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幼兒園采購管理制度匯編篇一
2、廚房食品、食材采購采用公開、公平原則確定合格供應商向社會采購的方式進行,食品采購的價格應以批發價或低于市場零售價(不得高于9折)。供給的食品必須是新鮮、無變質、無污染的食品。
3、購買食品,做到有計劃、不浪費,不積壓,貫徹勤儉辦事方針。伙房班長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數量,并作好記錄通知與園簽有協議的`供應商,協議供應商必須按品名、數量按時送貨到園。
4、保管員是食品的第一驗收責任人,伙房所有食品由保管員先行驗收,班長復查的方式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保管員驗收而擅自加工,凡是保管員未驗收而他人擅自加工產生的票據財務不得報銷由違章者付款。
5、園財務部是票據審核的第一責任人,要對園內每日發生的各類票據進行比對分析,并有權提出質疑,拒絕任何問題發票入賬。
6、廚房班長對每天伙房所需的食品進行質量、數量、價格等方面的驗收進行復查(復查在保管員驗收后進行),杜絕變質的和價格高于或等于市場零售價的食品進入伙房,早餐牛奶的票據保管員要現場核實數量經操作人員簽字認可。
7、炊事員必須在保管員驗收后進行揀菜、洗菜,并注意把好質量關,不得將劣質菜混入優質菜中,對于采購的霉爛、變質、過期的食品,炊事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及時報告。
8、購入食品的發票由保管員接收并送財務室,且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大小寫齊全),有供貨人(全名)、驗收人(全名)、復查人(全名)三方簽章(缺一項為無效票,財務不得報銷),發票當日驗收有領導簽字有效(隔日無效),財務人員只對供應商付貨款,嚴禁他人代理或私開發票。對于虛開、虛報,單價有問題的票據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9、嚴格把好"三關",即班長把好食品購買關,不買腐爛變質食品,不買"三無"食品(無商標、無廠家、無生產日期);保管員把好食品驗收關,對不符合標準、質量低劣的食品拒絕入庫;主廚師傅把好食品操作關,對變質食品、低劣食品拒絕操作。若因把關不嚴造成損失和食物中毒事件,除追究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10、主管領導、園后勤部、分園長要不定期對食品驗收環節進行抽查。伙房班長、保管員必須履行其職責,對伙房的食品購買、入庫、操作進行監督,對食堂工作人員操作程序、操作過程及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督促,若因失職和管理不力造成的后果,將追究責任。
11、對供應商的考核采用群眾監督一票否決制(只要有職工和家長投訴舉報即取消供貨資格),對幼兒園讓利的合格供應商實行鼓勵可連續簽約。
幼兒園采購管理制度匯編篇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工作,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金塔縣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金塔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金塔縣各級各類中小學及幼兒園,為完成教學、教研、后勤保障等任務,使用財政性資金和與之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購買政府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以上的貨物、工程及服務的行為。
第三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四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項目范圍主要包括:辦公、教學、科研、后勤保障等設施、設備;零星基建、維(裝)修項目、服務項目(學生校服、教材與教輔資料、生活取暖用煤、學生宿舍生活用品、勞務、租賃等);單件或批量累計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所有商品。
第五條零星基建、維(裝)修項目包括:中小學、幼兒園教學用房、輔助用房、圍墻、校門、各類運動場地、綠化等零星基建及各類維(裝)修項目。
第六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和自行采購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政府集中采購按《金塔縣政府采購20xx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金政辦發【20xx】114號)執行。
第七條政府采購的方式為:公開招標(協議供貨、定點)、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其他。
第八條凡采購額度達到5萬元以上的(含5萬元)貨物類和服務類項目,必須到縣政府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凡采購額度達到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元)工程項目,必須到縣住建部門招標辦統一公開招標采購;1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必須經學校(園)校(園)委會議研究確定,報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審批,根據審批意見到住建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九條中小學、幼兒園急需添置的有關教學設備及設施,低于5000元的;有特殊要求或時間緊迫,標的數量較小無法進行統一采購的;由單位提出申請,經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審核,報經教育局分管領導審簽并加注明確意見后,轉報政府采購部門審批同意后,采購人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自行組織采購。
第十條經縣政府采購部門審批,以自行采購形式組織的采購項目,組織采購時采購人遵循比價采購的'原則,嚴格按照詢價、比價、議價程序履行政府采購手續,保證采購物品物美價廉,品質合格。物品批量采購的,要對商家提供的價目單進行篩選,商定合理價位,減少采購次數。除教材、教輔、辦公用品和作業本外,相同類型的貨物一年內不得報2次采購申請。
第十一條采購人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必須到縣政府采購部門批準的定點供應商處采購。
第十二條采購人根據年度財政預算中政府采購項目資金情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匯總,采購預算經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審查批準后,報縣政府采購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預算一經批復,原則上不得調整。凡未做預算的采購項目原則上不得提出采購申請。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和追加預算的,報局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后,采購單位書面申請,經教育局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采購人根據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組織政府采購時,采購人根據批準的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填寫《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計劃申請表》、《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資金審批表》、《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匯總表》,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進行審核,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對納入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申請進行核實后,報教育局分管領導審批。
第十五條采購人根據教育局對其采購申請審批意見,到縣政府采購部門辦理政府采購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采購人嚴格按照縣政府采購部門審批的政府采購形式和采購方式組織采購。
第十七條采購人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預算,不得采購無預算、無計劃的采購項目。
第十八條采購人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工程、貨物和服務,必須按照規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依法實施政府采購。
第十九條中小學、幼兒園對物品實行自行采購的,由單位采購領導小組負責實施,一般應規避主要領導,由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組織按議定的要求采購。具體程序是:成立由分管領導、單位工會代表、相關教職工代表等組成的采購領導小組,成員不少于3人;采購物品名稱、質量、金額須經單位采購領導小組集體商議,并有會議記錄及領導小組成員簽名;單位采購領導小組根據采購需求、質量、服務相同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采購結果在校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第二十條采購人采購中小學、幼兒園教學課桌椅、學生宿舍家具、教學設備(實驗室、圖書室、功能教室的桌椅柜架)、教學儀器(理、化、生、勞技、體育等儀器)、圖書、教材、教輔、教育教學軟件及其它教學、生活物品、生活取暖用煤、后勤保障設施設備等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和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和商品,在每年的3月10日和9月10日前根據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政府采購計劃,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審核,教育資金核算中心提出意見提交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采購計劃一經審核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變動。
第二十一條組織政府采購時,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對采購人申請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進行匯總,對同類物品和有關服務項目提出“并類捆綁打包”方案,報教育局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縣政府采購部門按政府采購程序執行。
第二十二條采購人根據《合同法》采用書面形式與貨物或提供服務的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第二十三條政府采購合同必須明確采購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性能、價格,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采購人完成政府采購后,采購人按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驗收人在采購合同上簽字確認,報賬員憑借正規發票和政府采購手續到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報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