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著我們的是新的機遇和挑戰,是時候開始寫計劃了。我們該怎么擬定計劃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計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管理工作計劃篇一
一、總體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的原則,立足長效管理,進一步增強管理意識、服務意識,建立健全校車管理的協調機制和安全管理責任制,減少和避免學生交通意外,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管理制度
(一)準入和退出制度。
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依法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實行車輛戶籍化管理。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和管理條件的專用校車核發校車標牌,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安裝有行駛記錄功能的校車衛星定位裝置、行車記錄儀及車內視頻監控系統,以及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防衛裝備等安全設備等。堅決杜絕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嚴厲打擊各種非法接送學生的車輛。已取得校車運營資質的車輛,因各種原因不符合校車使用條件,或不服從安全管理,達不到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技術條件的,嚴格實行退出(自動退出或吊銷、注銷或撤銷)制度。
(二)駕駛人管理制度。
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條例”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學?;蛐\嚪仗峁┱卟坏闷赣没蚺R時使用無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人員駕駛校車。校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依法處罰或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條例”和“辦法”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取消校車駕駛資格。
(三)安全乘車制度。
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建立校車、校車駕駛人和管理人檔案,實行臺賬管理。使用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與教育部門、公安機關簽訂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責任書,上交安全管理承諾書,落實各方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學?;蛐\嚪仗峁┱弑仨毥⒔∪\嚬芾砀黜椧幷轮贫?,建立日常安全管理臺賬和工作流水賬,定人安排隨車人員全程照管乘車學生,維護上下車和乘車秩序。乘車學生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監護人與學校簽訂乘車協議。幼兒園原則上不得使用校車,確需使用校車的,必須符合“條例”和“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入園幼兒確需乘坐校車的,須由監護人或其親自委托的成年人在乘車站點接送。校車運行實行“實名制”登記,達到“五定”要求,即:定人、定車、定路線、定站點、定時間。校車行駛線路、站點、時間、接送人員要隨車公示,隨時接受檢查和監督。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及咨詢、監督、報警電話等信息應隨車公示并告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鼓勵和支持保險公司為校車運營提供優質保險服務和其它延伸性服務。
(四)線路審查制度。
校車接送學生的行車時間、路線和停靠站點,由縣教育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等按照有關權限和管理規定共同審核批準。學?;蛐\嚪仗峁┱甙刺舜我幏短顚懶\囘\行安全日志,如實記錄校車運行情況。校車只能在核定時間、線路和區域內運行,只能在核定停靠站點停車上下學生,只能用于接送上下學學生使用。禁止跨線路、跨區域、不在規定行車時間接送學生,禁止參與非接送學生的活動,禁止接送學生途中搭乘其他無關人員或貨物,禁止在非接送學生的運行時間外(包括放假期間)將校車用于人員(含教師、學生等)接送和貨物運送等。
(五)定期檢測制度。
配備校車的學?;蛐\嚪仗峁┱?,應當建立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和車輛管理臺賬,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保證車輛處于良好技術狀態。校車年度審核時,公安機關和機動車檢驗機構要對校車進行嚴格檢測,確保校車安全運行。建立校車檢測責任追究和校車安全事故倒查制度,嚴格問責。
(六)運營監督制度。
縣公安、交通運輸、安監、教育、質監等學校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部門)切實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完善的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會商機制和聯合檢查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規定的行為。在每輛校車車廂內的顯著位置,公布校車安全運營監督電話或舉報方式。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第一時間根據“條例”、“辦法”和其它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及時抄告其它相關部門。
(七)學校管理制度。
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貫徹執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足額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傳授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
(八)應急處置制度。
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校車安全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制定和落實校車安全運行應急預案。學校定期對校車管理負責人、教師、駕駛員、隨車人員、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進行交通應急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校車安全運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幫助學生增強安全乘車意識,增長安全乘車知識,提高應急自救自護能力。校車發生交通意外和其它事故后,校車駕駛人和隨車人員應第一時間救人、及時將學生轉移至安全地帶,保護現場并報警,并做好有關防范工作,防止次生交通事故發生。若發生恐怖暴力等事件,以“生命第一”為要務,校車駕駛人和隨車人員在全力確保學生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報警,并可使用校車上自備的防衛裝備進行正當防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校車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縣政府校車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作用,定期研究并制定校車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辦法,全面落實工作會商、信息共享和聯合檢查、聯合執法、協同管理、相互支持工作機制,加強督查監管,嚴格確保校車有序管理和安全運行。
(二)嚴格履行職責。
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加強監管、嚴格執法、規范管理,及時、從嚴查處各種違法違規問題。教育部門把校車安全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內容,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制訂學生乘車安全守則,組織開展對駕駛員、隨車人員、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牽頭公安機關和交通運輸部門共同審核校車運行區間、時間、線路和停靠站點。公安機關負責校車駕駛員資格審核、管理,辦理校車注冊、年檢并核發校車標牌,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牽頭相關部門排查校車安全隱患,完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交通運輸、安監、質監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履行校車安全管理、使用的相關管理職責。
(三)強化責任追究。
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質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每年組織對校車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條例”和“辦法”規定,對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進行嚴格檢查并登記備案,切實掌握相關情況。因校車安全管理和運行推進不力、管理不善、履職不到位導致發生校車重大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部門和個人的責任。
(四)做好宣傳教育。
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部門和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條例”和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的意義、政策和措施;積極倡導全社會尊重校車優先權,自覺禮讓校車,為校車的通行、停靠、學生上下車及穿越公路提供方便;引導學生自覺拒乘和舉報超速、超載車輛及“黑校車”和其它無營運資質的車輛。
校車管理工作計劃篇二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校總的發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加強乘車安全教育工作
