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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實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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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實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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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一

安全生產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系我公司的發展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制訂了本規定。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部門主管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經營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管理和文明生產。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衛生狀況,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3、組織審定并批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措施。

4、經常進入車間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措施,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及完善的管理方法,審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的安全組織機構,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6、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及制度考核工作。

7、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堅持安全生產計劃、安全檢查、工作總結、及評比工作,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生產主管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定、修訂各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生產區域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工作,定期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演習。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及管理工作。

4、組織新調入職工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職工安全生產進行考核。

5、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

6、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7、定期組織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的學習,做好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工作。

8、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做好勞逸結合。

9、管理廠區環境衛生、門衛值班、安全保衛工作。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在進行生產技術改革時,做好周密的論證及實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并檢查執行情況。

3、制訂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并檢查職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保證設備及人員安全。

4、對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技術競賽活動,定期安全考核。

5、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請示領導處理。

6、定期組織全公司安全負責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7、定期組織全公司安全大檢查,檢查事故隱患,落實好整改工作。

8、負責設備、水電安全管理工作。

1、凡安全措施所需費用要單獨列項,專款專用,及時支付費用。

2、安全措施不落實的生產技術措施項目,未經同意,不得撥款。

3、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合理采購及發放。

1、做好人員外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對采購的器材、防護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確保所購產品的質量。

3、嚴格執行防火管理制度,做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管理的工作。

4、對送貨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定期考核,做好送貨途中的安全工作。

5、對運輸工具定期檢查、卸貨人員嚴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按專業的要求進行作業。嚴禁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間,保持配電間整潔衛生。

2、定期抄表,查驗電器、儀表、變壓器的運轉情況。

3、按期檢查電工間安全工具儲備情況,保證安全完好。

4、電工經常巡回各車間的機器設備及裝置,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公司用電安全。

5、緊急情況下,應先切斷電源,采取必要的搶救措施,并向公司報告。

6、嚴格要求作業,工作細致,保證線路暢通、各種開關靈活,操作時做好防護工作。

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認真執行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措施。

4、組織開展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及個人。

5、組織落實車間安全生產教育。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對車間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考核。

6、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于完好狀態,車間無力整改時要及時向生產主管或總經理報告。

7、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8、建立和健全各類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車間臺帳。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做好交接班工作,確保接手員工能夠迅速優質的完成工作。

5、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班組級)安全教育。

6、檢查本崗位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和安全設施儲備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并報告上級。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7、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禁止違章作業,檢查本機臺職工的作業情況。

8、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

9、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做好工作記錄,本崗位不能解決時要及時上報車間主管,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協助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1、積極參加車間組織的安全生產活動,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操作流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定期檢查設備、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問題。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的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維修記錄。

5、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防護器材及消防器材。

6、禁止違章作業。未經許可,不得操作其他工種的生產設備;有權拒絕其他工種人員操作自己的設備;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生產安排。

7、保持車間主要通道暢通,禁止堆放產品、紙墩以及拖紙車;原材料及產品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

8、負責各自清潔區的干凈衛生。堅持每日小掃、每周大掃制度。做到機器設備整潔、門窗潔凈、產品與工具柜擺放整齊、地面無廢紙、抹布、油污、墨跡及煙頭等臟物。

(一)監督考勤工作

1、每次上、下班提前檢查考勤鐘,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2、監督職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嚴禁委托他人打卡。門衛值班人員應制止他人打卡的行為,并做好記錄,主動維持秩序。

3、對遲到、早退、委托他人打卡、上班時間離崗人員進行登記,并在當天報告生產主管或總經理。

(二)外來人員及車輛管理

1、外來人員及車輛經門衛確認后,方可入內,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2、來廠參觀人員,須經生產主管或總經理同意后,由專人帶領方可參觀。

3、職工家屬、親友,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車間。

(三)物資進出管理

1、物品出廠,需憑出門證或送貨單,值班人員有權詢問和檢查物品,經檢查核對無誤后方可出廠。

2、檢查確認外來人員帶出的物品,防止公司物資外流。

3、值班人員嚴守工作崗位,負責門衛安全,不得擅離職守。如有特殊情況遠離崗位時,不得擅自找人代崗,需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工作。

4、負責接聽電話,收發書信、報紙、刊物等,并及時轉交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其他管理

1、值班人員要經常對車間及廠區周圍環境進行巡邏,檢查公司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情況,發現一切可疑情況,及時報告生產主管或總經理。

2、嚴禁公司職工和外來人員在廠區內游煙。

3、檢查中班下班后門、窗、水、電關閉情況。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二

5、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動火報告;

6、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組織對分管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第一安全負責人報告。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養成安全隱患排查的良好習慣成。

9、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三

(一)為規范班組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搞好班組平安生產,按照《煤礦平安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試行)》平安培訓和應急管理(或調度和地面設施)專業“班組平安建設―制度建設”對班組平安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組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是煤礦平安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班組必需加強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提升煤礦平安生產標準化等級。

(三)班組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或平安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貫徹、簽字齊全有效;新工人上崗前必需經過培訓,熟知平安規則制度和操作規程,考核合格后才干上崗,特員必需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作業現場的頂板管理、機電運送、通風瓦斯、粉塵防治、爆破等符合規程要求。

(五)作業現場的.各種設備的平安防護裝置配置齊全,各種平安警示標志清楚醒目。

(六)作業現場物品用料擺放整齊,標識清晰,保證平安出口暢通。

(七)按規定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八)嚴格落實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環境應清潔、衛生。

(九)每月由區隊負責人、技術員及煤礦各業務部門組織對工程質量舉行驗收,評定工程等級。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四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單位行政正職領導或法定代表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的領導責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領導,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內容的,也同樣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4、公司與營運車輛和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并對安全生產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組織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7、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8、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9、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均應對本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進行落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五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本鄉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保證目標實現。

二、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要有書面記錄,形成紀要,并根據會議決定,及時督促有關站所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三、建立職責明確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監督管理手段。

四、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鄉鎮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與轄區的村、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并認真組織考核、獎懲。

五、制定本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經鄉政府主要負責人簽署后,報縣政府審批和有關部門備案。

六、組織有關站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地區容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單位、場所和設備、設施,進行嚴格管理和檢查,并建立安全檢查管理臺賬。

七、負責及時消除威脅公共安全的事故隱患,并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資金,對一時不能消除的隱患,采取嚴密的監控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八、及時督促各行政村及鄉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險情)后,應及時組織應急救援,防止事故(險情)擴大,并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種問題,保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依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鄉實際,制定如下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學習會議制度。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鄉村社三級干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

2、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會議制度。組織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匯報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落實監管責任。

3、匯報會議制度。安監站定期向鄉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

4、檢查制度。安監站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掌握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動態。

5、安全辦公會議由安監站組織,辦公室負責做好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各村、各單位。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特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專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認真研究解決。

