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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一
1、機房管理實行安全崗位責任制,中心主任為安全第一責任人,技術科科長具體負責機房工作。
2、除機房管理人員外,其它任何人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外來人員必須按要求提供有效證件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機房開展工作。機房管理人員指:持有機房門禁卡或鑰匙并賦予相應管理權限的人員。外來人員主要指:校屬各單位托管服務器系統管理員;各軟硬件廠商、集成商相關技術人員;機房施工人員;外來參觀人員等。
3、出入機房注意鎖門,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最后離開機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員必須仔細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
4、未經中心領導批準,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門禁卡、鑰匙、保安密碼等物品和信息外接或透露給其他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保安信息保密。對于遺失鑰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況要即時上報,并積極主動采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5、外來人員進入機房開展工作期間,機房管理人員應按照各自的分工密切跟隨,從旁協助,相互配合完成工作,并全面負責其行為安全。因故無法在現場隨工的,機房負責人應安排其他管理人員代替隨工。
6、任何機房管理人員都有義務保持機房環境整潔,嚴禁在機房范圍內吸煙、飲食、隨地吐痰等,對于意外或工作過程中弄污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須及時采取措施清理干凈,工作過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須及時清理。
7、機房管理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應保證工作區域內保存的重要文件、資料、設備、數據處于安全保護狀態,如檢查并鎖定工作電腦、將桌面重要資料和數據妥善保存等等。
8、接到機房管理系統報警后,機房負責人以及管理人員須立即查實報警原因,如果不能遠程處理的,應盡快到現場處理。
9、因違反制度或工作不負責造成相應事故的,按中心有關規定處理。
1、外來人員在機房操作期間,要服從機房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果發現電源、網線等故障,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不得自行處理,否則發生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
2、外來人員應遵守機房規章制度,嚴禁挪用他人設備,不得隨意開啟其他機柜門與觸摸他人主機線纜等,不得損壞機房內的物件,否則后果自負。
3、外來人員向信息技術中心借用的工具、儀器等應按時歸還,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外來人員在機房操作過程中應注意人身安全,如需高空作業必須使用梯子等工具,嚴禁攀爬機架,且不得碰撞機房設備和各種線纜,否則后果自負。
5、外來人員在機房中請自行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任何個人財物的損失,信息技術中心概不負責。
6、外來人員在機房操作期間,不得隨意允許不相干或不認識的人進入機房,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
7、外來人員有義務保持機房環境整潔,嚴禁在機房范圍內吸煙、飲食、隨地吐痰等,對于意外或工作過程中弄污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須及時采取措施清理干凈,工作過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須及時清理。
1、機房管理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了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
2、機房管理人員應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3、機房應有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設施設備。
4、不得在機房亂拉亂接電線,應選用安全、有保證的供電用電器材。
5、在真正接通設備電源之前必須先檢查線路、接頭是否安全連接,設備是否已經就緒,人員是否已經具備安全保護。
6、嚴禁隨意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
7、如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
8、機房管理人員對個人用電安全負責,外來人員需要用電的,必須得到機房管理人員允許,并使用安全和對機房設備影響最少的供電方式。
9、機房工作人員需要離開當前用電工作環境,應檢查并保證工作環境的用電安全。
10、最后離開機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員,應檢查所有用電設備,關閉照明用電,關閉長時間帶電運作可能會產生嚴重后果的用電設備。
11、禁止在無人看管下在機房中使用高溫、炙熱、產生火花的用電設備。
12、在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設備前,必須得到中心領導批準,并在保證線路保險的基礎上使用。
13、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管理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
1、機房管理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程,了解消防設備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2、任何人都有義務保護消防設備不被破壞,不得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設備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設備位置的,必須取得中心領導批準。
3、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
4、最后離開機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員,應檢查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關閉將會帶來消防隱患的設備,采取措施保證無人狀態下的消防安全。
1、未經允許禁止隨意搬動設備、隨意在設備上進行安裝、拆卸硬件或隨意更改設備連線,禁止隨意進行硬件復位。
2、禁止在服務器上進行試驗性質的配置操作,需要對服務器進行配置的,必須在其他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調試通過并確認可行后,才能對服務器進行準確的配置。
3、對會影響到全局的硬件設備的更改、調試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并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準備,才能進行硬件設備的更改。
4、對重大設備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后,方可進行更改和調整,并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設備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后果做好充分的準備,必要時需要先準備后備配件和應急措施。
5、不允許任何人在機房設備上進行與工作范圍無關的任何操作。未經中心領導允許,也不允許帶領、指示外來人員操作機房內部的設備。
6、機房內的任何設施設備在質保期內出現故障的,機房管理人員不得私自維修,須聯系設備生產商。不屬于信息技術中心所有的設施設備,機房管理人員不得參與維修工作,必要時可提供維修意見。
1、禁止在服務器上進行試驗性質的軟件調試,禁止在服務器上隨意安裝軟件,需要對服務器上進行軟件調試的,必須在其他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調試通過并確認可行后,才能對該軟件進行準確的配置。
2、對會影響到全局的軟件更改、調試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并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準備,才能進行軟件配置的更改。
3、對重大軟件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后,方可進行更改,并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軟件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后果做好充分的準備,必要時需要先備份原有軟件系統和落實好應急措施。
4、不允許任何人在機房設備上進行與工作范圍無關的軟件調試和操作。未經中心領導允許,也不允許帶領、指示外來人員進入機房對網絡及軟件環境進行更改和操作。
1、資料、文檔、數據等必須有效組織、整理和歸檔備案。
2、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檔、數據、配置參數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他無關人員或向外隨意傳播。
3、對于牽涉到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碼、資料、文檔等必須妥善存放。外來人員的確需要翻閱文檔、資料或者查詢相關數據的,應由機房管理人員代為查閱,并只能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數據或資料。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為促使全系統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的規范化和系統化,充分發揮統計信息在重大項目管理與決策中的信息、咨詢與監督作用,更好地為全縣重大項目管理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統計管理條例》等有關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上級機關關于統計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科室統計信息化建設由局辦公室負責統一規劃、建設和維護。
第三條計算機及網絡系統統一安裝防病毒軟件并確保及時更新。
第四條定期進行系統軟件、硬件檢查維護,做好維護記錄。對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可能出現的`故障,應有防范、補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條禁止在局域網設備上安裝運行與工作無關的任何軟件。
第六條嚴格執行保密法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國家互聯網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在網絡上進行任何非法活動。
第七條各科室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硬件和操作系統方面出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局辦公室,并由局辦公室與相關軟、硬件維護單位聯系,取得技術支持,及時排除出現的問題。
第八條信息化培訓應將統計內容列入年度專業培訓計劃,信息化管理員要鉆研業務技能,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業務培訓;每年至少組織本部門及系統內統計人員開展一次信息化業務技能培訓。
第九條涉密計算機禁止上外網,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儲存、處理涉密信息。
第十條做好統計數據定期備份資料,保障統計資料的延續性和聯貫性。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發改局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施行。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三
為了使科研檔案的管理更加系統、規范和科學,提高科研的管理水平,制定以下制度:
1、檔案實行一題一檔制度。
