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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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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大全(17篇)
時間:2023-05-19 19:59:36     小編:xiej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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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一

通過開展本次三年行動實施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學校召開專項會議,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堅(2021年)

我校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從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其他學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二

為切實加強燃氣行業管理,規范燃氣市場經營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辦關于印發<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鎮政府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特制訂工作方案如下: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堅持標本兼治、條塊結合,進一步厘清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健全信息化監管體系,發揮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作用,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推進城鄉燃氣一體化工作進程,消除各類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力爭不發生燃氣供應安全生產傷亡事故,減少燃氣安全使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餐飲場所燃氣爆炸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切實提升城鎮燃氣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城鎮燃氣供應場站設施、瓶裝液化氣供應站、瓶裝液化氣危化品運輸車輛、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整治供應違規違法經營、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氣瓶、違規檢驗氣瓶等行為;嚴格查處瓶裝液化氣危化品運輸車輛違規行為,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未統一規范的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加強液化石油氣、氣瓶及調壓閥、連接管等配件產品質量管理;全面排查各類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風險隱患;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推動燃氣泄漏監控信息平臺建設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一)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1.各類場站、天然氣管道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城鎮燃氣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關于加強城鎮燃氣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規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項要求;

3.是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員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的是否100%持證上崗;

(二)瓶裝液化氣市場經營秩序

4.瓶裝液化氣企業是否加強對所屬換氣點、瓶裝液化氣危化品運輸車輛、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送氣人員的管理,是否統一配送車輛及人員標志標識;

5.瓶裝液化氣企業是否落實用戶實名制購氣登記,建立健全用戶服務信息系統,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服務;

6.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出入道口運送瓶裝液化氣車輛的關注和臨檢布控,依法打擊“黑氣點”、流動“黑氣販”等違法犯罪行為;

7.燃氣企業是否制定用戶安全用氣規則,通過向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公眾號推送等方式,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宣傳和指導;

8.瓶裝液化氣企業是否為用戶更換氣瓶,換氣時檢查用氣設備情況,定期對用戶進行入戶檢查;

(三)氣瓶充裝、檢驗單位(機構)行為及產品質量

9.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實現充裝數據與地方監管部門的實時聯網傳輸;

10.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建立本單位檢驗氣瓶的電子技術檔案,實現檢驗機構的氣瓶檢驗數據信息與氣瓶充裝單位、地方監管部門互聯互通;

11.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非法改裝氣瓶、報廢氣瓶和無信息標識氣瓶;嚴厲打擊無資質充裝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的行為;

12.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檢驗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按照檢驗規范標準開展檢驗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虛假檢驗數據、檢驗報告和檢驗標志行為;是否存在非法改裝氣瓶、翻新氣瓶,或者擅自銷售報廢氣瓶等違法行為;是否冒用其他檢驗機構名稱進行檢驗;

13.對轄區內銷售的液化石油氣氣瓶閥門、灶具、熱水器等產品質量開展監督抽查,依法查處無證經營、銷售不合格閥門、灶具和熱水器等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四)餐飲場所燃氣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飲用戶是否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器具以及連接管、調壓閥等配件;

15.餐飲用戶是否每月對戶內燃氣設施設備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內容詳見附件1);是否在餐飲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公示燃氣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詳見附件2);

16.餐飲場所是否存在違規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的行為;用氣場所、燃氣設備設施、用氣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一)嚴格隱患銷號

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滾動排查、清單管理、動態銷號”制度;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責令制定詳細可操作的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費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實行掛牌督辦,同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安全,有效完成隱患治理的工作閉環。

(二)加強瓶裝液化氣危化品運輸車輛、配送車輛管理

貫徹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辦法》,運輸瓶裝液化氣的危險品運輸車輛應當取得交通運管部門許可,并在公安局交警支隊辦理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通行證,隨車攜帶危險貨物托運清單。運輸車輛噴涂企業名稱、聯系電話,并裝載衛星定位系統。各瓶裝液化氣企業配送車輛應當噴涂企業名稱、配送電話,設有明顯的燃氣警示標志,隨車配備2瓶4kg干粉滅火器,裝載鋼瓶數不超過車輛荷載,并對鋼瓶進行固定。按照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隊要共同研究制定瓶裝液化氣配送服務管理辦法執行。

(三)加強瓶裝液化氣配送人員管理

各瓶裝燃氣經營企業制定符合安全及相關規范要求的瓶裝液化氣配送管理制度,規范瓶裝液化氣“最后一公里”配送。各瓶裝燃氣經營企業加強配送工管理,與配送工簽訂合同,配送工須通過燃氣從業人員培訓并考核通過;與配送工簽訂合同的企業應當與培訓合格證上受聘企業一致。配送工不得同時配送多家企業燃氣,瓶裝燃氣經營企業不得向其他企業員工提供燃氣,否則將配送工按無證經營,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按向無證經營者供氣進行處罰。

(四)嚴格市場準入

嚴格安全準入,做好燃氣經營許可證和氣瓶充裝許可證的驗證,把好市場準入關。對已經進入市場的液化氣企業,要加強充裝、銷售、配送和入戶安檢等環節經營檢查,對沒有健全的經營方案、自有產權氣瓶數量與經營規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務體系、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客戶服務系統確保產品與服務質量安全責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對用戶進行入戶檢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堅決予以清出市場。

(五)實施智能管控

加快推進非居民用戶,特別是餐飲場所安裝帶有燃氣泄漏監測報警及自動切斷功能的裝置,無自然通風的使用燃氣(包括管道天然氣、瓶裝液化氣)的餐飲場所,應當安裝燃氣泄漏監測報警器。建立燃氣泄漏報警遠程監控系統,實時分析采集的燃氣濃度,及時預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查看燃氣濃度。

(六)強化監督執法

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隱患,嚴格依法責令“三停”、行政拘留和臨時查封等處罰和強制措施。定期檢查餐飲用戶自查情況和隱患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氣經營企業應采取停止供氣措施,由餐飲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一)各村(社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負責協調推進轄區內城鄉燃氣一體化工作;負責督促轄區內物業公司對進入小區的瓶裝液化氣配送車輛進行登記,嚴禁用戶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液化氣。負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及時依法采取措施制止,需要立案查處的,及時上報相關部門查處,消除安全隱患。

(二)鎮市政和房產中心:依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負責具體實施本地區燃氣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檢驗燃氣經營許可證;負責燃氣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城管執法部門查處燃氣違法經營行為,配合市住建局取締非法經營點;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與用戶簽訂供氣合同、建立客戶服務平臺等工作。

(三)鎮綜合執法大隊:依據《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負責對無證經營、為無證經營者提供經營性氣源、銷售非自有氣瓶充裝的液化石油氣等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燃氣經營企業進行處罰。負責對餐飲流動攤販的安全管理。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安全技術規范,對液化氣氣瓶充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對液化氣氣瓶檢驗單位實施監督檢查;對液化氣儲罐、罐車等壓力容器及其它特種設備實施使用登記和安全監管。對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報廢)氣瓶等行為進行查處,加快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確保溯源管理。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餐飲場所進行查處。依據《產品質量法》,對液化石油氣、燃氣器具及配件產品生產、流通領域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器具及液化石油氣、充氣過程中缺斤少兩、摻混二甲醚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對領取營業執照的燃氣經營戶的安全管理。負責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餐飲場所經營者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合做好餐飲場所“瓶改管”工作。

(五)公安分局:依法處理阻礙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屬地政府、住建、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非法儲存、倒罐、銷售液化氣的行為和窩點進行依法查處;對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儲存、運輸、攜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瓶裝液化氣危化品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打擊跨區域運輸經營等違法行為。

(六)鎮安監站:依據有關部門申請,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實行掛牌督辦。依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辦〔2019〕49號)規定,對涉及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

(七)消防中隊:依據《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餐飲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餐飲場所的消防安全實施專項監管;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八)交警中隊、泥汊交通運輸管理: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從業人員的資質管理,對危化品運輸車輛非法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未隨車攜帶危險貨物托運清單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九)鎮文教中心、中心校、勞動保障中心、經濟發展局等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業管理的學校(含幼兒園)、民政服務機構、星級賓館酒店、衛生醫療機構、工業企業等燃氣用戶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其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導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逐步改用天然氣。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

