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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一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價值觀,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事做起,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用通告和廣播通知各用水戶。若斷水時間超過2天以上,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用水。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首先停止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斷水兩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并對二次供水設備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部門人員聯系檢測部門對水池、水塔、水箱等進行檢測,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發,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管網恢復后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1、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
3、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立即撥打電話。
5、了解事故經過,做好調查。
6、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二
為了確保我鎮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干部、各村書記(主任)、管水人員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三
為保障冬季供水安全,應對因寒潮來襲造成的城區供水管道凍結、水表爆裂的問題,及時為用戶排憂解難,確保用戶正常用水,讓城市用水設施安全越冬,特制定本預案:
1.強化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由客服中心、運營中心、管網部和水廠四部門組成應急行動小組,確保在突發供水故障時協調、指揮、調度和搶修人員在崗值守,能迅速解決出現的問題。
2.對用戶加強安全用水知識宣傳,根據天氣預警提前告知用戶做好應對寒潮天氣的準備,提醒用戶對水管、水龍頭等用水設施做好保溫措施,并對出現爆管漏水事故時在第一時間關閉表后閥門進行止水,公司客服熱線電話和和管網搶修熱線電話,均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客服中心和管網工程的四部車輛確保隨時待命。
3.客服中心每天有兩名客服員在崗待命,客服熱線在接到用戶突發爆表、爆管緊急情況下,第一時間調度搶修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協助用戶關閉閥門,盡量減少用戶的損失。
4.管網工程部巡線維修人員及兩名維修工組成巡線搶修隊,部門人員分成三班,帶班人員24小時接聽搶修熱線,及時處理應急搶修問題。確保對出現的管道爆裂及爆表漏水的問題在第一時間及時得到妥善解決,在維修開挖現場放置圍擋、警示牌、彩旗等做好安全防護。
5.管網部搶修熱線接聽人員做好來電記錄及客服流轉的維修、更換水表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巡線維修隊,對更換水表的詳細信息做統計報表。
6.運營部提前備齊春節期間及應對寒潮所需的水表和搶修物質,為降低更換新建小區遠傳水表的費用,與金水科技協商,集中拆卸水表返廠維修。備好替代表,妥善解決戶表因水表凍壞不能正常用水的問題。
7.搶修工作根據輕重緩急安排人員,對表前爆管漏水問題,及時關閥止水并加班加點進行維修。對用戶家庭內的漏水,指導用戶關閉表后閥門止水,對閥門無法關閉的安排人員協助用戶管閥止水。
8.對日供水量增加的問題,客服中心、管網部和水廠聯合聽漏查找,分片關閉閥門以縮小查找漏點范圍,準確查出漏點并予以及時維修。
9.客服中心與應急送水車輛隨時保持聯系,以防出現大面積、長時間供水中斷時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10.加強管網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率,水廠加強設備設施的巡檢,做好水壓監控。
11、水質監測部加強水質監測,保障供水水質安全。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四
為保障極端嚴寒期間供水管網及設施運行安全,做到應急響應反應快、決策快、處置快,全員參與限時安全供水,確保供水管網安全,以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及公司供水區域范圍內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工作。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2.1.2工作小組:
安全辦、總經理辦公室、信息辦、供水營業部、供水分公司、石臼漾水廠、貫涇港水廠。
2.1.3領導小組職責:
2.1.3.1領導小組根據安全辦提出的啟動限時供水預案建議,決定啟動預案;
2.1.3.2發出預案啟動指令,指揮各部門協調行動;
2.1.3.3聽取現場指揮的匯報和建議,調整和控制預案的實施;
2.1.3.4提供調配搶修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援;
2.1.3.5決定向集團公司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和向社會發布的內容;
2.1.3.6下達應急處置終止命令。
2.1.4工作小組職責
2.1.4.1安全辦
根據天氣預報,當氣候條件達到預案啟動條件-6℃和風力5級時,及時向領導小組建議啟動預案。 根據氣候變化和實際供水情況,制訂實施限時供水時間段。
2.1.4.2總經理辦公室:執行和傳達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集團公司上報和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處置信息,負責領導小組各項指令通知下達到各部門,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調配車輛配合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善后工作。
2.1.4.3供水營業部
協調各供水分公司,并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
2.1.4.4供水分公司
所管轄區域合理劃分若干組,每組若干人,指定組長,包干負責,完成閥門的啟閉工作。熟悉負責線路內所有閥門、排污閥、消火栓的具體位置。負責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和準備,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負責對社區、物業進行電話通知及上門張貼發放告示,短信通知到用戶,對于醫院、學校、賓館、工業等用水大戶進行通知提醒做好自我防護,并對沖洗水量進行計算。負責恢復供水前管網水質檢測。
2.1.4.5信息辦
向各供水分公司提供管網信息的查詢、統計、閥門啟閉分析等相關服務,負責對限時供水時間段的管網水壓力、流量調配工作,加強熱線的群眾溝通、解釋和幫助工作。
2.1.4.6兩水廠:
根據信息辦指令,進行壓力調整。
2.2處置流程
2.2.1預案啟動
2.2.1.1啟動條件:嘉興市氣象局發布天氣預報,氣溫-6℃和風力5級。
2.2.1.2啟動程序:安全辦建議領導小組啟動限時供水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指定總經理辦公室通知到相關各部門(包括消防)。
2.2.1.3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2.2限時供水方案
2.2.2.1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見2.5。
2.2.3現場指揮
2.2.3.1供水各分公司;
2.2.4閥門啟閉
2.2.4.1執行單位:供水各分公司。
2.2.4.2現場指揮:根據預先劃分的組,通知到組長,組長根據預先制訂的.方案,立即展開應急處置。
2.2.5告知社區
供水應急預案啟動后,總經理辦公室立即將消息披露相關媒體和網站,并通知公司熱線做好相應溝通工作。供水各分公司用短信、布告和電話形式通知到相關社區和用戶。
2.2.6終止條件
氣象不符合應急預案啟動的條件或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可以解除應急響應,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退出預案。
2.2.7終止程序
退出預案命令下達到現場指揮,各組成員退出包干區域,總經理辦公室處理善后工作,供水各分公司配合,預案結束。
2.3預案演練
安全辦組織,供水各分公司根據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制訂演練內容進行演練,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和修訂。
2.4通信保障
2.4.1 24小時嘉源服務熱線:
2.4.2 24小時公司門衛值班電話:
2.5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1為確保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冰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保證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冰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基本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訂如下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2由供水各分公司組建現場閥門啟閉組。
2.5.3設置現場啟閉閥隊伍,每組2-3名成員,每支隊伍根據線路安排負責本隊伍的線路內的閥門啟閉工作。
2.5.4線路設置
根據20xx年初寒潮期間小區凍表率排名,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防凍應急啟閉閥門線路安排表》,原則上不影響醫院、學校、工廠用水,保障公共消防用水(提前通知消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5.5車輛安排
由供水各分公司負責安排。
2.5.6預案啟動氣候條件
氣溫達到??6℃以下,風力5級以上。
2.5.7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5.8方案啟動
供水各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啟動本方案。指揮各相關人員執行預案,即時啟動方案并通知相關社區協助,通過社區、手機短信、農民信箱、微信等媒介以及電子顯示屏幕等多種形式,及時、準確發布供水信息。
2.5.9現場指揮
供水分公司負責所管轄區域的現場指揮。
2.5.10方案啟動完成時限
本方案啟動后,各組在1小時內迅速完成線路內所有閥門的啟閉工作,嚴遵限時供水時間段。
2.5.11操作要求
2.5.11.1晚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關閉閥門后,開啟排污閥或消防栓排空管道內積水,完成關閥工作;
2.5.11.2早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開啟閥門,通過排污閥或消防栓沖洗半小時后,關閉排污閥或消防栓,以保證供水水質,完成開閥工作。
2.5.12注意事項
2.5.12.1保證早上6:00已經開啟所有前一天晚上關閉的閥門,確保供水;
2.5.12.2閥門關閉后首選排污閥進行管道水放空,沒有排污閥的開啟消防栓放水,特別注意將排放的水放入下水道、綠化帶、河道內,不得直接排放在馬路上,以避免低溫結冰造成的安全隱患。
2.5.13方案的終止
供水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通知終止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后,立即終止本方案。
2.5.14新建小區
2.5.14.1針對新建小區管道、水表防凍方案,供水各分公司應組織進行現場檢查。如防凍措施不到位的,一并列入限時供水計劃中,新建小區的高層用戶限時供水,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小區物業,由物業負責操作啟閉增壓水泵。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五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和《平潭綜合實驗區2021年冬季農村應急供水保障預案》,結合我片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指導蘇平片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農村供水安全。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本預案適用于本片區范圍內各行政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平潭綜合實驗區蘇平片區管理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下同),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各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蘇平片區管理局分管領導為指揮長,農業農村處處長為副指揮長,蘇平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處、政法綜治處、財務室、各鄉鎮派出所、社會事業處、資源生態處、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為成員單位,各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下設辦公室(簡稱蘇平片區管理局應急辦,下同),辦公室主任由俞育龍兼任,副主任林忠富,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處。各行政村設農村供水信息員一名,負責報送農村供水日常信息。
(二)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管委會有關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起草全片區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各行政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區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管委會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五)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以下簡稱蘇平服務站)職責
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一)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鄉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6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鄉鎮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蘇平服務站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區各村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為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區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片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村在片區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片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辦報區應急辦備案。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四)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級)時,啟動1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處理
