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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機電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篇一
1.負責適用標準的識別、落實、貫徹與實施,積極開展技術質量教育上作。
2.嚴格施工管理,負責技術質量管理,組織技術交流、技術革新,分析技術經濟成果,總結全年技術質量工作。
3.指導質量保證活動,組織工程質量檢驗和評定;定期召開公司質量分析會議,進行質量統計分析,處理質量問題,總結施工經驗,推廣“三新”技術應用與發展。
4.審核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特殊作業指導書并驗證實施效果。
5.負責工程創優管理上作,負責技術活動的對外聯系。
6.總工應對所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方案負有全部責任,如由于方案出現的問題,總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1萬元以下損失按20%處罰,1-5萬元以下損失按10%處罰,5萬元以上按5%處罰,如有重大損失,經公司經理辦公會決定換崗或辭退。
礦山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機電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篇二
第1條 認真組織本煤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按有關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證煤礦生產、管理過程中所配備的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必須設立瓦斯治理機構和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建立瓦斯治理責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實治理資金。
第3條 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責任制,并嚴格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 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入井檢身和出入井清點制度等,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對各部門、人員進行考核、落實。
第5條 建立、健全符合實際情況的各崗位工種操作規程,并做好宣傳貫徹、教育工作,確保各崗位工種按章作業。
1 適當。
第7條 負責組織編制年度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實施。第8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技術水平和產品的科技含量。
第9條 礦長是煤礦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安全監控系統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第10條 切實保證煤礦生產過程中人、財、物等資源需求。
第11條 每月至少應主持召開一次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安全隱患、制定解決措施、檢查上一次辦公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研究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大決策。
第12條 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13條 在本煤礦積極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4條 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 業。
第16條 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如實報告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自覺接受監督。
第17條 負責批準不能保證采煤工作面形成兩個安全出口的三角煤、殘留煤柱開采的安全措施。
第18條 負責批準水淹區域下采掘工程設計。第19條 負責批準“帶水壓開采”安全措施。第20條 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做好作業現場的勞動保護工作,按規定安排對相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第21條 確保煤礦依法生產,不得超層越界開采,不得擅自提高開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產。
第22條 煤礦發生事故時,礦長要立即組織指揮搶救,按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第23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
生產副礦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必須加強對分管職能科室(部門)的領導,對
3 職能科室(部門)提出需要解決的安全生產問題,要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第3條 協助礦長主持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并對煤礦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第4條
組織相關人員編制各專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并組織實施。
第5條 組織編制各專業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第6條 根據煤礦的長遠規劃、接續計劃,參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開拓、掘進、采煤等生產計劃,合理組織生產。
第7條
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煤礦生產班組長例會,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第8條 定期組織進行生產系統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保證人員、時間、資金、措施、質量“五落實”。
第9條 堅持開展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4 第10條 負責組織編制煤礦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計劃。
第11條 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組織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專業安全生產(質量)大檢查,督促相關部門(人員)整改安全隱患。
第12條 負責監督采煤、掘進區隊落實“采煤、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以及其他隊組按章施工。
第13條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采煤、掘進工作面檢查驗收,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組織復查。
第14條 負責組織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領導小組,并進行指導。
第15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6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監督、檢查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及時向礦長提出設置安全管理部門(科室)、5 配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裝備的具體意見,確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適應本煤礦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條 協助礦長督促檢查各分管礦長、總工程師、業務部門、人員的業務保安、安全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實情況。
第4條 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煤礦安全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第5條 組織編制煤礦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6條 協助礦長編制煤礦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第7條 每旬至少應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監察工作會議,及時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分析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安全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
第8條 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經常深入煤礦井下現場,及時組織煤礦開展安全、質量大檢查,發現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第9條 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主導意見。第10條
