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推進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大理市殯葬改革實施方案篇一
殯葬改革是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的社會改革,是一項移風易俗的社會改革,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是社會主義黨風政風民風的新風向,也是保護土地合理利用及生態環境,倡導厚養薄葬的重要舉措。目前我鎮各村街由于對殯葬改革工作認識不到位,大操大辦(使用棺木、操辦酒席、歌舞雜耍等)現象依然十分嚴重。為徹底改變落后局面,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民政部等十六部委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河北省殯葬管理條例》、《河北省政府關于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和河北省民政廳、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實施方案》《廊坊市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工作的實施方案》(廊文明[2018]17號)文件精神,經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提倡厚養薄葬理念,形成喪事從簡之風。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鎮范圍內的死亡人員一律實行火葬(火化地點為文安縣殯儀館),禁止使用壽木(棺材),建議使用骨灰盒,骨灰盒控制在2000元以下。
2、嚴格執行喪事從簡的原則,全鎮范圍內喪事辦理一律不準大操大辦。一是食品安全方面,理事會從業人員選取有備案證和健康許可證的,保證安全用餐標準,防止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忙活人控制在30人以下,不發煙,為自愿無償服務,待客飯菜每桌(10-12人),價格控制在200元以內(包括主食、大鍋菜、燉碗、菜碟不超8個),建議取消煙酒;二是文明祭奠方面,農村傳統音樂會只聘請一班;取消歌舞、軍樂、戲曲、雜耍、哭靈、二人轉等既不尊重逝者,且敗壞村風民風的揮霍浪費行為;三是環保祭祀方面,禁止燃放煙花鞭炮,改為電子炮;禁止使用車、馬、人、紙活等迷信用品,鮮花、花圈等各類喪葬用品一律從儉。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殯葬改革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成立新鎮鎮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扶貧辦,辦公室主任由韓克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鄭建昌同志擔任,負責全鎮殯葬改革具體工作。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本村街該項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鎮黨委、政府與各村黨支部、村委會簽訂目標責任書。
2、動態管理。各村在發生人員死亡情況的當日或次日向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食安辦報備相關情況,由村黨支部、村委會負責與事主簽訂“喪事從簡”承諾書,并監督執行。
3、嚴查嚴處。凡出現變換方式搞變通等一切違反上述要求的行為,對當事人及總管、村干部等所有涉事人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阻礙干擾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聚眾鬧事、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推進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大理市殯葬改革實施方案篇二
;“深化移風易俗、推進殯葬改革”工作調研報告范文
為深入推動xx市殯葬改革和移風易俗工作,進一步推動文明治喪、集中安葬工作,xx市民政局有關人員3-11月份,通過實地查看、走訪座談、問卷調查、外出調研等方式,對殯葬領域突出問題、村級公益性公墓管理和禁燃禁放工作進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殯葬改革基本情況
xx市轄區面積x平方公里,總人口x萬,下轄x個鄉鎮,x個街道,x個村居單位。年死亡人口x人左右,現有殯儀館1處、經營性公墓1處、村級公益性生態公墓x處。xx市自1998年起火化率連續20年保持100%,2017年年底xx市被定為全國殯葬綜合改革試點單位。當前xx市殯葬改革推進情況如下:
資金保障情況:為深入推進殯葬改革,治理亂埋亂葬。xx市2017-2018年,市財政配套村級公益性公墓建設以獎代補資金2460萬元,規劃建設村級公益性公墓85處;為引導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年投入獎勵資金x余萬元,按照x元/每例標準進入公墓安葬的進行獎勵;為治理主要道路、高速、鐵路沿線有礙觀瞻墳墓,配套綜合整治獎勵資金每年x萬元,對采取綠化遮擋、遷移等措施的老墳進行補助。
創新殯葬管理工作:制定了《xx市骨灰跟蹤管理制度》、《xx市濫建亂葬專項整治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xx市鄉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指導意見》、《關于調整xx市村級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的通知》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明確部門職責,規范村級公墓建設,降低群眾喪葬負擔,并將殯葬改革(亂埋亂葬治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
改革成績:2017年-2018年度,xx市規劃新建了村級公益性生態公墓85處,當前已有x處完成建設任務并投入使用,基本實現了村級公益性公墓全覆蓋;完成了全市存量墳墓摸排建檔工作,全市范圍內共計摸排出活人墓x棺,其中規劃控制區內活人墓x棺,規劃控制區外已建老墳x棺。摸排出道路沿線重點區域有礙觀瞻墳墓x棺,規劃控制區外存量活人墓數量尚多;全市各鄉鎮年度組織了主要道路、鐵路、高速公路沿線有礙觀瞻墳墓的綜合整治工作,截止11月份,共綠化整治墳墓x余棺,遷移有礙觀瞻墳墓x棺;全年嚴格落實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引導工作制度,到11月底,xx市死亡人數x人,集中安葬人數x人。公墓實際集中安葬率x%,較去年同期公墓集中安葬率增長x%,剔除專項整治前規劃控制區外老墳安葬因素,全市新增骨灰公墓集中安葬率已達到x%。
二、當前殯葬改革、移風易俗工作存在的問題
1、村級公益性公墓監管力量薄弱,常態化監督管理模式亟待建立。村級公墓有村(居)委會管理,人員信息化水平不高,多數是安排人員兼職管理,管理水平不高。市殯葬管理所剛剛成立尚處于建章立制階段,且人員少,面對龐大數量的村級公墓等殯葬服務單位監管,力不從心。
2、移風易俗工作任重道遠,喪葬惡習仍有待改變。操辦喪事在公共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沿路鳴放電子禮炮、拋撒紙錢、民間喪葬樂隊參與喪葬服務等行為有待治理。
3、村級公益性公墓管理缺少資金保障。村級財力薄弱,公墓收費又本著保本微利的原則,公墓維護管養資金,應急災害處置資金都無從出處。從原有45處公益性公墓來看,由于管護資金有限,群眾滿意度不高。
三、對策與建議
1、整治喪事擾民。加強喪葬動態管理,嚴禁在治喪過程中違規使用擴音器材、高聲喧嘩,嚴格控制治喪過程的各種噪音產生,確保周邊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禁止在喪葬過程中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鳴放電子禮炮;禁止在居民區、城區街道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建靈棚、擺設花圈;禁止喪葬樂隊提供有償喪葬服務;禁止在非宗教場所開展宗教活動。
2、整治出殯游街。加強出殯過程監管,殯儀車接至遺體停放處服務,禁止喪葬過程中拋撒紙錢;嚴禁喪事游街、繞行、招搖、跪拜等影響交通和市容市貌等行為。
3、整治違規車輛。全面禁止違規使用各類電子禮炮;嚴厲查處違規改裝遺體接運車輛、電子炮車。
4、整治殯葬市場。以“殯葬服務一條龍”服務商家為重點,整頓殯葬服務市場,規范喪葬用品經營行為。嚴禁商家從事封建迷信活動,提倡文明節儉治喪;嚴格查處花店和喪葬用品店超范圍經營、無照經營、占道經營、出攤經營等行為;加強石材生產企業個體監管,查處違規生產超標準墓碑等行為;加強對喪葬樂隊、和尚道士等喪葬表演人員的監管和引導。
5、推進綠色殯葬。整治“青山白化”,加大“三線四邊”青山白化現象的治理力度。嚴禁私自新建、修擴建墳墓,堅決制止亂埋亂葬,對違法出售山林建墳和亂埋亂葬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6、樹立殯葬新風。加強宣傳,引導廣大干部群眾自覺抵制陳規陋習和封建迷信活動,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責任追究,倡導節地生態安葬,定期組織集中樹葬、江葬形式的安葬活動,并為不保留骨灰的逝者建立統一的紀念蛇蛇。推行鮮花祭祀、植樹祭祀、網上祭祀、家庭追思會等文明健康的祭奠儀式,禁止在墓地燃放煙花爆竹和燒香蠟紙錢,減少空氣污染,杜絕火災隱患。
四、下一步需開展的工作
1、加強殯葬執法力量。聯合文旅委、民宗局、市場監管局、安監局、公安局、交通局、國土局、林業局等相關部門加大對違規殯葬行為和違規殯葬服務的治理工作。
2、大力宣傳移風易俗、文明殯葬。持續將深化“移風易俗、文明治喪”推動殯葬改革的意義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要讓群眾認識到喪葬習俗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爭取社會廣泛支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弘揚文明喪葬新風。
3、逐步實施殯儀館(公墓)區域重點殯葬場所禁燃禁放,指導市殯儀館(渡口公墓),創新祭祀方式,及時掌握殯儀館(渡口公墓)區域內治喪祭掃活動相關信息,做好事前勸導、事中監督和殯葬服務工作,引導市民采用鮮花、絲帶、寄語卡片等安全環保方式祭祀,利用清明、冬至等傳統祭奠節日,開展鮮花換爆竹、紙錢,舉辦公祭儀式、集體落葬儀式等活動,著力為市民營造安全、文明的祭祀環境。
相關熱詞搜索:;推進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大理市殯葬改革實施方案篇三
;儀隴縣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序推進我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提高農業用水效率,促進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6〕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7〕5號)和《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span=""南充市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府辦發〔2017〕2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治水方針,圍繞糧食安全和用水安全,突出問題導向,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實現政府和市場協同發力,促進農業節水和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
二、改革目標
到2025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農業供水成本、有利于節水和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基本建成計量設施完善的農田水利工程體系;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
定額管理普遍實行,先進適用的農業節水灌溉技術措施廣泛應用;農業用水價格總體達到水利工程運行維護成本水平,具備條件的供水單位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建立起可持續的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農村基層用水組織規范組建、長效運轉,農業水費計收基本到位。
三、實施步驟
我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分兩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2017—2020年):在思德水庫灌區率先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成全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經驗總結。
第二階段(2021—2025年):運用第一階段改革成果,在全縣其他中、小型灌區全面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到2025年末,基本實現全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目標。
四、主要工作
(一)夯實農業水價改革工程基礎
水務部門對現有農田水利工程基本狀況、計量設施的情況進行摸底,有針對性地安排供水體系建設。
1.配套供水計量設施。在公共財政投資新(改、擴)建的農田水利工程(包括水務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建設的水利設施)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同時同步建設灌溉計量設施,尚未配備計量設施的已建工程要通過改造補足配齊。合理確定供水計量控制層級,骨干工程全部實現斗口及以下計量供水;小型灌區和末級渠系根據管理需要細化計量單元,末級
渠系的分界點必須設置供水計量設施,末端計量到斗渠口。按照經濟適用、滿足取用水管理和計量收費需要的原則,因地制宜靈活采用當地群眾易于接受的測水量水方式和方法。小型灌區可采用“以時折水”“以畝折水”等計量方式。灌區骨干工程一般由管理機構負責供水計量,末級渠系控制范圍可由基層水管單位或農村基層用水組織計量。
2.完善農田灌溉工程體系。以縣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為依據,整合涉農資金,統籌農田水利、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灌區節水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國土整治、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建設等項目,建設和完善各型渠系。針對不同地區、各類型灌區工程設施短板,突出重點,完善末級渠系和田間配套工程,暢通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各型水庫灌區,注重工程設計,配套建設輸水渠系及節水灌溉工程,推廣自流管道灌溉、田間軟管或噴灌、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設施。小水源(山坪塘、石河堰)灌區,要在第二步完成時限內,配套建設灌溉設施。
3.推廣節水技術和措施。依托末級渠系節水改造、節水灌溉配套工程建設和農業結構調整,推廣應用各類農業節水措施,實現農業用水精細化管理。各地根據水資源條件和糧食作物、經濟作物不同特點,廣泛應用渠道防滲、渠改管和智能水表等新工藝、新設備,大力推廣管灌、噴灌、滴灌、滲灌等高效節水技術。采用田間土地整平技術和深松整地、
覆蓋保墑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
(二)建立農業初始水權制度
探索建立水權交易制度,制定農業初始水權分配方案,將水權交易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最大限度地釋放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活力。
1.合理制定農業用水控制指標。依據本區域水源總量情況、農業灌溉用水定額、產業發展水平和歷年用水量確定農業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并逐級進行分解。將農業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解到灌區斗渠、農渠等工程單元或鄉鎮、村集體、農村基層用水組織等用水主體,具備條件的可分解到具體用水戶或地塊,明確農業用水主體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
2.明確農業初始水權。根據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核定用戶灌溉用水量,在保障合理灌溉用水的基礎上,按照適度從緊的原則,分配給工程單元或終端用水主體,明確其獲得的農業初始水權,向用戶(用水單位或個人)頒發注明了“水源、水量、用途、期限、轉讓條件”的水權證書,明確用水權利和義務。水權證書采取動態管理,期間因許可水量發生變化、土地流轉或土地用途發生變化而導致農業水權轉移變化的,須經發證單位調整并重新核發。
3.建立水權交易制度。鼓勵用水戶節約用水,允許農業水權流轉,在有條件的地區,節余水量可以轉讓交易。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時,農業水權一并流轉使用。探索將水權交
