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采購合同電子版本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一
乙方(需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產品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
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為甲方自產的系列產品,具體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以甲方的價格表(附件1)或甲方發貨清單為準。
2、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3、產品的包裝均以甲方出廠標準,包裝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計價。
4、本合同確定的計量單位為件,規格見包裝上的提示或報價表標注。
1、甲方實行含稅出廠價。
2、乙方收到產品后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貨運原件,以便協助解決。否則甲方視為乙方以按要求收貨。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產品的義務。
2、甲方有及時、準確的向乙方提供產品相關資料和證件的義務。
3、乙方在保質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經查證后,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有無償調換、退貨的義務(乙方造成的除外)。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年銷售任務為________萬元,每月最低________萬元。乙方在銷售期間應按月、季度的銷售計劃進貨。如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或全年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無論是乙方放棄還是甲方取締其經銷權,乙方應無條件保證甲方產品的可持續穩定發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場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諾在甲方產品到達乙方倉庫1月內在建立完善的甲方產品銷售體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銷商品等支持的權利。
5、甲方提供不超過生產日期60天的產品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6、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業務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詢經營及庫存情況。
7、乙方的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和跨區銷售、否則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銷售甲方產品的資格。
1、為保證甲、乙雙方經營利益和有效銷售甲方的產品,甲方提供元人民幣作為誠信鋪底金,合同到期或終止時乙方必須將誠信鋪底金全額支付給甲方。
2、乙方應在合同有效期內銷售系列產品________萬元。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萬元,甲方按銷售額的返利給乙方。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按銷售額的________返利給乙方。
5、合同有效期內銷售額在________萬元以下則無返利。
6、所有返利都必須是在合同期滿且貨款結清后的次月甲方以產品兌現給乙方。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蓋公章的附件1為準,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新價格調整前已付款則無論甲方價格做任何調整本批貨以原供價為準。
2、結算方式:先款后貨,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5日內按乙方指定地點將貨物發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將貨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不得將現金交與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之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爭議。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雙方必須書面為之;
3、甲方業務代表未經甲方書面傳真確認,不得向乙方借取貨物或現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圍之外的權力,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頁,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5、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7、補充條款。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內容
合同總金額(元)
合同附件數量
招標代理服務費(元)
備注
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幣種:人民幣)
鑒于招標人為獲得臨床需要使用的藥品而進行集中招標采購,并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現雙方簽定藥品購銷合同,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采購文件》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參見《采購文件》);藥品需求一覽表(參見《采購文件》);中標(議價)品種通知書(參見《中標(議價)品種通知書》);通用合同條款及前附表(參見《采購文件》);xx市醫療機構xx年第一輪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附表。
2.本合同僅為明確買方在本次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有效采購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統一形成相應藥品中標候選品種目錄時自動中止)內的藥品采購品牌、價格及服務。實際交易量以買賣雙方簽訂的批次合同為準。
3.買方只能采購其選擇確認的成交品種,賣方無違約行為,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種替代成交品種。
4.賣方應根據相關規定在與買方簽訂本合同時向招標代理服務機構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賣方未按照規定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買方有權拒絕其參加以后的招標采購活動。
5.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一份,阜陽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標辦”)一份,招標代理服務機構xxx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參見”的內容,由招標代理機構保存備查。