首先要在各區域建立應急備用水源,平原、白青區域的為山膠壟水庫、君厝底水庫、白沙壟水庫,蘇澳、大練、嶼頭區域的為三橋水庫、大富田水庫。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蘇平片區指揮部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蘇平片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蘇平片區指揮部加強對因水致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擴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蘇平片區指揮部應當協調各成員單位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對應片區(供水單位)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或就近應急打井供水。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r,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采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群眾挑水飲用。
7.區水務公司科學調度飲水工程,本著優先考慮群眾飲水的原則綜合考慮工業生產用水。
8.開辟路上運輸專線
用消防車、專用運水車到城關指定地方(自來水廠)或街上指定的消防栓取水。
9.原水工程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合格后,經上級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片區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組織保障。
各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通信設備:配備必要的無線通線器材,確保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維護應急隊伍建設,培養業務精能吃苦耐勞的專業技術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隊伍培訓,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等級的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應急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財力保障。
財務室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農村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片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事故應急需要,配備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設備、專業檢修設備、管道維護搶修設備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社會事業處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采取監控措施。
資源生態處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
(七)治安保障。
各派出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十、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指揮部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片區、村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片區指揮部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行政村負責。需要片區援助的,由事發地行政村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片區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負責水務的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片區指揮部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六
(一)編制目的。為加強對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統一組織和指揮,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進一步提高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保證農村供水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標準衛生標準gb5749-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菏澤市公共供水管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東明縣行政區域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在本行政區域以外,但可能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供水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害的突發事件,適用于本預案。
(四)分級標準。按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ⅰ級(特別重大)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的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ⅱ級(重大)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ⅲ級(較大)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居民供水突發事件。
ⅳ級(一般)包括:
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未達到上級標準的農村供水突發事件。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應急預案體系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三級:
1.縣級應急預案:縣水務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政府批準并備案。
2.鄉級鎮應急預案:鄉鎮(街道)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務局批準并備案。
3.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鎮(街道)政府批準并備案。
(六)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縣指揮部辦公室,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要強化疫情期間責任落實、值班值守、應急處置、水質檢測等各方面落實措施,進一步做好制水供水過程中的消毒工作,確保供水穩定、水質安全。
(一)領導機構。成立東明縣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總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負責同志和縣水務局局長擔任(具體成員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供水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召開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完成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事機構。東明縣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作為縣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縣水務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制定縣級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工作。負責分析和上報預警信息;承接突發事件報告;根據現場處置指揮部對突發事件的判斷和建議,向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的建議;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和處置進展情況;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關于突發事件處置的指示和批示;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現場指揮機構。縣指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縣現場指揮部,縣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縣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主要職責:統一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為決策提供建議;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專家組。專家組由縣水務局,根據實際需要聘請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氣象局、交通局、供電公司以及交警、消防、供水公司等有關專家建立縣專家庫,并依據實際情況組建專家組。
主要職責:參加縣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和專題研究;按照縣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為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一)預測與預警
1.預測與預警系統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及時收集、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采取預防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預警信息主要包括氣象、水文、地質、水質、污染等預報信息;相關單位和個人監測、發現到的異常信息;可能影響或者威脅農村供水安全的其他信息。
2.預警信息來源
(1)縣氣象局、水務局對天氣形勢、水文、汛情、施工等進行監測、分析得出可能對供水水源、設施安全等方面造成威脅的信息;
(2)縣衛健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按照各自職責,通過各個環節的監測,發現污染、疫情等影響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3)縣水務局、供水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或者分析得出影響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4)其他單位和個人報告的信息。
3.預警級別及發布
(1)預警信息級別。縣指揮部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篩選、評估、分析,根據可能對城鄉供水造成危害的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信息的發布權限。特別嚴重、嚴重級別的預警信息,由縣應急辦報縣指揮部批準,統一對外發布、調整或者宣布取消。較重、一般級別的預警信息,由縣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對外發布、調整或者宣布取消。
(3)預警信息的發布方式。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通信、手機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責任單位應立即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說明事件發生地點、類型、影響范圍、損失情況等。縣指揮部核實情況后,立即報告縣政府。
2.先期處置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報告。
3.應急響應
(1)ⅰ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特別重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報請縣應急辦啟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事發地鄉鎮(街道)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重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應急辦報縣指揮部同意,啟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并立即派出工作組,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3)ⅲ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較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啟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做好搶險救援和事件調查工作,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
(4)ⅳ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一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或者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啟動預案,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與協調
發生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后,縣指揮部立即組織、部署應急處置工作;縣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將情況通報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召集相關專家對事件進行研判,提出處置的決策建議;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有關預警信息。縣現場指揮部成立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封鎖現場,派遣專家,協調部署應急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縣指揮部應在組織會商后,盡快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5.應急聯動
