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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戶政自查報告4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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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戶政自查報告4篇(通用)
時間:2023-05-18 18:28:02     小編:xiejingc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寫報告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戶政自查報告篇一

一、戶籍制度改革的特殊意義

戶籍問題城鄉統籌一體化的核心問題,現行戶籍制度嚴重影響和制約著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影響城鄉一體化的推進,影響著外來流動人口為城市建設的積極性,影響著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是造成貧富差距的基本因素之一。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是加快工業化、城鎮化步伐的需要,有利于解決流動人口就業、居住、就醫、子女就學等問題;有利于農民和其他流動打工經商者這樣一個越來越龐大的社會群體融入其所工作生活的城市,有利于流動人口利益訴求得到回應和保障,使他們關心所在城市的發展。

我認為改革戶籍制度是促進我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需要;是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需要;是促進社會結構轉型的需要。

二、開發區人口構成現狀

開發區的人口構成主要為本地戶籍人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私營企業人員(大部分外來流入人口)。

1、歷年來流動人口情況。經濟開發區成立于2003年,2003年登記流動人口數為813人,截止到目前,流入人口已達48000余人。隨著開發區龍頭企業的不斷增多和東擴的不斷推進,流動人口數量將繼續保持持續上升態勢。

2、流入地分布情況。重慶開發區流動人口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為重慶市內的人員流動,其中以本市幾個縣市人員居多;另一部份

主要來自全國其他省市,主要以貴州、四次湖北、安徽、河南、湖南、云南等省為主。

3、居住類型。流動人口居住主要以出租房屋、企業宿舍、工地工棚為主。

4、從事行業及生存現狀。目前,重慶經濟開發區內的流動人口主要以從事企業、建筑業等工作為主,承擔比較繁重的體力勞動,當然也還有相當一部分的企業中層和技術、業務骨干。有相當部分外來人員是出于鄰帶鄰、老鄉帶老鄉出來務工的。

三、戶籍制度改革人群意愿調查

通過隨機調查和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對外來流入人口進行了入戶重慶的意愿調查,發放問卷1000份,收回問卷740份,將調查具體情況統計如下:接受調查人員中有361名男性、379名女性;30歲以下326人、30至40歲269人、40歲以上145人;學歷在初中及以下303人、高中256人、大專及以上181人;戶籍地在省內的463人、省外277人;收入情況1500元以下215人、1500元至3000元328人、3000元以上197人;農村戶口526人、城鎮戶口214人;654人認為因戶口問題帶來過不便;493人認為目前的戶籍制度造成農村戶口與城鎮戶口的不平等待遇;708人認為目前的戶籍制度造成本地戶口與外來戶口的不平等;689人認為目前的戶籍制度戶口改動很難426人認為目前的戶籍制度成為工作和生活的障礙;255人愿意入戶重慶,占34.5%;愿意入戶重慶的人中61%的想參加城市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四、戶籍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戶籍制度改革的政策保障問題。對戶籍制度改革的一些政策,中央和地方存在一些不一致,那么我們實行的戶籍制度改革否會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發生沖突。

二是戶籍制度革的門檻設置問題。門檻是一種事先批準的機制,它的內容包括:規定固定住房中對住房面積的要求,對住戶居住年限的要求;規定穩定收入中對收入數額的要求;以及對人們的學歷、技術、投資資金、納稅金額等其他方面的要求。設置門檻的目的主要是保護城市,在人口自由流動和城市自我規劃自我管理的矛盾中起到一個平衡器的作用,讓城市自己表達意愿,讓能在城市生存下去的人們生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轉移過程中降低了人口流動的風險。那么如何設置合理的門檻是我們戶籍制度改革的關鍵。

三是戶籍制度改革辦理的責任單位與程序設置問題。戶籍制度改革是項程序復雜的工作,所以戶籍制度辦理的責任單位的落實與程序的設置關系到戶籍制度改革的成敗與否。

四是城市人口增長過快問題。戶口遷移的限制減少,城市人口機械增長速度可能加快,隨之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優撫安置、教育以及基礎設施等造成壓力。一方面是城市公共資源較難承載過多口人口;另一方面,新進城的人仍有很多相關利益享受不到。

五、兄弟省市值得學習借鑒的成功模式

一是河南新一輪戶籍改革的內容包括:直系親屬投靠不受年齡、婚齡限制;規劃區范圍內人均土地不足三分的“城中村”農民,成建

制地轉為城市居民;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人才可自愿選擇就業居住地,先落戶再就業。

二是嘉興市的“農業戶口”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嘉興市建立按居住地登記戶口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城鄉統一的戶口遷移制度和按居住地劃分的人口統計制度,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分類管理模式,全市城鄉居民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三是山西省萬榮縣制定了《流動人口管理改革辦法》,對轄區所有暫住人口實行常住化管理,廢止《暫住證》,全部發放與當地居民相同的戶口本。

六、戶籍制度改革的幾點建議

第一,在戶籍制度改革的初期,實行公民在現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形成由戶口登記、遷移為基礎,居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兩種證件和常住、暫住兩種戶口組成的管理制度,在工作中逐步形成一套適應發展要求的戶籍管理制度。

第二,逐步放寬戶口遷移的限制。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調整城市戶口遷移政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和社會的綜合承受能力來確定戶口遷移條件。

第三,合理設置準入門檻。在設置準入門檻時考慮外來人口的就業年限、社保繳費年限、住房情況、收入情況以及學歷、技術、投資資金、納稅金額等方面的要求,同時對新生嬰兒、孤兒收養、夫妻和子女投靠等相關人口的入戶設置具體條件。

第四,完善與戶籍制度配套的管理和服務制度,提高城鎮管理水平。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后,在初期階段,外來落戶人員會呈現一次階梯式的增長,迅速增加的戶籍人口規模,對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就業、教育和退伍安置等政策的落實都將帶來現實挑戰。如在計生管理方面,由于外來落戶人員的基礎資料難以全面掌握,過去行政性管理方式又難以奏效,管理的手段、方式都亟待改革。這就要求我們在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的同時必需完善相關的配套制度,避免重建輕管、資源配置不合理、社會事業滯后等問題。

戶政自查報告篇二

13秋

“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

甘肅電大行政管理(本科)專業

社會調查

社會調查標題:

關于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問題的調查報告

分校工作站 渭源電大

班 級 13秋行政管理本科

姓 名 李鵬峰 學 號 ***67 是否申請學位 否

指導教師 曹化清

甘肅廣播電視大學學生社會實踐考核表 1 調查提綱

調查目的:了解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的問題。

調查對象:北寨派出所的居民

調查內容:

1.北寨派出所的基本情況。2.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問題的來由。2 3.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問題介紹。4.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問題的不良影響。5.對于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及建議。6.本次調查的

心得體會

調查方式:查閱資料、走訪居民

調查時間:2015年4月5日-----2015年5月15日

調查過程記錄

第一階段:查閱、搜集相關的信息材料

第二階段:整理調查資料,進行分析,完成報告

關于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的問題的調查報告 為了更好的了解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問題,探究戶籍改革的開發價值,特對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問題開展了本次全面細致的考察。現將本次調查做如下匯 3 報。

北寨派出所概況

北寨派出所包括北寨鎮與秦祁鄉兩個鄉鎮,共計29000多人.分為:

北寨鎮位于渭源縣北部,東接大安鄉和隴西德興鄉,北與秦祁鄉接壤,西連新寨鎮,南與路園鎮毗鄰,南北長17公里,東西寬15公里,總面積174.28平方公里,耕地面積59590畝,平均海拔2070米,2001年3 月撤鄉建立北寨鎮,鎮政府轄13個村民委員會,89個村民小組,全鎮共計人口18000多人,其中農業戶口16000人,非農戶口2000人,流動及暫住人口約500人。

秦祁鄉地處甘肅省渭源縣北部,西北與臨洮和定西兩縣接壤,距渭源縣城40公里,距定臨公路19.8公里,定渭公路15公里。境內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山多溝深,東西長18公里,南北寬17公里,地域面積115.95平方公里,最高海拔(崗家岔山頂)2585米,年平均氣溫5℃,年降水量420毫米,降水量分布不均勻,主要集中在秋季,土壤瘠薄,植被稀少,林木面積僅為14228畝,水土流失嚴重,水質咸苦,境內有秦祁河穿過,秦祁鄉以此河而得名。全鄉有11個行政村,64個村民小組,總人口10586人,其中農業戶口9000多人,非農戶口1000多人,流動人口及暫住人口多為項目工程人員不到500人。

