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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管理制度(大全二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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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管理制度(大全二十八篇)
時間:2023-04-14 18:33:02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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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一

第二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因公司業務的所有公司員工的出差。

第三條 出差種類:

1. 短程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 遠途出差:出差當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條 出差:

1.員工出差,由出差人員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出差。

2. 出差期間不予報支加班費。

3. 員工出差,原則上只報銷權限范圍內的長途車票。如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并得到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 員工國內出差的住宿費用按照公司以下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需向公司報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員工應積極、認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員工出差外地,應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系,必須開啟易掌控,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直屬領導及公司領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時間給予限定,員工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營銷總監批準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事由,由營銷總監審核簽字后,經總經理審批,財務負責人方可借款。

9. 員工回公司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匯報時間給予限定,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將出差情況(重要事項匯總報告)或者對照“出差申請單”一一匯報和督導,報告直屬領導或營銷總監。

10.審核人員根據簽有直屬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流程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1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第五條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員工,其出差費用報銷票據必須在月底提交給財務,不得超過次月5號,不按時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發工資,直到提交才能發放工資,再由財務部門補發工資。如出差人員沒能回公司需要郵寄回營銷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再到財務報銷。

3.報銷差旅費(吃、住、行、客情),應據實提供真實有效的發票,發票種類不局限;報銷業務費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當天當次所發生的業務費用發票,不允許用其它發票沖賬,如發現有虛報不實,除將所虛報款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原則上公司收到報銷單后3個工作日處理完畢。

4. 差旅費報銷單據需注明離京出發時間和到京時間,以不滿12小時計半天,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所有出差人員出差途中在車上住宿的只計算30元/天/人伙食補助,住宿補助及市內交通補助不予于計算。

第七條 業務接待費用的報銷

1、所有客情招待費用必須要部門經理或指定領導電話或當面申請,并填寫《招待費用申請單》,由領導批準后,方可憑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報銷。未申請的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2、報銷時需先由經辦人在宴請客人的發票背后簽名,并注明宴請所在單位的名稱、時間(早餐、中餐或晚餐)、進餐人數(用筆標注在背面),再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計節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補助正常,平時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額外休息,

2、由于長期出差,公司給予每年7天(含一個周六日)的帶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時間,但要提前7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直屬領導指示延時的,返回公司次日辦理請假手續、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直屬領導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超假時間按曠工論處。

4、原則上不批準在工作日內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時間,乘車時間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須從公司打卡方可計入考勤,離乘車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須易掌控考勤。

第九條 差旅費開支標準及范圍

1. 國內地區劃分:共分二類地區

一類地區: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如珠海、廈門、深圳、汕頭、海口、廣州、上海、北京、武漢、長沙、天津、重慶。

二類地區:各省地級城市。

城市

地區

公司領導

部門經理

大區經理(部門副經理)

區域經理

業務骨干/銷售助理/業務員

一類

省會城市(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

住宿補助

視工作需要而定

120

伙食補助

30

交通補助

據實

30

90

90

二類

地級市

住宿補助

際工作

需要

而定

伙食補助

30

30

30

交通補助

據實

30

30

30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職員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車的,則不屬于下列交通費用的報銷范圍。

2)在公司所在城市內沒有派車出差的,按實際到達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軌道交通、公共汽車或出租車發票報銷。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補助30元,不再報銷打車費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請此費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沒有派車的,按以下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類別

飛機

輪船

火車

副總經理以上

自定

一等倉

軟坐、軟臥、硬臥

動車組一、二等

部門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軟坐、硬臥、高鐵、

動車組一、二等

大區經理(部門副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軟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區域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業務骨干/銷售內、外勤/業務員

經總經理批準

三等倉

硬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注:以上交通工具,應自行購買車票,特別是機票,必須向領導申請方可購買,未經批準的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進行購買,購買原則是提前準備,盡量買特價機票或者折扣機票,詳見《機票購買的管理制度》,否則一律不予報銷交通費用。

4. 住宿標準:

1、 如公司在該地區機構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員盡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單位提供免費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

3、如出差至員工的戶籍所在地,未產生住宿費用的,公司按住宿費標準的50%給予補助。

4、兩個人(異性除外)同去一個城市出差,盡量同住一個房間,住宿標準合計為:一類城市140元/天/2人;二類城市120元/天/2人: 一類城市180元/天/3人;二類城市150元/天/3人,給予報銷住宿費,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兩間房,必須向直屬領導申請同意,方可報銷,未申請的按照上述執行。

第十條 伙食補助標準:

1、 外地出差每天報銷餐費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內出差,確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時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報銷人民幣10元做為午餐補貼。

3、所有外地出差人員,當天如有招待費用產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補助。

第十一條 凡在區域當地招聘的銷售人員,執行工作日內每天交通費20元,飯補10元,出差同外派人員報銷標準。北京地區交通費用實報實銷,見交通充值卡票據。

本規定從20xx年02月15日起執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

一、審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并按事假處理。

2.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后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準借支。

二、乘車規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后及時說明。

4.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準。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后安排并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簽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后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4)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簽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于最近期發放工資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于日后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九條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后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并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于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核準后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并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準后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二條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和招待;

9、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第十三條本制度(暫行)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第十四條附件

附件1差旅費用管理細則

附件2出差申請表

附件3借款單

附件4差旅費報銷單

附件2:《出差申請表》

附件3:《借款單》

附件4:《差旅費報銷單》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五

目的: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應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級人員出差涉及的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執行。

內容: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分為:本地出差和異地出差兩種。本地出差指可以當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不能在當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視為異地出差。異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間的行程安排等,并報相關主管審批。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員工出差計全勤,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視同加班。出差員工出差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根據實際情況分為二個基礎標準

一、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范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范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范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

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后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臥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準,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六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出差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標準,控制差旅費用,按酒店開業籌備期的具體情況,現將相關制度制訂如下。

本規定適用于xxxxx錦江國際大酒店

xxxxx錦江國際大酒店全體員工。

員工因公出差,須向酒店經理辦提出申請報告,必須注明具體出差事由和完成時限,出差期限由總經理最終核定。

a.差旅費用實行部門歸口管理,按照全面預算管理原則,各部門負責人應在酒店確定的部門差旅費用年度總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實行從嚴控制使用。

b.差旅費預算財務實行剛性控制,對超預算的差旅費,財務部門一律不予報銷。

c.差旅費用的報銷需填制《xxxxx錦江國際大酒店差旅費報銷單》,單據上的項目必須填列完整,所附發票單據的日期必須與出差期間的時間匹配,否則財務部門可拒絕報銷。

出差人員在出差途中除因病、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電話請示出差審批人獲準適當延時外,不得擅自因私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自理。

