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優秀的報告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一
我于五月二十一日到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與為期三個月的實習,現實習結束期將近,應要求將實習經歷和感悟進行總結,反思實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方法以及出現的錯誤和改正的方式。經過認真的反思、分析和思考后,我將之進行梳理,現將之報告如下。
一、經歷的工作
(一)民事審判第一庭工作內容及感受
我所在的書記員對接的法官處理的案件案由主要為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合同糾紛、遺囑糾紛、著作權糾紛等。民一庭工作任務分配十分明確,法官主要負責當事人接待和案件審理;法官助理主要負責輔助法官書寫判決書等輔助性工作,主要仍是圍繞案件審理中實體問題的分析、認定,法律依據的查找以及出具裁判意見等內容為法官提供建議和輔助,減輕法官工作量并提升法官工作效率;書記員主要負責審理之外的程序性事項的辦理,這些程序主要是對外的法律文書寄送、對當事人的開庭通知;對內有案件材料的內部傳遞、案件材料整理、負責案件材料的整體運作直至歸檔保存;在處理案件時雖然不會直接參與案件裁判的出具,但是會作為法官獲得普通民眾意見的一個窗口而影響案件審理。進入法院后,我被分配在書記員處,跟隨其進行實習,學習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的案件處理流程,法院日常工作流程。作為書記員的副手,其分配給我的任務有“做法官接待當事人的記錄員、退還一審卷宗、整理二審卷宗”,這些都是其平時工作內容。經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從對接法官與當事人的連接工作,對接院內各部門完成卷宗傳遞的程序性工作,以及獨自完成的卷宗整理工作,從各個側面參與到其中并從中學習,讓我能夠較為完整的體味書記員的主要工作,明白了書記員在法院審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和地位,此崗位是行政性職位,主要完成程序性事項,書記員只是作為法律規則單純的執行者,而非涉及法律活動本質的利益調整工作,無需較多法律素養,相較于法官助理來說,書記員是審判活動的局外人。總的來說,我對于法院工作和書記員工作有一個較為清晰而全面的認知。書記員所做的工作從性質上來說是民事訴訟法這一程序法的具體化,其工作是程序正義的具體體現,“不能執行的法律不如無法律”,書記員負責的法律程序性規定的執行,因而也是程序正義最基本的且最重要的組成單位,對于當事人利益有著重大深遠的影響,和法律及法院工作的權威性有重大關聯,是對法官公正裁判的重要補充,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民一庭工作期間,我對于其工作人員工作壓力之大感觸頗深。民一庭案件數量眾多,每周都會從立案庭中收獲一車有一百斤的卷宗文件,都是需要法院查看案情、定期審理。不僅在數量上有著沉重的壓力,案件質量也是懸在每位法官頭上的利劍,案件處理需要在公正裁判的基礎上協調當事人關系,使得當事人能夠接受并服從判決結果,減少申訴和上訪。而在長期的大量的案件處理后,造成一些行政工作的積壓,每位書記員都有數百份卷宗的任務需要完成。卷宗整理及歸檔任務為什么會積壓呢?通過本人實際參與工作得知,聯系當事人、開庭(做筆錄)、網絡系統結案、審判結果上傳及公示、整理卷宗等每項任務所花費的時間都很長,屬于輕腦力但重體力的勞作,而書記員應接的案件很多,所以其十分繁忙。又因為這是一項關乎正義的工作,如果不謹慎很容易出現錯誤,造成他人利益以及法律尊嚴之損失,所以負擔的責任亦甚為重大。雖然有人手不足,程序繁瑣,設備陳舊等等困難,但是民事審判第一庭的工作人員均以其敬業和奉獻的精神在工作,頂住壓力出色的完成了工作,法官審判水品高超,案件審結后爭議小,當時人滿意度高;書記員工作謹慎認真,行動都依照規定,完成了程序的要求,使得法院工作滴水不漏。他們這樣的工作精神和工作態度,讓我從其中獲得了很多精神力量。
(二)審判監督第一庭的工作內容及感受
審判監督第一庭交給我的主要工作是整理卷宗和在網絡發布公示公告。我所整理的是減刑卷宗。審監庭的卷宗整理流程不同于民一庭的一個案件一個文件袋的整理方式,而是采用批量處理的方式,這是因為每個案件不同的材料因為類型和性質相同,且相同的材料又占據整理目錄的大部分,因此可以按序排列,整理成冊十分方便快捷。因為每份材料內容近似,所以更容易發現可能存在的錯誤,因此錯誤率更低。審監庭還負有在人民法院公示公告網絡系統上對公眾發布執行機關建議減刑意見的任務,這是根據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而發布,方便服刑人員、監獄干警、人民群眾進行監督。因為是發布公告,因此遵循公告格式,有發文機關,公告開頭有發文緣起和依據,內容上有罪犯身份信息、所受刑事處罰和減刑信息,以及公告結尾有人民監督的相關途徑。我所執行的工作任務雖然簡約但并不簡單,從每一項任務都可以看到法律精神的滲透和工作人員的工作智慧。從卷宗整理上講,將各目錄項目安排合理得當,理順排放順序,在保證程序完整的基礎上提升工作效率,還降低了錯誤率,可以說是非常貼合法律追求的程序正義的精神。雖然減刑案件卷宗整理較為簡單,但是因為數量大,所以工作也十分辛苦。公示公告的發布也是如此,雖然工作內容僅是將相關內容打字輸入電腦,但是減刑人員數量多,且公告網站設置有防粘貼保護,需要將很多重復的格式性內容一點一點手打輸入,而不能粘貼輸入,所以工作量同樣十分大,一次減刑案件公示公告僅117人的信息輸入就需要花費一個人力兩天的工作時間。工作期間我參與了一次減刑假釋案件的開庭,案件有三方主體參與,監獄代表服刑人員提起減刑請求,對服刑人員身份情況和服刑表現以及提請減刑理由進行說明;檢察院則對減刑人員的各項情況材料進行審查,依據事實及相關規定,提出檢察院的意見;法院則負責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因為減刑開庭是在黃州區監獄內,所以我們有機會參觀監獄。黃州區監獄修建完善,有極高的圍墻和健全的安防系統,監區內環境較為優美,監獄宿舍從外觀上較美觀,沒有機會入內參觀,但是在操場上可見服刑人員在進行軍事紀律訓練,培養服從意識。即使是這樣淺淺的一見也給我帶來了極深的震撼,因為從外貌和行為表現上,這些都是十分正常的人,看起來他們和身處外面的人沒有什么區別,但是他們卻做出了受到國家負面評價的違法行為,被剝奪了自由。在我看來,人身自由被剝奪了是一種對人格尊嚴的極大打擊,失去了作為人的很重要的一種尊嚴,“人人生來平等,生而自由”,人處在安全的空間里,很難體會到自由的存在,但是在監獄這個自由的空氣都被抽干的地方,就會激起人對于自由的珍視。也許想要違反法律的人都應該先去監獄看一看,相信很多人會放棄不好的想法。
在帶領我學習審監庭各項工作內容的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身上還有著各式各樣的任務,對于他們能夠游刃有余的處理如此繁重工作的能力,對于其專注投入和敬業奉獻的工作精神,我感到十分的敬佩。在審監庭我還看到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一起安排工作,相互幫助,攻堅克難,關系融洽,此處團結而溫情的環境更使人感受到法律人和公務員不驕不躁、團結互助、堅忍不拔的精神品質。
