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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精選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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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精選十一篇)
時間:2023-04-08 13:34:07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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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一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和各班主任。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校級領導、中層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溝通并及時上報,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配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應合理使用交通工具,并與有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安全協議。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強化領導職能。

2、學校每學期期組織1~2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

3、班主任每學期組織家長進行一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并和家長簽好《安全手冊》。

4、學校、班級每學期出2~3期有關安全、衛生、防疫知識的板報。

5、老師必須遵守課堂教學的各項規范進行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老師不得離開學生。

6、體育課上,老師要遵循學生的身理及心理特點進行教學,并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意外情況發生。杜絕“放羊”現象。同時,要經常檢查體育器材、場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7、科學、美術、勞技等使用有危險性學具的學科教學,一定要謹慎有序地組織好學生的活動,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要領和規程進行規范操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嚴禁學生攀爬學校的樓層護欄,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擁擠、不推攘,不在各樓層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不要攀上門窗打掃衛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進入校園的施工地帶,嚴禁攀爬圍墻出、入校園。

9、加強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定期開展心理輔導講座。

10、堅持安全情況的登記制度和上報制度。

11、完善安全、衛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堅持對相關部門和教職工進行考核,獎懲兌現。

1、所有人員憑證件進出校門。自覺服從門衛和值勤人員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強行進出校門。

2、家長接送學生憑連心卡在中午休息或課余時間進入學校。家長確實有緊急情況需要在上課時間進入校園,要征得老師或門衛的同意,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

3、門衛對外來辦事人員、參觀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明來意,并征得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

4、小商販、推銷等閑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閑人、留宿客人。

5、嚴禁攜帶各種兇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攜帶公物出校門者,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出門證,經門衛檢驗核實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時間,門衛不得隨意放學生出入。

7、夜間和節假日要加強校園巡視,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學生請假外出,須有老師或生活老師開具的離校證明。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師要時刻關注學生(尤其是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發現缺席現象及時查明原因并找到學生。如在20分鐘內找不到學生,及時向領導匯報。值周領導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妥善處理,并作好記錄。

3、各科任教師必須清楚所任班級的學生人數,并在每節課(包括活動課、輔導課等)之前檢查一下人數。如發現無故缺席的現象,及時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匯報。

4、各班選派一名學生為安全委員,及時向老師匯報班級的出缺勤情況,凡是有請假的,班主任必須有記載。

1、各班主任負責檢查本班教室和衛生區內的設備安全性能,各專用教室的教師負責檢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堅持安全小組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校安工程記錄及部門安全周報的工作制度。

2、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確定專人管理。

3、禁止學生隨意玩弄電器設備和進入配電間。所有配電箱都要上鎖并張貼明顯警示標志。發現電器設備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和上報,保證安全性能良好。

4、嚴格實驗室規程,加強化學試劑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劇毒物品和危險藥品時,必須有二人以上的老師同時在場。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電、用水時要及時關閉,離校時必須關鎖好門窗電器。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4、后勤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1、學校集會、出操應由學校行政值日、執周教師和體育教師專人負責樓道安全、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的紀律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責任人是當堂課教師),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隊有序進場,由該堂課教師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事物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成立由青年教師組成的護校隊,由安保處組織護校隊在上、下午放學和周末時間密切巡視校園周邊環境,處理發生事件。

5、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門衛不得隨意將閑雜人員放入校園。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的飲食攤點進行檢查,凡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攤點要堅決取締。

1、食堂、小賣部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辦理健康證。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小賣部有關操作規范,切實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徹底消除廚庫、倉庫和配食間的食品安全隱患。

3、嚴禁采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動物進入食堂。易腐食品應低溫保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4、食堂、小賣部應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經食堂、小賣部的主管人員批準,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6、食堂、小賣部負責人主要主動和員工溝通,積極采納員工正確的意見和建議,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時整改。

1、未經管理人員和生活老師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學生宿舍。

2、值周領導、班主任和寢室長隨時檢查寢室安全;學校每學月組織一次安全自查,發現問題隨時整改。

3、值班老師和門衛應加強夜間的巡邏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安全。

4、宿舍非開放時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逗留。晚上學生進入宿舍后不得隨意離開。不得帶非住校生進入學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學生在宿舍里點明火、抽煙、搞無意義的活動;禁止私拉電線或使用學校提供以外的電器。

6、所有住校學生在非規定的時間內出入校門,必須向門衛出示有效手續,服從統一管理,確保安全。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二

1、學校德育工作計劃,年級、班級德育工作計劃,要將對學生定期進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列為工作內容之一。