各部門、村(社區)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經辦人員,全面動員部署迅速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6月至10月)

一是開展全面排查。組織燃氣經營企業、充裝單位、氣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單位及其他燃氣用戶自行組織排查治理,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臺賬、列出清單、逐項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檢查約談曝光。組成聯合檢查組依法開展督查,對燃氣經營企業、氣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督促落實安全責任措施。三是實施綜合治理。對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進行分析研判,完善長效機制,全面推進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11月至12月)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情況納入2020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

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請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于2020年6月20日前將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聯絡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鎮安監站。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廣泛發動群眾,加大查處力度

各村(社區)及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公眾、企業職工全面查找身邊的安全隱患,充分用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通過12345熱線,省安全生產舉報平臺,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熱線119消防舉報電話等,及時舉報各類風險隱患。加大對發生事故的企業的責任追究力度,依法嚴肅追究事故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的時間節點要求,及時收集、匯總并報送有關工作信息。請各部門、各單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鎮安監站。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加強我校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扎實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教發廳函〔2020〕23號)和河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0〕7號)、省防火委員會《關于印發<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20〕10號)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

四中全會

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決扛起維護校園安全的政治責任,牢固樹立以師生為中心的安全發展思想,筑牢防線、織密網線、嚴守底線,大力防范化解影響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重大安全風險,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新時代學校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把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較大差距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在強基礎、補短板、建機制、控源頭方面狠下功夫,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開展三年專項行動,推動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使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明顯提升,校園安全突出風險明顯整治,校園安全基礎建設水平明顯提高,校園及周邊安全環境明顯改善,校園安全長效機制明顯健全,校園安全形勢明顯向好,校園安全事故明顯減少,實現學校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組織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各單位要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最新指示要求,理論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集中學習。集中組織觀看學習“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二是組織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訓,以案說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組織開展事故警示教育。組織全體教職員工,至少開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要結合實際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資料,舉辦警示教育展覽。三是組織開展對話談心活動。各單位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安全對話談心活動,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措施落實。

牽頭單位:黨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校屬各單位

(二)全面落實教育系統安全責任體系。一是全面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推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責任運行機制。二是落實領導責任。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各單位黨政領導干部安全責任,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三是強化督查督辦。加強督查檢查力度,充分利用通報警示約談問責等工作方式,強化安全責任落實。

責任單位:校屬各單位

(三)全面推進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按照《河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91號)規定的職責要求和省政府提出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五有”(即科學完善的工作推進機制、全面覆蓋的風險辨識分級管控體系、責任明確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線上線下的智能化信息平臺、獎懲分明的激勵約束制度)標準,指導學校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類推進實施,實現由“有”向“好”的轉變,通過努力,全校基本建成信息通暢、全員參與、規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雙重預防體系,提升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堅實基礎。

責任單位:保衛處

(四)實施安全素質提升工程。一是深入開展安全教育。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推動安全教育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落實安全教育課時、教材、經費、師資。把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設置學分,進行系統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消防日、安全生產月等契機,開展科普講座、親身體驗、專題專欄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宣傳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災減災、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掃黑除惡等專題教育。二是強化安全教育實踐環節。加強安全應急演練,按照實際,組織好應急疏散演練。強化安全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支持推動建設一批集場景模擬、新媒體技術、互動體驗等形式于一體的學生安全教育體驗館、體驗教室建設。建設一批安全管理在線開放課程,運用虛擬仿真技術開展學校安全教育,強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動體驗,提高安全教育的針對性、操作性、實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師資的專業水平。實施安全教育教師專項培訓,提高安全教育教師隊伍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員素質能力。分級分批組織教育行政安全管理干部和學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采取業務輪訓、專題培訓、研修培訓等多種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質。加強安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責任單位:教務處學生處保衛處

(五)實施提升安全基礎支撐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強安全防范基礎建設。落實省平安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南省“雪亮工程”建設攻堅提升活動方案》,強化學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校園重點部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安裝入侵報警、視頻監控、緊急報警等技防設施,并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監控或報警平臺。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動學校建設安全物聯網監控系統和安全管理平臺,積極推廣應用溫度傳感、煙霧報警、視頻監控等技術,加強安全監測預警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進行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強學校建筑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內部設施定期檢查報告、維護維修、改造驗收制度。指導學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隱患,查找并整治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隱患,落實學校建筑所有權人承擔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校內無d級危房、危墻、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等。全面開展設施設備專項體驗,查找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四是強化學校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推動與學校周邊重點救援力量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學校應急保障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完善應急管理分級響應制度和程序,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風險防范能力。根據學校實際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五是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和風險,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范標準,規范安全管理和監督行為,把安全生產貫穿學校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落實教育系統安全管理統計分析制度,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情況。

責任單位:保衛處基建處后勤管理處

(六)加強重點領域安全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組織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強消防宣傳。每年部署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消除家庭火災隱患”“消防安全開學第一課”等專題教育活動,實現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全覆蓋。三是加強人員培訓。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22年底實現培訓全覆蓋。學校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教職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四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問題。2020年組織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高層建筑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及時消除隱患。加強學校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實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規范電器設備設置和電氣線路敷設,積極應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

責任單位:保衛處

2、加強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實校長陪餐、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原材料索證索票、食品留樣等學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對學校炊管人員、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力度,加強對在校師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營養的宣傳教育。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加大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建設,并在2020年底前逐步推進學校食堂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

責任單位:后勤管理處

3、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健全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建立實驗室人員安全培訓機制。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開設實驗室安全相關專業及課程,把實驗室安全教育納入相關人才培養方案。加強鍋爐、電梯、壓力容器、管道以及氣體鋼瓶、高壓滅菌鍋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特種設備管理人員須持證上崗,加強對特種設備日常檢查保養。

牽頭單位:實驗室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醫學院

電氣與機械工程學院

4、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推動相關部門加強校園周邊200米安全區建設,加強對安全區內有關經營服務場所、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落實“四個禁止”,即禁止設立上網服務場所、禁止設立歌舞廳、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禁止設立彩票專營場所、禁止設立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協調相關部門清理整頓校園周邊非法經營商販、攤點、違章建筑等;嚴格整治向學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販賣“三無”、“五毛”食品等突出問題。

責任單位:保衛處

5、加強其它安全管理。一是深入開展預防未成年人溺亡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導學生掌握防溺水知識,提醒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教育和監管。二是做好學生欺凌防范工作。做好學生欺凌排查、防范和處置工作。密切家校聯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發生。三是加強防災減災工作。切實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著力提升災害防范預警能力,切實增強學校防御自然災害能力。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校園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檢、預警、信息監測公告、隱患排除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構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體系。四是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組織全省教育系統開展掃黑除惡攻堅沖刺和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工作,根除影響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的黑惡隱患,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開展反恐怖專項行動,提升教育系統反恐怖綜合能力和治理水平。

責任單位:學生處團委基建處保衛處統戰部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按照教育部和省安委會安排,結合實際,組織制定細化本單位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底)。校屬各單位按照本方案,全面排查本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各方面力量,加快實施,精準推進各項排查任務落實,確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全年)。校屬各單位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推進會、掛牌督辦、跟蹤整治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進校園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深入分析共性問題,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總結梳理專項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及時上升為制度規范,形成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園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校屬各單位要每年對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形成年度工作報告,2022年底形成三年行動報告,分別于每年12月5日前,報學校保衛處。

(聯系電話:2077232,郵箱:

[email?protected]

)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樹牢安全發展理念。要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校園安全問題。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研究推動工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專項治理會商研判、情況通報、信息共享、聯合整治、責任查究等工作機制,形成分工負責、密切配合、高效聯動的工作格局。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長效機制。

(三)強化督導問責。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督導,及時總結發現專項整治工作亮點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好的做法進行表揚推廣;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四