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工作職責,開展通信、交通、物資、生活、資金、治安等保障行動,并將情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屬地鄉鎮(街道)政府以及縣有關部門、單位要服從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配。
6.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并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準預案啟動的指揮機構作出終止執行相關預案的決定,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三)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
衛健部門對傷病人員進行救治;民政、人社部門依法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做好撫恤、救助、慰問等工作;對因應急處置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應急行動實施單位負責恢復和補償。
2.社會救助
財政、民政部門負責落實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資,并對救助資金和物質的分配、調撥、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縣指揮部要及時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對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書面報告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4.恢復重建
較大級別以上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原則上由縣政府統籌安排;一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原則上由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
(四)信息發布
由縣委宣傳部門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有關規定執行。
(一)人力保障。縣水務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管理局、鄉鎮(街道)政府和相關企業組織成立城鄉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及時處置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二)財力保障。縣財政局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為人員培訓、應急演習與實施、設備維護、日常運作、物資獎勵等提供資金保障。
(三)物資保障。縣水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明確物資存放地點和聯系人員,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應急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
(四)醫療衛生保障。縣衛健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救援隊伍,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五)交通電力通訊保障。縣公安局、交通局、供電公司、交警、消防、通訊要確保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應急救援人員、救援物資、救援設備等,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六)治安維護。縣公安局建立供水設施安全保衛機制,應急處置治安保障機制,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的治安秩序。
(七)人員防護。縣水務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管理局及各鄉鎮(街道)政府要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一)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原則上每年演練1次。
(二)宣教培訓
1.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多種媒介,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農村供水相關的應急基礎知識,增強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
2.定期組織對應急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救援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考核獎懲
1.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一)預案修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適時進行修訂。
(二)預案解釋。本預案由縣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發布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七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社區)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一)組織機構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劉海軍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二級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一)總體要求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啟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三)應急處理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鄉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八
1.1編制目的
為充分做好我市城鄉區域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應對我市可能發生的嚴重水質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發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突發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確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事故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市范圍內的供水實際,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標準》、《江蘇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無錫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無錫市關于開展治理太湖保護水源“6699”行動的決定》、《無錫市環保優先八大行動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無錫市所屬各市(縣)、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響到我市的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圍或者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情況。
造成我市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的主要影響因素有:
(1)太湖、長江、橫山水庫等主要水源地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毒理、放射性物質等嚴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來水制水企業供配電系統因故癱瘓或發生爆炸、火災的;
(3)我市因地震、地質塌陷、洪澇、臺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生產設施設備嚴重毀損的;
(4)因戰爭、投毒、有意破壞或恐怖活動造成制水、供水設施嚴重損毀的;
(5)水源地水源嚴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廠輸水母管、供水干管爆管、斷裂或氯氣鋼瓶發生爆炸、嚴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水源地的監測、監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機事件防范體系,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供水危機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供水安全。
(2)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反應應對能力。針對不同供水危機事件和級別,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充分發揮各級政府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3)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使供水事故應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平戰結合,科學處置。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發揮專業人員作用,完善行業安全監控體系。加以應急演練,增強政府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綜合素質。
受上述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的主要因素影響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預見性的停水危機,根據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響)嚴重性和危急程度,現將供水危機事件分為四個級別: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預警顏色分別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i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嚴重下降,造成無錫市七區80%以上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90%以上的用戶無壓、無水,且在12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2)當無錫七區50%以上或江陰市、宜興市80%以上出廠水水質無法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毒理學、微生物學、化學或放射性等指標嚴重超標,且12小時內無法達標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設備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傷50人以上人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水位急劇嚴重下降或面臨水源枯竭時;
(2)因發生大面積生物災害已經威脅到水源地絕大
部分水體衛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
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預知將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嚴重污染,必須提前關閉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時。
ⅱ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無錫市七城區50%―80%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80%―90%的用戶無壓、無水,且12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2)當無錫七區30%―50%或江陰市、宜興市50%―80%出廠水水質無法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一般化學、微生物學等指標超標。且在12小時內不可能恢復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設備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傷30―49人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水位下降嚴重,將嚴重影響取水口取水量時;
(2)因發生大面積生物災害,逐漸威脅主要水源水體衛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
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預知會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嚴重污染,必須提前關閉重要取水口時。
iii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明顯下降,造成七區20%―50%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30%―80%的用戶無壓、無水,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2)當生活飲用水水質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無錫七區10%―30或江陰市、宜興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設備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5人、中毒30人以下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將影響取水口正常取水時;
(2)因生物災害威脅部分水源地水體衛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等工業或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將會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關閉部分取水口時。
ⅳ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制水或供水能力減少,造成局部片區無壓、無水,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2)當水廠生產工藝流程中發生故障或受相關因素影響,使生活飲用水水質的4項常規檢測指標超標,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3)當供水主要管道發生爆管、斷裂,24小時內無法修復時;
(4)當制水機械設備或停電事故造成個別水廠停產,局部片區停水,且24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因生物災害或危險化學品泄露等嚴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飲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預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輕微中毒,需要關閉個別次要取水口時。