北寨派出所戶籍管理存在問題的由來

(一)戶籍資料的校正時間跨度大。當前戶口資料的變動主要是公安基層派出所日常辦理變更手續和年終村居社區干部到所內核對。核查時間跨度較大,不易保證資料鮮活。公民戶口中途發生變動后未能主動及時到所轄派出所申報變更,從而導致錯誤戶籍資料的產生,這樣可能形成連鎖反應,造成系列錯誤。

(二)公民自主申報意識較差。目前,戶口管理機關辦理公民戶籍變更主要采取的是公民持有效材料到戶口管理機關申報,經審核無誤后方可接辦。但目前公民普遍缺乏自主申報真實完整戶口資料的意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戶口“無所謂”意識。多數公民認為沒有必要辦理遷移手續,主要表現在工作調動、升學就業、投資經商人群。還有部分人覺得辦理遷移手續需要材料多、程序復雜。此外一些新生嬰兒的父母認為暫時不入戶利大于弊,并不影響以后子女入學等。二是有戶“保利”意識。農村享有如退耕還林、糧食直補、家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城市有最低生活保 4 障等政策,部分公民發生戶口變更后舍不得眼前利益而不申報變更。三是無戶“無據”意識。部分新生嬰兒父母為逃避計劃生育政策而刻意隱瞞不申報,認為不上戶就無據可拿,管不了。

(三)戶籍整頓不到位。自1998公安派出所接管戶籍后經2005年、2012年兩次升級公安戶籍管理系統整頓戶口,但由于當時接管戶口資料全部要錄入微機并且時間緊,工作量大,只能聘請一些懂電腦的鄉鎮干部或社會人士等非戶籍管理專業人員進行微機錄入,由于這些人對戶口資料不熟,軟件操作不準,加上戶籍民警在進行審核時不仔細,導致部分戶籍資料出現差錯。近幾年,盡管進行了多次戶口整頓,但因一些基層民警和鄉村干部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扎實,入戶核對不到位,甚至有些村干憑主觀臆想,在家閉門造車,敷衍塞責,隨意更改材料。對未完善的戶口資料未作認真處理,特別是因外出暫時未能核對的戶口資料未再次核對。

(四)人力、財力不足。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農村每萬人要配備戶籍民警3.8個。按此計算我派出所應有戶籍民警12個左右。目前,我派出所戶籍民警2個,正式一人,鄉鎮借調干部一名。按現有戶籍人口2.9萬人計算,平均每個戶籍民警要負責1.4萬人的戶籍資料管理。據調查,管理人口最少的戶籍民警要負責1萬人以上,最多的達到2.9萬人以上。同時,由于我派出所財力有限,戶籍管理的經費投入不足。據正式戶籍民警反映他有時核實一個戶籍變更資料需要跑好幾趟,其費用少則上幾十元,多則上百元,但是目前一個派出所一年的工作經費才八千元,根本無力承擔如此沉重的經濟負擔。

(五)部門配合程度差。戶籍資料是一個公民出生到死亡長期使用的基本信息唯一標識。在社會公共活動中很多時候都要使用戶口資料,特別是一些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經常需要核實戶口信息,比如計劃生育、社會保險、勞動就業、民政等,但是有少數職能部門在辦理公務過程中都沒有嚴格地要求公民提供真實準確的近期戶籍資料。

戶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人戶分離現象較為普遍。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人口流動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大量轉移,人口大量流入經濟發達區,從而日漸形成了大量的人戶分離,其主要表現為人在戶不在、戶在人不在、有人無戶(黑戶)、有戶無人(空戶)。戶籍主管理部門也無力及時地掌握人口的變動,形成了一道管理難題。據測算,全所人戶分離人口約占全所總人口的15%左右,其中因工作調動、務工經商、上學就業、移民搬遷、婚姻變動而形成的人戶分離人口占人戶分離總人口數的80%以上。5篇二:戶籍證明式樣和戶口遷移證式樣

《大中專畢業生學生戶籍證明》式樣

《戶口遷移證》式樣

大連市大中專畢業生工作介紹信》式樣 篇三:戶籍

戶籍業務

一、戶口遷移

(一)大中專畢業生落戶

1、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

(1)戶口遷移證

(2)大中專畢業生辦理戶口關系介紹信或人才代理手續(代理的不需單位接受信)

(3)單位接收信

程序:持以上資料由縣公安局戶政股審核蓋章后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2、未分配畢業生落戶要求回原籍的(1)畢業證及復印件

(2)父母單位或村(居)委會證明

(3)戶口遷移證

(4)原籍派出所遷出注銷證明

程序:持以上資料由縣公安局戶政股審核蓋章后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二)投靠

1、婚遷

(1)書面申請

(2)結婚證

(3)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

(4)有隨遷人員的,提交隨遷人員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2、18周歲以下子女投靠父母(在校就讀子女年齡可放寬到未達法定婚齡)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遷入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3)親屬關系證明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3、父母投靠子女(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1)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遷入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3)親屬關系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身邊無子女證明)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4、離婚回原籍

(1)書面申請(2)申請人及遷入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3)離婚證或判決書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三)工作調動

(1)調令或干部介紹信

(2)單位介紹信

(3)戶籍有關證明(省內人員戶口簿或身份證)

(4)結婚證、出生證(有隨遷人員的需出具)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四)復轉、退伍

(1)安置辦落戶介紹信

(2)單位或村(居)委會介紹信

(3)戶口注銷證明或軍人身份證編號登記表(異地落戶)

程序:持以上資料由縣公安局戶政股審核蓋章后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二、變更更正

1、姓名變更、更正

(1)經審批過的變更審批表;

(2)本人或父母申請;

(3)單位證明或學校證明;

(4)變更人員變更前的戶口頁、常住人口登記表;

(5)變更姓氏需公證。

(6)姓名變更調查表

程序:持以上資料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填寫《變更更正審批表》,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審批,縣公安局局戶政股審批同意后憑審批手續到派出所辦理變更。《變更更正審批表》一式兩份,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各留存一份。

2、更正出生日期

(1)公安派出所填寫《出生日期更正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

(2)個人書面申請(十六周歲以下公民可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3)原始戶籍材料(常住人口登記表、身份證底卡、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不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居(村)委會證明或所在單位(學校)出具的證明;

(5)社區民警調查報告;

(6)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差錯情況說明;

(7)能夠證實其真實出生日期的其他材料。

派出所受理公民出生日期更正申請,填寫《出生日期更正登記審批表》,相關資料齊全后蓋章同意報縣公安局審批,縣公安局審批同意后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審批同意后憑審批手續由派出所進行更正。《出生日期更正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公安派出所留檔一份,縣(區)級公安機關和市級公安機關分別留存一份備查。

3、民族變更

(1個人書面申請(十六周歲以下公民可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2)原始戶籍材料(常住人口登記表、身份證底卡、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不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市級以上民族事務委員會準予變更的證明;

(4)社區民警調查報告;

(5)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變更民族成份的情況說明;

(6)能夠說明其民族成份變更情況的其他材料。

派出所受理公民民族變更更正申請,填寫《民族成份變更登記審批表》,相關資料齊全后蓋章同意報縣公安局審批,縣公安局審批同意后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審批同意后憑審批手續由派出所進行更正。

《民族成份變更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公安派出所留檔一份,縣(區)級公安機關和市級公安機關分別留存一份備查。

三、出生申報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雙方結婚證

(3)申請人戶口簿

(4)再婚的《結婚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雙方的《離婚協議書》、《離婚證》 程序:三周歲以下的由派出所直接辦理。三周歲以上十四周歲以下的由派出所受理,填寫《補報往年出生戶口申報審核表》派出所蓋章同意后報縣公安局審批,縣公安局審批同意后憑審批材料由派出所辦理落戶。十四周歲以上的需經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審批。

四、注銷(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1、公民應征入伍的,由本人或者親屬持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1)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或軍人身份證件、證明

(2)居民戶口簿。

(3)未按規定申報注銷戶口的,由公安派出所憑人民武裝部門出具的應征入伍人員花名冊和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存根復印件,依照法定程序直接注銷戶口并收回其居民戶口簿。

2、公民經批準前往香港、澳門地區定居的,憑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1)《批準赴港澳地區定居注銷戶口通知單》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收回)。

3、公民經批準前往臺灣地區定居的,憑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1)《批準赴臺灣地區定居注銷戶口通知單》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收回)。

4、公民出國定居或加入外國籍的,憑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1)本人憑書面申請

(2)出國定居證明或加入外國籍的相關證件(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書)

(3)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收回)。

5、公民事實死亡的,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者社區居(村)委會,憑以下手續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1)死亡公民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在醫院死亡的,應當提供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