二、產生的認知
(一)法院工作的認知
1、審判、送達、歸檔是一系列的信息創造和傳遞工作,每一個工作環節都需要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來進行處理,才能使一個完整的審判活動順利進行。而程序法則要求在各個信息節點流過的信息都有痕跡留存,這樣信息才能夠反饋給應該接收的人,才能創造應有的價值。
實習過程中見到法院極為重視調解結案,因為此方式最為簡便,省卻了法律文書的書寫,也較容易使雙方當事人滿意,上訪風險低;除以上功能,調解還是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一個必經的程序。因此雖然其為審理活動的一部分,仍將其與其他程序并列提出。法院各個部門在每一個側面反映著法律的規定和法對于程序的要求;立案庭負責案件的承接,是法院對外的重要窗口,是司法程序的第一步,為之后的程序啟動奠定了基礎;民庭、刑庭、行政庭的設置體現三大法律關系,三種形式相近但是性質不同的審判程序,執行局是法律強制力之實施部門,審判監督庭是對于案件的監督等等。此次實習將以往的錯誤觀念清除,對于法院的工作有了大體的了解和較為清晰的認識。
(二)法學學習的認知
經過三個月的實習我發現了自己法學知識的不足,表現在對于案件證據材料組成的不熟悉,對法院判決說理部分的不理解,很難通過判決文書的翻看增長自己對于法律的認知。通過反思我認識到,法學的學習不能困囿于書本知識,更應該從實踐中獲取真知。自我感覺本科階段對于法學概念的理解很多都流于表面,要么是不能從根本上認識到概念和法條的起源,要么是不能認識到一個法條在現實中可以如何運用,而法學和法律的真正樂趣就在于其中,因此我對于法學的評價往往單一,認為法學是一個空洞而無趣的學科。對于概念掌握不清晰以及知識不體系化,讓我一經糾問往往回答不出,也不知道自己學習了相關內容,不知道一個案件的分析和處理是來源于哪個法律依據,如何去查找相關法律依據,且不知道法律依據之后是怎樣的理論來源,無法對法條進行解釋,而正確解釋即理解法條的基礎,這樣的情況真的很像一個話癆卻沒有掌握語言一樣的荒謬,無法思考,無從表達。而如果將“所學”應用于生活實際,則必然同現實情況謬以萬里。
三、關于人際
(一)自己責任原則
本次實習體驗到了一部分社會性的人際交往模式。現代社會的基礎之一是“自己責任原則”,人人都應為自己的行為負擔應有的責任。在過去的學校和家庭環境中我對于責任體會尚不深刻,在實習時期才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在工作單位,人需要為自己的工作職責負責,比如書記員有保管好卷宗材料、合理安排開庭時間等工作職責,如果因為過失使得材料遺失或開庭時間沖突,必然會受到問責。但是僅僅自己做到認真還略為不足,因為如果他人出現失誤也許會推卸責任,因此需要事事留痕跡,處處小心謹慎,比如每次材料轉手都要做好登記,每次出辦公室都要鎖門,電腦密碼不可告知他人等。在社會中,人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我們所在的是一個處處風險的社會,有些風險帶來的責任也許是我們無法接受和承擔的,因此再謹慎也不為過。
(二)理解他人
實習地點的法官和書記員對于實習生都很照顧,對于我們的成長多有幫助,十分感謝他們的真摯感情和溫暖關懷。即使是如此短的時間,他們也展現出了各自獨特的一面,讓我對社會這個色彩豐富的集合體有了更多的認識和解讀。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理解他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殊的社會地位和要求,有各自不同的性格特點和脾性,其對于行為選擇是由這些方面綜合得出的,具有必然性,天然的合理,因此如果他人不理解,則一定是他人的問題。作為有社會性的高級動物,人能夠適應他人的行為習慣,調和彼此的不同。我們善于從對立中尋找出路。經過這次實習,我真切感受到了人們因為身份和地位的差別而擁有的不同想法,不同的行動,不同的選擇。而選擇的不同究其根本在于利益的沖突。只有在利益統一時,人們才能相互協作,一旦這個平衡不存在了,就會出現意見的分化和沖突。
(三)幫助他人
在本次實習中,我學習到了很多種類的幫助他人。有一種幫助他人是在施助者和受助者之間并不一定需要太強的聯系,也許一個熟識的人就會有源自善心的幫助,而這種根源之善是最為純粹的,源自于人的本性,因而愈發使人覺得珍貴和不可辜負。有一種幫助是在工作關系中建立的互助關系,在這個關系中,幫助者和受助人都會統一到一個目標之下,相互鼓勵,盡心盡力,充分展現人和人之間的關懷和信任。這種幫助是會讓人暖心的幫助。還有一種幫助是需要很強的聯系的幫助,但是這種幫助也難能可貴。因為在強聯系的環境下,雖然有幫助的充足理由,但是幫助的程度還是由人把握的,在不同的情況下面對不同的人會得到極為不同的結果。體會到了幫助他人是一種美德,是溫暖人心的一劑良藥。
四、總結
本次實習是本科階段寶貴的經歷,讓我清晰的了解了法院的運作方式,對于法律行業也有了新的認識和理解,能夠作為明確的指標,為將來擇業提供十分有益的參考。我不僅從實習中收獲了知識,而且從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中學習到了寶貴的人生經驗和堅忍不拔的精神品質。長時間的實習工作應該長久的堅持下去,希望下一屆華農學子們同樣能在這個優秀的地方參與實習,同樣可以收獲寶貴的人生經歷。
華中農業大學
沈恩澤
2018年8月4日
星期六
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二
本文目錄
人民法院實習報告
大學生人民法院法學實習報告范文
畢業生在人民法院的實習報告例文
縣人民法院暑期實習報告經典范例
xx年9月22日,我們一行32個人來到東莞第一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實習。經過這兩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煉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第一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和他們建立了良好的關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初到法院的我滿懷著激情,雖然我之前在檢察院實習過,但卻從未接觸過法院的工作,對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對一切都充滿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與那些法官、書記員溝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們請教然后再慢慢去領會,自己在較短的時間內一定能夠很快適應這里的工作。開始實習時,我步步留心,時時在意,畢竟剛來到一個陌生環境嗎,對許多情況都不熟悉,自然得小心謹慎。不過好在法院工作人員以及指導老師們都很熱情,很是令我意外,又滿懷感激,覺得自己真是幸運。所以大家很快就熟悉起來了,辦起事情來也丟棄了那種生澀感,漸漸得心應手了。
我被安排在第一人民法院的審判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實習,該中心是剛剛從立案庭分出來的,分管之前立案庭的信訪、案件報結、司法鑒定等等幾項工作。