易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不影響糧食生產基本用水的前提下,保障用水戶獲得節水收益。政府或其授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灌區管理單位可予以回購。在滿足區域內農業用水前提下,可將節水量跨區域、跨行業轉讓。縣水務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水權交易規則并監督實施。
(三)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
按照有利于促進農業節水和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業水價政策和制度;按照分級、分類、分檔制定農業水價,規范農業用水定價調價行為。
1.分級制定農業水價。農業水價按照《四川省政府定價目錄》規定實行分級管理。大中型灌區骨干工程農業水價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具備條件的可以實行協商定價;大中型灌區末級渠系、小型灌區以及社會資本投資興建的供水工程,鼓勵實行協商定價,也可以實行政府定價。實行政府定價的,按照價格管理權限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程序進行成本監審,綜合考慮供水成本、水資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戶承受能力,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環節水價。實行協商定價的,由供需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有利于促進節水、保障工程良性運行和農業生產發展的原則確定。
2.積極實行分類水價。根據國家、區域農業發展政策,區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類型,區分缺水程度、供水來源,實行分類水價。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用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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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施 方 案
二0一九年二月
1 紅旗小學殯葬改革工作
實 施 方 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校《殯葬管理條例》,大力推進殯葬改革,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殯葬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殯改工作全局,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目標,以提高火化率、倡導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大興移風易俗之風,全面推進殯葬改革工作。
二、目標和任務
1.提高火化率。把提高火化率作為殯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抓緊抓好。以大力宣傳法律為手段,從思想根源上認識到殯葬改革是一項造福國家社會、造福子孫后代的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堅決遏止遺體土葬。
2.清理整頓。積極配合縣殯改領導小組的專項活動,集中力量對我校教師及其親屬喪葬情況進行嚴格的清理整頓,杜絕喪葬鋪張浪費、污染環境、棺槨土葬的行為。
三、成立組織加強領導抓好此項工作。成立殯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黨組書記、校長任組長,其他全體教師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校長任主任,主任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四、方法與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殯改工作氛圍。從今年開始,我校將對
2 殯葬改革作集中宣傳,同時對違反殯改條例的喪葬戶進行面對面教育。切實做到人人皆知殯改工作的意義。
2.加大獎懲力度。對拒不執行殯葬改革的,將依法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觸及法律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本校殯改工作采取及時通報、半年小結,年終總評的辦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四、嚴明紀律
全校共產黨員,各領導要帶頭執行黨和國家的殯改政策,自覺遵守殯改規定,做好親朋好友和身邊群眾的思想工作,堅決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罰代葬的行為,對干部及其親屬偷埋土葬的,一經發現要堅決追究責任。對以罰代葬接受賄賂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織金縣紅旗小學
二0一九年二月
推進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大理市殯葬改革實施方案篇五
;文昌市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瓊發〔2017〕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市場決定、放管結合、改革創新、穩慎推進原則,深入推進各項價格改革,完善重點領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政府定價制度,加強市場價格監管,按時完成省委省政府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任務部署,為建設“實力文昌、活力文昌、魅力文昌”營造良好價格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決定。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凡是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按照省政府部署,落實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運輸、醫療、教育、環境等領域價格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
——堅持放管結合。進一步增強法治、公平、責任意識,尊重企業自主定價權、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優
化價格服務,促進商品和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交易。政府定價領域,必須嚴格規范政府定價行為,堅決管細管好管到位;經營者自主定價領域,要通過健全規則、加強執法,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和促進公平競爭,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
——堅持改革創新。在價格形成機制、監管方式上探索創新,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推動價格管理由直接定價向規范價格行為、營造良好價格環境、服務宏觀調控轉變。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
——堅持穩慎推進。價格改革要與財政稅收、收入分配、行業管理體制等改革相協調,合理區分基本與非基本需求,統籌兼顧行業上下游、企業發展和民生保障、經濟效率和社會公平、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等關系,把握好時機、節奏和力度,切實防范各類風險,確保平穩有序。
二、深化重點領域價格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
(三)農產品價格改革。落實國家補貼政策和稻谷收儲制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探索推行農產品價格保險機制,降低市場價格風險,保障農民收益。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加強主要農產品和特色農產品成本調查、分析,為政府制定農產品價格、農業補貼政策提供數據支撐。
(四)能源價格改革。落實省政府各項電價、氣價改革措施,理順居民用氣階梯價格。
(五)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市
場調節價政策。根據海南省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實施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分類管理,深入開展公立醫療機構收支結構調研,合理調整基本醫療服務政府指導價,重點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落實分級定價政策,根據醫療機構等級、醫師級別和市場需求等因素分級定價,以價格杠桿引導患者合理就醫。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監管,建立醫療費用信息化監管平臺,提高醫療服務、藥品價格透明度。
(六)交通運輸價格改革。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票價,研究建立與運營成本、政府補貼相適應的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機制,推動新能源汽車政策落實。完善巡游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建立出租汽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做好網約出租汽車價格登記管理。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開展物業小區停車場收費改革,為推廣小區街區制創建價費環境,研究出臺有利于促進停車設施建設、有利于緩解市區交通擁堵、有利于公共資源利用的停車收費標準。規范公交、出租、港口、車站、停車場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
(七)水價改革。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水價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合理制定城市供水價格,落實農村供水“一戶一表”并抄表收費到戶,實現農村居民用水同網同價。
(八)教育收費改革。加大學前教育政府投入,穩定學前教
育收費水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加強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的指導和監管,落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政策。鞏固教育收費治理成果,創新管理模式,建立教育收費管理清單制。
(九)公用事業和公益性價格改革。清晰界定政府、企業和用戶的權利義務,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合理調定基本服務價格,推動社會資本投資公用事業。強化養老服務價格分類管理,完善殯葬服務收費管理,落實好特定人群養老、殯葬免費政策,合理調定政府定價項目收費標準。加大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十)旅游價格改革。規范旅游要素價格管理,構建公平、公正、有序、誠信的旅游市場價格環境。完善旅游價格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動態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制。穩定航天發射等重要活動期間旅游價格水平,規范旅游價格秩序。
(十一)涉企收費改革。嚴格落實國家、省出臺的取消、停征和減免收費的政策,清理規范社會團體收費行為,嚴禁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資源強制向企業收取費用。加強對第三方收費行為的監管,對中介服務收費進行清理規范,加強中介收費清單目錄的動態管理。
三、貫徹落實節能環保價格政策,促進生態保護
(十二)落實節能減排價格政策。執行環保電價、超低排放電價、差別電價、電動汽車用電扶持性電價等一系列價格政策,
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價格,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進污水處理收費改革,提高企業主動治污減排的積極性。擴大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范圍,適時調整收費標準,推動社會資本投入并形成一定的市場競爭局面。
(十三)完善提高社會節約意識的價格政策。完善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加快供水、供電“一戶一表”建設和改造,擴大居民階梯水價、氣價覆蓋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
四、建立健全政府定價制度,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十四)規范政府定價程序。嚴格落實政府定價目錄清單及與定價相關的管理辦法、定價機制、成本監審規則,進一步規范定價程序。落實定價過程中的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集體審議、專家論證等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定價聽證目錄、聽證程序,鼓勵第三方提出定調價方案建議、參與價格聽證,對醫療等技術性、專業性較強的價格制定,建立健全專家論證會機制,提高價格制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權威性。
(十五)加強成本監審和成本信息公開。堅持將成本監審作為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的重要程序,嚴格執行成本監審目錄和成本監審辦法,重點推進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等領域的成本監審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成本監審,落實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的經營者公開成本的管理辦法,推進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前成本監審結論公開。
五、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與執法,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
(十六)規范和引導市場價格行為。針對社會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開展課題調研,探索創新價格監管方式和工作機制。在經營者自主定價領域,對經濟社會影響重大特別是與民生緊密相關的商品和服務,落實價格行為規則并完善監管措施。針對醫療、教育、物業服務、景區景點、停車保管等市場競爭不充分、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市場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的行業,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完善明碼標價、收費公布公示等制度,增強價格和收費的透明度,在尊重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的同時,保障消費者的價格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
(十七)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加強市場價格動態監管,加強明碼標價檢查,依法查處價格欺詐、牟取暴利、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制定并公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實行“雙隨機”抽查。加強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重要節假日等敏感時期的價格監管,著力查處醫藥、教育、涉農、旅游、交通等民生領域的價格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
(十八)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密切關注競爭動態,建立健全壟斷線索收集機制,加強線索的收集和上報,拓寬案件線索來源。對涉嫌壟斷行為及時上報省政府主管部門,并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開展反壟斷調查。落實競爭政策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大對市場準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等方面的審查力度,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