(3)在家中死亡的,應當提供當地區、鄉一級衛生保健部門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4)丟失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應當提供醫院證明書存根復印件(加蓋醫院檔案管理專用章);

(5)無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應當提供由配偶或直系親屬簽字的書面聲明、所在單位或社區居(村)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材料及轄區民警的調查報告;

(6)死亡公民已經火化的,可提供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材料;

(7)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的,須憑公安、司法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8)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須由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決書。

(9)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收回)。

五、遷出(遷出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1、大、中專院校新生憑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遷出手續:

(1)本人申請

(2)錄取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3)居民戶口簿。

2、高校畢業生入學時未遷戶口,且遷入地公安機關沒有核發《戶口準遷證》的,遷出地公安機關可憑以下手續辦理戶口遷出:

(1)本人申請

(2)居民戶口簿;

(3)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等憑證材料;

(4)對不能在遷入地落戶的,可憑上述手續和戶口遷移證恢復戶口。

3、因夫妻投靠、父母子女投靠、工作調動等由遷入地公安機關核發《戶口準遷證》的,可憑以下手續辦理戶口遷出:

(1)準予遷入證明;

(2)居民戶口簿。

六、戶內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需要分戶的,具備以下情形之一,可辦理分戶手續,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1)分戶書面申請;

(2)房證、契證;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的憑離婚證或判決書。

七、其他登記

1、對公民戶口遺失、漏登的:

(1)申請人填寫《戶口補錄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粘貼近期免冠照片(白底二寸);篇四:個人工作調研報告

個人工作調研報告

時間:2011-10-07 09:09來源:未知 作者:過水青春 點擊: 22次

如果參加的是調研工作,在工作一段時間后如何作個人工作報告

呢?以下的個人工作調研報告的范文,可作參考。近年來,各基層分局所在縣局領導的關心下、各相關科室大力配合與基層分局(所)的支持下,各項工作任務都能按期完成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時城鄉個人建房實施管理實際工作中仍然面臨著不少困難與挑戰:

一、建房審批方面

1、受理建房審批資料審查問題。

隨著農村建設發展,集體所有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安置和農民利用宅基地建房的數量增加,各分局所受理農民建房申請報批的項目數量也相對增加,就從目前來看大部分宅基地建房未必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基本上都是由村委會直接出具宅基地證明,甚至還有些村干部礙于人情面子或做老好人而提供宅基地的證明,如有村民代表大會意見的也是為了應付土地部門能方便辦理土地審批手續而做,往往這些土地來源證明并不完全符合程序要求,分局所因考慮農村的實際情況只要村委會出具的土地來源證明和基本符合建房報批要求并受理審批發證,待建房戶向國土部門申報土地審批手續時,土地部門以安置對象不符或不符“一戶一宅”制政策為由退件,要求規劃部門注銷證照重新按符合土地政策審查條件后予以辦理,出現了頻繁注銷規劃許可手續給我們造成了非常被動的局面,不知情的人都誤以為我們規劃部門審批太隨意了,從事實來看,我們對集體所有制土地如何加強規劃審批管理尚還缺乏深入研究。

為杜絕今后類似的情況發生提出了如下處理建議:

①、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向分局(所)申請報批應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宅基地安置對象名單; ②、提供宅基地安置名單現場公布照片、個人建房申請報告后,由村委會審查蓋章; ③、加強部門之間協調合作,報鎮(鄉)政府審查后所出具的建房工作聯系單,應有土地部門對該宅基地建房戶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審查條件給出預審意見和是否屬于土地利用的建設用地;

④、具備以上條件后按照規定程序和規劃要求分局(所)予以受理報批規劃手續。

2、建設項目批前公示與批后公布制度落實的問題。

自2004年7月《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局為推進城鄉規劃的公開化,積極推行“陽光規劃”,落實規劃建設項目的批前批后公示公布制度。要求每個項目在作出行政許可前將項目的所處位置、建筑設計方案及經濟技術指標都要在規劃建設局門戶網站、基地現場等處進行公示,旨在擴大建設項目報建的透明度,兼顧公共利益,既廣泛征求了市民意見,提高了規劃審批的透明度,也使社會監督提前介入,處理項目鄰里關系,減少規劃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出現的種種矛盾。

近年來,各分局(所)能堅持把涉及個人建房審批、危房修理、災后重建等項目作為建設項目公示的重點來抓,告知利害關系人并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尤其是老房拆建與危房修理這些項目,都能嚴格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批前公示。建房戶雖能自覺配合我局要求組織公示,但也發現部分建設單位公示不規范、不及時,甚至為避免因相鄰關系不和睦可能對項目公示期間的建房內容提出異議或信訪投訴,在分局(所)工作人員現場張貼公告離開后自行撕下公示單資料。

目前,各分局(所)在批前公示程序都能做到,但公示的形式與內容尚有欠缺,如:在形式上基地現場有公示而網站上無公示;在公示內容方面網站上雖有公示僅有文字而沒有圖件等資料,目前除昆陽、鰲江分局在批前公示方面做的較到位外,其他分局(所)還尚未做到位。另外,許可決定批后公布制度方面僅有蕭江所有開展,其他分局(所)基本上未實施這項批后公布制度。

處理建議:

行政許可公示公布是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在做出行政許可行為所必須履行的法定程序,為了規范許可公示公布制度,2010年10月1日《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實施后,明確要求建設項目做出行政許可前在基地現場和政府網站上進行10日公示,做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15日內在基地現場和政府網站上進行公布。

結合平陽縣城鄉個人建房工作實際,為更好的執行《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要求各基層分局(所)按以下幾點要求做好公示和公布工作: ①、在鎮規劃區范圍內項目實施建設用地與工程規劃許可前都要進行公示,項目許可后進行公布。

②、在村莊規劃區內項目實施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前應進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

③、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后要及時通知建房戶或采取短信告知方式履行送達程序。④、批前批后現場與規劃建設局網站公告文字與圖件要相結合(圖文并茂),對能上網公示的內容一律都要在局域網上公示。

⑤、要建立臺賬,項目批前公示與批后公布制度列入年度考核并將其內容納入審批檔案中。

⑥、建議對成片開發建設地塊批后建設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工地設立規劃公示牌,否則不予放樣,待規劃竣工驗收核實合格后方可撤出,具體做法參照溫州市規劃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規劃許可證公示牌制度工作的通知》(溫市規〔2004〕107號)文件執行。

3、規劃行政許可證件注銷程序問題。

注銷行政許可,是指基于特定事實的出現,而由行政機關依據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公告行政許可失去效力。

目前,各分局(所)上報要求注銷規劃許可比較突出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①、變更注銷:獨門-獨戶改建為公寓式聯建住宅而提出申請變更注銷的;

②、違反按期交款原則收回建房指標:村民集資聯建安置房因其中建房戶未能按期交納建房款項,違反按期交納“安置房”建設交款原則,經村兩委及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和本人自愿放棄繼續建設收回安置指標并重新安置他人建房且要求注銷申請的;

③、不符土地政策:村委會出具宅基地建房證明辦理規劃手續但不符合土地部門辦理安置對象或不符宅基地“一戶一宅”制政策為由申請注銷的;

④、出讓地基后私自轉讓:當地鎮(鄉)政府出讓地基業主私自轉讓后辦理規劃許可證(規劃部門審查土地來源或出讓協議不嚴出現工作失誤而造成的),申報土地手續發現規劃許可戶名與原出讓協議或土地來源對象不符而申請要求注銷的;

⑤、繼承變更注銷:因原建房戶已故導致無法辦理后續房產手續,經各有繼承權資格人之間形成協議并按法定程序公證或律師見證后,由繼承人提出申請變更注銷的;

⑥、不可抗力無法實施:因政府安置對象有誤或歷史原因造成無法實施的事項而申請注銷的。

⑦、訴訟裁決注銷:經過法院判決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吊銷以及應財產債務糾紛裁判證照轉移而實施注銷的;

⑧、規劃許可證與建房申請表格中建設單位名稱或建房戶名“音同字不

同”、地址而需要調整更正的(此項不需要注銷證照,只需核對更正,蓋校對章)。從以上種種情況來看,既存在著基層分局(所)在以前工作中對報批資料審查不嚴,也有鎮(鄉)政府部門工作中的失誤以及歷史原因、不可抗力或公民喪失權利與行為能力等等所造成。

為了規范規劃行政許可注銷程序,完善基層分局(所)“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注銷許可提出幾點建議:

①、申請注銷必須由建房戶(即被行政許可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報告中應說明注銷理由與事實,分局(所)要認真審查原土地出讓協議或土地來源證明的對象;

