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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道施工安全承諾書篇一
乙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 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第一條 乙方的資質審查由甲方審查確認,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具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近兩年安全施工證明;
6、配備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第二條 本工程的安全目標是:無重傷、死亡事故;無人身群傷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設備重大損壞事故。
第三條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針和原則: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員行為規范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則。
第四條 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最高機構(該機構成員包括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該管理體系下設安全員,負責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相適應的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2、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嚴格審查乙方的安全資質。
3、有權參加審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4、幫助協調承包人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5、有權督促、檢查乙方對其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發書面安全不符合項通知,有權視其情況責令其停工整頓。
6、負責組織相關人參加的聯合安全施工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7、協助施工現場總平面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標準和規范、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3、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單項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后實施。
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所有作業人員中沒有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人員。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上述人員立即停止作業并離開施工現場。
5、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是專業廠家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產品,符合檢驗周期。
6、起重設備、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報裝、驗收、效驗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協助。
7、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辦理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8、乙方在現場設置各種安全標志及安全保護設施,并要考慮與其它單位整體的協調性。
9、施工現場嚴禁存在“三合一”(辦公、倉庫、生活)場所,夜間現場值班人員應向發包人備案。
10、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和設備損壞等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
11、嚴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設工程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施工。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合同到期無安全事故后返還。
第九條 甲方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甲方根據情節對乙方進行處罰 元的違約金。違約金應以現金的形式給甲方上交。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天然氣管道施工安全承諾書篇二
乙方:
乙方:
一、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的天然氣管道須遵守甲方管轄界區內所執行的規范、標準及管理規定。
二、乙方在化工園區的建設必須依照甲方審批認可的方案建設進行,甲方將在乙方施工過程中予以監督,以保障乙方建設管線區間周邊甲方已建管道和建構筑物的運行安全。
1、為確保安全,甲方在進一步開發過程中不能直接在管道性中線上方兩側各5米范圍內建設永久性建筑。
2、甲方在需管道保護范圍內建設道路、管道等設施需要對管道實施保護的建設工程,甲方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需要實施保護的天然氣管道的范圍,以使乙方有充足的時間準備相關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乙方將在甲方需求的合理期限內,自行完成相關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
四、加強管道保護巡查,在施工和運行過程中發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管道、設施的損壞、環境污染,由責任方承擔一切損失和善后處置工作。因不可抗力導致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對方損失(由乙方管道輸送的介質造成的環境污染的處罰和處置由乙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的天然氣管道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通知甲方,需進行檢修、維修、改造和進行特殊作業時須得到甲方的工作許可,辦理作業許可證。
六、乙方負責建設項目的政府行政許可(安全、環保、消防等)工作。
七、工程竣工后三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天然氣管道竣工測量成果一套(格式的電子文件)。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氣管道施工安全承諾書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石油、天然氣管道的正常運行,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條例。
(一)管道及其防腐絕緣層、陰極保護裝置,以及其他防護設施;
(三)管道沿線的標志樁、測試樁、圍柵、拉索、標志牌。
輸送石油、天然氣的城市管網和石油化工企業內部管網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石油、天然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應當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專業管理和群眾保護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 石油、天然氣管道(以下簡稱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管道輸送的石油和天然氣都屬于國家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盜竊、哄搶、破壞。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義務,對于危害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行為,有權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六條 管道沿線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管道沿線群眾進行有關管道安全保護的宣傳教育,并負責協調解決有關管道巡查、維修和事故搶修的臨時用地、雇工等事項。
第七條 管道沿線各級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查處破壞、盜竊、哄搶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案件。
第二章 安全保護
(一)在建設管道時,對管道包敷防腐絕緣層,加設陰極保護裝置;
(四)嚴格執行管道運輸的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
(五)對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定期巡查,及時維修保養;
(六)管道出現泄漏時,及時進行搶修;
(八)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九條 管道企業為了巡查和維修管道,需要征用埋設管道的土地時,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征地手續。管道企業依法征用的土地,使用權屬于管道企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當地農民在征得管道企業同意后,可以在征地范圍內種植淺根農作物,但管道企業對在管道巡查、維護、搶修過程中造成農作物的損失,不予賠償。
第十條 管道企業可根據需要在管道沿線招聘群眾護線員。
第十一條 管道泄漏和排放的石油,由管道企業負責回收和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三)在管道中心線兩側各五米范圍內種植深根植物。
第十三條 在管道中心線兩側各五十米至五百米范圍內進行爆破,應當事先征得管道企業同意,在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進行。
第十四條 對于穿越河流的管道,由管理企業與河道管理單位共同協商確定安全保護范圍,并設置標志。在此范圍內不得修建碼頭,不得拋錨、拖錨、掏沙、挖泥、筑壩、炸魚、進行水下爆破或其他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水下作業。
第十五條 新建電力、通訊線路跨越管道的加壓站、加熱站、計量站、配氣站、處理場和油庫,應當事先與管道企業協商,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 禁止人力車、畜力車、機動車輛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駛。禁止行人在地面管道、架空管道上行走或進行其他危及管道安全的行為。