(一)信訪工作作為審判工作的晴雨表、衡溫器和減震器,它已經成為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本院受理的,沒有受理的、省院處理的案件,還是本院受理判決的案件,由于當事人文化素質水平的不同,對法律理解程度的不同,都會導致當事人上訪、咨詢,有的當事人還會對裁判文書中的用語、術語等提出各種各樣的詢問。信訪工作中必須積極撰寫信訪專題材料。針對不同時期信訪工作的動態,對老上訪戶上訪的焦點以及違法上訪情況分析并采取了措施和建議,并寫成專題材料逐級上報。
(二)第一法院的案件報結工作通過辦公自動化的形式進行的。案件報結形成了分工負責、協調配合、輸入規范、審核嚴格的案件管理機制。法院一方面對各類案件信息輸入的基本要求、不同類型案件應入的信息及單位審判人員在不同的環節應填寫的具體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另一方面加強培訓工作,讓全體審判人員、書記員詳細了解案件報結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充分掌握案件報結應具備的條件,進一步強化案件報結管理的意識。為解決案件報結任務重,時間緊,人員少的問題,法院特地挑選一名人員,專門負責案件報結工作,做到專人負責,專人審查。案件報結信息統一由審判管理服務中心報結管理員在網上點擊行使,并在全面檢查案件報結材料是否規范、齊全、案件流程節點上的時間是否與實際相符的基礎上,真實、準確地進行報結。
(三)司法鑒定工作是在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依據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派或委托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評定的活動。審判管理服務中心的工作任務繁重而重大,實習的過程中,讓我體會頗多。
在實習中,發生幾件有意義的事情,讓我成長了很多。
(二)實習期間法院開展了年尾的“清案計劃”,每天的案件報結幾百甚至上千件。鄺庭長對報結標準進行了新的修改,工作量也隨著增加了很多。每個民事案件都必須認真計算它的結案標的,只有與判決書或是調解書的金額一致才可做報結。因為這個標準是新設定的,各法庭還沒準確知曉掌握,我每天都必須通過電話或是騰訊通通知各位書記員修改他們的報結,解釋怎樣修改。在這過程中,我學會怎樣與人更好地溝通,學會禮貌待人。
(三)實習的另外一項主要工作就是司法鑒定的事前搖珠準備:通知雙方當事人及代理律師;把整理鑒定資料委托司法鑒定公司。司法鑒定是一項十分需要細心跟耐心的工作,因為這往往涉及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工程造價;或是事關人命的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期間,發生了一件值得我自己深刻反省的事情,在通知當事人到法院搖珠的時候,當事人是東莞本地人,講的是東莞話,不會講白話,普通話水平也不高。當我詢問他的地址想寄
通知書
給他時,只能請他逐讀出他的通訊地址,而他讀完一遍我還沒聽懂時,他便大吼大叫。當時我沒能很好地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回了一句“是你的普通話不標準我才聽不明的嘛”。掛完電話,帶我的指導老師媚姐跟我講了一句話,“不能對當事人這樣,你要學會耐心”。我回頭想想,自己確實不應該做出這種反應,而是應該耐心地學會溝通。(四)我們部門有一個分出的辦公室,主要負責當事人的信訪工作。某星期下午,市里的政法委下來指導信訪工作,前期的會議準備主要由信訪辦公室的珠姐負責,我從旁協助。由于與會領導比較多,材料的撰寫任務很繁重,單單會議報告就有4份共10幾頁。在這之前,我對于會議報告、會議材料是一竅不通,加上庭長要求珠姐必須親自操刀,我就沒有參與材料的撰寫,只是在旁邊幫忙選取文件材料、向法院其他相關部門收集相關數據資料等等。會議的籌辦用了我們整整4天的時間,還好會議舉辦得很成功,與會的領導都能跟隨會議的腳步發表自己的看法,暢所欲言。會議結束后,我們也得到了庭長的表揚,讓我們很有成就感。
時間飛快,兩個月的實習生活已經結束,它讓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要求很強的學科。在掌握扎實的理論知識的同時,要能夠帶到生活中。將理論聯系實際總結出一套屬于自己但又不違背法學原則的道理。有了牢固的理論體系,就要實現第二次飛躍,把理論帶到實踐中。
這兩個月的實習,有困惑,有感動,有迷茫也有反思。對一些現實中的案件與所學東西有較大的出入時,會困惑;面對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對每一個質樸渴望得到幫助的當事人,會感動;遇到社會上的一些不好的風氣,實實在在的去面對一些暴力案件,離婚案件時,心里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和迷茫;而對于在實習期間關于純粹的法學理論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我又會積極的反思和總結。兩個月,所見到聽到學到的東西并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概括完,有一些東西還需要更深入更長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這種總結反思回味會對我以后的做人,法學學習,職業生涯產生很多正面的影響。
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
規章制度
,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同事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必須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人民法院實習報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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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我愛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人民法院實習報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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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
人民法院實習報告(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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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x月x日,我在xx縣人民法院研究室進行了為期7天的社會實習。活動期間得到了研究室主任、耐心指導,在此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法院研究室是負責調研、信息和宣傳的部門。盡管該室不辦理具體案件,但有著實務類調研文章多、信息量大的特點。在實習期間,我閱讀了四川省高院、南充市中院和xx縣法院的工作簡報、調研文章及各級法院的指導案例,并旁聽了一些案例的審理。通過對這些信息、案例的了解和分析,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理論和實習之間的差異。