為切實加強燃氣行業安全管理,規范燃氣市場經營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宣城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縣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特制訂工作方案如下: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堅持標本兼治、條塊結合,進一步厘清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健全信息化監管體系,發揮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作用,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消除各類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力爭不發生燃氣供應安全生產傷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飲場所燃氣爆炸事故,堅決遏制一般事故,切實提升我縣燃氣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我縣城鎮燃氣供應場站設施;整治違規違法經營、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鋼瓶、超期未檢鋼瓶、違規檢驗鋼瓶、非法經營液化石油氣、倒氣等行為;加強液化石油氣、氣瓶及調壓閥、連接管等配件產品質量管理;全面排查各類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風險隱患;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一)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1.各類場站、天然氣管道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城鎮燃氣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安徽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關于加強城鎮燃氣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燃氣市場安全管理的實施意見》等規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項要求。

3.是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員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的是否100%持證上崗。

(二)瓶裝液化氣市場經營秩序。

1、重點督促瓶裝液化氣企業規范設置下屬瓶裝氣配送點,各經營企業要對城區及各鄉鎮現有配送點進行整合,合理布局,縮減數量,并逐步予以取締。到2020年底,各鄉鎮力爭只保留一家瓶裝氣配送點,整合后暫時保留的配送點內不得再存放有氣氣瓶,配送點必須設置單獨瓶庫并滿足有關規范要求。對達不到要求的瓶裝氣配送點一律予以取締,加強對配送點、送氣車輛、送氣人員的管理。

2、重點查處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燃氣經營、氣瓶充裝、燃氣運輸和非法儲存、倒灌、分裝、摻假、銷售瓶裝燃氣等活動,堅決遏制擅自設點、無證經營液化石油氣等違法違規行為。

3、重點打擊非法充裝、使用未辦理使用登記、未按規定定期檢驗或報廢液化石油氣鋼瓶,擅自排放殘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鋼瓶等危險行為。

4、加大餐飲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老院、企業食堂和流動商販、燒烤攤、農貿市場等)燃氣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違規使用超期氣瓶、報廢氣瓶等行為。

5、?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出入道口運送鋼瓶車輛的關注和臨檢布控,依法打擊“黑氣點”、流動“黑氣販”等違法犯罪行為。

6、加大燃氣設備設施和液化石油氣瓶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制定用戶安全用氣規則,通過向用戶發放安全用氣手冊、公眾號推送等方式,對用戶進行燃氣安全使用宣傳和指導。

(三)氣瓶充裝、檢驗單位(機構)行為及產品質量。

1.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建立本單位檢驗氣瓶的電子技術檔案,實現檢驗機構的氣瓶檢驗數據信息與氣瓶充裝單位、地方監管部門互聯互通。

2.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非法改裝氣瓶、報廢氣瓶和無信息標識氣瓶;嚴厲打擊無資質充裝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的行為。

3.氣瓶檢驗機構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檢驗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按照檢驗規范標準開展檢驗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虛假檢驗數據、檢驗報告和檢驗標志行為;是否存在非法改裝氣瓶、翻新氣瓶,或者擅自銷售報廢氣瓶等違法行為;是否冒用其他檢驗機構名稱進行檢驗。

4.對轄區內銷售的液化石油氣鋼瓶、角閥、減壓閥、灶具、熱水器等產品質量開展專項整治,依法查處無證經營、銷售不合格鋼瓶、閥門、灶具和熱水器等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結果。

(四)餐飲場所燃氣安全使用管理。

1、餐飲用戶是否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器具以及連接管、調壓閥等配件;

2、餐飲用戶是否每月對戶內燃氣設施設備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內容詳見附件1);是否在餐飲場所顯著位置張貼公示燃氣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詳見附件2)。

3、餐飲場所是否存在違規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的行為;用氣場所、燃氣設備設施、用氣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落實燃氣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1、按照《安全生產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隱患排查整改責任。

2、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對下屬配送點的經營活動、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一)嚴格隱患銷號。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建立“滾動排查、清單管理、動態銷號”制度;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責令制定詳細可操作的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費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實行掛牌督辦,同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安全,有效完成隱患治理的工作閉環。

(二)明確配送標準。貫徹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辦法》,使用貨車運送液化氣的,應當申請許可;使用三輪車、電動車開展城市內“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請許可,但要確保配送安全。

(三)嚴格市場準入。嚴格安全準入,做好燃氣經營許可證和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核發,把好市場準入關。對已經進入市場的液化氣企業,要加強充裝、銷售、配送和入戶安檢等環節經營檢查,對沒有健全的經營方案、自有產權氣瓶數量與經營規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務體系、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客戶服務系統確保產品與服務質量安全責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堅決予以清出市場。

(四)實施智能管控。加快推進非居民用戶,特別是餐飲場所安裝帶有燃氣泄漏監測報警及自動切斷功能的裝置,建立燃氣泄漏報警遠程監控系統,實時分析采集的燃氣濃度,及時預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查看燃氣濃度。

(五)強化監督執法。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隱患,嚴格依法責令“三停”、行政拘留和臨時查封等處罰和強制措施。定期檢查餐飲用戶自查情況和隱患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氣經營企業應采取停止供氣措施,由屬地街鎮和餐飲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一)住建部門:依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安徽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負責具體實施本地區燃氣行業的管理工作,并按規定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的約定,承擔用戶燃氣設施巡檢、燃氣使用安全技術指導和宣傳責任;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建立客戶服務平臺等工作。負責查處燃氣違法經營行為,依法取締非法經營站(點);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燃氣經營企業進行查處。

(二)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安全技術規范,對液化氣氣瓶充裝、檢驗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對液化氣儲罐、罐車等壓力容器及其它特種設備實施使用登記和安全監管。對充裝非自有氣瓶、超期未檢(報廢)鋼瓶等行為進行查處,加快建立氣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確保溯源管理。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餐飲場所進行查處。依據《產品質量法》,對液化石油氣、燃氣器具及配件產品生產、流通領域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器具及液化石油氣、充氣過程中缺斤少兩、摻混二甲醚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商務部門:負責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餐飲場所經營者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門:依法處理阻礙執行公務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非法儲存、倒罐、銷售液化氣的行為和窩點進行依法查處;對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儲存、運輸、攜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瓶裝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交通部門依法打擊跨區域運輸經營等違法行為。

(五)應急管理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申請,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安委辦名義實行掛牌督辦。對于有關燃氣安全的舉報,依據《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對涉及燃氣安全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聯合懲戒或“黑名單”管理。

(六)消防部門:依據《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餐飲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餐飲場所的消防安全實施專項監管;依法查處餐飲場所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交通運輸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負責道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船只、從業人員、港區裝卸管理人員、申報人員的資質管理,對危化品運輸車輛非法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等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八)教育、民政、旅游、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學校、福利機構、旅游景點、醫療機構等領域的燃氣用戶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其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勵引導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逐步改用天然氣。

(九)各鄉鎮、開發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燃氣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工作;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通知液化氣經營企業、液化氣用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督促整改;負責排查轄區內瓶裝液化石油氣違法違規行為,對非法違法經營、運輸、儲存、使用液化氣的,要及時處置和上報相關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本轄區內工業企業做好企業“點供”燃氣自備站(lng)的安全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工業企業“點供”用氣治理、取締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工作。

(十)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部門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相關燃氣管理工作職責,全面動員部署各級各單位迅速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6月至10月)。一是開展全面排查。組織燃氣經營企業、充裝單位、鋼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單位及其他燃氣用戶自行組織排查治理,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臺賬、列出清單、逐項整改。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檢查約談曝光。組成聯合檢查組在全縣范圍依法開展檢查,對燃氣經營企業、氣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督促落實安全責任措施。三是實施綜合治理。對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依法查處并督促落實整改,同時進行分析研判,完善長效機制,全面推進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11月至12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情況納入2020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考核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鄉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專項整治工作。

請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于2020年6月10日前將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聯絡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鄉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廣泛發動群眾,加大查處力度。各鄉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公眾、企業職工全面查找身邊的安全隱患,充分用好《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通過12345熱線,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平臺,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熱線和119消防舉報電話等,及時舉報各類風險隱患。加大對發生事故的企業的責任追究力度,依法嚴肅追究事故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加強我校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扎實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教發廳函〔2020〕23號)和河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0〕7號)、省防火委員會《關于印發<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20〕10號)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

