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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紀律挺在前面 在紀律挺在前面注重篇一
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 2015年,中央紀委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是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是極極少數。
“四種形態”強調要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這一重要觀點既是黨內監督工作的重要理論創新,又在實踐上推動了紀律審查工作的重大轉型。
黨員日常管理監督中曾有一種傾向,只要領導干部不違法,違反紀律就是“小節”,往往沒人管、不追究。帶來的后果是,紀委長期對小問題視而不見,一處理就只能“算總賬”,造成黨員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
針對這一問題,2015年,中央紀委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轉變執紀理念,從以往查辦大案要案為主向全面監督執紀問責轉型,緊緊扭住紀律不放,抓早抓小,動輒則咎。
能否自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而言是一個重大挑戰,這個挑戰更多地集中于是不是敢于監督、善于監督。
針對實踐中有的同志責任感不強,擔當意識不夠,不愿監督、不敢監督,習慣于做“老好人”等問題,中央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緊跟上中央的要求,堅決維護黨章、執行紀律,對違紀行為敢于“亮劍”;同時,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險,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善于用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標準和黨章黨規黨紀開展紀律審查工作。
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逐步認識到,把握運用“四種形態”,目的是恢復良好的黨內政治生態,保護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要害是抓早抓小、敢于批評,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重點是違紀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從嚴體現在破紀之初直至立案審查之后的全過程;關鍵是明確責任、強化擔當,形成齊抓共管、層層落實的良好局面。
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需要轉變執紀理念,也需要改進執紀方式。2015年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扣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執紀審理三個環節,進一步改進執紀方式。
線索處置是紀律審查的源頭和基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緊圍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大紀律”,對線索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做到全覆蓋;按照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和了結五種方式,規范科學處置問題線索,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三類領導干部。
在紀律審查環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一改過去以抓大案要案為主的傾向,守住依“紀”監督執紀問責這個定位,將違反“六大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作為審查重點;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聽到反映就找本人談話核實;恰當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紀律處分、組織處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等方式處理違紀行為。
執紀審理是紀律審查的最后關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改進審理方式,由以往重點審理違法犯罪問題,轉為聚焦審理違紀問題,加強對紀律條規適用和處理方式的審核,確保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準確適用;改進對涉嫌犯罪問題的審理,對認定存在較大分歧的,原則上不作為處分依據,而是作為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改進審理文書,將違紀問題與違法犯罪問題分開表述,用紀律語言描述違紀行為。
隨著執紀理念的轉變、執紀方式的改進,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在實踐上不斷取得新的成果,執紀效果進一步增強。
2015年,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談話函詢、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數量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正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起到了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的作用。通過在線索處置環節加大對談話函詢的再核查力度,已查實潘逸陽、樂大克等中管干部在組織談話函詢中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行為,并作為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問題予以嚴肅處理。通過在紀律審查環節加大對重點問題審查力度,已對周本順、楊棟梁、霍克等中管干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行為,以及多名中管干部對抗組織審查行為作出嚴肅處理。
從“小節”抓起,有效防止黨員干部帶病往前走。去年以來審核處理了多起省部級干部違規收受禮品、出入私人會所、打高爾夫球、接受公款宴請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央批準,有的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有的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情節較重的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同時還免去其所任職務。
把紀律挺在前面 在紀律挺在前面注重篇二
紀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圍繞“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方向已經明確,路徑更加清晰,方法指導到位。當前最緊要的,就是緊跟上去、實干起來,把進一步深化“三轉”落實到全面運用“四種形態”上來。
黨的觀念淡薄、紀律松弛已成為黨的一大憂患,這也是一些地方和單位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重要原因。全面從嚴治黨首要的是嚴明紀律。把紀律挺在前面,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是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是極極少數,符合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體現了我們黨一貫堅持的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是紀律檢查工作又一次深刻的思想變革。