二、凡重大安全生產事項、工作任務需要由兩個以上站所、單位共同承擔的,必須召開例會,明確各自責任、任務,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會研究的重要內容:

2、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解決辦法及整改方案;

3、研究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專項整治活動;

4、研究檢查、整改、獎懲中的交叉事項及其它需集體研究處理的問題。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為更好地督促企業不斷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廣泛開展查隱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處處、事事講安全的社會氛圍。

二、鄉屬各站所、村民委員會、生產經營單位、業主等,有職責和義務對所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經常性地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為人民群眾的生活、工作、生產及經營活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安監站要結合實際,每月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開展一次集中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對重點場所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抽查、督查。

四、凡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作好記錄,該上報的要按規定及時上報。

五、檢查中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要詳細記錄在案,按要求及規定標準提出整改意見,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告縣安監局或其它相關部門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鄉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管理制度。

一、經常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每月進行一次集中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逐一登記造冊,跟蹤督促整改并銷號。

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

三、對事故隱患暫時不能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單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時報告縣安監局或相關部門處理。

四、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五、對各類事故隱患進行動態管理,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理”,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鄉黨委書記對本鄉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

二、經常了解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形勢,有針對性地開展重大安全生產活動和重點檢查指導工作。

三、研究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事項及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整改,加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為全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條件。

四、適時主持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重點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分管領導和其他負責人抓好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

安監站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和其他有關法律;負責對轄區內的工礦商貿(含高危行業、公眾聚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

二、安監站實行雙重領導,行政上隸屬鄉人民政府,業務上接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導,完成縣安監局和鄉政府交辦的工作。

三、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勞動保護政策、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文件精神;擬訂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工作要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監管工作檔案。

四、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妥善解決本轄區內重大隱患或突出問題,并為鄉政府安全生產決策當好參謀。

五、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掌握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掌握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和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投入的使用情況。

六、掌握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報縣政府實施關閉;生產經營單位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及時報告鄉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處罰。

七、參與和配合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督促事故處理結果的落實,跟蹤督辦防范措施落實到位。

八、做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鄉長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政府鄉長是本鄉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全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決本鄉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加大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二、組織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和應急預案,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四落實”,確保上級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三、組織召開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形勢,通報情況,研究解決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重大問題和事故隱患,及時落實必要的監控防護措施,確保安全。

四、結合實際,適時組織開展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積極配合支持上級或有關部門搞好各項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各類事故隱患,糾正各類違章行為,跟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把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事故,避免人員傷亡。

五、凡本轄區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趕赴現場,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查處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分管領導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批示,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努力營造社會安全氛圍,增強全民安全意識。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應急預案,具體部署全鄉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量化目標,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齊抓共管,促進安全工作有序開展。

三、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形勢,總結和推廣經驗。必要時建議政府召開現場會、現場辦公會、經驗交流會,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結合實際,配合抓好重大安全生產活動,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集中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時研究并匯報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或危險源。并責令相關單位、部門落實整改措施,把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事故,避免傷亡,降低經濟損失。

五、抓好安全機構、隊伍和管理制度建設,落實經費,確保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

六、凡發生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并組織或協助相關部門、單位做好事故調查和事故善后處理,依法查處責任單位和追究責任者。

七、組織相關部門對本鄉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年終目標考核,組織研究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嚴格獎懲兌現。

鄉安監站站長工作職責

一、在鄉人民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指導下,全面負責安監站的工作。

二、組織全站人員認真學習并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安監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技術業務素質,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

三、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并結合本鄉實際,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鄉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

四、每月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書面報告一次本轄區安全生產情況,遇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涉及重大生產安全問題,應立即報告同級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五、組織制定本鄉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季)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及時檢查總結貫徹落實情況。

六、組織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經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指導、協調村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八、完成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監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人為本”的原則,認真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檢查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履行安全生產監管管理職責。

二、熟悉并及時掌握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向安監站報告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抓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建議。

三、根據縣安監局或鄉政府的安排,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整改存在的事故隱患,并對治理和防范措施進行督查,及時報告本轄區內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四、按照縣安監局事故查處工作要求,積極配合搞好本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復意見的執行等工作。

五、綜合協調本鄉各站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參加鄉政府定期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通報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工作建議,當好參謀和助手。

六、及時向鄉政府縣安監局報告本轄區內發生的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現場,配合鄉政府組織施救和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七、完成縣安監局和鄉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六

一、由院領導、院辦、保衛科、醫教科、護理部、營養科、總務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醫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院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黨總支書記(專職副書記)、副院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保衛科科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三責任人,具體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科(室)科長、主任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科(室)副科長、副主任及護士長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抓好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醫院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堅持上報制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組織人員限期整改。

五、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向有關部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即組織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認真整改,消除隱患,同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向主管領導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匯報。

六、醫務科、護理部要切實加強臨床各科室醫療安全工作的領導、監督和管理,制定醫療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簽訂醫院安全責任書,防止醫療事故發生;加強醫療安全教育,提高醫護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保證病員治療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區要認真做好用電、用火、用氣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禁止住院病員將打火機、火柴等火種帶入病房。

八、保衛科要定期對全院滅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若有損壞,要及時更換和添置。

九、藥劑部門要認真把好藥品管理的各個環節,把住藥品出入庫和"出窗口"關。臨床各部門要堅持"三查七對"制度,防止病員在治療過程中用錯藥品的現象,杜絕醫療事故發生,并認真做好藥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藥品丟失和變質。

十、防治科和醫院感染控制科要認真執行《傳染病防治法》,一旦發生疫情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療、隔離、消毒、處置等各個環節,對臨床科室要定期進行檢查,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總務科要認真執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定期保養,不準開帶病車、疲勞車,不準酒后駕駛,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保證行駛安全。

十二、膳食營養科要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禁霉爛、變質、變味的食品入庫,認真做好食品衛生,保證食品質量,防止食物中毒,確保食品安全,滿足病員需要。

十三、院總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一旦發現災害事故,要及時指揮、協調、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并向院領導匯報。若院總值班人員失職,要從重處罰。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七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公司工程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審批工作,由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審批。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意義和原則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地組織施工,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采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項目和建筑群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項目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設備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要求

(1)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據

合同

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2)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絡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4)落實季節性施工措施,確保全年連續施工。

(5)盡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作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盡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布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權限。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和審批。

5、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發放和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設備部、項目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部署執行。

為了防止工傷、爆炸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采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準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項目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準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項目。

2、各項目部應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質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公司質安部負責匯總。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項目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審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報質安部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編制,由技術負責人審定,公司經理批準,由質安部門備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設備的技術設計中,必須同時提出制作及用時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審定,經理批準。

7、安全技術措施費,由公司工程部會同質安部審查,財務科統一平衡,報主管經理批準后列入計劃,經費來源按照國家規定辦理。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部、質量安全部負責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不按本標準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公司制定的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一、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三、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書面記錄。

四、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設備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施工設備安裝后由項目部自檢,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后掛牌使用。