7.本合同加蓋買賣雙方及招標辦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從“招標辦”領取,“招標辦”保留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帳戶: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采購合同電子版本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二
需方單位:(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簡稱乙方)
為了規范產品,保護供需雙方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
甲方收購乙方土方,乙方保證向甲方供應土方。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
3、交貨時間、數量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乙方給甲方供土方共計1225方,合計17150元,工程結束后付款。在甲方資金周轉困難時,可以延期支付貨款,但最長不超過7天。
四、技術要求: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監理及業主要求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甲方、監理及業主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
五、驗收標準:
以乙方提供的合格的土方樣品為標準,甲方現場驗收,甲方以驗收結果確定乙方材料等級及價格。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拒收,乙方運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以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任務,經催告后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合同期限:
從 20xx 年 5 月 8 日起至本工程結束為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訂:本合同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電子版本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 20xx年10月 14日簽訂的《從化市山區鎮幼兒園及學前教育設備采購項目(包2)合同》(下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
鑒于: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10月14日共同簽署了《從化市山區鎮幼兒園及學前教育設備采購項目(包2)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從化市山區鎮幼兒園及學前教育設備采購項目(包2)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
一. 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0天內支付總價的`50%,工程竣工驗收再付至總價的95%,結算完成后付至總價的95%,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付清。
二. 其它事項說明 :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后生效。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從化市山區鎮幼兒園及學前教育設備采購項目(包2)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從化市山區鎮幼兒園及學前教育設備采購項目(包2)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叁份、乙執一份,財政局一份,采購代理機構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采購合同電子版本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四
買方:(簡稱甲方) 電話:
賣方:(簡稱乙方) 電話:
一、質量要求:根據國家標準 部頒標準 企業標準 工貿協議標準生產和收購。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檢驗,但甲方在生產和包裝過程中有權抽查質量。乙方交貨時,必須包裝完整,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儲存條件正常情況下,如因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少等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交貨日期:乙方須在年月日交貨。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貨日前 日將貨款共計 元匯至乙方銀行帳戶。 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乙方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保證按時付款,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和撤銷。如需中途變更或撤銷,須于 月 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取得一至意見后方可生效。
四、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雙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 份,合同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簽訂日期:
采購合同電子版本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五
采購方(全稱):
供貨方(全稱)
簽訂地點: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工程承包施工中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漳州天同地產有限公司國貿潤園800kva臨時用電箱型干式變壓器
二、工程地點: 漳州市龍文區藍田區東嶼村國貿潤園項目
三、采購內容:
第二條 箱變內設備元器件品牌要求
一、變壓器選用中駿電器變壓器,變壓器的生產制造符合設計施工圖紙技術要求;
二、低壓配電元器件選用常熟開關廠或者上海人民品牌產品,高壓配電元器件選用lk或
三、箱式變壓器尺寸:按實際需要由競標單位提供方案(外殼材料薄鋼板,鋼板厚度不
四、投標時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包含: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及維護說明書、設備一
五、制造工藝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規范標準,符合漳州市電業部門的驗收要求;
六、其他材料也必須具有3c認證的合格證。
七、按國家標準,貨到之日起,質量三包壹年。
第三條 合同價款
一、本工程合同總造價包干含稅人民幣為: 元整( 元整)。價格包含運輸、設計、檢測、報裝及驗收、搬運、保險、安全、稅金、為完成變壓器安裝的必要配合工作等費用。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本工程完工,經甲方及市供電部門驗收合格并送電運行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其余款項自工程送電驗收之日起一年后付清,不計息。招標人付款前,投標人提供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否則付款時間順延。