2、每個課題必不可少的材料(開題報告、論證書、立項書、批準書、中期成果鑒定、結題報告、驗收鑒定書等)。課題研究過程中全部紀實材料及主卷的佐證材料。(現象記錄、調查問卷、訪談記錄、教案、教學實錄等)
3、課題檔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實性。
4、每卷檔案都要有卷首頁,便于查找。
(一)、課題檔案
課題檔案是在課題研究過程中形成的全部資料,它指文字資料、電子資料、音像資料等。
1、前期檔案:包括課題實施方案、開題報告、論證報告、課題立項、申報材料、立項批準書等。
2、中期檔案:中期檔案是課題的核心部分。包括課題實施過程的原始材料(實驗數據處理、組織培訓記錄、召開會議記錄、課題研究實錄等),中期研究成果(階段總結、論文、獲獎證書等),階段檢查記錄等。
3、后期檔案:包括課題研究總結、申請驗收報告、結題報告、最終科研成果、課題驗收鑒定書,成果應用等。
(二)、教學成果檔案:論文、創新、教具制作
(三)、試題:試卷檔案
(四)、綜合檔案
包括:⑴各級教育行政和科研管理部門印發的有關科研工作的文件、法規、制度;⑵科研規劃、計劃、科研工作總結;⑶有關會議材料、領導講話;⑷科研信息資料;⑸教師培訓材料;⑹科研工作檢查記錄;⑺獲得的各種獎勵材料等。
1、原則上每學期進行一次科研檔案的收集歸檔。根據工作性質,相關研究人員于期末將本學期資料交科研辦。
2、歸檔工作實行簽字制度。
3、對于個人有關資料,個人需要保留原件,應將復印件交檔案室留存。
4、課題檔案實行結題統一上交(或分階段上交)。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條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運營與發展的基礎,是保障客戶利益的基礎,為給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導方向,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類系統的安全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條計算機機房的建設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條為杜絕火災隱患,任何人不許在機房內吸煙。嚴禁在機房內使用火爐、電暖器等發熱電器。機房值班人員應了解機房滅火裝置的性能、特點,熟練使用機房配備的滅火器材。機房消防系統白天置手動,下班后置自動狀態。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為防止水患,應對上下水道、暖氣設施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
第六條機房無人值班時,必須做到人走門鎖;機房值班人員應對進入機房的人員進行登記,未經各級領導同意批準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
第七條為杜絕嚙齒動物等對機房的破壞,機房內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許在機房內吃東西,不得將食品帶入機房。
第八條系統管理員必須與業務系統的操作員分離,系統管理員不得操作業務系統。應用系統運行人員必須與應用系統開發人員分離,運行人員不得修改應用系統源代碼。
第九條采用入侵檢測、訪問控制、密鑰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證網絡的安全。
第十條對涉及到安全性的網絡操作事件進行記錄,以進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維護“安全日志”,其內容包括:
1、記錄所有訪問控制定義的變更情況。
2、記錄網絡設備或設施的啟動、關閉和重新啟動情況。
3、記錄所有對資源的物理毀壞和威脅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況下,嚴禁公司業務網與互聯網聯接。
第十一條不得隨意改變例如ip地址、主機名等一切系統信息。
第十二條各級運行管理部門必須建立科學的、嚴格的軟件運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建立軟件復制及領用登記簿,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管理制度,防止軟件的非法復制、流失及越權使用,保證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第十四條定期更換系統和用戶密碼,前臺(各應用部門)用戶要進行動態管理,并定期更換密碼。
第十五條定期對業務及辦公用pc的操作系統及時進行系統補丁升級,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條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替換任何計算機軟、硬件,嚴禁安裝任何非法或盜版軟件。
第十七條不得下載與工作無關的任何電子文件,嚴禁瀏覽黃色、*或高風險等非法網站。
第十八條注意防范計算機病毒,業務或辦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庫。
第十九條所有數據必須經過合法的手續和規定的渠道采集、加工、處理和傳播,數據應只用于明確規定的目的,未經批準不得它用,采用的數據范圍應與規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條根據數據使用者的權限合理分配數據存取授權,保障數據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條設置數據庫用戶口令,并監督用戶定期更改;數據庫用戶在操作數據過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給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條未經領導允許,不得將存儲介質(含磁帶、光盤、軟盤、技術資料等)帶出機房,不得隨意通報數據內容,不得泄露數據給內部或外部無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 嚴禁直接對數據庫進行操作修改數據。如遇特殊情況進行此操作時,必須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填寫《數據變更申請表》,經申請人所屬部門領導確認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關領導確認后,方可由數據庫管理人員進行修改,并對操作內容作好記錄,長期保存。修改前應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第二十四條 應按照分工負責、互相制約的原則制定各類系統操作人員的數據讀寫權限,讀寫權限不允許交叉覆蓋。
第二十五條 一線生產系統和二線監督系統進行系統維護、復原、強行更改數據時,至少應有兩名操作人員在場,并進行詳細的登記及簽名。
第二十六條 對業務系統操作員權限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操作員崗位調整后及時修改相應權限,保證業務數據安全。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包括涉密信息系統和非涉密信息系統)
安全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及商業秘密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標準和中核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涉密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配套設備、設施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定存儲、處理、傳輸涉密信息的系統或網絡,包括機房、網絡設備、軟件、網絡線路、用戶終端等內容。
第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要本著“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科學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加強檢查、落實制度”的原則,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和國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條 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防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保密標準、規定和集團公司文件要求進行設計、實施、測評審查與審批和驗收;未通過國家審批的涉密信息系統,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計算機和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第一責任人,確保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實,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等條件保障,督促檢查領導責任制落實。
第七條 公司保密委員會是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二)協調處理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問題,對重大失泄密事件進行查處。
第八條 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保密辦、科技信息部(信息化)、黨政辦公室(密碼)、財會部、人力資源部、武裝保衛部和相關業務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在公司黨政和保密委員會領導下,組織協調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條 保密辦主要職責:
(一)擬定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各項保密防范措施;
(二)對系統用戶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安全保密教育培訓,審查涉密信息系統用戶的職責和權限,并備案;
(三)組織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保密監督檢查和風險評估,提出涉密信息系統安全運行的保密要求;
(四)會同科技信息部對涉密信息系統中介質、設備、設施的授權使用的審查,建立涉密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制度,每年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措施進行一次評審;
(五)對涉密信息系統設計、施工和集成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對進入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產品進行準入審查和規范管理,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保密性能檢測;
(六)對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定密、變更密級和解密工作進行審核;
(七)組織查處涉密信息系統失泄密事件。
第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涉密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制定安全保密防護方案;
(二)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策略、運行安全控制、安全驗證等安全技術措施;每半年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風險評估,提出整改措施,經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
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可靠;
(三)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各應用系統進行用戶權限設置及介質、設備、設施的授權使用、保管以及維護等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四)配備涉密信息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和安全審計員,并制定相應的職責; “三員”角色不得兼任,權限設置相互獨立、相互制約;“三員”應通過安全保密培訓持證上崗;
(五)落實計算機機房、配線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及網絡的安全管理,負責日常業務數據及其他重要數據的備份管理;
