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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醫院醫保管理制度(優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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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醫院醫保管理制度(優秀14篇)
時間:2024-08-21 15:11:01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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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一

二、被指定的系統管理人員,并由其依據崗位的質量工作職責,授予相關人員的系統操作權限并設置密碼,任何人不得越權、越崗操作。

三、業務相應人員把擬購藥品的廠商、藥品資質交質管部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由質管部相關人員系統錄入供貨商、藥品基礎信息;

四、業務人員應當依據系統數據庫生成采購訂單,拒絕出現超出經營方式或經營范圍訂單生成,采購訂單確認后,系統自動生成采購計劃。

五、藥品到貨時,驗收人員依據系統生成的采購計劃,對照實物確認相關信息后,方可進行收貨,系統錄入批號、數量等相關信息后系統打印“驗收入庫單”。

六、驗收人員按規定進行藥品質量驗收,對照藥品實物在系統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再系統核對藥品的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到貨數量等內容并系統確認后,生成藥品驗收記錄。

七、系統按照藥品的管理類別及儲存特性,并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和養護制度,對在架藥品按期自動生成養護工作計劃,養護人員依據養護計劃對藥品進行有序、合理的養護。

八、系統根據對庫存藥品有效期的設定自動進行跟蹤和控制,由養護員依據系統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九、銷售藥品時,系統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及庫存記錄打印銷售小票,生成銷售記錄,系統拒絕無質量管理基礎數據或無有效庫存數據支持的任何銷售。

十、系統不支持對原始銷售數據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購退回藥品,由業務人員填寫《采購退回通知單》,經質量部門負責人、財務部審核同意,簽字。系統確認采購退回通知單。

十二、系統對經營過程中發現的質量有疑問的藥品進行控制。

十三、各崗位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當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及時鎖定藥品,進行質量查詢,經查詢如不屬于質量問題的解除鎖定,屬于不合格藥品的系統生成不合格記錄;

十四、系統對質量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處理結果進行記錄,并跟蹤處理結果。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 為規范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相關財經法規,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機關財務管理主要內容包括:預算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結算管理、會計人員管理、財務監督。

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勤儉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安排,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條局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收支預算,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加強資產的全面管理。

第五條 行政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下年度部門預算,并報局黨組會議審定。部門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是將下年度納入到國庫管理的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及時繳入國庫,不得滯留或挪用。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是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結合本單位年度工作任務,本著先急后緩的原則,在保證基本支出需求下,結合財力情況,從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中統籌安排。

第六條 局機關辦公用品歸辦公室管理。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提出申請,填寫物品采購計劃單,報辦公室匯總審定后統一采購,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各科室不得未經批準自行采購。購買辦公用品超過限額的一律采用轉賬或公務卡結算。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有明細清單,經手人按照一般程序報賬。其它工程類、設計制作類等大件物品采購需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標準執行,并提供合同及驗收單。

第七條 行政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固定資產管理按照誰用誰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對其使用的資產負責。辦公室負責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明確使用人的責任。財務科負責將新增固定資產錄入到資產管理系統內,保證賬實相符。如需處置,需報財政部門批準后,由辦公室統計好進行處置。處置收入交由財務科上繳非稅,并在資產管理系統里登記減少。

第八條 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原始憑證的報銷需審核無誤后,經手人簽字,分管領導及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報銷。發票沒有明細的須附附件,用公務卡結算的須附pos機刷卡憑條。資金支付應按照現金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結算。對于大額支出,需以紙質報告形式交由辦公室,經黨組會議研究后,分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轉賬。

第九條會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須有計劃的進行輪換。會計人員必須參加會計業務培訓,保證每年有一定時間用于學習和培訓。會計人員因崗位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列出交接清單,逐項核對后,由交接人、接收人、監交人三方簽字生效。交接清單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各一份,財務科留存一份,存檔備查。原則上,一般會計人員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第十條行政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政府會計制度》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同時做好審計、財政部門的外部監督。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批準之日起執行。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保障基金財務管理行為,加強基金收支監督管理,維護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構建基金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障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醫療保障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是指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管理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基金以及醫療救助資金。