差旅費是指公司在職人員因公出差所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出差補助和出差期間發生的打包、托運、訂票等雜費。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和其他費用另行報銷計入相關費用,不計入差旅費用報銷范圍。

a.出差期間的住宿費一律憑住宿發票按不同級別的規定住宿標準報銷,超出標準部分由個人自行負擔。

b.公司員工到外地參加各種會議,由會議單位統一安排住宿而超過規定住宿標準的,憑會議單位有關證明,實報實銷。

c.對隨同領導出差和陪同貴賓出差的住宿費而超過規定住宿標準的,經經辦人注明并經授權審批人審批同意后,可按實報銷。

d.對單人出差的住宿費可以在規定標準的130%幅度內予以報銷,超過標準部分由個人自行負擔。

e.出差人員的出差地如是家庭居住地住宿費不予報銷。

f.出差住宿應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如有虛假現象或執行不力情況,一經發現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a.交通費指出差員工在出差路途中所發生的乘坐飛機、火車、汽車、輪船、出租車等的費用。

b.出差員工乘坐的交通工具,按開支標準規定執行。

c.出差期間部門總監級以上員工發生的出租車可以據實報銷;經理級及以下級員工,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車。如確需在市內乘坐出租汽車的,應書面說明原因,經部門總監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a.對參加各種會議的已由會議統一安排伙食的不予出差補貼。

b.對隨同領導出差和陪同貴賓出差的伙食費已由酒店負擔的不再給予出差補貼。

a.出差期間,因為業務關系與酒店有關部門之間進行通訊聯系的郵件、傳真等費用憑有關記錄憑證和正式發票可實報實銷,因私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b.出差期間非工作需要的游覽、參觀費用,由個人自理。

c.出差期間,發生的非工作和業務用的購書、報等資料費及其他各種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d.員工因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購票手續費、服務費等,可憑票按每人次不超過20元的標準予以報銷。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統一、規范員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確出差費用預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三條公司員工出差分為:省內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條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出差登記表》,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填寫的,須在到達出差目的地開展工作后的三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出差結束時間的填寫。

第五條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辦公室主任處。

第六條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須打卡,若因個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視為無效,不予發放出差補貼;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預見性的原因無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負責人需要及時跟相關上級主管確認其加班事宜。

第七條出差員工在生活費用、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不得損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生活費管理規定

第九條員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內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1000元。

第十條出差人員如需借支生活費,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的《出差登記表》中填寫借支金額,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出納人員確認審批結果,辦理費用借支手續即可。

第十一條出差需借大筆現金時,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向財務部申請;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條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生活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票)到財務部辦理生活費報銷手續。

第四章交通費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員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須嚴格按公司規定執行,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出差員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標準見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規定

火車乘坐規定

1.出發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乘坐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火車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汽車乘坐規定

1.出發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購買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汽車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飛機乘坐規定

經理級員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飛機,其他級別員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飛機,出差路途較遠且出差任務緊急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注:飛機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

其它情況

員工在出差地處理事務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主,可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乘坐出租車。

第十四條出差員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辦公室主任有足夠時間去訂購車/機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到辦公室主任處領取車/機票。

第十五條交通費報銷規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票)到財務部辦理交通費用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交通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符合購買火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火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和直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慢車或直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60%發給補助;乘坐特快列車的員工,按特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50%發給補助;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其軟(硬)席座位票價的30%發給補助。

(三)符合購買汽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汽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班次的員工,按慢車坐票票價的60%發給補助;乘坐直達快班的員工,按直達快班坐票票價的50%發給補助。

(四)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第五章住宿費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全國各類城市等級劃分標準:

全國各類城市分類

類別

城市

a類(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廣州、深圳

b類(大型城市)

重慶、天津、杭州、南京、哈爾濱

c類(中大型城市)

武漢、沈陽、濟南、長春、石家莊、長沙、成都、西安、昆明、鄭州、福州、南昌、南寧、合肥、烏魯木齊、大連、青島

d類(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貴陽、蘭州、海口、寧波、溫州、廈門、珠海、中山、東莞、臺州、泉州、汕頭、無錫、蘇州、徐州、湖州、湛江、煙臺、淄博、濰坊、濟寧、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齊齊哈爾、包頭、株洲、常德、洛陽、宜昌、綿陽、襄樊、荊州、南陽

e類(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邊遠小型城市及地區,在此不一一列舉

第十七條員工出差的住宿標準須嚴格按公司規定執行,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住宿費用標準見下表:

第十八條出差員工住宿管理規定

(一)總裁、總經理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套房,環境優雅須帶有會客室,所在區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車。

(二)副總經理、總監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間。

(三)經理級住宿標準為普通商務酒店。

(四)各區辦公室主任可根據實際需要與當地商務酒店簽定長期合作協議。

(五)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出差時,除男女有別可分開住宿外,無特殊情況不可獨自開房住宿;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崗位級別員工同住一間房間時,以崗位級別高的員工住宿費用可報銷額度作為標準,不累加住宿人員可報銷額度。

第十九條住宿費用報銷規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住宿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票)到財務部辦理住宿費用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住宿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出差員工住在親友家,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三)出差人員外出期間生病,確需住院治療,應立即向上級領導申請休假,住院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六章補貼規定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出差員工在啟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時刻出發皆可享有出差補貼,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當天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二十一條出差補貼費隨當月工資一齊發放,享有出差補貼的天數要扣除出差期間休假的天數;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補貼,不同時享有加班補貼。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以上工作失誤內容未詳盡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誤行為,公司有權決定失誤等級予以相應處罰,經公司研究后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則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總公司行政部擁有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各相關人員須嚴格執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八

為加強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一、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二、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三、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四、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呈請技術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財務部銷差后應于兩日內呈報核銷,如兩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扣除。

五、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餐費。オ

六、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飛機、汽車、火車、出租等費用,憑票報銷。オ

七、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長出差時間,須經營銷總經理特準者,后方可承認報銷費用。

八、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一律開除。

九、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餐補費、通信費、辦公費用等。

十、出差費的報銷

1、出差人員出差完成后,憑所花費用的各項單據,由營銷總經理審核,技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方可予以報銷。

2、出差費用的各項標準由營銷總經理規定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九

為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除公務培訓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人員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均按本制度執行。

3-1、國內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內因公出差稱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鄰近,單程60公里以內稱之,應當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內稱之。

3-1-3、長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上2個月以內稱之。

3-2、國外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外因公出差稱之。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前后應知事項:

4-1、出差要有預見性,要進行有計劃的安排,且經過審核作業的流程。

4-2、出差人員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務,遇有問題應主動與公司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

4-3、出差人員對其出差之工作有詳細報告的責任,且出差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商業行為。

4-4、出差人員有對支出費用索取憑證(指有效發票等票椐)的義務。

4-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內銷假及申報差旅費的責任。申報差旅費同時應附必要的出差工作報告。

4-6、國內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職級及出差目的地消費標準之差異分等級報銷。

4-7、除非經核準,出差開始應錯過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應首選汽車或硬座火車,超過8小時的可選硬臥火車,需要乘坐游輪的經核準后方可乘坐。緊急事件經核準可乘軟臥火車及飛機。需用私車的,經核準,其私車公用給付標準為:汽車元/公里;機車元/公里,標準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員出具工作報告的,須附出差工作報告,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4-9、國外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另外規定執行。