(六)配合保密辦對涉密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七)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落實應急措施,處理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第十一條 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密碼管理的相關要求,落實涉密信息系統中普密設備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 相關業務部門、單位主要職責:涉密信息系統的使用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定,教育員工提高安全保密意識,落實涉密信息系統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準確確定應用系統密級,制定并落實相應的二級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涉密信息系統配備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其職責是:
(一)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中軟硬件設備的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連續運行。系統管理員包括網絡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
(二)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安全技術設備、策略實施和管理工作,包括用戶帳號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設備和系統所產生日志的審查分析。
(三)安全審計員負責安全審計設備安裝調試,對各種系統操作行為進行安全審計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以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每月向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一次情況。
第三章 系統建設管理
第十四條 規劃和建設涉密信息系統時,按照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標準的規定,同步規劃和落實安全保密措施,系統建設與安全保密措施同計劃、同預算、同建設、同驗收。
第十五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的安全保密方案,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編制或自行編制,安全保密方案必須經上級保密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十六條 涉密信息系統規劃和建設實施時,應由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機構實施或自行實施,并與實施方簽署保密協議,項目竣工后必須由保密辦和科技信息部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 對涉密信息系統要采取與密級相適應的保密措施,配備通過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測評機構檢測的安全保密產品。涉密信息系統使用的軟件產品必須是正版軟件。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一節 信息分類與控制
第十八條 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按系統中所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設定,嚴禁處理高于涉密信息系統密級的涉密信息。
第十九條 涉密信息系統中產生、存儲、處理、傳輸、歸檔和輸出的文件、數據、圖紙等信息及其存儲介質應按要求及時定密、標密,并按涉密文件進行管理。電子文件密級標識應與信息主體不可分離,密級標識不得篡改。涉密信息系統中的涉密信息總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分類統計、匯總,并在保密辦備案。
第二十條 涉密信息系統應建立安全保密策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涉密信息被非授權訪問、篡改,刪除和丟失;防止高密級信息流向低密級計算機。涉密信息遠程傳輸必須采取密碼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向涉密信息系統以外的單位傳遞涉密信息,一般只提供紙質文件,確需提供涉密電子文檔的,按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清除涉密計算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存儲介質中的涉密信息時,必須使用符合保密標準、要求的工具或軟件。
第二節 用戶管理與授權
第二十三條 根據本部門、單位使用涉密信息系統的密級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人員知悉范圍,以此作為用戶授權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用戶清單管理
(一)科技信息部管理“研究試驗堆燃料元件數字化信息系統”和“中核集團涉密廣域網”用戶清單;財會部管理“財務會計核算網”用戶清單;
(二)新增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本部門、單位審核,科技信息部、保密辦審批后,由科技信息部備案并統一建立用戶;“財務會計核算網”的用戶由財會部統一建立;
(三)刪除用戶時,由用戶本人所在部門、單位書面通知科技信息部,核準后由安全保密管理員即時將用戶在涉密信息系統內的所有帳號、權限廢止;“財務會計核算網”密辦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開通、審批堅持“工作必須”的原則。
第六十四條 國際互聯網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專機上網管理,嚴禁存儲、處理、傳遞涉密信息和內部敏感信息。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須建立使用登記制度。
第六十五條 上網信息實行“誰上網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信息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準,堅決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對上網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重新進行保密審查。
第六十六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郵件、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博客等上發布、談論、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六十七條 從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眾信息網下載程序和軟件工具等轉入涉密系統,經科技信息部審批后,按照信息交換及中間轉換機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章 便攜式計算機管理
第六十八條 便攜式計算機(包括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實行 “誰擁有,誰使用,誰負責”的保密管理原則,使用者須與公司簽定保密承諾書。
第六十九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密級,粘貼密級標識,按照涉密設備進行管理,保密辦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條 便攜式計算機應具備防病毒、防非法外聯和身份認證(設置開機密碼口令)等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第七十一條 禁止使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和非涉密網絡;嚴禁涉密便攜式計算機與涉密信息系統互聯。
第七十二條 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不得處理絕密級信息。未經保密辦審批,嚴禁在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中存儲涉密信息。處理、存儲涉密信息應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上進行,并與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分離保管。
第七十三條 禁止使用私有便攜式計算機處理辦公信息;嚴禁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存儲、處理涉密信息;嚴禁將涉密存儲介質接入非涉密便攜式計算機使用。
第七十四條 公司配備專供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和涉密存儲介質,按照 “集中管理、審批借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外出攜帶的涉密便攜式計算機須經保密辦檢查后方可帶出公司,返回時須進行技術檢查。
第七十五條 因工作需要外單位攜帶便攜式計算機進入公司辦公區域,需辦理保密審批手續。
第十章 應急響應管理
第七十六條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科技信息部和財會部應分別制定相應應急響應預案,經公司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領導小組審批后實施。
第七十七條 應急響應預案用于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分為系統運行安全事件和泄密事件,根據事件引發原因分為災害類、故障類或攻擊類三種情況。
(一)災害事件: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前提下,保障數據安全和設備安
(二)故障或攻擊事件:判斷故障或攻擊的來源與性質,關閉影響安全與穩定的網絡設備和服務器設備,斷開信息系統與攻擊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并鎖定攻擊來源的ip地址或其它網絡用戶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按照事件發生的性質分別采用以下方案:1、病毒傳播:及時尋找并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類型、性質、可能的危害范圍。為避免產生更大的損失,保護計算機,必要時可關閉相應的端口,尋找并公布病毒攻擊信息,以及殺毒、防御方法;
2、外部入侵:判斷入侵的來源,評價入侵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危害。對入侵未遂、未造成損害的,且評價威脅很小的外部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訪問。對于已經造成危害的,應立即采用斷開網絡連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和帶來的影響;
3、內部入侵:查清入侵來源,如ip地址、所在區域、所處辦公室等信息,同時斷開對應的交換機端口,針對入侵方法調整或更新入侵檢測設備。對于無法制止的多點入侵和造成損害的,應及時關閉被入侵的服務器或相應設備;
4、網絡故障:判斷故障發生點和故障原因,能夠迅速解決的盡快排除故障,并優先保證主要應用系統的運轉;
5、其它未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事件,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咨詢,上報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
第七十八條 按照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造成的損失,將涉密信息系統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重大事件(ii級)、較大事件(iii級)和一般事件(iv級)四個等級。
(一)一般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
(二)較大事件由科技信息部(或財會部)、保密辦依據應急響應預案進行處置,及時向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提請協調處置;
(三)重大事件啟動應急響應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置,及時向公司黨政報告并提請協調處置;
(四)特別重大事件由公司報請中核集團公司對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進行處置。