②、分局(所)在請示上報縣局要求注銷行政許可材料中,要詳細說明情況、事實原因和分局是否同意給予注銷的分析意見;

③、縣局作出批復后,分局(所)要認真履行注銷行政許可決定告知制度,出具《平陽縣規劃建設局分局所行政許可注銷告知書》并送達當事人簽收后副本歸檔。

④、重新申請辦理規劃許可必須符合原土地出讓協議或政府安排地基認可對象,原轉讓人與受讓人的財產處理關系由他們自行協商處理解決。

⑤、規劃許可證與建房申請表格需要更正姓名(音同字不同)或建房地址不符以及當地鎮(鄉)政府部門重新進行調整安排需要更改的,由建房戶本人提出申請,經村(居)委會審查核實與公安部門提供的戶籍證明,道路名稱更改的須有當地鎮(鄉)政府地名辦意見,分局(所)對所提供的材料要詳細分析、說明情況,上報縣局校對更正。

4、危房修理與災后重建審批情況及表格設計規范化問題。 近幾年,因規劃編制滯后和城鄉建設發展步伐較慢,特別是幾個大的鄉鎮建成區房屋密集、規劃控制較嚴和老城區改造緩慢,幾十年前的老房、危房眾多,群眾要求危房拆擴建和翻建(即原拆原建)呼聲較高,象這些危房被房管部門鑒定為d級危房(屬于整體拆除的房屋)較多,周邊環境和防災能力差、通道較窄、房屋之間間距小。截止目前為止危房修理或翻建還沒有一系列完整的政策執行依據,基本上還是由當地鎮(鄉)政府與分局(所)自行把關,基層分局(所)在無據可依的情況下考慮到危房建筑直接關系到人身安全等問題,也只能對危房翻建以原狀修建形式來嚴格控制審批,若按標準審批,根本無法滿足現行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對間距較小或涉及到相鄰建筑質量安全等方面問題的都要求房主提供相鄰意見和協議,嚴格現場踏勘和批前公示。也有因相鄰關系不和睦無法提供相鄰意見而自行違章翻建、擅自抬高、施工期間影響相鄰房屋質量安全等引發的鄰里糾紛,信訪投訴舉報電話接連不斷,類似城區范圍內利用危房修理、翻建擅自超高、超面積的情況普遍存在,給基層分局(所)監管工作帶來很大的壓力。

對災后重建項目的受災前房子是否合法還是違法無法認定,建房戶提供的資料不詳僅憑受災證明(如發生火災消防部門的證明)與當地村委會或居委會意見以及民政部門的意見就直接向當地分局(所)申報重建,這樣往往會使一些違法違章建房戶通過受災重建默示它“合法化”鉆了空子,而《城鄉個人災后重建申請表》制作時也沒將當地鎮政府的意見納入到表格中,對今后政府部門在拆遷房屋確權認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責任都會推給規劃部門。另外,房管部門對危房修理申請表格在適用時不適合d危房原拆原建的類型提出了建議,房屋經鑒定為d級危房,依法應當原拆原建,但規劃建設部門出具的是房屋修理的審批表,不是房屋拆建審批表,房管部門由于缺少規劃建設部門的房屋拆建審批意見,無法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或變更登記,要求縣局予以協調更改表格。

處理建議: 危房修建部分

①、危房拆建、翻建應遵循符合規劃原則,依法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不得擅自進行危房拆建和翻建。

②、對目前尚不具備成片開發或統一改造條件的急需拆建的單棟、單間危房一律原拆原建,已列入政府統一拆遷范圍一律不予批準原房翻建,政府另有意見除外。

③、危房翻建可按“三原”原則(即原位置、原規模、原高度)批準,如不屬于d危房,且已列入近期建設范圍,原則上不應再同意其改建。

④、危房翻建申報應提供房屋質量鑒定為d級鑒定報告、城鄉個人危房修理申請表、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土地證和房產證復印件、建房報批聯系單及危房現狀照片。

⑤、批前應做好現場踏勘和現狀位置、基底面積、建筑面積、層數、高度等資料收集,資料審核受理前須提供相鄰意見和鎮(鄉)人民政府出具書面意見(含政府部門在實施老城改造需對今后房屋執行征收安置工作,針對現有房屋現狀面積、結構情況所作賠償標準的評估報告和雙方簽訂的協議),嚴格執行批前公示。

⑥、建議由縣局結合公建與私建危房修理、翻建項目統一制定管理辦法,如:屬于d級危房的原則同意原拆原建,除d級以外的危房統一給予原狀整改修理。

災后重建部分

⑦、針對受災災民申請房屋重建的各分局(所)要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由當地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防災部門調查結論和縣民政部門確認意見。⑧、項目批前要現場踏勘、現場拍照,提供土地證、房屋產權所有證,審核資料時如需提供其它相關資料(如:相鄰意見、原位置、基底面積、建筑面積、篇五:派出所社區警務調研報告

xxx社區警務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xx鎮自2008年來統籌規劃了13個社區,社區警務室成為社區服務的極其重要的一部分。2008年以前,農村地區的管理相當混亂,治安、刑事案件多發,流動人口管理不到位,我公安機關偵破案件難度較大,群眾矛盾糾紛積累較多且不能得到有效解決,農民群眾辦事難,很難得到有效服務等等,這些都不利于社會主義和諧新農村的建設。

二、社區警務開展情況

警務室成立以來,社區和農村警務室民警通過入戶走訪、組織轄區巡邏防范等日常工作共提供社區穩定信息800余條,化解集體上訪等重大不穩定因素苗頭30余起,提供破案信息71條,偵破刑事案件15起,抓獲逃犯查處治安案件100余起。2010年年初,臨近農歷春節,通過社區監控我單位抓獲非法買賣鞭炮等危險物質的兩名嫌疑人并及時移交xx派出所搗毀了一個制售鞭炮的窩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2011年07月xx村發生一起打架事件,當事雙方被傳喚至派出所后互不承認毆打事實,當我們的民警將來自社區監控的視頻擺在嫌疑人面前時,違法嫌疑人馬某、王某雙雙低頭承認毆打事實;2012年01月我派出所通過社區警務室暫住人口管理登記協助xx市公安局查貨盜竊通信電 纜的犯罪嫌疑人王xx男,彝族人,)等等。我們以xxx派出所為基礎,通過社區警務室這個平臺,有效整合村莊和企業等內部治保組織、治安積極分子、信息員等可以利用的各種資源,建立一個“防管控”一體的治安體系,有效的對社會治安面有效防控。從實際發案量看,2008年至今,我轄區刑事、治安發案同比建立社區警務室之前下降70%,印證了我們的社區和農村警務工作正在不斷發揮作用,并且將在維護穩定、壓減發案上發揮出越來越明顯的作用,極大提升群眾治安滿意度和幸福感。

社區警務室建立以來,推行的另一大項業務就是加強對群眾服務,通過社區民警入戶走訪及時了解群眾所需所想,通過鄉間地頭同群眾懇談,解答群眾疑惑,傾聽群眾建議意見,提高服務意識,對不方便辦理業務的群眾我們登門服務,切實將派出所各項業務帶入群眾當中,同時增進了警民之間感情。社區民警定時在社區警務室值班,接待群眾來訪,承辦各項基本業務大大方便人民群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夯實基礎,推進農村警務工作新進展。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廣大農村群眾對治安安全的需求不斷增強,黨和政府更加重視農村地區治安防范工作,這是我們做好農村社區警務工作的有利條件。公安部大力開展基層基礎工作,是農村警務工作得以全面開展的良好契機。當前農村警

務工作應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需要,把服務群眾作為社區警務建設的宗旨,通過農村社區警務工作的開展,將服務延伸到社區,拓展服務的范圍,樹立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同時,做好農村派出所隊伍建設、警務運行機制改革、后勤保障工作。首先,要把“警力下沉”工作落實到位,鼓勵和號召廣大民警下基層,加強基層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使民警轉變觀念,擺正位臵,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思想。通過大練兵等形式切實提高民警的警務技能和執法水平,促進基層民警隊伍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要把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作為工作的重點來抓,只有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農村社區警務所需的辦公用房、警務保障才能得到根本解決,使農村警務辦公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確保“沉下去”的民警能“呆得住”,落實各項考核管理制度,以群眾滿意度和轄區治安情況作為衡量社區民警工作是否到位的硬指標,督促“呆得住”的民警將各自責任區的工作“做得好”。