4-10、出差時高管與屬下同行其食宿費用經核準后據實報銷。

4-11、出差人員當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結清出差費用,超過期限以核定金額之80%報銷。

5、國內出差管理流程:

6、國外出差管理流程:

7、國內出差差旅費分為交通費、食宿費及雜費(含通訊費)。均按下列支給,其標準如下:

交通費 住宿費 膳食費 雜費 備注

區域間 區域內(市或縣內)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高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 報銷

各部門主管 按第4-7條要求據實報銷 按上限4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2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35元/人日 補貼 按25元/人日 補貼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費用支出的,需核準后方可報銷

其他人員按上限20元/人日據實報銷。 按上限8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7-1、如市內交通費(或住宿費)低于標準,則可適當提高住宿費標準(或交通費),但兩者之和不可超過交通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合計金額。

7-2、差旅費超過核定標準10%以內的,需報請總經理核準才可報銷,超過標準10%以上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7-3、參加展會人員,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員若無住宿發票或寄宿親友家中,則可按住宿費標準之上限補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點之旅館以雙人以上標準間住宿為原則,住宿費可按標準間費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為單位予以報銷。

7-6、公司配備通訊工具者,應按配額標準限額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費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結算時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員出差時,因工作聯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給手機卡,出差返回后及時交回手機卡。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

1、業務員職責:

1.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1.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多退少補。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員每日必須將每日工作情況以《出差日報表》向自己直屬主管報告。

2、財務職責:

2.1嚴格按照管理規定核實《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并給予相應金額的旅差費,未按期結清借支款的按規定于當月工資中扣除。

2.2嚴格審核報銷發票等票據的時間、地區、金額等是否符合《差旅費預支申請表》中的信息。

2.3個人累加支借差旅費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基本工資金額。

1、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區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3日以上(含3日)由部門領導核準,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1.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出差時間的電話聯系相應審核人給予出差延時。除請示批準的出差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未被批準的出差時間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3出差報銷費用指出差期間的交通費。其它費用均以補貼形式發放。超標自付,欠標不補。按出差地區補貼形式分為:河南省內元/每天(新鄉周邊地區除外);

河南省外元/每天(a類城市;b類城市;c類城市。以該地區平均消費水平定補貼標準)。

1.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1.5由公司及相關單位提供免費食宿安排的不得再報支當日補貼。

1.6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1《出差申請單》

2《差旅費預支申請表》

3《差旅費報銷單》

關于業務員出差管理制度篇的補充說明

一、交通費用

1、公司所有員工出差,未經批準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交通開支憑票報銷,市內汽車票按實際報銷,有特殊事項的需要坐出租車的應在回公司之后書面說明情況或有實際事例,否則不予報銷。

2、特殊事由出差可視情況決定,批準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開支憑票報銷。

二、吃飯、住宿標準

1、銷售片區租有房子,每天飲食補50元;無租房的,連吃帶住120元/天。

2、特殊事由出差按實際票據報銷。

三、臨時短途出差

當天去當天回的一般業務,新鄉市8元/天午餐補助;鄭州、洛陽、安陽、開封等15元/天;本公司附近含新鄉市在內安裝調試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電話費

1、業務員的手機電話費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機上,年底結算到各人費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員,按出差一天補助3元核定,特殊情況按實際費用經批準后報銷。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對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2章出差審批權限

第3條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予以核定。

第4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以往返的,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3日內的由部門經理核準,3日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5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火車作為交通工具。

2、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3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6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

第7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因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 3、借款要及時清還,員工須在公務結束后7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第8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4章差旅管理第9條出差申請與報告

1、員工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

員工出差申請表

2、將“出差申請表”送行政人事部留存,作為記錄考勤之依據。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時,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員工出差完畢后應立即返回公司,并于7日內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員工出差后,必須于5日內向主管匯報工作,并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6、出差結束后,應于5日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報銷費用。 7、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對員工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10條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

差旅費用標準及審批表

員工出差補貼報銷標準

注:不按上表規定而超出報銷標準時員工必須提交書面說明,寫明理由,經總經理簽字后方予報銷,否則由報銷人自己承擔。

第11條出差補貼標準

1、員工在出差當天的8:30前出發、17:3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采取“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日出差12日返回者,給予3天的出差補貼;如果員工能提供9日8:30前出發、12日17:30后離開出差地的相關證明,則可給予4天的出差補貼。

3、出差補貼的標準根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如果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招待,一律不予發放出差補貼;如果出差期間發生了已經批準的招待費,招待期間不發放相應的餐費補貼。

5、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的另計。第12條不享用出差補貼的情況

1、員工赴外受訓考察等,其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第5章附則

第13條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差旅費可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第14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15條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可隨物價的`變動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第16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目的

為規范出差人員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著“勵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出差制度》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當日無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出差人員的統一管理。

1.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上(含)出差人員的審批;

2.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下出差人員的審批。

3.財務部負責經批準后的出差費用預付與報銷結算。

四、出差申請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也可以計劃形式提出),說明出差事項、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長(含)以上人員的出差由總經理審核批準,部長以下人員的出差由各部門主管副總審核批準,簽字后的《員工出差申請單》交辦綜合管理部備存。

3.因時間緊急,來不及辦理出差申請者,應由先口頭報告出差審批領導,出差返回公司后補辦申請手續。

五、出差費用領報規則

1.差旅費申領

1)出差人員須于出差前1天,預算差旅所需費用,填寫借款憑證。

2)交總經理簽字,財務經理核實。

3)到出納處借款。

2.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人員返回后一星期內必須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2)報銷時須將有關單據在《憑證粘貼簽》上粘貼齊備,并在每張單據的背面注明消費事項。

3)交部門主管(部長)和總經理簽字。

4)財務部審核后,到出納處報銷。

3.有預支差旅費而逾期未報銷者,出納有權催促,逾一個工資期者,出納應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支之差旅費。

4.出差期間由本公司或有關單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費或住宿費;出差者不得再申報相應費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差期,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六、差旅費計算標準

1.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實銷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費用采取限額控制,伙食費補貼采取包干制,市區交通費報銷為:部長級(含)以上人員可以坐出租車憑票報銷,一般人員只能坐公交車憑票報銷。

2.部門副經理(含)以下人員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臥、客車、輪船為主,嚴格控制軟臥和高等客倉,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乘坐飛機。800公里或(8小時)以上乘火車者享受硬臥,不坐硬臥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車票全額的50%的額外補貼,800公里(8小時)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分管領導批示,方可執行

3.招待客戶所發生各項費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須事先征得分管副總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招待費用超過3000元以上的,須事先征得總經理的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

4.差旅費按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車間班組長)、部長(包括車間主任、廠長、工程師)、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三個級別標準申領,凡與高階層人員一同出差者,差旅費可參照高階層人員標準申領。

5.出差人員所達目的地的車費、住宿費、市區交通費在標準與要求范圍內憑正規票據實報實銷,超過標準部分自負;伙食費補貼按標準包干報銷。

七、當日往返出差費用計算標準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

2.當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費用按票據實報實銷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時間可報誤餐費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參加培訓、學習、支援等公務的員工,按照30元/天的標準報銷工作餐費。但若其費用已由公司或有關單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請報銷。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時,一律以公交車代步,不得乘計程車,否則費用自理。除非特殊情況,但要經部長查實,經總經理特批。