第四條 醫保基金監督管理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合法、效率原則。

第五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

(一)擬定醫保基金監督管理制度;指導經辦機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審核稽核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構建基金安全長效機制;定期對經辦機構進行內部控制檢查,重點檢查大額資金使用和分配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組織開展內部審計,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醫保基金的監督。

(二)負責匯總編制醫保基金預決算,統籌調度基金使用情況,監督醫保基金運行,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依法實施醫保基金會計監督。

(三)組織開展基金運行分析,根據基金運行情況提出政策調整建議;依法依規查處和移送醫保基金欺詐案件及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

(四)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要求,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要求,對黨員干部職工在基金監督管理工作中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執紀。

第六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責:

(一)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內控、監督等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管理核算,嚴格基金支出審核,做到業務與財務、初審與復核及審批相互分離,互相監督。

(二)依法依規辦理醫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基金征繳、待遇支付等工作,除國家明確規定外,杜絕擠占、調劑、截留和減免基金的行為。

(三)定期開展自查和內部稽核,對內控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防止欺詐、冒領行為。

第七條 基金監督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第八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醫保基金的預算、決算、基金申報與撥付以及基金內控等情況進行全方位、全流程監督管理。

第九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經辦機構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定期核查醫保基金撥付程序及金額。

第十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行政監管與經辦機構內部稽核審核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基金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建立醫保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基金預決算匯總編制工作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完成。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編制的基金預算執行,定期分析基金收支情況,增強基金收支活動的科學性。

第十二條醫保基金年度收支預算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按險種分別建賬、分別核算、分別計息、專款專用,險種之間不能互相調劑。

醫療救助資金應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醫保基金當年收不抵支時,所需資金按以下渠道籌集:

(一)歷年滾存結余;

(二)申請使用風險調劑金;

(三)申請同級財政給予補貼;

(四)其他資金來源。

第十四條 基金預決算調整及重大資金調度堅持局黨組集體決策制度,并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五條年度終了,經辦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年度醫保基金財務報告。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任何人不得篡改和授意、指使責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六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經辦機構會計事項進行監督。

第十七條 經辦機構應明確業務事項與會計事項經辦人員、審核人員、審批人員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做到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監督。

第十八條經辦機構應建立定期對賬制度,及時提供會計信息,真實反映基金收入、支出、結余情況。定期對賬包括定期與業務科室、稅務部門、財政部門、銀行對賬,做到賬賬、賬表、賬實相符。

第十九條經辦機構應根據實際發生的基金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二十條經辦機構應加強基金相關票據、印鑒和密鑰管理,票據、印鑒和密鑰均應由專人分別保管,個人私章由本人或授權人員管理,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鑒。

第二十一條 基金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按時立卷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認真落實醫保基金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度報表制度,加強報表數據分析和應用。會計報表應及時準確、內容完整、格式規范。

第二十三條會計人員要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按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第二十四條從事會計、出納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從事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并按照規定實行定期輪崗,原則上同一崗位在崗時間5年必須輪崗,同一險種的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同險種出納人員。

第二十五條 按照局黨組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要求,由局機關定期組織對基金財務收支等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第二十六條醫保基金原則上每年接受審計核查,審計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通過審計及時糾正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處理違規行為的意見和改進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建議,按規定移送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

第二十七條 充分運用巡視巡察成果、財政部門檢查結果、審計機關審計結果,健全規章制度,規范經辦行為,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條 審計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單位經費預算。

第二十九條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每年不少于兩次對基金實施專項檢查,查找基金管理中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條 實施基金檢查時,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制與基金收支、管理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占、挪用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并責令改正。

(四)根據調查或檢查的需要,可聘請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專家參與。

第三十一條 開展調查或者檢查時,應當至少由兩人共同進行并出示證件,承擔以下義務:

(一)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二)保守在調查或者檢查時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

(三)為舉報人保密。

第三十二條 實施專項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基金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三十三條 探索開展基金安全評估,以“應收盡收、應繳盡繳、應保盡保”為重點,科學制定評估指標與權重,提高安全評估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第三十四條建立健全基金安全評估制度,定期對基金運行狀況和風險管控狀況開展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基金支撐能力,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情況,違反基金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及對基金安全的影響,其他與基金安全相關的指標等。

