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質押擔保合同篇一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篇二
合同編號:
出質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
質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
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________號《質押合同》項下:
出質人:(公章)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質押擔保合同篇三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出質人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質押。經審查,質權人同意接受出質人財產的質押。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本質押擔保合同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出質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質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出質人和質權人對質押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出質人應當對上述全部債權承擔責任。
1.質押名稱:___________
質量數量: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
質押地點: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該質押物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3.質押期限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的債務全部清償時止。
4.質押合同對質押財產約定不明確,或者約定的質押財產與實際交付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占有的財產為準。
5.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物的孳息。水果要用來抵消收水果的成本。
6.質押的效力延及質押物、質押權利和質押物的孳息。但從物不隨同質物交給質權人占有的,質押的效力不如從物。
7.質押產生的孳息所有權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孳息所有權屬于出質人,但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產生的孳息。
1.出質人保證依法享有質押財產的所有權或經營權。
2.出質人以不屬于自己但依法占有的動產行使質權人處分動產的權利,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質人和質權人不得在合同中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被清償時,質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質權人。
1.出質人應當在質押期間為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是質權人。保險單據由質權人保管。
2.出質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與評估、鑒定、保險、倉儲和運輸相關的所有費用。
3.質押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質押財產保險范圍喪失或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存入質權人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使用。
1.質權人未妥善保管質押物,可能導致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提存質押物,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并返還質押物。
2.質權人實現質權后,出質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出質人以不屬于自己但依法占有的動產行使質權人處分動產的權利,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出質人未按照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交出質押物,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按照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5.出質人因質物存在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除非質權人在交付質押時明知質押有瑕疵而接受質押。
6.出質人因隱瞞質押財產為共有、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被質押而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質權人支付主合同項下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損失的,出質人還應當賠償不足部分。質權人有權用出質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直接沖抵違約金和賠償金。
1.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物的孳息。
2.質權人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押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質押物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及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未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出質人約定使用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物。
5.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被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折價或者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6.因不可歸責于質權人的原因造成質權人喪失占有的,質權人可以請求不當占有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權。
7.質押物存續期間,質權人未經出質人同意使用、出租或者處分質押財產的,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質權人未經出質人同意,以其占有的質押物為債務擔保,設定質權人為第三人無效。質權人應當對質押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9.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被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保留質權,以全部質權行使權利。出質人清償擔保債權后,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物。
10.債務履行期屆滿,出質人要求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導致質押物價格下降,由此造成的損失,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出質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
3.主合同履行過程中,出質人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制度,導致質權人債權喪失、涉及或即將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其清償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出質人所欠的主債權利息;
3.清償出質人對質權人所欠的主債權金額、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
4.支付其他費用。
出質人:
1.出質人有權簽署并能夠履行本合同。
2.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續(__________ )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會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質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已經完成,本合同簽字人為出質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質權人:
1.質權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質權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已經辦理完畢,是合法有效的。
3.在簽署本合同時,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會對質權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質權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已經完成,本合同簽字人為質權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1.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雙方之間的文件交換、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可通過_____(信函、傳真、電報、親自等)方式交付。).如果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可以公告送達。
2.各方的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非通知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請求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后,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后________________天內)簽署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或相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礙其履行期間,應暫停履行該義務。
2.聲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快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并向另一方提供關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以及關于在_________聲稱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的履行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減輕此類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如遇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響不能終止或消除,導致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此不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方無法合理控制的、不可預測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使可以預測也無法克服的、發生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使受影響方客觀上不可能或不切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災、干旱、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無論是否宣戰)、騷亂、罷工、政府行動或法律規定等社會事件。
1.質權與其所擔保的債權并存,債權消滅了,質權也就消滅了。
2.出質人代表質權人占有質押物的,質押合同不生效;質權人將質物返還出質人,并以質物對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篇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借款人(出質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二、遞減償還法: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后,出質人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質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于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后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質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七條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質物及有關資料退還給出質人,并到質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九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或專用章)______________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號《委托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____(債權人)借款____萬元提供了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將自己合法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張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____(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數額為____萬元(¥____)。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四、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____倍計算。
(二)《委托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五、反擔保權利憑證:銀行承兌匯票____張。(若多張見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六、權利憑證交付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約定期限歸還上述借款,甲乙雙方約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進行處理:
1、造成甲方代償,甲方有權立即按照《擔保法》等法律的規定行使質權;
2、甲方可直接對所質押票據進行處置,用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承諾不會提出任何異議,并放棄抗辯權。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且權利憑證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號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共____張
金額合計:
質押擔保合同篇六
出質人(全稱):____________
質權人(全稱):中國農業銀行
為保證______(以下簡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實際履行,并保證質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為債務人與質權人根據主合同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出質人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與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相同,主債權種類及金額(幣種及金額大寫)為______。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質押處置費、轉讓費以及質權人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