(十九)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充分發揮價格舉報平臺作用,暢通群眾價格訴求渠道,妥善化解價格矛盾。加快推進價格誠信建設,開展價格誠信單位創建活動,設立價格失信者“黑名單”,對構成價格違法的失信行為予以聯合懲戒。探索建立鎮(場)、村(社區)價格監督員隊伍,完善價格社會監督網絡。完善輿論監督和引導機制。
(二十)推進寬帶網絡提速降費。加強電信資費行為監管,督促企業落實明碼標價,清理寬帶網絡建設環節中存在的進場費、協調費、分攤費等不合理費用,推進寬帶網絡提速降費,為“互聯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六、落實價格調控措施,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
(二十一)加強價格水平調控。落實重要商品價格調控任務,健全價格異常波動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應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合理引導市場價格預期。
(二十二)完善價格服務體系。落實價格監測分析和預警機制,分析研判本地市場價格形勢,為價格調控決策提供依據。加強認證隊伍建設,依法為司法機關、紀檢監察和政府行政工作提供涉案、涉稅等財物價格認定服務。構建高效便捷的價格爭議糾紛調處機制,推進價格爭議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機銜接。
(二十三)完善“菜籃子”保供穩價措施。嚴格落實“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和年終考核機制,細化和完善“菜籃子”十項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在生產、流通、銷售各環節綜合施策,穩定
“菜籃子”價格,保持基本蔬菜品種價格在調控范圍。綜合考慮候鳥型人群需求,完善農產品市場建設布局,推進我市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完善蔬菜等“菜籃子”產品的儲備、調運方案,保障節假日、災害天氣期間“菜籃子”產品價格基本穩定。
七、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協調。價格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鎮(場)、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建立推進價格機制改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市物價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溝通協調,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出現的問題。要依據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價格改革、調控和監管政策文件精神,抓緊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狠抓落實,確保政策法規落地生根,全面推進依法治價。
(二十五)加強能力建設。不斷強化價格監測預警、成本調查監審、價格調控、市場價格秩序監管執法、價格認證、價格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隊伍和能力建設,努力提高人員素質。大力推進價格信息化建設,為增強價格調控監管服務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十六)兜住民生底線。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始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推行涉及民生的價格改革時,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特別是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可能影響,做好風險評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實和完善社會救助、保
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特別是對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二十七)做好輿論引導。加大對全面深化價格改革、規范政府定價、強化市場價格監管與執法等方面的宣傳報道力度,加強新聞發布,堅持宣傳引導與改革措施同步實施,創新宣傳方式方法,準確解讀各項政策措施,及時引導輿論,傳遞有利于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好聲音和正能量,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妥善應對突發輿情,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附件:文昌市價格機制改革責任分解表
附件
文昌市價格機制改革責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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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深化殯葬改革,推行節地生態安葬,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省殯葬管理條例》《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辦發〔**〕65號)《中共**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臨辦發〔**〕3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殯葬改革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推進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群眾負擔為宗旨的殯葬改革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緩解資源環境承載壓力的迫切需要,符合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客觀自然規律和我縣生態立縣的基本要求。推行殯葬改革,實行火葬,是一項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的社會改革。縣委、縣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殯葬改革工作,采取措施推動,但由于歷史原因,殯葬工作起步較晚,加之殯葬基礎設施不完善、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滯后,殯葬改革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殯葬改革任務十分艱巨。
各鄉(鎮)、各部門要深刻理解殯葬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銳意進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把殯葬改革作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扎實推進,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注重引導、創新發展,分類指導、統籌推進的基本原則,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建立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和現代殯葬治理體系為抓手,著力推進殯葬管理法治化、骨灰和遺體處理生態化、惠民殯葬和獎補制度化、殯葬服務標準化,大力倡導移風易俗,樹立“文明節儉治喪、生態節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風尚,培育形成齊抓共管,群眾自覺參與的惠民、節地、生態、綠色殯葬新格局。
三、工作目標
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加快殯葬執法和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基本實現“文明殯葬、移風易俗,簡樸節儉殯葬方式得到認同遵守;
惠民殯葬、救困助難,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實;
人文殯葬、公益規范,城鄉殯葬服務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綠色殯葬、保護環境,節地生態葬法比例逐年提高;
法治殯葬、強化監管,違法違紀殯葬活動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末,實現財政供養人員、火化區居民死亡后100%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年,做好勐捧鎮、南傘鎮、勐堆鄉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掃尾工作,啟動忙丙鄉、木場鄉、鳳尾鎮、軍賽鄉農村公益性公墓土地落實。火化區火化率達到60%,骨灰或遺體入公墓集中安葬65%,節地生態安葬比例達30%。**年,火化區火化率達到80%,骨灰或遺體入公墓集中安葬90%,節地生態安葬比例達32%。
四、主要措施
(一)開展公益殯葬。建立政府對殯葬事業的投入機制,加快推進鄉(鎮)農村及村級公益性公墓建設步伐。引導農村居民遺體火化進入骨灰公墓安葬,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鼓勵少數民族群眾在固定區域火化遺體和遺體深埋不留墳頭的綠色安葬方式。適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按照公園式、生態化的標準合理布局經營性公墓,引導社會力量投資興建經營性公墓和骨灰堂(塔),以滿足不同層次的喪葬消費需求。
(二)實施惠民殯葬。按照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健全完善惠民殯葬政策措施,加大殯葬公共服務供給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增強惠民殯葬公共財政保障能力。落實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或補貼措施,農村居民死亡進入殯儀館火化并選擇在縣經營性公墓及本鄉(鎮)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殯儀館火化基本費、運尸費,并給予一次性安葬獎勵**元,所需資金由縣財政全額承擔,列入縣財政預算支出。鼓勵少數民族群眾對死亡人員在固定區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墳頭或者深埋遺體不留墳頭的節地型綠色安葬方式。對實行綠色安葬方式的死亡人員家屬給予一次性安葬獎勵3000元,所需資金由縣財政全額承擔,列入縣財政預算支出。
(三)落實法治殯葬。加強殯葬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有效提升執法監管能力,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加強公墓監管,堅決取締非法公墓,糾正違規建設墳墓,治理亂埋亂葬,打擊破壞林地資源行為,堅決查處超面積墓穴、超標準墳墓和公益性公墓非法經營的行為,公墓內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公墓總面積的60%,墓穴間通道寬度不得少于1米。骨灰公墓的單墓穴占地不得超過1平方米,單人或雙人墓穴均不得超過1平方米,墓碑限高80厘米,不得建石圍欄,禁止建豪華墓。遺體集中安葬區,不得亂埋亂葬,建設單具遺體安葬和雙人合葬占地分別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的節地型墓位,單人墓占地不超過4平方米,雙人墓占地不超過6平方米。
(四)嚴格殯葬執法。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殯葬管理的法規政策,大力推進殯葬執法管理工作。對違反規定觸犯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嚴禁以罰代法,特別要加強對國家財政供養人員的監督管理。
1.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及駐鎮康部隊干部戰士死亡后,其遺體處置實行備案制,即上述人員亡故后,喪屬應及時將遺體處置情況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備案,不進行火化、不進入公墓安葬或不寄存骨灰,未取得《火化證》、《墓穴證》或《骨灰寄存證》的,不發給喪葬費及一次性撫恤金。
2.嚴禁火化后二次裝棺土葬,嚴格執行憑火化證及墓穴證或骨灰寄存證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制度。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督促干部職工(包括離退休人員)填寫好《活人墓建立情況報告表》,實行現有活人墓備案制,文件下發至**年12月1日止,單位加蓋公章同《活人墓建立情況報告匯總表》報縣民政局備案,財政供養“活人墓”當事人、配偶、子女分別報備,對遲報、瞞報、謊報的,一律嚴肅處理。
3.殯儀館車輛運送遺體途中,任何組織、任何村委會、任何企業、任何村寨、任何民族、任何個人不得阻攔,以暴力威脅和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阻礙者按妨礙公務論處,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傳染病人、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非本縣戶籍在縣域內死亡人員(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和無名尸一律運至殯儀館實行火化。
5.堅決取締無照經營殯葬用品商店、煙花爆竹、香紙、冥幣銷售點。
(五)加大治理力度,整治違規行為。火化區內,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杜絕違規喪葬”的原則,清理整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退耕還林地修建墳墓、亂埋亂葬、建活人墓、超標準建墓等行為。要將遺體埋葬公墓化、治理亂埋亂葬作為殯葬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力量堅決打擊火化區內新建死人墓、活人墓,一經發現,責令其拆除并恢復土地原貌。
(六)全力提高火化率。把推進火葬作為深化殯葬改革的重點,加快改革傳統土葬方式。本《意見》出臺后,凡是火化區內的喪者,遺體一律實行火葬(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各鄉(鎮)、各部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殯葬改革重要性,所有財政供養人員需簽訂《財政供養人員帶頭實行火葬保證書》和《財政供養人員帶頭實行土葬改革保證書》,帶頭執行綠色節地生態葬法,并入公墓安葬,實現所有財政供養人員100%身故后火化(在經營性公墓未建好前身故的,骨灰一律實行殯儀館寄存)。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把殯葬改革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日常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要把殯葬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把殯葬改革納入改善人居環境和美麗鄉村建設重要內容,建立“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殯葬改革工作新格局。將殯葬改革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逐級建立健全殯葬管理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細化工作措施。縣政府成立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縣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縣委組織部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人大常委會民族法制工委、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局、縣公安局、縣林業局、縣民宗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司法局、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政府法制辦、縣人民法院等部門參與的殯葬改革領導機構,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殯葬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明確細化本部門的具體工作任務,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推動殯葬改革工作積極有序開展。
各鄉(鎮)要積極引導村組把殯葬改革的各項要求納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和居民守則,使居民自覺主動支持喪葬習俗改革,并加強對轄區公益性公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確部門職責。
