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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辯論賽的辯題篇一
隨著轉基因研究的不斷發展,轉基因食品已經越來越多地走進人們的日常生活,而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也一直是人們關心的話題,那么轉基因食品是天使還是魔鬼,我們今天就來辯一辯
本場辯論賽的辯題:
下面,請辯論雙方代表隊上場。
現在我來介紹一下今天的辯論雙方。坐在我右手邊的是正方,她們的4位辯手分別
他們的觀點是:
那么坐在我左手邊的是反方代表隊,他們的四位辯手分別是:
他們的觀點是:
同學們,為使我們雙方的隊伍都能以一個最佳競技狀態和最旺盛的斗志參加比賽,讓我們給予他們最熱烈的掌聲以作鼓勵。
辯論會注意事項:
1、在辯論時不要隨意打斷別人的話;
2、不可進行人身攻擊;
3、尊重主持人
我宣布,本場辯論賽現在開始! ,先請正方發言
主持人:同學們,剛才這段自由辯論可謂非常的精彩,我們請各方第一位辯手作總結性陳述
好,由于課上時間有限,我們今天的辯論就到這里,同學們可以課后再討論 我宣布,各位領導、觀眾朋友們,本屆辯論賽到此圓滿結束。謝謝大家。
幽默辯論賽的辯題篇二
男:辯青春華采
女:論千古風流
男: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女:親愛同學們
合:大家晚上好
男:這里是x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第xx屆“杯”新生辯論賽開幕式暨表演賽的現場
女:本次“杯”新生辯論賽開幕式暨表演賽由文學與新聞學院團委學生會主辦、文學與新聞學院團委學生會學習部承辦,文學與新聞學院辯論隊協辦.
男:接下來請允許我介紹今晚到場的領導和嘉賓。他們是。。。。。。
女:今天到場的嘉賓還有文學與新聞學院第十二屆團委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及各部部長以及各院系辯論隊成員
男:再次歡迎各位。
男:從x年到x年,載春華秋實,歲月在風卷云涌中閑庭信步
女:載日月崢嶸,歷史在揮毫潑墨中描繪壯麗
男:有這樣一群人,他們思維敏捷,風采卓然
女:有這樣一群人,他們心懷夢想,追求堅定
男:有人說沒有打過辯論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
女:于是他們昂首出現在辯論賽場,為自己的人生添上這意義非凡的一筆
男:接下來讓我們共同欣賞一段vcr,一起去領略一下文新辯論隊的風采
女:請看大屏幕
男:載歲月流過,一屆一屆的學子走上辯論臺,以自己青春的熱情充實了文心杯辯論賽的內涵
女:“培養辯論人才,展現文新風采”不只是一句口號,更是文新辯手們的追求。
女:對了,哥,你喜不喜歡武俠小說?
男:當然喜歡,那武林中的風起云涌、群雄逐鹿可以激起每個人心中的豪情
女:都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難道武林中的道就是爭奪嗎?為什么不是和平呢?
男:看來我們的觀點不太一樣啊,武林之意在于爭還是和呢?不如我們來看一段視頻看看大家都有什么樣的看法吧
女:請看大屏幕
女:視頻看完了,相信大家對這個問題都有了自己的答案了吧,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看我們的表演嘉賓們是怎樣詮釋“武林之意在爭。武林之意在和。”這個辯題的。
男:首先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有請今晚表演賽的主席(盡早確定)上場。
男:讓我們用掌聲感謝各位的對辯題的精彩詮釋
女:看過了今天的表演賽,大家肯定對接下來幾個星期屬于你們自己的辯論賽更加有興趣了吧
男:那么接下來為大家介紹的就是即將帶領你們走上辯論征程的辯導們,讓我們掌聲有請各班辯導上場。
女:他們是。。。。。。
男:來,同學們,再一次用掌聲為你們的辯導,也為自己的班級加油!