及時監督煤礦進行“礦井救援預案的救災演習”、“反風演習”方案、措施的落實。
6 第11條 審查、監督煤礦按計劃如期、保質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第12條 監督礦井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第13條 負責監督對安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進行的相關安全培訓教育、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時清退不稱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14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5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1條 積極配合礦長、生產副礦長開展工作,在煤礦機電、運輸系統管理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加強對分管科室、隊組的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第3條 參加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煤礦機電、運輸系統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第4條 組織制定機電、運輸等系統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5條
組織編制機電設備年度考核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7 第6條 負責大型機電設備的安裝、檢修安全管理。第7條 定期組織進行機電、運輸系統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保證人員、時間、資金、措施、質量“五落實”。
第8條 堅持開展煤礦機電、運輸系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9條 定期召開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會議,研究機電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第10條 負責煤礦機電、運輸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實。每旬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煤礦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巡回大檢查,督促相關部門(人員)及時整改有關隱患。
第11條 負責組織編制煤礦機電、運輸系統安全技措、工程計劃。
第12條 根據煤礦的總體規劃,進行機電、運輸系統規劃,監督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保養等,確保其滿足要求。
第13條 主持機電設備、設施的選型、設計。第14條 保證煤礦使用的機電設備、設施“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防爆合格證”等齊全。
第15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8 第16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1條 全面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自然發火、水等災害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上述災害的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資金的安排使用。
第3條 組織編制礦井長遠發展規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認真組織研究、制定煤礦的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第4條
組織編制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根據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第5條 負責編制(修編)礦井地質報告,并做到合理開發、三量平衡。
第6條
對煤礦的“三下”開采設計、改變通風系統設計、采區設計、水平延深設計、采掘工程設計、作業規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進行嚴格審查。
第7條 負責批準水淹區域下廢棄煤柱開采安全措施。第8條
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對本礦的作業規程、安全措
9 施進行會審。
第9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安全技術水平。
第10條 定期組織進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11條 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監控系統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12條 按時參加礦長生產副礦長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并提出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意見。
第13條 督促、檢查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制落實和技術管理等工作,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第14條
協助礦長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第15條
組織編制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16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7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通風礦長助理崗位職責
第1條 必須積極配合總工程師在煤礦“一通三防”方面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標準、要求,搞好本企業的通風技術管理工作。
第2條 加強對分工業務的技術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
10 作。
第4條 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煤礦的長遠規劃,對煤礦的生產布局、開拓方案及接續計劃審查把關,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同時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第5條 協助總工程師進行通風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第6條 組織有關人員編制通風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第7條
負責組織“一通三防”專項工程、設施的竣工驗收,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組織復查。
第9條
根據采掘工作地點的變動情況,及時監督、批準有關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第10條 對“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經常檢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執行情況。
第11條 通風系統做重大調整時,通風礦長助理應協助總工程師編制調整方案、安全措施,并進行現場指揮。
第12條 反風演習時,通風礦長助理應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反風演習計劃,并進行現場指揮。
第13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安監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安全副礦長開展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工作,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等規定。
第2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3條
參與煤礦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的審查。第4條 參與其他科室編制的有關設計、規程、安全措施審查。
第5條 監督安措工程中安全資金的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后,參加竣工驗收。
第6條 根據實際情況經常分析煤礦的安全狀況,向安全副礦長提出具體建議。
第7條
加強對排查的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治理情況的督查,確保重大隱患按時得到有效整改。
第8條 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等工作,切實提高煤礦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第9條
按時參加煤礦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做好安全例會的會議記錄、存檔管理,提出具體建議。
第10條 按規定組織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第11條 及時匯總、總結各安全監察員的檢查情況,提出具體改進意見,不斷提高煤礦安全監察員的工作水平。
