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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繼承房產協議書房產協議書雙方篇一
甲方:
家庭住址: ____
1.繼續執行1978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張汝璽見證、甲方、乙方 平等協商后簽訂的分家協議。宅基地面積一分為二,甲方、乙方分別擁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雙方在各自擁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負責經營建造、翻修的房產 產權歸自己所有。
3.如果以后政府征用或開發商開發,接受補償時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產權優劣各自接受補償,互不牽扯。
4.根據上述三條款,以后政府征用或開發商開發時,如果提供回遷樓,各自按自己的產權享受回遷住房或接受補償。
五、雙方并約定其兄張連元的兒子張林、張奇為財產繼承人,張奇代理辦理相關手續;張奎元的`兒子張東生為財產繼承人,并代理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條款經公正處公正、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授權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授權人): 簽字
年 月 日
我叫張奎元,我的兒子張東生,特授權為我的委托代理人。關于財產的相關問題,張東生的簽字,我承認有效。
授權人: 張奎元
年月日
我叫張連元,兒子張奇。特授權為我的委托代理人。關于財產
相關問題,張奇的簽字,我承認有效。
授權人: 張連元
年月日
1.
房產轉讓協議書范文
2.
房產協議書
3.
房產租賃協議書
4.
房產轉讓協議書
5.
房產買賣協議書
6.
房產贈與協議書
7.
房產公證協議書
8.
房產過戶協議書
兄妹繼承房產協議書房產協議書雙方篇二
為了促進家庭成員間的和睦相處,進一步明確家庭之間的相互權利和義務,避免其家庭成員間無謂的紛爭,現根據家庭房產的實際情況,并經母親與倆子的共同協商,現對家庭房產提出如下分割協議,以便家庭成員共遵守。
一、家庭現有房產情況
1、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
2、目前,此房產的產權所屬證明及土地使用權均屬父親名字,母親現在年歲已經高,為此倆子依法對其房產進行較為合情、合理、合法的分割。
二、房產分割的具體實施方法
1、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居住及房產權歸____________所有。
2、房產分割后,由______方出資_________萬元交付_______方,房屋所有權歸______方所有;出資款項協商事項:_______方可分期交付,每年按出資金額的30%交付一次,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______年內交付完成。
三、違約責任
1、若______方沒有按期交付出資金,視為______方違約,簽署的房屋繼承權限分配協議等同失效。該房產房產的產權所屬證明及土地使用權歸________________共同所有。
2、違約生效,房產繼承分配將重新制訂。
四、相關事宜
1、房產分割后,倆子的居住處均須留有父母的一間臥室和一間廚房,以供父母無償地居住和使用,直到終身。倆子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變相占用留給父母的房屋。
2、房產分割后,如遇房屋拆遷產生的經濟補償費用,均歸丙方所有,父母不享受經濟互補問題,但無論誰的房屋被拆遷或出售,父母仍要隨其居住,并做到臥室和廚房齊全。
3、從明確產權之日起,父母可自由選擇居住地方。
4、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父母年邁,倆子對父母的贍養問題,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德,各自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二)______方在未收齊所有出資金之前,可有居住在該房屋的權力,直至______方出資金繳清后方搬離該房屋。
五、所有由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事務所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通過法律訴訟程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六、未盡事宜,再經三方共同商定解決。
七、本協議一經簽字后即時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父母親):乙方(長子):丙方(次子):
鑒證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兄妹繼承房產協議書房產協議書雙方篇三
男方: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女方: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一、現有財產雙方確認現有財產狀況如下:
1、個人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
二、獨立繼承在婚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遺產均由生存的一方獨立繼承,其他繼承人不得繼承,但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除外,即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當享受按正常情況下應繼承的份額。被繼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過失造成的或對其生前有嚴重虐待行為造成,生存的一方無繼承權。
三、效力及權利限制雙方同意賦予本合同內容具有遺囑繼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無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二款事由的情況下,不得再立遺囑處理遺產,否則,后立之遺囑無論是否公正,均屬無效遺囑。同時,也不得通過贈與行為而使本協議內容落空。
四、無效遺囑與贈與
1、價值1萬元以上的贈與行為;
2、死亡前半年內價值1000元以上的贈與行為;
3、本協議之后所立遺囑;
4、其他使本協議書第一條內容無法實現的其它行為。
但上列行為是經雙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則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