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試用期如何辦理離職手續 試用期離職申請流程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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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規企業辦理職工離職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先要由本人寫好離職申請,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門,再由所在部門提交人力資源部門(有時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門),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情況核實后,再提交公司辦公會議審定。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正規單入辦理離職手續,需要你本人的申請,人力資源部門的意見,公司辦公會議的意見,正式的還需要就你辭職一事下發公司文件。
離職前你需要在原單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關費用的結清等手續,依照具體公司的制度而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λ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間雖然還不算單位正式的員工,但是單位規定的離職手續也是要一一辦理完成的。以上是小編整理的試用期離職手續的相關內容,給大家提供一個參考,畢竟每個單位的離職手續都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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