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村證明學生貧困證明篇一
一、家庭人口數________人,家庭年收入約________元,家庭人均年收入________元,我地區人均家庭年收入________元,是否屬于國家級貧困地區________;父親姓名: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單位聯系電話(無單位填寫證明人電話):________母親姓名: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單位聯系電話(無單位填寫證明人電話):________家庭主要收入來源:________________目前家庭困難原因:、確屬貧困家庭,特此證明。
村委會(街道委員會)
證明人:
年月日
蓋章單位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鄉、鎮(含)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門
證明人:公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蓋章單位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注:貧困證明的有效期僅一年,當年出具當年有效。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扶養人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以上所說的“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所在省統計局當年四月二三十日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統計數為準。
以上四種情況的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區居委會證明,上報街道辦事處核準;農村人口則由村委會證明,報鄉政府核準。
村證明學生貧困證明篇二
我叫xx,家住xx,在中東小學一年級上學。我家中有六口人,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弟弟和我。爺爺,奶奶都沒有文化,爸爸媽媽因為當時家里條件差,沒上幾天學就回家務農了,弟弟還小,需要一個人專門照顧。現在我是家里最有文化的一個。
爺爺體弱多病,前年又得了腦血管病,現在雖然生活能夠自理,但不能干活,奶奶是多年的類風濕,手指和腳趾關節已嚴重變形,別說干活,就連照顧弟弟都成問題。我們家地又少,地里每年沒什么收入,全家的經濟來源就靠爸爸一個人起早貪黑地做點小買賣。母親要照顧爺爺奶奶和弟弟,還要管著地里的莊稼。
俗話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看著家人這么沒日沒夜地忙,我好幾次和爸爸說不上學了,在家里干活。爸爸總是說,小孩子家能干什么!他還說,現在這年頭,沒文化,連豬都不如!他讓我一定要上學,還說就是家里十年不吃肉也要供我把學上到底!雖然現在小學里的交費并不多,但在別人眼里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幾十塊錢,對于我們這樣的家庭來說已經是不小的數目了。
家里人已經寄了很大的希望在我身上,而我現在能做的只有好好學習,不辜負家人的希望,年紀小小的我,真的想為家人做些什么,但我除了少給家里要一分錢,其他的無能為力。那怕是買零食的錢,買好看書包、文具盒的錢,我從不和別的同學比,因為我知道,我們家里窮,家里人恨不得把一分錢掰成幾瓣來花。
今天老師說,上級領導對貧困學生有救助,所以我想求助上級領導,那怕是少讓我給家里要一塊錢,少給家里添一塊錢的負擔,我心里也好受些。爸爸說求助是人的本能,但我們是在萬不得一的情況也才求助的!在此,我肯求上級的救助,照亮一個孩子的前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村證明學生貧困證明篇三
一、家庭人口 ____ 人,家庭成員組成:
家庭年收入約 ________元
二、主要收入來源: ______________ (填寫)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難:
(比如家庭成員是否有重病醫療開支是否較大,是否有殘疾,收入來源是否單一,勞動力是否較少)
村委會(街道居委會) 鄉、鎮(含)或 縣區政府民政部門
或家庭聯系人所在 街道以上民政部門
單位蓋章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證明學生貧困證明篇四
我是林國輝,男 今年20歲,家住福建省福安市阮家坑上梨坑村,家有父母親 哥哥和我。在山東省煙臺南山學院就讀,物流管理學院 報關一班。因為家境困窘,無法承擔本人在校期間的學費,為了能順利完成學業,我父母走親訪客,欠了不少的債。更如今父親長期務農勞累;得了精神分裂癥,無法下地干活,一星期的藥費都要好幾百,還要有人照顧,完全散失了勞動力,只有母親以采茶為支撐,現在年收入不過3000元。
哥哥很小就因為沒錢而輟學,在工地一個月才一千多元,還不夠生活用的。住土房子曾經被火燒掉了,如今住的更是一下雨就漏的簡房。
由于以上的原因確屬貧困家庭。
特此證明
簽字:
簽字:
村委會 (蓋章)
民政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村證明學生貧困證明篇五
為進一步完善我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做好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以下簡稱認定工作),保證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教師家庭貧困證明。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xx〕8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關于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辦法》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實施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于我院在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的學生。
二、本辦法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院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注意保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隱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認定工作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采xue用民主評議和學院評定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四、認定工作的標準是: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分為兩檔:特別困難和一般困難。