當前,法院正結合全國司法系統開展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以加強基層法庭建設、解決執行積案和提高審判質量為工作重點。同時,結合實際,開展了幫助農村信用社回收貸款、解決涉農案件等專項活動。這些活動的開展對于社會和諧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有些做法并不能從理論上得到很好的解釋。
理論上講,“不告不理”是法院的一項基本原則,法院始終應處于消極的地位。無論是刑事、民事還是行政訴訟,如果沒有適格的訴訟主體提起訴訟,法院便不享有管轄權。訴訟開始以后,辦案法官同樣應該處于消極地位,聽取當事人的陳述,以確保訴訟公平。但在實習中,法院往往要服從經濟建設的大局,以維護社會穩定為自己的工作目標。這與平日里理解的法院只服從法律有很大差異。如在幫助農信社回收貸款活動中,法院就曾與農信社一道發文,督促欠貸人盡快歸還貸款。在一些涉農案件中,法院也盡可能提前介入,并積極為農民提供方便。這都是法院“主動出擊”的表現。這些措施不能不說與某些法律理念相違背。但通過實習我發現理論和現實之間存在這巨大的差距,特別是在全社會沒有形成一個法律共同體之前,法院通過其自身努力,服務于經濟建設大局,進而在全社會樹立“公正與效率”的形象是法院工作方向的現實選擇。因為,如果法院始終處于消極的地位,公眾獲得的司法服務減少,其進行司法活動的成本會增加,其進而會降低對法院的信任。
在刑事審判中,我們經常批駁法院和檢察院一起審被告人,因為這違反了訴訟架構——“法院居中裁判,控辯雙方地位平等”。但通過旁聽幾件刑事案件的審理,我發現這樣的觀念已被法院摒棄,辯護人和被告人的權利越來越受到法院的尊重。在法院審理的“賈年祥案”中,尊重被告人的權利、限制公訴方的權力得到了很好體現。被告人賈年祥因涉嫌一名10歲女童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公訴人指控被告人犯罪,在其向法庭出示的證據中,雖然有證人證言證明被告人將被害人帶到了山上、沾有被告人精液和被害人血液的衛生紙、內容為被告人對其實施了行為的被害人陳述和醫院證明被害人處女膜撕裂的診斷結論等證據,但被告人竭力否認其與被害人有兩陰接觸,并解釋說其精液為早泄所致,被害人處女膜破裂是其用手指摳破。而公訴方也無其他證據證明被告人與被害人有兩陰接觸,只是依據常理和被告人的積習推斷其實施了,據此指控被告人犯有罪。最后,合議庭在評議中,通過對全案證據的綜合評定,認為公訴方指控的證據沒有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只認定被告人未遂的犯罪事實。被告人的辯護權利得到了法律保障。
社會實習期間內,我通過閱讀法院的指導案例和旁聽案件的審理,發現實習中的法律問題并不象教學中的法律問題那么簡單。教學中,我們只是在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對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處理,提出自己適用法律的意見。而實習中,很多情況下事實都不清楚,我們需要對案件中各種證據的審查來查明案件事實,這一過程是很需要技巧和耐心的。如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個指導案例中,當事人雙方向法院共提供了60多個證據,法院在審理中,對每個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均予以了分析和評定。按理說法律專業的學生應當具備這樣的技能,但這恰恰是我們的弱項。教學中我們僅在《證據法學》一門學科中學習過這方面的知識,并沒有將其融合到其他法律的學習中,以至于在具體的法律實務中我們有些束手無策。因此,我建議在以后的教學中,少用教學案例,多用實習中的案例,以增強我們處理實務的能力。
本次社會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習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社會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院的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
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三
(逍遙)
通過自己走訪,這個暑假我進入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進行了實習,實習時間從2011年7月12日至2011年8月25日止。在研究室主要從事案例編寫工作。在此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學習研究室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努力工作。實習期間努力我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此外,在實習期間我認真遵守法院的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主任交付的任務,協助研究室完成案例編寫20余篇,得到了主任的好評。
實習期間做的主要工作:
一、編寫法院案例。法院案例編寫分為法院公報、案例選和案例要覽三種類型,對于一個大二的學生的來說,初來乍到的我對此項工作感到非常陌生,起先實不知無從下筆,但經過主任一翻耐心講解、教導和查詢相關編寫方法后,才正式著手于實質性的工作;正所謂萬事開頭難,第一篇法院案例選,用時足足五天,幾乎查閱了所有與案件相關法律法規和法學理論知識,且被主任仔細修改了三次后,終于得到其認可,完成了首個實習工作成果。隨著對案例編寫方法的熟悉,再加上主任耐心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編寫速度也越來越快,在余下的幾十天里,圓滿的完成了主任交給我的任務。
二、編寫法院信息、工作簡報和情況反映。這是研究室工作的重要部分,由于工作的重
要性和法律的嚴謹性,再加上自己法學理論功底的欠缺,所以這項工作我只做簡單的部分,在完成初稿經主任檢查審批后,一般要在當天復印多份并同其他文件一起分發給法院各領導、部門以及市各個事業機關。
三、日常文件的打印,復印,裝訂,歸檔。每天研究室都要處理很多的文件和材料,為了以后查詢的方便,每份文件都需要進行裝訂、歸檔。
四、虛心向主任請教。研究室是走在法律前沿的,因為它所接觸到的幾乎都是社會上的法律熱點問題和有關法律漏洞問題,然而這些問題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很多的人對同一個問題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比如情況反映,有的案件在適用法律時,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而此類案件的判決結果恰好是被社會所關注的,所以在編寫情況反映時得從案件中發現問題,并且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每次向主任請教問題的時候,他總是耐心的講解,即使我在某個問題上出現偏差或觀點不同時,他不是發火、批評,而是耐心的為我糾錯。每次把案例交給他檢查,他都會認真的查閱,在每一個有問題的地方做上記號,甚至不放過一個標點。主任的這種謙虛做人方式和嚴謹的學術態度令我深深的敬佩,使我受益匪淺。