3.1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
市政府成立“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為我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處理的綜合指揮機構,負責全市城鄉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的領導和指揮。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分管市長擔任副組長。成員主要有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應急辦)、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貿委、公安局、教育局、衛生局、財政局、水利局、環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房管局、農林局、氣象局、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市政公用產業集團等部門和兩市七區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組織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指導和協調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研究決定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組織指揮重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違法案件的查處。向、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供水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3.2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委宣傳部、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經貿委、公安局、教育局、衛生局、財政局、水利局、環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房管局、農林局、氣象局、工商局、物價局、質監局、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分管領導和市水務集團主要領導為辦公室成員。
辦公室設在市政公用事業局。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平時指導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市水務集團和自來水總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做好日常應急應對工作。負責落實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制定和修訂應急響應方案;建立相關的專家庫;組織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收集相關信息,開通市政熱線,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關供水危機事件信息并及時上報;向市政府報告供水應急工作開展情況;指導各供水企業和水質檢測部門建立先行應急行動組,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危機事件;根據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協調各部門和兄弟城市,組織供水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當地供水應急工作。
發生供水危機事件時,負責甄別供水危機事件級別,提出實施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級預警發布的建議,決定一般預警發布和啟動相應供水應急方案。市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成立后,擔負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分工組織供水水質、水量的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事件的原因、發展趨勢及影響程度等進行評估,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搶險方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進行協調處理。
3.3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1)現場指揮機構的組成
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是事件發生后成立的臨時機構,根據事件級別的大小分別由不同級別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門臨時組建,事畢后即行解散。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供水危機事件時,市政府或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決定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發生較大和一般供水危機事件時,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決定成立現場指揮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規定的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牽頭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部。
ⅰ級、ⅱ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組成
指揮長:市長
副指揮長:分管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
成員: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性質,分別由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發改委、經貿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和市政公用產業集團以及所在地區市(縣)、區及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3.4節。
ⅲ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政公用局局長
成員: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性質及發生地,分別由市政公用局、建設局、水利局、環保局和所在地區(市)縣、區分管領導和市水務集團、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3.4節。
ⅳ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組成:
指揮長: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政公用事業局分管局長、市水務集團總經理、事件發生所在市(縣)、區分管領導。
成員:事件發生所在市(縣)、區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主要影響供水企業負責人等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3.4節。
(2)現場指揮機構主要工作職責
①貫徹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②領導和協調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③及時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準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采取應急措施的建議;
④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⑤負責全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傳遞、通報;
⑥組織協調各應急小組按照搶險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負責緊急調用各類應急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處理后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⑧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⑨當發現事故可能導致重大溢出或產生環境污染危害,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或可承擔任務的機構進行檢測調查;當確定已發生二次危害,立即組織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⑩研究決定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4現場處置工作小組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件類別和需要,設立若干工作小組,具體分工負責供水、送水、調水、監測、救護、打撈、搶修、監察、接待、信息報送、安全保衛、新聞發布、后勤保障等事宜。各職能工作小組牽頭單位及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1)供水組
由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任組長,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市水務集團和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任副組長,市水利局、衛生局、房管局、事故發生市(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產業集團:負責緊急制定或調整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落實自來水供應水源,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在生活飲用水源地無法取水的情況下,及時報請市政府批準,啟動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負責制定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取用井水單位的自備水源開足設備,保證供水。
市衛生局:負責監測入戶自來水或井水水質是否達到衛生標準。
市房管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房產管理單位管理的城市小區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證自來水在小區內能夠正常入戶。
各市(縣)區政府: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自來水供水應急工作和緊急啟用地下水工作。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自來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實施方案》(見附件1)執行。當需要啟用地下水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見附件7)執行。
(2)送水組
由市市政產業集團總經理任組長,市公安交巡警支隊支隊長、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和市水務集團總經理任副組長,市交通局、園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團市委、事故發生市(縣)區政府分管領導、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市政產業集團和水務集團:負責緊急實施或調整應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調集應急送水車輛,分工將自來水送達各無水小區適當地點,及時向無水小區居民發出通告。
市交通局:負責社會專用送水車輛的征調、運輸等車輛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當需要取用地下水時,負責地下水取水點定位與協調等技術指導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隊:為應急供水車輛提供線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負責啟用本單位專用和特種運水車輛到達指定地點進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負責供水危機發生期間動員學校和學生采取積極措施,為學校解決接水、運水、送水問題,保證學生飲水安全和學校穩定,并動員學生為社會接用水提供幫助。
團市委:動員和號召廣大青年、團員為社會搞好接水、運水和送水服務工作,為社區孤寡老人和貧困戶提供義工服務。
市民政局: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和困難家庭飲用水提供。
事故發生市(縣)區及街道辦事處:負責幫助落實送水和集中接水地點,組織用水發放,維護好現場秩序。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車輛送水方案》(見附件2)執行。
(3)調水組
由市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市環保局、氣象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水利局:負責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閘口,向市政府及時提出應急調水方案。市政府通過應急調水方案后,及時組織實施。
市環保局:負責監控調水水質,防止劣質水源進入飲用水水源地。
市氣象局:負責及時、詳盡、準確地提供危機期間的氣象預報。適時實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江河緊急調水方案》(見附件3)執行。
(4)水源地保護組
由市環保局局長任組長,市經貿委分管主任為副組長,市農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區政府、街道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加強對所有水源地保護區域的監測和保護,嚴密監控準保護區內工業廢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況和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市經貿委:協助市環保局對所有水源地保護區內及其外圍企業的排放情況進行檢查,監控準保護區內工業廢水的排放情況。
市農林局:協助市環保局監控準保護區內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污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執行。
(5)藍藻打撈組
由市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市水利局、市農林局、環保局、無錫軍分區、沿江湖河市(縣)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水利局:負責藍藻的打撈工作。
市農林局:協助水利局做好藍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撈和后期處理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對水體內水生植物密度的檢查。
無錫軍分區:負責協調駐錫部隊組織人員對水生植物進行打撈支援。