第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移動、損壞、拆除為保護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安全而設置的標志或保護裝置。
第三章 管道與其他建設工程相遇的關系處理
第十八條 管道企業應當將管道的新建、改建規劃和計劃通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將管道的新建、改建列入城鄉建設規劃。
第十九條 管道企業進行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維修作業和建設保護工程時,管道穿越區域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必要的協助。上述作業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造成損失的,管道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水利部門在制定防洪措施時,應當注意保護管道的安全;需要在管道通過的區域泄洪時,應當及時將泄洪量和泄洪時間通知管道企業。
(一)需要將管道及其附屬設施改線或者搬遷的;
(二)穿、跨越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需要采取防護措施的;
(三)鐵路、公路加寬或河道、渠道加寬、加深,造成原有管道穿、跨越長度增加或埋地深度增加的。
第二十二條 管道穿越河道以及在河道中砌筑管道保護工程時,管道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河道管理的規定執行。
(一)修建架空電力線路或電氣鐵路;
(二)埋設地下電纜;
(三)設置安全或避雷接地體。
第四章 獎勵和懲罰
第二十四條 對維護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能源主管部門或管道企業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 凡破壞、盜竊或哄搶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竊取管道輸送的石油或天然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致使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泄漏、火災、爆炸等責任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 凡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能源主管部門有權加以制止,限令拆除違章建筑,并可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執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在本條例發布前已存在的危及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安全的隱患,管道企業應當會同有關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下稱《保護-法》)、《內蒙古自治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法》(下稱《辦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鄂爾多斯市行政區域內天然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中所稱的天然氣管道包括:天然氣的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第四條保護天然氣管道設施安全,是每個單位和公民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應當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管道運營企業等有關部門或單位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或單位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及時處理。管道運營企業可對在管道保護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五條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應繪制管道示意圖,明確詳細標識市行政區域內的管道走向、輸氣站和閥室位置、途經村鎮、占壓(穿越)企業、周邊環境等,并依據途經地區村鎮規模、人口密度、周邊環境、地形地貌、氣候特征等情況將天然氣管道劃定安全級別,送途經旗區及市經信、安監、公安、建設、規劃等部門備案。
第六條天然氣管道安全級別應依據以下標準劃定:
(一)常規區
1.天然氣管道穿越的草場、耕地、林地、荒漠等人畜稀少區域;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城鎮邊緣5公里外人畜稀少的區域。
(二)敏感區
1.天然氣管道穿越的人員活動較少的區域;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村莊;
3.危險區沿管線兩端延伸符合安全距離的區域;
4.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周邊城鎮五年建設規劃范圍外、十年建設規劃范圍內的區域。
(三)危險區
2.天然氣管道穿越的公路、鐵路、河流、水利設施、橋梁等;
3.天然氣管道穿越的礦區及采空區;
4.天然氣管道穿越的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區等區域;
6.天然氣管道穿越的未列入以上地區但在周邊城鎮相關設施五年建設規劃范圍內的區域。
(四)高危區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
(三)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200米和管道附屬設施周邊500米地域范圍內,進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
第八條天然氣管道與其他建設工程相遇,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天然氣管道建成前,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和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費用由管道運營企業承擔。
(二)天然氣管道建成后,在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新建的建(構)筑物,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三)新建、改建、擴建天然氣管道,需要遷建整改其他設施或要求其它設施所有者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的,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應與有關所有者協商,并按有關規定標準給予一次性的補償;事先與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有協議的,按協議規定辦理。
(四)后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需要天然氣管道改線、搬遷或增加防護設施的,應征得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同意并承擔所需費用。
第九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危及管道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擅自開啟、關閉管道閥門;
(五)危害管道設施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二章? 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主體的責任
第十條各旗區人民政府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主體,應當加強對轄區內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把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各旗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工作負責。
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的原則,旗區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的直接責任者,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嘎查村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天然氣管道實施具體保護,協助企業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應及時告知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上報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對現場進行保護。
經信部門負責轄區內天然氣管道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保護-法》、《辦法》規定的職責。
建設、水利、交通、國土等部門應當履行各自的職責。按照行業管理的原則,對各自主管的建設項目,在天然氣管道附近施工、存在與管道穿越,要對建設(施工)單位進行書面安全告知,做好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協助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拆除占壓、違章違法建筑物。
規劃部門在建設項目規劃修建建筑物、構筑物時與天然氣管道中心線兩側或者天然氣管道附屬設施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要求。
第三章? 天然氣管道輸送企業的責任與安全保障
第十一條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職工操作技術水平,嚴格規范操作流程,確保天然氣管道輸送安全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長效化。
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九)對天然氣管道沿線群眾進行有關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的宣傳教育;
(十四)加大科技投入,沿管線安裝gps、遠程攝像和主動防護報警系統等監控設備24小時監控天然氣管道,提高安全監控和應急反應能力。
第四章? 天然氣管道穿越占壓單位和沿線建設、施工
單位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三條穿越占壓天然氣管道的單位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依據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天然氣管道走向的標識,合理布置、嚴密監控場區內危險設備和危險源。
(二)如在場區管段區域施工時,須事先通知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與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協商確定施工期間天然氣管道的安全保護方案。