(二)結合實際,推行農村治安防控新模式。新農村的發展帶來了許多新現象、新問題,如大量外來人員涌入農村地區,給當地治安環境帶來新的變化。新的治安環境要求農村社區警務工作采取新的防控模式,一是變“線形警務”為“片形警務”,傳統的農村派出所主要分內勤線和外勤線,內勤線主要負責戶籍和內務,外勤線負責案件查處,這種分工難以 使警務工作真正深入群眾中去,如實行“片形警務”使廣大民警下社區,在社區設立治安防控第一道防線,取得更佳的效果。二是變“被動防守”為“主動防控”。通過建立情報信息網、巡防網等防控網絡,加強對各類違法犯罪信息的收集和掌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同時提高及時反應的速度,在發生警情時,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第三是變“專長民警”為“全能民警”,在農村地區工作的民警不但要會做群眾工作,更要懂得各類法律知識、國家政策,熟練掌握各類公安業務,要會分析治安形勢,合理布臵防控力量,有的放矢地開展防范工作。

(三)積極探索,挖掘農村治安防控新力量。隨著新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各類社會治安問題層出不窮,傳統的治安防范顯得難以應付。對此,公安機關應發展更多的治安防控力量,以保證農村地區的治安環境的穩定。一方面要挖掘人的力量,也就是通過整合社會資源、合理分配防控隊伍,達到最佳防控效果。目前農村地區有很多基層治保組織和人員,如村綜治站、夜巡隊、義務巡邏隊等治安輔助力量,但這些組織和人員的工作缺少一根主線:規范統一的農村警務工作的運行機制,這導致了基層治保組織的工作處于一種無序狀態,要解決這一難題,就要求公安機關在基層設立警務室,對治安組織的日常防范工作進行指導,并開展警務咨詢、法制宣傳、受理群眾報警求助等工作,切實做到警務前移。另

一方面,要充分發掘科技潛力,如監控系統的投入應用和自動報警器的推廣使用。目前有條件的農村派出所已經建立了社會治安監控系統,并在重點企業、重點單位安裝自動報警器,將技防和人防結合起來。實踐證明,技防和人防相結合能有效提高農村派出所的戰斗力。

(四)依靠群眾,走出農村社區警務新天地。新農村的建設最終目標是將農村建設成一個和諧社會,這離不開群眾的參與。同樣,社會治安環境的穩定和維持也離不開廣大群眾,“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群眾是農村治安工作的中堅和主要力量。要改變以往單純依靠公安機關在農村地區開展警務工作的工作模式,走“全民參與,共保平安”的新路子。因此,農村社區警務應積極探索適合當地的警務工作模式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義務巡邏、鄰里守望、打更護夜等不拘一格的工作模式,使派出所的整體防控能力在群眾的廣泛參與下得到提升。

戶政自查報告篇三

戶口變更調查報告

年村 村的 申請變更 的年齡(姓名或民族)由 變更為。經調查該村村民

調查人(簽字):

淮陽縣公安局 派出所

(加蓋單位戶口專用章)篇二:戶口調查報告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社會調查報告

問卷調查——“大學生戶口何去何從” 你,知道嗎?

活動背景介紹:

大學生怎樣進行戶口遷移已經成為我們大學畢業后不可避免的棘手問題,針對這個現象,于是我們團隊以長沙理工大學為主,對不同年級不同專業進行社會實踐調查,同時進行整理,對我們得到的各類信息進行歸納

總結

。運用我們所知道的知識對我們的課題分析并得出結論。本課題小組將根據近幾天我們做的調查走訪和到學校戶口管理中心進行的詢問,制定出大學生戶口遷移中所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方法,讓每一位學生都確實了解大學生戶口遷移是什么、怎么辦。盡管我們的結果并不是那么的完美,但是是我們自己一點點做出來的,有一定的真實性、可靠性。

1、本課題的分工情況:

組長:張慧(組織及協調工作)

小組成員: 劉阿青(實地調查、收集材料、統計數據)

王鵬飛(實地調查、收集材料、總結材料)

孫曉磊(實地調查、收集材料、總結材料)

鐘艷萍(實地調查、收集材料、統計數據)

劉名文(實地調查、收集材料、總結材料)

趙 怡(實地調查、收集材料、總結材料)

劉軍霞(實地調查、收集材料、統計數據)

李凌云(實地調查、收集材料、總結材料)

2、社會調查內容及地點:

主要調查長沙理工大學學生的戶口遷移情況,以大

一、大

二、大三為主,因此我們將地點設在行健2棟、至誠4棟、宏毅2棟、行健4棟、甘怡園前、丁香園前。

(1)在行健2棟、在宏毅2棟,我們調查了法學系、新聞、漢語言的戶口遷移情況和對此的看法。

(2)在行建4棟,著重對大三的戶口遷移情況進行了研究。

(3)在至誠4棟,小組成員對大一學生提出的戶口遷移問 題進行解答。

(4)在甘怡園前、丁香園前發放戶口遷移宣傳單。

3、社會實踐日程安排:

社會調查時間為10月1日——10月25日為主。

(1)資料收集階段:10月1日——10月8日(2)分發傳單和下寢室宣傳:10月9日——10月18日

(3)撰寫調查報告階段:10月19日——10月23日

(4)校對和總結階段:10月24日——10月25日

4、社會調查方式:

通過各種渠道進行調查,包括進入大

一、大

二、大三的寢室進行實踐調查,在食堂門前發放宣傳單,向相關的部門和專家進行訪談。

5、收集資料(一些必備知識):

(一)畢業后戶口必須遷走嗎?

必須遷走,留在學校不可能,而且以后給自己帶來很多后患,如購房、結婚登記、生育證明等都要戶籍所在地出示證明,而學校是無法為已畢業的學生出證明的,學生屆時將陷入困境。

(二)改派和延期畢業的同學戶口怎么辦?

改派和延期畢業的同學持到手的報到證直接到戶籍科重新辦理新的戶口遷移證。

(三)戶口和報到證是同時辦理的嗎?

報到證是由學校憑就業協議書到省招就中心辦理的,而戶口是由學校戶籍科根據畢業生開具的報到證到學府街派出所統一辦理的。

(四)拿到戶口遷移證可以暫時不落戶嗎?

畢業生拿到遷移證時應當盡早落戶,以免以后發生調動工作或是過了兩年學校辦理的有效期限時,難以辦理。

(五)戶口遷移證遺失怎么辦?

首先到應落戶地址開具“未落戶證明”,到學校戶籍科查詢原戶口遷移證編號,并在當地市級以上報紙登報掛失,再憑“未落戶證明”和報紙,到學府街派出所開具新的戶口遷移證。

(六)戶口一定要落到單位嗎?

可以和報到證地址分開嗎?如單位無掛靠集體戶,畢業生在交協議書時候應在協議書上書面寫下“請求將報到證開到單位,戶口回原籍”,并出具申請書。但是應注意,某些地方人事局不允許只憑戶口遷移證而無報到證落戶的情況,畢業生應事先向當地人事局或派出所做好溝通。

(七)找到了工作,沒有解決戶口,這樣就無法簽訂三方,你有如下選擇: 1.向學校申請將檔案和戶口保留在學校。例如:南開大學對于研究生的檔案和戶口是可以保存至2010年12月30日的,不轉回原籍。在半年期間,如果你找到了天津以外的單位,可以解決戶口問題,仍然可以給你派遣,仍是應屆生身份,仍然可以派遣。2.轉回原籍。你仍然有派遣證,最低轉到你家鄉所在的地級市人事局,檔案學校會給轉回去。注意:這需要你自己畢業時候到就業指導中心去辦理,如果你不去辦理,一走了之,檔案轉回家了,但是你的戶口沒有辦理遷移證,戶口資料仍然在學校所在地派出所,但是你已經不是這里的戶口了,你又沒有派遣證可以回家鄉落戶,就沒有戶口了。篇三: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情況調查報告

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情況調查報告

中國戶籍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其公民實施的以戶為單位的戶籍人口管理政策,是有中國特色的管理現象。它表明了居民在本地生活的合法性,中國人口管理方針的制定與實施都基于此項制度。這種做法在建國初期曾起到積極作用,而戶籍管理制度經過多年的實踐也發現它存在著許多缺陷,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所以國家進行了戶籍制度的改革。在現的條件下進行的戶籍制度改革,就改革的成果,民眾的滿意度以及改革的實施情況如何?因此,我們小組成員通過網絡的方式了解了中國戶籍制度的改革歷程并采取問卷的形式對重慶戶籍改革存在的問題、面向的對象以及所產生的影響做了相應的調研,對戶籍改革對重慶人民生活的影響,市民對重慶戶籍改革持有的態度,以及中國戶籍制度改革所存在的的利弊進行了分析和討論。