沿江湖河市(縣)區:負責藍藻的打撈、運輸、存放等項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藍藻緊急打撈方案》(見附件5)。
(6)應急衛生保障組
由市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市(縣)、區有關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衛生局:負責緊急救治受傷、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員和因供水危機事件造成的生病群眾;負責自來水管網水監測、傳染病控制和其它衛生監測;必要時將傷病員送往其它醫院做進一步治療;同時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各市(縣)、區政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人員救治工作和衛生監測、疾病控制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情況下醫療衛生保障方案》(見附件6)執行。
(7)水環境檢測組
由市環保局局長任組長。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衛生局、科技局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江河湖水體水質監測,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檢查。
市市政公用局:負責自來水水源廠上下游水質和制水廠出廠水水質狀況的跟蹤檢測,嚴格控制自來水出廠指標。
市衛生局:負責市民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包括自來水管網水和飲用井水,嚴格控制飲用水衛生標準。
市水利局:密切監視入湖水流斷面和各水質功能區斷面的水質水量等水文情況,跟蹤河流入湖水質達標情況。
市科技局:為各種監測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污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和有關方案中的檢測條款執行。
(8)市場純凈水供應組
由市經貿委主任任組長,分管主任任副組長,市衛生局、公安局、質監局、工商局、交通局、物價局分管局長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經貿委:負責為市場調配純凈水(桶裝、瓶裝)。
市衛生局:負責市場出售純凈水的檢測。
市公安局:負責根據需要發放供水車輛通行證,保障純凈水供應車輛的暢通無阻。
市質監局:負責對純凈水生產企業的監管,確保質量。
市工商局:負責對純凈水供應市場的檢查,保證良好的經營秩序。
市交通局:負責緊急情況下協調純凈水的運輸。
市物價局:見本節第9條。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市場純凈水應急供應方案》(見附件8)執行。
(9)水價監管組
由市物價局局長任組長,市經貿委、無錫工商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物價局:負責平抑供水危機事件期間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等市場飲用水價格,打擊對供水危機期間有蓄意囤積、哄抬物價行為的商販。
市經貿委:見本節第8條。
無錫工商局:負責檢查經營市場售水單位和企業的合法性,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水價監管方案》(附件9)執行。
(10)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局長任組長。
負責維護應急搶險事故現場秩序,疏導交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避免搶水斗毆事件的發生;打擊阻撓供水應急搶險的違法犯罪活動,監督、維護事故發生地區的社會穩定,維護社會治安,確保供水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社會穩定方案》(附件10)執行。
(11)專家咨詢組
由市公用事業局會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機專家咨詢庫(名單報市政府備案),專家庫專家有國家、省和市三級部門及有關大學和科研單位專家組成,需要時由市公用事業局牽頭隨時向專家發出邀請。當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發生的等級需要迅速組成有關專家組成的臨時專家咨詢組。專家組由市科技局局長任組長,市市政公用事業局、科技局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由各級衛生防疫、水質檢驗機構、環保、規劃設計、大專院校等科研單位及城市供水、供電企業等有關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為小組成員。
專家咨詢組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發展趨勢、影響范圍和程度;為應急決策者提供應急解決方案、建議等;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事件發生地給予技術支援和支持等。
(12)公告、宣傳、信息發布組
組長由參加應急處置的市委、市政府領導擔任。
負責聯系新聞媒體進行現場情況的報道,確保報道內容的客觀、真實;授權向公眾發布供水信息和有關通報;向省市領導提供有關的輿論信息。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信息發布和新聞宣傳方案》(見附件11)執行。
其它處置小組可根據事件發生情況隨時成立。江陰市、宜興市因有獨立的供水體系,可在事件發生時參照上述組織方式成立相應工作小組,并參照相應分方案制定適合當地需要的處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發生所在地的市(縣)、區和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配合上級指揮部和各處置小組的工作。
3.5市(縣)政府組織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江陰市、宜興市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分別組建相應的應急指揮和處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領導和處置工作。
4.1信息監測與報告
4.1.1信息預測預警
市有關部門、市(縣)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供水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可能導致發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周圍水域發生藍藻大面積爆發,水域或陸域發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過低或枯竭,取水困難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電系統發生事故等,影響到水廠生產和安全的。
根據早期發現和監測到的信息,對可能引發供水事故的級別進行預警。預測和預警信息應該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時報告各級供水事故應急處置日常工作機構。預測和預警信息應包括: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級別判定、發展態勢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4.1.2信息報告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有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發生,都有及時上報的權利和責任;發生事件的單位,無論事件級別大小,都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后,應判定事件級別和類別,在2小時內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報告。
對事件緊急或可能發生重、特大供水危機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級向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市應急辦上報,但上報后應對當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進行補報。
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即將發生時,各供水企業要立即如實向當地供水行業行政主管報告,先期處置過程要做好記錄。報告應采用書面形式,
如情況緊急,可采用先電話后書面的方式。
報告應涵蓋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用戶(減壓、無水)范圍,傷亡人數,事件發展趨勢;
(3)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5)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報告時間。
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2預警級別的確定、轉化與發布
4.2.1預警級別的確定
政府有關部門收到相關信息并證實突發供水危機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發生時,初步判斷其級別與類別后,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在此基礎上,要迅速組織專家研究確定事件級別,有針對性的實施預案和措施。
4.2.2預警級別的轉化
根據供水危機事件的發展變化和處置控制情況變化,應該及時調整預警級別,在紅色(i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ⅳ級)之間轉化,可以跳級進行。
4.2.3預警級別的發布
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將要發生時,根據事件性質和級別,要及時發布預警公告:
ⅰ級(紅色)預警。市報省批準,由市發布;
ⅱ級(橙色)預警。市報省同意后,由市發布;
ⅲ級(黃色)預警。由市確定發布;
ⅳ級(藍色)預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發生地市(縣)、區報市同意后發布。
4.3預警預防措施
4.3.1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相關市(縣)、區和市政府相關部門應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有關應急方案;
(2)發布相應預警公告;
(3)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級別與類別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機構;
(4)指令應急處置組織和應急救援隊伍進入臨戰狀態,供水監測機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即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調集事件應急所需的專家人員及有關物資和設備等,確保應急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4.3.2預防措施
無錫市供水危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協調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預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環保局按照部門職能協同有關部門分別對城市供水質量(水質、水壓)和城市供水水源質量進行監管。
(1)加強對城市供水水質、原水水質及其生產設施設備的檢驗與檢測,建立城市供水質量監測信息網絡共享體系,掌握水質動態。
(2)開展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假設和風險評估,完善各類專項應急方案,并組織演練。同時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3)建立供水應急人才資料庫和應急保障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
4.4先期處置
供水事故發生后,市應急現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在所在地的統一指揮下,按照有關方案,迅速實施先期處置。堅持“早發現早處置、先發現先處置、邊報告邊處置”的原則,與事件搶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同時,迅速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5.1響應原則
應急供水堅持“屬地為主、重點保障”的原則。通過合理調度,盡可能保障所有用戶有序用水。在無法保障全部用戶用水時,要確保居民用戶基本生活用水;重點保障飯店賓館等服務業基本用水;重點保障學校、醫院、部隊等社會重點事業單位的食堂用水;重點保障城鄉運行生命線企事業單位和重要外資企業的正常生產用水;優先保障市區重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合理用水。
5.2分級響應
ⅰ級、ⅱ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將要發生時,由市決定、市長簽發,并報省批準或同意,向社會發出紅色或橙色緊急預警信號,同時啟動供水危機事件應急方案。并著手成立“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和相應級別措施迅速組織實施,同時將有關情況按規定程序報告或國家有關部門,必要時請求、兄弟城市、外地有關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軍隊緊急支援。
ⅲ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市批準,向社會發出黃色預警信號,同時啟動供水應急方案響應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著手成立“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措施迅速組織實施,并將有關情況按規定程序報告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中心”。
ⅳ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后,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事件發生地市(縣)、區決定并報請市批準,發出藍色預警信號;重點供水企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亦可向事發地市(縣)、區提出請求,由事發地市(縣)、區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向市政府請示批準后,向所影響區域發出藍色預警信號。同時啟動供水應急方案響應措施。所在市(縣)、區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著手成立“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措施迅速組織實施,并將有關情況報市政府和“市應急辦”。
5.3響應程序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應立即開展工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修改、調整搶險救援方案,并迅速組織實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3)組建調整各應急處置小組,進行人員責任分工,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關系、調度各方應急物資和資源等;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5)向有關方面報告和通報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決定緊急處置的供水危機其它重大、重要事項。
5.4指揮協調