四中全會

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決扛起維護校園安全的政治責任,牢固樹立以師生為中心的安全發展思想,筑牢防線、織密網線、嚴守底線,大力防范化解影響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重大安全風險,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新時代學校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把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較大差距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在強基礎、補短板、建機制、控源頭方面狠下功夫,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開展三年專項行動,推動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使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明顯提升,校園安全突出風險明顯整治,校園安全基礎建設水平明顯提高,校園及周邊安全環境明顯改善,校園安全長效機制明顯健全,校園安全形勢明顯向好,校園安全事故明顯減少,實現學校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組織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各單位要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最新指示要求,理論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集中學習。集中組織觀看學習“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二是組織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訓,以案說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組織開展事故警示教育。組織全體教職員工,至少開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要結合實際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資料,舉辦警示教育展覽。三是組織開展對話談心活動。各單位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安全對話談心活動,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措施落實。

牽頭單位:黨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校屬各單位

(二)全面落實教育系統安全責任體系。一是全面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推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責任運行機制。二是落實領導責任。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各單位黨政領導干部安全責任,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三是強化督查督辦。加強督查檢查力度,充分利用通報警示約談問責等工作方式,強化安全責任落實。

責任單位:校屬各單位

(三)全面推進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按照《河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91號)規定的職責要求和省政府提出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五有”(即科學完善的工作推進機制、全面覆蓋的風險辨識分級管控體系、責任明確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線上線下的智能化信息平臺、獎懲分明的激勵約束制度)標準,指導學校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類推進實施,實現由“有”向“好”的轉變,通過努力,全校基本建成信息通暢、全員參與、規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雙重預防體系,提升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堅實基礎。

責任單位:保衛處

(四)實施安全素質提升工程。一是深入開展安全教育。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推動安全教育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落實安全教育課時、教材、經費、師資。把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設置學分,進行系統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消防日、安全生產月等契機,開展科普講座、親身體驗、專題專欄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宣傳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災減災、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掃黑除惡等專題教育。二是強化安全教育實踐環節。加強安全應急演練,按照實際,組織好應急疏散演練。強化安全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支持推動建設一批集場景模擬、新媒體技術、互動體驗等形式于一體的學生安全教育體驗館、體驗教室建設。建設一批安全管理在線開放課程,運用虛擬仿真技術開展學校安全教育,強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動體驗,提高安全教育的針對性、操作性、實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師資的專業水平。實施安全教育教師專項培訓,提高安全教育教師隊伍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員素質能力。分級分批組織教育行政安全管理干部和學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采取業務輪訓、專題培訓、研修培訓等多種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質。加強安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責任單位:教務處學生處保衛處

(五)實施提升安全基礎支撐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強安全防范基礎建設。落實省平安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南省“雪亮工程”建設攻堅提升活動方案》,強化學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校園重點部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安裝入侵報警、視頻監控、緊急報警等技防設施,并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監控或報警平臺。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動學校建設安全物聯網監控系統和安全管理平臺,積極推廣應用溫度傳感、煙霧報警、視頻監控等技術,加強安全監測預警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進行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強學校建筑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內部設施定期檢查

報告

、維護維修、改造驗收制度。指導學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隱患,查找并整治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隱患,落實學校建筑所有權人承擔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校內無d級危房、危墻、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等。全面開展設施設備專項體驗,查找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四是強化學校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值班和信息

報告

制度,推動與學校周邊重點救援力量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學校應急保障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完善應急管理分級響應制度和程序,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風險防范能力。根據學校實際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五是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和風險,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范標準,規范安全管理和監督行為,把安全生產貫穿學校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落實教育系統安全管理統計分析制度,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情況。

責任單位:保衛處基建處后勤管理處

(六)加強重點領域安全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組織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強消防宣傳。每年部署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消除家庭火災隱患”“消防安全開學第一課”等專題教育活動,實現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全覆蓋。三是加強人員培訓。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22年底實現培訓全覆蓋。學校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教職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四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問題。2020年組織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高層建筑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及時消除隱患。加強學校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實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規范電器設備設置和電氣線路敷設,積極應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

責任單位:保衛處

2、加強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實校長陪餐、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原材料索證索票、食品留樣等學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對學校炊管人員、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力度,加強對在校師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營養的宣傳教育。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加大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建設,并在2020年底前逐步推進學校食堂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

責任單位:后勤管理處

3、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健全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建立實驗室人員安全培訓機制。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開設實驗室安全相關專業及課程,把實驗室安全教育納入相關人才培養方案。加強鍋爐、電梯、壓力容器、管道以及氣體鋼瓶、高壓滅菌鍋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特種設備管理人員須持證上崗,加強對特種設備日常檢查保養。

牽頭單位:實驗室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醫學院

電氣與機械工程學院

4、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推動相關部門加強校園周邊200米安全區建設,加強對安全區內有關經營服務場所、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落實“四個禁止”,即禁止設立上網服務場所、禁止設立歌舞廳、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禁止設立彩票專營場所、禁止設立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協調相關部門清理整頓校園周邊非法經營商販、攤點、違章建筑等;嚴格整治向學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販賣“三無”、“五毛”食品等突出問題。

責任單位:保衛處

5、加強其它安全管理。一是深入開展預防未成年人溺亡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導學生掌握防溺水知識,提醒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教育和監管。二是做好學生欺凌防范工作。做好學生欺凌排查、防范和處置工作。密切家校聯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發生。三是加強防災減災工作。切實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著力提升災害防范預警能力,切實增強學校防御自然災害能力。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校園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檢、預警、信息監測公告、隱患排除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構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體系。四是深入開展

掃黑除惡

專項斗爭。組織全省教育系統開展

掃黑除惡

攻堅沖刺和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工作,根除影響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的黑惡隱患,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開展反恐怖專項行動,提升教育系統反恐怖綜合能力和治理水平。

責任單位:學生處團委基建處保衛處統戰部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按照教育部和省安委會安排,結合實際,組織制定細化本單位實施

方案

,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底)。校屬各單位按照本

方案

,全面排查本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各方面力量,加快實施,精準推進各項排查任務落實,確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全年)。校屬各單位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推進會、掛牌督辦、跟蹤整治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進校園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深入分析共性問題,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總結梳理專項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及時上升為制度規范,形成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園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校屬各單位要每年對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形成年度工作報告,2022年底形成三年行動報告,分別于每年12月5日前,報學校保衛處。

(聯系電話:2077232,郵箱:

[email?protected]

)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樹牢安全發展理念。要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校園安全問題。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研究推動工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專項治理會商研判、情況通報、信息共享、聯合整治、責任查究等工作機制,形成分工負責、密切配合、高效聯動的工作格局。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長效機制。

(三)強化督導問責。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督導,及時總結發現專項整治工作亮點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好的做法進行表揚推廣;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六

通過開展本次三年行動實施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學校召開專項會議,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堅(2021年)

我校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從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其他學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七

為強化全市學校安全基礎防范和管理能力,保障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根據邢臺市《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沙河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沙河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方案》,結合全市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扎實推進全市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有效遏制學校安全責任事故,全力保障師生安全,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通過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依法治安能力大幅提高,積極創建平安校園,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安全工作體系逐級建立,工作機制暢通有力,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加強全市教育系統安全人員培訓,全面提升業務素質和能力;落實公共安全教育規定,推動學校公共安全教育做到

計劃

、課時、師資、讀本、考核“五有五落實”,師生安全意識及遵守制度、維護安全的自覺行為和應急避險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校內建筑和設施設備等符合相關質量和安全標準,加強日常維護和隱患排查整治,保持硬件設施安全運行狀態;嚴格落實學校安全法規和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范發生校園安全責任事故,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管理井然有序,教育教學秩序良好。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

1.各學校要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宣傳工作重點,精心制定宣傳工作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強大聲勢。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燕趙行”“119消防宣傳月”等活動,在學校公共場所設置專題展板或條幅標語。

2.集中組織觀看“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分專題開展學習研討。各學校要通過網站、新媒體等廣泛推送、宣傳、解讀,方便師生和家長學習觀看,擴大受眾面和影響力。