縣紀委監察委:負責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執行殯葬改革政策的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對違反殯葬管理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縣委組織部:負責加強對黨員、干部喪葬活動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禁止黨員、干部在喪葬活動中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加強對黨員、干部喪葬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對違反殯葬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采取組織措施。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積極響應黨的號召,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及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殯葬改革政策,帶頭倡導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新風尚。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各類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方式,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引導工作,營造有利于殯葬改革的輿論氛圍;
及時宣傳報道殯葬改革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倡導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
把殯葬改革有關內容納入文明創建范圍的重要內容,作為文明單位評比的重要依據。
縣人大常委會民族法制工委:對全縣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將殯葬設施建設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好項目立項和向上申報等工作,積極爭取建設資金。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臨發改費發〔**〕32號),加強對殯葬服務市場價格的指導、監管,依法查處殯葬服務亂收費行為。
縣民宗局:負責做好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的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引導少數民族推進殯葬改革,積極宣傳做好遺體深埋不留墳頭,火化不立碑,推行火化和節地生態安葬等工作。協助做好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的殯葬管理以及相關殯葬從業人員的監管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查處干擾、阻礙殯葬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對占用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辦理喪事活動妨礙公共秩序、危害公共衛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依法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做好死亡人員戶籍注銷登記和死亡人員統計工作,及時處置涉及殯葬改革的突發事件,對在火化區內無名無主或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遺體進行檢驗鑒定,辦理相關手續(出具〈死亡證〉)后及時通知殯儀館就地火化。
縣民政局:負責履行推進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監督殯葬服務。協助經營性公墓建設的申報工作,指導、督促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加強公墓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配合宣傳部門做好殯葬改革政策法規宣傳,積極倡導文明節儉的新型喪葬方式。負責檢查督促各鄉(鎮)落實殯葬改革目標管理工作。
縣司法局:負責將殯葬改革法規、政策納入普法宣傳教育內容,采取不同形式,通過不同途徑,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工作。為殯葬服務單位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指導基層司法機構開展好民間殯葬工作矛盾糾紛的調處。
縣財政局:根據殯葬事業發展需要,統籌整合各項資金,引導建立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的多元投入機制,保證殯葬基礎設施建設的必要投入,加大對公益性殯葬事業的投入力度,將殯葬改革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貫徹好《鎮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農村公益性公墓規劃建設的實施意見》,將火化免除基本喪葬費用,對生態安葬實行獎補,對公益性公墓建設加大財政扶持等補助資金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加強殯葬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做好對國家公職人員按殯葬改革政策發放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監管。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落實國家職業目錄清單制度,大力支持殯葬職業技能鑒定培訓工作。加強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遺屬社保工資的監管。嚴格按照殯葬改革政策的規定要求計算財政供養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及遺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對違反殯葬管理法規政策規定的一律取消喪葬撫恤等補助。
縣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局:加強對公益性墓地、經營性公墓的土地審批管理,對符合用地條件的,應優先滿足殯葬用地需求;
依法嚴格查處將集體所有土地非法作為墓地轉讓、倒賣等行為;
查處非法占用耕地建墳、非法買賣土地建墳、非法毀壞耕地采石打碑造墓等行為。負責對殯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實施審批把關,指導殯葬服務單位抓好生態保護,加強殯葬設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負責對殯葬設施的污染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殯葬改革活動中影響和破壞飲用水水源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殯葬行為。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涉及殯葬基礎設施建設的審批事項,依法按政策主動服務。將殯儀館、公墓等殯葬設施布局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集鎮、村莊的總體規劃,嚴格管理。合理規劃殯葬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科學論證確定公墓選址,墓址應避開“三沿六區”(即:公路、鐵路、河道沿線,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旅游區、住宅區、開發區、壩區),避開村莊、水源、林地、耕地,充分利用荒山瘠地。加強對占用城市道路、公共設施等地搭設靈堂(棚)、游喪、拋灑冥幣、紙錢、燃放鞭炮等影響市容市貌行為進行查處治理。
縣林業局:負責依法制止和查處非法占用林地、非法買賣林地和破壞森林資源建墳等行為,責令違法用地單位和個人對遷(平)墳后的林地限期恢復植被。負責指導和督促對公墓、殯儀館、火化場等建設業主依法辦理征(占)用林地相關手續,指導、支持開展生態安葬。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采取靈活多樣、生動活潑、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宣傳國家、省、市、縣殯葬改革的法規、政策;
宣傳各地在殯葬改革過程中取得的成果和經驗,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和表率作用;
宣傳各地群眾革除喪葬陋習、實行綠色生態葬法和創建文明祭祀新風尚的典型事例,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助推殯葬改革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嚴厲查處非法經營治喪文化用品行為;
依法對文物保護區內違反殯葬管理規定修建墳墓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加強對醫療機構按規定開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和人口死亡信息報送的監管,督促醫療機構加強與殯葬機構銜接配合,及時、規范安排遺體接運事宜,防止遺體回流農村,造成非法土葬。加強各醫療機構太平間監管,不得將醫院太平間承包給個人。禁止醫療衛生機構銷售喪葬用品和開展有償殯儀服務活動。加強對救護車輛的管理,嚴禁醫院救護車搞營業性接運遺體行為;
指導殯儀服務單位做好殯儀車輛、設施設備及服務場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強殯葬用品市場的規范和管理,依法查處非法制造、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喪葬用品、提供殯儀服務以及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的行為。負責做好民間殯葬服務單位經營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經營性公墓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政府法制辦:負責做好殯葬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工作,對殯葬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殯葬執法相關法律支持。組織、宣傳有關殯葬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提高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水平。
縣人民法院:負責加大對殯葬違法行為的審理和執法力度,及時糾正殯葬違法行為,依法強制執行。
(三)提高管理質量。加強對殯儀服務員工的技能培訓和崗位培訓力度,強化職業道德教育,建設一支思想作風過硬、文化素質較高、業務能力較強、熱愛殯葬事業工作的人才隊伍,為殯葬事業科學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加大殯葬執法力度,建立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舉報獎勵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買賣耕地、林地修建活人墓或安葬遺體的,舉報人可向縣、鄉(鎮)民政部門進行舉報。
(五)嚴格督查力度。將殯葬改革成效作為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任務明確、職責明晰、賞罰分明的殯葬管理考核監督體系。嚴格執行《中共**市紀委、**市監察局印發〈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臨紀發〔**〕3號)規定。進一步完善獎懲制度,強化殯葬改革工作問責制,對殯葬改革工作推進不力、問題突出、火化率徘徊不前、亂埋亂葬現象嚴重的鄉(鎮)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問責;
對黨員、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未按相關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干擾殯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動,大操大辦,利用喪事借機收斂錢財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對殯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火化率明顯上升、殯葬改革目標任務完成較好的,予以通報表揚。紀檢監察機關要對公職人員在殯葬改革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為深化殯葬改革提供紀律保障。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農村工作會議暨新農村建設現場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入推動殯葬改革,整治農村無序無度造墳等亂象,推進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鄉村振興發展,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中辦發〔**〕23號)、民政部等16部門《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5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全面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贛辦發〔**〕1號)、中共貴溪發辦《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貴辦發〔**〕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減輕群眾喪葬負擔”宗旨,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分類實施、整體推進”的原則,把深化殯葬改革,加強殯葬公共服務與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相結合,加快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行遺體火化入墓安葬,擯棄喪葬陋習,倡導移風易俗、厚養薄葬、文明節儉治喪新風,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打造“和諧宜居、幸福冷水”提供有力支撐。
·工作目標
積極穩妥地推行文明節儉治喪新風,破除喪事大操大辦、盲目攀比、建大墓豪華墓、活人墓、薄養厚葬等陳規陋習和不良社會風氣,基本實現六個“百分百”即:全鎮轄區內遺體火化率100%,棺木處置率100%,鎮規劃區遷墳入墓率100%,“三沿六區”(即:“三沿”是指沿鐵路、公路主干道兩側可視面、河流主干道沿線兩側可視面;
“六區”是指城鎮規劃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農田保護區)可視范圍內亂埋亂葬墳墓和“城中墳、村中墳、田中墳”遷移整治到位率100%,農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設施)建設覆蓋率100%,村(居)紅白理事會建立覆蓋率100%。
·主要任務
1.大力推進公益性公墓規劃建設。將鎮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納入鎮建設規劃和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布局,做到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村(居)按照本行政區域內實際骨灰安葬服務需求,規劃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以鎮為單位建設公益性公墓建設規模一般控制在10畝以內;
行政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規模一般控制在3畝以內;
自然村控制在1畝以內。公益性公墓墓穴碑面設計統一采用臥式碑面,單人墓不得超過0.6平方米,雙人墓不得超過1平方米,墓區內要按照公墓建設要求植樹、綠化、設置通道、墓道、停車場等人性化附屬設施。
2.組織開展“治陋治亂”專項整治。各村(居)要以堵住土葬源頭為基礎,加強本區域內棺木回收、殯葬用品個體經營戶及民間殯葬從業人員管控工作,整治亂埋亂葬和辦喪擾民,樹立文明喪葬新風。
3.穩步提高遺體火化入墓率。依法穩步推進遺體火化和骨灰入墓安葬,消除遺體直接土葬和骨灰裝棺再葬,積極推廣節地生態安葬。
四、工作步驟
本著“突出重點、主攻難點、分段實施”的原則,積極穩妥的推進全鎮綠色殯葬改革工作。主要分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8年6月底前)