1.學校將對幼兒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2.班主任是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須對本班幼兒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3.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幼兒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
4.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幼兒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二、加強乘車安全管理
1.完善司機、跟車老師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
2.每輛車每班次的每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家長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幼兒排好隊等車。
4.每周召開一次跟車老師、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5.每周五對乘車幼兒進行電訪詢問幼兒乘車情況(跟車老師是否下車扶幼兒、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幼兒是否打過電話)。
6.每兩周行政查車一次。
7.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后的檢查工作。
校車管理工作計劃篇三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以學??偟陌l展目標為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校車接送服務質量,確保校車接送正常、安全。本學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加強乘車安全教育工作
1.學校將對學生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2.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須對本班學生經常性地加強乘車安全教育。
3. 跟車老師必須對本車學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車常規教育
4. 學校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使家長重視孩子的乘車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數。
二加強乘車安全管理
1.完善司機、跟車老師管理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個人
2.健全乘車管理網絡
3.每輛車每班次的每個站點挑選素質好的學生擔任站點組長,早晨在上車前提前點好名、維持好紀律,督促學生排好隊等車,對違紀學生進行扣分處理。
4.每兩周召開一次跟車老師、司機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解決。
5.每周五對乘車學生進行電訪詢問學生乘車情況(跟車老師是否下車扶學生、是否送過馬路、沒來的學生是否打過電話)。
6.每兩周行政查車一次。
7.加強車輛的維護管理,加強校車接送前與接送后的檢查工作。
校車管理工作計劃篇四
最近,隨著各大院校校園安全管理條例的出臺,院校安全衛生問題越來越引起教育部的重視,北京地區對學校校車的不完全統計發現現在校車仍然存在不規范因素。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校警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隊長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3)除學生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1)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隊長。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隊長。
(3) 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校車管理工作計劃篇五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全面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健全制度、完善體系、強化監管為抓手,立足防范、深化整治,進 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確保全區學校平安。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安全教育與事故預防工作。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并切實開展,指導學生不斷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將安全培訓納入校本培訓計劃,引導教職工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茖W制定各項應急預案和學生、家長安全承諾書(告知書),主動預防各類安全事故, 杜絕群死、群傷事故。 。
(二)加強校車和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嚴格執行校車及駕駛員資質審查規定,嚴禁使用非校車、非營運車輛接送學生。強化校車日常監管,指導全體師生員工切實踐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三、主要措施。
(一)切實抓好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防范能力
1.扎實開展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確保《生活〃生命與安全》課程的教材、師資、課時、考核情況“四落 實”。大力開展安全教育教學研究、賽課活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 量。各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和方式廣泛開展安全宣傳,將各種安全風險及其防范方法銘刻學生腦海。積極開展愛護“三電”設施和“愛路護路”教育,認真組織安全專題教育和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堅持做好“每天最后一節課最后一分鐘安全提示”活動。
2.深入抓好防溺水工作。各校(園)要以周邊溺水事故為例,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查找發生溺水事故癥結,充分提示學生防范溺水事故,提醒監護人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吁請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進一步加強防溺水措施,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3.大力開展安全培訓。各學校要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四川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等法規及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扎實開展安全知識及技能培訓,切實把安全工作制度轉化為全體教職工的自覺行動。
(三)著力抓好措施落實,加強校園安全常規管理
1.切實加強學校治安管理。各學校要嚴格執行來人來訪查驗登記制,要加大投入,從人、財、物和技術上為安全提供保障,強化“技防”在學校安全保衛中的作用,確保攝像監控和紅外報警裝置全面覆蓋校園。
2.切實加強住校生和“留守學生”安全管理。各學校要健全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強學生宿舍電氣線路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嚴防火災事故。加強與“留守學生”監護人的聯系,并與鎮、村(社區)共同抓好“留守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切實加強學校樓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學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并在課間休息、晚自習、集中放學、大規模集體活動時間及緊急 疏散時安排專人值守,落實相關人員責任。 4.切實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各校(園)要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強化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分發(銷售)和清潔、消毒過程中容易疏忽或發生問題的環節,進一步優化和細化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33類食品市場準入制度和生豬溯源落實、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登記備案制度,從源頭上防止食品安全隱患。
5.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各學校要在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明確消防重點單位(部位)及防火要求,落實消防責任和措施,促使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規范化、制度化。要根據消防安全需要,努力增加投入,保證重點部位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6.切實加強校車和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各校(園)要認真貫徹執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嚴禁使用非校車、非營運車輛接送學生。告知家長決不允許孩子乘坐非校車、非營運車輛,教育學生決不乘坐非校車或非營運車輛,切實遵守各項交通規則,防止交通事故發生。有校車的校(園)必須完善并落實校車各項管理制度,嚴防交通事故 發生。
7.切實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全區學校要深入開展平安創建和無刑事案件活動,充分發揮校園警務室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進一步密切與社區和學生家長的聯系,健全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和協作共防機制;全面整合各種社會資源,構筑齊抓共管、內外聯動的校園治安保衛體系,著力打造平安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