5.如果兩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盡量節約開支。

八、出差承包費日期計算標準

1.差旅承包費按實際出差日數申報,從本地出發上午12點以前離開按一天計算;中午12點以后離開按半天計算,返回本地中午12點以前到達按半天計算;中午12點以后到達按一天計算。

2.出差的路線和時間如果與申請路線和時間發生變化,必須提前告訴部門主管,否則繞道產生的費用和時間不予計算。

九、出差外勤紀律

1.員工出差應本著節約原則,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職業素質,與客戶約見、商談準備充分,秉公辦事,不得徇私索賄、謀取私利,違者按章從嚴處罰。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條例,并潔身自愛,違法者后果自負,公司概不負責。

3.員工出差在外,行事應謹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災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七、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三

1、目的

為使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出差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明確出差任務及出差的交通、住宿、補貼等支出標準,規范相關費用報領程序,有效管控成本,特制度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2.1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按照公司管理辦法同意因公出差的所有員工。

2.2 經公司同意外來xx面試的人員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2.3 經公司同意外協作單位的人員來公司配合工作的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3、出差管理辦法的內容

3.1 定義:因公工作、開會、學習、培訓、考察等離開工作所在地去外地超過12小時且不滿90天均視為出差 。

3.2 出差管理辦法包括:出差任務、出差費用支出及報銷。

3.3 差旅費支出管理職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差旅費用的審批、借支、核銷事項。

3.4 差旅費用明細項目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出差補助。

3.5 差旅費用標準有公司統一制定,支出須編入項目預算。

4、出差任務批準

4.1 公司員工出差,需提前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填寫《出差審批單》,審批單需要根據出差任務列明出差原因、各項估計支出費用,《出差審批單》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要求統一編制表格作為附件下發使用。

4.2 公司員工出差,報經辦公室審核,經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借款出差。

4.3 因急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出差,需電話通知辦公室備案,以便按公司規定出差費用報銷出差的開支。

5、差旅費借支

5.1公司員工出差,凡經審批同意的,也可以先自行墊付,回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標準報銷。

5.2 經辦人持審批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必須在規定地方簽名,填寫好規定的內容、需要轉賬的填寫好開戶行及賬號信息。

5.3 出差期間任務有所變動,延長出差時間或增加表格出差地點的,出差人員必須電話向公司辦公室主任說明情況,未經公司辦公室主任和公司領導同意的一律視為曠工;經公司辦公室主任和公司領導同意的,返回后需要補辦《出差審批單》,未簽字補辦《出差審批單》的,財務部對出差支出不予報銷。

5.4 對于借款額明顯高于公司規定標準的,財務部有權提出調整意見,對于需要特殊處理的費用需要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方可借款。

6、差旅費用標準

6.1 公司員工出差城際間交通費(含靈武市)、住宿費實行按職務限額憑票據實報實銷的辦法,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時須附酒店或賓館的住宿結賬清單。購買高價票的,高出票面價格部分一律自理。

6.2 經批準自駕私車作為交通工具出差的,汽油費、車輛維修費由辦公室在出差前核定,過路橋費、停車費用實報實銷,補助中的市內交通費用不在另行報銷。

6.3 出差市內交通費、伙食費、通訊費以定額出差補助形式發放,包干使用。出差補助發放天數按離開銀川市公司至返回銀川市的日期連續計算(如有接待,補助不計),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如果出發和返回當日超過10小時計兩天,下午13時后出差或下午13時前返回者,當日定額出差補助按半天計算,當日往返,離開公司超過10小時計一天補助。

6.4 出差時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公司規定辦理

6.4.1 公司業務招待規定:項目部、出差人員因公需要業務招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計單位等相關單位人員時需要提前和辦公室進行申請報備,如果不能進行書面填寫報備表的,可以在事后10天內進行補簽手續,過期辦公室可不予報銷,說明需要業務招待人數及業務招待發生的原因,并經公司副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業務招待。

6.4.2公司業務招待費用規定(不含酒):公司高管業務招待費的標準150元每人,公司中層業務招待費的標準100元每人。

6.4.3公司業務招待用酒規定:公司高管業務招待用酒的標準雙溝圣坊,公司中層業務招待用酒的標準雙溝珍寶坊。

6.4.4 出差人員在出差時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公司規定辦理,同時在補助中按出差人員人數每人每餐20元扣除伙食補助。

6.4.5 一般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憑實際消費發票進行報銷,超出公司規定標準的經手人自行解決,業務招待費用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如:為招投標等)可以事后經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據實進行報銷,報銷必須憑實際消費發票。

6.4.6 原則上業務招待費用不得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要求公司參加人員不得少于2人,每一項目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費不得超出兩次。

6.4.7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憑實際消費發票進行報銷時,必須有公司所有參加人員的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副總經理簽字,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費還需公司總經理簽字后進行報銷。

6.5 出差的住宿費、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銀川市以外)、伙食費、通訊費的報銷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所有標準根據公司辦公室制定,總經理批準的標準統一執行。

6.5.1 原則上員工乘坐飛機出差的,如無公司車輛接送,應乘坐機場大巴到達機場、市區。

6.5.2 費用包干的項目計算方法:補助 = 標準x 出差天數,出差天數即從出發到回到本市區實際占用天數(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

6.5.3 同性別兩員工一起出差,原則上應同住一間標間,住宿標準采用兩人中職級最高人員標準執行。

6.5.4 住宿飯店優先考慮全國連鎖的快捷酒店、旅館,費用按公司辦公室確定的標準執行,費用在范圍以內的實報實銷;因工作需要,住宿標準超過公司規定的,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執行,未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住宿標準超過公司規定的部分,自行承擔。

6.6 因公出差需要購買飛機票、火車票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訂購,除因特殊原因并經公司領導同意的除外,其余渠道訂購飛機票、火車票辦公室一律不予報銷。

6.7 員工出差有外單位提供住宿的,公司不報銷住宿費用。

6.8 出差補助標準:出差補助計算天數即從出發到回到本市區實際占用天數(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

6.8.1 伙食補助按每人每餐20元進行補助,一日三餐計取;

6.8.2 出差過程中市內交通、通訊補助全國大中型城市按每人每天40元補助,其他城市按每人每天20元補助;

6.8.3 住宿補助標準:全國大中型城市,總經理住宿標準8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標準按600元每天,公司中層住宿標準按400元每天,一般員工住宿標準按280元每天計算補助;其他城市,總經理住宿標準按6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標準按400元每天,公司中層住宿標準按240元每天,一般員工住宿標準按150元每天計算補助。

6.8.4 公司高管:公司副總經理、總工;公司中層管理者:公司項目部經理、預算部經理、

采購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及設計部經理。

6.8.5 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簽批之日起開始執行,公司相關人員按制度嚴格執行。

7、 附則

7.1本制度由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負責解釋。

7.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注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