1.成立機構。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的殯葬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民政所,吳金彪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吳玉昆、龔文鵬、江國兵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組成人員從各相關職能部門抽調人員集中統一辦公。辦公室建立殯葬改革六支隊伍:?殯葬執法隊(由林政、民政、國土、環保、城管、規劃等部門組成);
?殯葬改革突發應急隊(由綜治、計生等部門組成);
?網監隊(紀檢辦);
④輿情處置隊(黨政辦);
⑤媒體宣傳隊(黨政辦);
⑥村(居)“紅白理事會”信息員隊等六支隊伍。
2.科學規劃。各鎮要把推進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以行政村、自然村為單位科學選址,按時按質完成農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選址、申報和建設工作。
3.廣泛宣傳。各村要召開動員大會,部署殯葬改革有關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利用廣播、微信、短信、網絡、宣傳展板等平臺,采取懸掛標語、印發宣傳單、發布公告、出動宣傳車、致群眾信等形式,大力宣傳殯葬政改革策法規及惠民殯葬獎補制度,營造濃厚的殯葬改革氛圍,使綠色殯葬改革家喻戶曉。
(二)調查摸底階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全面組織開展對轄區內風水地理從業人員(土工八腳等)登記造冊;
對轄區內所有棺木工匠、棺木經銷商和棺木店鋪進行全面登記造冊;
對轄區村(居)民家中存放的棺木進行調查摸底;
對“三沿六區”可視面墳墓全面調查摸底;
明確山主、界址、墳主等事項,登記造冊,建立臺賬。所有摸底情況7月13日前報鎮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組織實施階段(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實施公墓建設。**年9月30日前,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設。原則上完成所有行政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根據實際情況,尊重群眾意愿,經鎮領導小組同意,可建自然村公墓、自然村聯建公墓、行政村級公墓。
2.棺木回收處置。各村在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全面實施棺木回收處置,對凡在**年9月30日之前主動上交棺木的,給予每具棺木**元獎補,逾期上交的一律不予獎補,基本實現全市棺木處置“三無”目標,即:群眾家中無棺木存放,從業人員無棺木工匠,流通市場無棺木銷售。
3.全面實施火化。**年10月,適時實施全面火化,全市范圍內不分身份、不分地域,亡故人員一律實行遺體火化,不得遺體土葬和骨灰裝棺再葬,喪事活動不得大操大辦。建立健全亡故人員報告制度,形成快速反應機制,做到村(居)一旦有人死亡,村組干部第一時間上戶引導火化和喪事簡辦,并要求將骨灰進入公益性墓地(骨灰堂)集中安葬。
4.整治喪葬陋習。各村要督促風水地理從業人員、墓具制作(刻字)等殯葬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殯葬從業承諾書,規范從業;
治理“三沿六區”亂埋亂葬,認真組織開展“三沿六區”可視范圍內亂埋亂葬墳墓和“城中墳、田中墳、村中墳”遷移整治工作,將墳墓遷移進公益性墓地內,獎補**元每穴;
對無法遷移或無主墳可采取平墳就地臥碑掩埋并植樹種草,確保今后在“三沿六區”內無新建墳墓的出現;
整治全鎮在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建靈棚、辦喪擾民、沿街游喪、拋撒紙錢、燃放鞭炮、焚燒祭品等行為。
(四)常態管理階段(2019年元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各責任部門和各村要將殯葬改革工作納入日常管理,認真履職。殯葬執法部門要明確責任、落實到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發現,嚴厲打擊,防止反彈。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把全面深化殯葬改革工作同生態文明建設、新農村建設、精準扶貧、掃黑除惡等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目標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要建立健全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各村(居)要及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落實殯葬改革有關精神及責任人。村(居)要明確殯改信息員,負責轄區內殯葬信息收集和上門勸導,做到早發現、早制止,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加大資金投入。行政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用地按國家相關標準給予征地獎補,骨灰堂建設按每平方米300元予以獎補,公墓建設每穴補助1000元。整治期間遷移遺骸的基本火化費用予以減免。上述補助資金和減免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3.嚴格墓地管理。公益性墓地是為本轄區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不得從事任何營利性經營活動。公墓投入使用后,可以收取必要的墓穴建設管理費用,收費標準由村民理事會決定,所收取的費用全部用于公墓維護和管理,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公墓使用必須做到“三個嚴禁”:嚴禁委托承包給個人或其他單位經營管理,嚴禁建設超規格、豪華、家庭墓地,嚴禁炒買炒賣墓穴。
4.黨員干部帶頭。切實發揮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推動殯葬改革,即黨員干部“六帶頭”:帶頭實行遺體火化,節約土地資源;
帶頭實行生態安葬,保護生態環境;
帶頭實行節儉治喪,倡導文明新風;
帶頭文明低碳祭掃,傳承先進文化;
帶頭治理亂埋亂葬,保護綠水青山;
帶頭倡導殯葬改革,弘揚新風正氣。領導干部要加強對親屬和本單位工作人員辦理喪事活動的約束,積極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對不良傾向和苗頭性問題,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大力宣傳黨員干部推動殯葬改革的先進典型,傳播社會正能量。發揮媒體監督作用,曝光負面案例,努力營造有利于殯葬改革的良好氛圍。
5.落實部門職責。各村(居)及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村(居)要全面負責本轄區內殯葬改革工作,認真組織落實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指標任務。鎮黨辦要注意掌握黨員干部治喪情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
鎮紀檢要加強國家公職人員、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在喪事活動中的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鎮文明辦要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引導工作,將綠色殯葬改革內容納入文明鄉(鎮)、文明村(居)建設考核范圍;
鎮新村辦要將農村殯葬改革列入我鎮新農村建設標準;
鎮民政所要承擔推進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監督殯葬服務等方面的職能,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制止亂埋亂葬行為;
鎮工會、團委、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基層黨組織、村(居)委會以及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社會組織要充分發揮作用,廣泛動員群眾積極參與殯葬改革。
6.強化責任追究。將殯葬改革工作列入村(居)年度考核內容。各村(居)要把殯葬改革工作納入經濟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把完善殯葬設施、優質殯葬服務、規范殯葬市場、文明喪葬作為創建文明城市、文明鄉村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對有農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而不集中安葬的且存在亂埋亂葬現象的新農村建設點,不能通過年終檢查驗收。鎮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日調度、周督查、月通報制度,每月定期編制《殯葬改革工作通報》,對各村(居)履職情況進行通報,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排名,連續三次排名后三名的,啟動問責機制,對村(居)書記進行問責。黨員、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未按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干擾殯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動、利用喪事借機收斂錢財的,由鎮紀委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之前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執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3號),民政部等九部委《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民發〔**〕21號)和**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惠民殯葬政策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9號),加快推進全區殯葬改革工作,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加快建設宜居宜業的現代化山海品質新城,堅持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改革方針,以樹立殯葬新風、滿足人民群眾殯葬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殯葬和散亂墳墓治理遷移,進一步加大殯葬改革力度,完善惠民殯葬政策體系,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牢固樹立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把推進殯葬改革與滿足人民群眾基本殯葬需求結合起來,科學規劃殯葬事業發展。
2.政府主導,市場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推動殯葬改革中的主導作用,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加強行業監管,明確部門職責,不斷提高殯葬管理能力。
3.統籌兼顧,分類指導。注重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不斷完善殯葬改革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城鄉殯葬工作共同發展。
(三)工作目標
堅持文明殯葬、移風易俗,簡樸節儉殯葬方式成為社會共識;
堅持惠民殯葬、救困助難,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實;
堅持人文殯葬、公益規范,城鄉殯葬服務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堅持綠色殯葬、保護環境,節地生態葬法比例逐年提高;
堅持法治殯葬、強化監管,違法違紀殯葬活動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實現全區殯葬文化、殯葬服務、殯葬管理與殯葬改革協同共進,切實發揮殯葬改革在保障基本民生、推進生態文明、促進精神文明、維護社會和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務
殯葬改革是一場革除傳統陋習、建設現代文明的深刻社會變革,事關全區居民的切身利益,需要進行深入宣傳發動,調動各方面力量,多措并舉,綜合施策,積極穩妥地加以推進。
(一)深入推行文明祭祀
嚴禁制造、銷售、拋撒和焚燒各類喪葬祭奠物品。積極倡導以敬獻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等方式追思緬懷故人。街道、社區(指農村社區,下同)應組織群眾開展集體共祭、家庭追思會、放飛思念、簽名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動。殯葬服務機構應開展時空信箱、網上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務,引導群眾從注重實地實物祭祀轉變為以精神傳承為主。各街道懷念堂要規劃建設祭祀墻,鼓勵社區建設集中祭祀場所,方便群眾祭祀緬懷逝者。對建設集中無火祭祀場所的社區,經驗收合格后,區財政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
(二)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銷售墓穴等違反殯葬政策行為
各部門、各街道要按照《嶗山區文明殯葬工作管理規定》,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銷售墓穴、圈地改擴建墓穴等違反殯葬政策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處,查處一處,整改一處。
按照疏、堵相結合要求,街道要與各社區逐一簽訂墓地管理責任狀,落實社區土地看管主體責任,明確以下事項:一是由各社區對所屬各類墓地實行封閉管理,嚴禁偷埋骨灰,確保違法違規建設銷售墓穴“零增長”。二是對現有違法違規建設銷售的墓穴,由社區采取有效措施,限期遷出;
逾期不遷出的,由街道指導社區發布公告,作為無主墳處理。
(三)大力提升懷念堂建設和管理水平
推進懷念堂建設,是散亂墓地治理的重要基礎性環節。懷念堂的規劃建設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合理布局、分步實施、因地制宜、保護環境的原則。各街道可通過新建或購買格位的形式,滿足本街道20年新增骨灰和墳墓治理遷移需要。新建或改擴建懷念堂,需經區規劃、國土、環保、林業、民政等部門共同審核并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街道是懷念堂的管理主體,要嚴格按照《嶗山區公益性懷念堂管理暫行辦法》,規范懷念堂運營管理。各街道必須配備1名在職在編人員擔任懷念堂專職負責人。懷念堂由各街道直接管理或引入專業團隊管理,不得委托社區管理。符合條件進入懷念堂的骨灰實行免費安放,管理費用列入街道年度預算。懷念堂格位嚴禁對外出售或租賃。
(四)積極推廣節地生態安葬
堅持節約土地、保護環境,加快葬式葬法改革,大力發展綠色殯葬,推進懷念堂安放和海葬、樹葬等綠色生態安葬方式。
新增骨灰安放懷念堂。自**年10月1日起,凡嶗山區戶籍居民新增骨灰,除夫妻雙方因一方已入土安葬,另一方可選擇合葬外,其他一律進入戶籍所在街道懷念堂安放。非嶗山戶籍居民骨灰,除葬(放)入省民政廳批準的經營性墓地(懷念堂)外,一律不得在嶗山行政轄區內安葬(放)。
鼓勵居民選擇海葬。嶗山戶籍逝者選擇海葬的,免除其家屬參與相關安葬活動的基本費用;
在海葬紀念碑上鐫刻逝者名字予以紀念;
區財政按每名逝者6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五)推進散亂墳墓治理遷移
各街道參照散亂墳墓gps定位數據,制定治理遷移計劃,力爭到2020年底,分期分批完成散亂墳墓治理遷移任務,鼓勵遷移,倡導樹葬。原則上,嶗山區戶籍居民三代之內(家庭最長者上推兩代)的墳墓骨灰遷移進懷念堂或進行樹葬改造;
三代之外的墳墓,就地進行樹葬改造。
公益性墓地全面治理。全區不再建設公益性墓地。已建成的公益性墓地實施封閉管理,不得對外承租經營。根據所在社區墳墓治理遷移進度,將符合條件的骨灰遷移進懷念堂或進行樹葬改造。
樹葬改造標準:平除墳頭,拆除圈地建設的圍墻、地堰等附屬設施,植樹綠化,建成園林式墓區,綠化覆蓋率不得低于75%;
穴位占地單穴不超過0.5平方米,雙穴不超過0.8平方米,間距不超過0.6米;
臥碑長不超過0.6米、寬不超過0.5米,厚度不超過0.15米,傾斜度不超過15度,材質、樣式等由各街道制定統一標準,統一組織采購實施。
全部完成治理遷移的社區,可提出申請,由區民政局會同街道及相關部門組織驗收;
驗收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標準撥付補貼資金。補貼標準為:樹葬改造每座墳墓補貼喪屬1000元,補貼社區3000元;
遷移每座墳墓補貼喪屬單穴5000元,雙穴7000元(三穴及以上每增加一穴增加補貼1000元),補貼社區**元。已選擇樹葬改造的,如需遷進懷念堂,可差額享受遷移補貼。墳墓治理遷移過程中,可采取購買專業團隊服務形式完成治理遷移任務;
對確需更換骨灰盒的,由區財政為每名逝者免費提供價值不超過**元的骨灰盒一個。
(六)完善惠民殯葬政策體系
繼續免除居民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包括:普通型專用殯儀車遺體接運費;
車輛、遺體消毒費;
館內遺體搬運費;
3天內遺體普通冷藏費;
環保型火化爐遺體火化費;
入殮的普通紙棺費等六項基本服務項目費用。費用免除不折現、不折抵。
