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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篇一
招生錄取工作分科類按照批次設置順序進行。
(一)志愿設置
1.批次設置
(1)普通類(文史、理工)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提前批、專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批。
軍隊、公安、航海類等專業及個別經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準的院校的專業列入本(專)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報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欄中,考生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關招生規定、要求、條件等,符合報考條件(或者已經獲得有關高校報考資格)、有意報考的考生,須將綜合評價錄取院校填報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順序志愿。
教育部直屬高校公費師范生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招生(以下簡稱免費醫學定向生)安排在普通類專科提前批次錄取。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將免費醫學定向生承辦院校(遼東學院)填報在普通類專科提前批的第一順序志愿。
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招生、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錄取。
(2)藝術類(文史、理工)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批。
(3)體育類(文史、理工)錄取批次劃分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職(專科)批。
2.院校及專業志愿設置
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專科提前批設2個有序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專業服從志愿如填愿意,視為服從該校所有系科、專業;填寫不愿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愿意,愿意與否均為無條件。下同)。本科批設16個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職(專科)批設9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設1個院校志愿。藝術類本科批分為兩個階段錄取,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并執行我省統一投檔原則的美術類院校(專業)在本科批第一階段錄取,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美術類院校(專業)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藝術類專業,在本科批第二階段錄取,設2個有序的院校志愿。藝術類高職(專科)批院校錄取分為兩個階段,美術類專業在高職(專科)批第一階段錄取,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藝術類專業,在高職(專科)批第二階段錄取,設2個有序的院校志愿。藝術類各批次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和無條件的專業服從志愿。
體育類專業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均設5個平行院校志愿;高職(專科)批設9個平行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2019年我省體育類招生本科一批與本科二批合并為本科批。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檔時,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 7.5+專業課成績”形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檔。
3.“征集志愿”設置
我省普通類(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綜合評價錄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實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藝術類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錄取批次(階段),實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體育類各批次均實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在有關科類、批次的相應階段錄取結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省招考辦將通過高考志愿網報系統公布剩余計劃情況(同時在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公布,網址為http://)。達到相應批次填報“征集志愿”分數要求、符合相應條件規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填報“征集志愿”,參加“征集志愿”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視為自動放棄“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設置如下:
(1)普通類: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設一個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從志愿(批次服從志愿如填愿意,視為服從該批次的所有學校,填寫不愿意或不填寫的,一律視為不愿意,愿意與否均為無條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設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均安排兩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本科批兩次“征集志愿”均設9個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職(專科)批兩次“征集志愿”均設5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招生,作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組成部分,單獨設立投檔單位,不單設錄取批次。
(2)藝術類:
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個階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 “征集志愿”的志愿設置、投檔原則與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設批次服從志愿。
(3)體育類: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征集志愿設5個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檔原則與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設批次服從志愿。
4.單設志愿欄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
自主選拔招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教育部有關高校面向我省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合并單設志愿欄(簡稱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設1個院校志愿,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自主選拔招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批投檔工作開始之前進行。
(二)志愿兼報有關限制及注意事項
考生填報志愿時,理工類考生只能填報理工類的院校(專業),文史類考生只能填報文史類的院校(專業),藝術類考生既可填報藝術類的院校(專業)也可對應兼報普通類(理工、文史)的院校(專業),體育類考生既可填報體育類的院校(專業)也可對應兼報普通類(理工、文史)的院校(專業)。考生要根據各科類各批次投檔時間的先后順序慎重選擇志愿兼報。
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因錄取工作時間重疊,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時兼報。主要兼報限制如下:
1. 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志愿、藝術類本科批志愿、體育類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報;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體育類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報。
2. 普通類專科提前批志愿、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志愿、藝術類本科批志愿、體育類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報。
3.普通類本科批志愿、藝術類本科批“征集志愿”、體育類本科二批“征集志愿”不能兼報。
4.普通類本科批“征集志愿”、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體育類高職(專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報。
5.藝術類平行志愿投檔和有序志愿投檔兩個階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報。
(三)志愿填報辦法、要求
1.2018年我省高考志愿采用網上填報的方式。網上填報志愿工作分為預報和正式填報階段,正式填報又包含錄取前的統一填報、錄取中的分批次分階段的征集志愿填報等環節,各階段、各環節的工作時間另行通知。
網上填報志愿的基本步驟