2、政教處負責,每學期組織召開專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校會一次。

3、年級組每兩個月對學生進行專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一次。

4、班主任根據學校要求,結合本班學生實際情況,在做好經常指示性教育的.基礎上,每學期舉辦一次專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班會,做到有教案,有針對性。

1、學校墻報、教室墻報分別設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專欄,有選擇、有針對性的登載、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內容。

2、《校園之聲》廣播設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專題廣泛征集稿件,周安排一次專題廣播。

3、每逢寒、暑假,在學生離校前,由政教科文衛處向責向學生家長印發對學生進行法制

4、各班宣傳委員(含團支、交通安全責任書,爭得家長的有力配合,提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實效。部)負責平時對本班學生宣傳有關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宣傳材料。

1、學校由政教處牽頭與年級主任、班主任簽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一式兩份。

2、班主任與學生本人及學生家長簽訂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一式三份。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三

一、學校安全教育要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飲食衛生安全教育;

5、用電安全教育;

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

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9、網絡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發疾病救治常識教育。

三、學校應在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四、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

1、幼兒園安全教育目標:使幼兒初步學習處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況的辦法,接受成人有關安全的提示,學會避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和保護自己。

2、小學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救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車上學。

3、初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事故發生后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懂得運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學校應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布局狀況,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

六、學校要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專題教育,并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七、學校應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全國“安全生產月”等活動,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根據教育主題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

八、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系,取得學生家長的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

九、學校要積極發揮校外法制副校長的作用,每學期都要對全體師生進行法制安全講座和考試。

十、學校應加強校園安全法制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課必須做到計劃、教材、教師、課時“四落實”,建立穩定長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機制。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四

為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特制定安全責任制度如下: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二、校長安是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學校門衛要忠于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于因責任心不強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四、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

五、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全校的門、標志牌和體育設施等,保證學校正常教學安全。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減少損失。對于因工作不力造成的損失、學生傷害事故,要追究其賠付責任。

六、國際兒童節校內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承擔主要責任。

七、學校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衛生工作。食品工作人員要定期查體,定期檢查學校周圍商店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從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監控。對于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范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投毒工作。對于責任不強造成的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十、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F象應時教育或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十一、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校內活動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

十二、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監護責任,對于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十三、學生不得違反學校規定禁止騎機動車輛上學,如果騎機動車輛上學,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負全部責任。

十四、學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以上條款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晉職等處分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五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個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設備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設備由班主任負責。

7、后勤處設有校舍、設備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和托后放學,且以班級為單位站隊放學,由值日者組織,一律通過學校正門。

9、嚴禁學生學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置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六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促使教職工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特制定學校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1.學校實行安全負責制,與每位班主任簽訂安全協議書,全員參與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2.校領導要將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的工作議程,設立安全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對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教育和領導。

3.各班主任要利用晨檢、隊會、思想品德等課,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上體育課、勞動課、微機課、社會課、實驗課等課程時,教師既要教給學生安全保護知識,又要教給學生正確使用教學儀器,正確操作的方法。同時學校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防止護攔、樓道、樓梯等處學生發生事故。

4.組織學生外出(如參觀、社會實踐、春游等)活動,要嚴格報批制度,不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帶領學生外出。學生外出必須組織好,防止一切事故發生。

5.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學校要與班主任、教研組及各科室簽訂安全責任書。

6.學校辦公室、教室要建立安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后勤人員要經常注意檢查危房、危墻情況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使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或減少到最小限度。

7.節假日學校領導要輪流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和單位報案。

8.加強學校的門衛管理工作,建立來客登記、值班記錄制度。

9.學校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生事故,班集體、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參加評模評優,情節嚴重的要擔負相應的經濟賠償。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七

為認真落實學校的安全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網絡,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制定并實施好學校衛生計劃,加強健康課的教學,讓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預防腸道傳染病及食物中毒,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制定并實施好安全教育計劃。

1、加強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讓學生了解道路交通標志,交通安全的常識,遵守交通規則。

2、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讓學生了解電對人體的傷害,如何避免觸電事故,正確使用家用電器的方法,觸電后的應急方法。

3、加強消防安全教育。讓學生安全使用燃氣灶具,了解消防安全標志圖例,學會發生火災后如何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4、加強校園安全教育,讓先注重課間活動的安全,體育活動的安全,校園勞動的安全,自然實驗的安全。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八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縣和“全國學校安全電視電話會”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 波 副組長: 馮衛東、伍賢貴、余兆金 成員:徐祖良 尚文杰 唐國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澤林 龍維彬 張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中層、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教導處領取家訪登記表);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不得動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強化領導職能。