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構,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關鍵在于回歸紀委作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前段時間,我們用5個半天的時間,采取“一個室一個室過”的辦法,對省紀委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一對一”的調研訪談,并召開部分市、縣紀委書記座談會,對照“把紀律挺在前面”要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調研情況來看,一些紀檢監察干部仍然存在“違紀只是小節、貪腐才立案審查”的思維和工作慣性,查辦貪腐案件的工作主動性和業務能力較強。
而及時發現一般性違紀問題、靈活運用抓早抓小方法、準確適用黨紀黨規處理違紀行為的意識和能力相對較弱,與全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適應。我們要轉變思想觀念,適應形勢任務,跟進中央要求,樹立“查辦大案要案是成績、抓早抓小抓好預防更是成績”的政績觀,著眼全面從嚴治黨和整個黨風廉政建設大局,既盯住少數“爛樹”,更放眼整個“森林”,防止和糾正把全面從嚴治黨簡單理解為處理少數嚴重違紀違法黨員干部、把紀律檢查局限于查辦重大案件的傾向,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運用“四種形態”,實質是寓“嚴”和“實”于黨組織對黨員的日常管理和監督中,本質是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用好“四種形態”,必將有效改變黨員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不正常狀況,有效提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科學化水平,更好地服從服務于全面從嚴治黨。
目前,江西省紀委正在開展進一步深化“三轉”、“把紀律挺在前面”試行工作。我們在試行實踐中認識到,要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管到位,用好“四種形態”,首要的是充分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落實黨委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各級黨委書記是加強紀律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在知紀、遵紀、執紀上既要以身作則、模范帶頭,又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班子成員要堅持“一崗雙責”,抓好分管范圍內的紀律建設工作。要進一步明確黨委各工作部門在加強黨紀黨規宣傳教育、黨員干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職責,凝聚紀律建設工作合力。基層黨組織要健全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等黨內政治生活,將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監督、管理貫穿于基層組織建設全過程。
各級紀檢機關要主動作為,在完善工作格局、強化日常監督、嚴格執紀問責上下功夫。要樹立和運用“大監督”的理念,堅持立足本級、左右銜接,加強與組織、信訪、檢察、公安、審計等部門的協調,健全工作機制,打通彼此封閉的信息壁壘,及時、全面掌握黨員干部違紀問題信息。要進一步調整紀委機關內設機構職能,完善信訪、巡視、紀檢監察、黨風政風、案件監督管理等部門間工作銜接,避免交叉重復、多頭管理。
各級紀委內設紀檢監察室要全面履行職責,把嚴明紀律體現在日常工作中,既查辦嚴重違紀案件,又抓一般性違紀;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又監督檢查所聯系地方和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日常情況,督促落實“兩個責任”。要調整優化紀檢監察工作成果指標體系,把開展函詢談話、處理一般違紀問題、為干部澄清事實等體現抓早抓小實際成效的工作成果納入考核范圍,積極發揮考評對運用“四種形態”的導向作用。
問題線索處置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核心業務和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規范處置工作流程是提升監督執紀水平的重要保證。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加強問題線索受理工作,拓寬反映渠道,調整和規范問題線索分類標準,為各級紀檢機關提供了重要遵循。把握運用好“四種形態”,必須正確把握與線索處置“五類標準”間的關系,規范問題線索處置流程。
從工作流程看,“五類處置”在前,“四種形態”在后;從工作著力點來說,“五類處置”適用于對黨員干部問題線索的“診”,“四種形態”則運用于對已查實問題的“治”。為此,各級紀檢機關要優化業務流程,減少工作層級和環節,暢通問題反映、線索處置、調查核實、紀律執行之間的渠道,提高工作效能。
要把發現違紀問題作為紀檢監察室和信訪、巡視工作重要內容,可借鑒社會治安“網格化”管理辦法,增強主動發現問題線索的能力。所有問題線索都要從紀律層面認真梳理,全部納入“五類標準”進行處置。已造成積壓的要“起底清倉”,限時處理完畢。要認真執行線索排查會議制度,定期集體研究決定處置意見,分類處理違紀行為。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抓緊建設受理、分流、處理、監督等一體化的監督執紀信息管理系統,為監督執紀插上科技翅膀。
把握運用“四種形態”,需要各級紀檢機關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正確認識和把握“樹木”與“森林”的關系,既要以查處“三種人”為重點,堅決拔除“爛樹”,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又要及時發現和治“病樹”、正“歪樹”,還要用紀律的尺子衡量“森林”,維護良好政治生態。這就要求紀檢干部不僅要有查處腐敗案件的能力,還應具備扎實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工作作風,才能適應全面運用“四種形態”的工作需要。
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險。當前尤其要提高三種能力:一是及時發現違紀問題線索的能力,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判和群眾信訪舉報受理,加強對問題線索的分析。二是抓早抓小、抓好預防的能力,既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防微杜漸、治病救人,又善于做好紀律審查這一“下半篇文章”,促進懲治成果向預防成果轉化。三是準確適用黨規黨紀處理違紀問題的能力,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事實和黨紀檢驗的鐵案。
要深入轉變工作作風。圍繞運用“四種形態”,各級紀檢監察干部要嚴謹細致,把握好度,處理問題既不“左”也不右;要務實,堅持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把問題放到適當的位置來看待、來處理;要擔當,既依紀查實問題線索和情況反映,又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打鐵還需自身硬”,加強內部監管,按照“忠誠、干凈、擔當”標準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政治業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