3.各學校要安排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深刻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風險意識,增強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對標對表找差距,聚焦聚力抓落實,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以實而又實、細而又細的態度和作風,時刻保持警醒,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實做好相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責任體系

根據省市相關文件,制定并落實學校安全崗位責任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責任運行機制。落實教育系統干部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其他負責同志督促抓,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使安全工作和教學業務工作相互滲透,相互促進,共同推進。建立規范化標準化監管機制,推動學校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著力消除盲區漏洞。

(三)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的安全防控體系

樹牢源頭防范意識,認真落實省教育廳開展學校風險等級管控和隱患治理(雙控機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風險評估、管控、公告制度,針對學校安全事故的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逐校、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科學劃分等級,制定風險平面圖,形成風險管控責任清單,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強化源頭防控,堅決把風險挺在隱患前面,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要充分利用“河北省學校安全網格化管理平臺”,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校建立安全隱患監管網格,提升網格排查責任人的排查率和上報率,提高隱患排查整改的效率,實現隱患排查、登記、整治、報告、銷賬閉環管理。構建安全工作協同聯動機制,加強與政法、市場監管、公安、交通、消防、應急管理等部門協同聯動,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食品、消防等問題的綜合治理。

(四)積極開展學校安全重點領域專項治理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對煙霧報警器、疏散逃生門、高低壓配電間、油氣輸送管道、學校食堂燃氣儲存間等重點設施設備和學生公寓、教學樓、圖書館、餐廳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博物館、文物建筑等重點保護場所開展消防隱患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結合“網格化管理系統”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帳,及時進行整改并銷號“清零”。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提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對學生宿舍、教師公寓內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等問題集中整治。要加強與消防救援機構協調聯動,組織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強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學校要切實履行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原材料和餐具的釆購、驗收要嚴格管控,員工健康監測、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樣等重點環節要嚴格管理,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大力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定期開展學校生活用水和師生飲用水水質監測,保障師生“舌尖上的安全”。

3.加強學校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落實學校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重點開展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和劇毒、易制毒、易制爆試劑采購、儲存、使用、廢棄物處置等環節的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加強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建立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加強實驗室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等各環節管理隱患排查,嚴防實驗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河北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督促指導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源頭管理。嚴格校車通行管理,改善校車通行條件,安裝使用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加強動態監管,提升校車通行安全水平。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管理,規范發展專用校車,支持企業、個人開展校車服務業務,及時辦理校車使用許可,保障校車發展與校車需求相適應。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無牌無證、報廢或檢驗不合格等非法從事校車服務的“黑校車”。

5.加強學校建筑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隱患查改力度,增加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專項檢查頻率,加強新建改建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的監管,加強校舍裝修和購置家具用品質量管理,對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氣質量、新釆購設施設備用品質量進行檢測,防止發生校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情況,有關檢測情況要及時公示。對室內空氣質量、室內家具用品等質量不合格的,要及時整改,保障學生健康。要特別關注危舊房屋、樓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凍雨雪天氣發生次生災害,嚴防因違規使用取暖設備發生消防安全事故。

(五)提升安全基礎支撐保障能力

1.全面開展安全管理培訓。認真開展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提高管理人員、教職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技能。強化學校安全專家團隊建設,充分發揮專家隊伍的參謀、智囊和引領作用,提高學校安全應急決策的正確性與科學性。

2.持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內容,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積極開展時令性、季節性安全宣傳和專題教育,普及安全常識。在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和將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中加入消防知識教育,落實校園消防教育“四有”,組織開展“上好一節消防課”主題教育、兒童消防作文繪畫大賽和消防進軍訓活動。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產月、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契機,開展科普講座、親身體驗、專題專欄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宣傳活動,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動體驗,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加強實訓實習期間和校外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管理。

3.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推動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和風險特點,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范標準,規范安全管理和監督行為,把安全生產要求貫穿學校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落實教育系統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制度,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情況。

4.提升學校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提升應用質量和水平。推動學校建設安全物聯網監控系統和安全管理平臺,積極推廣應用溫度傳感、煙霧報警、視頻監控等技術,加強安全監測預警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進行學校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

5.加強學校“三防”建設。落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聯合印發的《全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達標建設工作方案》,逐步實現“五個達標”要求。2020年底前,沒有實現“三個100%”工作目標的地區,必須實現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三個100%”工作目標,即:中小學、幼兒園封閉化管理達到100%;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系統與屬地公安機關聯網率達到100%;城市中小學、幼兒園專職保安員配備率達到100%。到2022年底,全市鄉鎮、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專職保安或門衛配備率達到100%。

6.強化學校應急處置能力建設。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河北省學校安全事故處置辦法》和《沙河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學校安全事故,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以實際、實用為原則,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管理分級響應制度和程序,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及時有效處置學校安全事故。

從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教育局印發《全市學校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化實施方案,對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實效。

(二)集中攻堅(2021年全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跟蹤整治,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確保按時整改銷案,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三)鞏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實施。總結各校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廣,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深刻認識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從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學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牢固樹立安全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時刻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學校主要負責同志要堅決擔負起“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政治責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

(二)強化督促檢查。教育局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評估的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督促指導機制、檢查評估和情況通報機制,加強督促檢查,用好明查暗訪、執法公示、公開曝光等手段,對發現的重大風險和突出問題,及時向地方黨委和市安委辦通報。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措施不落實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學校負責人的責任;因責任和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將依法嚴處。

(三)強化輿論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對各學校推進實施“三年行動”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注重發現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加大先進典型經驗交流推廣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強示范引領和警示教育。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八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計劃

》,制定本實施方案。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22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托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22年底前,全國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22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區組織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區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按照“先急后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0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巢"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各地區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區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區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范管理居民停車。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2020年,組織各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管理機制,暢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筑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高層建筑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各地區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筑嚴重問題;2021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筑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22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2022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3.地下軌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區組織開展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大提升專項行動,綜合客流高峰、建筑結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通風照明條件、電氣設備以及周邊消防救援力量、裝備器材等關鍵要素,組織相關部門系統評估每座地鐵站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制定實施三年優化提升計劃。2020年,組織完成風險評估、計劃制定以及綜合演練測試工作;2021年,全面加強改進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勤聯動的地下軌道交通綜合應急救援體系。

4.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范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集團等中央石化企業以及地方石化企業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化工園區應積極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戶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20年起,各地區每年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2022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布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區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2022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強化行業消防管理措施,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施級。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各地區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水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升級,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托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鄉村抗御火災水平。2022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2020年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游景區、醫療衛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行業單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救援機構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21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22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區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22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建成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區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聯網。

3、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臺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20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聯網監控系統。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機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

2,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區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群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22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總結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區、市)政府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各級、縣級政府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相關部門出臺配套支持政策意見,協同推進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專班,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橋區建設、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等重點工作,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確保治理實效。

(三)強化示范引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進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復制、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范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四)強化考核督導。此次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評內容以及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區要制定本地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統籌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分階段開展檢查驗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九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使用、經營、運輸、處置等環節相關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完善落實,消除監管盲區漏洞;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投用率達到100%、涉及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率達到100%、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等考核達標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和城鎮人口密集區的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如期完成,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1.嚴格高風險化工項目準入條件。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源頭管控,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科學審慎引進化工項目。涉及化工行業的省級、市級人民政府和重點化工園區要結合現有化工產業特點、資源優勢、專業人才基礎和安全監管能力等情況,進一步明確產業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2020年底前制定出臺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2022年底前,設區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對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以下簡稱有毒氣體),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指《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危險性類別為爆炸物的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控制,嚴禁已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落戶和進園入區;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升級,依法淘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產能。

2.提升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管控水平。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要求組織開展化工園區(含化工集中區)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化工園區進行認定并公布名單,在認定基礎上開展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a級(高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原則上不得批準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并納入重點治理和監管范圍,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為a級的化工園區要予以關閉退出;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b級(較高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原則上要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2022年底前仍未達到c級或d級的化工園區要予以關閉退出。