繼續由區財政為未享受任何喪葬補助的本區戶籍居民,一次性發放喪葬補貼1000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切實加強對殯葬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組長、區委區政府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區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黨委領導、政府實施、部門配合、屬地管理”的殯葬改革管理工作新機制。區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殯葬改革工作聯席會議,統籌協調解決全區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區委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積極履行職責,加強溝通協作,嚴查快處各類違反殯葬政策問題,扎實推進工作開展。
區委宣傳部負責做好殯葬改革和文明殯葬工作的宣傳引導,協調安排新聞媒體開辟專欄播出、刊登殯葬改革的通告及跟蹤報道相關工作。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對積極推行喪事從儉、移風易俗的好典型進行大力宣傳,對違反殯葬政策規定的行為及時予以曝光。
區民政局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制訂推進殯葬改革和加強殯葬設施管理的意見、措施,牽頭對各街道、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負責會同相關部門查處制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及未經批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和違規銷售墓地行為。
區委區政府信訪局負責處理好因殯葬改革工作引發的信訪接待工作。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查處在城區綠地范圍內焚燒喪葬祭奠物品、筑墳危害城市綠化及在公墓、懷念堂等殯葬服務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嶗山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查處占用耕地建造墳墓行為及配合民政部門查處未經批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和違規銷售墓地行為。
區林業局負責查處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內和距離森林邊緣五百米范圍內,焚燒喪葬祭奠物品及占用林地建造墳墓行為。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查處制造、銷售喪葬祭奠迷信物品行為。
區市政公用局負責管理制止在城區市政綠地范圍內焚燒喪葬祭奠物品行為。
嶗山公安分局負責查處在道路、廣場、居民樓院等公共場所拋撒、焚燒喪葬祭奠物品及在公墓、懷念堂等殯葬服務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負責查處喪事活動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及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行為。
嶗山風景區管理機構負責查處未經批準在風景區內野外用火(焚燒喪葬祭奠物品)及在風景區一級保護區內修墳立碑行為。
各街道負責貫徹落實各項殯葬政策法規,組織社區維護殯葬管理秩序,推進殯葬設施規范管理,完成散亂墳墓治理遷移任務;
負責查處在道路、廣場、居民樓院等場所焚燒喪葬祭奠物品及在公墓、懷念堂等殯葬地焚燒喪葬祭奠物品行為。
(二)制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措施
根據殯葬改革總體部署,制訂工作流程如下:
1.成立嶗山區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殯葬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2.各街道成立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為殯葬改革第一責任人,切實擔負起殯葬改革主體責任。
3.各街道在進行詳細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本街道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列出時間表、任務書、路線圖,具體到完成年月和責任人,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后實施。在實施方案中要明確以下事項:
(1)每個社區的墓地數量、位置和墓穴數,做到底子清、情況明;
在社區組織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2)壓實社區工作責任,明確社區年度工作任務,加強對社區的指導、監督和考核。各社區要將殯葬改革內容納入《居民公約》,提倡社區書記兼任“紅白理事會”負責人。充分發揮“紅白理事會”作用,全程陪同辦理殯儀館火化和骨灰安放懷念堂等手續,引導居民喪事簡辦、文明出殯,不披麻戴孝,不拋撒、焚燒喪葬祭奠物品,不燃放鞭炮,及時發現和制止不按要求將骨灰安放懷念堂和違法違規修建、銷售墓穴行為,按時完成散亂墳墓治理遷移和違法建設銷售墓穴治理任務。
(3)指導社區對以下事項作出統一規定:一是社區要發布墳墓治理遷移公告,組織入戶簽訂墳墓治理遷移協議。二是做好治理遷移的全程監督,要組織2名以上社區干部,在治理遷移現場進行監督,做好墳墓治理遷移登記。三是落實網格化監管職責,充分發揮護林防火隊員作用,做好集體土地的監管、看護工作,對違規行為要及時發現、及時制止。
4.各街道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統一召開街道殯葬改革動員部署大會,傳達有關殯葬改革的政策要求,進行安排部署。各社區要在街道的指導下,召開黨員、居民代表會議或戶代表會議,及時對殯葬改革工作進行動員和安排。
5.區民政、國土、林業、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和公安等部門要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違反殯葬政策行為,維護正常殯葬管理秩序。
(三)加大宣傳力度,推動移風易俗
倡導文明殯葬理念,宣傳文明殯葬的社會新風,引導居民樹立正確的生死觀、孝道觀,文明節儉辦理喪事。秉承和堅持厚養善葬、生前盡孝的理念,逐步消除喪事活動中重殮厚葬、大操大辦、愚昧低俗、污染浪費等現象,形成文明治喪、低碳祭掃的良好社會氛圍。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現代傳播手段,進行多形式宣傳教育。嶗山廣電中心要加強公益宣傳,分專題、多時段開設殯葬改革宣傳欄目,普及殯葬改革政策法規,宣傳推進殯葬改革典型,及時曝光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區委宣傳部、區教育體育局、區婦聯、團區委等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要積極推進殯葬宣傳進單位、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教育引導群眾摒棄傳統陋習,讓文明綠色殯葬理念入戶、入腦、入心。社區居委會、社區紅白理事會要以清明節、寒衣節等為契機,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正向引導群眾的治喪觀念和祭祀活動,培育和樹立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尚。
(四)嚴格督查考核,健全問責機制
將殯葬改革納入區委區政府對各街道、各部門的年度綜合考核體系,區委區政府與各街道、各部門簽訂殯葬改革目標責任狀。各街道、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各項殯葬改革任務。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將不定期開展督查,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工作不力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轄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干部、黨員、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執行各項殯葬改革決策部署,對消極抵觸或違反殯葬改革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進行約談或問責。各街道應將殯葬改革任務完成情況同社區干部績效考核、工資待遇和表彰獎勵等緊密掛鉤。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按照每人8000元標準繳納殯葬管理保證金,其他“兩委”成員按書記主任標準的80%繳納。保證金由街道統一收取并存至專戶,年度考核后落實獎懲。對發生違規入土安葬、違法建設墓地、出售穴(格)位、圈地建墳、未封閉管理各類墓地等問題和未完成年度治理遷移任務的社區,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社區的各類評先評優資格和區政府財力投資項目及其它各類獎勵補助等,并視情對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及相關人員嚴肅問責。對未出現違反殯葬政策問題,按時完成年度墳墓治理遷移任務的,給予保證金等額獎勵。社區居民要認真執行殯葬改革政策,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居民公約》相關規定處理。社區黨員領導干部、居民代表、小組長等應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對消極抵觸造成不良影響的,列入誠信“黑名單”,取消評先資格。對認真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明顯、群眾滿意度高的社區“紅白理事會”,按社區人口規模(分1000人以下、1001-**人、**人以上三類)分別給予每年1.6萬元、1.8萬元和2萬元的獎勵。凡舉報各類違反殯葬政策行為,經查屬實的,由街道獎勵首位舉報人1000元。
為加快推進殯葬改革,各街道、社區可在區級獎補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追加制定激勵措施,報區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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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深化殯葬改革,促進巍山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大理州火葬區劃定的通知》、《大理州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殯葬改革兩年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巍山縣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統籌推進的基本原則,緊緊圍繞殯葬改革目標任務,以問題為導向,以建立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和現代殯葬治理體系為抓手,進一步壓實責任,明確時間任務,在殯儀館、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和提高火化率、公墓集中安葬率、節地生態安葬率等方面有新突破,推進全縣殯葬管理法治化、殯葬服務標準化,實現殯葬需求與保護資源環境協調統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一)深入推進殯葬改革,逐步提高火化率。按照因地制宜、標本兼治、綜合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分類分區推進火化,提升火化率。2020年9月30日零時起,全縣轄區內財政供養人員(含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武裝部隊和中央、省州駐巍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財政供養人員的包含對象下同)以及特困供養人員死亡后開始100%火化,100%進公墓集中安葬,積極地、分步驟、分區分類推進火化區內居民死亡后火化工作。到2021年9月1日零時起,火化區內死亡人員火化率達100%,節地生態安葬率達50%。
(二)加強統籌謀劃,加快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項目爭取,積極整合資源,加大財政投入,分批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實現覆蓋城鄉的殯葬基礎服務設施,建立比較完善的殯葬管理服務體系。到2020年末,每個鄉鎮至少建成一個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塔),實現非火化區死亡人員在遺體公墓內規范安葬,建成規模適當、功能齊全的殯葬基礎設施。
(三)強化依法行政,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建立完善殯葬管理配套政策措施、縣鄉鎮綜合執法、掛村包組責任制、村(社區)殯葬信息員等制度,有效提升執法能力,強化殯葬管理工作。嚴格依法行政,清理整治“三沿六區、兩地兩山”范圍內亂埋亂葬、超標準建設墳墓等行為,實現無新的亂埋亂葬、無新的豪華大墓、無違規建造公墓、無違規出售墓穴墓地的目標。積極推行殯葬社會化服務,提升殯葬服務水平,逐步實現殯葬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優質化。
(一)遺體火化對象。巍山縣行政區域內的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含省、州屬單位)、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軍隊干部職工、火化區內城鄉居民死亡后遺體全部實行火化(捐獻供科研、教學使用的遺體除外)。
國家規定的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和保安等10個少數民族(含夫妻一方屬該少數民族的)允許土葬,按少數民族葬式葬法土葬后,需要辦理遺屬補助事宜的,各單位嚴格審核把關,統一由縣民政局依法出具“允許土葬證明”。自愿要求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二)火化區范圍。巍山縣第一批劃定火化區5個,包括4鎮1鄉40個村(社區),具體是:南詔鎮火化區:日升、北街、東外、群力社區,系馬莊、雞碧、開南、南山、文筆、河西、和平、自由、新村村委會。全鎮共涉及4個社區,9個行政村。
廟街鎮火化區:潤澤、添澤、新華、古城、六合、盟石、北橋、慧明、碧清、云鶴、營盤、新云村委會。全鎮共涉及12個行政村。
大倉鎮火化區:團結、甸中、永福、幸福、小河、同興、大倉。全鎮共涉及7個行政村。
永建鎮火化區:永瑞、永平、永和、西山、永樂(新村除外)、永利(飛立坪除外)、小圍埂村委會。全鎮共涉及7個行政村。
巍寶山鄉火化區:建設村委會。全鄉共涉及1個行政村。逐步推進殯葬改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上級要求逐步將火化區覆蓋到巍山縣所有轄區。
(三)公墓集中安葬。火化對象火化后骨灰必須進公墓集中安葬。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骨灰必須集中安葬于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原籍在縣外的,回原籍安葬必須在當地公墓安葬;火化區范圍內已故居民(包括原戶籍在本地的已故居民)骨灰集中安葬于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引導鼓勵非火化區內死亡人員進行火化,并在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中安葬;對因縣城規劃用地、城鄉建設、重點項目推進等原因需搬遷的墳墓,原則上進入公墓內安葬。夫妻一方在2020年9月30日(火化正式開始)前已去世安葬,按備案要求提前向各鄉鎮報告,并報縣民政局備案的,另一方去世后遺體必須進行火化,骨灰可不進入公墓集中安葬,可與已去世方分別按照火化區或非火化區安葬方式及標準要求進行安葬。
(四)安葬要求。骨灰安葬單雙人墓占地不超過1平方米,碑高不超過80厘米,寬不超過60厘米,按骨灰進入公墓先后順序安葬,不得挑選墓位、不得跳穴安葬。夫妻一方進入骨灰公墓安葬后,另一方去世火化后可與先安葬一方同穴安葬,也可申請相鄰墓位預留另一方使用;在經營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安葬的按公墓管理規范及管理要求入墓安葬;積極引導群眾采用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堂存放等節地生態安葬形式安置骨灰;非火化區和國家規定的10個少數民族遺體要相對集中安葬,遺體安葬嚴格執行單人墓不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不超過6平方米,碑高不超過80厘米,碑寬不超過60厘米,不得建石圍欄和其他裝飾物。禁止骨灰二次裝棺安葬或修建衣冠冢。
(一)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把遺體接運、遺體72小時內冷藏暫存、火化、骨灰免費寄存1年等納入基本殯葬服務清單,依照國家規定加強基本殯葬服務收費管理,并為城鄉困難群眾以減免費用或補貼方式提供基本殯葬服務,確保持續穩定地提供基本殯葬服務。補助費用包含在惠民殯葬和節地生態安葬政策中,補助費用支付方式由縣民政局和縣財政局制定。