第四條 供貨時間: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天內。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符合運輸要求和露天環境下暫時存放的防曬、防潮、防水等要求。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如有異議,貨到三天內提出,逾期作驗收合格處理。
第七條 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提供產品出廠試驗報告、合格證。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供貨方逾期不能供貨,須提前獲取甲方同意,若未獲同意單方面推遲交貨時間,則乙方按合同價1%/日歷天的價格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價1%/日歷天的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簽訂日期)起生效,至本合同條款全部履行完畢時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電子版本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六
甲方:xxxx
乙方: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會所軟裝物品設計、采購,安裝,擺放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作內容:物品采購(詳見附件清單):具體內容分為三部分:即家具、飾品(掛畫等)、燈具。
二、承包方式:包設計、供應、物品陳設。另雙方約定在非承包范圍內的地毯、窗簾、小飾品的陳設等附加工作由乙方免費提供指導和服務(設計費和技術指導費不另收取)。
三、貨款結算方式
(1)(2)、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開始下定單(甲方支付乙方壹萬元定金),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預交訂單總金額的25%作為預付款,各部分貨(分為家具、燈具、飾品三部分)到工地7個工作日之內甲方須支付該部分總金額的40%貨款,乙方再開始安裝家具及飾品擺放,30%貨款在乙方安裝家具完畢,甲方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無質量問題后付清,質保金5%一年后無息付清,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額的發票(最后一次開票包括質保金金額)。
(3)、本合同范圍內的所有單價均為“固定單價”,無論市場價格漲跌與否,均不再進行增、減調整。
四.交貨時間: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當日下單,從下單之日起,燈具在35天內供應完畢,家具及飾品45天內對上述物品擺放完成。
五、包裝及運輸方式: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所有物品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并提供詳細的物品清單;本合同產品的包裝必須適合汽車長途運輸和產品多次搬運;汽車運輸并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裝卸費及人工費含在總價內)。
六、物品擺設布置
物品擺設布置必須在設計師本人的監督下進行,設計師到現場進行安裝工作,甲方可協調當地搬運工人(所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場時間以甲方告知為準,乙方的擺設布置工作應該在3天內完成。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后,須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按時付款。若由于甲方原因,延期付款,乙方交貨時間順延。
(2)、如因甲方原因推遲安裝時間,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交貨時間順延。
(3)、甲方應在乙方安裝前提供以下條件:室內已經初步完成清潔;晚間有保安;安全系統已經安裝并運行。
(4)、甲方應認真審核乙方提供的清單,明確最后擺放的效果,并予以確認。
2、乙方責任
(1)、乙方須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采購的貨品效果及安裝效果應該達到室內設計的要求。配飾附件清單沒有包括部分,按甲方要求增加的,費用另付。
(3)、乙方應該保護甲方的私密資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或轉讓本設計合同及相關附件等技術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乙方在安裝及布置過程中不得損壞已完成的精裝飾及土建結構成品及半成品,否認照價賠償。
(5)、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合同內容。
八、售后服務
5.1本合同所有家具家俬嚴格按照國家三包法執行,所有家具家俬質保一年,自確認驗收1年之后截止。保修期內,如出現確屬質量問題,應由乙方提供的廠家免費維修;確實不能修復的,廠家予以更換。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家具損壞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廠家可提供維修服務,但需收取相應的工本費及運費。
九、爭議的解決及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履行各自的義務。除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外;甲乙任何一方的單方面違約而造成對方損失,均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賠償責任的限額,不超過本合同規定的合同總金額。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付款,因此造成乙方交貨時間超時,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于乙方無關。
3、未經甲方允許變更產品標準或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基本相符),甲方有權扣除總貨款的5%作為違約金。
4、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指定地點,按1000元/天結算違約金,在剩余貨款中扣除。
5、甲乙雙方在執行此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且不能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時,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寧海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其他
7.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條款或相應附件。補充條款或附件作為本合同內容的延續和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合同有效附件:工程量清單
7.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二份;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電子版本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七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乙雙方就配電柜采購事宜,經協商簽訂如下供貨合同:供貨品種、規格、品種、單位、單價、金額等見附表,該價格為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的價格,具體包括運輸費、裝卸費、稅金等,數量及規格型號按實際供貨量及單價結算。