實習感悟:首先,通過案例編寫,我翻閱了大量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卷,發現人們的法律意識有所提高(統計發現,農村的一些民事案件有所增加),但還不是很強,不能用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我感覺當今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不可否認,我國政府通過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為推進法治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目前的狀況離我們的目標還很遠,普法在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要讓法庭下鄉,讓法庭入校。從而在此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的神圣地位,達到法治建設的目標。其次,我認為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對法學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后的眼高手低現象。
2011年9月10日
很多新的法律知識。
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四
三被上訴人是與聯發公司第五工
程處(即劉智萬)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而非與金都市場訂立,
金都市場不是合同當事人且劉智萬已不是金都市場的法定代表人,所以金都市場不應成為被告;5.聯發公司第五工程處在與三被上訴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就已取得了房屋產權證,所以其與三被上訴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真實合法有效。
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五
。”新的一學期開始了,我們班的所有同學都開始了長達一個月的實習生活.2010年2月20日到3月16日間我在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月時間,除去周末休息的時間,實際呆在法院里的時間只有不足十幾天而已,但這十多天來卻讓我感觸很深刻。
按照學校2010年度的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三學年下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好在學校已經做了周密的安排,專業課老師為我們聯系好了幾個法院和檢察院,同學們還可以自己選擇具體到哪個法院或是檢察院里面實習。我和另外八位同學一起分到中級法院里面實習。2月20號下午我們一行九人,從三大出發,在我們王老師的帶領下一起乘車到了位于開發區的法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政治部的李主任的辦公室,就上了四樓,我們終于找到了那個辦公室,王老師趕緊遞上學校開的介紹信,政治部的李建軍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們,對我們來院里面實習表示歡迎,并給我們說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于保密方面的規定,以及生活方面應該注意的事項。
我最后選擇了民一庭,被分到民一庭王禮仁書記那里實習,王書記是我們學校特聘的教授,他還為我找了兩位優秀法官老師:胡遠亮法官、朱曉玲法官.我選擇民事庭實習,這主要考慮到民事程序法在我國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而我自己民事程序法學習得不夠好,又從來沒有去實習,學習這些也很久了,現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忘記不少,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幾乎完全是個空白,平時又沒有實習過.我記得不少學法學的前輩們都說過一句話:“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我知道自己要更加重視民事法這一部分,不論我們將來參加司法考試還是考研,我還是得認真學習司法實務方面的操作,以為將來的就業做好準備。在中院民一庭實習的差不多有二十天的時間里面,我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整理卷宗,這是我在實習期間最為主要的工作事項,幫助王書記和胡法官整理卷宗100多份,邊整理邊看檔案材料,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
2、旁聽案件。中級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涉及標的額一般也比較大,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二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很多,民一庭總共20多位審判員,平均每人至少有案子幾十件,常常每天都有幾十個庭要開,這對我而言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的模擬審判主要涉及大的`案子是刑事方面的,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這里聽了幾次民事審判后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事項都一言帶過了,法官審案子就像聊天一樣,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目標應是案結事了,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職業道德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一定程度上追求司法效率,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做詢問筆錄。在開庭審理之前后,要對案件的當事人進行詢問,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詢問時的記錄,由于法官們在詢問時有時候用宜昌方言,我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有時候還要詢問一下當事人,以免出錯,然后才讓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煉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學習.