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幾月份考試篇一
考慮到有些人對安全工程師還不太了解,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詳解,歡迎參考~
煤礦安全、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危險物品安全、工程建設安全、金屬冶煉安全、文通運輸安全、機械制造安全、安全評價檢測、職業衛生、其他安全十個專業類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獲知,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28、29日(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為全國統一考試)。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專業科目為《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危險物品安全、工程建設安全、金屬冶煉安全、交通運輸安全、機械制造安全、安全評價檢測、職業衛生、其他安全等專業。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三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考試時間180分鐘。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計劃是3月出版,但從目前編寫進度看,預計在5-6月發售的可能性較大,同時小編預計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會有較大變動,最新的教材變化考生請點擊本文最上方“關注”,云天教育小編將第一時候發布。
由于201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改革政策有較多的不明確性,但據教材編寫人員介紹,法律變化不大,如果心急的朋友可以先看目前正在執行的《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等。建議待教材出來后,第一時間進行復習,畢竟時間對所有考生是公平的,關鍵看誰在規定的'時間內更拼搏!
2017年安全工程師報名條件可能會發生變化,由于政策的不確定性,這里僅提供前期征求意見稿的文件。
2016年12月1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宣教辦)發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人事函[2016]250號文)對考試報名要求如下:
1. 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6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4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依法聘用相應專業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當不低于20%并逐步提高。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達到10%。
注冊安全工程師、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包括:
(一)安全生產管理、技術;
(二)安全生產檢查;
(三)安全評價、咨詢、撿測、檢驗;
(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與分析;
(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七)職業危害預防和治理;
(八)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具備的執業能力:
(一)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掌握事故預防原理、安全生產管理方法以及安全生產基礎和專業領域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二)能夠在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等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行業頜域獨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三)了解國內外安全生產形勢和發展趨勢,具有較深入的事故、事件調查、評估和分析能力,能夠解決安全生產中相關疑難問題;
(四)具有較豐富的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能夠熟練運用相關專業知識獨立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咨詢及相關服務,編寫有關報告;
(五)能夠指導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
s("content_relate");【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詳解】相關文章:
201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詳解
11-04
201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流程詳解
05-12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介紹
10-12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大綱
10-03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條件
09-29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
09-28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10-01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應考技巧
09-27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如何備考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