二、交貨地點、驗收標準及損耗
1、交貨地點: 項目施工現場。
2、驗收質量標準:按國標執行。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到現場解決。
3、運輸方式及費用:汽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4、工地交貨,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數量規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時供貨,首批供貨周期不超過15天,當收到第一批進貨價款后三日內第二批貨到達現場,當收到第二批進貨價款后三日內第三批貨到達現場,付款金額詳見合同第三條,總供貨周期不超過25天。
5、隨車應有產品質量證明材料,有 市相關備案證明、 市供電部門準入證明或國家質量管理中心發放的ccc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
2、供貨價款支付:
四、其它約定:
五、供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向 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無論發生任何變更事宜,均以此條款為準。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電話:開戶行:賬號:
日期: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日期:
采購合同電子版本 采購合同和訂貨合同篇八
物料采購合同書 本約由甲方與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約生效日」)訂定
甲方:蘇州和陽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鑒于乙方從事于產品之制造、裝配或銷售,甲方欲向乙方訂購或定作產品,且乙方愿依本約條款供應或承制甲方所訂購或定作之產品,雙方同意并履行條款如后:
1 產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約之規定向乙方訂購或定作產品。該訂購或定作產品的數量、規格、價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將載明于本約附件或訂單上。
1.2 乙方應依本約之規定、甲方之訂單及甲方之技術數據或甲方認可之技術數據供應或承制產品。
1.3 乙方應于甲方認可測試期間提供甲方技術協助。為使產品通過該認可測試,乙方應隨時依甲方通
知補正產品并同時修正其技術數據。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產品,應提供甲方所認可之安全認證單位之認證合格書面證明。
1.5 甲方如于本約存續期間內連續訂購或定作產品時,得視市場需求狀況提供乙方需求預估,惟該需
求預估僅供乙方生產排配之參考,對于甲方并無任何法律拘束力。
2 產品之供應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發出訂單之方式,向乙方訂購或定作產品。
2.2 乙方應將甲方所購買之產品送至但訂單另有指定者,從其指定。
2.3 訂單,并應依甲方訂單或送貨通知單之規定交付產品。
2.4 訂單之變更
2.4.1 甲方得在受領產品前不負擔任何費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貨、增加或減少數量、取消或
解除訂單。惟于取消或解除訂單之情形,甲方應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違反前項所定期間者,乙方得請求甲方償還該取消或解除訂單所產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該訂單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戶取消或解除訂單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項規定
請求時,應證明其于客觀上無法于相當期限內處分(理)該受影響的材料或產品且亦無法以其
他措施處分(理)該產品者。
2.5 乙方應依訂單所載交付日期及數量交付產品,如有遲延之虞時,應即通知甲方。如于應交付期限
僅有部分產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應于甲方同意后僅交付該部分產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應承擔遲延責任。
2.6 產品價格列于訂單上,且于本約存續期間內繼續有效。如于本約存續期間內雙方協議變更價格或
乙方調低價格時,則該新價格亦適用于變更日前已訂購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領之產品。
2.7 乙方同意產品之所有權及風險負擔于產品由甲方受領時或雙方結轉程序完成后歸屬甲方。
2.8 甲方對于乙方于應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產品得選擇收受、退貨、拒絕受領或延遲(期)付款。
3 價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證其所供應或承制產品的價格未高于其他客戶所要求的最低價格。該價格并已包括產品之
運費、包裝費、保險費、營業稅、乙方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約之規定為條件,甲方于受領產品及收到請款單、發票后,應以票據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貨款,該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條件(如附件一)為準。
3.3 乙方應依甲方之廠商請款辦法向甲方請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辦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應按甲方驗收合格的產品總額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載明訂單號以便甲方核對。發
票及載明驗收合格的訂單為甲方付款的依據。
3.5 如乙方對甲方負有任何金錢債務或有任何爭議時,甲方得暫不給付應付乙方之貨款,或徑自應付
予乙方之貨款中扣除,亦得從乙方對甲方之債權中抵銷。
4 運送及交付
4.1 乙方應自行承擔其為履行本約所生之相關運輸費用。
4.2 如乙方遲延交付產品時,乙方除應按日依遲延交付產品總價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外,并應賠償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避免生產中斷所支出之各項費用,或因生產中斷而造成甲方出貨遲延致甲方客戶因此所要求的賠償或罰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害及增加之費用。甲方有權自貨款中扣除相應違約金、費用、賠償、罰款或損害賠償金。
4.3 4.2條之權利外,乙方并應向甲方支付該訂單貨款總額百分之十
五之懲罰性違約金,并得終止該訂單或本約。
4.4 乙方應以其費用依商業慣例、甲方規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適用標準保存、包裝、處理及捆包產
品,使其免受任何損害。如有未達標準之包裝致產品一部或全部滅失或毀損,由乙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4.5 乙方于交付產品時,應提供甲方訂單號碼、產品名稱、甲方料號、交付數量、凈毛重量、生產日
期、原產地國家及品檢資料供等明細。每一產品之料號應以甲方之料號為準。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條提供相關數據,或其所提供之數據有誤造成甲方關務作業上之困難時,