1、出質人同意將下列歸自己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詳見動產質押清單)作為質押。上述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質押暫定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的效力在于質權的從屬性、從屬性和孳息。
1、出質人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前將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交付給質權人 ________質權人應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財產。經質權人同意,質押財產的轉讓、出租和出售所得收益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或者存放于雙方約定的第三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質押物的價值因質權人的原因沒有減少,出質人應當恢復質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為安全方便,可以委托第三方保管。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質押物毀損、滅失的,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債務人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被擔保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質押物。
1、出質人應在_______辦理全額財產保險,并指定質權人為保險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須經質權人認可,不得有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將質權人的保險單據原件交付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取消保險。保險中斷的,質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4、質押財產保險責任范圍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賠償金不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及相關費用,也不存放于雙方約定的第三方。
質押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登記、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主合同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清償債務的,質權人有權依法對質押財產進行折價,或者從拍賣、變賣質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所作的公告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出質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全額賠償:
(一)隱瞞共有、糾紛、查封、扣押、監管、抵押等情況的;
(二)未按照質權人要求提供完整的質押手續和真實信息的;
(三)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處分質押物;
(四)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行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質權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交付質押。
2、本合同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出質人仍應對債務人應當履行的義務承擔保證責任。
質權人已要求出質人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并應出質人的要求做出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合同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有相同的理解。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篇七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依法有權處分的) (以下稱質押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F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聲明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
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如: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資產過戶費用、交通費、打印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一)名稱:
(二)數量、質量:
(三)狀況:
(四)所有權歸屬:
(五)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注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并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兌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范圍。質物處分后,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關聯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鑒定、評估、登記、過戶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經營范圍及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三)破產、停業停產、歇業、解散;
(四)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五)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六)權利權屬發生爭議;
(七)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發生上述(一)至(四)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發生上述(五)至(七)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的全部款項后,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一)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或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三)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四)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序;
(五)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六)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七)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防范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將剩余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于甲方占有時設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及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一)乙方的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二)乙方或其關聯方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三)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系發生變化;
(四)乙方的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五)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六)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方是指:
(一)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二)乙方的合營企業;
(三)乙方聯營企業;
(四)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并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采取訴訟程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篇八
( )農銀權質字第號質權人(全稱):
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全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了確保___(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的《_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為債務人與質權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出質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種類及數額相同,主債權種類及數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__________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質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質押權利處置費、過戶費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權利質押的設定
出質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處分權的下列財產權利________(詳見權利質押清單)作權利質押,上述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上述質押權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質押權利的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押權利的凈收人為準。第四條質權的效力質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權利的從權利和孳息。第五條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1.本合同項下權利憑證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2.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并及時將相關登記證明材料正本移交質權人保管。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押權利轉讓、贈予或許可他人使用。
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所獲的轉讓費、使用費等價款,
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4.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權利憑證。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權利憑證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憑證。
5.質押權利價值有明顯減少足以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出質人應當有相應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變賣質押權利,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第六條費用的承擔質押權利的鑒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第七條質權的實現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押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質押權利屆滿日先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的,質權人可依法將質押權利變現,所得價款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交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質押權利屆滿日后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的,質權人可依法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將質押權利變現受償第八條違約責任1.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1)隱瞞質押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情況的;(2)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押權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權利的;(4)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在質權人住所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交付權利憑證之日起生效。
需登記生效的,則從辦妥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一份,___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
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出質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條提示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全面、準確理解,并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篇九
借款人:xxxxxxxxxxxxxxx
貸款人:中國**發展銀行xxxxxxx
出質人:(1)xxxxxxxxxx
(2)xxxxxxxxxx
(3)xxxxxxxxxx
借款人因xxxxxxx需要,向貸款人申請xxxxxxxxxx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種類用途
金額(大寫)利率
期限x年x個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xx結息,欠息按xx‰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年月日金額(小寫)年月日金額(小寫)
4.借款人應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貸款合同,不因貸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貸款合同無效,質押人仍以質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質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質押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出質人自愿以xxxxxxx等動產、權利(詳見質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權),出質給貸款人。主要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權)評估價值xxxxxxx萬元,實際質押額為xxxxxxx萬元。質押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權)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出質人應保證其質押行為真實、合法,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財務報表以接受資信調查。