(二)明確惠民殯葬和節地生態安葬等政策。一是除財政供養人員外,死亡后實行火化并進入縣、鄉鎮公墓安葬的,一次性獎勵3000元。二是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喪葬撫恤費補助人員(不含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外,使用國家規定的可降解容器或不用容器裝放骨灰,且深埋不留墳頭或采取撒葬、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節地生態方式安葬的,再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三是鼓勵自愿火化。支持和鼓勵非火化區城鄉居民及國家明確規定可以實行土葬的少數民族自愿實行火化,同等享受火化補助政策(財政供養人員除外)。四是困難救助對象。死亡時屬巍山縣戶籍的特困分散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火化后進入公墓安葬的,享受其他補助外再給予一次性困難救助1000元。五是全免費對象。公安部門認定的無名遺體、尚未登記我縣戶口的嬰兒或縣社會福利中心撫養的兒童以及在我縣救助管理機構且經相關部門確認無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員死亡的,基本殯葬服務費全免。
惠民殯葬、節地生態安葬和自愿火化補助所需資金由縣財政列入年度預算安排,采取先收后補的方式兌現。困難救助對象所涉費用分別由縣民政局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在符合政策范圍內的資金按規定支付;全免費對象所涉費用由縣民政局支付,憑資金撥付申請和火化遺體名冊按標準將資金直接撥付給縣殯儀館。
(三)完善殯葬基礎設施。縣民政局要加快推進殯儀館建設,完善殯儀館內停車場、路燈、休息亭、綠化等附屬工程。加快推進經營性公墓建設,完善管理服務,確保基本殯葬服務供給,提供多形式、多層次的殯葬服務,滿足群眾多樣化殯葬服務需求。各鄉鎮人民政府按時限要求完成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規劃、選址、報批、建設,完善附屬設施,實現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覆蓋到鄉鎮,確保群眾的安葬需求。制定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滿足群眾的殯葬服務需求。
(四)開展殯葬環境專項整治。各鄉鎮牽頭,縣級相關部門配合,2020年9月1日前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一是對建成的“活人墓”,“三沿六區”(公路、鐵路、河道沿線,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旅游區、住宅區、開發區、壩區)內的大墓、“豪華墓”等(含原已登記過的)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活人墓”必須全面拆除,并確保不再產生新的“活人墓”。二是對“三沿六區、兩地兩山”可視范圍內已安葬的墳墓,采取植樹遮蔽一批、搬遷一批、改造一批等方式進行治理,能搬遷至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現行遷墳方案給予補助。不能搬遷的,縮小硬化面積,覆土植樹綠化遮蔽。三是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對火化區內生產經營棺木和墳頭石加工銷售的經營者進行清理整治。四是對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建靈棚、辦喪擾民、沿街游喪、拋撒紙錢、燃放鞭炮、焚燒祭品等行為進行教育整治,引導群眾在殯儀館或集中治喪場所辦理喪事。
(五)建立“三項”制度。一是建立掛村包組制度。把殯葬改革與脫貧攻堅工作緊密結合,采取縣處級領導掛包鄉鎮、單位部門掛包村(社區)制度,在脫貧攻堅中掛包鄉鎮的縣處級領導同時掛包相應鄉鎮殯葬改革工作。掛包村(社區)的單位部門組建工作小分隊,指導配合村(社區)認真落實殯葬改革,做好政策宣傳、思想動員、工作推進、信息收集等工作。各鄉鎮領導轄區內各行政村進行全面包保。二是建立殯葬信息員制度。由鄉鎮在每個村民小組選定一名信息員,負責本小組的死亡人員信息報告和政策宣傳工作。本小組發生人員死亡后信息員及時向村委會主任報告,督促死亡家屬做好按政策火化和規范安葬等工作。對督促非火化區家屬按遺體規范安葬要求安葬的以及對在喪葬全過程中協助喪屬將遺體送至殯儀館,并督促喪屬將骨灰按規定要求安葬的,按規范安葬一具遺體200元標準對信息員進行獎勵。三是建立聯合執法制度。縣級成立由民政、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草、衛生健康、住建、文化旅游、人社、應急、公安等部門組成的殯葬聯合執法隊伍,每個部門固定一名分管領導和兩名以上執法人員,根據需要參與聯合執法,鄉鎮參照成立聯合執法隊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占地生產、加工、銷售殯葬用品、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墳、違法土葬等行為。在推行殯葬改革過程中,建立以鄉鎮人民政府牽頭,縣級相關部門配合的殯葬聯合執法制度,對殯葬服務市場、殯葬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聯合執法,維護健康有序、規范優質的殯葬服務市場。
(六)強化政策宣傳。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干部職工會、群眾會議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殯葬改革方針政策以及專項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頂風違紀違規行為,努力營造“殯葬改革勢在必行,殯葬改革利國利民”的良好輿論氛圍。縣委宣傳部要積極做好殯葬改革的宣傳工作,并指導、督促各鄉鎮各部門的殯葬改革宣傳。縣民政局要制作政策宣傳手冊發放到鄉鎮。鄉鎮及掛包單位要通過召開群眾會、戶代表會、動員會、發放宣傳冊等形式把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到戶到人,實現戶戶知曉,人人兼知。縣融媒體中心要開設殯葬改革宣傳專欄,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廣泛宣傳殯葬法律法規政策及推進殯葬改革工作情況。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9月29日)。重點做好方案制定、《殯葬管理辦法》、殯葬改革相關公告發布、殯葬政策宣傳、完善殯葬基礎設施、殯葬環境專項整治等工作。各鄉鎮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報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及時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明確村(社區)負責人、殯葬信息員,確保工作機構健全,工作扎實推進。同時把握時間節點加快推進農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建設、殯葬環境專項整治、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入戶等工作。縣級各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做好殯葬改革相關工作。
(二)火化實施階段(2020年9月30日起)。2020年9月30日零時起,全縣轄區內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開始100%火化,積極推進火化區內城鄉居民死亡后火化;2021年9月1日起,火化區內死亡人員火化率達100%,節地生態安葬率達50%;火化區內國家規定的10個少數民族死亡人員鼓勵實行火化。一是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家屬憑火化證、墓穴證(骨灰寄存證)、骨灰安葬或其他不需火化等相關證明材料辦理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二是強化殯葬信息系統錄入,建立遺體火化后骨灰全程跟蹤管理制度,確保每具骨灰去向清楚,符合安葬政策。三是特殊需要遺體外運的,須憑相關材料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方可放行。四是各鄉鎮信息員在轄區內人員死亡后及時報告村委會負責人,火化區范圍內同時聯系殯儀館接運遺體,醫院在人員死亡后1小時內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除特殊情況外火化區遺體必須在72小時內火化。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1年9月1日以后)。對遺體火化和集中公墓安葬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嚴厲打擊,防止反彈。加快村、組公益性骨灰公墓和骨灰寄存設施建設,完善鄉鎮、村、組公益性骨灰公墓管理辦法和統籌推進殯葬改革工作,制定第二批火化區劃定方案,逐步實現全縣區域內死亡人員遺體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
(一)高度重視。殯葬改革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以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減輕群眾負擔為宗旨。各鄉鎮、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殯葬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提高認識、創新方法、狠抓落實。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把殯葬改革列為黨政“一把手”工程,成立殯葬改革領導機構及辦公室,建立殯葬改革目標責任制,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抓好落實。要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措施。遺體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實行屬地管理和部門負責的原則,財政供養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亡故人員由生前主管單位協同喪屬負責落實。特困集中供養的亡故人員,由民政部門協同供養機構負責落實。其他農村、城鎮居民的亡故人員,由亡故人員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村(社區)協同喪屬落實。人員亡故后,親屬應及時向村(社區)和主管單位報告。
(三)依法管理。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云南省國家公職人員違反殯葬管理法律法規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推進實施殯葬改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遺體火化,需延期遺體火化的,應經民政或公安、司法等機關批準。逾期不處理遺體的,由亡故人員戶籍所在地或死亡地的鄉鎮人民政府送達責令限期火化通知書,拒不執行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力量依法強制火化,火化費用由喪屬承擔。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四)嚴肅獎懲。對殯葬改革工作推進不力、問題突出、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目標未實現、造成亂埋亂葬現象的,對鄉鎮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追責問責;對因工作不力,造成本部門人員死亡后遺體逃避火化和亂埋亂葬構成事實的,除責令單位追回遺體依法強制火化進公墓集中安葬外,對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實行追責問責;對黨員、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未按相關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干擾殯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動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在喪葬活動中唆使、縱容、包庇、策劃抵制遺體火化和進公墓集中安葬的,為違反殯葬管理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人說情、打擊報復殯葬管理執法人員的,聚眾鬧事、阻礙殯葬執法工作的,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殯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殯葬改革目標任務完成較好的予以通報表揚。
推進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大理市殯葬改革實施方案篇八
實 施 方 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大力推進殯葬改革,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經院黨組會議研究,制定我院殯葬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殯改工作全局,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目標,以提高火化率、倡導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大興移風易俗之風,全面推進殯葬改革工作。
二、目標和任務
1、提高火化率。把提高火化率作為殯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抓緊抓好。以大力宣傳法律為手段,從思想根源上認識到殯葬改革是一項造福國家社會、造福子孫后代的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堅決遏止遺體土葬。
2、清理整頓。積極配合特區殯改領導小組的專項活動,集中力量對我院干警及其親屬喪葬情況進行嚴格的清理整頓,杜絕喪葬鋪張浪費、污染環境、棺槨土葬的行為。
三、成立組織加強領導抓好此項工作。成立殯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黨組書記、院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院辦公室任主任,主任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
四、方法與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殯改工作氛圍。從今年開始,我院將對殯葬改革作集中宣傳,同時對違反殯改條例的喪葬戶進行面對面教育。切實做到人人皆知殯改工作的意義。
2、加大獎懲力度。對拒不執行殯葬改革的,將依法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觸及法律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對本院殯改工作采取及時通報、半年小結,年終總評的辦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四、嚴明紀律
全院共產黨員,各級干部要帶頭執行黨和國家的殯改政策,自黨遵守殯改規定,做好親朋好友和身邊群眾的思想工作,堅決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罰代葬的行為,對干部及其親屬偷埋土葬的,一經發現要堅決追究責任。對以罰代葬接受賄賂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推進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大理市殯葬改革實施方案篇九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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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破除喪葬陋習,倡導文明喪事新風,有效利用土地資源,推進城鄉生態環境建設,根據國務院、省、市《殯葬管理條例》和省、市殯葬改革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殯葬管理法律法規和省市殯葬改革工作會議精神為依據,以改革傳統喪葬觀念、破除喪葬陋俗、全面推行火化、建設公益性公墓和“三沿五區”整治為重點,依法推進殯葬改革,實現水土資源的集約使用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升級,促進精神文明及“和諧**、生態**”建設。
二、目標任務
根據省、市殯葬改革工作會議要求,我縣殯葬改革管理工作的目標任務是:
(一)強勢推進,努力提高火化率,確保**年**月**日起全縣境內死亡人員100%火化(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的少數民族除外)。
(二)年內完成**個公益性公墓的建設任務,其中:**鎮2個,其它鄉鎮各1個。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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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公路沿線、河道沿線、縣城面山分水嶺沿線內和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民區、開發區(以下簡稱“三沿五區”)視野可見范圍內的墳墓(國家批準保護的墳墓除外)進行整治和綠化,實現“見樹不見墓”的目標。