3、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有結論,數據量化。

4、架體、設備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采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記錄在案。

6、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準用證與合格證,設備試運轉記錄,用電設備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復印件。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為了進一步提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

規章制度

、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3、特殊工種培訓:

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為了貫徹執行部頒安全生產驗評標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參照公司二oo一年度對工程質量獲得優質獎的獎勵辦法。

二、處罰

1、開工前,工地必須向公司送報安全組織設計和持證人員履歷表及證件,經公司審核后方可開工,如不執行規定擅自開工,按下列規定罰款。

為了加強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須配備執證專職人員。如發現沒有配備持證專職安全員或專職安全員不到位,處以100元罰款。項目部必須在半個月內調有證安全員到位,如項目部無法抽調有證專職安全員,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調有證專職安全員到工地工作,工資由工地負責。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現缺一名持證人員或持證人員不到位,處以500元罰款,同時工地必須設法在半個月內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如工地拒不執行,由公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培訓結業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訓費由工地負責加罰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員工資由工地負責。

2、工地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接受公司的指導。如工地貫徹不力,經公司月度安全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見限期整改外,按單位工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處以0、50元罰款;如不執行公司意見進行整改,公司有權調人買料進行安全設備整改,達到合格標準。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負責外,按單位工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處以1、00元罰款。

3、平時公司工作人員到工地檢查工作,如發現腳手架、施工用電、電氣設備、四口防護、施工機械及起重設備、施工機具等的分項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處以200元到1000元的罰款。其中:

腳手架的立桿基礎:立桿間距、小橫桿間距、大橫桿間距、桿件搭接、拉結、防護欄桿、踢腳桿、腳手板鋪設、腳手架材質、驗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

施工用電:電器設備、離高壓線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低壓干線架設、變配電裝置、開關箱、漏電保安器(采取三級防護)、熔斷絲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四口”防護: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口等有一處沒防護設施的,處以20元到50元罰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險裝置、路基與路軌、塔吊與輸電線路距離、夾軌鉗的通擋驗收、電纜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龍門架、井字架、限位保險、纜風繩、卸料平臺、吊籃操作棚、避雷、驗收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施工機具:平刨、電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拌和機、乙炔發生器、氣瓶、潛水泵等有一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

4、當地安全部檢查評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區有關部門處罰外,再處以單位工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元罰款。

5、工地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向公司報告外,作如下規定。如隱瞞不報,加倍處罰。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地違章指揮,要求工人冒險作業或工地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進行刑事處分。

工地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人違章作業造成,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6、工地開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報公司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如發現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崗作業,一人罰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記錄。如發現未經交底而參加作業,每人罰款10元。

8、“三寶”的使用,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安全網。如工地在臨街處或人行道通道處不掛安全網,處以1000元處罰,并采取措施做好防護。高空作業按規定系好安全帶。如發現不系安全帶而進行高空作業,每人罰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帶,工人不系者,罰款由個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罰款10元。

9、工地必須懸掛五牌一圖,如發現缺一塊,罰款300元。

10、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而且要有針對性,發現安全資料不全,缺一項罰款100元。

11、上述各條款規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不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蓋章認可。

2、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首先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國務院(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程)調查登記,分析、統計。

3、對事故應按浙江省查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規定,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4、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通過調查、分析、處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1、生活區場地必須做硬地坪,有排水溝,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

2、設置盥洗池,二層以上宿舍要有給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設置。

3、設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蓋加鎖,有專人負責清運垃圾及茶水供給。

4、宿舍明亮通風,東西物品堆放整齊,室內清潔,有衛生負責人和輪流值日清掃制度,保持室內整潔。

5、安排專職衛生保潔人員,負責公用場地清掃,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八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對重大項目工程安裝、檢修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操作措施、計劃,并嚴格貫徹執行。

三、公司定期組織全面、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四、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召集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堅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

六、堅持搞好安全培訓制度,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

七、對重大危險源的工作場所,要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做好預案演練。

八、生產現場要經常清掃,保持清潔,各種物件擺放要整齊有序。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九

1、值班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

2、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有關規程及標準,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3、必須熟悉變電所供電系統圖和設備分布,了解系統電源情況和各配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變電所變配電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

4、掌握觸電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5、無防礙本工種的病癥。

6、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7、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及工作終結制度等有關制度。

8、倒閘操作必須執行唱票監護制,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重要的或復雜的倒閘操作,由值班長監護,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

9、操作前應先在圖板上進行模擬操作,無誤后再進行實際操作。操作時要嚴肅認真,嚴禁做與操作無關的任何工作。

10、進行送電操作時要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按規定程序送電。

11、操作中有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記錄和操作票,必須向當班調度或值班長報告,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

12、用絕緣棒分合開關或經傳動桿機構分合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13、嚴禁帶負荷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要果斷迅速,并注意刀閘是否斷開或接觸良好。

14、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15、電氣設備停電后(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16、嚴禁使蓄電池過充、過放電。

17、變(配)電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變(配)電室無漏雨現象。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全市汽車加油加氣站(以下簡稱加油加氣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管理規范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性加油加氣站的安全管理。

非經營性加油加氣站的安全管理,參照執行本管理規范。

第二章?經營條件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經營性加油加氣站,必須依照《北京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第四條?加油加氣站建設項目,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驗收。

加油加氣站的避雷裝置應每半年檢測一次。

第五條?加油加氣站必須與外界有明顯的隔離設施和明確的出口、入口,站區內不得設立與加油加氣站業務無關的其它單位。

第六條?加油加氣站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并認真落實。

第七條?加油加氣站應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二)加油加氣站應制定加油加氣操作規程、計量操作規程、卸油(氣)操作規程。

第三章?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八條?加油加氣站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對本站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落實本站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九條?加油加氣站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站所從事的加油加氣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十條?加油加氣站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檢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第十一條?加油加氣站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技能培訓及企業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準進行操作。

第四章?站內建筑物的管理

第十二條?加油加氣站內宿舍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門窗不得朝向站內油罐區和加油(氣)機;

(二)嚴禁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留宿;

(三)宿舍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電爐;

(四)站內宿舍應指定一名負責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檢查、管理。

第十三條?加油加氣站的營業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條?站房內熱水鍋爐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間應設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隔墻與其它房間隔開。

(二)鍋爐間的門窗不宜直朝向加油機、加氣機,卸油點、卸氣點及通氣管管口、放散管管口。

(三)鍋爐選用額定供熱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鍋爐,鍋爐煙囪出口應高出屋頂2m及以上,且應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第五章?站內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加油加氣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邊緣與加油機或加氣機的平面距離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條?加油機或加氣機與站房的距離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條?埋地油罐與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氣罐與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00?m。

第十八條?油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30m,二級站為25m,三級站為18m。

地上液化石油氣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45m,二級站為38m,三級站為33m。

地下液化石油氣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30m,二級站為25m,、三級站為18m。