第七十九條 發生突發事件(如涉密數據被竊取或信息系統癱瘓等)應按如下應急響應的基本步驟、基本處理辦法和流程進行處理:
(一)上報科技信息部和保密辦;
(二)關閉系統以防止造成數據損失;
(三)切斷網絡,隔離事件區域;
(四)查閱審計記錄尋找事件源頭;
(五)評估系統受損程度;
(六)對引起事件漏洞進行整改;
(七)對系統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八)由保密辦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并書面確認安全后,系統方能重新運行;
(九)對事件類型、響應、影響范圍、補救措施和最終結果進行詳細的記錄;
(十)依照法規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 科技信息部、財會部應會同保密辦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響應預案演練,檢驗應急響應預案各環節之間的通信、協調、指揮等是否快速、高效,并對其效果進行評估,以使用戶明確自己的角色和責任。應急響應相關知識、技術、技能應納入信息安全保密培訓內容,并記錄備案。
第十一章 人員管理
第八十一條 各部門、單位每年應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信息安全保密知識技能教育與培訓,并記錄備案。
第八十二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及時調整或取消其訪問授權,并將其保管的涉密設備、存儲介質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十三條 承擔涉密信息系統日常管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安全審計管理員應按重要涉密人員管理。
第十二章 督查與獎懲
第八十四條 公司每年應對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狀況、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接受國家和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涉密信息系統每兩年接受一次上級部門開展的安全保密測評或保密檢查,檢查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十五條 檢查涉密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的保密檢查工具和涉密信息系統所使用的安全保密、漏洞檢查(取證)軟件等,應覆蓋保密檢查的項目,并通過國家保密局的檢測。安全保密檢查工具應及時升級或更新,確保檢查時使用最新版本。
第八十六條 各部門、單位應將員工遵守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情況,納入保密自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違反本規定造成失泄密的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按公司保密責任考核及獎懲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八十七條 本規定由保密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八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計算機磁(光)介質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廠1908號)]、《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11號]、《涉密計算機采購、維修、變更、報廢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5號]、《國際互聯網信息發布保密管理規定》[制度編號:(20xx)廠1926號]、《涉密信息系統信息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4號]、《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制度通告:(20xx)0935號]同時廢止。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六
局辦公室負責局門戶網站內容保障工作(主要是政府信息公開)的總體規劃、協調指導和檢查督促。局辦公室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要求,負責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報審、網上發布以及信息員隊伍建設、考核獎懲等工作。
(一)靜態信息發布范圍
1. 機構領導、內設機構、部門職責及聯系方式
2.網上辦事流程、表格下載和相關政策解答;
3.行政許可項目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結果;
4.其它面向公眾、可公開的服務類信息。
(二)動態信息發布范圍
1.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
2.本單位加快發展的工作措施、作法與經驗;
3.本單位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
5.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
6.獲得的各種榮譽(被廣泛報道的);
7.市級以上領導視察本單位時的情況、言論;
8.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9.各種突發性事件的基本情況、原因分析、處置結果等;
10.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報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發布對象
局各科室站
(一)隊伍建設。各科室站應指定一名信息員具體負責本科室站信息的采集、整理、報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局辦公室做好有關欄目建設工作。信息員如發生變動,應及時報局辦公室備案。
(二)時間要求。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報送,會議情況、新聞類信息于次日報送,文件、報告類信息于3個工作日內報送,其他信息最遲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
(三)內容要求。各科室站報送信息要及時、準確、符合實際,文字表述要準確、嚴謹、恰當。
(四)信息發布審核。各科室站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計算機網絡運行安全、保密的規定,嚴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網,按照“先審查,后發布;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網上發布的信息真實、完整、合法,如有違反,依法追究科室站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通過貴港政府門戶網站后臺管理發布,文字信息采用doc格式,圖片采用jpg格式。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七
(1)網絡信息是指通過網絡發布、傳遞及存儲在網絡設備中的信息。
(2)學校網絡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市電教網絡中心統一規劃和管理。
(5)學校的各類信息系統實行分級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戶根據不同的授權獲得授權范圍的信息。
(6)學校的internet電子郵件服務僅限于與工作有關的.通信業務,不得通過電子郵件傳輸涉密信息
(7)學校的internet信息服務主要用于與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關的通信業務,用戶應控制查閱娛樂性的內容和調閱下載大量占用網絡通信流量的影視和音樂等多媒體信息。
(8)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9)為了確保學校網絡傳輸的信息符合有關規定,確保學校的公共財產不被濫用,信息處在必要時可采取技術手段,對用戶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網絡資源進行配額管理,對用戶的電子郵件和internet查詢的信息進行過濾。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檔案信息管理,充分發揮檔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應用檔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檔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技術的、商務的、綜合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批件、標書、紀要、圖紙、照片圖片、測繪數據、視頻、簽證、信函、通知、報表等,包括紙質資料、電子版資料和多媒體資料等。
第三條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工程類檔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存檔、應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條調度員、測繪員、施工管理員、監理工程師、招標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公司運行管理部門是檔案信息資料的來源,負責相關資料的繪制、記錄、編輯、修改、整理、裝訂、審核與報送工作。
第五條各種檔案信息資料應按要求分類編碼保存,要注意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適當的通風。具體要求參照公司綜合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應在歸檔的同時向生產運行相關部門及時提供。
第七條舊管網改造時,由規劃建設管理部進行現場測繪,及時繪制改造后的圖紙并向相關部門提供。涉及調度地理信息系統數據更新的,應同步更新。
第八條檔案資料的借閱執行綜合檔案相關條款。
第九條檔案信息需要同時向綜合管理部歸檔的,應按要求歸檔。
第十條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類檔案資料應移交綜合管理部檔案室統一保存,需要留存備用的可留復印件。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執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九
第1條為防止客戶信息泄露,確保信息完整和安全,科學、高效地保管和利用客戶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客戶信息相關人員的工作。
第3條客戶的分類如下。
1.一般客戶:與企業有業務往來的經銷單位及個人。
2.特殊客戶:與企業有合作關系的律師、財務顧問、廣告、公關、銀行、保險等個人及機構。
第4條客戶開發專員每發展、接觸一個新客戶,均應及時在客戶信息專員處建立客戶檔案,客戶檔案應標準化、規范化。
第5條客戶服務部負責企業所有客戶信息、客戶信息報表的匯總、整理。
第6條為方便查找,應為客戶檔案設置索引。
第7條客戶檔案按客戶服務部的要求分類擺放,按從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順序排列。
第8條客戶信息的載體(包括紙張、磁盤等)應選用質量好、便于長期保管的材料。信息書寫應選用耐久性強、不易褪色的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避免使用圓珠筆、鉛筆等。
第3章客戶信息統計報表
第9條客戶服務部信息管理人員對客戶信息進行分析、整理,編制客戶信息統計報表。
第10條其他部門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戶服務部提供有關客戶信息資料的定期統計報表,須經客戶服務部經理的審查同意,并經總經理批準。
第11條客戶信息統計報表如有個別項需要修改時,應報總經理批準,由客戶服務部備案,不必再辦理審批手續。
第12條客戶服務部編制的'各種客戶信息資料定期統計報表必須根據實際業務工作需要,統一印刷、保管及發放。
第13條為確保客戶信息統計報表中數據資料的正確性,客戶信息主管、客戶服務部經理應對上報或分發的報表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后方可報發。
第14條每半年對客戶檔案的保管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15條發現客戶檔案字跡變色或材料破損要及時修復。
第16條定期檢查客戶檔案的保管環境,防潮、防霉等工作一定要做好。
第17條建立客戶檔案查閱權限制度,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閱客戶檔案。