特別困難,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農村年收入低于32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根本無法承擔其在院期間學費和生活費的學生。或者雖然人均月收入高于400元或年收入高于3200元,但由于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員生并負擔過重等)導致家庭經濟非常貧困的學生。
一般困難 ,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學生(農村年收入低于48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無法承擔其在院期間學費和生活費的學生,或因突發事件(如因災、因病等)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學生家庭人均月收入雖然在評定標準以內,但是該生已經享受到學院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獎學金或社會捐助等資助政策,能夠解決全部和部分經濟困難的,將認定為非困難學生或調整其困難級別。
(三)家庭人均收入雖然在評定標準以內,但是該生消費超出困難學生應有水準或有明顯浪費現象的,評定為非困難學生或調整其困難級別。
五、認定工作的組織分工是:
(一)學院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成員由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團委領導組成。
(二)各系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審核組,具體負責實施本系的認定及審核工作。認定審核組由系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學生輔導員等擔任成員。
(三)各系以班級或專業為單位成立認定評議組,負責認定中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組組長由輔導員擔任,組員由學生代表組成。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班級或專業范圍內公示。
六、認定工作的程序是: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各系認定審核工作組、班級或專業認定評議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一)每學年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同時寄送《上海市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詳見附件1)。在每學年結束之前,各系應向在校學生發放《認定申請表》。(二)每學年開學前,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如實填寫《認定申請表》,并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在《認定申請表》上簽章證明該生家庭經濟困難狀況。如未蓋章或經辦人未簽名的視為無效。
(三)每學年開學的第一周,學生將《認定申請表》交給輔導員,輔導員負責按時收齊學生《認定申請表》。學生逾期不交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班級或專業認定評議組負責對提交《認定申請表》的學生開展民主評議。新生的評定工作應在新生報到后的一個月內進行。評議組根據《認定申請表》的內容,結合學生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評定。經過民主評議,認定評議組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民主評議意見”后,報各系認定審核工作組進行審核。
(五)各系認定審核工作組負責審核認定評議組申報的初評名單。如有異議,在征得認定評議組意見后予以修改。初評名單通過后,要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將本系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師生如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方式向本系認定審核工作組提交異議材料。認定審核工作組在接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師生如對系認定審核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方式向學院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復議。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復議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做出修正。
(六)公示通過之后,系認定審核工作組負責組織填寫《認定申請表》中的“系審核意見”,確定本系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并填寫《上海政法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詳見附件2)文本及電子文檔(數據庫格式),報學院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七)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匯總各系審核通過的《認定申請表》,報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領導組審批。同時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八)每學年開學后八周內,學校學工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本學年《上海市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信息匯總表》(詳見附件3)文本及電子文檔(數據庫格式)一并報市教委學工辦備案。
七、學校和系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對于因突發事件,使學生家庭經濟遇到重大變故等需要臨時認定的學生,可由學生本人向系認定審核工作組提出認定申請,并參照正常認定工作流程執行。
九、本意見自頒布日起施行。
村證明學生貧困證明篇六
-(學校):
貴校學生-x其家長屬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況如下:
一、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員組成:
家庭年收入約000元
二、主要收入來源:---(填寫)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難:
(比如家庭成員是否有重病醫療開支是否較大,是否有殘疾,收入來源是否單一,勞動力是否較少)
村委會(街道居委會)鄉、鎮(含)或縣區政府民政部門
或家庭聯系人所在街道以上民政部門
單位蓋章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