(1)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部指揮員根據事態發展變化需要,在充分調查了解和聽取專家等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盡快展開指揮工作。指揮現場分工人員按預案和規程迅速展開;向有關人員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和要求;隨時調用所需人員參與應急工作,使應急人員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協同、有條不穩地展開行動。
(2)現場協調
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為救援隊伍協調提供必要的裝備、工具和設施,為救援人員協調提供安全保障;協調專家組迅速開展工作,向專家組及時通報應急狀態和應急信息,特別是有關資料和技術參數,安排好專家的生活起居,維護好專家的身體健康,為專家迅速展開分析、研究和評估等項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及時聽取專家對事件危害范圍、發展趨勢的預測和所提出的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積極協調專家參與供水水質情況、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藝改進、水源地環境保護、跨流域調水、臨時啟用地下水等重大決策措施上提供技術支持,發揮參謀咨詢作用。
(3)召開現場辦公會
召開各種現場辦公會現場解決問題,充分調動全市各部門和單位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供支持,動員一切所需力量為應急處置工作服務。
5.5緊急處置
5.5.1處置措施
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的情況較多,一般措施應有:
(1)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給企業出現大面積停供、減供時,應立即啟用《無錫市自來水供應應急實施方案》(見附件1),并在處置過程中根據具體發生的情況不斷修正和改進處置措施。
(2)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給企業、管網出現嚴重問題,無法保證自來水正常供應,且在8小時內無法恢復時,應立即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車輛送水方案》組織實施(見附件2)。
(3)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水企業供電系統癱瘓,立即啟動恢復電力供應應急方案,自來水電力系統恢復方案由市供電公司另行制定。
(4)當水源地水源出現嚴重污染,自來水制水企業取水受到嚴重威脅時,應立即啟用《無錫市突發污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護力度,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水源地水質。
(5)當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無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團聚集長時間影響不能正常取水時,應視情啟用《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江河調水方案》(見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動,稀釋和沖擊污水團,緩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質壓力。
(6)當水源地遭受藍藻等水生植物嚴重危害時,應按照《無錫市藍藻緊急打撈方案》(附件5)組織打撈,清除藍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水企業無法提供足夠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現大面積停供、減供且判定短期內無法正常恢復時,應考慮啟用地下水資源,即采取《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見附件7)。
(8)當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市場純凈水出現脫銷,連帶與水相關的食品、飲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場供應緊張,市場純凈水和應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資的供應必須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時采取非常措施從外地或周邊地區緊急調入。所在地區市(縣)、區、街道等在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配合做好相關保供工作。具體應按照《無錫市市場純凈水應急供應方案》(見附件8)和《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水價監管方案》(附件9)實施。
(9)當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后,區域內出現或暴發傳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潔自來水而出現不良身體反應,或氯氣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衛生保障方案》(見附件6)緊急實施,衛生部門要加大搶救、衛生監測和監查力度,迅速查明衛生事件原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救護。
(10)當因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并出現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時,指揮部應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社會穩定方案》(見附件10)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據情況需要合并進行。
5.5.2應急監測
按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市政公用事業局、環保局、市衛生局都負有供水質量應急監測責任,分別對自來水出廠水、水源地保護水和自來水管網水進行不間斷的監測。ⅰ級和ⅱ級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后,在全市各網點的監測都不少于每2小時取樣化驗一次,以保證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標以及自來水各飲用指標每2小時報告一次。有關技術負責人和指揮部領導也要不間斷的深入水廠、水源面親自查看,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掌握監測結果,并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及時做出分析判斷和預測,不斷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5.5.3應急監察
市市政公用局監察機構組成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監察組,負責iii級以下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的監察工作。市紀委、監察局在i級和ii事件發生時組成監察組,負責重大和特別重大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時的監察工作。事件發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門監察室配合應急監察組工作。應急監察組在接到監察任務后,立即趕赴事發現場,了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等;監督、協助指導現場的處置工作,協助做好人員的撤離和防護工作;對事件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做好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5.6應急安全與防護
(1)現場處置人員的安全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事件的特點(如氯氣泄漏、水上作業等),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規定。現場監測、監察和處置人員根據需要配備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后,方可進入事件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
(2)受影響群眾的安全
根據供水危機事件的性質(如氯氣泄漏、水質事故),指揮部通過媒介等宣傳渠道,向群眾宣傳防護措施;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群眾進行安全疏散;根據需要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和為群眾提供食物等。
5.7應急支援
當供水危機事件不斷擴大和復雜化,且連續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進一步發展的危險,我市處置遇到較大困難時,要及時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關科研單位和有相關性的大中型企業發出求援信息,必要時可通過國家和外事機構向國際友好城市和單位及個人發出求援信息,以爭取國際支援。
5.8信息發布
為了保障信息的準確無誤,無錫市供水事故有關重要信息的發布必須經市政府認定,由市政府相關機構對外發布,以滿足居民知情權。信息發布應及時、準確,供水企業及其它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惡意和不負責任的傳播與供水事故有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和預警號令,隨著事態的發展和處置進程的展開,逐步發布真實信息和預警轉換號令,及時解除群眾的思想疑慮,防止各種謠言的傳播。
5.9應急結束
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復正常供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同時撤銷。預警號令發布機構根據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結果,確認應急情況不復存在的情況下,向社會宣布解除號令,應急狀態終止。
6.1善后處置
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地的應會同市有關部門,積極穩妥、認真細致地做好危機過后的有關工作,彌補損失,消除影響,總結經驗,改進工作,進一步落實應急防范措施。
6.2費用清算
對供水行業事故中的傷亡人員、危機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對危機發生地居民群眾的經濟損失,應根據有關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的補償。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6.3綜合評估
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區,對供水危機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綜合評估,并向市政府做出報告。綜合評估報告應根據事件等級,應分別在應急終止后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內完成。
綜合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分析、評估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
(3)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結論、主要經驗教訓,事件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5)從城市供水系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進建議等。
6.4事件總結
綜合評估結束后,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區全面總結應急處置工作,并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政府。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總體預案,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機的應對工作。要調動各方力量,統籌安排,采取切實有效保障措施,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隊伍保障
各應急處置機構都要建立自己的應急搶險專業隊伍和供給保障隊伍,根據事件發生的.級別和工作實際隨時調用。
(1)工程搶險專業隊伍:由城市供水、供電行業相關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應急保障和支援隊伍:由各應急職能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及社會半專業性力量組成,平時要做好一定的計劃準備,必要時也可以臨時從社會征集。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供水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并與水利、環保、農林等有關部門及時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協調和組織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力量對供水危機進行應急處置。
7.2技術保障
各有關應急處置機構的監測、化驗、試驗分隊和專家庫都是供水危機應對的重要技術保障力量,要及時提供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技術信息和人力幫助,要建立儲備數據庫隨時調用。專家組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和水質情況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有關單位要進一步配備先進監測和分析處理儀器設備,為應對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7.3交通和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與實施緊急處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負責并依法實施有關航運管制,同時組織、協調各類應急保障物資的調運。相關市(縣)區要協助做好交通和運輸保障工作。
7.4通信保障
市電信主管部門和江蘇電信無錫分公司、江蘇移動無錫分公司、中國聯通無錫分公司等負責承擔應急通信保障,并負責實施應急通信的組織指揮。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領導小組同各級政府、省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專家通信聯絡的需要。
(2)開發全市突發供水危機環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建立突發供水危機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突發供水危機監測預警系統,完善各類突發供水危機預警指數和等級標準。
(3)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手段。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現場與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之間實現視頻、音頻、數據信息的雙向傳遞。
7.5醫療衛生保障
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后,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衛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突發危機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疫準備,并嚴密組織實施。