第18條查閱客戶檔案的具體規定如下。
1.由申請查閱者提交查閱申請,在申請中寫明查閱的對象、目的、理由、查閱人概況等情況。
2.由申請查閱者所在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
3.由客戶服務部對查閱申請進行審核,若理由充分、手續齊全,則予以批準。
4.非本企業人員查閱客戶檔案,必須持介紹信或工作證進行登記和審核,查閱密級文件須經客戶服務部經理批準。
第19條客戶資料外借的具體規定如下。
1.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散保管客戶資料和將客戶資料據為己有。
2.借閱者提交借閱申請,內容與查閱申請相似。
3.借閱申請由借閱者所在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
4.信息管理專員對借閱申請進行審核、批準。
5.借閱者把借閱的資料的名稱、份數、借閱時間、理由等在客戶資料外借登記冊上填寫清楚,并簽字確認,客戶資料借閱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第20條借閱者歸還客戶資料時,及時在客戶資料外借登記冊上注銷。
第21條客戶服務部各級管理人員和信息管理人員要相互配合,自覺遵守客戶信息保密制度。
第22條凡屬“機密”、“絕密”的客戶資料,登記造冊時,必須在檢索工具備注欄寫上“機密”、“絕密”字樣,必須單獨存放、專人管理,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查閱。
第23條各類重要的文件、資料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客戶信息主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其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24條企業相關人員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如果需要提供客戶資料時,應事先獲得客戶信息主管和客戶服務部經理的批準。
第25條對保管期滿,失去保存價值的客戶資料要按規定銷毀,不得當作廢紙出售。
第26條客戶信息管理遵循“三不準”規定,其具體內容如下。
1.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客戶信息。
2.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客戶信息。
3.不準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私人通信中泄露客戶信息。
第27條企業工作人員發現客戶信息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客戶信息主管及客戶服務部經理。相關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處理。
第28條本制度由客戶服務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第29條本制度呈報總經理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條為作好信息管理,加快我校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信息資源的運作成效,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關于信息的定義:
1、行政信息:在我校內部目的為行政傳達的一切文字資料、電子郵件、文件、傳真。具體信息管理表現為上傳下達、平級傳送的行文管理、資料管理、檔案管理。歸屬于日常行政管理,各別屬于機密的信息則不允許非核心人員私自傳送和帶走。
2、市場信息:對于學員文件、來往傳真、電話、檔案;應用的電話記錄、報價、合同、方案設計、等原始資料、電子資料、文件、報告等。具體信息管理表現為學員信息、文字記錄、資料收集分析、業務文件編寫等。歸屬于業務經營管理。
第三條信息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以提高我校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務于全校總體的經營管理為宗旨。
第四條信息管理工作要貫徹“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業效益”的方針,細致到位,準確快速,在學校經營管理中降低信息傳達的失誤失真延遲,有力輔助行政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執行。
第五條總校及下屬各工作點、機構的信息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六條學校信息室,以及各信息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信息人員。
第七條各科部依據《行政管理條例》負責相關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電腦技術人員、文員。
第八條學校信息室負責我校整個系統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所有信息的匯總和檔案管理。對全系統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
第九條各科部負責人主要負責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條學校信息室信息專員,主要負責市場信息的系統化、專業化管理。企業信息專員分為行政信息和市場信息兩個崗位。
企業信息專員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決議,參與編制總經理辦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專員)
2、在業務中心總監指揮下,負責市場經營中各類信息的采集、處理、傳達,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市場信息專員)
3、與行政部聯合處理日常工作中關聯到業務機構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專員)
4、輔助指導我校其他各部門業務的信息統籌處理。(行政信息專員、市場信息專員)
5、對集團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6、學校信息室日常負責監察我校全系統的業務信息管理和活動;負責搞好全系統業務人員關于市場經營信息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業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十一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信息中心人員依照本辦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十二條信息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項,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接受指示后執行具體處理。
第十三條集團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員堅持原則,按信息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信息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學校對敢于堅持原則的信息管理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十四條信息管理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信息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有關工作。被撤銷、合并單位的信息管理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信息文件資料移交清單和造冊,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按照行政信息的定義,行政信息主要產生、傳遞、應用于學校行政活動中。
第十六條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據學校相關文件中的下列規定進行:
1、文件收發規定;
2、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規定;
4、學校印章、介紹信管理規定;
5、學校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十七條依照市場信息的定義,市場信息主要產生、傳達、應用在市場業務經營管理中。
第十八條市場信息來源分類:業務(客戶)信息、非業務市場信息。
第十九條信息中心市場信息專員直接在業務中心總監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業務信息工作:
1、負責學校網站的建設、維護、更新和對外信息發布,并開展網絡商務系列工作。
2、負責業務(客戶)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傳呈業務中心總監,建立、保管客戶檔案并不斷維護;
3、在業務中心總監的指揮下,負責與客戶的電話、電子郵件的信息交流,負責與客戶文件資料函件的`撰寫、整理、內部報批、外部發送;
4、指導、協助各市場機構對業務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場機構將業務信息及時、準確呈報到學校,整理、分析各市場機構業務信息形成客戶分類檔案,并及時將重要的信息報告給業務中心總監;
5、負責定期撰寫學校業務市場分析報告,協助學校業務決策;
6、監察、收集、整理競爭對手情報資料;收集、整理、分析行業性文章、資料;
7、負責直接業務情報、業務信息的整理。
8、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條行政信息專員在各級行政負責人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非業務信息工作:
1、負責日常打印、復印等文字文件電腦處理工作和負責電腦、傳真機、復印機等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2、負責學校非市場事務的洽談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報、發送非直接業務單位(如媒體機構)的信息文件資料;
4、學校內部一般性業務管理文件的擬稿;
5、各種與行政管理有關的信息資料工作;
6、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條信息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制度中下列具體規定:
1、文件收發規定;
2、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信息中心管理規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條信息管理人員必須認識到,沒有脫離具體行政活動、業務活動而獨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終目的,檢驗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標準,是業務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執行效率。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十一
證券代碼:831829證券簡稱:同方軟銀主辦券商:中投證券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介上、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并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并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范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系;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于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注。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說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數據的電子文件;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會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所做的專項說明,審議此專項說明的董事會決議以及決議所依據的材料;