2、學校每期組織1~2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

3、班主任每期組織家長進行一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并和家長簽好《安全手冊》。

4、學校、班級每期出2~3期有關安全、衛生、防疫知識的板報。

5、老師必須遵守課堂教學的各項規范進行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老師不得離開學生。

6、如果發生在上課鈴聲響了3分鐘以后,老師還沒有走進教室,值周學生應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導主任匯報。

7、體育課上,老師要遵循學生的身理及心理特點進行教學,并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意外情況發生。杜絕“放羊”現象。同時,要經常檢查體育器材、場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8、理化生、美術、勞動等使用有危險性學具的學科教學,一定要謹慎有序地組織好學生的活動,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要領和規程進行規范操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9、嚴禁學生攀爬學校的樓層護欄,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擁擠、不推攘,不在各樓層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不要攀上門窗打掃衛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進入校園的施工地帶,嚴禁攀爬圍墻出、入校園。

10、加強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定期開展心理輔導講座。

11、堅持安全情況的登記制度和上報制度。

12、完善安全、衛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堅持對相關部門和教職工進行考核,獎懲兌現。

(二)、門衛管理。

1、所有人員憑證件進出校門。自覺服從門衛和值勤人員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強行進出校門。

2、家長接送學生不得進入學校。家長確實有事需要進入校園,要征得老師或門衛的同意,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

3、門衛對外來辦事人員、參觀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明來意,并征得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

4、小商販、推銷等閑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閑人、留宿客人。

5、嚴禁攜帶各種兇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攜帶公物出校門者,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出門證,經門衛檢驗核實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時間,門衛不得隨意放學生出入。

7、夜間和節假日要加強校園巡視,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出勤管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學生請假,須有家長口頭或書面的同意。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師要時刻關注學生(尤其是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發現缺席現象及時查明原因并找到學生。如在20分鐘內找不到學生,及時向領導匯報。值周領導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妥善處理,并作好記錄。

3、各科任教師必須清楚所任班級的學生人數,并在每節課(包括活動課、輔導課等)之前檢查一下人數。如發現無故缺席的現象,及時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匯報。

4、各班選派一名學生為安全委員,及時向老師匯報班級的出缺勤情況,凡是有請假的,班主任必須有記載。

(四)、設備管理。

1、各班主任負責檢查本班教室和衛生區內的設備安全性能,各專用教室的教師負責檢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堅持安全小組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小結的工作制度。

2、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確定專人管理。

3、禁止學生隨意玩弄電器設備和進入配電間。所有配電箱都要上鎖。發現電器設備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和上報,保證安全性能良好。

4、嚴格實驗室規程,加強化學試劑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劇毒物品和危險藥品時,必須有二人以上的.老師同時在場。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電、用水時要及時關閉,離校時必須關鎖好門窗。

(五)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4、后勤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六)集會、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出操應由學校行執周政、執周教師和體育教師專人負責樓道安全、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的紀律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責任人是當堂課教師),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隊有序進場,由該堂課教師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七)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八)、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小學一、二年級由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后讓學生結對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師組成的護校隊,由胡 彬組織護校隊在上、下午放學和周末時間密切巡視校園周邊環境,處理發生事件。

5、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門衛不得隨意將流氓,閑在人放入校園。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的飲食攤點進行檢查,凡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攤點要堅決取締。

(十)、食堂、小賣部管理。

1、食堂、小賣部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辦理健康證。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小賣部有關操作規范,切實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徹底消滅廚庫、倉庫和配食間的害蟲。

3、嚴禁采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動物進入食堂、小賣部。易腐食品應低溫保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4、食堂、小賣部應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經食堂、小賣部的主管人員批準,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6、食堂、小賣部業主要主動和學校溝通,積極采納學校正確的意見和建議,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時整改。(建議以后交納一定的保證金)

(十一)、住校生宿舍管理。

1、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學生宿舍。

2、值周領導、班主任和寢室長隨時檢查寢室安全;學校每學月組織一次安全自查,發現問題隨時整改。

3、值班老師和門衛應加強夜間的巡邏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安全。

4、宿舍非開放時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逗留。晚上學生進入宿舍后不得隨意離開。不得帶非住校生進入學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學生在宿舍里點明火、抽煙、搞無意義的活動;禁止私拉電線或使用學校提供以外的電器。

6、所有住校學生在非規定的時間內出入校門,必須向門衛出示有效手續,服從統一管理,嚴禁夜不歸宿。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九