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害及所增加之費用。若乙方因此交貨遲延,應適用上述第4.2或4.3條之相關規定。若造成海關沒收產品時,乙方應以自己之費用另行提供產品予甲方。
5 質量及保證
5.1 乙方對于其所供應或承制之產品應保證符合雙方所簽立質量保證協議書(附件二)或通常業界所要
求之質量規范。乙方經甲方通知應即提供甲方其所供應或承制之產品符合甲方質量規范之檢測文件及技術數據。
5.2 甲方得于正常營業時間內至乙方營業
場所及(或)工廠檢查產品及其制造過程。甲方得于運送前檢查
產品,并得于任何時間進入乙方營業場所及(或)工廠查驗及取回甲方財產。甲方得基于與本約有關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確保使乙方及產品符合甲方質量規范,行使本項之檢查權。本項有關甲方之檢查權亦適用于甲方之客戶。為俾甲方或甲方客戶實施檢查權,乙方應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設備與服務。依本項檢查之產品仍須在甲方或甲方客戶場所進行檢驗。
5.3 乙方就所供應或承制之產品為如下保證: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裝配;或乙方有權代理或銷售。
(b) 完全符合與本約有關之設計標準、規格書(包括一般規格書與質量規范)、圖式、樣品及其他與本
約有關的技術資料或乙方所為之陳述。
(c) 完全符合訂單或附件之要求,且均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設計、材質、制程或技術上之瑕疵。
5.4 本條所有質量及保證不因甲方檢驗、受領產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應或承制之產品自甲
方驗收合格起十年為保固期。但乙方產品之保固期較長者,則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經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應或承制之產品,于甲方生產在線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發現有
不符規定或影響甲方生產或成品質量者,乙方應賠償甲方該產品之價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
6 不符規定之產品
6.1 如產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約、附件、送貨通知單或訂單之規定(總稱為「不符規定之產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約所述之權利外,并得依其判斷,選擇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費用退回不符規定之產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換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復不符規定之產品,并由乙方補償甲方因修復所支出之費用。
6.2 如甲方選擇前項(a)款,乙方應于甲方退回不符規定之產品后日內交付替換產品或返還重工產
品。第12.1規定之補救期間不適用于本條規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項期間內交付替換產品或返還重工產品時,甲方得拒絕收受,并由乙方退還甲方所給
付之所有貨款、費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張抵銷。甲方并得依其認為適當之條件與方法另行訂購或生產相同或類似產品并請求乙方償還其因訂購或生產該相同或類似產品所支出之額外成本及費用。
6.4 乙方應于甲方要求時就不符規定之產品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報告」。
7 產品之退還
7.1 甲方退還于乙方之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規定之產品,將附上「退貨單」或「退款單」。除需合
理時間確認及運送外,甲方原則上自完成驗收日起______月內向乙方提出「退貨單」或「退款單」。
7.2 所有由甲方退還予乙方之不符規定之產品、超出訂購或定作數量或應交付日期前運送之產品,及
所有由乙方運交甲方之替換或重工產品,應由乙方負擔所有費用、成本、運費及風險。
8 制程或設計變更
8.1 乙方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所有制程變更、設計變更、工廠配置變更、影響產品性能之程序步
驟中斷、機械結構或其接合、環境適應性或化學性質或產品壽命信賴(總稱為“變更”)均不得變更或置入于產品內。如需變更時,乙方應通知甲方任何變更計劃或擬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評估樣品及其他適當信息;乙方之通知最遲應于預定變更日前______天或雙方協議之日送達甲方。
8.2 無論甲方是否同意變更前述計劃或擬案,任何訂單所載產品應交付日期,乙方均應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隨時于乙方運送產品前變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圖式(樣)、設計或規格而供應或承制之產品,且
該變更于通知乙方時即生效。如該變更合理且直接影響產品之價格或交期時,則乙方應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方式請求調整價格或交期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8.4 如雙方就前項價格調整已盡善意之努力而未達成協議,甲方得終止本約,且該終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訂購或定作之產品。
9 甲方財產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費用訂購或定作之有體物及(或)無體財產,或依甲方設計或規格而
產生之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術數據、機器設備或儀器(總稱為”甲方財產”),乙方應為下列措施:
(a) 保持為動產,且不得與任何動產或不動產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時間之檢查;甲方及其員工、代理人得隨時進入乙方場所取回。
(c) 僅得使用于供應甲方所訂購或定作之產品
(d) 乙方不得為任何形式之變更。
9.2 甲方財產于返還甲方前,乙方應承擔所有風險負擔;于甲方請求或本約終止時,乙方應即以其費
用將甲方所有財產無償返還甲方。乙方放棄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財產之法律上或契約上之權利。
10 知識產權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產品,應保護甲方及其繼受人、受讓人、承包商及客戶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張權利,并應自行承擔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賠償、損失、訴訟費、律師費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之損害或費用。:
(a) 任何與產品或制造產品過程有關的知識產權及(或)機密資料之侵害。
(b) 乙方違反第10.5條或第10.6條之規定。
10.2 如發生前項情事之一時,乙方應即以其費用提供信息與協助,以俾甲方防衛、抗辯或采取相應措
施。
10.3 除前兩項規定外,如甲方或其繼受人、受讓人、承包商或客戶仍要求使用該產品時,乙方應以其
費用盡最大努力取得繼續使用該侵害產品之權利,否則乙方應以其費用依甲方之選擇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產品替代侵害產品,或修改侵害產品成為非侵害產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產品,乙方應全額償還甲方為侵害產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費用,且不得