第三十五條 完善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制度,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基金的監督,積極防范和制止各種侵害基金的違法行為。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四

1、設專(兼)職人員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轄區慢性病防治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轄區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定期篩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況,建立信息檔案庫。

3、對人群重點慢性病分類監測、登記、建檔、定期抽樣調查,了解慢性病發生發展趨勢。

4、針對不同人群開展健康咨詢及危險因素干預活動,舉辦慢性病防治知識講座,發放宣傳材料。

5、對本轄區已確診的三種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進行控制管理。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實行規范管理,跟蹤隨訪,詳細記錄。

6、建立相對穩定的醫患關系和責任,以保證對慢性病患者的連續性服務。

7、村醫醫生及衛生院坐診醫生發現上述各類慢性病時,及時上報公衛組,如有漏報、謊報等一經查實,必當嚴肅處理。

1、公共衛生組全面負責慢性病管理工作。確定本轄區相關業務管理者和監督者,以及慢性病的`報告責任人。

2、報告范圍:高血壓、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

3、接診醫生發現確診的上述三種需要報告的病例,定期內向公共衛生組報告,公共衛生組收到報告卡,審核登記后,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報出卡片。

4、各種表卡填寫要完整,字跡要清楚,不漏項。

5、凡未按要求上報者,按年度考核細則的規定與考核掛鉤,若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后嚴肅處理。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傳板報,定期推出新的有關各種疾病的科普知識,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醫療咨詢等服務。

4、針對不同人群的常見病、多發病開展健康知識講座,解答居民最關心的健康問題。

5、發放各種健康教育手冊、書籍,宣傳普及防病知識。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計劃、宣傳板小樣、工作過程記錄及效果等資料。

1、加強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采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準確性、嚴肅性和規范性。

2、建立專人、專室、專柜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后及時收回放于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3、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準許不得隨意查閱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4、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季度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衛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并總結、報告、保存。

5、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溫、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6、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毀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自行銷毀。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五

1、熟悉職責范圍涉及的相關文件和要求,做好職責范圍內的醫院管理工作。

2、負責與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的聯系,及時向醫院相關管理部門通報醫保管理信息。

3、負責參保人員就醫的審核及費用報銷,做好相關財務數據工作。

4、配合醫院相關管理部門,對醫療臨床科室執行醫保管理要求的情況作不定期檢查。協助醫療臨床科室按各醫保管理要求對醫保病人做好服務工作。

5、積極參加醫保管理工作學習,及時掌握醫保管理要求與信息。

6、負責醫保管理辦公室各項月報表工作。

1、公布醫保就醫程序,方便參保病員就醫購藥。

2、設立醫保掛號、結算專用窗口。

3、職工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和費用結算手續時,應認真核對人、證、卡相符,杜絕冒名就診或冒名住院現象。

4、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和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清晰、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病情診斷要與用藥相符。

5、落實首診負責制,不無故拒收、推諉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病員。

6、貫徹因病施治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掌握出入院標準,不得掛名、分解、冒名住院。

7、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比例在醫療服務補充協議規定的控制比例內。

1、嚴格執行醫保診療項目,不得將醫保范圍外的項目納入醫保支付。

2、使用醫保目錄外服務項目應征得參保病員或家屬同意,并逐項簽字。

1、嚴格執行醫保用藥規定,基本醫療藥品品種齊全,使用符合協議規定。

2、使用醫保目錄外藥品應征得參保病員或家屬同意,并逐項簽字,住院病人甲、乙類藥品的比例符合醫療服務協議的`規定。

3、嚴格執行醫政管理的有關規定,原則上不允許病人在住院期間外購治療性藥品和材料,如病人確實因病情需要外購治療性藥物或材料,必須經病人、科主任和分管院長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實施,產生費用及時上報并計入住院總費用。

1、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的收費標準,不得擅立項目收費、分解醫療收費項目、提高醫療收費標準。

2、參保人員門診掛號和醫療費用結算時,使用定點醫院統一發票醫療保險規章制度醫療保險規章制度。

3、認真做好補充醫療保險,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或弄虛作假。

4、每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醫保部門如實報送醫療機構月對賬單。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六

