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條為建立規范、科學、高效的預算管理體系,強化預算績效責任,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山東省省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辦法》(魯政辦發【20xx】20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績效管理是指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將績效目標設定、跟蹤、評價及結果應用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以提高預算的社會、經濟效益為目的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納入學校預算績效管理的學校自有資金安排的項目資金。
第四條預算績效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管理原則。預算管理要圍繞績效目標進行,事前設定目標、事中跟蹤監控目標實現進程、事后評價目標完成情況。
(二)績效導向原則。預算管理的各環節都要以績效為核心導向,將績效管理貫穿于預算管理全過程,實現資金運行和預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責任追究原則。堅持“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管理理念,強調項目單位支出責任和管理部門監督責任,實行績效問責,對無績效或低績效的項目承擔單位和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四)信息公開原則。預算績效信息要逐步向全校教職工公開,接受全校教職工的監督。
第五條學校成立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組織、人事、財務、資產、審計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務處。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研究制定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工作規程,建立預算績效考核指標和標準體系。
(二)組織和指導各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三)建立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健全績效結果反饋及督促整改機制。
(四)組織引進第三方對各項目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五)績效評價涉及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各項目實施部門的職責:
(一)編制項目績效目標。按照“誰使用資金誰編制績效目標”的原則,要求制定的績效目標客觀且可測量、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相應匹配、重點突出。
(二)組織實施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落實單位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三)定期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工作。
第七條績效目標是指績效評價的對象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預計產出和效果。績效目標的編制,主要包括設定績效總目標、制定長期、當期(年度)績效指標、確定績效指標值等。
第八條績效指標編制原則:
(一)相關性原則。績效指標應當與績效總目標直接相關,能夠充分、恰當反應目標的實現程度。
(二)重要性原則。應當優先使用最能反映績效的核心指標。
(三)可比性原則。對同類績效管理對象要設定共性的績效指標,以便于評價結果可以相互比較。績效目標應當從數量、質量、成本和時效等方面進行細化,盡量進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表述。
(四)系統性原則。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系統反映預算支出所產生的效益。
(五)經濟性原則。績效指標所涉及數據的獲取應當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制定績效目標時要經過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目標要符合客觀實際,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對于績效目標中涉及的專業術語,應當準確定義、清晰解釋。
第九條確定績效指標值。績效指標值是指使用量化的標準、數值或比率來表示預算資金達到的產出和效果,應當與績效指標逐一對應,通常用相對值或絕對值表示。單位在填報績效指標值,應當同時明確績效標準。績效標準是設定績效指標值時的依據或參考
標準,一般包括歷史標準、行業標準、計劃標準,以及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標準等。
第十條預算執行過程中,對預算資金進行績效監控,主要包括:
1.預算執行進度;
2.預算執行規范性;
3.預算存量資金;
4.預決算差異率。
第十一條績效自評。預算執行完畢后,各項目實施部門要對照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實際績效情況進行自評,評價指標分為計量指標和定性指標。
第十二條開展第三方評價。審計部門結合學校年度審計,引入社會第三方評價機構,按照預算績效領導小組確定的范圍、要求等對預算績效情況進行評價。結合部門自評,出具最終評價結果。
第十三條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所形成的績效目標、績效自評、績效評價等信息,采取反饋整改、與預算掛鉤、激勵約束等方式,項目建設期內,按年度投入經費年末未形成支出的,或項目已結項的,剩余資金收回,對于績效考核不合格的項目不再進行資金投入,以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建立信息公開機制。各責任部門(學院)將所管理的項目經費評價結果作為本部門(學院)年度工作的必要公開事項,接受教職員工的審核和監督。
第十五條建立績效問責機制。學校將評價結果納入各單位工作目標考核范疇,并作為重要依據。對因主觀原因導致當年績效管理工作不力,績效執行及評價結果較差的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街道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優化預算編制,強化支出責任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巢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辦〔2017〕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績效目標管理是指街道在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時,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職能及事業發展規劃,對預算支出設定計劃期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并據此評價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績效目標管理包括:績效目標設定、績效目標審核、績效目標批復與應用、績效運行跟蹤監控。
