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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異地高考報名政策最新 河南省異地高考篇一
以下5類考生不得報名參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即使已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報名仍然無效: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各地還有部分漏報考生。省招辦規定,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漏報考生,各地須在2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省招辦將于2月底前驗收報名數據。
河南異地高考報名政策最新 河南省異地高考篇二
河南省規定,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報名,均須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
在戶籍地就讀的考生,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招辦報名。在非戶籍地就讀、確需在就讀地報考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經就讀地的縣(市、區)招辦核準其學業水平考試考籍,并由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中學學籍證明,可在學籍所在地報名。
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續外,還需提供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一方在當地就業的證明。
“按照省政府文件規定,就業證明只要能證明在當地就業即可,可以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可以是個體經營者提供的營業執照、街道辦事處開具的證明。”省招辦新聞發言人陳大琪說。
◎考生信息要在班級和學校公示
今年,河南省對考生資格審查將更加嚴格。
河南省規定,對報名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的考生資格方面的問題,必須徹底查清。對往年已被高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學校報送的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名單中,考生須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未報到證明,縣(市、區)招辦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新生學籍查詢系統”查詢核對,確屬未注冊的,方可接受其報名,否則,不得接受報名。
報名結束后,各地須分學校以班級為單位打印考生基本情況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證圖像、民族、應往屆類別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語文、數學、外語任課教師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分別在學校和班級進行公示;在縣(市、區)招生辦報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縣(市、區)招生辦負責,在轄區各中學張榜公示。
公示時間為
,省(0371-68101503、68101523)、省轄市、縣(市、區)三級招生辦舉報電話同時公布。公示期滿后,由報名點負責人(中學校長或縣級招生辦主任)分別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