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一
買房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所: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相關事宜,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
2、房屋面積約為平方米。
二、出售價格:該房屋帶地板磚總計房價
元整,人民幣大寫:。
三、付款方式:
1、該房屋總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協議簽定之后,首付金。
四、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本房產的合法性,保證其未被抵押、擔保、出租、出售等,確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糾紛;
2、甲方須
提供所有相關書面資料并確保其有效性,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五、乙方責任1、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購房款等相關費用;
2、本合同簽訂后,視為乙方認可本房產質量,日后之維修、保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房屋質量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負責賠償對方的一切損失。
七、雙方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二
售房單位(甲方):
購 房 人(乙方):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社會化,甲乙雙方就有關售購房問題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房申請,將位于本市_____區____街(路、巷)____號____幢___單元____樓____號,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結構,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面軍米(其中住房面積______平方米,樓梯間面積_____平方米)的____室_____廳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共同遵守經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評估,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的售房價格。職工購房可按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
三、付款式方式。職工可選擇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給予應付總房價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實付總房款為¥: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其中現金____元,公積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應付出總房價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過十年,余款要計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還本付息額:____元。其中現金:____元,公積金____元。
累計還本付息金額¥:_____元。
累計實付總房款為¥:__ 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暫憑合同臨時管業,待房款式付清后,再憑甲方證明和合同第二聯及有關證件經過市房委辦審核后,由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申請辦理產權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五、乙方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房屋產權證書后,即擁有房屋所有權,其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所購住房原來的結構有用途,若需裝修,按成都市政府發布的《婁底市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維修的具體事宜按《婁底市城鎮公有住宅售后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內容。雙方都認為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須報市房委辦批準。中途撤銷合同,由提出方承擔撤契手續費。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聯,甲方持第一聯,乙方持第二聯。乙方所持第二聯可用于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售房單位(簽章): 購房人 (簽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三
賣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所:
買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所: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相關事宜,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房產地點:
二、出售價格: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1天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萬元。
2、____日內付萬元,其余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四、房屋交付日期:
交付萬元之后交付房屋。
五、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本房產的合法性,保證其未被抵押、擔保、出租、出售等,確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糾紛;
2、甲方有責任配合協助乙方辦理房產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本房產,逾期視為違約;
4、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產;
六、乙方責任
1、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購房款等相關費用;
2、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本房產;
3、本合同簽訂后,視為乙方認可本房產質量,日后之維修、保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房屋質量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乙方收房后,不得隨意改建和擴建,若因此產生違規建筑,導致受到處罰或強制拆遷等后果,均與甲方無關,一概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承擔政策及____市規劃風險,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則按其逾期付款金額以每日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約后,乙方已付房款不退。
2、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中間人各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四
出賣方(甲方): 地址: xx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購買方(乙方): 地址: xx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
市
街
巷 號的房屋 棟間,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甲方征收的交易額的
%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乙方征收的交易額的
%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主體
1、乙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 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單位,代表人是。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五
1.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并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2.房子宏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小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3.約定房子面積。建筑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4.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的服務項目、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5.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6.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圍。依據國家規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并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六
抵押權人:(借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按揭借款合同范本(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借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借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借款內容
一、借款金額 幣 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借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借款利率:月息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借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借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借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借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借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借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借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借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借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借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借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借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 擔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抵押登記日期20 年 月 日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七
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對策:
1、復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準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積的多少。
3、對承諾證件正在辦理中的開發商,可約定開發商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取得該證件所要承擔的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對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證的真實性、有效性。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愿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筑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筑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并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對策:
1、在合同第三條中寫明確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攤面積的構成。
3、按套購買使用面積,雙方不涉及公攤處理。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公攤面積的變化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如果實測公攤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買受人在超出暫測面積的3%以內據實結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實測面積少于暫測面積,買受人據實結算。
2、買受人對實測面積的承擔,僅在超出暫測面積的1平方米以內據實結算。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并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
對策:
1、五證齊全的項目一般買受人得到房產證有保證,所以五證不全就免談。