(二)監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說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說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發布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并由公司董事會發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后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于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規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生后,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視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后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及時將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后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于每年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對于預計范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并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一)一方以現金認購另一方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后,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并于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于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后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于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并決定是否發布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并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并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并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后,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并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采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占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發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或資金占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秘書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事和監事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秘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秘書的任職及職業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并披露,發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信息披露事務并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秘書報告信息。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準定期報告;
(三)監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以監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秘書負責將董事會批準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管機構,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發布。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程序: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在知曉本制度所認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應披露的信息后,應當立即向董事會秘書通報信息;
(二)董事會秘書在獲得報告或通報的信息后,應立即組織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或信息報告人有責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應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書面與電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應詳實準確并能夠滿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事會秘書負責簽發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并授權予以披露,并由董事會秘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秘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應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臺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臺發布,在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于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進行修改,并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條總則為加強公司文書檔案、聲像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保證文書檔案、聲像檔案的及時歸檔和妥善保管,特制度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助理負責檔案的歸檔監督和日常管理工作。對檔案資料必須按年度立卷,各系統和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都要按本制度規定分別立卷歸檔。
第三條堅持部門收集保管、定期、及時歸檔制度。各系統和部門負責人均應制定專人負責收集保管本系統或本部門的檔案資料并監督其及時歸檔。名單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室備案,如需變動應及時通知檔案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時應將經辦或保管的檔案資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毀。
第四條利用好計算機記錄和管理,實現房地產檔案信息收集、整理、查詢、利用管理現代化,提高檔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質量。利用已建立起來的房地產檔案信息庫,來進行檔案的編目、標引,建立自動檢索系統,由計算機輔助進行檔案的接收、整理、鑒定、庫房管理、借閱利用、統計等。編制完善的檢索工具和提高系統的安全防范,做好防病毒工作,抓好用戶權限管理。對電子檔案要定期進行備份,防止數據損失。
第一節
第一條文書檔案立卷歸檔法文件資料的收集管理凡公司繕印的公文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收集保管。
第二條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資料,由主辦部門收集保管。會議文件由會議召集部門收集整理后交總經理辦公室統一收集保管。
第三條公司員工外出培訓、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上級機關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在核報差旅費時,必須將有歸檔價值的文件資料向本部門檔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檔案員簽字認可后會計部才可交予核報差旅費。
第四條各系統部門檔案員的.職責:
(一)了解本部門的工作業務,掌握本部門的文件資料的歸檔范圍,收集保管本部門的文件資料。
(二)認真執行定期歸檔制度。對本部門承辦的文件資料平時收集歸卷,每月的10日前應將歸檔文件資料歸檔完畢,并向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員辦好交接簽收手續。
(三)承辦人員借用文件資料時,應積極地做好服務工作,并辦理臨時借用文件資料登記手續。
第二節歸檔范圍
第五條重要會議資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會議紀要、人事檔案、工程圖紙、技術資料、固定資產清單。
第六條上級機關來的與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資料。
第七條第八條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文書。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公司反映主要工作活動的報告、總結。
第九條公司內部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復、統計報表、重要工作記錄(表單)及工作簡報。
第十條來人來訪及信訪工作資料。
第十一條公司于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資料。
第十二條公司管理人員任免的文件資料以及關于員工獎勵、處分的文件資料。
第十三條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程序文件。
第十四條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應公司重要活動簡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第十五條公司保密制度中規定的保密范圍材料。
第三節
第十六條平時歸卷各個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平時歸卷制度。對處理完畢或批存的文件資料,由檔案管理員集中統一保管。
第十七條各個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業務范圍及當年工作任務,編制平時文件資料歸卷使用的“案卷類目”“案卷類目”的。條款必須簡明確切,并標上條款號。
第十八條公文承辦人員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領導人員批存的文件資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送本部門檔案員歸檔。
第十九條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員應及時將歸檔的文件資料,按照“案卷類目”,存放平時保存。文件卷內“對號入座”,并在文件處理登記薄上。
第四節
第二十條立卷工作由相關部門檔案員配合,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員負責組卷、編目。
第二十一條案卷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文件形成的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的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二條齊全完整。
第二十三條在歸檔文件資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歸檔的文件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草稿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立卷;絕密文件單獨立卷,少數普通文電如果與絕密文件有關密切聯系,也可隨同絕密文電立卷。
