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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一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二
為有效預防全鄉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橋樓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
根據實際需要,全鄉預案分為兩級,鄉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 7801001)向鄉警務站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向鄉衛生院求救。鄉警務室和鄉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鄉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的村委會必須立即向當地鄉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鄉長和片領導報告。
(三)鄉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鄉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鄉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一)鄉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鄉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鄉政府分管領導(分管公安、交通、安全生產等工作)、鄉人武部部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鄉政府辦、衛生院、安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鄉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 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鄉警務室、公路管理站各自單獨成組,組長由何正輝同志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鄉警務室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公路管理站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楊林茂同志擔任,副組長由沿線各村村主任擔任,成員由沿線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沿線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負責人擔任,成員由鄉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鄉政府鄉長或鄉長指定的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鄉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鄉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一)鄉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鄉警務室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鄉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一)鄉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務室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警務室、交管站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鄉警務室要認真、詳細排查鄉境內 交通道路事故黑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鄉交通管理站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鄉指揮部備案。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三
為有效預防全鎮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望京鎮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隱患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引發的緊急情況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6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龍派出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向鎮衛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的村委會必須立即向當地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聯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交通的領導、分管安全的副鎮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黨政辦、衛生院、應急辦、各站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隱患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黨政辦牽頭):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鎮應急辦主任蒲大章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派出所、交管站牽頭):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應急辦牽頭):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衛生院牽頭):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負責人何熠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黨委書記或鎮長指定的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鎮警務室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務室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警務室、交管站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隱患點。交管站要認真、詳細排查鎮境內交通道路事故隱患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隱患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隱患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指揮部備案。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四
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鄭政柏
副組長:劉合福、柯紅英
組員:向瑞蘭明水紅王能高陳能香
各班主任
各接車教師
各接車司機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五
為有效預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將《田莊鎮縣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為有效預防全鎮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縣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莊,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莊、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莊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救,全力控制事態。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縣鄉村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原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超過12小時。
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5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者群眾可撥打110或撥打田莊派出所電話、張舍派出所電話)、鎮政府值班電話尋求幫助。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向鎮衛生院求救。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六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采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盡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布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布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征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一)善后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七
為預防我校學生發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組長:陳平
副組長:袁斯武、阮海龍、劉有根
組員:校委會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現場處理組:劉有根、廖柏清、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袁斯武、鄧福根、教導處、團委、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
c、機動應急組:阮海龍、張國華、總務處、工會、辦公室、班主任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張國華
d、總指揮:陳平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八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學生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學生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并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園周邊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一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 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機減速慢行,注意過往學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學生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范意識,科學減少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學生在上下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斜穿馬路,避免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1、迅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撥打電話120,請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請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3、要盡快采取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救護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九
(一)目的
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增強事態控制、善后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并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發布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指揮權限。
2.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權限,實行分級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征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救助;事故的有關情況應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
4.相互協作,整合資源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充分調動公安、交通、民政、衛生等部門和保險機構的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及時化解險情,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
5.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加強平時應急反應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反應快速、處置有效,并根據救援的需要協調武警、民兵與公眾參與救助。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狀與趨勢
我縣屬山區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條件較差,道路周邊環境較為惡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斷增大及道路運輸企業擴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當大,呈現死、傷嚴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發的特征。
(五)風險分析
1.風險車輛。主要有營運性客、貨車輛,旅游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等。