3.深入開展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對于重大隱患要依法上報地方有關監管部門并實施掛牌督辦,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實現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回頭看”,2020年底前要對安全風險評估等級為“紅、橙”的企業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逐一再次進行核查,從源頭提升發證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企業、化工園區、監管部門信息共享、上下貫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4.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開展經營性運輸。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防撞報警系統相關標準貫徹實施,2022年底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全部強制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嚴格執行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港口、機場、鐵路車站以及與鐵路接軌的專用線、專用鐵路等危險貨物裝卸、儲存場所和設施的安全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進行清理整頓。鼓勵化工園區內具有上下游產業鏈關聯的企業運用管道輸送代替道路運輸,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應建設符合標準規范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組織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

(二)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36894-2018)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標準規范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經評估具備就地整改條件的,整改工作必須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實施搬遷的,在采取盡可能消減安全風險措施的基礎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納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計劃的,要確保按期完成。嚴格落實化工園區空間規劃和土地規劃,保護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禁止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布局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密集場所;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企業要保持足夠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嚴禁超設計量儲存,并盡可能減少儲存量,防止安全風險外溢。

2.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繼續推進“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建設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上述系統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推動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已建成投用的必須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則上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確需布置的,應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粉塵爆炸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含裝置或車間)和倉庫內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2020年8月前必須予以拆除。

3.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凡列入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范圍但未開展評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不得生產。現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必須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關產品生產工藝全流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同時按照《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的有關方法對相關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物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和蒸餾、干燥、儲存等單元操作的風險評估。強化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運用,已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企業要根據反應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補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時審查和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設備設施滿足工藝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實有關評估建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停產整頓。

4.推動技術

創新

。積極推廣應用機械化、自動化生產設備設施,實現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換人,降低高危崗位現場作業人員數量。加快新材料應用和新技術研發,研究生產過程危險化學品在線量減量技術路線和儲存數量減量方案,開發以低毒性、低反應活性的化學品替代高危險性化學品的工藝路線,開展緩和反應溫度、反應壓力等弱化反應條件的技術改造,積極推廣氣體泄漏微量快速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應器等先進技術方法的應用。聚氯乙烯生產企業按照《氯乙烯氣柜安全運行規程》和《氯乙烯氣柜安全保護措施改進方案》,進一步完善氯乙烯氣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推進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管理指導意見,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工程設計、施工、設備建造、維護、監測標準,著力解決標準空白、滯后和標準執行不一致問題。制定出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和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標準等技術規范。

(三)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

1.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每年至少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集中開展一次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事故教訓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開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補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意見,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并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標準離崗培訓,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完成職業技能x級培訓,2022年底前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要達到30%以上;嚴格從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學歷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2022年底前,化工重點省份和設區的市至少扶持建設一所化工相關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點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成立實習實訓基地。

2.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自2020年4月起,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新入職的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新入職的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現有人員應在2022年底前達到相應水平。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嚴格精準監管執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計劃,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強化事故責任追究,經事故調查明確應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責。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建立企業安全技術和管理團隊,必須做出安全承諾并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不按規定作出安全承諾和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或安全承諾和報告失實的,要依法依規對有關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到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對其實施職業禁入。對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執行暫扣或吊銷安全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2.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培植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企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項目立項、擴產擴能、進區入園等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并減少執法檢查頻次。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內容和日常執法檢查重點內容有機結合,持續改進企業安全管理。

3.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結合本地區化工產業特點,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使用行為;全面整治違規違章問題,特別是強化對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執法檢查;對發生過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對同類問題反復出現的依法從重處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的注冊生產經營范圍與實際是否一致,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認真甄別其行業屬性和風險,逐一明確并落實監管責任,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五)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1.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根據本地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規模等情況,配齊配強滿足實際需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制度,新入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職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周。鼓勵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到大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各省和有關市、縣要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持續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監管效率效果。

2.運用“互聯網+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投用,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自動預警機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實現安全風險分類、分析、自動預警等功能。

3.強化社會化技術服務能力。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清單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導一批有能力信譽好的行業協會、技術機構、科研院所、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治理,為政府監管和企業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社會治理水平。嚴格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對設計不合規、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第三方服務機構和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合理規劃布局建設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強化長江干線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健全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實訓演練,指導企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并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實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加快推進實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于問題嚴重且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退出,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大力推廣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經驗做法,及時形成并推廣制度性成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對重點任務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建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專項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專項整治行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公安、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壓實責任,協調推進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點,突出重點目標任務,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從項目準入、財稅、信貸、技術服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積極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進安全科技成果運用等。

(三)加強示范引領。各地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各階段重點任務的進展,及時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同時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支持,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導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計劃和進度安排,適時組織進行督促、指導、檢查,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組織專家深入基層一線,幫助相關中小企業解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改造、重大危險源監控等重點任務推進過程中的難題,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十

為貫徹落實縣安委辦《關于強化春季安全生產大檢查,做好“五一”期間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局燃氣管理職責,對照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鎮燃氣事故發生,現制定本年度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宣傳教育、監管執法為載體,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排查治理燃氣行業安全隱患,嚴厲打擊燃氣行業非法違法行為,壓實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全縣燃氣經營企業(包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和汽車加氣站)及燃氣用戶等。

通過開展燃氣行業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使全縣城鎮燃氣市場進一步規范有序,重點消除瓶裝液化石油氣在經營、充裝、儲存、運輸等環節安全隱患。全面推進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建立健全燃氣行業監管長效機制,逐步推進燃氣企業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有效遏制燃氣行業經營不安全行為。

(一)開展燃氣經營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全面壓實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檢查各燃氣企業安全管理制度與規程執行情況、場站的運行管理、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和燃氣重大危險源管理等情況。

(二)開展燃氣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重點查處無證經營,違反燃氣經營許可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或違規建設燃氣設施等行為,充分運用《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的查處手段,依法嚴厲打擊燃氣行業違法行為。

(三)開展燃氣用戶安檢。燃氣企業定期對用戶開展安檢,宣傳安全用氣知識,督促用戶規范使用燃氣;嚴格執行充裝規定,嚴禁充裝過期瓶、報廢瓶;重點規范餐飲場所安全用氣行為,健全供氣餐飲用戶檔案,做到“一戶一檔”,消除餐飲場所燃氣設施隱患。

(四)開展第三方破壞燃氣管道專項整治。督促管道燃氣企業加強管線巡查,及時發現燃氣管道周邊施工行為,及時告知和指導施工方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加大庭院低壓管道警示標識設置,協調物業加強庭院小區地面施工管理,杜絕庭院小區地面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行為。嚴厲查處破壞燃氣管道設施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每一起破壞燃氣管道行為必追究相關方責任。

此次燃氣行業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分三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和執法檢查階段(即日起——5月20)

組織開展全縣燃氣經營企業(包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和汽車加氣站)要場站自查、用戶安檢,及時整改發現隱患,每月報送隱患排查臺賬至縣城管局。

組織執法和管理人員對燃氣行業安全生產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打擊城鎮燃氣市場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燃氣違法行為,指導檢查燃氣企業按照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定,全面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實。

(二)深化落實階段(5月21——6月10日)

我局將結合城鎮燃氣執法檢查工作,對全縣燃氣經營企業(包括管道燃氣企業、瓶裝燃氣企業和汽車加氣站)、餐飲場所等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查看燃氣經營單位自查自糾情況整改落實情況,檢查燃氣行業安全隱患,適時組織專項執法檢查“回頭看”,徹底整改安全隱患。

(三)總結提升階段(6月11日――6月30日)

認真梳理企業自查和監管監察發現的問題隱患,督促企業徹底從源頭上進行治理消除,對查處的隱患問題和非法違法行為,及時登記建檔,限期整改,防止問題出現反彈。積極探索燃氣安全風險預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氣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十一

通過開展本次三年行動實施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學校召開專項會議,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堅(2021年)

我校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從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其他學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十二

通過開展本次三年行動實施整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排查校園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夯實校園安全基層基礎,扎實推進校園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校園安全事故隱患的責任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維護好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

學校召開專項會議,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校園安全整治三年行動。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堅(2021年)