第二十四條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請示與批復,放在復文年立卷;沒有復文的,放在請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規劃放在針對的第一年立卷;跨難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卷內文件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資料應依順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草稿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資料以其形成規律與特點,應保持文件之間的密切聯系并進行系統的排列。
第二十六條永久、長期或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填寫的字跡要工整。卷內目錄放在卷首。
第一節
第一條檔案查閱、借閱及批準權限本公司內部人員借閱檔案。本公司內部人員借閱檔案。經部門領導批準后,可直接到檔案室借閱,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第二條內部各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必須經本公司或部門領導批準證明,負責人批準,方能查閱。
第二節第一條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檔案。外單位人員應持有單位介紹信、查閱人身份證件,經負責人批準,報經理批準,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同時,檔案管理人員應詳細登記查閱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時間、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第二條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帶出室外復制或借出本公司的檔案,必須辦理借出手續,經負責人批準,同時在《檔案借閱登記簿》上進行登記,注明借閱用途、歸還時間。
第二條逾期未歸還檔案者按違紀處理。借閱者要愛護檔案,不準在檔案上涂改、圈劃、折疊等。
第三條檔案利用者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借閱檔案不準轉借,不得丟失,不得將檔案內容向無關人員泄露。借閱和歸還檔案時,雙方要當面點清。如發現損壞、遺失等情況,除積極追查補救外,應及時向領導報告,并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注:由立卷人填寫卷內文件數及文件頁數等情況,案卷立好后發生或發現的問題由有關檔案管理人員填寫并簽名標注時間。
立卷人:由組成本卷的負責者簽名。
檢查人:由對案卷質量進行審核的責任者簽名。歸檔時交送《卷內備考表》紙質版一份,同時交送電子版。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十三
科技信息化高速發展的今天,傳統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將被人事檔案信息化的管理所代替。人事檔案信息化的管理是指采用現代先進信息技術來完善當今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是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
檔案管理;信息化;完善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程度不斷加深,各個行業的不斷發展,流動人口也在逐年攀升,傳統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已經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需要,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成為了人事檔案管理區域的發展趨勢和結果。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是一項艱巨而繁瑣的系統性工程,它涉及到檔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提高和深化檔案工作者對于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認識,才能推進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建設出適應時代發展的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我國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始于20世紀50年代,為我國的公共管理工作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的政治體制和市場化經濟體制的改革深入,傳統人事檔案管理的弊端和不足也逐漸凸顯出來,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遇到了改革的機遇和挑戰。
(一)檔案內容不夠精確。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向前發展,各種人事流動也愈加頻繁。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與我們的個人生活工作是息息相關的,由于在最初的人事檔案建設過程中的大意,導致了不少人事檔案資料不齊全或千篇一律的結果,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失去了它反映真實情況的作用,使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落后于社會的發展,面臨著無法落實到個人的尷尬局面。
(二)管理方式的落后。在我國政治經濟的改革過程中,許多的 機構和單位都進行了重組建設,頻繁的人事任免導致了人員流動性較大,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也變得繁瑣。在不少事業單位或機構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方面,仍然采取的是手工記錄方式,這顯然與社會發展是脫節的。我國在經濟、文化及其政治方面的發展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公共管理體系中卻存在著一些問題和缺陷,全面的`完善我國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我國公民人事檔案準確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建設出一個獨立的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機構是我國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的革新目標,是整合我國的人事檔案資源和實現我國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途徑。
(一)完善我國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人事檔案管理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要完善我國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要嚴格要求檔案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人事檔案保管與保密制度》、《人事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人事檔案轉遞制度》、《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等五個基本規章制度,讓我國的人事檔案管理加快步入科學化、制度化、信息化發展軌道的速度。
(二)不斷提高檔案工作者的素質水平。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是一個以人為主的工作,檔案工作的質量好壞很大程度取決于檔案工作者的工作態度和職業道德水平,因此提高檔案工作者的素質水平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顯得尤為重要。只有加強對檔案工作者的政治教育,提高檔案工作者的職業素養,才能使檔案工作者在從事枯燥單一的檔案工作時保持高度的責任感,減少檔案工作的失誤和差錯,積極的去探索科學的工作方法,使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邁向科學、實用的信息化時代。
(三)信息化的管理手段。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是當今社會發展的新趨勢,將信息化手段運用到人事檔案管理中來,提高人事檔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實現人事檔案信息化的管理。目前,國外的人事檔案大都已經使用了計算機系統來實現管理,國內也在不斷發展之中,要實現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不僅要使用信息化的手段,還要注重人事檔案管理的法律制度的建設和檔案工作者的素質培養。
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是人事檔案管理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但是新事物的發展過程往往是曲折向上的,在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的發展過程中就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缺乏組織性。在我國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傳統的工作方法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完全被信息化手段覆蓋,缺乏總體的規劃。缺乏總體規劃也就意味著每個地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發展是不同步的,這種沒有組織性的局面為實現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設置了路障。
(二)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標準和規范有待完善。人事檔案最基礎的工作就是資料的采集,在有些單位中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基礎差,且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規范,導致了人事檔案質量不高、檔案的更新不及時等等問題,這些問題都制約了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發展和普及。
(三)人事檔案的保密工作受到挑戰。
人事檔案信息化主要是借助計算機系統來實現,但是在網絡環境的影響下,人事檔案信息的安全面臨著威脅,其主要因素有兩個:一是由于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的人員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不強,對于檔案數據沒有嚴格的審核和管理,缺乏相關的計算機安全知識,沒有及時對檔案數據采取安全保密工作,是威脅人事檔案信息的最大因素。二是由于有些檔案部門沒有配備專業的計算機管理人員,沒有在計算機系統中設置有效的防護措施,使得人事檔案信息處于危險狀態。
(四)信息化人才匱乏。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對檔案工作者的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實現信息化的管理過程中,必須要建設一支擁有信息化知識的檔案管理隊伍,不僅要有熟練的檔案管理能力,還有掌握一些必要的自動化、網絡化等現代科學技術。目前我國的檔案管理系統中,雖然已經補充了一些掌握信息化技術的人才,但是檔案管理隊伍總體還是處于低水平位置的。信息化人才的嚴重匱乏,嚴重的阻礙了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發展和普及。
在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發展過程中我們要善于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首先,要制定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劃。一是要注重各部門間的密切協作,做到合理分工、各司其職,逐步的實現人事檔案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共享。二是要對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進行統籌兼顧,使整項工作能夠有計劃的進行。