(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準。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條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既嚴格又合理的控制相關費用支出,以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為原則,達到節約成本,保證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因公司業務的所有公司員工的出差。

第三條 出差種類:

1. 短程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 遠途出差:出差當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條 出差:

1.員工出差,由出差人員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出差。

2. 出差期間不予報支加班費。

3. 員工出差,原則上只報銷權限范圍內的長途車票。如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并得到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 員工國內出差的住宿費用按照公司以下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需向公司報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員工應積極、認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員工出差外地,應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系,必須開啟易掌控,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直屬領導及公司領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時間給予限定,員工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營銷總監批準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事由,由營銷總監審核簽字后,經總經理審批,財務負責人方可借款。

9. 員工回公司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匯報時間給予限定,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將出差情況(重要事項匯總報告)或者對照“出差申請單”一一匯報和督導,報告直屬領導或營銷總監。

10.審核人員根據簽有直屬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流程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1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第五條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員工,其出差費用報銷票據必須在月底提交給財務,不得超過次月5號,不按時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發工資,直到提交才能發放工資,再由財務部門補發工資。如出差人員沒能回公司需要郵寄回營銷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再到財務報銷。

3.報銷差旅費(吃、住、行、客情),應據實提供真實有效的發票,發票種類不局限;報銷業務費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當天當次所發生的業務費用發票,不允許用其它發票沖賬,如發現有虛報不實,除將所虛報款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原則上公司收到報銷單后3個工作日處理完畢。

4. 差旅費報銷單據需注明離京出發時間和到京時間,以不滿12小時計半天,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所有出差人員出差途中在車上住宿的只計算30元/天/人伙食補助,住宿補助及市內交通補助不予于計算。

第七條 業務接待費用的報銷

1、所有客情招待費用必須要部門經理或指定領導電話或當面申請,并填寫《招待費用申請單》,由領導批準后,方可憑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報銷。未申請的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2、報銷時需先由經辦人在宴請客人的發票背后簽名,并注明宴請所在單位的名稱、時間(早餐、中餐或晚餐)、進餐人數(用筆標注在背面),再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計節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補助正常,平時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額外休息,

2、由于長期出差,公司給予每年7天(含一個周六日)的帶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時間,但要提前7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直屬領導指示延時的,返回公司次日辦理請假手續、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直屬領導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超假時間按曠工論處。

4、原則上不批準在工作日內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時間,乘車時間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須從公司打卡方可計入考勤,離乘車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須易掌控考勤。

第九條 差旅費開支標準及范圍

1. 國內地區劃分:共分二類地區

一類地區: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如珠海、廈門、深圳、汕頭、海口、廣州、上海、北京、武漢、長沙、天津、重慶。

二類地區:各省地級城市。

城市

地區

公司領導

部門經理

大區經理(部門副經理)

區域經理

業務骨干/銷售助理/業務員

一類

省會城市(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

住宿補助

視工作需要而定

120

伙食補助

30

交通補助

據實

30

90

90

二類

地級市

住宿補助

際工作

需要

而定

伙食補助

30

30

30

交通補助

據實

30

30

30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職員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車的,則不屬于下列交通費用的報銷范圍。

2)在公司所在城市內沒有派車出差的,按實際到達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軌道交通、公共汽車或出租車發票報銷。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補助30元,不再報銷打車費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請此費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沒有派車的,按以下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類別

飛機

輪船

火車

副總經理以上

自定

一等倉

軟坐、軟臥、硬臥

動車組一、二等

部門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軟坐、硬臥、高鐵、

動車組一、二等

大區經理(部門副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軟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區域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業務骨干/銷售內、外勤/業務員

經總經理批準

三等倉

硬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注:以上交通工具,應自行購買車票,特別是機票,必須向領導申請方可購買,未經批準的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進行購買,購買原則是提前準備,盡量買特價機票或者折扣機票,詳見《機票購買的管理制度》,否則一律不予報銷交通費用。

4. 住宿標準:

1、 如公司在該地區機構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員盡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單位提供免費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

3、如出差至員工的戶籍所在地,未產生住宿費用的,公司按住宿費標準的50%給予補助。

4、兩個人(異性除外)同去一個城市出差,盡量同住一個房間,住宿標準合計為:一類城市140元/天/2人;二類城市120元/天/2人: 一類城市180元/天/3人;二類城市150元/天/3人,給予報銷住宿費,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兩間房,必須向直屬領導申請同意,方可報銷,未申請的按照上述執行。

第十條 伙食補助標準:

1、 外地出差每天報銷餐費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內出差,確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時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報銷人民幣10元做為午餐補貼。

3、所有外地出差人員,當天如有招待費用產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補助。

第十一條 凡在區域當地招聘的銷售人員,執行工作日內每天交通費20元,飯補10元,出差同外派人員報銷標準。北京地區交通費用實報實銷,見交通充值卡票據。

本規定從20xx年02月15日起執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審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并按事假處理。

2.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后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準借支。

二、乘車規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后及時說明。

4.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準。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后安排并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簽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后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4)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簽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于最近期發放工資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于日后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九條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后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并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于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核準后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并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準后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二條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和招待;

9、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第十三條本制度(暫行)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第十四條附件

附件1差旅費用管理細則

附件2出差申請表

附件3借款單

附件4差旅費報銷單

附件2:《出差申請表》

附件3:《借款單》

附件4:《差旅費報銷單》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八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十九

目的: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應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級人員出差涉及的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執行。

內容: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分為:本地出差和異地出差兩種。本地出差指可以當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不能在當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視為異地出差。異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間的行程安排等,并報相關主管審批。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員工出差計全勤,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視同加班。出差員工出差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根據實際情況分為二個基礎標準

一、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范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范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范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

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后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臥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準,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出差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標準,控制差旅費用,按酒店開業籌備期的具體情況,現將相關制度制訂如下。

本規定適用于xxxxx錦江國際大酒店

xxxxx錦江國際大酒店全體員工。

員工因公出差,須向酒店經理辦提出申請報告,必須注明具體出差事由和完成時限,出差期限由總經理最終核定。

a.差旅費用實行部門歸口管理,按照全面預算管理原則,各部門負責人應在酒店確定的部門差旅費用年度總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實行從嚴控制使用。

b.差旅費預算財務實行剛性控制,對超預算的差旅費,財務部門一律不予報銷。

c.差旅費用的報銷需填制《xxxxx錦江國際大酒店差旅費報銷單》,單據上的項目必須填列完整,所附發票單據的日期必須與出差期間的時間匹配,否則財務部門可拒絕報銷。

出差人員在出差途中除因病、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電話請示出差審批人獲準適當延時外,不得擅自因私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自理。