7.6治安保障
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后,市公安局負責應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隊予以協助和配合,并負責相關保衛工作。事件所在地區縣協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要積極組織開展群防聯防,配合公安部門及時掌握社會動態,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嚴懲借供水危機造謠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為。
7.7物資保障
建立和完善應對供水危機的物資保障機制,滿足處置工作的需求。
(1)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后,由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保障搶險救援隊伍的相應裝備投入和事發地區群眾日常用水的市場供應。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藥品的儲存、供應。應急物資的調用,由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2)建立突發供水危機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積極培育和提升經濟動員能力,確保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同時積極探索由實物儲備向生產潛力信息儲備,通過建立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實現應急物資動態儲備。
(3)建立與其他省市和地區物資調劑供應渠道,以便需要時可迅速調入應急物資;必要時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資金保障
市政府設立突發公共事件安全基金,為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提供資金保障。平時相關部門應備有足夠的應對突發供水危機應急所必需的專項資金和有關救援物資儲備資金。
7.9教育和培訓
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宣傳、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節水、環保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減災等基本常識,增強市民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和各有關方面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等多種組織方式,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嚴格考核,保證質量,切實提高其專業技能。
7.10演習和演練
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同市有關部門對處置突發供水危機的各項子方案進行演習,檢驗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部門的應急響應能力。市應急指揮機構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各區縣(區、縣供水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突發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1獎勵
對突發供水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中表現突出,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全市各級各類部門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供水危機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后,對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對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調查、處置、人員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有新的發現時,由市政府辦公室及時修訂。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的主體部分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制定,并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作為本預案重要內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關部門制定,并由其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和適時修改。江陰市和宜興市區域供水應急預案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報市政府備案,并列入本專項應急預案附件。
9.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九
為應對可能出現的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切實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會議精神及農村供水管理規程相關要求,編制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受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影響而采取的防凍保供減災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一)開展抗寒防凍專項安全檢查
極端低溫天氣發生前,各鎮(辦、處、區)安排各供水單位對供水設施進行全面維護,組織力量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供水工程的機電設備設施、供水主干管道、配水管、水表及表箱、管網附屬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不能抵御冰凍和安全隱患,安排供水單位及時整改,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市水利和湖泊局組織力量,成立日常督導檢查專班,由局領導班子帶隊,劃片對供水防凍工作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確保防凍保暖措施到位。在出現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期間,持續包片督導檢查,發現問題一線應急指揮,包片領導至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結束。
(二)抗寒防凍防范工作
1.水廠運行設施
(1)加強對供水機泵、配電線路、電氣控制柜等重點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對加氯加藥管道、生產用水管道、閘閥等易受凍部位用保溫材料進行包裹覆蓋,確保各類設備的良好運行。針對冬季特點,合理調節水處理工藝,確保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
(2)水廠準備大量的防寒防凍物資,包括凈水劑、消毒劑、防凍液、電熱絲、石棉保溫材料等。
(3)對水泵、泵房進行防腐保溫處理,為設備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4)對水廠所有設備加大維護、巡檢,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保障供水的正常。
(5)堅持24小時值班備勤,人員和設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2.管網設施
(1)仔細排查所轄供水區域內供水主干管、水表、消防栓和加壓泵站、二次供水等設施展開拉網式普查,做好相應防凍工作。
(2)備好發電機、焊機、風鎬、水泵等搶修必備設備。
(3)展開拉網式普查,維護閘井、表井、閥門、確保大小管道安全暢通。
(4)搶修車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證搶修的需要。
3.水表設施
加強居民常用水表、閘閥等防凍搶險物資提前備足到位。全力保障在任何時間都能領到搶修所需常用材料,滿足各種可能出現的水表等更換需求。
(三)應急水源
各供水單位要就近選擇好的水源作為應急水源,做到各供水工程有雙水源,水源地一用一備,確保在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期間能夠正常保障供水。
(四)應急隊伍
各供水單位要迅速組建應急供水專班,專班人員配備不少于5人,應急專班調整及調度由市局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調度。
(五)物資和后勤保障工作
極端低溫天氣發生期間,各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單位要根據各自實際將防凍保暖物資及各種搶修管材配件物資采購到位,確保備足備齊防凍保暖及搶修物資。
官山鎮、鹽池河鎮、白楊坪林區、大溝林區、土關埡鎮等重點山區鎮要建立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開展重點應急演練,準備應急供水車輛各1輛,當冰凍災害發生,造成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立即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送水,全力保障應急供水到位。應急搶險所需車輛、設備和材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災害期間發生費用據實申報統籌解決。
(六)技術保障
各鎮(辦、處、區)人民政府組織力量成立應急搶險技術組,市水利和湖泊局組織力量成立應急搶險專家組,給各供單位提供技術指導。
(七)防凍宣傳工作
1.加強對用戶宣傳工作。各供水管理單位要全面告知用水戶入戶或表后管道的責權問題,日常維護全部由用戶負責,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加大媒體平臺進行宣傳。各鎮(辦、處、區)及供水管理單位要通過微信、qq、報刊、電視、上門服務等方式向廣大居民宣傳水管、水龍頭、閘閥等防凍知識,進行低溫雨雪天氣保護水表閘閥的宣傳,讓居民了解到保護水表閘閥等供水設施的信息,發動居民積極做好供用水設施防凍防護工作,降低供用水設施損壞率,減少居民因水表閘閥被凍壞后帶來的生活不便。
3.發放提醒單。極端低溫天氣發生期間,除及時加大發布天氣信息日報外,各鎮(辦、處、區)應督促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單位安排人員向各用水戶遞送或張貼冬季供水防凍《溫馨提醒單》。
(一)預警
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的情況,認真組織討論分析,科學研判,對可能發生的冰凍災害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按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確定,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冰凍災害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i級(特別重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2萬人以上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8萬人以上飲水無法保障的。
級(重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1.5-2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5-0.8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3.ⅲ級(較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1-1.5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1-0.5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4.ⅳ級(一般)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0.5-1.0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05-0.1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二)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應標明冰凍災害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三)應急響應
出現冰凍災害達到預警等級時,各鎮(辦、處、區)及各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要快速對應冰凍災害預警等級,快速啟動執行應急響應。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全市重大冰凍災害的指揮調度。市水利和湖泊局、鎮(辦、處、區)、村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冰凍災害的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供水單位負責本服務區域內冰凍災害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1.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冰凍災害(i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會進行科學研判后提請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主持會商,布置啟動i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應派出工作組和村“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并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冰凍災害發生后,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冰凍災害(ii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主持會商,布置啟動ii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相關部門應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應派出工作組和村支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并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冰凍災害發生后,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冰凍災害(ⅲ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或委托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主持會商,布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視情況決定是否派出工作組,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人民政府派出應急工作組應急和村支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3)冰凍災害發生后,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縣)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冰凍災害(ⅳ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分管副局長主持會商,布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同時加強調度跟蹤,督導各地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各鎮(辦、處、區)應急機構工作組和村支兩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3)冰凍災害發生后,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四)應急處理