為了加強對內部各個崗位權限的監督,規范醫療保障管理服務工作,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健康運行,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醫療保障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醫保經辦機構設置參保管理、醫療保險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基金財務、稽核統計、檔案管理等。

參保管理:陳瀅瀟、閆巧、何靜、各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員;醫療保險管理:秦明國、邱明;醫療費用審核:馮楊、李佯霖、李夢梅、李幸、馮宇、闕成靜、劉艷、方靜雯;信息系統管理員:秦明國;基金財務:程其彬、黃麗君;稽核統計:潘冬莉、楊波、黃蕾;檔案管理:方麗、王彥蓉。各崗位工作人員針對不同崗位開展工作。

(一)參保管理股

1.認真做好醫療保險的參保擴面,按照文件規定,做到應保盡保;

2.負責指導鄉鎮、社區經辦人員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對參保資格條件的認定等情況進行審核;

3.負責做好與稅務部門的溝通銜接工作,確保征收工作順利進行;

4.負責參保登記和變更資料的分類存檔和保管;

5.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核定、征繳、催繳及情況匯總;

6.負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卡(證)的凍結工作以及個人賬戶基金的劃撥、轉移接續工作,接受單位和個人的查詢;

7.負責征收系統與財務、稅務的對賬工作;

8.負責辦理異地居住登記人員的退費、管理工作;

9.本股室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及規范化管理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醫療保險管崗位

1.負責辦理申請異地居住人員醫保就醫的備案工作;

2.負責擬定并簽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鄉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和定點藥店醫療服務協議,督促定點醫院和藥店執行醫療保險政策和履行服務協議;

3.依照服務協議對定點醫院和藥店進行管理,查處履行服務協議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4.負責醫保計算機設備、網絡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保證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

5.負責系統設置用戶權限和管理,保證系統的安全和數據的可靠性;

6.負責保管技術資料文檔以及磁帶、硬盤、磁盤等存儲介質,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7.做好對全縣經辦機構的計算機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咨詢工作;

8.負責指導操作人員進行數據的發送、接收、統計、匯總及日常數據的備份等,確保在非常情況下數據的安全和有關資料存檔的需要,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所需的數據;

9.負責與軟件公司的工作聯系,配合進行有關軟件系統完善、升級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醫療費用審核

1.審核市外就醫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住院醫療費用,并建立月支付臺賬,匯總分析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2.負責“三類人員”醫療待遇的審核,負責管理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特殊門診申請的審核、醫療費用審核結算。

3.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類人員”醫療費用審核、日常監管;

4.指導監督鄉鎮(街道)、縣內定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5.負責編制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出臺賬,并與財務系統作好對賬工作,匯總分析統籌基金支付使用情況;

6.嚴格加強異地就醫的核查工作,每筆上一萬元的費用,必須電話向對方醫院進行核查,一萬元以下的費用按30%進行電話抽查核實,必要時須到醫院進行實地核查了解,并做好臺賬登記;

7.負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有關政策的解釋、咨詢,受理參保人員的舉報,并及時予以調查處理;

8.進行療保障相關政策宣傳工作;

9.組織全縣醫保經辦人員、社區醫保工作人員及定點藥店和醫院的醫保政策培訓;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金財務崗位

1.嚴格執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在國有銀行開設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戶”“基金支出戶”專用賬戶,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確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

2.建立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依法建賬,按照不同險種分賬核算,各險種之間、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之間不得相互擠占;

3.合理運用會計方法對所發生的業務進行賬務處理,記賬依據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合法有效,更正會計記錄應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并記錄在案;

4.完善賬務核對制度,加強基金對賬工作。對不同賬目應定期核對,做到賬賬、賬證、賬表、賬實相符;

5.負責全縣各項醫療保障基金月、季、年度財務報表編制、匯總上報工作,并做好財務分析;

6.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各項醫療保障基金賬戶的專戶管理和各種票據管理工作;

7.負責按規定整理、保存、移交好會計檔案資料。

(五)稽核統計(兼內審監督機構)