第十四條高危區是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設、施工單位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建設和施工方案。建設、施工單位、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要每周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集中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天然氣管道穿越占壓單位和建設、施工企業應配合管道運營企業做好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依據管道運營公司管道走向的標識,合理布置、嚴密監控施工區域內危險設備和危險源。接受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的安全告知,并與其簽訂穿越占壓、施工區域內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同時依據協議規定的職責和義務做好天然氣管道的監控,發現隱患及時報送天然氣管道運營企業,并保護現場。
第十六條要把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基層,以旗區、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員會監管為重點,落實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管責任,層層簽訂安全監管責任狀,明確職責,責任到崗到人。
第十七條各旗區、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員會要建立和完善天然氣管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抓好天然氣管道的隱患排查和整治,確保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
旗區每季度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和整治,蘇木鄉鎮每月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嘎查村每半月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第十八條? 市、旗區經委部門應強化天然氣管道的管理,明確分管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第十九條市、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的監督管理,要組織有關部門和企業開展對天然氣管道安全專項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責成有關單位和企業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掛牌督辦。
市、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天然氣管道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檢查和督查,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天然氣管道的日常監管,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和督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和督查。
第二十條市、旗區公安、建設、規劃、交通、水利、國土、城-管等部門要按照《保護-法》、《辦法》和本辦法履行好對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強化協調和配合,確保天然氣管道的安全運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石油、煤制天然氣、煤層氣、甲醇等化工產品的管道輸送的安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鄂爾多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天然氣管道施工安全承諾書篇四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鉆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范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范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范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并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咨詢。
工程的施工范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筑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系人,該聯系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范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系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系函;聯系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于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注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 五 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一)安全保護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 六 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范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咨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后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后,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系人,由甲方項目聯系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后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并通知甲、丙方聯系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并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志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月日
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月日
天然氣管道施工安全承諾書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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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筑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項目負責人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焊接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用電作業人員、砌筑作業人員、登高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
5、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章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后組織實施。
一、保證在施工現場進出口醒目處設立施工安全(警示)規則。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工程建設項目專職安全員,并認真落實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三、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作業人員都要是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須有相應的技術資質證書。
四、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的重點場所,地點部位等處都要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種輔助材料(設備)要有產品格合證書,輔助設備的安裝、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質量都要經過檢驗合格后產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覺接受發包人、監理、監督單位(人)及社會各界對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的`監督。
八、工程建設施工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承諾人(簽字并蓋章):
年月日
一、在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的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事故由我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二、指定施工安全監督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和安全監督,并與貴司工程信息部保持密切聯系。
三、保證工程施工的相關手續和資料齊全完備。
四、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做好對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確保施工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
五、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圍蔽,并設立相關的安全警示等標識。
安全圍蔽的器械、物品等,與施工隊同時進場,在對施工現場作圍蔽、警示后才組織施工,現場恢復正常使用后才撤消圍蔽。
六、在施工期間,配合貴司做好辦公場地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服從相關管理員的監管,對影響到車站營運秩序、車輛及人員安全的,提前與貴司做好協調和溝通工作,在做好相應安全措施后,經貴司同意方組織施工。
七、施工完畢后,我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清理和恢復性工作,確保辦公場地的安全和正常運作。