12 第12條 保證煤礦安全系統工程的正常運行,及時分析、處理存在的問題。
第13條 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特殊工程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14條 負責組織對“三違”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和管理。
第15條 參與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第16條 參與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審查、實施。
第17條 按照煤礦安全獎罰規定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18條 監督煤礦安全設施、設備、儀器(表)的使用采掘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
第19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20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安監科崗位職責
條1條 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第2條
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
13 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指示,依法進行安全監察。
第3條 對安全監察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不按時或不整改的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第4條 參與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做好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的監察、復查、驗收。
第5條 建立健全安檢科各級領導和安監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第6條 做好《安全簡報》、《安全信息日報》等安全監察方面的資料、報表,為上級領導進行安全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第7條 參與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及調查處理。第8條 按照有關文件,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礦各基層單位進行“安全評估”和“雙基建設”量化考核工作。
第9條 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及時參加煤礦生產月度工作會議。
第10條 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并根據專業特點提出主導意見和建議。
第11條 做好各級領導抓“三違”指標和下井考核工作。
第12條 嚴肅查處“三違”,對“三違”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公布查處“三違”情況。
14 第13條 定期組織全礦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第14條 參與制定礦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意見或安全工作計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完善和審批,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情況的監察。
第15條 深入現場,掌握全礦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重大隱患,落實有關責任單位研究處理,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調度室匯報。
安監科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礦、科人員開展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工作,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等規定。
第2條 參與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3條 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安全活動等,切實提高煤礦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
第4條 按時參加煤礦召開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了解安全情況,做好安全例會的會議記錄、存檔管理,按時寫好年、季、月的安全工作總結、各種報告、簡報。
第5條 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檔案、統計臺賬。第6條 加強事故管理,做好事故資料記錄和統計工作,及時準確上報各種報表。
15 第7條 嚴格“三違”罰款的錄入,并根據罰款內容,定期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具體建議。
第8條 負責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文件的印制、下發及回收、管理、存檔工作。
第9條 負責辦公用品和其它用品計劃的編制、領用和發放。
第10條 負責安監工作需要的各種書籍的訂購和發放工作。
第11條 負責安監科對內對外的各種聯系和接待工作。第12條 收集整理各種文字資料。加強自身業務學習,經常深入現場,不斷提高個人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第13條 參與“三違”及事故分析,收集、整理、匯總各種材料,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第14條 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第15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行為,隨時完成各級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安監員崗位職責
16 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等規定。
第2條 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上級安全指示精神,堅持學習安全生產業務知識,掌握業務范圍內生產工藝和安全生產技術。
第3條 以“三大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為依據,對工作范圍內安全生產情況認真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制止“三違”,按規定處罰“三違”人員。
第4條 加強對排查的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治理情況的監督,確保重大安全隱患按時得到有效整改。對重大隱患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要立即下令停止作業,盯住整改,或將有關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調度室。
第5條 分片包干,當檢查范圍內發生事故時要立即趕到現場,查看事故情況,調查事故原因,協調搶救工作,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
第6條 監督落實管轄范圍內的各項安全措施,及時處理各類隱患。
第7條 堅持班中報崗、匯報制度,上井后交安全信息卡、檢查記錄本、安全動態評估表,做到及時準確。
第8條 堅持現場交接班制度,做到口交口、手拉手、你不來、我不走,把情況交接清楚。
17 程不準留給下一道工序,直到合格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10條 保證煤礦安全系統工程的正常運行,及時分析、處理存在問題。
第11條
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的情況和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12條 監督煤礦安全設施、設備、儀器(表)的使用及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
第13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機電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在機電、運輸管理方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等規定,搞好本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第2條
負責領導機電科對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進行管理。
第3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 發現煤礦使用的設備不符合有關規定時,機電科科長要令其停止使用。
第5條 發現有關人員不適宜擔任相關崗位的工作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18 第6條 發現有故意損壞煤礦機電、運輸安全設施的現象或影響到正常安全生產管理的行為時,機電科科長要立即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7條 配合有關科室,進行設備的進貨驗收,保證采購的設備符合規定要求。
第8條 根據煤礦的生產計劃,綜合安排對設備進行檢修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第9條 定期組織本科室人員學習新知識,掌握煤礦設備的工作原理和維護要求。