若采用油氣雙回收系統時,按照《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相關規定適當減少。

第十九條?加油加氣站的380/220v供配電系統宜采用tn-s系統,供電系統的電纜金屬外皮或電纜金屬保護管兩端均應接地,供配電系統的電源應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第二十條?架空通信線和電力線不得跨越加油加氣站。

第二十一條?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第二十二條?加油加氣站內可設置小型內燃發電組,內燃機的排煙管口應安裝阻火器。

第二十三條?空調主機和室外機應安裝在非爆炸危險區域內。

第二十四條?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

第六章?消防設施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加油加氣站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伍,每月開展一次消防知識學習,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演練,要做到“三知,三會”,即知易發生火災的部位,知事故應急預案,知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十六條?加油加氣站的滅火器材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六)液化石油氣加氣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氣加氣合建站應設消防給水系統;

(七)提倡配備使用新型高效滅火器材。

第二十七條?消防器材應設專人管理,定時檢查,定點擺放,定期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第七章?現場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加油加氣站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置安全警示語、警示牌。

警示語內容包括:

(一)站內嚴禁煙火;

(二)站內嚴禁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三)機動車輛加油(氣)時必須熄火;

(四)不準在加油(氣)現場使用手機。

第二十九條?加油加氣站每班應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安全檢查主要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情況、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立即報告站長,加油加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整改;加油加氣站暫時無法解決的,要書面向主管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條?加油加氣站的從業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服裝。

第三十一條?加油(氣)作業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屬容器內加注易燃油品;

(二)嚴禁對無油箱蓋的車輛加油;

(三)嚴禁對無引擎蓋的車輛進行加油(氣);

(五)非加油加氣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加油(氣)工作。

第三十二條?卸油(氣)作業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二)卸油(氣)點附近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四)卸油(氣)過程中,禁止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七)非加油加氣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卸油(氣)工作。

第三十三條?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上級安全部門,經批準同意后方可動火。動火過程中,應停止加油加氣作業,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條?非加油加氣站的人員嚴禁進入單獨設置的油(氣)罐區。

第三十五條?加油加氣站內加油(氣)車輛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緊急疏散的條件。

第八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十六條?加油加氣站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編制符合本站實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機構,涉及的應急救援人員分工和職責劃分,應急設備設施,緊急處置、人員疏散、搶險、醫療等急救措施方案,社會支持救助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等。

第三十七條?加油加氣站的應急預案要每季度演練一次,并有演練記錄和演練現場照片。

第三十八條?及時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管理規范下列用語的含義:

加油加氣站,是指加油站、液化石油氣加氣站、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的統稱。

加油站,是指為汽車油箱充裝汽油、柴油的專門場所。

液化石油氣加氣站,指為燃氣汽車儲氣瓶充裝車用液化石油氣的專門場所。

壓縮天然氣加氣站,指為燃氣汽車儲氣瓶充裝車用壓縮天然氣的專門場所。

加油加氣合建站,指為汽車油箱充裝汽油、柴油,又可為燃氣汽車儲氣瓶充裝車用液化石油氣或車用壓縮天然氣的專門場所。

重要公共建筑物,指建筑面積超過15000m2的公共建筑物。

第四十條?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生產管理制度

加強生產設備管理,采取一系列技術組織措施,保證生產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充分發揮設備效能。

第一條?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生產設備管理的標準和方針。

第二條? 貫徹執行有關生產設備的管理制度以及規程和標準。

第三條? 各級生產管理人員按照生產設備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分工,責任到人、分級負責。

第四條? 設備前期管理,包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研、論證、規劃、選型定貨、驗收、安裝調試和移交投產等各項內容。

第五條? 設備運行前,要結合各加氣站實際情況編制設備的操作規程、維護保養及檢修規程,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打印下發并組織人員學習。

第六條? 設備操作、檢修人員上崗前,必須學習掌握設備的性能和各項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 各站對設備運行的.各種原始記錄表格要進行累計、整理并存檔。設備的檢修要有記錄,包括檢修關設備的各種技術參數、記錄的內容日期、更換零件及檢修后設備技術狀況是否達到要求,都要記錄清晰,檢修負責人簽字,整理歸檔,并上報主管部門。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掌握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和維護保養知識,以“三好”,“四會”原則,嚴格執行“四項要求”和“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維修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四項要求”即:工具、工件放置整齊;設備內外清潔、無油污、灰塵、不漏油、不漏氣;按量加油、換油、油標清楚、油路暢通;室人室機、憑證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無事故。

“五項紀律”即: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逐項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經常保持設備清潔,按規定加油;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發現設備有異常現象立即停運,及時處理并上報。

第九條? 為了保證生產設備完好,保證安全生產,加氣站各班組職工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待自己的工作,杜絕任何影響生產的事故發生。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 要害部位應建立要害部門檔案,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經過嚴格審核并認可后,方可在要害部門工作。

第二條? 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政治可靠、責任心強,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條? 設備運轉、更新、搶修事故處理等情況,要詳細記載建檔。

第四條? 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要害部位。

第五條? 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進入要害部位時需由值班人員陪同,方可進入要害部位。

設備管理制度

加強設備管理,采取一系列技術、經濟、組織措施,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提高運行效率,充分發揮設備效能,對保證加氣站安全生產,準確及時完成天然氣車輛加氣工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條? 貫徹執行國家、部委、國際通用的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標準。

第二條? 遵守執行上級設備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設備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和管理標準。

第三條? 建立健全加氣站設備管理體系。

第四條? 按照設備管理體系,各級管理人員明確職責分工、責任到人、分級負責。

第五條? 設備的前期管理,包括組織有關人員對新設備進行調研,論證、規劃、選型定貨、驗收、安裝調試和移交投產等各項內容。

第六條? 設備運行前,由生產技術部門根據設備本身技術要求和加氣站實際情況組織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使用、維護、保養、檢修、規程及完好標準,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后,打印下發并組織學習。

第七條? 設備操作檢修人員上崗前,必須對設備的性能和各項規程學習掌握,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設備的技術改造和更新計劃,由生產技術部門編制,每年度計劃在上年10月31日編制完成,本年度增項計劃要在當年一季度前完成計劃,完成后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第九條? 上級批準的各項技改、技革項目,由生產技術部門組織落實并有計劃地管理實施,項目完成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第十條? 設備的檢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維護保養。由生產部門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制定計劃落實。大、中、小修項目(250小時、500小時、1200小時、2000小時、4000小時、8000小時、16000小時)應提前制定檢修方案,施工部門要根據計劃落實實施。

第十一條? 設備的正常運轉和檢修工作。生產技術部門專職人員要對加氣站的執行和落實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監督、考核、指導,對有違反設備規程的行為及時制止并糾正。