八、施工過程中,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相關安全生產工作規范施工。
否則,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所有責任由我單位自行承擔。
特此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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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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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道施工安全承諾書篇六
乙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 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第一條 乙方的資質審查由甲方審查確認,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具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近兩年安全施工證明;
6、配備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第二條 本工程的安全目標是:無重傷、死亡事故;無人身群傷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設備重大損壞事故。
第三條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針和原則: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員行為規范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則。
第四條 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最高機構(該機構成員包括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該管理體系下設安全員,負責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相適應的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2、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嚴格審查乙方的安全資質。
3、有權參加審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4、幫助協調承包人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5、有權督促、檢查乙方對其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發書面安全不符合項通知,有權視其情況責令其停工整頓。
6、負責組織相關人參加的聯合安全施工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7、協助施工現場總平面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標準和規范、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3、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單項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后實施。
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所有作業人員中沒有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人員。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上述人員立即停止作業并離開施工現場。
5、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是專業廠家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產品,符合檢驗周期。
6、起重設備、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報裝、驗收、效驗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協助。
7、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辦理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8、乙方在現場設置各種安全標志及安全保護設施,并要考慮與其它單位整體的協調性。
9、施工現場嚴禁存在“三合一”(辦公、倉庫、生活)場所,夜間現場值班人員應向發包人備案。
10、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和設備損壞等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
11、嚴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設工程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施工。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合同到期無安全事故后返還。
第九條 甲方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甲方根據情節對乙方進行處罰 元的違約金。違約金應以現金的形式給甲方上交。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注:”三不放過”原則: 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天然氣管道施工安全承諾書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的天然氣管道須遵守甲方管轄界區內所執行的規范、標準及管理規定。
二、乙方在化工園區的建設必須依照甲方審批認可的方案建設進行,甲方將在乙方施工過程中予以監督,以保障乙方建設管線區間周邊甲方已建管道和建構筑物的運行安全。
1、為確保安全,甲方在進一步開發過程中不能直接在管道性中線上方兩側各5米范圍內建設永久性建筑。
2、甲方在需管道保護范圍內建設道路、管道等設施需要對管道實施保護的建設工程,甲方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需要實施保護的天然氣管道的范圍,以使乙方有充足的時間準備相關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乙方將在甲方需求的合理期限內,自行完成相關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
四、加強管道保護巡查,在施工和運行過程中發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管道、設施的損壞、環境污染,由責任方承擔一切損失和善后處置工作。因不可抗力導致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對方損失(由乙方管道輸送的介質造成的環境污染的處罰和處置由乙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的天然氣管道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通知甲方,需進行檢修、維修、改造和進行特殊作業時須得到甲方的工作許可,辦理作業許可證。
六、乙方負責建設項目的政府行政許可(安全、環保、消防等)工作。
七、工程竣工后三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天然氣管道竣工測量成果一套(格式的電子文件)。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氣管道施工安全承諾書篇八
一、按照發包人批準的臨建平面和標準進行臨建布臵,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控制整個施工過程,保證自工程開工至竣工,年度輕傷事故率不超過5‰,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遏制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確保獲得xx市安全文明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
二、如果由于我方原因發生的任何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均由我公司承擔,與發包人無關,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實現安全生產可控、在控和能控。
四、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完善生產安全指揮系統,健全安全管理與考核制度,制定實現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工作重點要求和措施并跟蹤檢查執行情況。
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六、確保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足額投入,重點保證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經費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保證安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及有關行業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實施有效防護,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保障施工現場各種部位、各環節符合安全要求。
八、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和管理方案;定期組織內部安全檢查,對上級單位、業主方、監理單位及內部檢查時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進行整改。
九、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保證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十、制訂重大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有系統、分層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十一、嚴肅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事故,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召開專題事故分析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并認真落實。
十二、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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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