第10條 定期排查煤礦在機電、運輸范圍內的安全隱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第11條 在對制定的規程、措施進行審查時要嚴格把關,保證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12條 經常深入現場,對現場的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進行檢查,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保證機電、運輸設備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13條 每月至少應組織3次煤礦機電、運輸安全設備、設施的大檢查,及時消除設備(設施)安全隱患。
第14條 主持大型固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等的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第15條 保證高低壓供電、各類保護的可靠性,并保證各類保護齊全、完好。
19 第16條 參與編制“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計劃,并監督實施。
第17條 組織建立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
第18條
加強對分管機修車間的管理,保證修理的設備、器材符合規定要求。
第19條
負責煤礦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評比。
第20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機電、運輸、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
第21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2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機電科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搞好全礦機電、運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2條 負責制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第3條 負責全礦機電、運輸業務的專業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管理職能,努力促進機電管理水平和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水平的提高。
20 第4條 負責礦井機電設備、供電系統的規劃及負荷調整,保證礦井機電設備安全經濟合理地運行。
第5條 抓好礦井供用電的管理,確保礦井供用電安全。防止電氣設備失爆,消除安全隱患。
第6條 抓好礦井提升、通風、排水等大型機電設備的管理,確保安全運行。
第7條 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并根據專業特點提出主導意見和建議。
第8條 促進技術進步,搞好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和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的吸收消化和推廣應用,提高設備裝備水平。
第9條 負責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機電、運輸隱患的排查與治理,努力降低機電、運輸事故,保證安全生產。
第10條 做好防寒、防火、防雷電、防大風、防洪工作及礦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
第11條 定期組織礦井機電、運輸專業檢查及機電、運輸設備安全運行驗收工作,認真搞好機電設備全過程的管理,確保礦井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12條 抓好職工安全技能和業務技術素質教育,做好監督檢查與指導,促進職工安全操作意識與業務技術素質的整體提高。
21 機電科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第1條 分工負責機電科管理工作,必須保證機電科在進行安全管理過程中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組織編制機電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保證礦井機電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
第3條 協助機電礦長根據煤礦的生產計劃編制設備檢修計劃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第4條 及時對現場機電管理進行技術指導,開展好相關的工作。
第5條 在機電礦長的組織下,編制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措施。
第6條 對機電設備的選型、進貨質量等進行驗收把關。第7條 參與大型固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的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第8條 根據生產安排,及時編制采、掘等工作面的配電設計和電氣整定計算,保證采、掘等工作面供、配電的合理性。
第9條 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隱患,及時向機電礦長匯報,提供處理意見。
第10條 協助機電礦長搞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22 第11條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分析煤礦機電技術管理狀況,向機電礦長提出具體意見。
第12條 負責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小型電器、電纜的日常管理,及時整理各項技術檔案、資料按規定及時統計報表上報有關領導。
第13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一通三防”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保證在通風作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組織好本科的各項工作,保證完成作業計劃。第3條 組織好班前會,及時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精神,總結安全生產情況,下達工作任務,并布置工作。
第4條 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第5條 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第6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7條
合理調配本科的勞動力配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8條 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礦井通風
23 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9條 組織好礦井通風設施的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
第10條 組織開展好本科安全教育,及時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認真學習、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11條 負責每日對報送礦長簽字的各類通防報表進行審閱、把關,確保準確真實。
第12條
監督本科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第13條 定期組織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安全隱患,并組織治理。
第14條 組織好本科新工人簽定師徒合同,并監督執行。
第15條 負責本科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第16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第17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條 組織落實本科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第19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務。第20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24 “一通三防”科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令,以及礦有關制度和技術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結合本科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全體職工中貫徹執行。
第2條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能夠及時傳達、貫徹到每個職工。
第3條
定期召開科務會,研究分析本科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針對問題制定整改措施,組織制定本科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產規劃,并貫徹落實;堅持組織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根據上周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4條 嚴格按《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要求,搞好通風質量標準化建設,實施全員全方位的安全質量控制,確保礦井“一通三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5條 完善通風系統,保證通風系統的優化、合理、可靠,做到通風質量達標。