當冰凍災害發生,造成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和施工隊伍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災情帶來影響。
(1)現場組織
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通知后應快速趕到現場,首先進行關閥止水,然后設立搶修標志,再進行搶修施工。大型搶修工程要有分管領導等負責人在現場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2)搶修時限
成立搶修專班,建立巡查、搶修臺賬。管網搶修按對外服務時限承諾要求處置,水廠設備故障在2小時內修復,用戶水表凍壞在24小時內更換,用戶進戶水管的地面部分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進戶水管的墻面部分在48小時內修復(若天氣惡劣則待施工條件許可后開始施工)。
2.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冰凍災害后,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盡快恢復供水。
3.應急結束
當冰凍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災區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市水利和湖泊局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可宣布應急結束。協助各鎮(辦、處、區)、村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全面恢復供水。
本預案由市農村飲水安全辦公室負責相關解釋。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十
為確保我縣主要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低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居民的生活,制定本預案。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制定抗寒保供組織方案,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堅持問題導向,召開抗寒保供專題會,部署落實防寒保供各項工作,提前梳理排查安全隱患,實現全方位排查、確保防寒保供工作做實做細致,保障冬季供水安全。
2.科學預防,做好宣傳
提醒廣大居民繼續做好自家用水的防凍工作,提高防凍和自救意識。對用戶做好戶內水表防寒防凍知識宣傳,對家中的水表、水管等裸露的供水設施用廢舊的棉絮進行包裹,夜間關窗保暖;如果氣溫在0攝氏度以下,可稍擰開龍頭使水流成線,保證管內自來水的流動來防止凍結。
3.制定措施,加強巡查
客戶服務中心加強管網巡查人員的配備力量,加大對管網、閘門、消防栓、水表的檢查工作,搶險堆實行24小時雙班值勤,遇到突發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旦發生管道凍結無水現象,請關閉表前及室內閥門,少許擰開龍頭(消除由于水凍體積膨脹而帶來管道內壓力,避免管道或管件開裂),請及時撥打縣自來水公司24小時服務熱線。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著力提高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建工新城飲用水衛生安全。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處著眼,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3.1組成
組長:副組長:成員:
3.2職責:
3.2.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3.2.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2.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4.1發現輕微污染情況,工程部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通告客服務中心,由客戶中心通知各用水戶。
4.2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
4.2.1物業公司任一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二次供水領導小組,通知工程部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會同綜合部、醫務室核實情況,經核實后,由領導小組第一時間上報集團總公司領導、衛生防疫部門。
4.2.2綜合部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醫務室人員負責求助現場的醫療技術協調。
4.2.3工程部保護好現場狀況,了解事件經過,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經領導同意后,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4.2.4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4.2.5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4.2.6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4.2.7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并對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4.3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單位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4.4如遇洪水,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同時采用緊急供水措施,待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5.1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后,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后期的總結報告由綜合部進行存檔備查。
5.2對于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6.1邀請主管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6.2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6.3對各部門員工廣泛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指導員工以正確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十二
為確保縣城(南白、龍坑)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凝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縣城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凝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縣城生產生活秩序正常,特制訂如下供水防凍應急搶險預案: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縣城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并報上級應急辦,各搶險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公司成立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由公司經理文榮毅任組長,各副經理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特殊情況離開城區1天以上要書面向組長請假并明確其授權代理人。成立6組應急搶險小分隊(每組5人以上)和管線巡查組(3人),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1)水廠部分:
1、水廠要準備好大量的防寒防凍物資,包括草袋、食用鹽、防凍液、電熱絲、石棉保溫材料等;
2、對廠區內的加氯加藥管道、生產用水管道、閘閥等易受凍部位用保溫材料進行包裹覆蓋,確保各類設備的良好運行;
3、針對冬季特點,合理調節水處理工藝,確保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
4、對水泵、泵房進行防腐保溫處理,為設備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5、24小時值班備勤,人員和設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2)管網部分:
1、安裝公司保證庫房儲備足夠的搶修所需常用材料;
2、備好發電機、焊機、風鎬、水泵等搶修必備設備;
3、展開拉網式普查,維護閘井、表井、閥門、確保大小管道安全暢通;
4、公司的4臺搶修車必須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證搶修的需要。
(3)水表部分:
1、營業所保證在任何時間都能領到搶修所需常用材料;并保證足夠的水表儲備,滿足各種可能出現的水表更換需求。
2、展開拉網式普查,通過短信、電視、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提醒用戶采取防凍措施、確保水表正常運行;
3、營業所人員輪流值班,保證搶修或更換水表及時到位。
辦公室和客服中心24小時負責各方面水表凍壞、水管凍裂和各種報漏信息,值班人員對受損地點、漏水狀況和報告人電話等作好詳細紀錄,及時經信息反饋至分管副經理,重特大事件及時報告公司經理。
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通知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首先進行關閥止水,然后設立搶修標志,再進行搶修施工。
一、二級搶修要有分管生產副經理等負責人在現場負責組織協調。
供水管網搶修按公司對外服務時限承諾要求處置;水廠設備故障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水表凍壞要求在24小時內更換;用戶進戶水管的地面部分要求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進戶水管的墻面部分要求在48小時內修復(如天氣惡劣則待施工條件許可后開始施工)。
管網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且停水范圍較廣的,由公司搶修領導小組組長決定啟用臨時供水措施,通過開啟消火栓或申請消防車免費為停水區居民送水等措施。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搶險領導小組批準,由搶險小組組長宣布終止。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強化責任,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2、各部門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執行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
4、一旦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分隊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防凍搶險所需車輛、設備和材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冬季供水防凍應急搶險處置完畢,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出具處理總結報告及整理歸檔資料。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基本情況、事故原因分析、處理措施、處理效果和結語。歸檔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電話記錄、巡查記錄、現場照片、事故處理總結報告等。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十三
為保障歷城區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極端嚴寒天氣下,切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落實防寒保溫措施。一是平原水廠提前組織對供水設備和管線進行隱患排查,對可能受低溫影響的設備和管道及時采取防凍措施,確保設備和管道在寒潮來臨時能夠正常運行。二是山區地質特殊,凍土層較厚,土體的凍脹可能會造成管道損壞,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查維護,室外自來水立桿進行保溫處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轉。
2、做好山區自來水儲備。由于冬季降水量減少,機井內水位可能會下降,針對部分山區村莊短時間水源不足情況,村民家中都備有水窖、蓄水池等儲水設施,提前將蓄水池儲滿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質跟蹤檢測。增加水質檢測頻率,科學投加藥劑,調整水處理工藝,確保水質達標。對群眾反映的水質變化問題及時采樣檢測,對采樣不合格水源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對合格水樣第一時間公布檢測結果,消除群眾顧慮,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項工作。
4、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對所轄供水設備和管線的檢查力度,加密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出現管線冰凍現象;對于48小時內無法正常供水時利用車輛進行供水。各街道加強巡查維護、應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信息暢通。通過12345熱線、各街道水務干部及時了解、處理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有關供水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件件有落實。
冬季供水應急預案篇十四
為應對即將到來的強寒潮天氣,市自來水公司于1月19日正式啟動公司級冬季防凍應急預案,并傳達至全體職工。
通過“鎮江供水”微信公眾號、公司網站、my0511夢溪論壇百姓話題、968899客服熱線語音提示、鎮江日報、京江晚報、電視臺滾動字幕、電臺八大頻率等多種形式發布用戶“低溫防凍”提示,定向發送防凍溫馨提示短信20余萬條,通知物業公司和社區做好樓道門窗、管道井檢查門等設施的防凍保溫和巡檢工作,通知有高層的物業公司及時關閉高層水表井管廊附近的門窗,在各生活小區、自然村張貼防凍溫馨提醒。
對供水管網主干管、過河管道、老舊管道及消防、排氣閥等供水設施進行重點巡檢并做好防凍保溫工作,增加巡檢頻次和力度,確保管網輸送安全。
充分考慮嚴寒天氣及春節的影響,加強搶修力量調配,增加人員和搶修設備,保證具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統一調配公司車輛并集中調度安排,儲備足量的水表、管材及管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