第十二條? 設備操作和維修人員應分期分批進行技術培訓,由生產部門有計劃進行安排;專業技術知識的學習和提高,對整體提高加氣站設備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三條? 各加氣站負責人對所管轄、使用設備運行狀況應詳細了解、掌握。站長對設備運行的各種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第十四條? 生產部門對設備運行的各種原始記錄表格進行累計,整理并存檔。設備的檢修要有記錄,包括檢修前設備的各種技術參數、檢修的內容、日期、更換零部件情況及檢修后設備技術狀況是否達到要求,都要記錄清晰,檢修負責人簽字、驗收負責人簽字(不允許代簽),整理歸入設備卡片。

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在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設備使用規程,掌握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和維護保養知識,掌握設備使用要求的“三好”、“四會”原則,嚴格執行“四項要求”和“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維修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四項要求”即:整齊: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齊;清潔:設備內外清潔、無油垢、灰塵、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氣;潤滑:按時、按質、按量加油、換油,加油,加油工具齊全、油標清楚、油路暢通;排污:按時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內廢油,要做到排污干凈;安全:憑證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無事故。

“五項紀律”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逐項做好運行、加氣和交接-班記錄,要字跡清楚、記錄詳細;經常保持設備清潔,按規定加油潤滑和排污;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遺失,發現異常立即停運,及時處理、及時上報;文明禮貌、服務規范、嚴守制度、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操作技能。

第十六條? 設備的備品、備件購置計劃,由生產部門根據當年的使用情況核實后,于年底制訂出明年的計劃,報上級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 由生產部門根據加氣站構成和維修工作情況,確定備件范圍,制定備件儲備定額,并定期核實備件儲備,負責備件采購、供應。

第十八條? 外購的設備要檢驗并辦理入庫手續,入庫后應建帳保管,備件出庫要憑領料單(站長以上負責人可申請領料),并做好出庫登記工作(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發料)。

第十九條? 儲存的備件要做到“三清”(規格清、數量清、材質清)、“兩齊”(庫容整齊、碼放整齊)、“三一致”(帳、卡、物一致)、“四定位”(區、架、層、件號定位)、“五五碼放”(一五一十地碼放)。

第二十條? 設備的報廢、調撥由生產部門根據使用情況報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后,填計劃報請審批,任何個人無權處理。

第二十一條? 設備檔案管理,包括建立新購置設備的檔案、各種技術資料的整理、收齊存檔,對舊設備的各種記錄、技術資料、檢修記錄建立檔案。

第二十二條? 操作人員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違反規程的行為要逐級處理,對出現設備事故的,根據事故的大小,交由上級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處理設備事故要本著“三不放過”原則進行。即:不查清事故發生原因不放過、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不使事故責任者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二十四條? 為了保持設備完好、保證安全生產,全站職工要用高度的責任心對待本職工作,杜絕任何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十一

(二)組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進行監督檢查;

(四)按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本單位構成重大風險的特殊作業安全措施;

(五)組織審核年度安全投入資金預算,做到專款專用,并監督執行;

(七)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并進行考核;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五)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技術措施的落實;

(八)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九)組織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十二)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制度并監督實施;

(十三)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十二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和靜電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防雷防靜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 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二、 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 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的防雷檢測所,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七、 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八、 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凡有靜電危害的工序、設備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在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的區域,必須加強通風措施使其濃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十一、危險場所作業人員,應根據需要,穿防靜電的鞋和工作服,或設置易于導除人體靜電的設施,如安裝接地欄桿等;嚴禁在上述區域穿脫-衣服和穿易產生經典的服裝進入該區域;嚴禁在上述區域,用易燃溶劑(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區地面應鋪設導電地面,并保證其導電性能。

十二、在有經典產生的場所操作、檢查,不得攜帶與工作無關的金屬物品,如鑰匙、手表、戒指等。

十三、嚴禁將易產生靜電的易燃易爆液體用塑料容器裝貯。

十四、禁止在裝易燃易爆液體的過程中取樣、檢尺或將金屬物品置入罐(槽車)內,檢尺取樣應在裝料完畢經靜置后進行。

十五、禁止使用噴射蒸汽加熱易燃液體。

十六、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罐內進行移液作業。

十七、在機器發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或物料用量改變的情況下,必須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靜電危害。

十八、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內噴射溶劑,必須采取自流方式。

十九、輸送易燃液體,應根據管道內徑及介質的電阻率選擇適當的安全流速,一般不應超過1米/秒。

二十、在絕緣管道上配置的金屬附件,應專門接地裝置。

二十一、生產、貯存和裝卸可燃氣體的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貯罐、機組等應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二十二、所有防靜電接地線必須堅固可靠,接地線的截面積應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單獨的防靜電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0歐姆,與其它目的的接地極共用時應滿足其他接地及的技術要求。

二十三、設備、貯罐、機組、管道等的防靜電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或接地干線相連,不得互聯接地。

二十四、防靜電接地體的安裝,應在設備、機組、貯罐等底角邊緣上鉆孔攻絲,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連接,并應有防松裝置,均應涂上工業凡士林油;接地線與金屬管道纏繞連接時,應蠟焊,當采用焊接端子連接時,不得降低和損傷管道強度。

二十五、非金屬的管道(非導體的)設備等,其外壁上纏繞的金屬絲帶、網等,應緊貼其表面均勻的纏繞,并應可靠地接地。

二十六、輸送易燃液體的管道采用橡膠或塑料管時必須采用導電橡膠,導電塑料軟管或有金屬編織層的導電膠管,并必須可靠接地。

二十七、生產設備及貯罐上的排空口應設有阻火器,進料管從設備上部進入時,應將其進料管延伸到接近設備底部以免產生靜電。

二十八、防靜電生產工序及場所中,機械傳動盡量采用齒輪傳動。當采用三角帶傳動,必須選用防靜電三角帶;當使用普通三角帶傳動時,必須采用取提高其表面導電性能的措施。

二十九、q-1級、g-1級場所的管道之間與設備、機組、閥門之間的連接法蘭,其接觸電阻大于0.03歐姆時,應用金屬線跨接。

三十、q-1級、q-2級、g-1級、g-2級場所,在非金屬構架上平行安裝的金屬管道相互之間的凈距離小于10毫米時,就每隔20米左右用金屬繞跨接;金屬官銜相互交叉的凈距離小于100毫米時,也應用金屬線跨越。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氣象局的《關于加強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廣大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可靠的學習和工作環境,確保師生在雷雨天時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孔德文

副組長:蔡大新

組? 員:徐建軍、龍方興、韓顯銘、周首平、劉? 程、常成林、劉荊鄖、張劍橋??