一、中國戶籍制度改革過程中的大事件:

1958年,中國頒布了第一部戶籍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確立了一套嚴格的戶口管理制度。中國按照戶口身份來執行科教、衛生、醫療、就業等一系列政策。這一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的戶籍制度帶有明顯的“城鄉二元分割”特征,由此產生了與戶籍相關的“居住”和“暫住”等概念,事實上造成城鄉之間、流動人口與本地人口之間在教育、醫療、社保、衛生等諸多方面的不平等。

2009年12月5日至7日召開的200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2010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時明確提出:要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戶籍限制。

2010年5月31日,中國政府網全文公布了《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全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共11個領域。通知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2010年6月6日,新華社播發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該規劃提出“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201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在中央黨校舉行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講話強調,要扎扎實實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建立覆蓋全國人口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立健全實有人口動態管理機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政策。

2011年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聯合專訪,同海內外網友進行在線交流時指出,“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要讓老百姓活得更有尊嚴”,“要給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

2011年4月26日,在我國人口工作進行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胡錦濤在主持學習時發表講話,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把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納入流入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為人口流動遷移創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環境”、“完善社會保障和養老服務體系”、“加大對孤兒監護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動人口家庭、受災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難家庭的扶助力度”。2011年6月8日,中國政府網全文刊載我國首個全國性國土空間開發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規定“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要實施積極的人口遷入政策,加強人口集聚和吸納能力建設,放寬戶口遷移限制,鼓勵外來人口遷入和定居,將在城市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流動人口逐步實現本地化。”;“改革戶籍管理制度,逐步統一城鄉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將公共服務領域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與現行戶口性質相剝離。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鼓勵城市化地區將流動人口納入居住地教育、就業、醫療、社會保障、住房保障等體系,切實保障流動人口與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同等的權益。”

2011年12月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城鄉一體化藍皮書:中國城鄉一體化發展報告(2011)》。藍皮書表示,2003年以來,我國的城鎮化進入高速發展期并具有起步晚、波動大、復蘇慢、推進快等鮮明特點。

二、重慶市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情況

以縮小城鄉差異、加快城市化進程,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提高城市化水平促進城鄉一體發展為目的。重慶市2007年6月被國家批準設立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實驗區。2010年8月,重慶在全市啟動了被稱為中國最大規模的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從2010年8月15日-11月7日,全市已有12.6萬戶、59.5萬農民自愿辦理轉戶成為城鎮居民,這一試驗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關注,海內外媒體稱之為“重慶樣本”、“重慶模式”。同時重慶市制定了以兩個階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

①2010至2011年,重點推進有條件的農民工及新生代登記為城鎮居民,解決戶籍歷史遺留問題,力爭新增城鎮居民300萬人,非農戶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②2012至2020年,通過系統的制度設計,進一步放寬城鎮入戶條件,力爭每年轉移80—90萬人,到2020年新增城鎮居民700萬人,非農戶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區集聚城鎮居民1000萬人,區縣城集聚城鎮居民600萬人,小城鎮集聚城鎮居民300萬人。

根據渝北電大10春季班全體學員調查發現到2010年12月31日,全市共辦理農村居民轉戶1453686人,其中整戶轉移的有 36 萬戶,平均每天轉戶10458人。2010 年摸底的時候,符合條件的人口大概是 338萬,最后到年底能夠轉戶145萬。

從年齡段來看,18 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轉戶218800 人,占15%,18—60歲勞動年齡段人口是轉戶的主體,大概占 51%。60歲以上的老年人員大概有49萬,占33%。2011年1月以來,截至2月27日,全市共辦理農村居民轉戶179088人,平均每天轉戶3088人,全市累計轉戶人數已經達到160多萬人。從“一圈兩翼”分布情況看,轉戶進入“一圈”的大概占56%,渝東北占22%,渝東南占22%,這樣一個結構也符合我們“三個一千萬”人口布局的構想。根據規劃,重慶主城今后將進入“外環時代”,也就是“雙千時代”,將在 1000平方公里規劃區內布局 1000 萬人口,另一部分是31個區、縣城布局1000萬人口,還有農村人口大概有1000萬。按這“三個一千萬”人口和生產的布局,對照控制的區域轉戶結構 56∶22∶22,應該說也是比較吻合的。同時根據我們小組通過網絡,問卷等不同渠道對農民工,學生、工人干部、教師等,文化層次分布不同的人群調查發現大家對這次重慶市的戶籍改革制度基本上都是滿意的。總體來講,戶籍制度改革開局不錯,雖然難度很大,但總體推進順利,整體態勢良好。轉戶人口無論從年齡段、區域分布和產業布局來看,和原來的設想總體是一致的,這是城市化進程中非常好的一次人口的組織和調動。這充分說明這項改革是有群眾基礎的,是符合城市發展要求的。已經轉戶的160萬人,政策還沒有完全配套落實到位,還需要一定的物力和財力支撐,并且今年還要繼續推進農民工轉戶,這些轉戶的群體在各方面待遇和權益沒有全部落實到位。表現在 :

1、是養老保險落實到位。轉戶居民在享受城鎮職工社會保障上不打折扣,堅決到位執行城鎮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標準。目前,已經轉戶的160萬人,很多都沒有自己申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現社保局在主動辦理這個事。社保局根據轉戶居民應該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標準,主動對接用工企業促其按新標準為轉戶農民工繳納保險,通過這樣一個渠道,確保轉戶居民執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標準。

2、是農村的權益要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都可以保留。農機具補助、農資綜合直補、良種補貼、退耕還林補助、公益林管護補助等涉及耕種行為的補貼政策在退出承包地之前繼續享受。農村居民涉及對象的補貼政策中,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不再保留,這是國家的規定,除此以外,其他的都享受。還有就是參軍政策,轉戶之后還是按農村的標準來算,3 年之內不變。

3、是住房問題落實到位。申請居住公租房也是轉戶居民的權利。同時轉戶居民可以按規定享受相應的購房稅費減免政策。政府以各種方式解決住房問題。

4、是教育問題落實到位。戶籍遷入地和居住地一致的,由遷入地教育部門安排入學;戶籍遷入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由居住地教育部門安排學校入學。當學生就近就學容量不足時,當地教育部門采取隨機派校等形式統籌安排學生相對就近就讀。

5、是農村居民轉戶后政府會給轉戶居民在以下政策方面的好處。 轉戶居民退出承包地,可以按照本輪土地承包期內剩余年限和同類土地的平均流轉收益標準得到相應補償。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房的,將獲得3筆補償資金。一是參照同時期區縣(自治縣)征地政策對農村住房及其構附著物給予的一次性補償。二是參照地票價款政策給予的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權補償。三是參照地票價款政策給予的一次性購房補助。在養老方面,可參加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到年齡后可領取每月至少500元養老金。

在住房方面,可申請公租房居住,條件成熟時,還可以登記為購買。同時,鼓勵轉戶居民購買普通商品房,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廉租住房保障。在醫療方面,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享受相應醫療保障。

在教育方面,轉戶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就讀城市學校,享受與現有城鎮學生的同等待遇。

在社會救助方面,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可按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在就業方面,勞動年齡段的轉戶居民可以享受免費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城鎮創業扶持政策,就業困難人員還可以享受“一對一”的就業幫扶,以及公益性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三、調查體會:篇四:戶籍

戶籍業務

一、戶口遷移

(一)大中專畢業生落戶

1、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

(1)戶口遷移證

(2)大中專畢業生辦理戶口關系介紹信或人才代理手續(代理的不需單位接受信)

(3)單位接收信

程序:持以上資料由縣公安局戶政股審核蓋章后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2、未分配畢業生落戶要求回原籍的(1)畢業證及復印件

(2)父母單位或村(居)委會證明

(3)戶口遷移證

(4)原籍派出所遷出注銷證明

程序:持以上資料由縣公安局戶政股審核蓋章后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二)投靠

1、婚遷

(1)書面申請

(2)結婚證

(3)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

(4)有隨遷人員的,提交隨遷人員戶口本和身份證、申請人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系證明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2、18周歲以下子女投靠父母(在校就讀子女年齡可放寬到未達法定婚齡)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遷入人戶口簿和身份證(3)親屬關系證明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3、父母投靠子女(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1)書面申請(2)申請人及遷入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3)親屬關系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身邊無子女證明)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4、離婚回原籍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遷入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3)離婚證或判決書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三)工作調動

(1)調令或干部介紹信

(2)單位介紹信

(3)戶籍有關證明(省內人員戶口簿或身份證)

(4)結婚證、出生證(有隨遷人員的需出具)