第6條 嚴格按規定對井下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巷道等作業地點進行氣體檢查、溫度檢查,保證瓦檢員、通風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堅持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嚴格交接班制度,杜絕空班、漏檢、假檢、誤檢等現象的發生。
第7條 根據施工地點的工作環境特點和災害的性質,25 編制預防和避災要點,并組織職工學習,提高自主保安意識和抗災能力。
第8條 按規定為本科職工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第9條 組織制定本科的培訓計劃,并按培訓計劃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各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不準無證頂崗或缺崗。
第10條 鼓勵職工行使安全生產權利,努力搞好各項群眾性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第11條 組織對本科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上報工作,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12條 認真組織好本科新工作人員師徒合同,并監督執行。
第13條 發生事故時,必須及時組織處理,并按照匯報程序進行匯報,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執行事故分析制度。
生產技術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煤礦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2條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采掘工作面作業規
26 程、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應急救援預案、采掘方案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督促貫徹執行。
第3條 負責編制礦井長遠發展規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認真組織研究、制定煤礦的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第4條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和掌握礦井各生產環節的動態,做好技術跟蹤和技術指導。根據采掘情況,及時提出調整意見,確保采掘正常銜接。
第5條 負責編制(修編)礦井地質報告,并做到合理開發、三量平衡。
第6條 負責對礦井開采設計、改變通風系統設計、采區設計、水平延深設計、采掘工程設計、作業規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參與編制。
第7條 積極在煤礦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安全技術水平。
第8條 定期組織進行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9條 抓好工程質量管理,參與檢查、驗收、評比工作。
第10條 負責組織礦井各種圖紙的填繪工作,搞好各種圖紙及技術資料的建檔工作。
27 第11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生產技術科崗位職責
第1條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
第2條 貫徹執行礦井安全技術政策和三大規程,嚴格把握正常開采程序和采掘關系,實現安全生產。
第3條 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上標準崗、干放心活,杜絕人身、機械事故和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
第4條 參與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做好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的監察、復查、驗收。
第5條 建立健全技術科各級領導和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第6條 編制和參與檢查礦井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盤區無設計、工作面無規程、臨時施工無措施或安全技術不合理,為上級領導進行安全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第7條 參與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及調查處理。第8條 按照有關文件,參與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礦各基層單位進行“安全評估”和“雙基建設”量化考核工作。
28 第9條 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及時參加煤礦生產月度工作會議。
第10條 掌握礦井生產過程中安全、工程質量、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以及頂板管理情況。對本科提出的設計和技術措施負技術責任。
第11條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和三大規程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第12條 參加質量大檢查、有關工程竣工驗收和事故追查、分析和處理。
第13條 參加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督促檢查實施。
第14條 嚴肅查處“三違”,對“三違”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公布查處“三違”情況。
第15條 參與制定礦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意見或安全工作計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完善和審批,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落實情況的監察。
第16條 深入現場,掌握全礦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重大隱患,落實有關責任單位研究處理,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調度室匯報。
調度室主任崗位職責
第1條 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9 第2條 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的調度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領導匯報。
第3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 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部門落實。
第5條 隨時掌握煤礦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采取相關措施。
第6條 負責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第7條 負責煤礦各類安全生產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第8條 負責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調度。
第9條 負責事故情況的匯報和匯總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10條 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并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
第11條 負責保證煤礦生產通訊系統的暢通。第12條 負責煤礦監控系統的運行值班及各類信息的匯總、報告。
第13條 負責各類生產報表的報送等工作。第14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第15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調度室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學習貫徹三大規程,按章指揮生產。
第2條 圍繞礦井作業計劃組織安全生產,嚴格執行“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綜合平衡好礦井安全生產,當好領導的參謀。
第3條 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變化,及時發現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做到指揮生產心中有數,杜絕違章違紀,防止瞎指揮。
第4條 對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要認真聽、詳細記、記錄要有時間、有單位、有姓名、有內容、有安排意見、有處理結果,當班處理不完的問題要向下一班交待清,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條條有記錄。
第5條 對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指示、通知、通報、命令要及時送領導指示,按照領導指示意見,認真貫徹落實。