女:掌聲歡送各位辯導
女:好的,本屆“杯”新生辯論賽將在下周舉行預選賽,屆時將首先淘汰一個班級。
男:那么接下來有請各班領隊上臺抽取參加預選賽的班級以及他們的辯題,有請禮儀。現在我們手中有九個信封,每個信封中有一張紙條,其中兩張寫有辯題及正反方,另外七張是空白。抽到帶有辯題的兩個班級將參加預選賽。
女:好的,將要參加預選賽的兩個班級是正方:x班,他們的辯題是:
男:反方:x班,他們的辯題是:
女:好的,請參加預選賽的兩個班好好準備,期待你們下周的精彩表現。不過,需要提醒的是:你們當中將會有一個班級被淘汰,另一個班級將與其他七個班進入下一輪比賽。
男:唇槍舌戰,誰能撥弄乾坤
女:能人輩出,群戰辯論舞臺
男:相信在此次文心杯辯論賽中,各位參賽同學一定能收獲智慧與友誼
女:是的,也讓我們共同祝愿此次比賽能圓滿成功
男:我宣布,文學與新聞學院第xx屆“杯”新生辯論賽開幕式暨表演賽圓滿結束
女:感謝各位領導與嘉賓的到來,也感謝各位同學的參與
男:朋友們
合:再見
幽默辯論賽的辯題篇三
安樂死辯論賽主持詞
1、立論陳述階段;下面請正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正方一辯:;丁燦:在法律不斷健全的當今社會,人的權利不斷受到;首先就讓我們來明確一下安樂死的定義;";在我國對安樂死的定義為:患不治之癥的病人在垂危狀;如果一個人已患絕癥,生存已沒有希望,只是承受著心;因此我方觀點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人道主義;1.從個人的角度看,安樂死是限度地展示出病痛
1、立論陳述階段
下面請正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
正方一辯:
丁燦:在法律不斷健全的當今社會,人的權利不斷受到重視--生存備受關注,死亡也越來越發人深思.那么今天我們就將對"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的問題展開一場辯論.
首先就讓我們來明確一下安樂死的定義;"安樂死"一詞源于希臘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無痛苦的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在我國對安樂死的定義為:患不治之癥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于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人身自由與人格尊嚴有不受侵犯的權利。也就是說公民個人有權選擇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條件下也有權選擇死亡的方式。
如果一個人已患絕癥,生存已沒有希望,只是承受著心靈和肉體上的痛苦,讓他安靜祥和地離去又有什么不應該呢
因此我方觀點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人道主義精神,理由有以下幾點:
1.從個人的角度看,安樂死是限度地展示出病痛,生命垂危,死亡這一生命過程的應有尊嚴。它保證了個人在生命最后一刻所做出的對生命的自主和自決的權利。
2.從經濟的角度看,安樂死是是阻止成本無限擴張的有效方式。當死亡過程逐漸展開,生存的成本逐漸放大,對經濟,心理,家庭和社會成本都是不斷的加大。而安樂死可以減少這種浪費的支出,是實行者對這家庭成員愛的考慮。
3.安樂死能夠解除人的不幸和痛苦,是對人權的保護。
因此我方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謝謝
下面請反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
反方一辯:
張麗清:還記得古希臘醫生西博拉底的誓言嗎:我將盡我的全力去輔助病人而決不損害他們!兩千多年的這條訓戒成為醫生們的信條!而安樂死做為一個醫學概念被提出時醫生就被至于進退兩難的境地!一種法律的確立要有利于社會的進步!要保證公民的生存權,財產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安樂死的立法將對法理,道德,*進行挑戰甚置是顛復!沒有甚重的態度,盡憑著對病人的一腔憐憫是不能成為立法的理由的!
讓我們回到醫學的領域!對于病人的病痛我們非常同情!但估惜治療,臨終關懷等等手段能夠部分甚至全部為患者帶來生的尊嚴!為何非要一死了之,為何不能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開!安樂死從技術上來講是沒有什么錯的!錯就錯在要立法使所有的人都這樣去做!這是對向死神抗爭人們的打擊呀!
花兒美嗎?是插在安樂而死的親人墳前還是用它來撫慰生者更加眩爛!河山美嗎?是與親人周游過后留下美好的記憶,還是撒下安樂而死親人的骨灰留下遺憾!藍天美嗎?是否要在云間回憶親人的音容笑貌!時而嘆惜生命的短暫!
死去的人走了,他們去了哪里現在過的好嗎!我們都不知道,但是如果他們泉下有知一定希望生者能夠活的更好!
因此,我方觀點認為: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謝謝!
