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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八項篇一
一、按公司營業收入的1.5%作為財務提取的安全生產資金,由公司財務部專項儲存,劃撥至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專項資金賬戶,專項用于安全生產,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安全資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專項資金。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學習活動、員工崗位培訓、安全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以及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護用品資金。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安全防護用品: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投入、從業人員安全防護品等。用品采購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時向總經理室提出報廢更換申請。對違反采購規定的行為,必須退貨。
3、設備裝置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安全設備的購置,行車記錄設備和gps監控設備的投入,各類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繩索、雨披、千斤頂、滅火器等設備。安全設備和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支出。應急車輛的維修保養、保險費的支出。
4、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監管費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對安全生產投入保障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對安全防護用具及應急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應急用品、應急車輛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八項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企業經營者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省境內的所有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第三條?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全省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
各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地區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第二章? 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
第四條? 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包括公司等獨立法人單位,下同)、車間級(包括分廠、分公司等非獨立法人單位,下同)、班組級(包括基本生產部門、基層生產單位等,下同)安全生產教育(簡稱"三級"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級"教育由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廠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和企業安全文化等基本知識,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本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護裝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第五條? 外省、市進入我省及本省跨縣市務工的人員應按規定經過基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并取得《外來務工人員基礎安全知識教育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上崗前,仍須進行企業"三級"安全教育。
第六條? 企業職工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廠房、新設備、新材料,搬遷新工地、承接新工程等,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七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與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第三章? 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
第八條? 按隸屬關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分管副廠長、副經理等企業負責人必須分別經過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或指定單位進行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發給《企業安全管理培訓合格證書》。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礦山、建筑、化工等危險性較大行業的企業負責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企業安全管理資格證書》。
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的內容應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任務、方法、措施及安全技術、安全文化,事故防范、報告及應急處理等。
第九條? 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具備培訓資格的單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給《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可以承擔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企業注冊安全主任資格的申請,按照《浙江省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試行辦法》(浙安委〔2000〕11號文)執行。
第十條? 除有專門規定外,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班組長)、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或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組織實施。教育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規章制度、安全技術和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對本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總責,應帶頭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職工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十二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檔案,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授課人員、參加人員、考核及取證情況等登記備案。
第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及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為確保教育培訓質量,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所用的教學大綱、教材和證件等,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制定和印制。
第十四條? 對于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在防范傷亡事故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予以表彰和獎勵。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由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八項篇三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4、對于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接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系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1、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項目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并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設備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并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運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數據,存在問題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顚S谩?/p>
2、費用的提取:按照有關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設備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并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八項篇四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生產一線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是項目管理的主體,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在項目施工全過程中,務必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項目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在“舟山鼠浪湖項目”中施工的各個單位(包括地基處理、吹填、圍堤、預制以及測量等施工單位),相關單位與有關部門可結合實際狀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條 項目部應針對項目施工特點,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建立安全生產分級職責制,對人不安全行為、物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有效的安全控制。
第五條 項目安全生產控制應由總承包全面負責,分包向總包負責,總包與分包之間應按有關規定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職責。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 項目部和分包在施工中應負有環境保護的義務和職責。
第七條 對從事危險性較大的作業人員應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九條 發生工傷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和處理。
第十條 項目部應在項目開工前,結合項目特點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并經上級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審批簽認。
第十一條 項目部務必建立安全生產分級職責制,主要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由上級制定,其他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并簽發執行,切實把安全生產職責分解到崗,落實到人。
第十二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應包括:項目概況、控制目標、組織結構、職責權限、規章制度、資源配置、安全措施、檢查考核、獎懲制度等。
第十三條 對結構復雜技術難度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水上水下、安全用電以及爆破等高危施工作業,應鑒定過程潛力,并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資格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核,合格人員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應對重點部位重點防范,包括防汛、防洪、防火、防爆、防塵、防觸電、防雷擊、防塌方、防有害氣體窒息、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高處墜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等。
第十五條 項目部主要領導務必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考核,嚴肅獎懲。
第十六條 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審核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對結構復雜的分項工程應組織典型施工并有針對性地進行全面、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資料和工藝要求,確保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第十七條 項目部應結合本地實際,采取確實措施改善周邊環境并及時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八條 項目部應堅持開展 “安全生產月”“反三違月”活動,對圍繞安全生產所進行的各種會議、檢查、隱患整改、教育、技術交底、事故處理等均做好記錄。
第十九條 項目部依照經審批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定期對執行狀況進行檢查考評,檢驗措施計劃的實施效果,透過檢查了解安全生產狀態,及時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和事故隱患,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第二十條 安全檢查應依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檢查標準以及本企業的規章制度進行檢查,資料應包括:分級職責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記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安全操作、持證上崗、違章違規處理等。
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檢查應由專人負責,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參加,明確檢查資料及要求,應檢查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作業指揮和作業行為,檢查安全施工的應知應會,總結講評,提高安全生產素質。
第二十二條 檢查人員實事求是地記錄安全生產檢查結果,如實反映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原因,及時制定整改措施方案,限期限時組織整改。
第二十三條 施工現場展布務必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展布,所用材料應貼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二十四條 施工場地道路、排水應持續暢通,施工材料、構件、各類工具堆放應標識清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保管儲存應貼合有關安全規范、規定要求。
第二十五條 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設置有效的滅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動用明火應按規定辦理手續,氧氣瓶、乙炔瓶等設備擺放應貼合有關安全規定,重要部位動用明火應設專人監控。
第二十六條 職工生活區應與施工作業區明確分隔,并建立照明用電、防寒取暖、防暑降溫、放火防盜、環境衛生等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定期檢查落實。
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及重點部位應設置明顯的安全生產警示標牌,并按《安全色》和《安全標志》所規定的國家標準實施。
第二十八條 施工現場內敷設的新舊地下水下管道、電纜等各種構筑物等,務必向有關機械及施工作業人員明確交底,施以保護,嚴防損壞。
第二十九條 施工現場安全網、護欄、洞口蓋板及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裝置務必齊全有效,不準隨意拆除或移動,如因施工或維修移動時,務必經施工主管人員同意,并在完工后立即恢復。
第三十條 施工用電的敷設、接地接零保護、配電箱及開關箱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漏電保護裝置參數的匹配等,應貼合電氣安裝安全規定要求。
第三十一條 水上水下施工作業應按照海事部門的要求,辦理許可證并發布航行通告。
第三十二條 爆破施工現場按要求設立危險警戒區,每次爆破作業前務必提前向項目部遞交爆破施工計劃、發布爆破通告,起爆前前十分鐘發出爆破警報,爆破及危險后接觸后通知項目部解除警報,期間與爆破施工無關的所有施工人員嚴禁進入警戒區進行其他作業。
第三十三條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務必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務必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乘坐交通船人員務必穿好救生衣。
第三十四條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完整齊全。
第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運行記錄詳實,安全生產技術保證措施計劃及安全生產技術保證措施交底書完整齊全。
第三十六條 現場安全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完整齊全。
第三十七條 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及工種調換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書面資料完整齊全。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事故調查分析及處理的相關資料完整齊全。
第三十九條 危險作業面、作業點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預控措施有記錄。
第四十條 自行指定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安裝與使用的操作規程及設計圖紙、計算書等資料完整齊全。
第四十一條 防臺、防汛、防季風襲擊預報以及防凍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資料完整齊全。
第四十二條 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資料完整齊全。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如有與國家頒發的安全生產有關規定不相一致的,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