紹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
②講解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規定。
③講解建筑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④講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4)外施隊上崗作業前,必須由外施隊長(或班組長)負責組織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5)對外施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必須分級進行考試。經考試不合者,允許補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須清退,嚴禁使用。
(6)外施隊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龍門吊、橋吊、履帶吊、汽車吊、卷揚機司機和信號指揮)、鍋爐壓力容器工、電焊工、氣焊工、場內機動車司機、架子工等,必須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并換領北京市臨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
(7)換崗作業必須進行安全和產教育,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從事非本工種的操作崗位作業前,必須認真進行面對面地、詳細的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
(8)在向外施隊(班組)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講解的。外施隊(班組)有權拒絕接受任務。
安全規章制度培訓內容篇五
1、入廠三級教育
1.1.對新入廠的工人、技術、管理人員以及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未經三級教育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1.2.教育培訓內容:
a.廠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b.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發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線和緊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1.3 新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和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
2、日常安全教育
2.1各級領導對干部、職工必須經常性地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安全防火以及勞動組織紀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職工增強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工作的安全。
2.2 工廠有關人事、技術、安全等部門一年不少于兩次,對全廠干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包括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和安全知識測驗等形式進行。
2.3 每季度組織不少于一次全廠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進行整改。
2.4職工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制度等,造成各種事故者,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進行崗位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者才能上崗操作。
3、特殊工種教育
3.1從事電氣作業、電(風)焊作業、電梯操作、工廠內機動車駕駛等特殊工種,經有關部門組織進行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后才能上崗。
3.2 對特殊工種的人員,人事部、技術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經常進行各種教育,使該類人員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3 企業的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的有關職工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進行獨立操作。
3.4 對重大生產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廠級有關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認真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4、調崗安全教育
4.1 跨車間(部門)調動工作崗位時,應由接受車間(部門)負責對調入人員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2在車間(部門)內跨班組調動崗位時,由接受的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教育。
4.3? 在班組內變換工種(崗位)時,由班組對其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5、復工安全教育
復工教育的對象包括因工傷痊愈后的人員及各種休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人員,重新上崗時應進行相應的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1 工傷后的復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針對已發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預防對策,進而對復工者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預防措施和安全對策教育等,引導其端正思想認識,正確吸取教訓,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誤,增強預防事故的信心。
5.2 休假后復工安全教育。
職工常因休假(節、婚、喪或產、病假等)而造成情緒波動,身體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復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產生不安全行為,導致事故發生,因此,要針對休假的類別,進行復工“收心”教育,即針對不同的心理特點,結合復工者的具體情況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進行教育,如重溫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機器設備的性能,進行實際操作練習等。
對于因工傷和休假等超過三個月的復工安全教育,應由企業各級分別進行。經過教育后,由勞動人事部門出具復工通知單,班組接到復工通知單后,方允許其上崗操作。對休假不足三個月的復工者,一般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其進行復工教育。
6、安全考核
a.《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
b.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c.本廠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d.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e.所管部門或業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項。
f.車間、部門各類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g.本企業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a.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
b.本車間(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c.本車間(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和管理制度。
d.本車間(崗位)各類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方法。
e.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f.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
7、教育合格證制度
7.1員工必須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通過通用安全知識及企業安全知識考試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證,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2員工上崗時,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部門的管理,努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7.3持證者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7.4 持證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復審,逾期不復審者證件無效。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內容
1、三級教育內容
(1)公司級教育內容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內容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內容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項目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內容
①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必須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③教育內容
a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c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內容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作,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4、外施隊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各用工單位使用的外施隊,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末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外施隊上崗作業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分別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現場)、班組(外施隊)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得少于24學時。
①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②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發生的措施。
①介紹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
②講解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規定。
③講解建筑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④講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4)外施隊上崗作業前,必須由外施隊長(或班組長)負責組織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5)對外施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必須分級進行考試。經考試不合者,允許補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須清退,嚴禁使用。
(6)外施隊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龍門吊、橋吊、履帶吊、汽車吊、卷揚機司機和信號指揮)、鍋爐壓力容器工、電焊工、氣焊工、場內機動車司機、架子工等,必須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并換領北京市臨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
(7)換崗作業必須進行安全和產教育,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從事非本工種的操作崗位作業前,必須認真進行面對面地、詳細的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
(8)在向外施隊(班組)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講解的。外施隊(班組)有權拒絕接受任務。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內容
1、三級教育內容
(1)公司級教育內容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內容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內容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項目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內容
①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必須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③教育內容
a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c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內容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作,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4、外施隊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各用工單位使用的外施隊,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末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外施隊上崗作業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分別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現場)、班組(外施隊)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得少于24學時。
①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②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發生的措施。
①介紹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
②講解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規定。
③講解建筑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④講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4)外施隊上崗作業前,必須由外施隊長(或班組長)負責組織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5)對外施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必須分級進行考試。經考試不合者,允許補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須清退,嚴禁使用。
(6)外施隊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龍門吊、橋吊、履帶吊、汽車吊、卷揚機司機和信號指揮)、鍋爐壓力容器工、電焊工、氣焊工、場內機動車司機、架子工等,必須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并換領北京市臨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
(7)換崗作業必須進行安全和產教育,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從事非本工種的操作崗位作業前,必須認真進行面對面地、詳細的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
(8)在向外施隊(班組)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講解的。外施隊(班組)有權拒絕接受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