在中級人民法院里實習了個把月的時間里,對這里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了解,中級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幾起關于勞動合同的案件后,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是勞務關系,或者強調是雇傭關系,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系,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系。審理這類案件還要涉及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要認定工傷的提起賠償的話要先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勞動關系的認定。由于自己也快畢業就要走上工作崗位了,所以對勞動爭議這方面的案子關注的比較多。勞動爭議案件要提起訴訟一般有個先決程序,就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對經常提到的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在庭審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系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系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二)從用工雙方的關系上看。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系,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系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系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系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系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系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法院里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和知識的缺乏,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西政、中南財大、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法院里的法官素質都很差,審判了這么多年都沒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片面,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著,一直以為中國的法院里法官們學歷低,都是軍隊里面轉業出來的,而在法院認真實習了一個月后,才了解到,很多人都有大學法學本科以上的學歷,才發現自己的無知,不出去看看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么事,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后再出錯,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著想一下,假如我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圣的責任,前提是要司法公正,這代表的正確地行使國家的司法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了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一定的基礎,對我的將來有著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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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六
了,我們根據現有的證據分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
,如果休庭后聯發公司仍不能向法庭提供足夠的證據,那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法院將不能認定聯發公司與聯發公司第五工程處之間存在共同投資關系;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二者之間確實存在共同投資關系,則根據雙方的投資比例來劃分二者的收益。
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七
實習單位: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
20xx年3月至4月
實習內容:
了解中級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中級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寫有關文書等。
由于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必須立案,告市政府的都轉為中院審現在來中院的案子,這一年里行政的超過民事的,成為最多的,刑事的則少得多。行政案子從一審二審二百個到現在單是二審就八百個,這是翻了多少倍。行政庭因此由原來的兩個合議庭增加到了四個。立案庭將案子分給各個法官,由于我們辦公室里的法官結案很快,分下來的案子也多,三四月份立的案子往往都安排到了六七月份。
民庭有法官助理,但是行政庭沒有,法官和書記員的工作量就相對大了。好多工作多虧有實習生分擔。員額制改革還在逐步推進,將使一些法官待遇提高,一些則降低。書記員每個季度會統計工作量,工作量是按字數算的,一般一個案子一萬字左右,上個季度我們辦公室書記員80多萬,少的書記員才20萬,差距很大。說實話,若沒有實習生,這些工作單靠書記員一人是難以完成的。
每個辦公室有一到三名實習生,民庭是最多的,刑庭最少,實習生大多會選擇民庭。實習生主要是來自學校和律所,實習一兩個月后,一批批更換,源源不斷。實習生需要辦理實習證,以便出入法院。
這兩個月做了很多工作,學到很多,也有很多感悟。接下來詳細介紹一下我在實習中的經歷。
一、整理裁判文書。下來了裁判文書,每份都復印十份以上,要扣核對無異的章,折疊、裝訂,郵寄、填寫回執單。有一次出了8份判決,印了80份,每份好幾頁,這一系列干完需要好幾個小時。幾乎每天都需要去立案大廳郵寄,那里為郵局工作人員設了窗口,每天四點前送去郵寄,少則兩三份,多則十多份。