其次,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規可循,這是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
檔案管理部門要從經充分調查和研究的結果出發,借鑒國際上人事檔案管理的標準和規范,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人事檔案管理的標準和規范,為我國的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
再次,由于人事檔案信息化的管理工作容易受到人為和網絡所帶來的安全威脅,所以檔案管理部門要嚴格要求檔案管理人員,對檔案信息做到嚴格審查、嚴格管理。并在計算機系統中安裝有效的防護軟件,避免受到網絡病毒的侵襲,確保人事檔案信息的安全。
最后,要推進人事檔案信息化的步伐,就必須配備一支既有熟練的人事檔案管理能力,又掌握信息化技術的人才隊伍。檔案管理人員要深入的學習信息化知識,重點掌握自己管理區域內的技術知識,具備良好的理論知識應用能力,以良好的信息化技術來推動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的進程。
人事檔案管理是一種以社會信息為依托,服務于社會大眾的工作。在信息化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人事檔案管理也要實現向信息化的改革。只有運用現代化的科學技術來發展人事檔案管理,才能早日實現人事檔案信息化的管理,才能為社會主義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①顧彩霞。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中的癥結及解決途徑[j]。黑龍江檔案,20xx。2。
②劉思洋。從檔案管理制度淺談當代人事檔案信息化的管理[j]。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xx。20。
③馮相茹。淺析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j]。中國科技縱橫,20xx。16。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十四
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就軍隊退役軍人和現役軍人推出相關公積金政策。
根據該制度,已開設個人賬戶的退役軍人可將部隊一次性發給的服役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全部轉移到市中心各管理機構開設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制度也鼓勵現役軍人在地方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現役軍人可個人繳存開戶,按照自愿的.原則向駐溫部隊住房公積金專門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個人全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經部隊審查后,確定繳存住房公積金金額。
按照《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規定,現役軍人的繳存年限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據悉,軍隊退役人員和現役軍人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的(含部隊轉移計算的月數),在溫州市區、各縣(市)購建自住住房時,如符合條件,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醫院信息管理制度篇十五
隨著我國中小企業的信息化不斷應用,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使中小企業的各方面效率得到很好的提升,但是在實際的運行中卻由于企業中存在的管理制度松散、員工的意識缺乏等制度方面的原因,使企業信息系統得不到適當的維護,對企業的信息數據安全、信息獲取效率都有一定的影響,所以加強中小企業信息管理制度層次的設計是有必要的。
信息管理
隨著我國中小企業開始實現信息化管理,運用信息管理系統來對企業生產進行管理,一方面,提高了企業管理的效率和科學性,使企業的生產、存儲、財務、成本、控制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而另一方面,在實際的運行中不可避免的引發各種問題,其中包括信息安全性的問題,即存儲在計算機或在傳輸中的文件和數據遭受到破壞和濫用,而且這種活動對企業的影響非常嚴重,例如:電子商務公司,如果網站出現故障,每天的損失會高達數額人民幣,所以如何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使其得到安全的控制,對于企業來說已經變的非常重要。目前,在我國的中小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內部構建中,經常可以發現由于制度和管理中的疏忽、松懈以及信息系統的監管不到位,所出現數據的丟失或者數據的信息反應遲鈍,不能使管理者及時得到有效的信息,使其信息系統的發揮起不到其最佳的效果,因此如何保障中小企業信息系統安全,加強中小企業信息的測控是非常必要的。
在目前關于中小企業的信息系統安全與效率方面的文章主要是集中在如何構建中小企業信息系統方面,涉及到中小企業信息管理制度這方面很少。如:楊斌、費同林(20xx),趙宏中(20xx),劉仁勇,王衛平(20xx),在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方面提到了制度設計方面,但是沒有把其作為一個研究重點,其他一些相似的文獻基本是從技術角度探討。從中小企業實際的成本收益考慮,一般來說,由于運用的相應技術不是很高,基本都是基礎的軟件系統,所以有必要對中小企業面臨的制度方面進行詳細的分析。
首先,根據laudon對企業信息系統面臨威脅,按照來源分為六類:硬件故障、軟件故障、人為因素、數據、服務及設備被偷盜,這些都是中小企業面臨的問題,但laudon從單個信息系統的角度進行分析,卻沒有把企業的信息管理系統管理制度考慮進去,在我國中小企業的信息系統建設上許多企業盡管設置了制度,但很大程度上都是形同虛設或者是制度管理存在缺失,容易導致中小企業信息系統實際操作上面臨效率和安全的問題,下面具體從制度方面進行分析:
在中小型企業中,存在著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們有意識建立起來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確定的各種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法律制度、企業制度安排等;非正式制度,是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逐步形成的習慣習俗、文化傳統、價值觀念,是形態等對人們行為產生非正式約束的規則,是那些對人們行為的不成文的限制。
(一)正式制度的分析
在中小企業中,正式的制度包括國家信息系統法律的規定和企業的信息管理制度方面,根據我國199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也只是從信息交換角度來保護整個信息系統的安全,對于企業自身的信息系統安全只是規定各企業根據自身情況自行制定,并沒有對企業的實際業務中發生的關于信息系統自身安全進行風險標準規定,也沒有一套正確引導進行風險防范的標準規定,所以中小企業的法規建立基本都是從企業各自實際出發,所以各企業的標準不一,導致安全隱患存在比較大。
從企業自己建立的信息管理制度來說,一般大型企業有明確的規定制度,包括維護、人員素質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防范信息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并能夠及時有效的進行相應信息的反饋,對企業的信息安全與企業效率能起到積極的作用。但對于中小企業來說,由于企業自身比較小,相應的信息管理系統人員比較缺乏,其維護也是誰操作誰負責,這樣只能根據各企業自身人員的情況來確定其系統的安全程度,其次在效率方面,由于人員缺乏以及其計算機操作應用存在的不規范,信息交換、反饋也相對比較落后,或者根本起不到效率作用。
再次中小企業雖然有一定的信息管理制度規范,卻由于監管不到位,主要是由于中小企業的機構比較小,維護人員、計算機使用都是由使用人員一人來完成,所以容易導致即使有制度,也難以執行,這也是制約中小企業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的主要原因。
(二)非正式制度的分析
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識形態處于核心地位,它不僅蘊含價值關鍵、倫理規范、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性,而且在形式上構成某種非正式制度的“先驗”模式。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公司員工的思想和過去的傳統操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的信息管理系統運行效果。
在中小企業的管理信息系統中,由于員工的意識不強,對于信息系統的維護、使用存在一定的松懈,信息操作員經常在值班時沒有定期維護計算機及信息管理系統,只是在當其產生問題時才處理,這樣很容易導致企業數據損失,如果信息備份不完全的話,可能由于人為操作或者計算機病毒的侵入會造成整個系統數據損失。
在這里非正式制度方面主要是指員工以往的舊做法對中小企業的信息系統安全的影響,對信息反饋報告在效率方面也會產生一定的負面作用,主要原因是領導層的要求不嚴格,操作人員的報告提交不及時等因素所致,因此非正式制度因素對中小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影響也是非常大的。
在加強制度建設中,主要從國家信息系統的法律制度建設、企業信息制度的設置與執行,再次就是信息系統中操作人員與管理人員意識的改變三個層次來考慮。
(一)首先在我國信息管理系統的法律規范中,不僅應該對信息交換中安全問題進行規范,而且規定信息系統使用公司對其管理系統的安全達到安全的最低標準,這個標準是指從各因素方面來確定信息管理系統的一個安全性的最低標準值,不僅能夠使信息安全從法律依據上得到一個基本的系統安全標準,而且也能對公司信息管理系統起到強制規范性的作用。
(二)在制度設定層面,加強中小企業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及制度化,也是保障中小企業信息系統安全極為重要的一個方面。在信息系統運行過程中,信息系統管理部門應制定嚴格的服務器日常維護、巡視和記錄制度、客戶機維護、 操作制度、用戶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等等,并嚴格按照制度實施獎懲,從而從企業內部制度上認識到信息管理系統安全的重要性。
(三)培養與使用企業信息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除了領導層要高度重視外,設立一個既懂信息系統、又懂業務流程的復合型信息主管職位,也是非常關鍵的。在國外大學、大企業的cio(首席信息主管),相當于企業級的領導,直接參與企業的重大問題決策。 一個合格cio,既能充分調動網絡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又能把握企業信息化發展全局,并能隨時為領導提供參考意見,起到了很好的監督作用,并對公司信息管理信息系統制度改善、監督、反饋上能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小企業中也設立這樣一個職位,從而使信息化系統成為企業運行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
(四)加強信息系統人員的培訓,使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操作、安全等方面了解能夠熟練的掌握。信息系統人員包括操作人員以及維護人員,定期對信息系統人員進行培訓,不僅有助于了解信息系統的最新發展,而且能夠使其從意識中不斷了解到信息系統安全的重要性,使其操作、維護的規范化不斷得到改善,從而減少由于非制度性因素所產生的信息系統安全問題。
在中小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中,很大問題是由于中小企業的制度方面造成的,所以在企業內部加強其監管,使中小企業的信息管理制度得到很好執行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就是加強員工的素質培養,使其能夠具有很好的業務水平,使信息管理系統得到很好的運行,并能夠使管理層及時了解到企業的信息,保證企業的順利運行;最后完善國家信息管理系統法律,是保證企業信息制度建立的重要標準,使中小企業達到基本的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水平,從而從制度上使其信息管理系統得到很好的保護。
[1]kenneth jane .管理信息系統-管理數字化公司(第8版)[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xx年:501-538
[2]王霞,張永,彭智才,如何保障中小企業信息系統安全[j],資源方法,20xx(9):54-55
[3]劉仁勇,王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