安全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地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學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把學生安全教育列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議事日程,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要以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時時處處關心學生的安全,做到警鐘長鳴,防范于未然。

二、學校注重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到班,責任到人。科任教師要對班主任負責,班主任要對校長負責,相互負責,層層把關。

三、學校教師要切實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認真執行領導值日和教師值日制度。

2、加強對學生的紀律教育,教育學生自覺地遵守《技工學校守則》和《技工學校學生行為規范》。加強對學生衛生教育工作,注意環境衛生。

3、密切學校和家庭之間的聯系,做到職責明確,齊抓共管。

4、要向學生進行飲食衛生教育,嚴防食物中毒。

5、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嚴禁學生爬樹、攀車、攀爬圍墻,去危險處玩耍;嚴禁學生做危險性游戲,不能隨意觸摸開關電線插座。

6、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組織學生外出游覽和野炊及其他活動,外出活動時對活動的路線、地點等的安全系數應作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切忌貿然行事,否則要承擔一切后果。

7、上課教師要全面負責學生課內的安全,實訓過程中,要正確指導學生操作規程,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實訓指導教師不得離開實訓場地,發現教師離開崗位者,發生意外應負完全責任。

8、要加強對學生的住宿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人身和財物的安全;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玩火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學生私自亂接電線,禁止學生晚寢時間搞生日聚會活動;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有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

9、建立晚自修班主任負責制度,教師要注意加強學生上晚修的`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晚自修顫自走動,下課后組織學生安全下樓梯,防止奔跑、擁擠、沖撞、摔倒,防止發生樓梯踐踏事件。

10、校務勞動,班主任不僅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而且要自始至終跟班做好組織與指導工作,隨時注意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

11、教師上體育課(或活動課),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課前應提醒學生有關注意事項,不可讓學生參加危險性的體育活動,不得放任自流。

12、做好周末在校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周末在校搞不正當行為,防止學生周末在校的事故發生。

1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四、建立學校事故緊急匯報制度。學校一經發生事故,要果斷地采取有效的處理,及時護送學生就診,并迅速向有關值日領導或主要領導匯報。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十

一、學校有對師生和員工進行安全法制教育的責任和義務。安全教育以學生為主,同時定期對教職員工開展學習教育,使廣大師生尊重生命、珍愛健康、關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

二、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內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食品衛生安全教育;

5.用電安全與防雷電教育;

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

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

8.網絡安全教育;

9.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0.防臺風、地震等緊急狀態的安全與防護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發疾病、疫情自我防護和救治常識教育。

三、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自我保護、自我救護的能力與意識。

四、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活動。

五、堅持安全“每周一課”,做到每周有活動、每月有主題,將主題班會、辦黑板報、每日讀報結合起來,用靈活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六、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布局狀況,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提高應急防護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專題教育,并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八、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動,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根據教育主題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堅持每月舉辦一次安全教育板報。

九、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系,取得學生家長的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每周給家長發安全知識短信,提醒和指導家長教育學生在家中的行為符合安全要求。

十、積極發揮校外法制副校長的作用,每學期都要對全體師生進行法制安全講座或知識檢測。

十一、加強校園安全法制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課必須做到計劃、教材、教師、課時“四落實”,建立穩定長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機制。

學校安全教育制度規定篇十一

第―條:每位領導必須努力學習《校園治安管理條例》和《徐州市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等各種法律法規,加強法紀觀念,成為模范執行法律的表率。

第二條:領導成員每個學期必須研究通過普法安全教育計劃,期末必須認真進行總結和表彰。

第三條:學校必須主動與有關單位、公安司法機關聯系,加強對學生的.普法安全教育,每學期請有關單位同志來校向學生進行普法安全教育1―2次。

第四條:每班每學期至少有一次班隊會作為普法安全教育時間,學校領導應加強檢查巡視。

第五條:根據國情、形勢的需要,學校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普法安全教育。

第六條:各班級必須有幫教學生檔案,應有針對性地多關心、多教育,防止犯罪行為發生。

第七條:各班級必須配備普法安全委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觀念,積極配合法制教育。

第八條:如有發現師生中發生違法違紀及不安全行為與跡象,要及時匯報加強教育。盡量把違法和不安全跡象消滅在萌芽階段,要消滅犯罪行為在校內發生。

第九條:各年級主任兼任年級普法安全指導員,應主動積極配合學校開展各種普法創安活動。

第十條:開展普法安全教育必須做到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符合少年兒童的心理特點,使普法安全教育達到寓教于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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