二、寫各種文書、材料。除了寫一些雜亂的東西,我還學會了寫傳票,退卷函,證據目錄,審理報告等。
三、寫案卷封皮。案號,案由、當事人,審判員及書記員,立案及結案日期,原審法院及案號,一審、二審結果,保管期限,正副卷冊數,頁數。通過看卷宗,主要是立案審批表和裁判文書才找這些信息。每份卷宗的正副卷封皮都需要寫,有的兩三冊正卷,就需要寫好幾遍。通過這些,了解了一審案件若是作出判決,卷宗保存60年,若裁定則是,上訴案件都是保管20年。另外,審理的案件大多是上訴案子,一審結果基本都是裁決駁回,二審維持原判。
四、接聽電話與來訪人。由于法官和書記員因為開庭常常不在,需要幫忙接聽電話。每天會接到很多電話,過來送材料的,交費的,領文書、上訴狀等的,詢問開庭安排以及案情的,來見法官的。通過一段時間的熟悉,知道了不要跟當事人說太多,尤其是案情,你很可能說錯了。曾接到一個當事人電話,說怎么不開庭就出判決了,怎么案卷還沒送到高院,我吸取教訓,不能說太多,說我只是實習生,不知道不了解。她不依不撓,竟然又問課本上怎么學的,還說要找媒體。再就是之前對不能私下會見法官理解錯了,當事人可以打電話或者來法院咨詢法官的。
五、訂卷歸檔。案子審結后需要將案卷材料歸檔,但之前的準備工作很多。實習的這段日子基本隔一周就有二三十本案卷歸檔。材料齊后,要把案卷送去掃描室逐頁掃描,加蓋騎縫章。一般這二十多本卷需要幾天的時間,掃描后要按照目錄排序,包括立案審批表、起訴書、送達回證、答辯狀、當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證據、傳票、開庭筆錄及裁判文書等等。排序后需要編頁碼、編頁碼需要登記每樣材料多少頁,正副卷各多少頁等信息,之后就是訂卷宗。正副卷分別鉆孔,穿線,貼封條,扣章。行政案子案卷相對較厚,訂卷宗這項浩繁的任務是最費時費力的。另外,只要開庭審理的案子都要將庭審錄像可在光盤上,而且是兩份,光盤上、光盤外科上以及內側都要寫上案號,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刻錄人與刻錄時間。
一個案子從立案到最后歸檔,要遵循這各種繁雜的程序,而且程序越來越嚴格,每個流程都需要登記。比如之前裁判文書印好了直接去拿就好,各個合議庭互相捎帶下來,后來要求必須拿著發文稿去領,而且登記。因為行政庭大多是告政府的案子,很多都是政府不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辦事,尤其是之前。雖然改善了,但涉及到拆遷,還是問題百出。
六、旁聽。實習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嚴肅的庭審中,審判人員審查明事、總結爭議焦點、適用法律、控制局面的能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有的法官會表現得很不耐煩,有的法官則會很親切,有的法官審理中很拖沓,有的法官則干脆利落。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很好的的展示。
書記員做庭審記錄,同步到法官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電腦上,可以隨時糾正,免去了審完后再去一一核對,打印出來各方簽字即可。庭審結束,審判人員會討論案件,我們實習生也會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去聽了一個比較少見的評烈士的案子。原告是死去男士的父親,為兒子申報烈士沒被批準告到了中院。覺得因為搶劫被殺害就要評烈士,確實很不合理,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烈士畢竟是少數人,比較神圣的。如果按評定標準,在這樣的年代沒多少人。可是發現一些省真的給抓小偷的,遭報復的交警評了烈士,法官馬彩云被殺后被評為烈士也是備受爭議。
發現評定是多么的主觀,地區差異,價值判斷差距如此之大。原告的兒子被殺了是可憐,但是該去提起民事賠償以及工傷撫恤金,結果都沒有,被公司一味蠱惑去評烈士,老人這些年來到處喊冤。案件的爭議焦點是被害人到底是自衛被殺還是為了保護集體財產被殺。法官們覺得不能通過刑事判決以及搶劫犯來認定被害人的動機和客觀行為,原告的證據則是公司、村委會覺得是烈士就該評為烈士。法官們意見不一,整個行政庭還討論了這個案子。
案子首先是合議庭討論,意見不統一整個行政庭的法官會一起討論,還是難得出結論的則上報審委會。審委會每周二開會,一個法院審委會就一個,每周二集中討論提交的案子,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
除了旁聽行政案子,還去旁聽了一個聾啞人告珠寶店的民事案子,那么大一個法庭,就四個實習生旁聽。刑事和行政案子旁聽人員多些。法官、被告代理人說完那個手語老師都要翻譯給原告,原告表達意見后那老師再翻譯給我們聽,時間多了一倍以上,大多是在等待。很多法律術語當事人是不太懂的,也不好表達,就寫在紙上,太不容易了。民事案件,流程省了很多,不像刑事和行政,宣讀法庭紀律、請審判員入庭,宣讀身份,總之能省則省。翻譯費了那么多時間一個小時就結束了,而行政的案子大多一個多小時,調查都超過一個小時。而民事案件開庭的少,大多是調查,而且二三十分鐘就完事,差距很大。
八、其他。法官在不同庭的待遇相差很大。在民庭,當事人往往很尊重法官,很配合工作。而在行政庭,很多當事人不尊重法官,擾亂庭審;有的是是鬧事專業戶,告狀專業戶,沒事就過來告,反正就50塊錢,告著玩或者出口氣或者撈點錢。課本上課堂上學到的都是民告官難,實踐中才知道不僅僅如此。實習時遇到法官在做調查時,旁聽的人坐滿了,拍手,起哄,一直擾亂法庭,法警都過來了。調查后來沒進行下去,據說他們是專門過來找茬兒的。
每個政府機關都有固定的參加庭審的代表,隔三差五來一趟。而政府一般居高臨下,也不積極配合,原告或上訴人往往覺得法院與政府機關是一伙的,偏向政府,對于法官很不尊重與信任,往往喜歡鬧大出一口氣。原告一方的律師也利用委托人不懂法律攛掇鬧事。有一次組織雙方證據交換,證據交換是指庭審前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方面的信息。行政案子往往證據很多,組織證據交換是為了開庭審理提高效率,原告的律師竟然說交換證據不就是過來交換一下證據就行了。委托人覺得律師做得很對,盲目聽從。
時間久了,法官會出現倦怠,覺得民事刑事案子是真的在解決問題,能解決問題,有些成就感。可是對于行政案子,原告一方一般證據不足,請求得不到支持,明明政府理虧但是很難判其敗訴。
實習總結:
經過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這兩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煉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提高了我的實踐能力,人際交往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對所學的知識掌握的不牢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4月份熊秉元老師來我校做講座,強調要先了解社會再了解法律,聯系到最近的實習,課本課堂上跟實踐中的法律真的差很遠。我將在今后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八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人民法院實踐報告篇九