負責研究修訂風險識別、防范、化解和處置的措施意見、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基金風險管理體系;負責檢查落實單位各項基金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出具檢查報告,不斷健全完善內控制度;負責內部審計與監督工作;負責經辦業務的基金風險監控、預警等工作。

(六) 檔案管理股

1.按規范要求負責檔案資料的整理、裝訂、歸檔、掃描、錄入、管理、移交等相關工作;

2.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關工作;

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崗位按內控分工安排做好各自職責工作,按崗位不相容原則要求相關崗位必須分離。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七

職工、城鄉醫保病人住院預交金不足,易形成病人出院欠費,給醫院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了保證正常醫療資金的需要,特制訂醫保病人預交金管理制度如下。

1、職工、城鄉醫保病人入院時,需交納住院費用中由個人支付部分的費用,即住院預交金。

2、職工、城鄉醫保病人在辦理住院手續時應交納住院預交金。預交金額不少于同病種全費病人“住院預交金”的.50%。

3、平診入院病人,收費人員應從嚴掌握額度,按標準收取預交金。

4、對搶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可先收住院搶救的原則,但須由醫院領導或總值班簽字,隨后科室及收款應及時催促補交預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時間和病情變化,形成預交金不足,住院收款要和有關科室取得聯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屬,及時補交預交金,以保證病人的治療和醫院資金周轉。

6、住院收款在收到病人預交金時,要給病人出據預交金收據,并告知注意保管,出院結算時交回。

7、病人出院結算時,必須交回預交金收據。因丟失或損壞時,必須開據單位證明或派出所、社區證明,方可結算,以免造成經濟糾紛。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八

1、病案室、統計室工作制度

(l)做好病歷保存工作,不得丟失。

(2)負責給每位就診的醫療保險者建立病歷,并在病歷首頁上加蓋“醫療保險”專用章,而與普通病人加以區分,便于管理。

(3)對檢查醫療保險病歷提供借閱支持。

(4)提供相應統計數據。

2、門診部工作制度

(l)負責登記好每位醫療保險的門診、住院患者就醫信息。

(2)出診醫師必須按照《處方管理辦法》進行診療,在門診病歷上如實記錄醫療保險、患者每次就診的診療項目,要求門診病歷與處方相符合。

(3)門診醫師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出現作假情況。

(4)做好醫療保險的宣傳及解釋工作。

3、結算人員工作制度

(1)臨床各個科室結算人員必須對患者的住院費用與醫囑進行認真核對,在患者出院當日進行準確結算。

(2)醫保辦及住院處相關結算人員審核無誤后方可與患者結算住院費用。 (3)住院處指定相關結算人員定期向上級醫保部門報送結算信息及紙介,并負責查找未結算人員名單,使上級醫保中心及時劃撥已發生的住院費用。

4、藥械科工作制度

(l)按照《處方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2)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處方,分別保存。

(3)藥品單價費用超百元或每張處方超 500 元需到醫保辦審核,蓋章批準方可領藥。此處方要單獨存放以備檢查用。

(4)為檢查提供相應處方。

5、醫務科工作制度

(l)負責醫療保險患者的醫療質量。

(2)定期組織對門診及住院病歷進行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的檢查工作。

(3)配合醫療保險政策,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

(4)負責醫療保險的'醫療糾紛的處理工作。

(5)做好單病種診斷治療、病歷書寫、費用限制等管理工作與檢查工作。

6、計算機室工作制度

(l)負責醫療保險網絡的維護工作。

(2)負責醫療保險軟件的建設,包括預算、聯系、軟件的開發。

(3)負責全院網絡的建設工作。

(4)負責計算機的培訓、維修工作,保證醫療保險工作的順利實施。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九

一、計算機系統指定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統管理人員,并由其依據崗位的質量工作職責,授予相關人員的系統操作權限并設置密碼,任何人不得越權、越崗操作。

三、業務相應人員把擬購藥品的廠商、藥品資質交質管部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由質管部相關人員系統錄入供貨商、藥品基礎信息;