我校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推動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從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4、鞏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及時總結其他學校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校園安全制度體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十三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22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托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22年底前,全國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開工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22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教能力明顯提升。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區組織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區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按照“先急后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0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巢"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各地區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區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區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范管理居民停車。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2020年,組織各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管理機制,暢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金治理。

1.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取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筑室內清火檢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檢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商層建筑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徽型消防站隊伍。各地區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筑嚴重問題;2021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筑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22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教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2022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3.地下軌道交通疏散救授能力提升。各地區組織開展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授能力大提升專項行動,綜合客流高峰、建筑結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通風照明條件、電氣設備以及周邊消防救授力量、裝備器材等關鍵要素,組織相關部門系統評估每座地鐵站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制定實施三年優化提升計劃。2020年,組織完成風險評估、計劃制定以及綜合演練測試工作;2021年,全面加強改進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授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勤聯動的地下軌道交通綜合應急教授體系。

4.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范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集團等中央石化企業以及地方石化企業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化工園區應積根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斷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桶戶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20年起,各地區每年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2022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布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區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2022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影鋼板房開展專項檢套,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強化行業消防管理措施,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射等級。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想整治力度。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美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實出問題。各地區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政、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水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升級,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托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集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開鄉村抗御火災水平。2022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2020年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游糧區、醫療衛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行業單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息,列出整改計劃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救援機構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授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21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22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開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區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22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建成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區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頻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

3.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臺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20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聯網監控系統。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機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

2.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區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群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22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美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財產安全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素,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艱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袁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叔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腺整治,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開整體治理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總結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區、市)政府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有級、縣級政府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相關部門出臺配套支持政策意見,協同推進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專班,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清區建設、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等重點工作,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殘保治理實效。

(三)強化示范引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造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復制、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范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四)強化考核督導。此次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評內容以及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區要韓學制定本地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統籌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分階段開展檢查驗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十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強總理等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及《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市、縣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部署,我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

十九大

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風險隱患,深查、細查、嚴查,補短板、堵漏洞、掃死角,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事故總量持續下降,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縣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為全面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基層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的開展,局下設辦公室,并具體負責指導開展工作。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

按照《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安委〔2020〕4號)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整治重點工作如下:

(一)非煤礦山安全整治方面。嚴厲查處越界開采、無證開采、私挖濫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并積極配合縣應急管理部門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及整治工作。(責任科室:生態修復和地質礦產管理科、監察大隊、各基層所)

(二)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積極配合縣消防救援部門做好全縣涉及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消防安全監管及整治工作。(責任科室:各科室、基層所)

(三)交通運輸安全整治方面。積極配合縣直有關部門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無證運輸礦產資源、砂石行為的查處及整治工作。(責任科室:監察大隊、各基層所)

(四)城鄉建設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將安全發展落實到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推動城鄉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二是積極配合縣直有關部門開展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堅持地毯式、全覆蓋、無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隱患立即清理,堅決整改整治到位,堅決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責任科室: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管科、政策法規科、監察大隊、各基層所)

(五)自然災害安全整治方面。圍繞地質災害隱患點、房前屋后高陡邊坡等防范重點,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范規定,按照分級分類管理,采取確保人身安全的對應措施,加強隱患排查、汛期巡查、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工作。同時積極配合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做好其他自然災害領域安全監管及整治工作。(責任科室:生態修復和地質礦產管理科、各基層所)

(六)全力做好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學習及本領域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責任科室:各科室、基層所)

(一)加強組織領導。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由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各科室、基層所要立即開展行動,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個必須”原則,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動工作有效落實。

(二)嚴格監管執法。各科室、基層所要進一步增強日常監管執法工作,尤其是五個重點安全整治工作方面,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要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零容忍”,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要進一步切實應用各類監管執法系統,發揮新信息化手段在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中及時、準確、客觀、高效的作用,有效防止非法違規現象反彈;要進一步加大宣傳發動力度,做好《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防災減災和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固化長效機制。各科室、基層所要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統籌協調及信息報送(涉及的科室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18日前總結形成本專題年度工作報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動總結報告,及時將總結材料匯總至局生態修復和地質礦產管理科),建立健全常態化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并將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確保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十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根據《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結合我鎮實際,制定鎮“1+10+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1”,即1個總體實施方案;“10”,即按照國家要求開展的10個專項實施方案;“n”,即根據我鎮實際在特種設備、燃(煤)氣、危房等重點行業領域增加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為抓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確保實現“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較大事故的工作目標,全鎮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為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穩固的安全保障。

推動部門和企業單位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五落實五到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進安全生產由企業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制,大力推動科技

創新

,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組織觀看“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各單位和企業要集中組織觀看專題片。二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鎮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安排專題學習,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組織安監站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三是結合實際貫徹學習。鎮黨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納入“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新時代新作為新篇章”重大主題宣傳范疇,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聲勢。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四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消除盲區漏洞。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風險。圍繞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修訂完善安全設防標準。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六是加強安全監管干部隊伍建設。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于5人。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一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加強安全考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二是推動企業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針對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等,加強動態分級管理,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實現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類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三是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規范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明確“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業做到自查自改自報,實現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和評價,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術設備設施改造等有關財稅政策,重點用于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各重點行業領域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五是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建設,分行業領域明確建設任務,突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日常化、顯性化,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規范化。六是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和教育培訓等制度,建立健全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工會“雙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監督。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具體方案,推動各項制度措施落地見效。二是完善和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分級分類排查治理安全風險和隱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完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嚴格控制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光氣化、硝化等危險工藝以及硝酸銨等爆炸性化學品等高風險項目。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針對本區域高層建筑、大型商場、石油化工等重點場所,制定實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管理。二是聚焦老舊小區、電動車、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倉儲等突出風險以及鄉村火災,分階段集中開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三是教育、宣統、民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健康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3年整治目標任務,推動本系統單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道路運輸安全整治。鞏固提升鎮村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效果。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等隱患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一是聯合多部門落實治超“一超四罰”措施,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二是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重點整治常壓液體危險貨物不合規罐車、非法夾帶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督促運輸企業和個人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督促客運車輛司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帶,嚴格旅游客運安全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四是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嚴查嚴處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動態監控裝置應裝未裝、人為關閉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查“黑企業”“黑車”。

(六)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強“四類船舶”和重點水域安全監管,嚴格執行惡劣天氣條件下客船禁限航規定,強化港口安全管理。強化水上交通運輸與港口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防控,認真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進一步落實渡運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嚴厲打擊渡船超乘客定額、超核定載重線、超核定抗風等級冒險航行。

(七)城鎮建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明確房屋所有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二是加強城鎮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應急管理,加強城鎮供水、供氣、道路橋梁、污水處理等監督管理。三是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開展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交通工程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規行為。

(八)特種設備安全整治。一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特種設備“一單四制”制度推動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機制。二是推進特種設備“鑄安”行動,開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行為專項治理,強化一線執法檢查,2022年底前實現常態化、實效化管理。三是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基礎建設,努力提升特種設備監察、檢驗檢測和作業人員的能力素質,廣泛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安全意識。

(九)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整治。一是嚴格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全面開展經營許可條件“回頭看”。二是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監管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三是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十)工貿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粉塵防爆:徹底整治相關工貿企業粉塵涉爆場所和除塵系統設計、安裝、使用不符合標準規范以及未設置或未規范設置泄爆裝置,未按照規定采取防雷、防靜電措施等突出問題,防范工貿行業粉塵爆炸事故風險。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圍繞有限空間辨識、警示標志設置和作業審批制度執行等突出隱患,督促相關企業徹底排查整治安全隱患,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十一)農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對已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困難群眾的住房安全開展排查,重點排查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措施、圍護結構等。二是加強危房改造技術指導;三是落實危房改造主體責任;四是提高農民群眾安全意識。

(十二)校園安全整治。一是加強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組織集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強學校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指導和督促學校健全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等排查,建立危險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強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規范發展專用校車,清理不達標載客汽車、非專用校車。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保障校車通行安全。四是加強學校建筑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學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隱患,查找并整治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隱患,落實學校建筑所有權人承擔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設施設備專項體檢,查找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

