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注會財管第三章篇一
發出存貨的計量
第三章 存貨
存貨發出的計量及成本結轉
企業可采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提示】
(1)發出存貨不能采用后進先出法計量。
(2)期初存貨+本期購貨=本期銷貨+期末存貨
(一)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指以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銷售或耗用)這樣一種存貨實物流轉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提示】先進先出法下,當期末存貨成本接近于市價,如果存貨的市價呈上升趨勢則發出成本偏低,會高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庫存存貨價值;反之,會低估企業當期利潤和存貨價值。
(二)移動加權平均法
計算公式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原有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存貨的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三)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計算公式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某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某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本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四)個別計價法
采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具體項目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相一致,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在這種方法下,是把每一批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基礎。
【提示】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通常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一)對外銷售商品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主營業務成本
【提示】因為存貨已出售,所以沖減存貨跌價準備時不能沖減資產減值損失。
(二)對外銷售材料的會計處理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其他業務成本
(三)包裝物的會計處理
1.生產領用的包裝物
借:制造費用等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2.出借包裝物及隨同產品出售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3.出租包裝物及隨同產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注會財管第三章篇二
存貨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第三章 存貨
【知識點】存貨的初始計量
存貨的初始計量
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
【提示】產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制造費用不是期間費用。
制造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企業生產部門(如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折舊費、辦公費、水電費、機物料損耗、勞動保護費、季節性和修理期間停工損失等。
企業取得存貨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資者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等。
1.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
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按照該項存貨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入賬價值。
借:庫存商品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投資者在企業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差額)
2.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貨的成本執行相關準則。
通過提供勞務取得存貨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提供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于該存貨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成本。
【提示】下列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2)倉儲費用(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費用);
(3)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
(4)企業采購用于廣告營銷活動的特定商品,向客戶預付貨款未取得商品時,應作為預付賬款進行會計處理,待取得相關商品時計入當期損益(銷售費用)。企業取得廣告營銷性質的服務比照該原則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