四、業務人員應當依據系統數據庫生成采購訂單,拒絕出現超出經營方式或經營范圍訂單生成,采購訂單確認后,系統自動生成采購計劃。

五、藥品到貨時,驗收人員依據系統生成的采購計劃,對照實物確認相關信息后,方可進行收貨,系統錄入批號、數量等相關信息后系統打印“驗收入庫單”。

六、驗收人員按規定進行藥品質量驗收,對照藥品實物在系統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再系統核對藥品的.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到貨數量等內容并系統確認后,生成藥品驗收記錄。

七、系統按照藥品的管理類別及儲存特性,并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和養護制度,對在架藥品按期自動生成養護工作計劃,養護人員依據養護計劃對藥品進行有序、合理的養護。

八、系統根據對庫存藥品有效期的設定自動進行跟蹤和控制,由養護員依據系統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九、銷售藥品時,系統依據質量管理基礎數據及庫存記錄打印銷售小

票,生成銷售記錄,系統拒絕無質量管理基礎數據或無有效庫存數據支持的任何銷售。

十、系統不支持對原始銷售數據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購退回藥品,由業務人員填寫《采購退回通知單》,經質量

部門負責人、財務部審核同意,簽字。系統確認采購退回通知單。 十二、系統對經營過程中發現的質量有疑問的藥品進行控制。 十三、各崗位發現質量有疑問藥品,應當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 質量管理人員及時鎖定藥品,進行質量查詢,經查詢如不屬于質量問

題的解除鎖定,屬于不合格藥品的系統生成不合格記錄;

十四、系統對質量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處理結果進行記錄,并跟

蹤處理結果。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十

違紀處罰標準:

1、處方使用:工傷、公費醫療及醫療保險使用醫療保險專用處方醫療保險處方上出現自費藥品,扣發工資20 元。

2、用量:

1)急性病 3 天量;

2)慢性病 7 天量;

由科主任簽字把關。處方超量每項扣發工資 10 元。 無科主任簽字把關者,扣發獎金 50 元。

3、開藥原則:

1)不得重復開藥。〔兩次看病間藥量未使用完又開同樣的藥)。

2)不得分解處方。[同一天開兩張(含兩張)以上處方的.同一種藥〕

3)用藥必須與診斷相符。

4)不得超醫師級別開藥。

出現違規、不符者每次每項扣發獎金 50 元。

4、大額處方管理:

不得出現大額處方〔超(含)500元〕,特殊情況需審批蓋章。出現未審批的大額處方每次每項扣20元。

5、處方書寫:

l)一張處方只限開5種藥。

2)處方內不得缺項。

3)書寫處方的劑量用法要規范。例:單位劑量 x 總量/每次使用劑量、途徑、用法。

4)診斷必須用中文書寫。

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工資 10 元。

6、門診病歷;

l)患者看病必須建門診病歷。

2)開藥、檢查、治療必須在病歷中如實記載。

① 不建病歷扣工資100元,并補齊;

② 無如實記載每次每項扣發工資 20 元。

7、貴重藥品使用原則:

單價超(含) 100 元貴重藥品的使用必須先審批(搶救除外),并有病程記錄。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工資20元。

違紀處罰標準:

9、自費藥或部分自付藥使用原則:

凡使用自費藥或部分自負的藥品時,必須在《住院患者應用自費或部分自負項目簽字表》上有病人或病人家屬同意使用意見或單位同意報銷的有效簽章。違規者每項扣發工資50 元。

10、大型檢查:

1)凡進行大型檢查大于等于200元的檢查必須先辦理審批手續;

2)凡進行大型檢查必須主任以上人員同意使用意見。

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獎金 50 元。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十一

1、嚴格按照規定及各級醫保經辦機構的具體要求,做好醫保患者各項費用的結算工作。

2、掌握各級各類醫保政策,按照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批的`醫療項目及支付標準進行審核結算。

3、切實做好醫保住院患者各項費用的審核工作。

4、嚴格執行入、出院標準,不分解住院次數,不推諉危重病人,不損害參保職工的利益。

5、加強醫保費用的結算及管理,及時與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聯系,協調解決醫保費用結算中出現的問題。