時間過得真快,兩周的實習生活就這樣結束了,回想在法院實習的這段經歷,不禁對逝去的實習生活有些懷念。感謝各位老師給了我這么好的一個鍛煉機會,也很感激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這么悉心地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的同時也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見解。本次實習時間雖然很短,收獲卻頗豐。
一、實習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市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人民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人民法院具有規范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鑒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系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這種整理工作對于我這個實習生而言并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里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致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并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小學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么問題。
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信息綜合之后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后,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說兩個應該寫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說,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說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后續權利。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并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咨詢下,她采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
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
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
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運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如果一個領域的工作人員對于其工作領域所涉及的知識沒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話,那么他的工作必將是盲目而又危險的。對于掃描卷宗,我想這也是一項比較輕松地工作,機械的將一頁頁的資料放到掃描儀里,等掃完后再將它們取出來訂上。雖然很無聊,但是依然會有收獲,因為這樣就可以再次確定案卷整理的順序,所以說兩者應該是互補的。
2、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于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獲。
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欲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四、實習總結與體會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于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于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對于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后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鑒意義。
通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于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說了,學什么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啟動上法院及法官處于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于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于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決書缺乏說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精簡”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說并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說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說理部分。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后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說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說,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鑒于以上的總結,對于以后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范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為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后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