差旅費是指公司在職人員因公出差所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出差補助和出差期間發生的打包、托運、訂票等雜費。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和其他費用另行報銷計入相關費用,不計入差旅費用報銷范圍。

a.出差期間的住宿費一律憑住宿發票按不同級別的規定住宿標準報銷,超出標準部分由個人自行負擔。

b.公司員工到外地參加各種會議,由會議單位統一安排住宿而超過規定住宿標準的,憑會議單位有關證明,實報實銷。

c.對隨同領導出差和陪同貴賓出差的住宿費而超過規定住宿標準的,經經辦人注明并經授權審批人審批同意后,可按實報銷。

d.對單人出差的住宿費可以在規定標準的130%幅度內予以報銷,超過標準部分由個人自行負擔。

e.出差人員的出差地如是家庭居住地住宿費不予報銷。

f.出差住宿應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如有虛假現象或執行不力情況,一經發現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a.交通費指出差員工在出差路途中所發生的乘坐飛機、火車、汽車、輪船、出租車等的費用。

b.出差員工乘坐的交通工具,按開支標準規定執行。

c.出差期間部門總監級以上員工發生的出租車可以據實報銷;經理級及以下級員工,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車。如確需在市內乘坐出租汽車的,應書面說明原因,經部門總監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a.對參加各種會議的已由會議統一安排伙食的不予出差補貼。

b.對隨同領導出差和陪同貴賓出差的伙食費已由酒店負擔的不再給予出差補貼。

a.出差期間,因為業務關系與酒店有關部門之間進行通訊聯系的郵件、傳真等費用憑有關記錄憑證和正式發票可實報實銷,因私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b.出差期間非工作需要的游覽、參觀費用,由個人自理。

c.出差期間,發生的非工作和業務用的購書、報等資料費及其他各種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d.員工因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購票手續費、服務費等,可憑票按每人次不超過20元的標準予以報銷。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統一、規范員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確出差費用預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三條公司員工出差分為:省內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條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出差登記表》,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填寫的,須在到達出差目的地開展工作后的三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出差結束時間的填寫。

第五條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辦公室主任處。

第六條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須打卡,若因個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視為無效,不予發放出差補貼;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預見性的原因無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負責人需要及時跟相關上級主管確認其加班事宜。

第七條出差員工在生活費用、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不得損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生活費管理規定

第九條員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內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1000元。

第十條出差人員如需借支生活費,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的《出差登記表》中填寫借支金額,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出納人員確認審批結果,辦理費用借支手續即可。

第十一條出差需借大筆現金時,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向財務部申請;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條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生活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票)到財務部辦理生活費報銷手續。

第四章交通費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員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須嚴格按公司規定執行,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出差員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標準見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規定

火車乘坐規定

1.出發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乘坐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火車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汽車乘坐規定

1.出發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購買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汽車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飛機乘坐規定

經理級員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飛機,其他級別員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飛機,出差路途較遠且出差任務緊急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注:飛機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

其它情況

員工在出差地處理事務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主,可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乘坐出租車。

第十四條出差員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辦公室主任有足夠時間去訂購車/機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到辦公室主任處領取車/機票。

第十五條交通費報銷規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票)到財務部辦理交通費用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交通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符合購買火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火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和直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慢車或直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60%發給補助;乘坐特快列車的員工,按特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50%發給補助;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其軟(硬)席座位票價的30%發給補助。

(三)符合購買汽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汽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班次的員工,按慢車坐票票價的60%發給補助;乘坐直達快班的員工,按直達快班坐票票價的50%發給補助。

(四)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第五章住宿費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全國各類城市等級劃分標準:

全國各類城市分類

類別

城市

a類(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廣州、深圳

b類(大型城市)

重慶、天津、杭州、南京、哈爾濱

c類(中大型城市)

武漢、沈陽、濟南、長春、石家莊、長沙、成都、西安、昆明、鄭州、福州、南昌、南寧、合肥、烏魯木齊、大連、青島

d類(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貴陽、蘭州、海口、寧波、溫州、廈門、珠海、中山、東莞、臺州、泉州、汕頭、無錫、蘇州、徐州、湖州、湛江、煙臺、淄博、濰坊、濟寧、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齊齊哈爾、包頭、株洲、常德、洛陽、宜昌、綿陽、襄樊、荊州、南陽

e類(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邊遠小型城市及地區,在此不一一列舉

第十七條員工出差的住宿標準須嚴格按公司規定執行,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住宿費用標準見下表:

第十八條出差員工住宿管理規定

(一)總裁、總經理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套房,環境優雅須帶有會客室,所在區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車。

(二)副總經理、總監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間。

(三)經理級住宿標準為普通商務酒店。

(四)各區辦公室主任可根據實際需要與當地商務酒店簽定長期合作協議。

(五)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出差時,除男女有別可分開住宿外,無特殊情況不可獨自開房住宿;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崗位級別員工同住一間房間時,以崗位級別高的員工住宿費用可報銷額度作為標準,不累加住宿人員可報銷額度。

第十九條住宿費用報銷規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住宿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票)到財務部辦理住宿費用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住宿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出差員工住在親友家,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三)出差人員外出期間生病,確需住院治療,應立即向上級領導申請休假,住院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六章補貼規定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出差員工在啟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時刻出發皆可享有出差補貼,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當天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二十一條出差補貼費隨當月工資一齊發放,享有出差補貼的天數要扣除出差期間休假的天數;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補貼,不同時享有加班補貼。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以上工作失誤內容未詳盡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誤行為,公司有權決定失誤等級予以相應處罰,經公司研究后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則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總公司行政部擁有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各相關人員須嚴格執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二

為加強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一、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二、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三、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四、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呈請技術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財務部銷差后應于兩日內呈報核銷,如兩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扣除。

五、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餐費。オ

六、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飛機、汽車、火車、出租等費用,憑票報銷。オ

七、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長出差時間,須經營銷總經理特準者,后方可承認報銷費用。

八、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一律開除。

九、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餐補費、通信費、辦公費用等。

十、出差費的報銷

1、出差人員出差完成后,憑所花費用的各項單據,由營銷總經理審核,技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方可予以報銷。

2、出差費用的各項標準由營銷總經理規定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三

為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除公務培訓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人員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均按本制度執行。

3-1、國內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內因公出差稱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鄰近,單程60公里以內稱之,應當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內稱之。

3-1-3、長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上2個月以內稱之。

3-2、國外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外因公出差稱之。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前后應知事項:

4-1、出差要有預見性,要進行有計劃的安排,且經過審核作業的流程。

4-2、出差人員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務,遇有問題應主動與公司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

4-3、出差人員對其出差之工作有詳細報告的責任,且出差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商業行為。

4-4、出差人員有對支出費用索取憑證(指有效發票等票椐)的義務。

4-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內銷假及申報差旅費的責任。申報差旅費同時應附必要的出差工作報告。

4-6、國內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職級及出差目的地消費標準之差異分等級報銷。

4-7、除非經核準,出差開始應錯過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應首選汽車或硬座火車,超過8小時的可選硬臥火車,需要乘坐游輪的經核準后方可乘坐。緊急事件經核準可乘軟臥火車及飛機。需用私車的,經核準,其私車公用給付標準為:汽車元/公里;機車元/公里,標準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員出具工作報告的,須附出差工作報告,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4-9、國外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另外規定執行。

4-10、出差時高管與屬下同行其食宿費用經核準后據實報銷。

4-11、出差人員當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結清出差費用,超過期限以核定金額之80%報銷。