2.風險時間。主要包括元旦節、春運、清明、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趕場天等。
3.風險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縣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的公路。
(六)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縣境內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級別認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及其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及其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其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一)組織機構
1.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建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負責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專門指揮部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監局、縣農業局、縣電信局、保險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指揮部成員做相應調整。
(二)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交通事故縣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處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制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助力量、裝備、設施的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協調武警和民兵支援,動員社會力量救助。
2.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對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接警和受理,發布預警信息,確定事故性質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適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報告事故最新情況,總結評估應急救援行動。
3.相關部門職責:
縣安監局: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對責任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調查。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調度保障,應急救援工具所經道路、水域交通路線的暢通,負責調度指揮附近船舶對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進行搜尋、救助、打撈。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救援行動和善后處理正常進行,負責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
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建立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
縣民政局:負責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協助對遇難人員進行善后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保險機構:在第三者保險賠付最高額度內,負責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傷員的搶救治療費用的墊付工作。
縣通信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有線通訊網絡的暢通。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并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初步情況,保障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條件。
(一)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二)預警發布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公安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指揮部發布預警。
(一)應急處置響應程序
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啟動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3.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響應狀態。
4.發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處置程序
1.接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警后,要認真記錄報告內容,組織開展處置,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2.啟動預案。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決定啟動預案后,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處置隊伍進入現場,并調派所需裝備,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3.值班。預案啟動后,立即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收集、匯總事故動態情況,做好值班記錄,隨時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系,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根據需要緊急調度應急處理所需人員、裝備和物資,如事態擴大難以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指揮長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4.解除預案。
肇事車輛或人員等事故對象已脫離險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經全力救助無結果并經科學評估后認定進一步的應急反應已無必要,可宣布解除預案,并將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全過程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指揮和協調
1.根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應急指揮應充分體現“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快速調動各種資源,或組織事發地社區、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控制事態,努力降低或減少損害。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將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及時傳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2.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技術組等處置工作組,本預案啟動后,各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處置工作組牽頭部門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領導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負責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
人員清查組:牽頭單位為縣公安局。其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整理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在處理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為縣衛生計生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搶救、轉移和收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為公安局交警大隊。其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違法行為,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成因分析報告。
善后工作組:牽頭單位為縣民政局和保險公司。其主要職責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蹤)、受傷人員善后處理有關事宜。縣民政局負責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死亡人員尸體處理,并對特別困難,符合救助條件死亡人員家庭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保險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理賠,協助現場指揮部做好現場搶險救援和社會穩定工作。
技術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四)擴大應急
當道路交通事故在各鄉鎮難以處置時,由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擴大應急。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事態特別嚴重且本縣力量難以勝任時,及時向州、省報告,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省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救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如:參與油類泄漏或化學危險品搶險行動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提供防護裝備等),并在作業時穿戴。
(六)社會力量動員
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勝任時,縣人民政府動員民間力量參與救助。
(七)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體現知情、客觀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相關信息,公開的內容一般為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損害后果及救助情況。一般以上事故報道,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重大事故報道,應經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
(八)應急結束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處置情況,經過核實后,可以宣布解除應急預案。
(一)信息采集
1.以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樞紐,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連接縣鄉兩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現全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2.常規信息采集。利用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對車輛所有人、經營人、乘客或通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集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道路、損失、救援情況等信息。
3.現場信息采集。利用詢問、錄音、照相、錄像等設備,以及法律允許的手段,通過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車輛行駛記錄、資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書資料,檢查車輛及有關設備的證書、人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狀態、技術狀態,檢查車輛及貨物的損害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勘查事故現場并搜集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處理
1.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動態信息進行研判和處理,并根據事故性質、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及時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縣內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
3.信息交流
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關行業的,還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1)遇到火災、爆炸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時向消防部門通報。
(2)遇到事故車輛墜入江河的,及時向海事部門通報。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蹤人員涉及港澳臺胞或外國人員的,及時向外事部門通報,由外事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和要求處理。
(一)善后處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遺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負責承擔相應善后事宜。
(二)社會救助
社會所捐款物,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審計局監督使用。
(三)保險