第6條 對基層匯報的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及有關領導匯報,并按領導指示迅速組織處理,排除隱患,恢復正常生產。
31 速組織搶救處理。
第8條 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并根據專業特點提出主導意見和建議。
第9條 搞好礦井安全生產統計工作,及時向礦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提供可靠的數據資料,為各級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對各種臺帳、記錄等資料,要嚴格管理,達到規范化要求。
第10條 按照煤礦調度條例的要求,堅持組織召開安全調度會、生產平衡會和有關專題會議,當礦井遇有重大事故發生時,按照事故匯報程序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并在礦長的統一指揮下,調動一切力量,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第11條
崗位人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上標準崗、干標準活,堅持嚴、細、準、快的調度作風,深入現場,掌握礦井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的安全隱患。
第12條 對一切生產數據要認真計算和核對,為嚴防出錯,不經核對的數據和報表不能報出。
調度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第1條 在主任的領導下,做好各項調度內勤工作。第2條 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認真做好生產日報表,及時把各類數據信息準確無誤的匯報給礦領導,為礦領導做出安全生產決策,提供科學可靠的數據信息依據。
32 第3條 按時參加調度會及旬檢查、月驗收、安全生產分析會,并形成會議紀要,配合主任督促各部門落實。
第4條 負責做好各類調度信息收集、報表、臺帳、圖表、記錄的領發,填寫安全質量檢查和月底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第5條 及時按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內容、標準,收集整理調度安全質量標準化資料并存檔。
第6條 按時收集生產統計資料,并整理記入臺帳和手冊,保管好歷年生產方面的統計資料。
第7條 負責各類調度信息文件、傳真電文、檢修計劃、安排意見、生產報表的存檔和報送等工作。
第8條 做好井下文明衛生管理工作,嚴禁井下出現管理死角。
第9條 按時完成主任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調度員崗位職責
第1條 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第2條 認真做好當班全礦安全生產協調、調度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領導匯報。
第3條 負責掌握全礦當班生產作業計劃完成情況和當班生產數據的統計、原因分析。
第4條 在礦井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向礦領導匯報,33 并通知有關部門調動一切力量,積極組織搶救,盡量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5條 準確無誤地計算當班安全生產的各類數據,并記錄填寫好各類臺帳報表。
第6條 隨時掌握礦井上下所有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情況,熟練掌握回采、掘進工作面循環次數和正規循環日。
第7條 認真做好對上級通知、通報、指示的接受、匯報和傳達工作,并做好記錄。
第8條 堅持深入井下現場,熟練生產情況,掌握現場生產條件和存在的問題。
第9條 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把當班存在的主要問題,填入交接班記錄。
第10條 做好井下文明衛生管理工作,嚴禁井下出現死角。
第11條 按時完成主任臨時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綜合管理科科長崗位職責
第1條
綜合管理科科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做好本部門從業人員的安全工作,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服務。
第2條 負責做好上級有關安全指示,指令和會議精神
34 的上傳下達,及時把上級安全指示傳遞倒基層單位,并負責監督檢查。
第3條 負責抓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調查和研究,充分了解企業安全管理現狀,挖掘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提煉新的安全理念,豐富本礦安全內涵。
第4條 綜合管理科科長應充分發揮礦長參謀助手的作用,經常深入基層了解上級安全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5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6條 負責做好定期檢查本部門安全供電、地面防火、治安及環境衛生的工作。
第7條 負責組織落實礦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總結、意見和職代會行政工作報告起草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8條 抓好對外執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各種檢查、學習的接待工作。
第9條 抓好小車及客車司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杜絕酒后駕車,保證行車安全。
第10條 抓好企業檔案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杜絕失密和泄密現象的發生。
第11條 按要求參加礦長辦公會,做好會議記錄,按照要求及時下發傳達。
綜合管理科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全礦職工就餐、洗浴、住宿、工作服監管等職工福利工作。
第2條 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面向生產、面向職工,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第3條 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上標準崗、干放心活,杜絕人身、機械事故和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
第4條 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進行管理作業,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第5條 定期對各崗點進行安全檢查,抓好對存在的安全問題的整改和落實,積極消除不安全隱患。
第6條 加強對食堂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做好職工就餐環節的管理工作,保證發放食品的衛生達標,確保職工“吃放心飯、喝放心水”。
第7條 加強對澡堂的管理,防火防盜工作,制止閑雜人員及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人員入內就浴,對不服從管理者堅決舉報處理。
第8條 澡堂要做到水清地凈,溫度適宜,容器消毒正常,保持衛生清潔,為煤礦職工營造良好的洗浴環境。
36 第9條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對洗衣機等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加強巡檢制度,切實把一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10條 加強職工公寓的安全管理,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期打掃衛生,保持干凈整潔。
第11條 積極深入現場,認真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第12條 積極參加礦黨政安排的各項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礦山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機電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篇三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向總經理及工程管理委員會匯報工作。
2、與設計院對接,組織對開發項目的設計方案進行論證;組織對項目設計過程各環節跟蹤審核,并進行有效控制;負責組織施工圖的設計審核工作。
3、參與擬定、修訂工程項目開發建設計劃。
4、負責組織編制設計任務書,擬定項目建設標準、設計標準。
5、審批施工中的變更,洽商等提案,指導工程部處理工程變更事宜。
6、參與合格供方的考察、篩選和評價,負責組織工程招標中技術標書的評審,審批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及監理單位《監理規劃》。
7、關注市場動態,對行業中的新工藝、新技術進行研究,并對項目建設提出建議,以縮短工期,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
8、參加圖紙會審,審批專項施工方案。
9、配合工程部,協調解決項目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協調各專業的相互銜接、配合。
10、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項目改進方案。
11、指導工程部的質量管理及對監理單位的管理工作。
12、審批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3、指導工程維修管理工作。
14、督檢工程資料整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