(四)依法清理整治喪葬用品市場和亂埋亂葬行為,杜絕公墓外出現新增墳墓。
三、組織保障及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調整充實**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任政委,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縣人大、政府、政協相關領導任副組長,縣級所有單位主要領導和鄉鎮主要領導任成員,統一領導全縣殯葬改革工作,決定改革原則、實施意見、實施方案、工作規程等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民政局,具體負責日常事務。
(二)各鄉鎮要加強對殯葬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工作實際及時進行調整充實,建立目標責任制,把殯葬改革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將殯葬改革所需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及時研究解決殯葬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殯葬改革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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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干村(居)民委員會,層層分解任務,切實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四)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殯葬管理工作的領導,把推行殯葬改革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改進生態環境,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將殯葬改革工作作為黨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列為工作責任目標考核內容和主要領導督辦事項,形成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五)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加強督辦,實行月通報、季問責。對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不力、目標任務不能按時完成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處理。改革領導小組成員要定期深入各鄉鎮進行殯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殯葬改革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六)具體措施
1.劃定火化區。**縣**個鄉鎮**個村(居)委會轄區全部劃定為火化區,轄區內人員死亡后一律實行火化(國家規定允許土葬的少數民族除外)。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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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每年4月定為“殯葬改革宣傳月”。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在全縣廣泛開展殯葬改革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宣傳國務院、省、市《殯葬管理條例》和市政府《通告》、《**縣殯葬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引導群眾改變陳舊的喪葬觀念,提倡現代文明喪葬理念,為殯葬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3.建立死亡人口信息報告制度。各鄉鎮的殯葬管理員每天向鄉鎮民政辦報告轄區內人口死亡情況,鄉鎮民政辦匯總后,正常工作日下午5:00前,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上報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節假日有人員死亡的可直接用電話報告,同時將死亡人口的火化情況一并上報。各單位若出現本單位人員(含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的,須在24小時內按規定統計上報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下設鄉鎮站所的有關情況,統一由鄉鎮負責統計上報。如因遲報、漏報或不報,造成死亡人口不能執行火化的,嚴厲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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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發給**元的補助,待葬入公墓后再發給**元的補助。各鄉鎮可視實際情況適當增加火化補助。
5.財政供養人員死亡后堅持土葬的(含火化后又裝棺土葬),強行起棺火化,并不再核發喪屬喪葬費、撫恤費和遺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
6.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含離退休干部職工)凡出現土葬的,該單位已被評為文明單位的取消其稱號,并在五年內不得參評文明單位,凡出現1例,對單位處予3萬元的罰款,對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處予5000元的罰款,并取消該單位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對阻礙殯葬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全縣各級各部門公職人員在實行火葬、節儉辦喪事方面要起模范帶頭作用,凡屬直系親屬亡故,未按殯葬改革要求進行火化的一律給予問責處理。同時,按照《**省國家公職人員違反殯葬管理法律法規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進行查處。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尸體的處理,一般死亡三天后不處理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聯合殯葬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強行火化,費用由喪屬承擔。對無理取鬧的,由公安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有關法規處理。
9.杜絕遺體土葬和二次裝棺土葬。不實行火化而擅自將遺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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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進行土葬的,由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起尸火化。火化后又裝棺土葬的,由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遷移到公益性公墓安葬。
10.縣人民醫院、鄉鎮衛生院及本縣轄區內的民營醫療機構,要加大對太平間遺體的管理工作,所有遺體必須直接送火化場,縣民政、公安、衛生等部門要通力協作,防止偷搶遺體事件的發生。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土葬提供交通工具及其它便利條件。對非法土葬的,駕駛員有權拒絕拉運尸體。如發現動用交通工具搞非法土葬的,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責令將遺體直接送火化場,由公安交警部門對駕駛員給予處罰。
12.農村公益性公墓由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負責建設,建設資金由縣、鄉、村三級共同承擔。縣人民政府依據建設時限和規模給予資金補助。農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碑高度不得超過80厘米、寬不得超過60厘米、墳高不得超過50厘米,墓地硬基面積不超過1平方米。
13.建設**殯儀館,嚴格按照城鄉建設規劃的要求合理選址,采用先進工藝,去除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力求提供高效、優質的殯葬服務,減少殯葬改革阻力并滿足**未來發展需要。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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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平方米、墓碑高不超過80厘米、寬不超過60厘米的要求,大力倡導遺體深埋,不留墳頭的生態葬法。違反上述規定修造墓碑的,由當地鄉鎮政府負責牽頭組織拆除,并按《**市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給予處罰,公職人員不得核發死亡后的各種補助。
15.各鄉鎮要嚴格執行《**市喪葬用品管理規定》,對轄區內的喪葬用品市場進行清理整治,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喪葬用品的廠、店和攤點,全面收繳殯葬用品。縣工商、質監、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積極給予支持配合。
16.各鄉鎮負責轄區內“活人墓”的平毀工作。嚴禁在公墓范圍外新建墳墓,一經發現,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平毀。全縣境內“三沿五區”視野可見范圍內原有的墳墓(受國家批準保護的墳墓除外),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治和綠化,達到“見樹不見墓”的效果,不能達到“見樹不見墓”效果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限期遷入農村公益性公墓。
四、部門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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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做好殯葬改革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加強對公墓的管理,指導農村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和建設。針對殯葬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調查研究,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適時啟動**縣殯儀館建設,為推進殯葬改革奠定良好基礎。加強殯葬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增強優質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殯葬管理、服務水平。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喪葬用品市場的監管,聯合質監部門依法取締生產、銷售喪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林業部門負責對毀林造墳的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并責令其恢復原貌。
(四)國土資源部門負責依法加強殯葬用地的管理,嚴格殯葬用地的審批。對濫占土地、私修亂建墳墓等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查處。
(五)城管部門負責依法加強市容市貌的管理,嚴肅查處在縣城建成區范圍內街道、社區、廣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焚燒、拋撒冥幣、紙錢等不文明行為。
(六)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工作,發揮媒體優勢,廣泛宣傳科學、文明、節儉的喪葬方式,引導廣大干部群眾認清喪葬陋俗的危害,營造文明殯葬的社會新風尚。
(七)公安部門負責對殯葬改革中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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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或者阻礙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衛生部門負責加強對醫療機構中死亡人口遺體的監督管理,聯合相關部門做好防止偷搶遺體的執法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殯葬聯合執法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和整體聯動,及時發現和解決殯葬執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殯葬執法體系。
五、時間安排及步驟
(一)準備階段(*月*日——*月*日)
1.制定實施方案,將《**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移風易俗促進文明殯葬若干規定的公告》、《**縣殯葬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縣人民政府關于整治亂埋亂葬及相關工作的公告》等相關宣傳資料,印制發送到機關、駐富單位和農戶,為廣泛宣傳教育做好準備。
2.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宣傳欄等多種形式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
3.各鄉鎮認真對各自轄區“三沿五區”范圍內的墳墓進行全面清理登記造冊,做好綠化準備工作。
(二)清理整治階段(*月*日——*月*日)
1.各鄉鎮做好農村公益性公墓的選址、定點、報批的準備工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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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適時對“三沿五區”視野范圍內的墳山墓地進行綠化,查缺補漏。
3.啟動**殯儀館的招商引資工作,做好選址、報批和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組織實施階段。(*月*日—*月*日)
1.召開殯葬改革工作動員大會,簽訂殯葬改革目標責任書。圍繞**縣殯葬改革工作三年目標,強化組織領導,協調配合,形成縣、鄉鎮、村聯動,部門配合,黨員領導干部帶頭,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確保既定目標的實現。
2.從**年**月**日零時起,全縣城鎮、農村居民死亡后100%實行火化。
3.全面清理整治亂埋、亂占耕地、林地,葬墳和建“活人墓”等違法行為,完成“活人墓”的平毀工作,依法取締棺材鋪及非法制碑點。
4.完成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確保在**年**月**日前完成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定點報批工作;**年**月**日前完成農村公益性公墓相配套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及墓園平整工作;**年**月**日前農村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
5.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墳山墓地綠化,實現“見樹不見墓”的目標。
6.適時啟動**殯儀館的建設。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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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總結提高階段。(*月*日—*月*日)
1.在總結清理整治亂埋亂葬、推行火化經驗、“三沿五區”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殯葬改革體制機制,鞏固成果,確保殯葬改革工作持續健康有序推進。
2.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組織對全縣殯葬改革責任單位考核驗收,認真準備,迎接市級考核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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