程序:縣外遷入的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填寫申請落戶審批表,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辦理準遷證。縣內遷移持以上資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批同意后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所內移居的直接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四)復轉、退伍

(1)安置辦落戶介紹信

(2)單位或村(居)委會介紹信

(3)戶口注銷證明或軍人身份證編號登記表(異地落戶)

程序:持以上資料由縣公安局戶政股審核蓋章后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二、變更更正

1、姓名變更、更正

(1)經審批過的變更審批表;

(2)本人或父母申請;

(3)單位證明或學校證明;

(4)變更人員變更前的戶口頁、常住人口登記表;

(5)變更姓氏需公證。

(6)姓名變更調查表

程序:持以上資料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填寫《變更更正審批表》,派出所審核同意蓋章后到縣公安局戶政股審批,縣公安局局戶政股審批同意后憑審批手續到派出所辦理變更。《變更更正審批表》一式兩份,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各留存一份。

2、更正出生日期

(1)公安派出所填寫《出生日期更正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

(2)個人書面申請(十六周歲以下公民可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3)原始戶籍材料(常住人口登記表、身份證底卡、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不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居(村)委會證明或所在單位(學校)出具的證明;

(5)社區民警調查報告;

(6)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差錯情況說明;(7)能夠證實其真實出生日期的其他材料。

派出所受理公民出生日期更正申請,填寫《出生日期更正登記審批表》,相關資料齊全后蓋章同意報縣公安局審批,縣公安局審批同意后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審批同意后憑審批手續由派出所進行更正。《出生日期更正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公安派出所留檔一份,縣(區)級公安機關和市級公安機關分別留存一份備查。

3、民族變更

(1個人書面申請(十六周歲以下公民可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

(2)原始戶籍材料(常住人口登記表、身份證底卡、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不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市級以上民族事務委員會準予變更的證明;

(4)社區民警調查報告;

(5)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變更民族成份的情況說明;

(6)能夠說明其民族成份變更情況的其他材料。

派出所受理公民民族變更更正申請,填寫《民族成份變更登記審批表》,相關資料齊全后蓋章同意報縣公安局審批,縣公安局審批同意后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審批同意后憑審批手續由派出所進行更正。

《民族成份變更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公安派出所留檔一份,縣(區)級公安機關和市級公安機關分別留存一份備查。

三、出生申報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雙方結婚證

(3)申請人戶口簿

(4)再婚的《結婚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雙方的《離婚協議書》、《離婚證》 程序:三周歲以下的由派出所直接辦理。三周歲以上十四周歲以下的由派出所受理,填寫《補報往年出生戶口申報審核表》派出所蓋章同意后報縣公安局審批,縣公安局審批同意后憑審批材料由派出所辦理落戶。十四周歲以上的需經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審批。

四、注銷(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1、公民應征入伍的,由本人或者親屬持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1)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或軍人身份證件、證明

(2)居民戶口簿。

(3)未按規定申報注銷戶口的,由公安派出所憑人民武裝部門出具的應征入伍人員花名冊和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存根復印件,依照法定程序直接注銷戶口并收回其居民戶口簿。

2、公民經批準前往香港、澳門地區定居的,憑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1)《批準赴港澳地區定居注銷戶口通知單》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收回)。

3、公民經批準前往臺灣地區定居的,憑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1)《批準赴臺灣地區定居注銷戶口通知單》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收回)。

4、公民出國定居或加入外國籍的,憑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1)本人憑書面申請

(2)出國定居證明或加入外國籍的相關證件(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書)

(3)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收回)。

5、公民事實死亡的,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者社區居(村)委會,憑以下手續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1)死亡公民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在醫院死亡的,應當提供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

(3)在家中死亡的,應當提供當地區、鄉一級衛生保健部門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4)丟失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應當提供醫院證明書存根復印件(加蓋醫院檔案管理專用章);

(5)無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應當提供由配偶或直系親屬簽字的書面聲明、所在單位或社區居(村)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材料及轄區民警的調查報告;

(6)死亡公民已經火化的,可提供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材料;

(7)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的,須憑公安、司法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8)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須由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決書。

(9)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收回)。

五、遷出(遷出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1、大、中專院校新生憑以下手續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遷出手續:

(1)本人申請

(2)錄取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3)居民戶口簿。

2、高校畢業生入學時未遷戶口,且遷入地公安機關沒有核發《戶口準遷證》的,遷出地公安機關可憑以下手續辦理戶口遷出:

(1)本人申請

(2)居民戶口簿;

(3)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等憑證材料;

(4)對不能在遷入地落戶的,可憑上述手續和戶口遷移證恢復戶口。

3、因夫妻投靠、父母子女投靠、工作調動等由遷入地公安機關核發《戶口準遷證》的,可憑以下手續辦理戶口遷出:

(1)準予遷入證明;

(2)居民戶口簿。

六、戶內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需要分戶的,具備以下情形之一,可辦理分戶手續,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1)分戶書面申請;

(2)房證、契證;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的憑離婚證或判決書。

七、其他登記

1、對公民戶口遺失、漏登的:

(1)申請人填寫《戶口補錄登記審批表》(一式三份),粘貼近期免冠照片(白底二寸);篇五:關于戶籍制度改革情況的調查報告(1)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

社會調研報告——關于戶籍制度改革情況 藝術設計學院 環境藝術設計(11)班 孫 俊 婷 輔導老師:王 娜

關于戶籍制度改革情況的調查報告

藝術設計學院 環境藝術設計(11)班 孫俊婷 20114473 戶籍制度改革是當前備受關注的話題之一。戶口,或許是烙在每人身上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最深印痕。改革戶籍制度無疑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適應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促進人才資源配置市場化,確保中國經濟長期保持穩定發展等都具有重大意義。當前,全國各地正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本文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對戶籍給個制度情況進行了調查與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戶籍改革的幾點建議。“十二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把城鎮化發展戰略放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位置上”。“十二五”期間,我國城鎮化水平預計超過50%。但在新一輪城鎮化進程中,我們也面臨一系列挑戰,諸如怎樣擺脫對土地資源的過度依賴,如何有效維護征地農民利益,城鎮化人口以何種方式獲得同等社會權益等“三大難”。201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在中央黨校舉行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講話強調,要扎扎實實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建立覆蓋全國人口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立健全實有人口動態管理機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政策。當前,戶籍制度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障礙。因此戶籍制度的改革是社會主義發展迫切需要的。為此,通過本次調查研究,深入了解戶籍制度改革情況,全面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戶籍制度改革的幾點建議。1.調查對象和方法

本次調查以云南省大理市鳳儀鎮華營一社為研究對象,以問卷調查的方法進行調查研究。在進行問卷調查時,采用無記名形式,隨機發放問卷200 份,回收有效問卷192份,有效率為96%。人員特征:在外務工人員90 人,占 47% ;學生29人,占15.5% ;在家務農人員72 人,占 37.5%。年齡特征:50歲及以上 9.9%,40~49歲 14.4%,30~39歲 35.5%,20~29歲 35.2%,10~20歲 5%。性別特征:女120人,占62.4%; 男 72人,占 37.6%。政治面貌: 團員 15.7%,入黨積極分子27.2%,預備黨員19.4%,正式黨員37.7%。戶籍制度改革的內容,是由傳統的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過渡和改革為城鄉統一的一元戶籍制度,打破“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戶口界限,使公民獲得統一的身份,充分體現公民有居住和遷移的自由權利,剝離、剔除粘附在戶籍關系上的種種社會經濟差別功能,真正做到城鄉居民在發展機會面前地位平等。筆者圍繞村民對戶籍制度改革的看法及情況分別進行分析,較客觀的反應了戶籍制度改革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1.1對戶籍制度改革的認同度

戶籍制度改革是繼20世紀80年代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又一次“解放”農民的革命。形象地比喻:在這次戶籍改革中,進城農民將穿上城市就業、社保、住房、教育、醫療五件衣服,同時脫掉農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脫掉的這三件衣服核心是土地,土地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面對這一新政,不同情況的農民心態各異。1.人們對戶籍制度改革認同度較高,肯定戶籍改革的影響力。調查結果顯示,對“戶籍制度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在發展機會面前地位平等”的看法,86.4%的人認為“戶籍改革對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極具影響力”。對“必須堅持戶籍制度改革”的看法,30.6%的人選擇了“非常同意”,52.6%的人選擇了“基本同意”。對“戶籍制度改革沒有必要”的看法,39.3%的人選擇了“基本不同意”,35.9%的人選擇了“很不同意”。2.相當部分人不能正確理解戶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并不認為戶籍制度改革與實際生活學習工作有密切聯系。調查結果顯示,對“戶籍制度改革與實際生活學習工作有密切的聯系” 的看法時,認為 “一般”