5、國內出差管理流程:

6、國外出差管理流程:

7、國內出差差旅費分為交通費、食宿費及雜費(含通訊費)。均按下列支給,其標準如下:

交通費 住宿費 膳食費 雜費 備注

區域間 區域內(市或縣內)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高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 報銷

各部門主管 按第4-7條要求據實報銷 按上限4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2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35元/人日 補貼 按25元/人日 補貼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費用支出的,需核準后方可報銷

其他人員按上限20元/人日據實報銷。 按上限8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7-1、如市內交通費(或住宿費)低于標準,則可適當提高住宿費標準(或交通費),但兩者之和不可超過交通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合計金額。

7-2、差旅費超過核定標準10%以內的,需報請總經理核準才可報銷,超過標準10%以上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7-3、參加展會人員,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員若無住宿發票或寄宿親友家中,則可按住宿費標準之上限補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點之旅館以雙人以上標準間住宿為原則,住宿費可按標準間費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為單位予以報銷。

7-6、公司配備通訊工具者,應按配額標準限額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費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結算時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員出差時,因工作聯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給手機卡,出差返回后及時交回手機卡。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四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對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2章出差審批權限

第3條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予以核定。

第4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以往返的,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3日內的由部門經理核準,3日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5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火車作為交通工具。

2、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3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6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

第7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因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 3、借款要及時清還,員工須在公務結束后7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第8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4章差旅管理第9條出差申請與報告

1、員工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

員工出差申請表

2、將“出差申請表”送行政人事部留存,作為記錄考勤之依據。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時,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員工出差完畢后應立即返回公司,并于7日內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員工出差后,必須于5日內向主管匯報工作,并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6、出差結束后,應于5日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報銷費用。 7、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對員工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10條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

差旅費用標準及審批表

員工出差補貼報銷標準

注:不按上表規定而超出報銷標準時員工必須提交書面說明,寫明理由,經總經理簽字后方予報銷,否則由報銷人自己承擔。

第11條出差補貼標準

1、員工在出差當天的8:30前出發、17:3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采取“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日出差12日返回者,給予3天的出差補貼;如果員工能提供9日8:30前出發、12日17:30后離開出差地的相關證明,則可給予4天的出差補貼。

3、出差補貼的標準根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如果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招待,一律不予發放出差補貼;如果出差期間發生了已經批準的招待費,招待期間不發放相應的餐費補貼。

5、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的另計。第12條不享用出差補貼的情況

1、員工赴外受訓考察等,其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第5章附則

第13條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差旅費可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第14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15條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可隨物價的`變動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第16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注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

(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準。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六

1、目的

為使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出差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明確出差任務及出差的交通、住宿、補貼等支出標準,規范相關費用報領程序,有效管控成本,特制度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2.1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按照公司管理辦法同意因公出差的所有員工。

2.2 經公司同意外來xx面試的人員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2.3 經公司同意外協作單位的人員來公司配合工作的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3、出差管理辦法的內容

3.1 定義:因公工作、開會、學習、培訓、考察等離開工作所在地去外地超過12小時且不滿90天均視為出差 。

3.2 出差管理辦法包括:出差任務、出差費用支出及報銷。

3.3 差旅費支出管理職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差旅費用的審批、借支、核銷事項。

3.4 差旅費用明細項目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出差補助。

3.5 差旅費用標準有公司統一制定,支出須編入項目預算。

4、出差任務批準

4.1 公司員工出差,需提前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填寫《出差審批單》,審批單需要根據出差任務列明出差原因、各項估計支出費用,《出差審批單》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要求統一編制表格作為附件下發使用。

4.2 公司員工出差,報經辦公室審核,經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借款出差。

4.3 因急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出差,需電話通知辦公室備案,以便按公司規定出差費用報銷出差的開支。

5、差旅費借支

5.1公司員工出差,凡經審批同意的,也可以先自行墊付,回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標準報銷。

5.2 經辦人持審批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必須在規定地方簽名,填寫好規定的內容、需要轉賬的填寫好開戶行及賬號信息。

5.3 出差期間任務有所變動,延長出差時間或增加表格出差地點的,出差人員必須電話向公司辦公室主任說明情況,未經公司辦公室主任和公司領導同意的一律視為曠工;經公司辦公室主任和公司領導同意的,返回后需要補辦《出差審批單》,未簽字補辦《出差審批單》的,財務部對出差支出不予報銷。

5.4 對于借款額明顯高于公司規定標準的,財務部有權提出調整意見,對于需要特殊處理的費用需要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方可借款。

6、差旅費用標準

6.1 公司員工出差城際間交通費(含靈武市)、住宿費實行按職務限額憑票據實報實銷的辦法,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時須附酒店或賓館的住宿結賬清單。購買高價票的,高出票面價格部分一律自理。

6.2 經批準自駕私車作為交通工具出差的,汽油費、車輛維修費由辦公室在出差前核定,過路橋費、停車費用實報實銷,補助中的市內交通費用不在另行報銷。

6.3 出差市內交通費、伙食費、通訊費以定額出差補助形式發放,包干使用。出差補助發放天數按離開銀川市公司至返回銀川市的日期連續計算(如有接待,補助不計),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如果出發和返回當日超過10小時計兩天,下午13時后出差或下午13時前返回者,當日定額出差補助按半天計算,當日往返,離開公司超過10小時計一天補助。

6.4 出差時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公司規定辦理

6.4.1 公司業務招待規定:項目部、出差人員因公需要業務招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計單位等相關單位人員時需要提前和辦公室進行申請報備,如果不能進行書面填寫報備表的,可以在事后10天內進行補簽手續,過期辦公室可不予報銷,說明需要業務招待人數及業務招待發生的原因,并經公司副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業務招待。

6.4.2公司業務招待費用規定(不含酒):公司高管業務招待費的標準150元每人,公司中層業務招待費的標準100元每人。

6.4.3公司業務招待用酒規定:公司高管業務招待用酒的標準雙溝圣坊,公司中層業務招待用酒的標準雙溝珍寶坊。

6.4.4 出差人員在出差時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公司規定辦理,同時在補助中按出差人員人數每人每餐20元扣除伙食補助。

6.4.5 一般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憑實際消費發票進行報銷,超出公司規定標準的經手人自行解決,業務招待費用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如:為招投標等)可以事后經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據實進行報銷,報銷必須憑實際消費發票。

6.4.6 原則上業務招待費用不得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要求公司參加人員不得少于2人,每一項目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費不得超出兩次。

6.4.7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憑實際消費發票進行報銷時,必須有公司所有參加人員的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副總經理簽字,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費還需公司總經理簽字后進行報銷。

6.5 出差的住宿費、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銀川市以外)、伙食費、通訊費的報銷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所有標準根據公司辦公室制定,總經理批準的標準統一執行。

6.5.1 原則上員工乘坐飛機出差的,如無公司車輛接送,應乘坐機場大巴到達機場、市區。

6.5.2 費用包干的項目計算方法:補助 = 標準x 出差天數,出差天數即從出發到回到本市區實際占用天數(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