(十三)養老服務機構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監管制度體系,健全完善養老服務機構監管工作機制。二是著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三是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和應急處置體系,全面夯實鎮黨委政府的主管責任以及民政辦的監管責任,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提升養老服務機構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風險化解應對能力。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印發鎮“1+10+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關部門深入分析一些行業領域復工復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主客觀原因,對本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場所、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結合各地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總結全鎮“1+10+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法規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各有關部門要分年度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開展情況,并報送鎮安委會辦公室,鎮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梳理向市安委會報告,并上報市安委會辦公室。2022年11月,鎮安委會辦公室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提請鎮安委會審議后,上報市委、市政府、市安委會辦公室。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組織實施,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為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鎮安委會成立鎮“1+10+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由鎮安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建立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定期研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鎮安委會辦公室牽頭成立工作專班,有關部門派員參加,負責我鎮“1+10+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日常工作。

(二)強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政策體系,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強化鎮財政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工作傾斜。完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

(三)改進監管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組織專家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重點實行跟蹤指導服務。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宣傳教育,宣傳落實好《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鼓勵企業職工和家屬檢舉重大風險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激勵全民參與、監督、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支持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領域進行輿論監督。

(四)嚴格問效問責。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掛牌督辦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并將整治情況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實與鎮紀檢監察部門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問責。對因整治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十六

為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安委會正式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在全國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國務院安委辦、應急管理部迅速行動起來,專題部署、召開新聞發布會;各地、各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專題方案、設立領導機構、成立工作專班……三年行動扎實推進。

抓部署明確領導機構

現階段,安全生產仍處于爬坡過坎期,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加之當前,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相疊加,安全生產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復雜性,更加積極主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全面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國務院安委會副主任、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黃明多次強調。

據悉,《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分2個專題、9個行業領域專項、4個階段部署此次行動。32個省級政府相繼召開本地區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各地區黨政一把手召開省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政府專題會等,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專題研究,部署本地區相關工作。

“提前謀劃、防患未然,細化措施、提升能力。”海南省委書記劉賜貴強調,要堅決扛起安全生產的政治責任,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實抓細安全風險防范工作,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一抓到底、見底清零。”福建省省長唐登杰強調,堅持六級同步發力、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切實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貴州省省長諶貽琴強調。

…………

動員部署中,一種共識正在形成: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目前,32個省級政府全部成立三年行動領導機構。其中,吉林省實行“雙組長”制,由省委書記和省長同時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寧夏等20個地區由政府一把手擔任組長。

此外,28個地區已成立或計劃成立工作專班,從各部門抽調人員,實行集中辦公或相對集中辦公。

拓領域密切結合實際

各地、各部門瞄準地區、行業領域重點,抓責任落實、精準發力。

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國家民航局、國家郵政局等多部門已經印發實施方案;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鐵路局、國家郵政局等已經成立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由負責同志任組長,全面加強三年行動組織領導。

此外,中國鐵建、中國能建、中國機械工業、中國電子科技、中國醫藥、中國中化、中國林業、南航集團、中國華電等多家中央企業均突出重點,制定印發整治方案。

河北作為全國第一個印發本省方案的地區,明確將在14個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在全國方案基礎上,結合地區實際,增加了冶金、燃氣、特種設備、旅游和漁業船舶5個專項整治內容。

北京圍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3個專題,以及城市建設、城市運行、地下空間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配套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統,編制15個行業45個業態的隱患目錄,突出專項整治的精準性。

江蘇主動擴大專項整治行業領域,結合本省實際,將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專項整治分為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個專項整治。深化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舉辦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組織“書記和市(縣、區)長說安全”活動,開展“百團進百萬企業”宣講活動,實現規上、規下企業兩個“全覆蓋”。

浙江作為海洋大省,且具有小微企業量大面廣、特種設備眾多的特點,結合工作實際,在專項整治方案中單設了漁業船舶、加工制造類小微企業和特種設備3個專項,增加了安全生產風險防控和應急救援數字化建設專題。同時,為各專題、專項均梳理建立了問題、任務、責任“三張清單”,細化量化目標,明確指標、工作、政策、考評四大體系,防止工作推進“落地打滑”。

貴州結合本省突出安全風險,新增建筑工程、特種設備、鄉村、旅游安全專項整治。同時,考慮到當地地質災害多發且易引發耦合事故,該省將三年行動擴展延伸到地質災害防治領域,印發實施具有貴州特色的“1+2+14”方案體系。

安徽、湖北實現了所有行業領域全覆蓋,安徽還提出建設3至5個智能化礦井、建設62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等“安徽任務”。山東、青海將三年行動擴展到20個行業領域……目前,已有28個省份結合本地區實際,增加了專題方案或專項方案。

但一些地區、部門仍存在實施方案還在內部空轉的情況,還有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態。各地、各部門措施有軟有硬、質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乏銳意進取的拼搏之心。

近日,國務院安委辦副主任、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孫華山主持召開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題視頻推進會,會議強調,三年行動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要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必須要咬定三年為期目標不放松,以久久為功的韌勁堅決打贏專項整治攻堅戰,為我國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國務院安委辦、應急管理部將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力度,結合6月份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進一步指導推動各地區專項整治責任和措施落實。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篇十七

為進一步壓實全市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著力解決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不嚴格、消防設施維護不到位、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等問題,嚴防我市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市安委會印發《全市經營門店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對全市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規定,現就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打通生命通道。各社會單位要對建筑消防車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進行劃線和標識管理,確保消防車道不被臨時停車、崗亭路障、違章搭建等情況占用或堵塞。要確保場所內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暢通,嚴禁占用堵塞,確保通道內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有效。大型商市場要保持環形車道暢通。學校不得在圖書館、宿舍、教室、禮堂、食堂等場所的疏散通道、門窗、陽臺等部位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欄柵。工業、物流企業貨物、原料、分揀、倉儲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和出口。

二、移除致災物料。各社會單位要移除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建筑裝修材料,移除室內及樓道充電或停放的電動自行車,移除影響安全的危險火源及大功率用電設備。商市場要及時移除雜物,移除倉庫超量儲存的貨物。賓館飯店要移除庫房、布草間超量儲存的貨物。醫療機構要移除建筑內的制氧設備和違規、超量儲存的醫用氧氣瓶。社會福利機構、學校宿舍要移除“熱得快”、“小太陽”、電熱毯和炭爐、火盆等。公共娛樂場所要移除明火取暖設備和煙花、焰火表演用品。廠房倉庫等要移除違規設置的辦公、住宿場所。

三、隔離易燃易爆。各社會單位要對電氣線路進行穿管保護,保證電熱器具、明火與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對易燃易爆危化品做到專庫存放、專人監管使用,對電井管井進行嚴密封堵。大型商市場等場所要嚴格動火動焊管理,嚴禁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地下餐飲和公共娛樂等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賓館飯店、養老福利機構等場所要控制廚房液體燃料存量。學校、醫療機構要對實驗、醫用化學品進行重點監管。倉儲等場所要嚴控火源。易燃易爆危化品場所電氣線路敷設要采取防爆措施。

四、配齊撲救急要。各社會單位要合理配置滅火器,確保位置明顯,便于取用。保證消火栓水壓充足,水帶水槍完整好用。要確保消防水箱、水池水量充足,消防泵組功能完好,并處于自動狀態。要開展全員普訓,人人過關,做到“會使用滅火器、會操作消火栓、會報警、會組織逃生”。大型商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在各樓層放置防煙面罩、毛巾、礦泉水等物品;賓館酒店、重點“十小場所”等要為每個住房配備逃生面罩、逃生安全繩等物品。

此次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由各縣市區政府統一組織領導,行業主管部門在各自領域具體負責實施,各社會單位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派出所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技術指導和法律監督。

各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法》、《湖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開展系統整治,自查自糾,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要以此次整治為契機,進一步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規范日常消防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制度,建實建強微型消防站和義務消防組織,夯實消防工作基礎。

對火災隱患突出、整改推進慢、達不到整治要求的單位,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將組織公安、住建、消防、城管等部門聯合執法,該處罰的依法處罰,該查封的依法查封,該強制執行的依法強制執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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