和“沒有”的人合計為52.2%。1.2.對我國戶籍制度的了解程度和需求 戶籍制度是一項基本的國家行政制度。傳統戶籍制度是與土地直接聯系的,以家庭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現代戶籍制度是國家依法收集、確認、登記公民出生、死亡、親屬關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業、教育、社會福利等方面的權益,以個人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當代中國的戶籍制度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桎梏,迫切需要進行改革,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相當部分人對我國戶籍制度認識存在一定的模糊。調查結果顯示,在“是否知道我國戶籍制度的內容”這一問題中,僅有39.8%的人表示“很清楚”,而49%的人表示 “有些知道”。大多數人對傳統戶籍制度對生活學習帶來極大不便表示認同。在“您對傳統戶籍制度對生活學習帶來極大不便是否認同”這一問題中,表示“非常認同”和“認同”的人共占79%。這說明了傳統的戶籍制度給人們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人們對戶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求,在“您是否希望盡快完成戶籍制度改革”這一問題中,有83.7%的人選擇了 “迫切希望”。這說明人們對戶籍制度改革的期待,和他們希望在就業、教育、社會福利等方面的權益平等的愿望。1.3對戶籍制度改革的看法 1.3.1絕大多數人戶籍制度改革的順利完成極有信心。在回答“如果 0 代表完全不可能完成戶籍改革,10 代表極容易完成戶籍改革,您覺得戶籍改革的進程0 至 10 之間的哪個位置上”這一問題時,選擇6~10的人分別為:7.3%,18.4%,30.7%,17.8%和 20.2%,合為 94.4%。在回答“您是否經常通過各種渠道了解或關注戶籍制度改革”時,選擇“經常”的人占50.3%,有45.5%的人選擇“偶爾”。1.3.2.戶籍制度改革存在的難題是明顯的。在回答 “戶籍制度改革存在的難題”時,23.5%的人表示“克服戶籍制度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歧視會有不同程度的困難”,30.7%的人表示“城鄉戶籍完全統一以后,國家如何操作支援農業和農民的政策?”,40.1%的人表示“統一戶籍帶來的財政壓力是巨大的”。這說明人們對戶籍制度改革的難題有較深的認識。1.3.3. 對目前的戶籍改革存在的弊端有各自的看法。前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兩種主要模式:小城鎮化的改革模式和各地方政府實施的各自為政的戶籍制度改革模式。這說明大部分人認為改革需要更加整體化和具體化。但從側面反映了戶籍改革對人們的重要性。1.4對戶籍制度改革現階段取得的成果的看法

大部分人在對現目前戶籍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在回答“您對戶籍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的態度” 時,高達84.6%的人表示 “非常滿意”,15.2%的人是“比較滿意”。但是在回答“戶籍制度改革是否會圓滿完成時”時,39.8%的人表示“不一定”,13.1%的人表示“不會”。

2.中國戶籍制度改革與城鎮化進程 2011年6月8日,中國政府網全文刊載我國首個全國性國土空間開發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規劃范圍為全國陸地國土空間以及內水和領海(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規劃》按開發方式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規定“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要實施積極的人口遷入政策,加強人口集聚和吸納能力建設,放寬戶口遷移限制,鼓勵外來人口遷入和定居,將在城市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流動人口逐步實現本地化。”;“改革戶籍管理制度,逐步統一城鄉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將公共服務領域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與現行戶口性質相剝離。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鼓勵城市化地區將流動人口納入居住地教育、就業、醫療、社會保障、住房保障等體系,切實保障流動人口與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同等的權益。”《規劃》推進實現主體功能區主要目標的時間是2020年。我國覆蓋城鄉的法律援助工作體系已基本形成。2011年12月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城鄉一體化藍皮書:中國城鄉一體化發展報告(2011)》。藍皮書表示,2003年以來,我國的城鎮化進入高速發展期并具有起步晚、波動大、復蘇慢、推進快等鮮明特點。大理市戶籍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我市戶籍制度改革自7月28日全市動員會后,市公安局率先啟動農轉城工作,自8月1日發出第一本家轉城戶口本后,已經有14111萬人申請轉戶,其中整戶轉戶2276戶。

戶政自查報告篇四

萬朝鎮2010年戶改工作自查報告

縣戶改辦:

自2010年8月15日石柱縣戶改工作啟動以來,我鎮按照石柱府發358號文件精神,把戶籍改革作為一項事關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實事來抓,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在全鎮干部的努力工作下,我鎮戶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現將我鎮戶改自查工作匯報如下:

一、戶改工作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

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推進我市科學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市、縣兩級政府確定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對于促進我縣城鄉資源有序流動,加快城鎮化、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升農村生產力,實現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大意義。自8月15日全縣正式啟動戶籍制度改革工作以來,我鎮多次召開黨委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戶改工作,確定工作重點對象。同時,召開村組干部會議、群眾大會等會議宣講戶籍改革的意義、作用和程序等相關政策。

為了建立健全戶改工作服務機制,貫徹落實專人負責要求,經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萬朝戶籍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戶改辦公室,指定了專門工作人員,劃撥了專項工作經費。

(二)注重宣傳發動

政策宣傳到位是推進工作的前提條件,戶改工作涉及的相關政策特別多,同時由于農民的文化素質較低,這就對政策宣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做好這項利民政策的宣傳,我鎮采取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宣傳方式,盡量使農民朋友能理解政策、掌握政策,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轉戶。

1、印制《重慶市戶籍制度改革100問》宣傳單5000份,組織駐村干部、村干部、村官入戶發放和宣傳政策,保證一戶一份。入戶宣傳率和入戶資料發放率均達到100%。

2、在鎮街道、衛生院、信用社、學校、十字路口等人群較集中地方掛橫幅、張貼宣傳海報,累計掛橫幅15條,海報50張。召開群眾大會,宣講政策,現場解答群眾疑問。另外戶改辦設立咨詢臺,隨時接受群眾咨詢,解答群眾疑問。

部分有廣播的村,在每日的廣播中,宣傳戶改政策,報道戶改的最新進展和最新政策。同時,針對目前農村大量人員出外打工的現狀,我鎮利用飛信、qq群等現代通信工具,給農民工發放短信和信息告知他們戶改的政策和意義。

通過綜合利用各種宣傳方式,不斷擴大宣傳面,到目前為止我鎮農村居民對戶改政策的知曉率基本達到100%。

(三)信息報送

按照石戶改發5號文件的要求,我鎮每周均按時保質報送工作進度信息,截止目前已向縣戶改辦報送信息202 篇。

(四)工作實績

按照石柱府發358號文件給我鎮下達的目標任務(2313人),截止2010年年底,我鎮已完成轉戶831人,完成率35.9%,超過了縣里規定的30%的標準。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1、宣傳中存在“死角”。部分外出務工農民舉家外出,由于其聯系方式無人知曉,給對這部分人的宣傳工作帶來了困難。

2、配套政策沒有跟上。目前農村轉戶人員主要是老年人,他們轉戶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但是目前縣政府還未出臺土地、房屋、宅基地等具體的補償政策,使得農民對戶籍制度改革政策產生懷疑,影響了戶籍制度改革的正常開展。

三、

下步工作打算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戶籍改革是一項促進我縣城鄉資源有序流動,加快城鎮化、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全鎮上下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戶改對于城鄉統籌和維護農民利益的重要性,把戶改工作作為一件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的工作來抓緊、抓好。

2、加強宣傳,掃除死角。

3 下一年將加大宣傳力度,尤其是利用新信息工具,加強對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宣傳,增強宣傳的針對性,讓那些符合戶改條件的人員盡量了解政策,利用政策。對于那些舉家外出的人員,盡量聯系其親屬獲取聯系方式,告知戶改的作用和程序,動員這部分人員轉戶。

3、完善服務,協調配合。

除了繼續做好宣傳和辦理轉戶手續工作外,還要增加與其他部分的配合,尤其是與社保所、城建辦等部門協調,為轉戶農民辦理好社保和宅基地、承包地的補償。

4、強化考核,提高獎勵。

我鎮將把轉戶工作納入對各村的考核目標任務中,作為衡量村干部工作好壞的一個標準。同時,為了激勵村干部工作的積極性,我鎮將對村干部實行轉1人獎勵10元的政策。

通過此次自查發現我鎮的戶改工作只是基本達到縣戶改辦要求,與先進鄉鎮和市、縣要求還有不小差距,我們將在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爭超額完成縣上下達的目標任務。

萬朝鎮戶改辦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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