二、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三、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和宿舍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四、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盡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五、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設備,并切斷電源及信號線路。

六、雷電時,不要觸摸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七、若遭受雷電災害后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九、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十、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后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回檢查一遍,以防不測,并做好記錄。

十一、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年級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于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十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實施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力事故,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電力監管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發電、輸電、供電、電力建設為主營業務并取得相關業務許可或按規定豁免電力業務許可的電力企業。

第三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辦法,對電力企業的電力運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電力建設施工安全、電力工程質量安全、電力應急、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和電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電力企業具體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

第五條電力企業是電力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遵照國家

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完善電力安全生產條件,確保電力安全生產。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投訴和舉報,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章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條電力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電力企業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八條電力企業應當履行下列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基本職責:

(二)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電力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對安全隱患和風險進行治理、管控;

(六)開展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十)按照規定報告電力事故和電力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對電力安全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第九條發電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水電站大壩進行安全注冊,開展大壩安全定期檢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對燃煤發電廠貯灰場進行安全備案,開展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評估工作。

第十條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對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履行工程組織、協調和監督職責,并按照規定將電力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向當地派出機構備案,向相關電力工程質監機構進行工程項目質量監督注冊申請。

第十一條供電企業應當配合地方政府對電力用戶安全用電提供技術指導。

第三章電力系統安全

第十二條電力企業應當共同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在電網互聯、發電機組并網過程中應嚴格履行安全責任,并在雙方的聯(并)網調度協議中具體明確,不得擅自聯(并)網和解網。

第十三條各級電力調度機構是涉及電力系統安全的電力安全事故(事件)處置的指揮機構,發生電力安全事故(事件)或遇有危及電力系統安全的情況時,電力調度機構有權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電力企業應當嚴格執行調度指令。

第十四條電力調度機構應當加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管理,科學合理安排系統運行方式,開展電力系統安全分析評估,統籌協調電網安全和并網運行機組安全。

第十五條電力企業應當加強發電設備設施和輸變配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和技術管理,強化電力監控系統(或設備)專業管理,完善電力系統調頻、調峰、調壓、調相、事故備用等性能,滿足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需要。

第十六條發電機組、風電場以及光伏電站等并入電網運行,應當滿足相關技術標準,符合電網運行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十七條電力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制訂、完善和落實預防電網大面積停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反事故措施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與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地方人民政府及電力用戶等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第四章電力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國家能源局依法負責全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涉及跨區域的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由國家能源局負責或者協調確定具體負責的區域派出機構;同一區域內涉及跨省的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由當地區域派出機構負責或者協調確定具體負責的省級派出機構。

50兆瓦以下小水電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50兆瓦以下小水電站的涉網安全由派出機構負責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的宣傳,向電力企業傳達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要求,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一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對電力企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規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全國范圍的電力安全生產大檢查,制定檢查工作方案,并對重點地區、重要電力企業、關鍵環節開展重點督查。派出機構組織開展轄區內的電力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部分電力企業進行抽查。

第二十二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應當責令電力企業當場予以糾正或者限期整改。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責令其立即整改;安全隱患危及人身安全時,應當責令其立即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人員。

第二十三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監督指導電力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

第二十四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統計分析電力安全生產信息,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要求電力企業報送與電力安全生產相關的文件、資料、圖紙、音頻或視頻記錄和有關數據。

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發現電力企業在報送資料中存在弄虛作假及其他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糾正和處理。

第二十五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組織或參與電力事故調查處理。

國家能源局組織或參與重大和特別重大電力事故調查處理;督辦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派出機構組織或參與較大和一般電力事故調查處理,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或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組織專項督查。

第二十六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組織開展電力應急管理工作。

國家能源局負責制定電力應急體系發展規劃和國家大面積停電

事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重大電力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分析評估工作。派出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組織、協調、指導電力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十七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組織開展電力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十八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配合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對重要電力用戶安全用電、供電電源配置、自備應急電源配置和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和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的舉報;受理的舉報事項經核實后,對違法行為嚴重的電力企業,應當向社會公告。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條電力企業造成電力事故的,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從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通過現場檢查發現電力

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時,可以對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條,可以要求其停工整頓,對發電企業要求其暫停并網運行。

第三十三條電力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時,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其違規情況向行業進行通報,對影響電力用戶安全可靠供電行為的處理情況,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電力企業發生電力安全事件后,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當將其列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遲報、漏報、謊報、瞞報電力安全事件信息的;

(二)不及時組織應急處置的;

(三)未按規定對電力安全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的。

第三十五條電力企業未履行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對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由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對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名單”:

(二)向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文件、資料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電力系統,是指由發電、輸電、變電、配電以及電力調度等環節組成的電能生產、傳輸和分配的系統。

(二)電力事故,是指電力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電力安全事故、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發電設備或輸變電設備設施損壞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電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構成電力安全事故,但影響電力(熱力)正常供應,或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可能引發電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事件。

(四)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和其他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隱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實施電力安全生產監管,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電力安全生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 電力安全生產的目標是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保證電力正常供應,防止和杜絕人身死亡、大面積停電、主設備嚴重損壞、電廠垮壩、重大火災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發生。

第四條 國家提倡和鼓勵電力企業使用、研制和不斷推廣有利于保證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的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和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實現電力安全生產的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力生產和經營的電網經營企業、供電企業、發電企業。

第二章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六條按照國務院授權,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電監會)具體負責全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電力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

第七條電監會設立電力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行使以下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一)負責依法組織制定電力安全生產的規章、標準。

(二)組織電力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

(三)負責全國電力安全生產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

(四)對全國電力行業發生的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調查。

(五)組織對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診斷、分析和評估。

(六)對電力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貢獻者給予表彰獎勵,對事故負有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罰建議。

第三章電力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第八條 電力企業是電力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國家電網公司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分別負責所轄范圍內的電網安全,南方電網與其他區域電網聯網線路的安全責任由國家電網公司承擔,具體在聯網協議中明確。發電企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別對所轄范圍內的企業安全生產負責。

第九條 各電力企業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主要行政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一)建立并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電力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電力安全 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程、標準。

(三)制定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四)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四章電力系統安全

第十條 電網經營企業、供電企業、發電企業、電力用戶有責任共同維護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

第十一條 電力系統運行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統一、科學的調度協調體系。

第十二條 電網運行管理部門和電網調度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防止電網失穩導致崩潰;組織編制適合本網實際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十三條 各級電網調度機構是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中心,值班調度員是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員。調度機構應當加強網、廠協調,建立電力系統安全的長效機制,嚴格執行調度規程,做到令行禁止。發生危及電力系統安全的事故或遇有危及電網安全的情況時,調度機構有權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應急措施。

第十四條 并網運行的發電廠,其涉及電網安全、穩定的勵磁系統和調速系統,繼電保護系統和安全自動裝置,調度通信和自動化設備等應滿足所在電網的要求。

第十五條 電力用戶應當滿足電網安全性要求,在使用電力過程中要遵守安全用電的規定。

第十六條 電力企業要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嚴防違章施工、偷盜電力設施等嚴重危害電力安全的情況發生。

第五章電力安全生產信息報送

第十七條 各電網經營企業、供電企業、發電企業要按照電監會關于電力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的規定報送電力安全生產信息。

第十八條 當發生重大、特大人身事故、電網事故、設備損壞事故、電廠垮壩事故和火災事故時,要立即向電監會報告,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同時抄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 電力安全生產信息的報送應當及時、準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六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電力企業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規定向有關單位報告。