(1)考生須使用ie7、ie8、ie9、ie10、ie11瀏覽器登錄網上填報志愿系統(網址為:http://)。進入網上填報志愿頁面后,選擇所在地市進行志愿填報(考生首次登錄網上填報志愿系統,必須將原始密碼更改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記的新密碼)。
(2)閱讀考生須知、必讀及網報操作手冊等材料。
(3)輸入考生號、新密碼、驗證碼,進入志愿填報系統。
(4)點按各批次右側的“填報”按鈕選擇填報該批次的院校及專業志愿(填入院校、專業的代號)。
(5)看到系統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確認填報成功。確認填報是否成功,考生可選擇“總覽志愿”功能進行確認。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終確認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終確認保存后將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網報志愿結束后,可以下載帶有加密二維碼標識的最終確認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3. 特殊問題處理
(1)考生忘記了密碼,須持準考證、身份證等身份證件到縣(市、區)招考辦辦理重置密碼。辦理結束后,請考生當場確認重置密碼是否成功并設置新密碼。各縣(市、區)招考辦須做好相應記錄,留存備查。
(2)考生因誤操作造成“最終確認保存”,申請取消確認,須持準考證、身份證等身份證件到縣(市、區)招考辦辦理“取消確認”。各縣(市、區)招考辦須做好相應記錄,留存備查。“取消確認”只能在志愿填報結束一天前進行。
4. 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以及國家和省公布的招生規定后,參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5.已投檔考生被退檔的主要原因有:文化課總成績低,單科成績偏低,體檢不合格,身體條件受所報專業限制,考生所報專業已錄取滿額又未報專業服從志愿等。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下,投檔時順序檢索考生所報院校志愿,考生檔案只能投到最先達到投檔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檔,在當前錄取階段將不再有投檔機會。特別提醒考生,認真、慎重填報自己每個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專業服從志愿)并仔細核對有關信息,避免因志愿填報失誤造成遺憾。
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篇二
1. 省招考委綜合考慮我省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成績等情況劃定各類、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普通類本科提前批中的軍隊(含武警)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說明外,均只招男生,且執行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2. 高校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調檔錄取規則,根據在我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招考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省招考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投檔考生能夠錄取。(其中,普通類高職(專科)批,調檔比例按照100%進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調檔比例按照100%進行。
3. 普通類本科批、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為:在相應的分數線上或者分數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總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檢索,再根據考生填報的平行志愿先后順序依次檢索、投檔到最先符合條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類本科批、高職(專科)批錄取的平行志愿投檔時,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數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余招生計劃在錄取結束后向社會公布,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數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輪平行投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不予補充平行投檔,剩余招生計劃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結束后向社會公布,向符合相應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補充錄取。
4. 高校和省招考辦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須在預錄取名單的退檔理由欄內寫清明確的退檔原因,并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
5. 少數民族預科班只錄取有預科專業志愿的少數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數線上錄取不滿額,可適當降低分數投檔錄取,本科預科班錄取分數不低于本科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不低于專科批次各有關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60分。
6. 民族班只錄取有民族班專業志愿的少數民族考生,民族班錄取分數不低于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
7.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退役的殘疾軍人,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8. 獲得省級、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子女報考遼寧省屬、市屬高校,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9.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0.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和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1.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12.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13. 同時符合兩種以上加分投檔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種。
凡符合第8條、第9、第11條(不含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第12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符合第11條中的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確認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符合第10條有關情形的考生,由省招考辦根據考生所填寫報名信息和有關條件篩選考生提供給有關部門審核,經省地校三級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
14.對于已經投檔并應被錄取的考生,不允許考生自愿申請退檔。
15. 被錄取到省內普通高校的我省新生,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和居民身份證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相關手續,不再辦理戶口遷移。學生在校期間,由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暫住人口實行登記管理,可不辦理暫住證。學生畢業后,憑接收單位錄用證明,直接將戶口遷移到其工作單位所在地。被外省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我省新生,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按有關高校的要求執行。
16. 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及時通過省招考辦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布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
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17.遼寧省普通高校錄取工作結束后不再另行組織補錄。我省錄取工作時間安排以省招考辦發布通知為準。
18.新生入校后由學校負責德、智、體全面復查,發現作弊或德、體不合格,文化課進行一次復試與高考成績差距懸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1. 公費教育師范專業招生,在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次錄取。錄取時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公費教育師范生錄取后入學前須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六年以上。公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公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教育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公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后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并建立公費教育師范生的誠信檔案。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公費教育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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