所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鼓勵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參加機動車輛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故車輛或人員參加保險的,由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及時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負責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后,依據事實和證據做出調查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制作事故綜合報告,提出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一)裝備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藥品、器材、通信工具等。縣人民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需要調動時,保證可用、適用。縣公安、衛生、交通部門和通信企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二)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三)醫療保障
醫療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迅速進入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調查、善后等工作有序開展,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通信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為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應遵照執行,各鄉鎮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專用術語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現有人力資源和裝備,確定事故位置,開展拯救人員活動,為其提供醫療或其他服務,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動。
(三)預案調整修訂
本預案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主管部門或協作部門職能調整等因素修訂。
(四)獎懲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有重大過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十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接應工作:負責向縣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十一
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十二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范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全鎮干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xx(安辦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長)xx xx(派出所民警)xx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并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 xx(安辦工作人員)xx xx(交管站)xx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并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 xx(黨政辦主任)xx xx(財政所所長)xx職責:負責通信聯絡,信息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十三
1.編制目的
以人為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將應急救援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我鎮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消除隱患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3.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縣《總體應急預案》相關條款制定。
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快速反應,靠前處置;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協同應對。
建立預警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早發現、早報告、快處理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隱患或事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5.適用范圍
本預案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鎮的道路交通事故,適用于本轄區內的機關、村社、事業單位(部門)、企業等。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武平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李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馬勇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人武部長
成員:許勇武平派出所所長
楊省鎮黨政辦主任
羅成波鎮應急辦主任
譚應君鎮財政所負責人
向美蓉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陳小紅武平衛生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應急辦,由羅成波同志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事務及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轄區內各企業、單位落實相關各項措施。
同時設立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警戒與治安組。辦公室、各工作組主要職責如下:
辦公室:由應急辦、黨政辦工作人員負責,承擔溝通聯絡、組織協調工作。
后勤保障組:由農服中心、計生辦、經發辦等負責,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辦公場所、食宿、相關物資準備等后勤保障工作。
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負責,提出醫療衛生資源調配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有關人員對傷亡人員實施現場救治、處置和轉送工作。
警戒與治安組:由派出所負責,負責事故現場安全保衛、重點嫌疑人監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并制定緊急情況下安全保衛方案。
應急情況發生時,即時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救援指揮部為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臨時派出機構,負責統一指揮現場救援工作和分配、調度人力、物力等相關物資。
1.信息監測與報告
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預防預警機制,各村、各單位、各部門負責建立監測網絡,設立監控點,發現安全事故及道路隱患,應及時向政府值班電話報告(70660008),鎮政府在接到報告后,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并負責向縣政府報告有關情況,鎮政府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信息報送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當前狀況等基本情況;
(2)事發地相關部門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影響;
(4)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
一旦事故發生,我鎮分別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三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已能完全應對發生的事故,事故的發生沒有造成人員被困,事故事態已被完全控制且沒有擴大的情況,沒有需疏散或現場避險的人員。
響應行動: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人員進行情況調查,排查相應安全隱患以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并對發生生產事故的企業、單位、部門提供必要的醫療、物資幫助。
2.二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不能完全應對發生的事故,但事故已受到控制,事故的發生造成少數人員被困或受傷,事故事態有擴大的可能性,需疏散或現場避險。
響應行動: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即時組成現場救援指揮部,各工作組全部到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開展工作。現場救援指揮部在接事故報告1小時內組織相應人力、物力趕赴現場救援。同時通知縣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救助準備。
3.一級響應
情況描述:企業、單位、部門的初期響應不能應對發生的事故或初期響應失敗導致事故不受控制,且事故的危害性較大并較易擴散,事故的發生造成較多人員被困或受傷且危險狀況無法解除。
響應行動:各工作組全部到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開展工作。現場救援指揮部在接事故報告40分鐘內組織相應人力、物力趕赴現場救援。即時請求臨近鄉鎮和縣有關部門提供援助。
1.接警。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迅速啟動本企業、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疏散有關人員,保護現場和控制事態發展,并立即報警(電話:110、120、119),同時報告鎮值班室。
2.確定響應級別及預案啟動。鎮值班室將情況報告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程序。
現場指揮。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值班室報告后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指揮各小組到位,并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事故的處理與救援工作。
現場恢復。現場救援結束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保護好現場以利事故調查的基礎上,恢復區域秩序和組織疏散的人員恢復正常的生活,必要時提供相應的物資援助。
1.交通運輸保障。本鎮長備有榮威suv、獵豹兩輛車,根據鎮應急領導機構的指令隨時執行應急運輸任務,同時及時做好重點公路的除雪、除冰和清障工作,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通車。
2.應急隊伍保障。按照《武平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等文件的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應急突擊隊。
3.通訊保障。將應急成員單位的電信聯絡工具記錄在冊,建立通信信息庫,利用電信聯絡工具或文字通報,及時傳達救治進展情況,后勤組負責向黨政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等進行聯絡通報。
4.醫療衛生保障。由鎮衛生院進行現場救治,與縣醫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5.治安保障。根據事故的性質,防止災民和社會公眾的情緒波動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動,保證社會穩定,提請公安治安大隊警力支持,進行安全警戒。
6.資金保障。原則上本鎮自籌,如數額過大,申請縣政府解決。
7.物資保障。購置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備用。
8.社會動員保障。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志愿者援助救災。
由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工作進展,適時公開發布信息,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1.善后處置。
響應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妥善安置災后重建工作及群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后勤保障采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搶修組進入實地對污染進行清理收集,防止隱患隱藏。
2.社會求助
向社會公眾呼吁,爭取志愿者伸出援助手,對災民災情進行物質或資金捐贈,贈物贈金由后勤組專人保管,專款專用。
3.保險
與縣財產保險公司建立保險機制,由財保公司根據災情損失進行理賠。
4.調查總結
事故的調查總結由鎮應急指揮部承辦,調查結果報請縣人民政府審核。
1.我鎮每三年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根據評估報告需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的,報請鎮領導批準后進行修訂,并將修改內容通告相關部門。
2.本預案由武平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車輛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篇十四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本預案適用于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并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后,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事發地村(社區)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區)報告后,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區)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并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