第二十一條 事故調查處理權限:

死亡3人以上或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直接損失的重、特大事故,以及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由電監會負責調查處理。其中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直接損失的特大事故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要求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調查處理。電監會認為有必要調查的事故,也遵從本規定。

第二十二條 事故調查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三條 在事故調查時,事故調查單位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要求發生事故所在單位和相關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提供與事故有關的原始記錄、資料及其他有關材料。

(二)要求事故單位和相關人員就事故涉及的問題限期做出解釋和說明。

(三)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四條 事故發生后,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電監會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電網經營企業、供電企業、發電企業可以依據本辦法制訂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十四

冷庫十大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來,隨著冷鏈物流的大力發展,冷庫建設也越來越多,跟著冷庫的'安全事故也多起來了,所以冷庫的安全管理制度也顯得越來越重要。

一、冷庫工作人員首先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工作時間,服從工作安排,保證安全生產。

二、制冷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根據庫溫要求按時開機停機,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機械設備,發現異常要及時維修并向領導報告。

三、制冷工要經常檢查庫房內的溫度,否則,如造成經濟損失要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四、制冷工工作時間內不準脫崗喝酒、睡覺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冷庫機房不準私留非工作人員住宿,閑來人員不準進入機房內。

六、冷庫內的各類貨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齊。出庫要填寫出庫單,要及時清理積壓物品,對超期、變質的物品保管員要及時向主任匯報,并妥善處理。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追究保管員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八、庫內物品做到帳物相符.保管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粗心大意,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否則出現問題追究保管員責任.

九、保管員、制冷工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機房情況,沒有問題后方可離崗.

十、冷庫值班人員要經常注意冷庫周圍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報警,確保冷庫安全.

一、冷庫設專人管理,明確責任人,并在冷庫門邊作出明顯標示,標示出責任人以及檢查監督人。

二、冷庫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工作時間,服從工作安排。

三、冷庫管理人員接到客戶到貨通知后,要檢查、確認客戶是否租賃冷庫,確定貯存位置,確認是否是違法、違禁品。

四、貨物到到達冷庫后,要檢查三證(出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非疫區證明、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明)并從外觀檢查貨物裝載是否有異常,有無化凍等質量情況。

五、確保檢查符合要求后,通知客戶立即開始組織卸貨,并抽檢每件是否符合庫存要求。

六、冷庫內的各類物資客戶要按位存放位堆放要整齊,要做到下有木托盤或者塑料托盤。四周不靠墻,上不靠頂棚,每批次均要有標簽,標明來貨時間、廠家、規格以及數量。

七、入庫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著裝入庫,專人開關庫門。

八、貨物根據出庫單進行出貨,要做到先進的貨物要先出庫,并做好記錄和監督。

九、每間隔兩小時要檢查一次冷庫溫度,并做好記錄,夜間要加強巡檢,發現溫度異常要立即報告給倉儲部經理。 十、要管好庫門,貨物進出時要隨手關門,發現門損壞不能密封要及時維修,做到開啟靈活、關閉嚴密、不逃冷氣,絕對禁止開著冷庫門進行作業。

十二、庫房的墻、地坪、門、頂棚等部位有了冰、霜、水要及時清除。

十三、庫內排管和冷風機要及時掃霜、融霜,以提高制冷效能、節約用電。

十四、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冷庫。

十五、冷庫內不得堆放雜物,保持冷庫整潔有序。

十六、冷庫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品,庫區嚴禁抽煙和使用明火,消防通道要暢通,消防器材要完好。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十五

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為了確認每個工作人員的具體責任。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部門的建筑工程現場施工用電的規范和技術要求。 二、電工應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有效證上崗,不準無證上崗作業。

三、嚴禁帶電作業和冒險作業,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決不準發現隱患不整改,不匯報造成后果。

四、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用電有隱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員停工,并立即匯報項目經理處理,拉閘絕電,待整改好后再行送電。

五、提高增強自身技術業務水平,應對工作負責,不準馬虎和隨意作業,經常檢查施工用電狀況,及時完善整改,正確使用電工勞動保護用品。

一、學習熟悉安全技術規程,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安全操作規程,增強提高自身技術業務水平。

二、焊工必須經過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有效證上崗,不準無證操作。

三、工程操作施工中應及時檢查電源,防止漏電事故。

四、在施工中,應辦理動火批準手續,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五、正確使用焊工勞動保護用品,在高處作業時做好防墜工作。

六、發現隱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種施工的,報項目經理協調處理,必要時可責令其它工種停止施工。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增加提高自身的'技術業務水平。 二、架子工必須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不準無證操作。

三、在懸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帶扣,防止墜落。

四、在架子搭設中,傳遞桿件,應多人傳遞,防止桿件滑落傷人。

五、在架子拆除時,設置警戒線,不準單面拆,應四周同步拆除,桿件不準擲落,要多人傳遞至地。

六、剪除架體拉結,不準一剪到底,要邊拆邊剪,防止架子坍塌。

七、及時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在架子有嚴重隱患時,可以責令工程暫停施工,報項目經理處理。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上級安全部的規定和制度。

二、 井架搭設工要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必須經過身體檢查,禁止患有高血壓、貧血病等不宜高空作業人員上高空作業。

三、搭設井架,必須按井架搭設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作業,決不準弄虛作假。

四、搭設工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女子安全帽,扣好帽帶,嚴禁酒后作業和赤腳穿拖鞋上高作業,工作板保證厚度,鋪好扎牢。

五、搭設時要檢查核驗井架各部件的質量與規格,不符合要求的不準使用。

六、 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構件:不管任何人同意使用,架子工應拒絕搭設,并匯報項目經理處理.如項目經理強令使用,可以立即報告公司處理。

七、 拆、搭除井架時,做好中間臨時浪風防護,構件嚴禁從上向下拋擲,要用專用工具吊至地面。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技術規范,執行上級安全部門的規章制度。

二、機操工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及時檢查機械各部件的狀況,發現隱患,立即報告負責人進行修理和完善,確保機械安全運轉。

四、執行小型機械操作規程,拒絕違章作業,堅持原則,拒絕違反操作規程的人和事。

五、發現機械安全隱患,匯報負責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時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機操工應停止操作,拉閘關機,匯報上級部門處理。

一、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上級安全規章制度和規范要求。

二、遵守執行十不吊規定要求,不準冒險作業和強行操作。

三、塔吊司機和指揮員必須經專門培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技術水平。

四、拒絕冒險和違章作業,遇危及安全情況的應拒絕開機,拉閘關機,立即匯報上級處理。

五、經常檢查機械運轉情況和各保險設施的狀況,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嚴禁帶病運轉、危及安全生產。

六、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操作,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十六

聚仙樓大酒店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保護酒店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酒店生產經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