5.出質人應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將質物所有權移交貸款人占有或辦理質權轉讓手續,質物(權)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權)。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權)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前,質押物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質押物的價值相等。質押物保險到期,質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在合同生效前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限一致。在質押擔保期間,質押物登記屆滿的,由質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續登手續。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權)轉讓、變賣、重復質押或用于清償其他債務。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權)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10.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1.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xx%的賠償金。
質押擔保合同篇十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及甲方與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作為擔保人,向貸款人為借款人[()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年號(以下簡稱《主合同》)借款人民幣1萬元,為保證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委托,自愿為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主債權類型及金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00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1)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由甲方代位支付,以及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賠償基金占用費..賠償基金占用費以被賠償的全部債務為基礎計算,從賠償后的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算。
(2)委托合同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保證費。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金額、擔保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動詞(verb的縮寫)特殊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借款人和貸款人變更主合同;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貸款人允許借款人延長還款期限;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還舊債”的形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5.貸款逾期且甲方未按要求發出書面通知(貸款到期后30天內)。
(2)甲方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從賠償(包括因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產生的賠償)的次月起,逐月從乙方的全額工資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扣除,直至甲方的賠償資金全部付清。如果乙方變更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款。如果乙方被裁員、辭職或辭退,即無工資收入,甲方將繼續依法申請落實乙方個人家庭財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入為第三方債務提供擔保,或為自己或第三方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10000元的%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還應當賠償。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某一條款,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由乙方自費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借款人各執一份,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質押擔保合同篇十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賬號:_________質權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質押擔保合同篇十二
質權人:四川億泰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下稱債務人)于年月日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合同號為:委保字第號)約定,甲方為債務人向德陽銀行(下稱貸款人)借款(大寫)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乙方對此《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以質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本反擔保合同,自愿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責任:
第一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1.1乙方是本合同項下質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債務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存單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出質存單
2.1出質存單詳見《存單質押清單》(附件)。
2.2《存單質押清單》對質押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對出質存單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第三條:質押反擔保范圍:
3.1乙方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合同號為:
委保字第號)和《委托擔保合同》(合同號為:委保字第號)中約定乙方應承擔的.借款本金、利息、擔保費本息、逾期擔保本息及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3.2實現質押權過程的全部費用。
3.3當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甲方對《委托擔保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質權的存續期間
4.1質權的存續期間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出質存單的移交
5.1合同項下出質存單應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質權人驗收后向出質人出具收據。
5.2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后,甲方應當及時將該存單返還乙方。
第六條:存單止付
6.1當事人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出質存單的存款銀行辦理存單的止付手續。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7.1甲方代債務人代償債務后,甲方有權與乙方協商,將出質存單抵償債務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存單采取兌現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2甲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乙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8.1出質存單兌現日期先于主合同到期日到期的,甲方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并與乙方協商將兌現的價款向第三人提存。
8.2在債務人償清《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公證及訴訟的費用。
9.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9.3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甲方免受分割。
9.4乙方為法人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提前30日通知債權人:9.4.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9.4.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9.4.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9.4.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9.4.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9.5乙方為自然人時,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9.5.1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9.5.2出質存單發生權屬爭議; 9.5.3住所、電話等發生變更。
9.6債務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乙方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提前處分出質存單,并以所得價
10.1.1依據《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而發生甲方代償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
10.1.2本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主合同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10.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未依《借款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存單。
10.3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10.4有權收取出質存單所生的孳息。 10.5甲方負有妥善保管出質存單的義務。
10.6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乙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1.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3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在質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2.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乙方簽字生效)。
12.2《借款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2.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3.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4.1質押期間出質存單發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4.2質押期間出質存單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乙方須另行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物。
14.3 14.4
第十五條:附件
15.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存單質押清單》第十六條:附則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篇十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月日將抵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押保管費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_________________
(1)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質押擔保合同篇十四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將外立面房屋的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根據中國合同法,
我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完整有效,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糾紛。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的質押擔保完全是自愿的,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含義均屬實。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可以依法質押;本合同成立的質押不受任何限制。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出借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實現質權的費用及主合同項下其他應付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是出質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和經營門面房屋的權利
對于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貸款時的未償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出租、經營門面房屋的權利,所得收入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實現質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費用。乙方根據本合同處分其權利時,甲方應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放棄、轉讓或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當質權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有義務告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權,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未按本質押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和費用。
(2)甲方家庭財產總額不足以抵消其全部負債。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依法轉讓主債權,應及時通知甲方,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如有剩余債務,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甲方應賠償乙方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的一切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實現質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主合同無效的,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在達成書面協議之前一直有效。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