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漢語詞語,公文的一種格式,是指對上級有所陳請或匯報時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報告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報告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撤銷行政處罰申請書 撤銷行政處罰報告書篇一
我叫xx,男,中共黨員,xx年x月x日出生,xx年x月參加工作,現任xx鎮xx管理站交通干部。
20xx年x月xx日xx村發生森林火災,村主任xx不幸因公殉職,我作為包村干部,貴局已于20xx年x月x日給予本人行政記過處分。
事情發生后,我本人認真學習《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條例》,深刻反思,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經常深入所包村組、農戶,進行面對面的宣傳和督促檢查。在進山路口設立檢查站,對來往人員進行嚴格檢查和登記,絕不允許群眾帶火如山。在森林防火的重點地域和時段,組織巡邏小分隊實行全天候的巡查,夯實責任,嚴格紀律,對巡邏人員實行包山頭、包路口、包墳園、包林邊地和包重點人群的“五包”責任制,對違規人員加大處罰力度,確保轄區內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年來沒有發生森林火災,我懇請貴局予以解除行政記過處分。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日
撤銷行政處罰申請書 撤銷行政處罰報告書篇二
申請人:甘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自貢市人,住所:四川省自貢市xx區xx小區xx棟xx單元附xx號,身份證號:xx
被申請人:自貢市xx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住所:自貢市xx區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局長
復議請求:
請求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自xx)食藥罰決【20xx】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在對申請人經營的xx區xx大藥房進行檢查時,認定申請人銷售的米次仁舒諾膠囊、抗骨質疏松高鈣片、綠晶靈牌輕暢顆粒和六十六味地黃刃涉嫌為標識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20年xx月xx號,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發出《(自xx)食藥罰決【20xx】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后經申請人向貴局申請行政復議,貴局撤銷了《(自xx)食藥罰決【20xx】xx號處罰決定書》,此后,被申請人根據同一事實又做出了《(自xx)食藥罰決【20xx】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申請人處以沒收米次仁舒諾膠囊、抗骨質疏松高鈣片、綠晶靈牌輕暢顆粒共5盒;沒收違法所得12。5元;罰款5萬元的決定。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處罰行為違法,應當予以撤銷,具體理由如下:xx
一、申請人不可能知道涉案保健食品假冒批準文號。
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本身不具備鑒別假冒食品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其經營的微利大藥房銷售的藥品、食品共有數百種,根本不可能一一對其進行甄別,且申請人在購進產品時按正規渠道,按規定索取了相關票據,如追究假冒批準保健品的行政責任,也應由生產企業和相關醫藥公司承擔。
二、被申請人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行為錯誤。
在《(自xx)食藥罰決【20xx】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申請人并未陳述申請人有銷售涉案食品的事實,但是處罰決定書中卻專門對申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即無銷售事實,違法所得從何而來?
三、被申請人行政處罰適用法律錯誤。
1、根據《(自xx)食藥罰決【20xx】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違法的的依據是按《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一款作出的,其規定的內容為:“第三條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安全負責,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從其條文中可以看出,這是國務院法規對食品生產者作出的法律規范,申請人為藥品經營個體工商戶,顯然不適用此條款。
2、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銷售的三種涉案食品假冒食品批準文號,但卻沒有依據假冒食品批準文號的法律依據進行處罰,只能籠統地引用了《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明顯適用法律不當。
四、被申請人的處罰顯失公允。
被申請所保存涉案的米次仁舒諾膠囊、抗骨質疏松高鈣片、綠晶靈牌輕暢顆粒共5盒均是在申請人處提取的,并未賣給消費者,也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被申請人卻按《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以5萬元的最高額度對申請人進行處罰,明確責罰不當。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自xx)食藥罰決【20xx】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法律適用錯誤且有失公平、公正原則,為維護申請人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局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撤銷行政處罰申請書 撤銷行政處罰報告書篇三
申請人:,性別,年月日出生,漢族,住。
被申請人:廳,地址: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廳長。
復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年月2日得知,被申請人于年月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均能證明涉案建設項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復,應當依法撤銷。
20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復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復。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附錄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簽名: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