6.5.3 同性別兩員工一起出差,原則上應同住一間標間,住宿標準采用兩人中職級最高人員標準執行。

6.5.4 住宿飯店優先考慮全國連鎖的快捷酒店、旅館,費用按公司辦公室確定的標準執行,費用在范圍以內的實報實銷;因工作需要,住宿標準超過公司規定的,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執行,未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住宿標準超過公司規定的部分,自行承擔。

6.6 因公出差需要購買飛機票、火車票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訂購,除因特殊原因并經公司領導同意的除外,其余渠道訂購飛機票、火車票辦公室一律不予報銷。

6.7 員工出差有外單位提供住宿的,公司不報銷住宿費用。

6.8 出差補助標準:出差補助計算天數即從出發到回到本市區實際占用天數(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

6.8.1 伙食補助按每人每餐20元進行補助,一日三餐計取;

6.8.2 出差過程中市內交通、通訊補助全國大中型城市按每人每天40元補助,其他城市按每人每天20元補助;

6.8.3 住宿補助標準:全國大中型城市,總經理住宿標準8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標準按600元每天,公司中層住宿標準按400元每天,一般員工住宿標準按280元每天計算補助;其他城市,總經理住宿標準按6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標準按400元每天,公司中層住宿標準按240元每天,一般員工住宿標準按150元每天計算補助。

6.8.4 公司高管:公司副總經理、總工;公司中層管理者:公司項目部經理、預算部經理、

采購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及設計部經理。

6.8.5 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簽批之日起開始執行,公司相關人員按制度嚴格執行。

7、 附則

7.1本制度由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負責解釋。

7.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七

一、目的

為規范出差人員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著“勵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出差制度》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當日無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出差人員的統一管理。

1.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上(含)出差人員的審批;

2.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下出差人員的審批。

3.財務部負責經批準后的出差費用預付與報銷結算。

四、出差申請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也可以計劃形式提出),說明出差事項、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長(含)以上人員的出差由總經理審核批準,部長以下人員的出差由各部門主管副總審核批準,簽字后的《員工出差申請單》交辦綜合管理部備存。

3.因時間緊急,來不及辦理出差申請者,應由先口頭報告出差審批領導,出差返回公司后補辦申請手續。

五、出差費用領報規則

1.差旅費申領

1)出差人員須于出差前1天,預算差旅所需費用,填寫借款憑證。

2)交總經理簽字,財務經理核實。

3)到出納處借款。

2.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人員返回后一星期內必須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2)報銷時須將有關單據在《憑證粘貼簽》上粘貼齊備,并在每張單據的背面注明消費事項。

3)交部門主管(部長)和總經理簽字。

4)財務部審核后,到出納處報銷。

3.有預支差旅費而逾期未報銷者,出納有權催促,逾一個工資期者,出納應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支之差旅費。

4.出差期間由本公司或有關單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費或住宿費;出差者不得再申報相應費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差期,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六、差旅費計算標準

1.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實銷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費用采取限額控制,伙食費補貼采取包干制,市區交通費報銷為:部長級(含)以上人員可以坐出租車憑票報銷,一般人員只能坐公交車憑票報銷。

2.部門副經理(含)以下人員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臥、客車、輪船為主,嚴格控制軟臥和高等客倉,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乘坐飛機。800公里或(8小時)以上乘火車者享受硬臥,不坐硬臥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車票全額的50%的額外補貼,800公里(8小時)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分管領導批示,方可執行

3.招待客戶所發生各項費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須事先征得分管副總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招待費用超過3000元以上的,須事先征得總經理的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

4.差旅費按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車間班組長)、部長(包括車間主任、廠長、工程師)、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三個級別標準申領,凡與高階層人員一同出差者,差旅費可參照高階層人員標準申領。

5.出差人員所達目的地的車費、住宿費、市區交通費在標準與要求范圍內憑正規票據實報實銷,超過標準部分自負;伙食費補貼按標準包干報銷。

七、當日往返出差費用計算標準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

2.當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費用按票據實報實銷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時間可報誤餐費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參加培訓、學習、支援等公務的員工,按照30元/天的標準報銷工作餐費。但若其費用已由公司或有關單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請報銷。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時,一律以公交車代步,不得乘計程車,否則費用自理。除非特殊情況,但要經部長查實,經總經理特批。

5.如果兩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盡量節約開支。

八、出差承包費日期計算標準

1.差旅承包費按實際出差日數申報,從本地出發上午12點以前離開按一天計算;中午12點以后離開按半天計算,返回本地中午12點以前到達按半天計算;中午12點以后到達按一天計算。

2.出差的路線和時間如果與申請路線和時間發生變化,必須提前告訴部門主管,否則繞道產生的費用和時間不予計算。

九、出差外勤紀律

1.員工出差應本著節約原則,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職業素質,與客戶約見、商談準備充分,秉公辦事,不得徇私索賄、謀取私利,違者按章從嚴處罰。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條例,并潔身自愛,違法者后果自負,公司概不負責。

3.員工出差在外,行事應謹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災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七、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篇二十八

1、業務員職責:

1.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1.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多退少補。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員每日必須將每日工作情況以《出差日報表》向自己直屬主管報告。

2、財務職責:

2.1嚴格按照管理規定核實《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并給予相應金額的旅差費,未按期結清借支款的按規定于當月工資中扣除。

2.2嚴格審核報銷發票等票據的時間、地區、金額等是否符合《差旅費預支申請表》中的信息。

2.3個人累加支借差旅費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基本工資金額。

1、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區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3日以上(含3日)由部門領導核準,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1.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出差時間的電話聯系相應審核人給予出差延時。除請示批準的出差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未被批準的出差時間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3出差報銷費用指出差期間的交通費。其它費用均以補貼形式發放。超標自付,欠標不補。按出差地區補貼形式分為:河南省內元/每天(新鄉周邊地區除外);

河南省外元/每天(a類城市;b類城市;c類城市。以該地區平均消費水平定補貼標準)。

1.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1.5由公司及相關單位提供免費食宿安排的不得再報支當日補貼。

1.6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1《出差申請單》

2《差旅費預支申請表》

3《差旅費報銷單》

關于業務員出差管理制度篇的補充說明

一、交通費用

1、公司所有員工出差,未經批準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交通開支憑票報銷,市內汽車票按實際報銷,有特殊事項的需要坐出租車的應在回公司之后書面說明情況或有實際事例,否則不予報銷。

2、特殊事由出差可視情況決定,批準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開支憑票報銷。

二、吃飯、住宿標準

1、銷售片區租有房子,每天飲食補50元;無租房的,連吃帶住120元/天。

2、特殊事由出差按實際票據報銷。

三、臨時短途出差

當天去當天回的一般業務,新鄉市8元/天午餐補助;鄭州、洛陽、安陽、開封等15元/天;本公司附近含新鄉市在內安裝調試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電話費

1、業務員的手機電話費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機上,年底結算到各人費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員,按出差一天補助3元核定,特殊情況按實際費用經批準后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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