6、按照各級醫保經辦機構的要求及時報送各項報表,定期與財務科進行回款核對,做好各項存檔資料的歸整、裝訂及保存工作。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十二

為確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意見》(中發〔20xx〕5號)、《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xx〕55號)、《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廣“三明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閩委發〔20xx〕19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見》(閩政辦〔20xx〕157號)、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衛基層〔20xx〕105號)等文件精神,廣泛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漳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額預算管理辦法(試行)》。

本辦法共4章15條:第一章總則,明確制定依據與原則、實行總額預算管理的范圍及對象;第二章預算控制指標分配,合理確定醫保基金年度預算控制指標總額及各定點醫療機構年度預算控制指標;第三章預算控制指標結算,實行“總額控制、按月預付、綜合考核、年終決算”的結算方式。第四章監督和管理。

(一)明確管理對象,提高我市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從20xx年度全市醫療機構的醫保支付情況看,全年統籌基金支付超過100萬元的醫療機構有136家,基金支付量占據了全市基金支付的99%,大數集中效應明顯,加強對規模以上醫療機構的基金使用管理可以顯著提高我市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科學確定指標,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平穩運行。堅持“以收定支”的原則,根據全市當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預算收入總額確定全年醫療費用的預算指標,筑牢保障底線,著力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平穩運行。在確定的醫保基金年度預算控制指標總量范圍內,以近三年各定點醫療機構實際發生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的加權平均值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年度預算控制指標。同時按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時間、有效服務量等因素,進一步細化落實到各定點醫療機構,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三)建立完善機制,調動醫療機構控費的主動性。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合理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定點醫療機構對結余額度和超支費用的處理和分擔辦法,提高定點醫療機構加強管理、控制成本和提高質量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定點醫療機構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良性機制,合理有效利用醫藥衛生資源和醫保基金。

(四)落實綜合考核,提升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和質量。總額預算管理相關內容納入醫保服務協議和年度考核,年度綜合考核對定點醫療機構上年度醫保基金運行情況、醫療費用、醫療服務數量和質量等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與預算資金確定、質量保證金返還等掛鉤,積極防范實行總額預算后定點醫療機構推諉拒收病人、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等行為,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全面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確保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和質量不降低。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試行一年。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十三

摘要:目的探討新醫保制度下對醫院醫保財務管理的影響。方法分析目前新醫保制度下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結果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不僅推動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結論提高對醫保的認識,不斷加強醫保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完善和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管理,使醫保財務管理更科學性和合理性,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促進醫院醫保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新醫保制度醫保財務管理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沖擊影響

醫療保險是我國一項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維護公民健康和社會和平的重要社會保障制度。隨著我國政府和社會對醫保的重視,其逐漸緩解了人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國家也指出:到20xx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將基本建立,屆時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1]。但隨著新醫改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對醫保住院及門診患者治療的定額醫療、單病種項目增加和報銷比例等都提出了新的核算標準,也對醫院的醫保財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驗。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如何完善醫保財務預算,控制財務支出,保障基本醫療對醫院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本文就新醫改形勢下對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措施進行分析,使醫保財務發揮更廣更大的作用。

1新醫保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新醫保政策實施以來,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等成為醫院就診的主要人群,不僅推動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但同時也為醫保財務帶來很大的工作量[2]。醫院醫保財務人員要對參保患者進行住院明細,檢查用藥收費,病種及項目是否為醫保范疇進行審核,從患者的醫保卡號、姓名、診斷、入出院時間到整個治療、用藥、檢查過程進行分析、檢查、核算,做成報表交與社保,完成與社保結算后,還要對撥款內容和報表進行對照,并對當月病種再次進行統計,與醫院支付的報銷費用進行對照,從而反映出醫院在醫保運行中的盈利和虧損情況,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和社保調整決策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3]。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

2新醫保制度下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

2.1財務人員觀念陳舊,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

目前,我國大部分實行醫保的醫院多為公立醫院,以體現福利為主,投入不計成本,產出不計效益[4]。醫院財務管理觀念陳舊,再加上醫生道德觀、價值觀的改變,只盲目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而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只每天忙于算賬、記賬,而忽略了對醫保基金運行過程的分析、管理、預算和控制,將自己陳舊的財務理論運用到醫保財務管理工作中,影響醫保制度的運行和開展。