2、答辯反駁階段
(1)下面請反方二辯根據正方立論反駁,2分鐘
趙鑫:正方辯友說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但是,安樂死本身是一種逃避行為,有悖道德*,安樂死會客觀上縱容醫學上的懈怠。從*方面講,公民在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體疾病痛苦,自愿要求結束自己生命的條件下實施“安樂死”,本身也是合乎道德的。有學者認為,在這方面法律應該體現人性化。但是,“安樂死”沒有被確認事出有因。首先,在現有的法律條件下,“安樂死”可能引致“故意殺人”。患者自殺不會影響別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結束生命,醫護人員及家屬協助滿足其請求,在《刑法》中是“幫助自殺”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其二,“安樂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確認下來,可能會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類對疾病的認識還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未經法律許可而結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權利的道德準則。使人無痛苦地死去的做法,是一個長期爭論的*學、法學、社會學與人類學的問題。所以,我方認為,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謝謝大家
(2)下面請正方二辯根據反方立論反駁,2分鐘
劉冬:反方辯友強調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那么請大家看一下安樂死的條件:①從現代醫學知識和技術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癥并已臨近死期;②病人極端痛苦,不堪忍受;③必須是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為親屬、國家、社會利益而實施;④必須有病人神志清醒時的真誠囑托或同意;這就體現了安樂死是由接受者自愿結束生命以結束承受的痛苦,中國有古話說,:長痛不如短痛,人即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更有權利把自己從痛苦的深淵里解脫出來。我認為,對方辯友說那有悖于人的生存權利,那么現在按照安樂死實施的規則來講,是由接受者自己來選擇的,那么,我倒認為是強行把人留在這個世界上接受病痛的折磨是否更有悖于人的生存權利。安樂死的實施者是瀕臨死亡承受痛苦的人。另外,安樂死無論現在是否意境合法化,但已經存在了,為什么不將其合法化并制定相關規定使其更加完善呢?所以,我方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并且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謝謝大家
3、質辯盤問階段
(1)下面請正方三辯向反方一,二,四辯提問
正方三辯問:
鄭鑫:首先,就如對方辯友所說的,生存是人的權利.
那么,請問,死亡是不是人的權利?
反方一辯回答:
張麗清:我們是不能選擇出生的!即然我們不能選擇出生,那我們選擇死亡的權利又是
從哪里來的呢?
正方三辯問:
鄭鑫:對方辯友,請您正面回答,
生存是不是人的權利~?
反方二辯回答
趙鑫:生存當然是人的權利!所以我們不能輕意剝奪人的生存權!所以安樂死不應該合
法化!
正方三辯問:
鄭鑫:權利和義務的區別就在于,權利是可以放棄的.對不對?
反方四辯回答:
唐棟:其實對方辯友,我們很明白人是有生存權的。但是權力并不都是相對化的,有生
存權并不代表你就有選擇死亡的權力。
(2)下面請反方三辯向正方一,二,四辯進行提問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對方辯友,我想請問您知不知道什么是“放棄治療”?
正方一辯回答:
丁慘:我方只想說人對自己的生命是有權利的包括的生存和死亡
其二,放棄治療是對沒有挽救生命希望時的一種放棄生命的選擇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那我想請問了,國家對于放棄治療的一系列標準當中為什么就恰恰沒有“以病人個人意愿為準”這一說法呢?
正方二辯回答:
劉冬:對方辯友,你只是在告訴我們國家現在沒有對安樂死合法化
可是我們說的是應不應該
實然和應然可不要混淆哦
請問,如果沒有治愈的希望,為何不能安樂死?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對方辯友!難道死才的方法嗎?請問對方;安樂死有弊端嗎?
正方四辯回答:
孫能燁:我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安樂死的對象是沒有治愈希望的病人,相信對方也認同這一前提
當死亡是的結果的時候,所以我們才要好好的死
任何事物都有弊端的
我們恰恰正是把垂危病人的生死弊端減少到最低
(3)下面請正方三辯質辯小結,2分鐘。
鄭鑫:法律作為一種規范社會的工具,是應順應社會要求的。二戰以來,安樂死合法化的呼聲越來越高。安樂死作為人的權利在世界范圍都具有普遍意義,其立法工作也勢在必行。隨著時間的推移,安樂死在我國已成為一個新的社會問題,已成為社會需要的強烈表現。而我國通常認為實施安樂死是一種犯罪,這種“一棒子打死”的做法已不符合社會需求,因此,在我國制定一部有關安樂死的法律來完善對生命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加大對生命保護的力度,不但具有理論上的可行性,也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謝謝!!
(4)下面請反方三辯質辯小結,2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