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聘 -------- 為聚仙樓大酒店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與張家口聚仙樓工貿集團公司總經理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一、嚴格遵守和貫徹執行國家和有關部門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做到依法進行安全生產。

二、安全生產工作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堅持生產經營服從安全需要的原則,確保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工作,貫徹落實賓館安全生產制度,制訂并組織實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細則,同時督促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生產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以及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

四、堅決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定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不留空白。

五、部門必須設立安全生產檢查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生產督促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并做好記錄,每月將安全檢查記錄上報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積極配合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加強本部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務必使員工樹立起“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的思想,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七、提高本部門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八、教育引導本部門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九、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必須按規定的處理原則和程序進行處理。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十、安全生產工作按《聚仙樓大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聚仙樓大酒店員工手冊》予以

獎懲。

十一、通過以上安全管理,堅決杜絕本部門火警、火災事故和人員傷亡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尤其要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減少人身事故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總經理與本部門各執一份,公司綜合辦存檔一份。

張家口聚仙樓工貿集團公司總經理: 聚仙樓大酒店負責人:

第一條為了提高星級賓館飯店安全生產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星級賓館飯店(以下簡稱為賓館飯店)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和區、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賓館飯店安全生產工作的行業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賓館飯店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賓館飯店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 賓館飯店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七條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賓館飯店,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八條賓館飯店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賓館飯店應當對教育和培訓的情況進行記錄,記錄至少保存2年。

第九條 ??賓館飯店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 ? 賓館飯店應當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定期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并對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賓館飯店應當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本單位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設施,明確責任人員,制定防范和應急措施。

第十二條賓館飯店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狀況,保證有效使用。

第十三條 ? 賓館飯店的變配電室總額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電壓等級為10千伏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變配電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第十四條變配電室應當配備用電設備、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等安全技術資料以及必要的作業工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在明顯位置設置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變配電室的門、窗、電纜溝應當設置防水設施和擋鼠板。

第十五條賓館飯店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臨時用電線路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十六條 ? 賓館飯店應當至少每2小時對營業區域進行1次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

第十七條賓館飯店應當保證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封閉、堵塞安全出口;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不得堆放、懸掛或者張貼影響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置踏步。

第十八條賓館飯店的安全出口數目、安全疏散距離等疏散條件,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直接通向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

第十九條賓館飯店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轉角處應當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設置在安全出口的頂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上。設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標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10米。發光疏散指示標志應當能夠在斷電且無自然光照明時,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條賓館飯店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燈的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其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第二十一條 賓館飯店應當在客房內顯著位置設置或者擺放中、英文兩種文字對照的'應急疏散指示圖、安全須知等安全提示標志或者資料。營業區域范圍內的落地式的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明顯,保持完好,便于公眾識別。

第二十二條賓館飯店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施工期間不停止營業的,施工區域應當與營業區域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第二十三條賓館飯店將經營場所出租給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當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賓館飯店對各租賃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第二十四條賓館飯店使用、儲存的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應當單獨存放,專人管理。

第二十五條賓館飯店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主要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等內容。應急救援預案應當至少每半年演練1次,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六條賓館飯店的有關負責人應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其他人員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二十七條賓館飯店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并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二十八條賓館飯店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旅游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二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現賓館飯店存在安全生產問題,屬于行業監督管理或者專項監督管理職責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對賓館飯店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第三十條 ? ? ?賓館飯店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未建立例會制度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 賓館飯店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處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 賓館飯店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設置影響疏散的物品或者封閉安全出口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賓館飯店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未設置能夠覆蓋所有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處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內容篇十七

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

一、廠長(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廠長(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負責:

5.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二、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3.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與考核工作;

6.規定職責范圍內的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廠長報告;

6.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車間主任、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及時報告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6.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

1.在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助車間主任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

2.負責或參與制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并負責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每天要深入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3.組織并參加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6.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六、工人安全生產職責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安全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七、廠安全員安全職責

6.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工作;

8.監督檢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11.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八、生技科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指標,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3.負責制定安全發電生產計劃;

7.負責全廠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

8.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

10.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并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認真做好記錄。

11.參加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保證落實“三同時”;

13.做好基建與生產的聯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14.負責組織對外包工及外來基建隊伍的安全教育,發生事故后按規定進行處理;

15.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使新建項目不留隱患;

16.在規定權限內負責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九、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1.根據廠部的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組織制定實現企業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的具體措施,及時傳達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領導閱批和下達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

2、做好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文件的催辦,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3、負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事故報告、事故統計報表等安全資料、文件的整理歸檔、保管,并隨時提供查閱,協助辦理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訂工作。

4、參加安全分析會,組織安全檢查活動,負責落實上級有關保護電力設施和消防安全的法規規定。

5、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協助保衛科建立完善消防組織制度,參與消防檢查工作,建立健全各級防火責任制,督促落實防火措施,做好防火知識培訓教育,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對本企業防火工作負監督責任。

6、認真貫徹執行消防監督條例和爆炸物品的儲運、保管和使用等有關規定,對重大隱患加強管理,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消除。

7.管理好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嚴格發放制度;

8.按計劃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

9.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并按標準發放;

10.加強對購入設備、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業要求;

12.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安全行駛。

十、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職責

2.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干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考核內容;

3.臨時用工協議書中應有安全方面的條文,并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5.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

6.特種作業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員的安排,應相對穩定;

7.參加勞動鑒定工作,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保衛科安全生產職責 ?

1.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認真做好要害部門安全生產的保衛工作;

2.負責企業內炸藥、雷管、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

3.掌握企業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十四、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

2.保證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安全器具和職工安全生產加班加點的開支;

3.保證設備技術改造、大修、春檢、維護資金,保證防汛資金,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十五、工會安全生產職責

4.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

5.協助行政搞好班組的安全建設;

6.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活動;

7.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 ?

8.發動和依靠廣大職工群眾有效地搞好安全生產;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新裝置、新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工會是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成員,工會也要把安全生產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

一、站長在隊長領導下,主持全站工作,是本站各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做好變電站的現場管理工作。

二、負責編制本站“兩措”計劃以及緊急預案等,并認真檢查和組織實施。確保各種記錄、臺帳和“兩票”記錄正確。

三、針對本站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并提出改進意見。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和人員行為規范的執行情況,抓好安全經濟運行分析、電能質量分析、可靠性分析等工作和設備定級、缺陷管理、設備驗收及新設備投運前的準備工作。親自主持較復雜操作的準備工作,并現場監督。

四、組織編寫、修改現場運行規程和操作票,并認真貫徹執行,每月對變電站值班員至少現場培訓一次。

五、定期組織人員對安全工器具、消防、通訊、生活等設施進行檢查,組織搞好全站設備維護及文明生產工作。

六、做好變電站職工的思想工作,搞好民-主管理,關心職工生活,加強安全教育,組織本站的事故、隱患調查分析和安全檢查工作。

七、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辦法,落實值班員崗位責任制,并公開、公正執行,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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