第三條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流程是由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跟蹤、績效評價和結果運用四大環節組成。其中績效目標設定是預算績效管理四大環節的源頭,是預算績效管理的基礎和工作重點,是后續開展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的依據。績效目標是指以客觀、可測量的績效指標來表示的項目或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水平,包括用量化的標準、數值或比率表示的使用財政資金達到的產出和效果。預算績效目標主要通過績效內容、績效指標和績效標準來進行描述,與績效指標評價和績效監督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績效目標應設置盡量細化、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用指標體系考察公共資金使用效率以及相應部門的績效執行效果等產出和效果。
第四條街道各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或部門(單位)制定的規劃和下達的工作任務設定績效目標,并在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時,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會同財政所編制《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隨預算一并報送。
第五條財政所定期對街道部門績效運行跟蹤情況和項目執行進度進行檢查,提出意見和改進措施。并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及時進行績效自評,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編制下年度預算和項目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對于績效管理工作不足之處進行完善規范。
第六條完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將績效理念融入預算管理始終。逐步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實現財政管理從“重分配”到“重效益”,從“力爭資金”到“用好資金”的轉變。
第七條完善財政監督機制,加強績效目標編制和績效跟蹤管理。預算執行過程中要建立績效跟蹤機制,加強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跟蹤管理、督促檢查。規范績效管理工作流程,制定操作細則,明確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預算績效管理中的職責,建立健全“全員參與、全面覆蓋、全程監控”的財政大監督機制。
第八條完善績效評價機制,適時實施績效評價。在預算執行結束后,邀請市財政局組織指導監督績效評價工作,并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對部門支出績效實施再評價。通過實施績效評價,查找資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
第九條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提高財政工作科學化精細化水平。研究建立科學、規范、實用的財政支出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管理技術手段,推進以預算績效管理網絡、績效信息平臺、績效指標庫、專家庫、中介機構庫等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為績效管理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第十條完善問責機制,增強預算績效管理剛性約束。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是關鍵。財政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通過結果應用,促進部門改善預算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通過問責來強化各部門的績效理念和支出責任,盡快形成“誰干事誰花錢、誰花錢誰擔責”的機制,以績效為核心確定資金的投向和數量,對部門預算和項目預算的'編制形成約束,將績效管理結果作為下一年預算編制、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加強對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的認識,把“用錢必問效、問效必問責、問責效為先”的績效管理理念,滲透到每一項工作、每一個部門、每一個人,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管理目標,建立健全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體系,明確績效管理責任和分工。
第十二條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和內部管理控制,把績效目標作為預算資金安排、實施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確保預算的執行力和規范性。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管理,并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及時調整目標,以最大化發揮出項目資金的效益。建立績效管理運行監控機制,在資金使用過程中開展過程控制,做到動態實時控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績效目標的實現。過程控制還要與預算執行密切銜接,有效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定期對信息進行數據采集與核實、量化與分析,對績效目標完成程度進行評價、對資金使用效益進行預測。此外,對于形成的績效評價報告要與部門決算緊密銜接,以真正實現績效管理的全過程監控。
第十三條在編制項目預算的階段,不但要科學合理地安排資金,還要完善項目支出績效管理指標評價體系。其中,指標內容包含成本指標、效率指標、業績指標、效益指標、環保指標等,首先設定幾個大項的指標,再設定細化、詳實的指標,并設置指標的權值。其次要注意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相結合、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相結合、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相結合、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確保指標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可操作性,全面落實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益性、效率性。利用績效評價指標可以判斷每一項資金的金額及去向、每一項成本及費用、產生的效益及社會影響,使項目支出績效管理有據可依。
第十四條財政所要不斷完善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建立績效自評、重點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機制,要求各相關部門先自評,然后圍繞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進行評價,最后結合考核結果進行總體評價,實現評價方式民主化、評價主體多元化、考核機制科學化。在考核評價結束之后,要公開考核評價結果,同時合理運用績效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開獎勵和處罰,并把績效考核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預算的依據。此外,還要堅持績效管理公開化、透明化,將績效評價結果,特別是涉及民生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同時,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保證財政支出對公共事業的補償和促進作用。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街道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7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