主張任何扣除或抵銷。
10.4 如侵害產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設計所承制者,乙方不負前三項義務。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絕、退還或非甲方訂購或定作之所有產品,應除去該產品或包裝上甲方之公司名
稱、商標、標章、料號、符號等標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產品之任何相關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與甲方間或乙方與其供貨商間于聯絡、設
計、制造、測試、會計、文書作業)及產品內所附之軟件,均不得使用未經合法授權者。
11 保密義務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機密數據系為特殊而有價值的資產,且專供乙方使用于與本約有
關之事務范圍內,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該機密資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機密露或交付予任何個人、法人、機關或非法人團體。乙方違反者,應支付甲方人民幣壹佰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機密數據予乙方不應被解釋為對乙方就甲方之知識產權為任何之授權、讓與、或
出租,且甲方對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機密數據不為任何保證。
11.3 機密資料保密義務不受本約解除或終止之影響。
12 違約
12.1 乙方若違反本約、附件、訂單之任何規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時,甲方得徑行終止本約或取消任何
訂單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屆至之日起回溯三個月與甲方之總交易金額百分之三計算,由乙方對甲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內完全履行該補救措施。
12.2 乙方發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時,無前項規定之適用,甲方得徑行終止本約及取消訂單: (a) 乙方處于破產或破產法和解之程序。
(b) 無論乙方同意與否,為債權人之利益選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經甲方要求后,乙方對將來之履行不能提供相當之保證或擔保。
(d) 持續的或再次的未能準時依第6條替換或重工產品。
(e) 其他違反法律之規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規定終止本約及(或)取消訂單之全部或一部時,甲方得依其認為適當之條件
與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訂購或自行生產相同或類似之產品。乙方應于甲方請求后十天內償還甲方因另訂購或生產該相同或類似產品所生之所有額外成本、費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應或承制之產品受有直接或間接之損害,而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時,乙方
應負最終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償還甲方所墊付或支付之款項,并應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內處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遲延或不能履行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對于
該遲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斷選擇:
(a) 終止本約或任何尚未運送產品之訂單;或
(b) 于遲延或不能履行期間中止本約或與本約有關的訂單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遲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時,得繼續本約。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遲延或不能履行其義務時,不負違約責任。惟雙方應盡其最大努
力協調處理之。
13 不當競爭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利用與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財產,機密數據,或知識產權之機會,從事任何
產品之制造、銷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間、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與甲方營業競爭或妨礙甲方與其客戶間之交易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客戶或甲方競爭者報價、與甲方客戶或甲方競爭者交易、接觸或向甲方客戶或甲方競爭者揭露產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違反前項規定者,乙方、其負責人及為乙方簽署本約之代表人應連帶支付自甲方認定乙方
違反之日起回溯三個月與甲方交易總金額計算之懲罰性違約金予甲方。但此違約金不影響或限制甲方依本約或法律規定得行使之權利或救濟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約另有規定外,任何依本約之通知得以電話、傳真、郵件、快遞、電子郵件或信差等方式為
之,并自送達日起生效。
14.2 任何關于運送或發票之通知應送至甲方發出訂單之部門。
14.3 任何對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約所載地址為準。若地址有變更者,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間與終止
15.1 本約有效期限自合約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屆滿前九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續
約,本約自動延長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約之終止或解除不影響本約依其性質應繼續存續之條款及效力。
16 其他條款
16.1 本約之成立、生效、解釋及履行,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為準據法。本約雙方及連帶保證人
就任何因本約、訂單或送貨通知單之條款或違約所生之爭議,應先協商解決之。如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6.2 本約之適用溯及于生效日前雙方為達本約之目的所交易之產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約所述之義務,不得解釋為其日后亦放棄該權利,或拋棄其依本約所生
之其他權利。
16.4 乙方不得將本約或依本約所生權利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讓與或授權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將本約或
依本約所生權利之全部或一部讓與或授權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約有效期間內經雙方同意而與本約之履行有關的書面資料均為本約之附件,并為本約內容之一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