2、將不能辦理房產證中行政機關的原因單列出來,開發商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買受人不能起訴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1種第(1)項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補充條款的第八條出賣人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如果因買受人不依法交納辦理房產證相關費用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其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1種的處理方式及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如果因頒證行政機關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賣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出賣人應當出示蓋有行政機關公章的證明文件,否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后(如:交房通知),開發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樓
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責任。
對策:
1、將書面通知的形式約定清楚,開發商違約時,買受人就有確鑿證據。
2、如有開發商違約,買受人應一具體的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備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本合同中所含書面通知義務的,雙方均應以郵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對方。
陷阱:開發商開發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為相同結構位置不好的樓層。
對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區的平面圖并標明樓號。
2、開發商應在此附圖中蓋章確認。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應當將出售房屋所屬樓號在小區平面圖中標明,并將小區平面圖粘貼在本合同附件一內加蓋公章
陷阱:有的開發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
對策:
1,在土地管理部門、房管部門查清該樓盤有無抵押記載。
2、要求開發商將合同在房管局備案。
3、要求開發商提供保證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況,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陷阱:《物業管理條例》今年9月1日實施,其中明確規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商要與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否則,開發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
對策:
1、買受人應要求前期物業應以招投標的方式介入。
2、開發商與前期物業簽訂了《物業管理公約》。
3、買受人也應簽訂三方都署名的《物業管理公約》。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在出售房屋前,應與招投標方式選擇的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公約》。買賣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訂有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署名的《物業管理公約》。
陷阱:如果因開發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范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范圍。
對策:
1、根據《民法通則》以及6月1日的《解釋》將實際損失細化。
2、對開發商給自己造成的損失準備好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單方原因導致退房,出賣方承擔的責任范圍如下:
出賣人的責任范圍:
1、退還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計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賠償買受人從簽訂此購房合同時起到退房時至每平方米售價的升值差價。
3、賠償買受人對所購房屋的裝飾裝修費用(此費用僅以裝修實物和相關票據為限)。
4、對于按揭付款的買受人,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辦理按揭相關手續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費、保險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則需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
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不對等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開發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的條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以偏概全這里所說的以偏概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拒簽購房者提出的補充協議前面說了,開發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將開發商在其廣告宣傳中的條款和樓書里關于裝修、物業管理中的承諾都簽進補充協議中,不要怕麻煩。舉個簡單的例子,您買的塔樓(或板樓)里有幾部電梯,是否會全部同時開通,如果有不開的怎么辦?不要小看這個問題,為了出面積、增利潤,現在的高層住宅只安裝幾部電梯,而且平時還不全開,在上下班高峰時間極為不便,在這種情況下,業主是否有權拒付部分電梯費呢?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簽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一樣,開發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議。這種現象在廣州是比較普遍的,一些熱銷的樓盤也都如此。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
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別: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別在于: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于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現在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預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在簽訂上述各項條款時,購房者尤其需要關注以下幾項基本問題: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市××區××街××號××花園××號樓××層××房。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筑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同時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管理單位以及物業的收費標準,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八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房:(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占地面積約為。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不見了怎么補辦篇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方: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買受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一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出賣人將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自愿轉讓給乙方。
(二)該房屋【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用權類型為 ,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甲方與 房地產公司簽訂的編號為 的商
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面積為準)。
(三)轉讓房屋包含房屋內的固定裝修、家具電器(包括廚房的櫥柜、抽油煙機,衛生間的固定設施、熱水器,客廳的燈具、窗簾,臥室的窗簾等)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出賣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該房屋開發建設單位
________________簽訂了《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
開發建設單位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該房屋。出賣人應告知買受人其與開發建設單位約定的付款方式,確認房款已付清,并將相關票據交予買受方。
(二)出賣人保證欲出售的房屋沒有權利瑕疵,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種情形:
1、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2、有權利瑕疵的房屋;
3、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4、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
5、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第三條 成交價格、付款方式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款(包含更名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大寫)。
(二)買受方已于 年月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 元
(小寫),(大寫)。
(三)出賣人同意在 年月日前將房屋更名給買受方。買受方將
于房屋更名之日以現金形式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幣元(小寫),(大寫),做為出賣人更名使用,買受人不承擔出賣人更名所花銷的一切費用,此次支付第二期房款連同定金將在總成交價款中扣除。
(四)出賣人將房屋更名買受人后,買受方將于房屋更名之日支付第三期房款人民幣元(小寫),(大寫)
(五)出賣人將房屋更名買受人后,需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房屋交付買受人,買受人查看房屋無誤后,支付第四期房款人民幣 元(小寫), (大寫)。 (六)房款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或銀行轉賬匯款。
第四條 房屋相關費用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
【有線電視】【電信】【】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出賣人同意轉移至買受人名下。
第五條 房屋的交付
出賣人同意在 年月日前將房屋交付給買受方。該房屋交付時,出賣人應該將該房屋鑰匙交付與買受人,并保證房屋達到入住條件。出賣人應兌現第一條第三款的條件,不得讓買受人蒙受損失。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出賣人未按照第五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2日之內,自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500元/日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2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買受人解除本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合同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1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全部購房款的5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5%違約金。
(三) 如出賣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約定,其出售的房屋存在權利瑕疵,使買受人對所購買房屋不能享有完全的所有權,由出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向買受人退還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全部購房款的(四)出賣人在交鑰匙時,買受人對房屋及房屋內的固定裝修、家具電器(包括廚房的櫥柜、抽油煙機,衛生間的固定設施、熱水器,客廳的燈具、窗簾,臥室的窗簾等)以及其他附屬設施進行查驗,房屋及房屋內的固定裝修、家具電器、附屬設施不能有損壞、劃痕、污濁等影響買受人使用的缺陷。如有違反本條款,買受人有權扣除第三次房款支付,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七條 稅、費相關規定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與 房地產公司辦理更換合同而產生的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自動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見證人______份。
出賣人: 買受人:
見證人: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