2.2醫保制度不健全,對財務人員在醫保預算審核不全面

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了解少之又少,對醫保預算管理不重視,認為醫保管理有醫保部門進行核算,而忽略了作為醫保財務人員的職能。對醫保預算審核不嚴格,造成其預算嚴重偏離事實,使每年的醫保預算超過總控預算,無法為醫院提供完整的財務指標,造成大量資金流失。

2.3財務人員對財務控制能力差

醫院財務人員總習慣于遵照事業單位標準進行預算,把大量的工作用于記賬、報賬,只通過財務處理反映出醫院醫保的收支情況,而很少通過財務預算和控制對醫院的醫保活動進行細致分析,使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不能發揮保障基本醫療的作用,使醫院一直處于非正常運營,導致醫院財務不必要的浪費和流失,也阻礙了醫院管理者決策的科學性和及時性[5],影響醫療保險制度良性發展。

2.4醫保基金的有限性與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

社保和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醫院對參保人基本實現了及時完成結算的醫保政策,兩者之間的結算過程是成功的。但在與社保結算時在其將不同繳費基數、參保人群分配償付比例、單病種、疑難病及衛材撥付款等使結算方式更加細化、完善,卻為醫院財務的具體核算和操作帶來繁瑣。

3提高對醫保政策的認識,完善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

3.1更新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強化醫保財務內部控制

提高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更新新醫保政策和內容,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使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進行了解和鉆研,提高財務人員全面業務管理素質,在完善醫院的業務流程及控制目標同時,對醫院醫保資金使用進行分析、審核,并結合資金的成本、收益、投入和產出,對醫保財務做出準確的核算及預算[6],保證醫院醫療活動的正確實施。

3.2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審核

作為醫保定點醫院的財務部門,要認真評價醫保為醫院帶來的長遠效益。醫院的醫保財務人員要根據醫保政策的變化不斷加強自身學習,加強上報醫保發生費用的預算和管理能力,及時規范核對醫保回款情況,分析醫療活動中合理治療產生的費用,對醫院醫保財務信息和管理進行相關分析研究,對醫保的預算、審核、執行、控制等方面加強合理應用,調整不合理的支出結構[7]。并對醫保墊付基金和社保回款基金比例情況進行分析,對醫院就醫患者實行醫保醫療,為醫院正常運行提供保證。

3.3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

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細化會計核算明細科目,對醫院醫保各個賬款交往業務都通過賬戶記錄顯示,并在每月未對在門診、住院產生的醫保費用進行核算、報表統計,核算時應利用本錢核算對各個環節進行評估和控制,經醫保財務指標對其預算進行量化[8],將月發生的申報額與醫院和社保部門進行核實核對,記入明細賬和總賬中,并將審批下來的費用明細和扣款明細進行清算、確認,合理平衡內外部結余和預算控制,使醫院醫保財務工作更具有科學性、監督性,促進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門診的費用結算

1、門診醫療費用結算統一采用廣發社保(ic卡)或現金支付方式結算。由被保險人每次到門診就醫時,出示本人ic卡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或直接支付現金結算。

2、屬于特殊病種的門診結算,收費員應核對被保險人的特定病種醫療卡,把相關的`診療數據通過大醫保結算系統上傳到社保結算中心,根據返回的信息結算。

(二)住院的費用結算

1、被保險人入院時,住院收費處應核實被保險人的ic卡及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在規定的時間內為被保險人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并將資料及時市社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上傳資料的,應在獲得有關資料的同時,報市社保局備案后,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登記手續。

2、被保險人出院時,應根據《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通過大醫保結算系統,將相關的結算數據上傳至醫保結算中心進行結算,收取被保險人住院費用總額中被保險人應自付的部分,被保險人或其家屬在社會保險住院結算單上簽字作實。其余屬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會局與定點醫院機構結算。

3、每月的被保險人住院結算情況、收費明細資料和有關的住院資料應按時送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

4、在被保險人辦理住院登記及結算時,有任何疑問,收費員應文明用語,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險人宣傳新的醫療保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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